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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雨翻云同人)在破碎虚空之前 作者:蛤蟆殿的兔子(晋江2014.4.18完结)-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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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她十分明白,庞斑绝不会用此时对她的态度去对待其他任何人,此刻他几乎每一句话,乃至每一个动作眼神,都充分顺着沈之湄的意思来,却又没有丝毫呆板之处,仿佛他生来便是这种潇洒放诞、柔情倜傥的性情。
而且在沈之湄的感应中,庞斑确实没有丝毫的刻意,他同样也非常享受这种模式的相处。
她喜欢什么样子,他就可以变成什么样子,此所谓无相天魔……
不过一瞬间,庞斑已经走到了她旁边,顺手也扯来一张椅子,与她对面而坐。
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花枝,庞斑笑道:“既然人证确凿,那么庞斑无话可说,之湄打算怎么罚我?”
沈之湄收敛心神,笑道:“哪有既当人证,又作堂官的呢!横竖也没有旁证,大家为了面子着想还是赶紧忘了吧……嗯,不知不觉都过了三更,还不肯回去休息吗?”
庞斑露出愕然之色,叹道:“这该死的时间是否溜得太快了些?”他脸上露出明显的不舍之情,只是仍然柔声道:“那么我送之湄回去吧!唉,想到与之湄相处的时间,过一刻就少一刻,便觉惆怅难解。”
沈之湄这次是真正地露出了惊讶之色,因为她当真是在心中打算,最迟三日之后,便向庞斑告辞。
这不仅仅是因为那场契约导致双方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因为她既然自许为厉若海的未婚妻子,于情于理,也不该长久呆在另一个男人身边。
庞斑见她神色,道:“果然被庞某猜中了呢!其实之湄心生去意,也是应有之理……”他似还有话说,却轻叹一声,又咽了回去,目中露出一丝黯然。
沈之湄终于叹了一口气,道:“这是否便是魔师的天魔之道?无色无相,虽然心里知晓是假的,也让人竟然生出想去相信的念头。”
庞斑的目光缓缓自她脸上移开,落在花林之外无尽的黑暗中,淡淡道:“真真假假,其实只是之湄一言而决。你若心中信之为真,那便是真,你若以为是假不屑一顾,也就是如此了。”他忽然又叹了一口气,怅然道:“之湄说我是天魔,其实你之于我,又何尝不是天魔?之湄看似温柔可亲,实是心如铁石,只是看到你的时候,庞斑亦是忍不住生出一种错觉,怀疑是否只要再多一点点诚心,就可以稍稍打动你的芳心了呢!”
沈之湄容颜宛若冰雪,眼观鼻鼻观心,淡淡道:“天魔易灭,心魔难除。魔师今天破天荒说了这么多,难道就没有发现自己的不妥之处吗?”
庞斑浑身一震,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随即,一抹痛苦的神情自那宛如石雕的俊颜上掠过,庞斑柔声道:“之湄慧心如剑,自是看出了庞斑今日心神不属,只是之湄为何要狠心点醒庞斑呢?”
沈之湄蹙起了眉,却仍然不看庞斑,道:“心魔不除,久必为害。这还用我说么?”
庞斑微微苦笑,“明知心魔肆虐,言行皆异于往常,只是起码在这一刻,容我姑且相信,在你扬眉一笑的一刹那,我是真的爱上了你,心甘情愿永远都受你驱策,由你说了算。”他忽然长叹一声,一抬手将那枝海棠花远远地投入了亭外的溪流中,任它随水漂去。
沈之湄忽然叹了一口气,漠然道:“看来魔师今晚是不打算放我回去休息了。”
庞斑微笑注目她,似乎毫不介意她的冷淡,反而露出仿佛孩子般的神色,温柔地道:“之湄说了算。”
沈之湄叹了一口气,道:“我记得我曾答应魔师三个条件,魔师此刻是否需要用上一两个?”
庞斑笑道:“不,这么珍贵的东西,哪能随意浪费,自是要留着作纪念的。”他欣然道:“不过,如果之湄愿意额外再多送几个,庞某就考虑忍痛用掉一个,看看好不好使。”
沈之湄气结,无可奈何道:“离题已经万里,还不速速回来说正事!”
庞斑忽然闭上眼睛,默然不语。
沈之湄轻叩雕栏,似乎闲适之极。
庞斑缓缓张开眼睛,电芒四射,闪过慑人心魄的精光后,微微一笑,露出回忆的神情,“三年前,我与静庵在慈航静斋朝夕相对十日之后,回宫再苦思了两年另一百七十二天,终于向静庵开出了退隐二十年的条件。”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下来,眼中掠过苦痛的神色,只是在看到沈之湄淡然的神情时,又渐渐融化成一片无可奈何的柔软,一声轻叹。
沈之湄微微阖目,忽然低吟道:“……使执念淬火以为锋芒,令七情凝固束做手柄,可得破天之锋……”
庞斑浑身一震,望向沈之湄的神色陡然变得复杂无比。
沈之湄睁开眼睛,微笑道:“果然是心魔精进法,魔师不愧是魔师,敢常人之不敢,为常人之所不能。”
所谓心魔,即人心的执念,一般而言,心魔高涨,便等若走火入魔的先兆,对修为并无半分好处,因此不论正邪,无不需要消灭或压制心魔,只是手法不同而已。
庞斑恢复了平静的神情,淡淡道:“看来之湄的过去也绝非单纯……之湄怎样看待魔道之别?”
沈之湄正容答道:“虽说武功本身并没有正邪之分,但按照修行者的性情,却有着区别,而这区别在对待心魔的手段上最是明显。如玄门正宗者,自从修为小成后,便会刻意磨砺,所谓温养慧剑,于心魔发作时,以绝大毅力斩之。”
庞斑点头道:“之湄无疑便是这一类人的代表,越是心性单纯高洁之人,心无杂念,便越是适合走这样的路子。”
沈之湄微微一笑,摇头否认道:“谈何容易!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且虽说玄门正宗心法能够有效地压制心魔,但种种负面情绪却是人本性的一部分,斩除之后,容易变得清心寡欲,乃至冷漠无情。所以,这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法子,一旦由于某原因心魔复生,只有更容易堕入魔道,乃至万劫不复。历来名门正派弟子成为一代魔头的例子还少了么?”
庞斑颔首深以为然,道:“至于魔门心法,则是追求力量,满足欲望,讲究依魔行意,损人利己,所以事实上,魔门心法更适合于人的本性,也因此在前期进境远超玄门,但后期却容易因心魔大盛而走火入魔。”
沈之湄道:“不出我所料,庞公选择的果然是最难的一条路。”
庞斑苦笑道:“这世上还有比之湄更懂我的人吗?适才之湄称之为‘心魔精进法’,实在是恰当之极。养心魔为己御,砺心魔为精进之法,越是心魔肆虐,精进速度越是绝顶。”
沈之湄接口道:“只是以心魔为根本,便如立足悬崖钢丝之上,稍一不慎,便是万劫不复,而且从无回头路可讲。”
庞斑叹息一声,道:“之湄明白道心种魔大法是他娘的什么玩意儿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便是如此!至于魔种吸人精气修炼之法,不过是附带的一些小道,对常人来说神奇无比,对我等来说,可有可无。”
沈之湄微微点头,表示赞同庞斑的意见,道:“修为越是臻至高处,世间‘有为法’便渐渐尽了,庞公磨砺心境以求突破,这条路并没有走错。”
庞斑目视她道:“先前之湄曾说自己大祸临头可惧可危,还怀疑过之湄是否也修行了同样的方法,只是再看又觉得不像,似乎之湄的麻烦来自于外部而非内部。”他微微一笑,道:“所以我百思不得其解,厉若海其实与你并不匹配,至少和我等相比,厉兄的路还没有走到尽头。”
沈之湄失笑道:“魔师能否不要一切都往修行上扯?这样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再说若海只是还未明白,将来他的成就未必输于我。只不过届时我又不知何时何地何方了。”她目光中露出深切的感情。
庞斑一震道:“之湄的危机竟然如此凶险么?庞某还是说过的那句话,能否助你一臂之力?”
沈之湄淡笑摇头,道:“美意心领。魔师还是说说,有何我能帮得上你的地方吧!”她顿了顿,道:“无论魔师是打算由魔入道,还是成就无上天魔,大约沈之湄都能略尽薄力。”
庞斑欣然道:“那么将来我来探望之湄,可不能将庞某拒之门外。”
沈之湄挑眉一笑,道:“先说明白,我可管不了若海。”
作者有话要说:
老庞是个人才,所谓魔王的手段,真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应付得下的。尤其是他没有想着“我要这样讨好你”,而是只要他愿意,自然而然就生出相应的千变万化。
妹纸也小中了一招,虽然立刻反应过来了,不过算是魔王小胜一局吧!此外魔王果然节操都下饭吃了,都说了有夫之妇,还来勾搭!还没下限,还卖萌!
不过最后妹纸和魔王算是讲和了,魔王先放下身段讲和兼求道友论道,所以妹纸也道友就道友吧!只要不招惹不干涉我。
至于庞斑想要借妹纸磨灭对师太的感情的想法还是没有变,只不过他已经转换方式,决定从自己的内心入手,至于妹纸是否回应,反而是次要的了。这也是妹纸现在马马虎虎容的下他的缘故。
其实当时烈少也是这样,喜欢的话可以容下,前提是不许干涉,发乎情止乎礼。强迫要回应,不是每个人都有厉小哥那特别待遇+超级运气的。
道心种魔大法,我认为重点在于在“道”和“魔”转换的一刹那,得到启悟从而突破,至于像韩柏那样利用魔种来和女人交合提高功力,这种下三流的东西对庞斑来说什么都不是,要知道庞魔这一身功力全是他自己苦修得来,当初他赤足走遍千山万水,蒙赤行就该教会他这一点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当韩柏们还在沾沾自喜于“在床上就可以提高功力”的时候,真正的魔王如庞斑向雨田等,恐怕连看都懒看一眼。
功力这东西换个世界换个能级立马颠覆,属于钱之类的身外之物虽然很有用但是随时可以赚换地方变废纸,所以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境界,境界不退,到哪里都能立刻崛起。
再次赞美必然立地飞升的太师父!
☆、草原雏鹰
一对翎羽翠绿的不知名鸟儿,停歇在刚抽出新芽的老树上,午后的阳光十分温暖。这一对鸟儿互相梳理着羽毛,不时地发出欢快的鸣叫。
方夜羽很快收回了目光,重新落在书案上,开始专心地思考,在申时前,他必须完成三篇策论,目前已经写了一篇,还有两篇。
而晚饭之后,里赤媚会过来抽查他今天的武功习练情况。
寅时三刻起床,亥时二刻睡觉,每天的文武功课都排得满满的,哪怕最盛大的节日,也不过能空出半天时间休息。
这对于虚岁十一的方夜羽来说,并不轻松,但他也没有半点拒绝的意思,反而更加勤奋地学习着。
因为他五岁那年,就明白了自己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有着天下第一高手庞斑为师,又有着整个魔师宫的支持,对于他这个除了血脉外一无所有的孤儿来说,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方夜羽很清楚,师尊庞斑对于收徒并没有多大兴趣,只是因着扩廓王爷的临终托付。但即使如此,庞斑对他还是相当上心,不但每十天考察他的进度,传授新内容,而且会时不时地召见他,有时候是几句简单的询问教诲,兴趣来了也会谈古论今,授业解惑,态度永远耐心而和蔼。
但这并不能稍微减轻他在面对这位师尊时,哪怕是一丁点点的压力。
每次退下时,他都发现自己汗湿重衫。
但是无论如何,魔师宫回报了蒙室多年的尊奉,以所有的财力势力,不遗余力地培养他,并搜罗有资质的少年少女开始训练,方夜羽明白,这就是他将来复国的班底。
而他名义上的师兄楞严,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收为魔师传人。大他五岁的楞严并非蒙古人,其父是朱元璋禁卫中的一名将领,只是因为某次触怒了朱元璋,被朱元璋故意见死不救,令他战死。当年的里赤媚得知后,便寻回了楞严,准备日后利用他对朱元璋的仇恨,为己效力。只是,偶然被魔师看到,一番决议下,楞严便成了魔师庞斑的首徒。
只是,方夜羽心中同样清楚,能继承魔师宫衣钵的人必然是他,而绝非宛如隐形人的楞严,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将楞严将来能发挥的作用,利用到最大程度。
好在他们师兄弟之间的感情还算融洽……
方夜羽收敛心神,提笔以端正的小楷,在纸上落下一个字。
忽然,“砰”地一声巨响,结实的木门被震得抖了抖,一滴墨水落在雪白的纸上,方夜羽将这张废掉的纸团成了一团扔掉,抬头无奈地看向门口。
——幸好才写了一个字,否则他非活活揍死鹰飞这死小子不可!
一个看上去十三四岁的男孩站在门口,头发上还沾了两根草,见方夜羽恼怒地瞪过来,这瘦长俊秀的男孩懒洋洋一笑,背靠着门框,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道:“飞爷今儿大获全胜,打得那帮小子哭爹叫娘,哈伊娜那小骚/货看着爷的英姿,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巴巴地扯着我的衣角,千叮万嘱叫我今晚一定要去找她。嘿,夜羽你去不去?”
鹰飞其实比方夜羽还要小一岁,不过这几年长得极快,反而比方夜羽高一点,只是看上去就单薄瘦弱了很多。鹰飞出自蒙古贵胄,自小便是方夜羽最好的朋友和玩伴,只是,比起方夜羽少年老成的沉稳,鹰飞的脾气却十分火爆,又极端自傲,好在他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或是习武资质,都有这个本钱。
方夜羽兴趣缺缺道:“恭喜恭喜,想来明日早上,我们的飞爷便告别童子鸡了,只是我居然想不到,你干这档子事的时候,还有请人围观的怪异习惯?是否觉得第一次做男人事关重大,必须有个见证?”
蒙古人多早熟,十二三岁便深知男女之事,方夜羽身份高贵容貌俊秀,魔师宫中年少的侍女见了他个个粉面含春。虽然方夜羽牢记里赤媚的告诫,武功有成前不得近女色,但是这不妨碍他打趣同样还是童男的鹰飞。
鹰飞白皙的脸涨得通红,随即恼羞成怒地吼道:“放屁!就凭小骚/货那点姿色,也配伺候飞爷!老子定要找个天下绝色……这小骚/货下巴扬得比天高,飞爷就是想去羞羞她,到底去不去,一句话!”
方夜羽指了指案上堆得比他的头还高的书本,一脸“我懒得说了”的表情。
鹰飞丧气地摆了摆手,“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慢慢看这些汉人的破书吧!真不知里老师怎么想的,咱们蒙古人的铁蹄踏遍天下,靠的可不是这些书本子……嘿,今晚飞爷去赴约,定要整治得她服服帖帖,明天把那小骚蹄子的宝贝项链带来当证据。”
方夜羽低头写字,头也不抬地道:“去吧,祝你好运,千万不要灰头土脸地回来找我,因为我最近很忙,没空听你哭诉。”
“砰”!大门传来了第二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是这一次方夜羽早有准备,因此字体依旧整洁流畅。
……
庞斑负手而立,欣赏着墙上的一幅工笔。
那是他三年前从慈航静斋回来的时候画下的,言静庵素手烹茶,不经意间回眸一笑,那种圣洁慈悲的气质,配上温婉俏皮的神态,非常动人。
而另一张半年前所画的写意,则已被他撤下。
这是他这十年来,最好的一幅半作品。庞斑不得不承认,那张佳人持剑的淡墨写意,只能算是半幅。
背后传来细细的响动,庞斑不回头地问道:“沈姑娘是否已经离开了?”
黑仆恭敬地道:“主人明鉴,属下已经将主人交付的银匣交与沈姑娘,沈姑娘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收下道谢。”
庞斑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神色,他亦不知道自己所为是对是错……
不过,是对是错,既然已经做下,也就不必太过介怀了。
正要挥手令黑仆退下,又听他道:“沈姑娘给主人留下了一封书,她说放在妆台上……”
庞斑霍然转身,只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他轻咳一声,淡然道:“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
沈之湄驾着马车,行驶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
这马车是庞斑为她准备的,虽然已经据说尽可能地朴素,但是沈之湄还是觉得距离自己的审美观差的太远。
除了庞斑抽风的那一晚,其他时候,此人都是一身锦绣华服的造型,虽然不得不承认,很好地衬托出了这魔君睥睨的气场,除了他没人穿得起。但沈之湄依然只能给出两个字的评价,伤眼!
果然,还是太师父那洗得发白的蓝布道袍看着更舒服点。
沈之湄将马鞭放在一边,任由这匹已经和她混熟的辕马拖着马车随意地走着。
这是一匹典型的乌珠穆沁马,只是毛色是难得的赤红,个头不高,躯干十分粗壮,性格颇为温顺,拉着这不大的车厢,根本不费什么力气。
沈之湄想起庞斑还给了她一个临别礼物,此时无事,便顺手找出来看。
她并不在意庞斑给了她什么东西,虽然当时黑白二仆盯着她的神情简直是如临大敌。所以本来打算直接走人的沈之湄,也不得不意思意思地写了几个字表示一下。
至于事实上对庞斑实在无话可说,所以她不假思索,就将《九阴真经》那宛如万金油真理般的总诀给抄了上去,连后面的梵文也没落下——不愁庞斑看不懂。至于庞斑看懂之后有何感想,那就和她没有一文钱关系了。
沈之湄心情颇好地想着,随手揭开了银匣子。
内里是一叠有些泛黄的纸张,沈之湄随手抽出一张,发现竟然是一页页的日记。日期散乱不齐,并没有一定的规律,但最晚的也是五十年前了。
庞斑的字迹沈之湄倒是见过,龙飞凤舞,霸气十足,但这匣内留下的字迹,除了少量是庞斑所写,大多数属于另一个人。所用文字有回鹘文、蒙文以及汉字,内容既非武功秘籍,也不是秘密的记载,甚至只是随手写下“某年某月,于某地观火山喷发之情景……”之类。
其中最陈旧的一张,显然被人珍视地收藏,又不时翻看过,“与传鹰一战于长街,不知胜负,然再无交手之机,天地神机难测,惜乎!”
沈之湄皱起了眉,将匣子内的日记翻阅了大半,此时她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分明是庞斑之师蒙赤行的手迹,也包括庞斑自己关于赤足走遍山河的那三年,零碎写下的一些回忆。
这东西对她,乃至对任何人都一文不值,但必然是庞斑最珍视的东西之一。
——既然宝贝就自己留着啊!干嘛送给我!真要送人也该送给言静庵啊!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
她颇有些郁闷地合上了这烫手的银匣,顺手扔回车厢内。日暮西斜,附近正有一处河水的支流,也该是停下暂歇一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元旦快乐!
覆雨翻云年轻一辈的女多男少,悲催!尤其是蒙古这一边,尼玛就木有几个拿得出手的!本来我很嫌弃鹰飞这小流氓的,但是也不得不把他洗一洗凑合拿出来用吧!方夜羽自然是重点不说。这样2vs3虽然少了一个,好歹凑合能看。
捶桌!年轻一辈能看的雄性这么少,尼玛!还不如各自百合各自搅基呢!
老庞做出的事情总是那么地出人意料,说明他的大脑回路和大家都不同!似师太和魔王这些人,做的事情说的话一举一动,都是你越想其中的含义,越容易陷进去万劫不复,再也出不来。
不过妹纸一个来自现代的优点就是认真你就败了,所以,老庞你想送什么就送吧!
其实老庞自己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达到的具体目的,只要妹纸上心了,不管接下来会是什么反应,对他来说都算达到效果了。
不得不说,以老庞的智商和情商,已经相当了解妹纸了,所以老庞很悲催地发现,他送东西出去,如果对别人效果是10,那么给妹纸,就只有0。5。
庞斑虽然犹犹豫豫地送了,其实还是蛮心疼的,因为他觉得妹纸很可能做出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做的事情——直接烧掉。
☆、苍狼白鹿
草原的夜晚,宁静而渺远,只是,鹰飞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
小心地给逐渐缩小的篝火再添上一根枯枝,鹰飞丝毫不敢放松,随时警惕着周围狼群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中央那头通身雪白的狼王。
眼角的余光瞟了眼那比他还小两岁的女孩,她脸上的面纱一直没有取下来过,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满布伤痕的双手稳稳地执着一长一短两柄剑。虽然剑锋上已经有了几个缺口,但依然闪着锋锐的青光,和暗色的血痕。
鹰飞不得不承认,即使这双眼睛总是透出一种冷冰冰的神气,这也是他所见过的最明亮的一双眼睛。
——否则他此刻应该在哈伊娜温暖的帐篷里喝着马奶酒,才不会落到这种半夜被群狼围住进退不得的境地!
见鹰飞瞟过来的眼神,女孩冷冷地回望过去,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嘲讽意味“怕了?”
鹰飞冷哼一声,别过脸不去看她,目光狠狠地对上白狼王绿莹莹的眼睛。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面对草原狼群,绝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只有比它更凶、更狠、更残忍,才能镇住这些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
这一群狼约莫有二三十头,雄狼足有成年男人那么高大,森森的白齿闪着寒光,尤其是中间被巨狼簇拥着的白狼王,脖子前胸腹部的毛发耀眼夺目,发出金银般的光芒,即使是仿若悠闲地蹲坐在那里,也散发出一股残忍的凶傲之气。
鹰飞八岁的时候,曾经单人凭着一把匕首,杀死了一头足有他两倍大的公狼,但面对这头身高丈二的白狼王,他很明白,如果逃,那么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
尤其这丑丫头还伤了腿,他一走,她绝对只有提前天葬去见腾格里的下场!
不过,幸好这还不是冬天,群狼的毛色发亮,说明并不是饥狼。现在他们还能够凭着燃起的篝火,在河边和群狼对峙下去。
女孩稍微挪了挪有些麻木的脚,她的声音还带着稚气,却和她的眼神一样冷冰冰,“火快熄了。”
鹰飞闷哼一声,伸手从火堆中抽出一根最大的树枝,“拿着!那边有几棵树,慢慢走过去,不要惊动狼。”他自己也拿起了一束,右手紧紧地握着短匕,缓缓站起身来。
“丑丫头给老子听着!我不管你的脚怎样,我数十声的时间,你要是爬不上那棵树,你就等着给狼咬成碎片吧!飞爷吃饱了撑的救你一次,绝不会救你第二次!”
在距离他们十二三丈远处的河岸,生长着几棵大树,这也是他们唯一能够求得生路的地方。
女孩冷笑一声,如同冰玉交击,“不用了,我来断后,就你那点武艺,撑得到十息?”
鹰飞狠声道:“你给老子滚!”他转过头,这瘦弱俊秀的蒙古少年,眼里闪着莹莹的绿光,如同草原的狼崽子。他狠狠地盯着面前蒙着面纱的女孩,忽然伸手狠狠地抱住了她。
他才不是欢喜着这连长相都不知道的死倔丫头!他只是想起了死去的舅舅喝醉后常说的话。
——女人嘛,只有抱在怀里的才是你的。
——男人的胳膊,如果只是射箭而没抱过女人,那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浪费。
——只有抱过女人的男人,才能算是真正的男人。
他的舅舅已经随着扩廓王爷战死,那是他最后一个亲人。
在抱住女孩冰冷瘦小身体的刹那,鹰飞模糊地想,这丫头一定长得很丑,所以蒙着脸不敢见人,一定配不上高贵英俊的飞爷,不过,这时候也没得选了,将就将就吧……
还没等他想完,一记耳光已经重重地扇在了他脸上。
鹰飞捂着脸后退了两步,龇牙咧嘴,只不过,看到那面纱下通红的小耳,他忽然觉得心情从未有过的好。
一直静默蹲坐的白狼王忽然仰天发出了一声摄人心魄的厉嗥,几乎是同时,十几条蹲坐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
鹰飞狠狠地把女孩往后一搡,喝道:“快过去!飞爷现在是男人,草原上女人都得听男人的!”
女孩复杂地望了他一眼,一瘸一拐地向大树的方向跑过去,鹰飞手持火把,慢慢后退。当他退到还剩三丈时,两头一人高灰黑的巨狼猛地从草丛中窜起,向他扑过来。
但是也只有两头,狼王叫了一声后便没有动静,鹰飞将左手的火把望巨狼一抛,毫无形象地就地一滚,当他灵活敏捷地窜起身时,已经拿住了左边那头巨狼的尾巴,趁着另一头狼被火光惊跳得远些时,右手的匕首已经狠狠扎进了左边巨狼的腰椎。
只是一瞬间的时间,鹰飞已经距离大树的方向又近一丈多。
受伤的巨狼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地嚎叫,又有三五头黑狼奔了过来,这五六丈的距离对于巨狼来说,不过是几息的距离,鹰飞也顾不了许多了,转身就跑,正当身后两只巨狼扑过来时,两枝带着火光的树枝,精准地砸在了狼的头上,生物惧怕火焰乃是本能,几只巨狼向后退避。缓了这一缓,鹰飞三窜两窜便上了树,狠狠吐了口唾沫,伸手就去揭女孩的面纱。
还没等他碰到,闪着寒光的刀锋已经抵上了他的手掌,鹰飞悻悻地收手,没好气道:“都是飞爷的人了,看看有什么大不了!”
女孩大怒,喝道:“你说什么!谁是你的人了?”
鹰飞不服道:“飞爷舍命救了你,你怎么不是飞爷的人?唉!现在不兴抢人了……你家在哪里?飞爷明儿就带聘礼找你,大不了多去几次……不许故意拿架子,顶多只有九次!”
这本是蒙古人的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越是求亲的次数多,女方越是尊贵,有一句蒙古族婚俗谚语说:“多求则贵,少求则贱。”就是此理。
鹰飞又想了想,自怀中掏出一把镶着宝石的小刀,塞在女孩手中,郑而重之地叮嘱道:“这是第一次了啊!千万记清楚,最多只有九次的,再多我就移情别恋了。飞爷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岂能受女人的无礼刁难?”
女孩眼里露出复杂的神色,并没接小刀,忽然道:“你脸上溅了狼血,真难看。”此时树下群狼仍然在环伺,有几头甚至试图去扑,只是两人所坐的树干甚高,一时倒也安全。
鹰飞急忙用袖子抹了抹脸,反唇相讥道:“飞爷是部落里最英俊的男子汉,将来也是最强大的勇士,溅上点血怕什么!哪像你连脸都不敢给人看,一定长得丑不忍睹!”
还未等女孩回答,鹰飞又贼兮兮笑道:“不然,你证明给我看看?说不定我就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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