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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嚣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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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我的闺女!”沈张氏满脸是泪,伸手抓着沈七七的方向,脚下却是激动得无法移动半分,“我的孩子,你吓死娘了,吓死娘了……”
此刻,沈七七的心里似是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面对着眼前这些可爱又可恨的家人,她不知是该爱还是该恨。
刚刚她确实是被沈大宝掐昏了,但只是窒息昏迷并没有死亡。沈大宝松手之后,她只用了一小会儿的时间就缓了过来,然后坐在那里看着这几个人争来抢去的夺那根草绳。
于是她起身跑到厨房,才有了刚才扔菜刀的那一幕。
“哎呀,七七,没死就好,没死就好。”沈继先干笑几声,眼神躲闪地不敢看沈七七的眼睛。之后又一跺脚瞪着沈大宝,“大宝,还不快给你妹妹道歉,还好七七命大,要不你还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对,对,大宝你要给妹妹道歉。”沈张氏应声附和着。
沈大宝哦了一声后,表情纠结地磨蹭到沈七七面前,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话来,沈七七见他道个歉如此艰难,也就没有再坚持,想必通过今天的事,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
况且通过今天这事,她也对这几口人有了大致的了解,沈继先和沈大宝虽然不是好人,但也并非什么大恶之人,只是他们身上有很多坏的习气,还没有达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于是一场手,丢下一句:“好了,收拾收拾都早点歇着吧。”
沈大宝如释重负般收好了手里的草绳,和脚下的菜刀,沈小宝和沈继先将沈张氏扶了起来,各回各的房间准备休息了。
沈七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没有睡意,忍不住在心中苦笑:想必穿越也需要倒时差,怎么就不困呢?
正文 第八节:救人
河西村的村口,有一条水流并不算湍急的小河,虽然这条河水没有大江大河的浩瀚之势,但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京城两路绕村而行,从而世世代代地养育着这里淳朴善良的乡亲们。
由于此河由来已久,关于此河的传说在当地也是颇为盛行,所以老百姓便以传说中的人物为此河冠了名,人称洛神河。
时间就如村口的洛神河水一般静静地流走,这几日过得倒是极为平静。沈七七似乎也慢慢地适应了这里的一切,睡梦中醒来不会再有不知身在何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恍惚感觉了。
这两日期间,沈七七经历了一次天翻地覆的蜕变,连沈张氏都惊讶地说,怎么七七像新生的婴儿一样,每天早晨醒来,看她都会有不同的感觉。
原因很是简单,因为她身上的毒素,已经被沈小宝采回的红樱草根治的彻彻底底,不再有任何的不良反应,而且正像那位郎中说的一样,不但根除了毒素和痘印,就连皮肤也如新生婴儿般娇嫩,最让她感到惊喜的是,她居然变白了。
俗语说,“人白自带三分美。”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由于她本就继承了沈张氏良好的遗传基因,不但五官精致,身材也标致,发黑如墨,现在又加上一样肤白若雪,由此沈七七彻底由一名黑黝黝的山野村姑,蜕变成了一个白嫩嫩地标致美人儿。最后连沈继先都暗自嘀咕,三十两的价钱是不是亏了!
而沈小宝的伤势,在沈七七和沈张氏的悉心照顾下,伤口都已结枷,甚至有的已经脱落,倒是山野人家的孩子,从小在阳光旷野中长大,自是比其它孩子多了几分顽强,如若在现代一个十岁的孩子伤成这样,肯定是全身缠满布条,至少要住院一周了。
经过上一次那个差点开死人的,不大不小的家庭会议后,沈继先一直窝在家里没出去,并主动担负起沈七七过去的活计,去田里照料庄稼,而且一再表示,等还了赌馆的钱,不再有人追杀时,便去镇上做零工赚家用,沈大宝也再三保证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只是谁都没有再提将沈七七卖入大宅做死契丫头的事,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因为李牙婆留下的那二两定钱,沈家是没有能力奉还四两的,所以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而沈七七心里想的是,虽然沈继先和沈大宝都再三保证以后不做寄生虫,可这是他们的心里话吗?或者他们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日子久了在行为上又难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不是一天养成的,想改也不是短时间内能达到的。沈七七离开这个家之后,他们也许又回到了本来的面目,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么肆无忌惮了吧,至少母亲的病可以治了,小宝可以去学堂了,沈七七这样安慰着自己。
本该她做的活计,都被沈继先揽了去,这两日她便闲着无事了,有空便提着竹篮去山脚边挖野菜,偶尔还能挖到田薯和萝卜,回来时再顺便采一束野花放在窗前,那些不知名的小花,有红的,黄的,紫的,很是绚烂……
而沈小宝在没入学堂之前,还是每天随着村里的半大孩子们上山去打猎,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回一只山鸡或野兔,然后他们的晚餐桌上,便多了一份美味。
日子看似平静,但沈七七的内心却是波涛汹涌。
这一日,她又满怀心事地漫步到村口的小河边,又在老地方静静的坐着,那姿势就像丹麦海边的美人鱼,连目光也神似,远远的投向不知名处,但眼中却流荡着万千内容。
明天就是牙婆来接人的日子,沈七七对于自己未知的命运,有些焦虑,心底常常莫名地涌起一股烦躁。那种即将失去自由的痛,想象着这一辈子都要低眉顺眼的侍候着别人时,内心就像是有几千条蚂蚁在啃噬着自己一样,使她又痛又痒又恨……
在现代的时候,她看过很多名人传记,很多名人都曾为获得自由而苦苦挣扎和努力过,还曾有人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而如今穿超至此的她也有了非常深切的体会。
坐在河边,她不断地拾起小石块,再用力的抛进河里,看着水中荡起的层层涟漪,而后又慢慢消失,整整一个下午她都在重复着这样的动作,似是要把她不想要的,附加到她身上的东西,统统随着小石块一起丢远一样,可生活的发展,并不能如我们的想象一般美好,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七七烦躁地甩了甩头发,才发现红光已从林后升起,半天的轻云,被夕阳渲染得反映出各种匀和的色调来,再看看远处村中各家各户的房顶上,都已冒出了袅袅的炊烟,原来已经是薄暮时分了。
扔掉了手中最后一个石块,“无法摆脱,就要面对。”她心情复杂地喃喃自语着,欲起身回去,猛然间,眼睛的余光略过,却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坨什么东西晃得她眼睛疼,心中一惊,赶紧起身再定睛仔细一看,脚跟竟有些站不稳,而差点摔了个大跟头。
因为她眼前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个人!
准确的说,是个身体一半泡在水里,一半俯在岸边的人,而晃她眼睛的东西正是此人身上所戴的饰物。
“我的妈呀!”看清之后,沈七七惊得一脸惨白,连连倒退数步。虽然迄今为止,她已经活了两辈子,但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是第一次经历,自不是一般的手足无措……
本能反应,双手罩腮,张大嘴巴便喊:“救,救,救命啊!有人落水了。”不知道是由于紧张,还是被沈继先那厮传染了,她竟然也结巴了起来。
“快,快来人,有人落水了……”
因为河边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这个时间田里耕种的人们也都回到了家里,所以尽管她在声嘶力竭地喊,可四下环顾,并不得见一个人;安静得只有蛐蛐在叫。
上前去看个究竟吧,她确实有些胆怯,可弃之不管,她又良心不忍。若跑到村中再喊人来,一来一回至少要二十分钟,恐怕会错过最佳的救人时间。
“怎么办?怎么办?”沈七七在河岸边焦急的来回踱着步子,心中也不免衡量着:不管是现代,还是这里,做善事总是没错的吧,何况自己现在是重获新生,更应该多结善缘才是,即使救不活他,那自己也算落个心安理得吧。
挣扎之后,终是良心战胜恐惧,她开始壮着胆子刻不容缓的向那个人靠近,如果他还没死,那么争取时间就是争取生命,脚下没停,嘴里还不停的唤着:“喂?听得到我说话吗?喂?你还有感觉吗?喂?你怎么样?”
三步并成两步的跑到落水人身边后,喊了他几次依旧无果,只好伸手去摇动此人,抓着他的一侧肩膀用力的晃了几下,可他依旧无动于衷。沈七七无法,只好搬动他的脖颈,将面部歪向一侧,然后伸出颤抖的手指去拭探那个人的鼻息,所触之处,还有微微的热流,不仅心中一喜,“还有呼吸!”
正文 第九节:偶遇
顿时,所有的恐惧一扫而空,理智告诉她,怕是没用的,救人才是首要的。
于是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架着此人手臂欲将他拖上河岸,但是这人也太重了,看上去个头足有一米八十多,而且身形魁梧,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只是勉强将此人拖离了水面。再跑到此人身体的一侧,双手抓住侧身的衣服,猛一用劲,“嘶……”衣服已被她扯烂,管不了那么多了,衣服烂了就抓肉,而且直接将他翻了个四仰八叉,嘴里还吭吭哧哧的叨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谁叫我是心善之人呢,虽然我不识得水性,但当年却参加过如何救落水之人的演习……”
不过演习归演习,那只是她在学校时参加的一次公益活动,要说真刀真枪的上战场,她这还是第一次。
沈七七将这个仰面朝天的人急急的扫了一眼,面部沾了不少的泥污,看不清长相,但似乎有一种很面熟的感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只见他青蓝色的长袍上面也沾满了泥水和草叶,但不难看出这是一件质地和做工都极其考察的衣服,还有那靴子,那饰物,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富贵人家的男子。
而她更关注的是此人的口鼻有没有被异物塞住,拨开他散落在脸上的头发;仔仔细细地检查口鼻之后,不由得拍拍胸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口鼻之内都没有异物,还有的救,很可能只是暂时的昏迷。”
“喂?你醒醒?”沈七七伸手轻拍男子那沾满泥污的脸。
没反应。
再用劲一些,还是没反应。
“啪!”一个大巴掌扇了上去,心想这下该醒了吧。
丫的,居然还无动于衷,难道还想本姑娘给你做人工呼吸不成?
不成不成,沈七七马上在脑海里把这个想法否了,这个世界的清白,可就是一个姑娘家的性命,估计是看一下脚丫子都要以身相许的那种;何况是人工呼吸这种间接的吻。
看来只好用出杀手锏了。
迅速的找来一块硬板,垫在此人背部,头放低后仰,再跑到他身体的一侧,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进行胸外心脏按摩,一边按还一边念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不然这么大的河水,你早死翘翘了……”
“一,二,嘿哟……”
“一,二,加油……”
经过十几分钟的“嘿哟”之后,沈七七的额头已渗出细细的汗珠,双手也开始发软,力道变得越来越轻,但是这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心中不免开始疑惑,难道是自己判断有误,或许是这个人已经没救了,如若真的没救了,那这人的尸体可怎么办?刚才将他拖上河岸边,已经费了她九牛二虎之力了,如若真的救不活,再将他埋了,那不是要了自己的小命了。
大夏天的,沈七七忍不住一激灵,越想越着急,也许危急关头,人的潜能真的是无限的,突然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手上的劲道突然加重了许多,而就在这时,落水之人终于一声咳嗽后,自口中涌出一大口污水……
“喂!你终于醒了!”沈七七如释重负,抬手擦着额头的汗水。
眼见此人缓缓睁开双眼,并费力的大口呼吸着,沈七七双手一摊,翻着白眼,跌坐在河岸上,心想这真是一件累人的差事,不过幸好他醒了,自己也算功德一件,不枉重生一回,小小的成就感,在胸中澎湃着。
待此人呼呼哧哧的喘够了,才双臂支着半撑的身体,抬头诧异的看着沈七七,虚弱的问道,“我,我这是在哪?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七七又扯袖拭了拭额头的汗珠后瞄了他一眼,不由得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瞧他这样子还真是糟糕,满身满脸都是脏脏的泥水,头发也零乱的要命,幸好现在只是黄昏,如若是深夜还以为从河里爬上来一只水鬼呢。
“这,这是什么地方?”他轻轻移动一下身体,见她不答,又继续追问着。
沈七七白了他一眼,懒懒的说:“放心,这里不是阎王殿。”说罢拍拍手上的尘土,起身又抖了抖沾满草叶的裙子,就打算回去了,不然娘和小宝,包括那个怕她逃跑的便宜爹,肯定要四处找她了,于是轻声对此人言道:“天色不早了,你就着河水洗洗脸,赶紧回家吧。”说罢转身欲走,但是刚走两步,她又停下脚步回身严厉的说道:“不识水性,就不要到河边乱跑,否则见了阎王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亏不亏?”
“姑娘请留步!”见她欲走,他赶紧出声挽留,可见力气已经有所恢复的他,声音中透着浑厚,正如他的身材一般健硕。
沈七七闻声驻足歪头看他,“还有何事?”
“请问姑娘这是什么地方?”虽然看上去他还是很虚弱,但仍旧显得彬彬有礼。
“河西村啊?难道你不是本地人?”说完此话,沈七七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一头猪,如果他是本地人,自是不会这么问了,况且看他这行头,打扮,虽然脏乱但也看得出,十足是个生在富贵人家的人,这河西村又怎会有穿戴打扮如此考究的富贵人家呢,想必他是从上游落水,而飘至于此吧。
男人正色言道:“不,我不是本地人,我的家在京城。”说罢他便移到河边低头去洗脸。
沈七七点点头,“京城啊,我想也是吧,你肯定是从上面飘下来的。”想到京城,她又有些心情复杂,明日牙婆也要带自己去京城了,其实河西村离京城并不远,它只是京城外围的一个小村庄,但是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们,最远也就去过附近的镇子上,村里只有那么几个少数见过世面的,才去过京城。
男子洗好脸,顺便又绑了一下零乱的头发后,才用力点头,“姑娘说的是,我正是从上游飘下来的,”随后他又抛出一丝苦笑,“从京城飘到河西村,我居然还活着,看来阎王爷还不想收我。”
当然,沈七七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待她拉回思绪再抬眼看男子时,不由得瞪大眼睛尖叫出声,“大伟?”
男子一愣,“你说什么?”
沈七七使劲地眨了眨眼睛,再仔细将此人从头到脚看了个清楚,眼神也一点点的,由刚才的惊讶,兴奋,演变到现在的丝丝失落。
怪不得刚才看他的时候觉得眼熟,他居然和杜大伟这么神似,但是她可以肯定,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真的有若多个相似之处。
不由得在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杜大伟都已经抛下她,并且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远走异国了,对于这样的负心汉,难道自己还会想他吗?
“不想,不想!”沈七七拼命地摇头,可是,在她的心里,真的无法放下那五年的感情……
“姑娘,你怎么了?”男子将衣服头发统统整理妥当之后,愣在那里瞧着满脸纠结的沈七七。
闻听呼喊,沈七七再次将目光移回男子身上,又顿觉眼前一亮,但这次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杜大伟。
而是刷洗过后还真是不一样了,仔细看来,此人皮肤虽然有些黝黑,但是看上去非常健康,粗重的眉毛下面躺着一双甚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眉眼鼻唇都在位置上,不偏不倚,没有哪个出来破坏秩序,排斥异己。真是眉色如墨,状如飞翼,鼻梁英挺却不突兀,双唇适中,色泽甚好,一看就是脾胃调和,心肾健康之相。
不是沈七七发花痴,这样的男子让人见了确实有些赏心悦目之感。虽然和杜大伟极为相似,但似乎比他更具有男人的线条感,更多了几分刚毅。特别是他那健硕的身材,宽厚的肩膀,给人一种乘坐飞机安全落地之感,甚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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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节:庄严
沈七七表情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位酷似于初恋情人的陌生男子,心底真似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激动,委屈,怨恨,种种情绪在她心里互相掺杂搅拌着……
甚至错觉之间,她真的就以为他是杜大伟,突然有种想扯过他的衣领高声质问他为何抛下自己,又有着想趴在他的肩膀泪雨滂沱,诉说离别之苦的冲动。
可是冷静下来之后,她也知道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两个人极为相似而已,心底又不免有着丝丝缕缕的失落之感。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眼前的男子即有着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又有着初次相遇的陌生感,搞得她心底极为复杂,说不清楚原由,理不清楚头绪。
这时,男子双手抱拳,向前一步,和沈七七微笑以对,“在下名为庄严,请问姑娘芳名,姑娘救命之恩庄严感激不尽,还望日后有所报答。”
沈七七这才缓过神来,大大咧咧的一挥手:“报答就不用了,只是你的名字倒是挺有特点?”
“特点?”庄严有些愣神,还真没有人说过他的名字有特点。
沈七七不语,只是笑着点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姑娘施我于救命之恩,庄严自当时时挂记心中。还望姑娘如实相告,姑娘芳名,家住何处?”
对于庄严不依不饶的刨根问底,沈七七有些不耐烦地翻了白眼,心想:这古代人还真是墨迹,如若不告诉他,想必他也会穷追不舍的问下去吧,何况告诉他貌似也无妨。
于是便也就毫无防备地脱口而出:“我叫沈七七,至于家住何处吗?”她抬了抬下巴,眼望远处的茅草屋言道:“就是那里了,那里就是我家。”
庄严顺着沈七七的眼神望了望,言道:“庄严感激姑娘如实相告,沈七七是吗?这名字真好听。”之后又灿烂一笑,露出一排整齐又洁白的牙齿。
“是吗?”沈七七皮笑肉不笑的应付着,心想这名字也好听,简直土得掉渣。
“敢问姑娘可有识字,读书?”
沈七七点头:“识得一些。”
庄严脸上再次露出悦色,“七七姑娘既有读书,那么可否为庄严解一心中迷惑?”
“我?”沈七七手指自己的脸颊,眼珠飞快的转了转。
庄严坚定地点点头:“正是姑娘。”
“哦,那好吧,你说来听听。”沈七七随意地答着。
庄严双手抱拳诚恳言道:“今日家父曾问在下一题,题目便是,乱世之中,如何才可称作顶天立地之男儿。那么敢问姑娘,在姑娘眼中如何才是顶天立地之男儿?”
沈七七眼珠一转,毫不思索的便答:“所谓顶天立地之男儿,其实无需做出什么惊涛骇浪之事,在我眼中,只需他正直,善良,脚踏实地。”
“好!”庄严一拍大腿,表情略显激动。“七七姑娘所说正是我意。那敢问姑娘,又如何在这乱世中做到正直?世间之事,对对错错难以分清,又何为正直?”
沈七七听罢戒备地瞅了庄严一眼,“我说庄公子,这天下大事,由我这小女子言论不太好吧?”
庄严则满脸诚恳,彬彬有礼:“姑娘旦说无妨,庄严自当洗耳恭听。”
沈七七弯腰随手拾起一根河边的野草,放在手里犹豫着,再抬头看庄严时,只见他一脸的期待,便也没忍心驳了他,便含笑答道:“正直即为修身,那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列在第一位,视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根深蒂固,方能枝繁叶茂,七七觉得正直是一种风骨,如同山崖苍松,冬里腊梅,干风急雪处方显出风标高峻,天地之间诱惑太多,四方风雨也太多,站直了委实不易,正因如此才显特别珍贵。”
庄严听罢沈七七一翻话,先是有些发愣,似是很难相信这一翻说辞是从一个农家女子的口中说出来的,但很快,他又难掩心中的激动,似有一腔热血正在心中澎湃,忍不住高声言道:“七七姑娘说得太好了!今日真是大开眼界,也让庄严有所顿悟,有的人看上去伟岸,但与之相处却觉得其矮小猥琐;有的人很是平凡,但却能在平淡如行云流水中领略到他的山高水深。庄严平日深居京城之内,自以为接触之人都是人上之人,没想到今日一见七七姑娘你,让我领略到了另一翻风景。着实想不到,这河西村一小小的农家,竟有这般才貌双全之女子……”
沈七七也愣了,因为他只是忽悠着玩呢,就当无聊解决了,而且这些话也并不是出自她的原创,记不得曾经在哪本书上看过了,只是经过她略微的修改罢了。实在没有想到,自己随便这么一忽悠,他居然也能拍手叫绝,不免有几分脸红,“庄公子,你真是抬举小女子了,本是小女子有感而发,不妥之处还望公子见谅。”
说到这里沈七七不由得在心里小小的鄙视了自己一下,“丫的,活了两辈子了,爱吹牛的毛病还是没改……”不由得脸更红了几分……
庄严望着眼前这位纯净得几乎不染一丝纤尘的农家女儿,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尤其是那一双黑亮的眸子,如夜空中的星斗,份外的透彻清亮,还有脸颊上那一抹伴着夕阳的绯红,简直美的叫人眩晕。
而且最让他意外的是,茅草屋内养大的农家女,也会有这般才情,不但外表出众,举止优雅,甚至还能出口成章,通明懂理。想他久居京城,自小到大接触之人皆为名门望族,不是官宦之家就是显贵之地,甚至和皇宫内的公主们也甚是熟悉,纵然她们再精致,再有大家之风,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给他这般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此刻,他的内心有着莫名的悸动,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仿佛尚未出土的冬笋,柔柔嫩嫩的在他的心里慢慢的滋生;又像一阵清风掠过平静的湖面,激起了无数层涟漪……
这感觉让庄严的心头一阵发瓷,甚至呼吸也有些急促,而周围一片宁静,只有眼前的人儿背着夕阳的光芒,静静地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此情此景,几乎美成了一副水墨画。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开始不知所措,额头也泌出了星星点点的汗珠……
但是,忽又觉得非常的可笑,想他一个名门之后,父亲是当朝赫赫有名的威武大将军,自己也是曾立下赫赫战功的风云人物,官居要职,什么人什么场面没有见过,今天面对一个小丫头怎会如此紧张。
“七,七七姑娘……”庄严努力的寻找着话题,但是一张嘴便有些结巴。
沈七七眨眨眼睛,撇嘴言道:“庄公子,你这是怎么了?身子不舒服吗?虽然正值盛夏,但河水也是凉的,看你的衣服还在滴水呢……”
其实紧张得何止是庄严,沈七七更是如此,只因他和杜大伟的外貌过于相像,以至于她总是在二者之间徘徊,难以分得清楚,所以这种如梦如幻的感觉,更是让她紧张不已。
庄严尴尬至极:“没,我,我好的很。”理智告诉他,盯着一个女子看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是关于沈七七的一切又似一块磁铁一般将他的目光深深吸引,使他的目光想移开万分艰难。
“哦。”沈七七似是也感觉到了这种尴尬气氛,刚一抬头就迎上了庄严炽热的目光,内心一阵翻腾,双颊顿时被夕阳染红。
正文 第十一节:玉佩
沈七七在庄严炽热的目光中,用力地将仅有的理智拉回脑海,尽管他和杜大伟十分相像,但他并不是,他只是一个陌生男子,所以她不能在二者之间举棋不定。
她现在应该想的是,该如何处理这个不速之客,太阳马上落山,丢下他不管独自回家,貌似有些不厚道。俗话说:‘帮人帮到底,救人救个活,’可带他回去,那一间半的茅草屋内,也确实没有容他的位置……
正在两人各怀心事,意犹未尽的“天马行空”之时,上游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人马叫嚣声,两人的思绪同时被打断,都不仅一愣,相互对视一眼后,又同时寻着声源望去;只见上游有大批的人马向他们的方向涌了过来,吵杂声不绝于耳。
庄严再回头时,意味深长的看了沈七七一眼,言道:“可能是寻我的人来了。”眼中却充盈着不舍。
而沈七七听得此话,却突然一身轻松,心里担心的问题已解决,自是高兴,脸上已笑成一朵盛开的玫瑰花,赶紧会意点头,“那庄公子快回去吧,免得家人担心了。”
庄严又转头看了眼远处的茅草屋,略带不安的问道,“你家确实住在那里吗?”
沈七七嘴巴一咧,笑出声音,“何故我还骗庄公子不成?”
“那就好,那就好。”庄严再次望了一眼那个茅草屋,将它的位置深深的记在了心里。“七七姑娘,我可以再来找你吗?”
沈七七一愣,没有答话。
庄严却一脸正色地继续说道:“七七姑娘,我今年二十有四,家中独子,但却至今未娶,?辈世代当朝为官,我现也在朝中任职。”不待沈七七答话,又继续快言说道,“我父亲官位显赫,我也官居要职,身旁自是不缺少大家闺秀的亲睐,但你知道我为什么至今未娶吗?”
由于庄严语速之快,沈七七根本来不及插话,只能摇摇头。
“因为我一直在寻觅一个能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我一直相信有这么一位姑娘在某个角落等着我,所以我一直在寻找。”庄严有些激动。
听到这里沈七七的双眼不由得雾蒙蒙的一片,心想:他多么像几年前的杜大伟啊,相信爱情的美好,并愿意为理想中的爱情等待和坚守。可是后来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呢?
“七七姑娘……”
在沈七七愣神之际,庄严居然激动得抓上她的手,“七七姑娘,我觉得我今天找到了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这一刻我觉得我多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啊!”沈七七的双手被紧握,一时间不知做何反应,两人呆呆地愣在原地……
直到闻听马蹄声已踏足耳边,沈七七才猛地抽出双手,向后退开一步,面色绯红地与庄严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这时上游的人马已经赶到二人眼前,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支军队,装备精良,人高马大。领头的人见到庄严后,便急忙下马小跑过来,先是看了一眼沈七七,似有一些戒备之心,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而后面向庄严直接“扑腾”单膝跪地,低头言到:“末将来迟,请公子责罚。”
此人身形同样高大魁梧,声音铿锵有力,身着一身青色铠甲,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沈七七自是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心想:这庄公子莫非真如他自己所说,是什么将门之后,居然如此劳师动众,而且来人看来也是官居要职,居然还要向他下跪,所以他的身份就更加的不简单了,莫非自己还真救了一个大人物?
而这时,庄严并没有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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