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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恋飞鹰(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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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岳找到藏匿在深山中,茹毛饮血、立誓报仇的他,还为他沈家一百二十人条人命报了仇,他不能死,他得报恩——他还有恩要报!
  他还了几条命,但是还不够,他欠的还很多很多。
  罗岳要他照顾她,他答应了要照顾她,不只是保她平安,他还希望她能开心,因为她的开心,就是罗岳的开心。
  他不想让她哭,更是舍不得她哭,好几度他都挣扎着要醒来,为她止住担忧的哭泣。
  数日之后,沈飞鹰终于清醒过来,大风堂里所有人,总算都松了一口气。既是担心他尽忠丧命,更担心他再不醒来,罗梦就要把双眼哭瞎了。
  贵为堂主之女,她为了他的醒来而雀跃,忙进忙出想要照料他,却被他坚决婉拒,只能天天都来到他屋里,忧心忡忡的看着,大夫替他换药,每次都看得脸色苍白。
  要不是他拒绝,她还想亲自喂药。
  渐渐的,他可以进食后,她就张罗起食物,天天让人从龙门客栈里,送来珍贵的补品,不但滋味绝妙可口,而且道道所用的食材,都是价值连城,有的更是皇家珍藏,有钱都买不到。
  如此养伤,养了一阵子后,某一天罗梦却不见踪影。
  直到他的双眼,被日光晒得有些花了,他才知道,自己其实从醒来,就一直望着门口,期待听见她的脚步声、望见她的娇靥。
  又等了半晌,还是不见罗梦到来,他难得心乱,无论如何也无法静卧,终于下床往外走去。休养了这些日子,虽然还尚未完全康复,但是他的步履己如往常,能够触地无声。
  他在宅邸里,四处搜寻着,靠着敏锐的听力,很快就知道她身在何处。
  厨房里头,四处狼籍。
  他隔着窗棂,瞧见厨房里被用过的锅子,搁得到处都是,珍贵的食材被切或被剁,形状大小不一,在厨案上高高堆起,炉子上正烧着一锅药膳,但因为火力调节不当,先是冒火,接着很快就烟雾弥漫。
  “咳、咳咳咳……”站在炉火旁的罗梦,织锦的衣袖乱挥,被熏得脸儿脏脏。
  “为、为什么,会、会有这么多……咳、咳……烟……”
  瘫坐在厨房角落,特地搬来的圈椅上的,是个肤若白玉、眼若晨星的少女,只见她用精致的衣袖,努力挥开眼前的烟雾,小脸上满是无奈。
  “因为,你把那锅药膳又烧糊了。”
  罗梦咬着唇,不甘心的跺脚。“我每个步骤,明明全都按照厨师所教的做了,为什么不是烧糊,就是烧坏?”
  “做菜嘛,要讲天分的。”
  “我不信!”
  身为龙门客栈的千金,龙无双扶着额头,连连叹气。“你就像之前那样,都让厨师来烹煮,再端去给他喝,不就得了吗?”
  “不行。”罗梦很坚定,用力摇头。“他是为我而受伤的,从现在开始,我要亲手烹煮给他吃。”
  “相信我,你这么做,绝对不算报恩。”龙无双翻着白眼说。
  “我再多练几次,一定能成功。”被熏脏的脸儿,充满信心与希望。
  这可不得了!
  龙无双吓得跳起来,全身瑟瑟发抖,就怕又要被逼着试味。“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前烧的几锅里,就有能够入口的了。”她慌忙的指着地上的几锅。
  “但是,你说味道不够好。”罗梦记得很清楚,连滋味都要计较,就是为了让沈飞鹰能喝到营养可口的药膳。
  自作自受的龙无双,只能苦着脸,可怜兮兮的说:“反正滋味好坏,他也未必尝得出来啊”
  “不,我要再重做。”她挽起袖子,要把炉上的锅子拿开,指尖才刚触及,就烫得连声轻嚷,连忙用指尖捏着耳朵,才能缓住灼烫。
  “拜托,你就放过自己的手,也饶过我的舌头吧!”她从小吃的都是最可口的菜肴,哪里想得到,竟会有沦为“实验品”的一日。
  罗梦不肯听劝,从头又开始煮起另一锅药膳。日光斜斜照入厨房,照亮她脸上,细细的汗珠,她却专心一意,连汗都来不及去抹。
  隔着窗棂,他震慑的注视着,那个从小被人百般呵护、养尊处优的小姑娘,略显笨拙的一举一动,看见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少女,为了他洗手作羹汤,弄得狼狈不堪,脸儿脏了、衣裳角落还被烧了一小角,甚至很可能就要毁掉整间厨房。
  焦味飘飘,他的心中,却感受到一阵暖流,轻轻的淌过。
  沈飞鹰无声无息的离开,回到自个儿屋里,重新躺回床榻上,等待着她煮到满意了,再将药膳端来,他决定不论滋味如何,都会喝得一乾二净。
  日光暖暖,焦味随风飘来,愈来愈浓了。
  他躺卧在床榻上,回想着罗梦认真的模样,薄唇上浮现希罕的淡淡笑意。
  第4章(1)
  半夜三更,下过雨的春夜,寒意更是沁人。
  罗家宅邸之内,一间接着一间的院落,随着月儿高升,各院落的灯火一一掩熄,只有一间还亮着灯。
  那里,是罗梦的院落。
  虽然院落的廊上,还亮着一盏灯笼,但是早在几个时辰前,这)L就已安静无声,怕扰了罗梦歇息,所以少有人在天黑后,还敢靠近这里。
  庭院里头,只有扶疏的花木,在月下随风轻轻摇曳。
  蓦地,枝上的一朵白梅,随风缓缓飘落,转啊转的,飘转到了门前廊上,落到那恍若石雕般,一动也不动的沈飞鹰身前。
  他的气息绵长,长到让人以为,他没有在呼吸;长到让人以为,他是木石雕成的假人,非要仔细察看,才能发现他依然有在吐息,只是真的很慢、良长。
  深黑的双眸半闭,瞧着那花儿飞落靴前,双手仍不动的环抱在胸,高大的身子轻靠门柱,有如门神般守着,一半的神智专心的放松吐息着,另一半。l凝神注意着周遭动静,一如数年来许多个夜晚。
  他可以听见,那纤弱的身子,在屋里床榻上辗转反侧。
  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近来她总是睡不好,他清楚不是因为恶梦,过去几年来,她不曾再因恶梦惊醒。
  可是近日,她总在躺下后,反复久久,才会真正睡着。就像今夜,她就寝至今,都还没真正入睡过。
  客客的衣料声,再次轻轻响起,可是这回,那声响却不只是翻身而己。
  沈飞鹰察觉到,屋里的少女坐了起身,水灵灵的双眸隔着窗根瞅着,教他脊背不由得抽紧。
  “鹰。”
  果然,下一刹那,他听见娇嫩柔弱的语音,叫唤着他的名。
  “你进来。”
  看着靴前那朵小花,他缓缓站直了身子,垂下在胸前交抱的手,却没依言进门,仍旧站在原地,淡然开口说道:“还没到添油的时辰。”
  这句回应,教罗梦沈默,有些恼了。
  他虽然没有瞧见,却也能精准猜出她的情绪。
  这些年来,他早已晓得,那温柔优雅面具下的真正脾性,她生来貌美,被人人捧在心上、握在手上,很少有人会拒绝她的要求。她从小就比同龄孩子要聪慧许多,不着痕迹的用她的美貌、柔弱与心机,让人心甘情愿的为她做事。
  “我不是要你添油。”罗梦悄声说。
  他依然背对着门房,恭敬有礼的再说道:“小姐需要什么,直接跟属下说就可以,我立刻就去备来。
  屋里,再度陷入静默,隔了半晌才又有声音传出。
  “我睡不着……”软嫩的声音,飘在寒冻的空气中,落入他的耳中,带着怯怯的问:“你不能进来陪我一下吗?就像是以前一样?”
  那声轻问,几乎带着恳求,教他心头微紧。
  可是她己经芳龄十三,不再是八岁的女娃儿,甚至己经来潮,都能嫁人了。男女终究有别,要是没有重要的事,他不该再进她的房间。所以,他只是垂眼看着那朵小花,淡淡的说道:“夜  己深了,属下进房,于礼不合。”
  她又沈默了。
  一会儿后,衣衫的窸窣声再响。罗梦没有死心的乖乖躺回床上歇息,反倒是下了床、披上衣裳,走到门边。
  然后,门开了。
  清幽的香气袭来,如芙蓉般柔软的裙摆,随着莲步轻移,终于停在沈飞鹰的面前,盖住那朵他注视己久的小花。
  十三岁的罗梦,比起十二岁的罗梦,更加美得如梦一般。
  廊上的灯笼光晕下,她昂着小脸,红唇轻抿,绝美的容颜带着从不让外人瞧见的恼火。可是,即便是生气,她也是美的,美得让人心疼且紧。
  望着眼前的男人,她无法移开视线,不论是眼里,还是心里,满满都是他的存在。
  今年他就二十一岁了,她亲眼瞧见,他在练武场里练武时,藏在长衫高袍下,虎背熊腰的结实男性身躯,不比同堂里的镖师们逊色。
  他原本己经练成精湛的剑法,却因为她而废了。她深深记得,他为她挡刀的神情,没有丝毫的犹豫,为了不让她担忧,神情不露半点痛楚,反倒还先探看她是否受伤。
  虽然,无法再施展剑法,可是他不曾因此荒废武功,比起大风堂内所有人,他练武总练得比谁都勤。
  勤能补拙。
  他利用为她守夜时,修习内功,将内家功法练到了,超乎他这个年龄该有的境界,爹爹说他是练武奇才,唯有她知道,他是花费了多少心力。
  就因为如此,她才不想让他在这儿吹风,要他进门歇歇,但是他却顽固得像颗石头般,教她好生气恼。
  原本,罗梦想仗着堂主千金的身分,对他下令。可是,当她走到他面前,瞧着那张熟悉的脸庞,气却又莫名的消了。
  唉,其实啊其实,她该气该恼的是自己。
  他哪有什么错呢?
  打从一开始,就是她不愿意,让他卸下职务。
  明明她就是可以,要求爹爹换人轮替,让他休息的。可是,只要一夜没有他在门外守着,她就难以成眠,任何人都不行,非得是他不可……
  “小姐,夜深了,你该早些歇息。”罔顾她的注视,他面无表情,好整以暇的说着。
  她动也不动,不肯听劝,软软的娇声说道:“我睡不着,你陪我坐一会儿,好不好?”
  表面上是问话,但是不等他回答,她己经回身,敛裙在门前的石阶上坐下,仰望着前方在月下绽放的白梅。
  梅花的时序己近尾声,朵朵的花儿几乎落了一地。
  夜风又来,吹落几朵白梅,扬起她的长发,她单薄的衣衫,抵挡不住春寒,白嫩的小手拉紧外衣,娇小的身子瑟缩着。
  沈飞鹰还是不动如山。
  望着不断落下枝头的小花,罗梦只觉得心头莫名难受,一时之间,吹来的寒风好似又变得更冷了。她不自觉伸手,接住飘转到身前的花办。
  小手接着了花,却让寒风灌进衣襟,她冷得直打哆嗦。然而,下一瞬间,一股热气从旁而来,替她挡住半边的风。
  罗梦心中欣喜,转头看着,终于愿意坐下的沈飞鹰。他还是没有瞧她,黑眸望着茫茫夜色,脸部线条比先前更冷硬。
  只是,他的动作,不但暖了她的身,也暖了她的心。
  她将手中的梅花,送到他面前。“喏,帮我拿着。”
  毫不迟疑的,沈飞鹰伸手,任她小心翼翼的,将娇柔的小小花儿,放进他的手中。
  盈白的梅花,在他黝黑的掌心里,显得好小好小,衬得他掌中的伤疤,更加丑陋。
  她心头一紧,不自觉以指尖,轻抚着那道几乎撕裂手掌的伤。
  “现在,还会疼吗?”她悄悄的问。
  “不。”他吐出一个字,又将手缩了回去。“多谢小姐关心。”
  那木然的神情,教她顿时黯然。她自小聪明过人,总能猜透旁人的心思,却无法拿捏他的一丁点儿思绪。
  爹爹说,他自称属下,是因为要来报恩。但是,他已经报过恩了,老早救过她与爹爹无数回,根本不欠什么了。
  她应该要告诉他的。
  可是,她没有说,甚至还想着,反正他己无家可回,大风堂也算是他这只飞鹰的落脚处,就这么永远待下来最好。
  这念头,好任性。
  但是她无法遏止,希望他留在这儿久一些、希望他待在身边多一点。这种渴望,愈来愈深切,让她仅是这样瞧着他、靠近他,也会心儿狂跳……
  “今晚的月色真美。”她说着,言不由衷,想引他说话。
  沈飞鹰却保持沈默,没有答话,但是也没有起身。
  梅花的花季己尽,粉色的桃花却准备开了,枝头上已有些许花苞。她知道言语无用,于是拉紧披在身上的外衫,在花前月下,轻轻靠上他的肩头。
  他微微一僵,可是她没有退开,也没有靠得更近,只是轻轻打了个呵欠,悄声的低语。“我累了,你借我歇一歇。”
  这小小的要求,带着心机,却也透着真心,教人难以推拒。他身体僵硬,瞧着前方月色,薄唇轻抿,剑眉微拧。
  沈飞鹰太明白,不该让她这般靠着,可是她在床上辗转了大半夜,如今枕着他的肩头,不过才一会儿,竟还真的睡着了。
  这一回,她不是装的。
  他能够感觉得到,她变得深而绵长的气息、感觉她软绵的娇躯万分放松,不带任何心机的偎靠着。
  早些年,他还能摸清她的思绪,可是这阵子,他却愈来愈难以辨明她的想法。
  她说的话,总假假真真,真中带假、真中有假,教人捉摸不定。
  现在,还会疼吗?
  担忧的语气,在脑海中回荡不去,扰得他心情难静。
  人人只知道,她是大风堂里头,被娇宠的一朵绝世之花,却没有人看见她的聪慧,更不知道她有意无意的,替爹爹打理镖局事务,程鹤之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一切,只有他看在眼里。
  轻而又轻的,他拢住掌中白梅,心绪难静也难明,某些无法分辨的情绪,就在胸臆中翻搅,即使理智如他,却也难以厘清。
  第4章(2)
  确认她睡得深沈后,沈飞鹰才小心的抱着她起身,送回温暖的床榻,先替卸下了披着的外衫,再盖上了丝被。
  她在睡梦中,拧起了秀丽的眉,好似不依,让他不自觉的伸手,将柳眉间的结抚平,她却像猫儿般,再自然不过的,顺势将小脸偎进大掌里,还发出满足的喟叹。
  昏黄的灯光下,那张睡颜如此纯真,简直跟八岁时没有不同。
  他垂下眼,不自禁缓了表情,不再维持僵冷,甚至轻轻抚着那张小脸,温柔的将她颊上的发轻拂开。
  她醒着的时候,他从不允许自己这么放肆。
  因为,她是主、他是仆。而她年方十三,前来提亲的人已经多到,可以从玄武大街头,排到玄武大街尾了。堂主多的是时间与机会,可以在那些人之中,好好的挑、慢慢的选,选一个最适合她、会疼她的男人。
  一时之间,他不禁羡慕且嫉妒起,能拥有她的男人。
  不!
  不行!
  她是主,而他是仆!
  他警醒过来,迅速缩回手,远远退开。
  床上小小的人儿,睡得依旧香甜,但是那张原先看来纯真的睡脸,却不再像个娃儿,而是个女人。
  光滑丰润的黑发,圈着娇嫩小脸,他能看见她微启的红唇,是那么的柔嫩,诱人……
  他踉跄的再退一步,拉开视线,用最快的速度转身离开,退出房外,紧紧关上房门。但是,她诱人的睡颜,仍在脑海里,不肯消散。
  只是,门虽然关上了,但是掌心之中,她脸儿偎靠的余温,依然残存着,像是烙了印一般,久久都不消散。
  春阳高照。
  城外草原在几日的暖阳下,早己欣欣向荣,春草蔓延遍地,像绿色的毯,一下子从眼前,绵延到了天边。
  春一暖,花就开。
  花一开,人们也相偕出游。
  罗梦一早就收到邀约,是龙无双派人来,邀她到龙门客栈,去吃最新弄到手的珍贵美食。她欣然赴约,沈飞鹰当然也亦步亦趋的跟上。
  可是,久违的晴天,让街上处处是人,有马车的官商之家,可说是多不胜数,罗梦乘的马车,没一会儿便被塞在了街上。
  “是堵住了吗?”她掀开轿帘,问着驾车的徐厚。
  “是啊。”徐厚回头,大脸上满是歉意。“小姐,我瞧前头这样,这一时片刻,怕是动不了了。”
  “要不,我下车用走的。”这会儿,塞的是车与銮轿,但一旁路边行人却不塞,有许多人顺着运河走呢。
  “不成不成,小姐,要走到龙门客栈,得花个把时辰,那还是一般人的脚程,这么远的距离,你还没走到,腿就软啦!”徐厚摇着蒲扇般的大手,脑袋瓜也同时摇得像波浪鼓。
  “真有那么远吗?”她嘴角弯弯,看向沈飞鹰。
  直到这时,他才回过头来,开口回答:“是有那么远。”
  眼看美人露面,人们停下脚步,围观争睹她的美貌。他心中不快,剑眉微拧,俐活跃下车驾,卸下拉车的其中一匹马,和徐厚交代着。
  “我先带小姐骑马过去……”
  “唉啊,这个主意好!”徐厚一拍大掌,跟着跳下车,帮着拆卸马具。
  沈飞鹰翻身上马,虽然马上无鞍,依然安坐自如。只是,怕坚实的马背,会让她坐得不舒适,他先让徐厚拿来厚毯铺上,才朝她伸手。
  罗梦瞧着他,露出笑容。
  这笑啊,比春风还暖、比路边树头绽放的木莲还盛,看得围观的众人,浑身骨头都要酥了,幸福得也跟着傻笑。
  她掀开轿帘,跨出马车,站在前头驾车的位置上,把小手搁到他掌心里。
  他握住了嫩软的小手,从马背上弯身,揽住她的腰,将她一下子抱到了身前毛毯上,侧身安坐妥当。
  罗梦信任的坐在他身前,也不怕跌下去,只看着周围的人们,再嫣然一笑,迷得众人神魂颠倒。
  “抱歉,各位,能不能让让?”娇嫩客气的话语一出,围观的人潮,全都乖乖退开,没有半个舍得违逆她。
  知道她的魅力,向来最是管用,沈飞鹰趁此机会,轻扯手中缰绳,策马从旁离开拥挤的商街,来到宽敞数倍的玄武大街,不久后已经抵达龙门客栈。
  骑马,果然比行车来得快。
  罗梦在心中暗想,没有欣喜,反倒觉得遗憾。
  太快了。
  快得不够让她,能有再多些时间,依偎在他怀中,那幸福的时光,似乎眨眼就过去了,短得让她惆怅不己。
  “小姐,到了。”沈飞鹰说。
  是啊,到了。
  龙门客栈的扁额,就在眼前呢,让她想不承认都不行。而身后的他己经翻身下马,还将她抱下,确定她双足稳稳踏在地上后,才收回双手。
  一个念头闪过,她红润的唇上,再度漾出笑意。
  “骑马好方便哪,比搭车快多了。”她望着他,笑意盈盈,轻言软语的说道。“鹰,你明儿个就教我怎么骑吧。”
  说完,也不等他回答,罗梦袅袅转过身,走进龙门客栈赴约了。
  沈飞鹰心里有数,她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善罢干休。但是,他没有料到,当天傍晚回到大风堂,她打铁趁热,不浪费任何时间,立刻就向堂主提起了。
  罗岳的反应,是一阵呆然,大手猛搔脑袋。
  他从没想过,要让宝贝女儿学骑马。一来她出门有车可搭、有软轿可乘,二来他根本也舍不得,女儿在马背上颠簸。
  罗梦静静吸着茶,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爹爹曾抱着她在马背上奔驰,那己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都己记不清。
  但是,今日她却发现,与沈飞鹰共乘一骑,是光明正大贴着他的最好机会。
  他将她抱在怀中,小心的护着,就像爹爹一般,却又跟爹爹不同。她喜欢他宽厚的胸膛,如墙如山一般,护在她身后,让她不用担心、不需害怕的感觉;喜欢他的手环着她;喜欢他的体温,暖烫着她。
  “梦儿,骑马很辛苦的,你确定吗?一会儿就会腰酸背疼,还是算了吧?”罗岳在女儿身边,踱步绕着圈子,苦口婆心的劝。“你不需要学骑马啊。”
  “没关系,我想学。”她看着忧心忡忡的爹爹,笑得灿美胜花。“再说,身为您的女儿,连马都不会骑,不是教人笑话吗?”
  此话一出,罗岳怒发冲冠,恼怒的大叫起来。
  “谁敢说你不会骑马是笑话?是谁?是哪个杀千刀的?你跟爹说,我现在就去缝了他的嘴!”他激动不己,最最听不得,有人说女儿的坏话,恨不得要去找对方拚命。
  “爹爹,别生气,小心气坏身子。”罗梦弯唇再笑,安抚爹爹的怒气,但说出口的温言软语,却是万分坚定。“没人说,是我自个儿想的。”
  罗岳的怒气,瞬间烟消云散。
  这……这……他可不能,缝了宝贝女儿的嘴……
  名震天下的豪侠,只能呐呐几声,把先前说的话当作放屁,脸上尽是藏不住的担忧,苦恼的问着。
  “可是,要是你摔下马,那该怎办?”
  “沈飞鹰不会让我摔下马的。”她终于望向一旁沈默不语的他,还笑笑的又问:“你会吗?”
  他抬起黑眸,深深看着她,看穿她的心机。
  罗梦拿他来堵堂主,又用话回头逼他。他若说会,就是扯谎,也是拒绝,可是罗岳极疼女儿,最终还是会答应她的要求,到了最后,教她骑马的事终究会落到他头上。
  别无选择,他只能回话。
  “不会。”
  简单两个字,就是他的承诺与保证。
  沈飞鹰的话,千金不换,他会用命来守诺。
  罗岳知道,罗梦当然也知道。
  既然,沈飞鹰都这么说了,罗岳的不安就去了一半。再者,他向来拿这宝贝心肝的要求没办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
  真要说起来,唯一能让他放心,教导女儿骑马的,除了沈飞鹰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人选了。
  他无奈的叹气,看着美丽的女儿,终于让步。
  “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
  第5章(1)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果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当然好。”她全心信赖他。
  其实就算她不发问,他也会主动提议,为她挑选适合的马匹。因为,她不懂马的性情,而他不但懂,还打从心里头,就不容许她有丝毫的风险。
  才看了几眼,他就有了决定,挑出的那匹马儿,虽然年轻又是公马,但是性子很温驯,比母马还不易受惊,再者极聪慧,一双大眼炯炯,对人带着警戒,就算旁边突然有巨响,也不会因此奔跳。
  “小姐,请过来这里。”他缓声说着,语音平稳坚定,将一根新鲜带泥的胡萝卜,递进她的手心。“在骑马之前,你得先喂食它,之后再拿鬃刷替它刷毛。”
  马师们围成一圈,几个年轻的听见,全都舍不得罗梦脏了手,只是嘴巴刚刚张开,就被老师傅们瞪得乖乖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娇小的罗梦,走到马匹前头,显得更小了些。
  虽然,马匹是马师们从小养大的,知道它性子温驯,却还是个个心惊肉跳,深怕马儿会认生,突然冲撞伤了她,甚至张嘴咬伤了她。
  可是,她却是半点也不怕,拿着胡萝卜上前。沈飞鹰就站在她身后,她深深知晓,他绝对不会,让她有任何受伤的机会。
  他亲自教导着她,耐心过人。
  “马儿还跟你不熟,一定要站在它前面,让它看到你。它看得到,就不会害怕,不会随便伤你。像这样,先让它熟悉你的味道。”他宽厚的大掌,直接握住娇嫩嫩的小手,仔细告诉她。
  “看着它的眼,让它看见你的眼和手,不要遮住它的视线。”
  他一边说着,先抓着她的左手,放到马儿嘴鼻下,那小公马用那双乌黑的大眼看着她,然后低下头来,小心的嗅着她,巨大的口鼻吐出湿热的气息。
  罗梦吓了一跳,几乎想插手后退,但是他就在身后,阻挡她的退路,依然紧握着她的手不放。
  “不可以害怕。”即便她几乎缩进怀中,他也没有避嫌退开,仍低着头告诉她。“它会知道你在害怕。不要移开你的视线,看着它。”
  “它好大只。”她俏声说,没有移开视线。
  “它跟你一样,只是大一点。”他说。
  他教导着,让她一次又一次,温柔拍抚着马的脖子。
  马儿的毛皮,温顺的贴在手心里,罗梦可以感觉到,毛皮下温暖强壮的肌肉。
  马儿没有退开,转动灵活的大眼,静静看着她。
  这样的感觉好奇妙。
  “瞧,它知道你要摸它,知道你在做什么,它就不会怕。”
  她让掌心贴了上去,露出微笑,由衷证叹着。“摸起来好舒服握,我摸它,它也会觉得舒服吗?”
  “嗯,它也会觉得舒服。”话到一半,他的声音微哑。
  所幸,她没有注意到,仍惊奇的看着那匹马,一次次的轻轻抚摸它,还仰起小脸,瞧着它柔柔的笑着。
  她的笑容,似对畜牲也有魅力,让那马儿半转过头来。
  这一回,没等沈飞鹰握住她的手,她己经聪慧的知晓,主动把握在另一手的胡萝卜递上去,让马儿咬了一口又一口。
  “它吃了耶!”她又笑了,银铃般的笑语,惊讶的轻响,还倾身上前问着马儿。“好吃吗?”
  它的回答,是另一口啃咬,还用那大舌舔了她手心一口,引得她轻抽口气,又是一阵轻笑。
  “啊,好痒。”
  说着,她再次温柔抚摸,称赞马匹。“你好乖,真乖。”
  “对了,它的名字是什么?”开心不已的罗梦,回头望向身后,却看见沈飞鹰瞧着她,欢眸好黑好深。
  眨眼之间,他就恢复过来,很快抬眼看着马匹,再次闪避她的视线,甚至收回覆握着她摸马的粗糙大手。“它是你的马,你想替它取什么名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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