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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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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们不但发现天气的些微异常,还观察到伦敦郊区每到傍晚,总会出现大量的蝙蝠,它们是吸血族的同盟者,也是他们的宠物,通常是他们大规模出现的标志。
这些蝙蝠在伦敦郊区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每次都在白天消逝的最后五分钟之内出现并消失,非常诡异。
猎人们推测这是吸血族准备采取什么大行动的前兆。
因此,他们不得不采取行动,希望能够探知敌人的动机和行动部署。
“于是,我那光明正大的族人们作出一个从来没有过的艰难决定,他们决定选出一个表现突出的精英分子,混进吸血族的阵营,作为卧底,为猎人族探取性命攸关的宝贵信息。”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一定已经猜到了,他们最后选出的人,就是我。”
这样艰难重大的任务,面前的美女猎人娓娓说来,波澜不惊。
“我一共有两个名字,在猎人族里面我叫居莉莎,而我在吸血族里面用的名字是艾丝塔,听说在他们的语言里面,这是优雅的谋略者的意思。”
第十六章 居莉莎和艾丝塔
开过长途夜车的人都知道,最好做一些事情来不断提起司机的精神,不然司机因为疲倦打起瞌睡来可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最常做的醒神事情是陪司机聊天,也可以说故事,如果歌喉不错,也可以唱歌,如果天生五音不全,在关键时刻进行歌咏恐怕更能收到奇效。
而我没有采取以上的方法,我的更讨巧一点,我充当聆听者,听居莉莎说她自己的故事。
一生的故事由名字开始,你能想像吗?居莉莎便是如此。
居莉莎在猎人族通用语言里面是美女蛇的意思,可一点也没有不敬的意思,因为猎人族所热爱的动物是蛇。
一个猎人族的成员,如果被誉为“蛇”的称号,即使只不过是跟“蛇”字沾一点边,也意味着无比的荣耀。当然,“蛇尾”则是代表贬义的形容词。有如我们所赞某人“牛”,那就是厉害的意思,可是说“牛屎”,则是明显的贬义了。
而居莉莎则是三十年前,唯一获得“蛇”称号的女性。
居莉莎纯粹是靠自己卓越的能力和极高超的灵感而获得这个荣耀的。她的亲人身为族内军队的灵魂人物,全部在那次世界级大战中身亡,那时的居莉莎才刚刚在世界上度过五十六年,还差二十四年,才算成年。
居莉莎是在没有亲人爱护,只有族人抚育的情况下长大的,可是她体内优良的遗传因子不受客观条件影响,一样发扬光大。她刻苦、坚韧、耐心,一日日地自我成长和超越。
那时她住在中国一个沿海城市里,中国在猎人族的聚居地里面并不算最重要的地区,一般可以按照自我意愿选择居住地的猎人们,都喜欢选择欧洲,或者美洲。
居莉莎住的地方环境很美丽,叫做青岛。一度,那里历时十年,只有她一个猎人驻扎。
有族人说:家里的亲人已经一个都没有了,还住在“青岛”?
“青岛”这词在猎人族里面是“坚壁清野”的意思,说起来有点应景又有点感伤。
居莉莎却没有说什么,青岛这地方环境优美,这里居住的人类也高大美丽,居莉莎生就一副近似亚洲人的脸,夹杂在里面,不大引人注意。于是,她独自在青岛居住了十年。
十年之后,她回到伦敦的总部领成人礼。
同年,崭露头角。
那是永远不会在记忆中磨蚀的日子,那是1973年的夏季。
那年,《教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居莉莎对马龙·白兰度着了迷,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
居莉莎在伦敦一连看了十六场半《教父》,而且,因为她积极宣传被感染去看的同伴呈几何级数递增。
第十七场,居莉莎跟八个同伴一起去看,可是她却坐得远远的,躲在角落里。
她做最喜爱的事情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搅,她会感觉那是她私人的世界被外人强加践踏,比如,阅读卢梭的《忏悔录》、比如,倾听莫扎特的《e小调小提琴奏鸣曲》,比如,《教父》。
曾经有人在她看书的时候发出嘲笑:“《忏悔录》?宝贝,你有什么需要忏悔么?”她当时就把那书狠狠往那人的脸上掼去,将人家的眼镜打得碎裂,差点没有把眼睛也给刺爆。
虽然,事后,她回想起来,那人搭讪的动机比嘲笑要明显得多。
她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所以宁愿选择独立,这是保护自己和朋友的一种方式,尽管,或许有人说她孤僻,但这比较起发飙来说,算是很小意思了。
在第十七场看到一半的时候,角落的她突然感应到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她的心脏明显跳得快了很多,脑袋里面的神经突突的跳,吸气很不舒畅,这种压抑感强烈到将她从对电影的深深沉浸中一把拉了出来,毫无预兆地,不留情面地刺激她从电影世界中清醒过来。
她深深地吸气,让自己镇定下来,神经还在跳,但脑里似乎开始感到某种感应。眯上眼睛,慢慢地,那感觉越来越清晰,她遽然睁大眼睛,那是杀气!
慢慢向自己头顶移动的浓烈的杀气!
电影院里没有灯光,但由于屏幕上的光影流动,其实并不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至少,隔了一两排的观众样貌还是可以大致辨认出来,但是,有一个地方绝对是全院最黑的。
那就是头顶的天花板。
大屏幕的光线是放射状的,有点像手电筒的原理,光线是由电影院后面放映的小窗口那里投射出来的,而那个小窗口就是手电的灯体部分,投射得越远,光线笼罩的范围越广,但是,在手电筒灯体的上方,那里存在一个死角,直线的光线是没有办法射到那里的,相对来说,那里是全院最黑暗的地方。
而居莉莎那一双受过训练的夜眼,却可以看见在那角的天花板上,聚集着一层黑乎乎的东西。目力用尽,可以看到形状不断改变,似乎在蠕动。
蝙蝠!
那层蝙蝠不断地蠕动,甚至开始分散,慢慢向自己和自己的同伴头顶移去。
同时,居莉莎还发觉,场子里居然还有人进场。
这时,电影已经播放过了半场,但是还有人坚持进场,而且,不只一个。
一共八个,分散在每个角度近门走道处。
正好有一个离得比较近的转过头来,居莉莎看到,他是闭着眼睛的,他似乎不是来看电影的,只是靠自己的耳朵,“听察”着四周的环境。是以,他的脑袋就像移动摄像头一样左右缓缓移动。
居莉莎至此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是吸血族。
如无意外,八个都是!
而自己的猎人同伴居然都没有留意到这种特殊的情况,他们八个一排,坐在隔着居莉莎一条过道的另一端,连转头向这里瞟一眼的意思都没有。
慢着,其中有一个人正在不住地点头,莫非他也留意到这种情况,在跟自己致意?而其他的人目不斜视意图让敌人感觉麻痹?看轮廓,他可是自己同辈中技击能力最突出的男子——艾沙。他曾经在一场技击比赛中,一连挫败了三个同辈的男性猎人而毫发无伤。
那就行了,只要他们也意识到危险,暂时来说,八个对八个,就算加上那些鬼蝙蝠,也不会应付不来,只要对方再没有援军就行。
居莉莎的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她连忙也对着艾沙点头示意,还使眼色。
可是她的表情突然凝固了,她突然发现艾沙的眼睛也是闭着的。
她想自己的脸色那时一定变得很可怕,因为她看见一线口水从艾沙的嘴角淌了下来,又滴到他的衣服上去,一滴、两滴……
如果你处于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设计通知你的同伴,共同战斗?
先求脱身,寻求外援?
振臂一呼,背水一战?
而居莉莎采取了一个最激烈最混乱的方法。
用力将一个烟幕弹往天花板上的感烟器丢过去,于是全场立即响起了火警警告的呜呜声。
五秒钟之内,全厅灯光全部打亮,通道全部开放,观众立即离席离场。
在强烈的灯光下,吸血族和蝙蝠们成了暂时的瞎子,在急促离场的观众们掩护下,居莉莎和八个同伴一个不少地撤出了电影院。
说起来有点运气。
猎人族每个成人都会在成人礼上获得一套基本的防身用具,包括烟雾弹,防弹衣,枪支弹药,而居莉莎并没有想过要使用烟雾弹的情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为成人礼之后,她就被派去某个城市驻扎,而那是一个比青岛更冷僻的地方,民风纯朴,居莉莎是在当地担任整理猎人族档案资料的工作。
也许这一生,也不会用到这些东西了吧,与其让它们摆放个十年八年失效了,倒不如拿来取悦观众。
居莉莎就是抱着这个想法,将烟雾弹带在身上,打算看完电影之后,在泰晤士河畔为几个贫民小孩作一个免费表演,因为之前他们曾经夸口看过防暴警察使用过的威力强大的烟雾弹,而据她所知,那不过是最逊的一种罢了。
是以,在居莉莎将烟雾弹对准头顶的感烟器扔过去的时候,她心里还生过一丝惋惜:“哎,我得自己掏钱去买一个来放给人家看咧,真是大傻瓜,这个东西,该不会卖太贵吧?”
而事后经过调查,那确实是一场一触即发的危机,也是收到吸血族异象警告后,吸血族第一次发动的准备袭击事件。该时,猎人族与吸血族面上的实力看起来差不多均等,但若发动袭击,猎人族则会害怕伤害观众而大受束缚,这也是吸血族挑人最多最易产生混乱的密闭环境进行攻击的原因。而且,他们行动非常小心秘密,如果猎人族根本没有察觉危机的话,九个猎人的后果更不堪设想。
而事后总结的时候,大家更发觉,当时在场的九个猎人,只有居莉莎身上携带了一枚防身用的烟雾弹,其余人等都是两手空空。当然,居莉莎不会自己承认携带烟雾弹的真正动机。
是以,居莉莎就以处理这场突然袭击中表现出来的冷静和应变的能力受到了猎人族高层的注意。
而在同年十二月,猎人族内举行一次秘密的技能比试大赛,其中,居莉莎被指名参加。她不负众望,夺得了反应、直觉项的冠军,而技击一项虽然只取得了第十二名的成绩,却已经是本次参与的所有女性所取得的最好成绩了。
居莉莎也是通过这次比赛,才正式获得了自己的这个名字。可是她却没有特别高兴的意思,只是想着,得到了这个荣誉,以后的俸禄是不是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如果是那样,自己就可以换一套更好的音响了。
而事实上,这个荣誉是伴随着任务而来的。
经过三个月的秘密培训,次年三月,花开的日子,居莉莎在猎人族内部销声匿迹。
她接受了一个秘密任务,必须在吸血族里面度过一段时间,演绎一个异族的人生。
当历史的车轮必须转动,当时代的洪流又在不断涌动,身为其中的一员,虽然可以选择随浪浮沉,但大多数的人在需要的时候还是会挺身而出去作为推动者或捍卫者。居莉莎虽然更喜欢自己的小天地,自己的卢梭、莫扎特、马龙·白兰度,可是,她还是不得不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并且努力尝试让自己改变进入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一个叫做艾丝塔的人生。
第十七章 爱情的侵蚀
说起卧底的血泪史,大家基本都有如下共识:阳奉阴违,被自己人误会,舍生取义,牺牲名誉、性命、亲情、友情种种种种,但是艾丝塔的卧底生涯比以上列举的更复杂,因为她担负的不是同一族类的卧底工作。
很简单,要一只西红柿混入一堆茄子里面当卧底,你会怎么办?西红柿会怎么办?
如果是我,我或许会将西红柿拿去漂白,换皮,染色,当然,前提是这只西红柿本身的形状要接近茄子。
而居莉莎需要干的事情也差不多。
她需要在血液里注射入神奇的激素,其作用是逐渐转换她血液的颜色,并且激发她的基因发生转变,向吸血族的基因转变。
这是一项从未曾成功过的大实验。
据说这配方出自三百年前猎人族最伟大的生物研究者的实验室,但这位研究者没有成功的案例就在三百岁的英年撒手西去,有人说,他为了这个方子,耗尽了自己猎人族五百岁的生命能量。而这么多年来,勇敢的猎人从不乏勇于献身进行舍身实验者,而智慧的猎人更是从不间断地进行此方的深入研究,然而,从没有成功过,从没有人成功过。
三百年来,最接近成功的一个例子应该是一百六十三年一个名叫阿诺的男猎人,他成功将自己血液里的绿色素去掉,使血液看上去非常近似吸血鬼的黑红色,但是,他的基因并没有进一步的进行变异,他并没有像吸血族那样害怕日光。然而,猎人族已经认为这是了不起的成就,认为阿诺在着意隐瞒这一点后完全可以胜任卧底的工作,从而着意加紧训练其应变和表演能力。
但,世事往往人算不如天算。
阿诺并没有在卧底生涯中被识破,相反,他凭借自己的过人努力,在短短十年间打入了吸血族的事务内部,担任一个有一定影响能力的职务,在那往后的五年间,他输送回猎人总部的敌方资料总和几乎超过了过去五十年间的总和。
但是,仅止于这五年。
在第六年,也就是卧底后的第十六年,阿诺遭遇不幸。
他偶遇吸血王族的小公主,一见钟情,不能自已。
阿诺是个勇士,他勇敢地向吸血族小公主表明心迹并袒露自己的来历。
公主被他的热情俘虏,愿意随他逃走,两个打算脱离自己的种族,隐姓埋名,潜身于人类社会。
但,世上真有如此的理想生活?
阿诺与公主躲藏了大半年,终于被吸血族人探知住处,重重包围中,公主被抓回,阿诺即将战死,这时,他的族人出现了。
吸血族与猎人族的恶战再次展开。
此役由午夜十二时战到凌晨,曙光初露,吸血族惧怕日光,急促撤退。
阿诺心系公主,负伤率族人进逼。太阳渐升,吸血族死伤惨重。
小公主挣脱看护,爬至附近高塔,嘶声呼唤阿诺的名字。
阿诺冲出去接她。
公主叫:“不要伤害我的族人,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说完自塔顶跃下,清晨第一缕阳光正照在塔身,正赶到的阿诺接不及,眼睁睁看着小公主的身影投入阳光中。小公主身上的血统是最纯正的吸血皇族血统,她年纪也幼小,对日光最缺乏抵抗能力。她下坠的速度很快,就在那瞬间,她似乎被日光融化了,又似被日光吸着,一点点吞噬进去。
阿诺眼睁睁看着,摊开的手掌上,只托住了一件轻飘飘的纱衣,那是他买给她的,她穿起来就像是个小仙子。
他呆了一会儿,突然跳起来,拦在自己族人面前,他大叫:“放过他们吧!”
“你疯了?这是我们打击吸血势力的最好机会。”族人们这样回答他。
是的,他们是猎人,追捕走投无路猎物的猎人。
阿诺大声说:“那先打击我吧!”
他从自己一个族人手里抢来刀子,狠狠剖开了自己的肚子,他的鲜血喷泉一样洒得到处都是,颜色跟吸血族的是一模一样的,刀子也被这血浸透了,因为是跟吸血族开战,这刀子为了加强杀伤力,刃锋还镀了银,而阿诺的鲜血竟然像是有腐蚀性,令到银色的刀子一下子暗黑无光。
族人们都惊呆了。
因为这鲜血换来的难得机会,吸血族剩下的人都马上撤退,战场上遗留下一堆尸体,阳光猛烈的时候,敌人的尸体就像被诅咒一样渐次消失,剩下的就只有猎人的死尸了。
这场小规模的战争像一个残酷的梦境,敌人都如轻烟一般消失了,只遗留下己方的死难者,而那个曾被委以重任,授以很高期望值的卧底,更是亲手毁坏了自己的所有价值。猎人们最后看到的,是他变色的鲜血。
而这场战争的意义其实并不止这么丁点,反而,意义深远,只不过在当时,并没有人意会到这一点,只是把它作为下午茶或晚饭时一个热门的谈资而已。
直到百年之后,有一个自我期望值非常高的猎人作为人类最高等医学学府研究人员的身份,在某次酒后谈天中,忽然对此战的一个细节产生兴趣。
就好像质疑阿喀琉斯的弱点为什么偏偏是脚后跟,而不是胳膊,海洋女神忒提斯把他浸在神奇的斯提克斯河中,如果拎着脚后跟,小阿喀琉斯则是倒吊的,而且容易窒息,作为母亲,为什么有这么奇怪的举动呢?这个人类社会培养出来的猎人族高材生,对这个几乎被当做传说的历史细节提出以下质疑:猎人阿诺的血液里到底含有什么成分,为什么可以改变银的颜色,这是不是说明,猎人族跟吸血族交媾后,会对血液产生影响,甚至,对基因和细胞产生影响?
这个怀有高度科学精神的猎人医学家,偷偷挖掘出阿诺的尸体,提取他身体残留物进行化验和研究,他甚至费力气找出当年那一战阿诺倒下的确切地点(要知道,指出战场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要在一百年之后记清楚某人,即使是焦点人物,具体在哪个地方躺下,流出热血,可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件事情,实在是有点运气。
阿诺洒下热血的地方,不但没有被人类筑起高楼大厦,还成了一个绝对荒置的地方。那里长了许多的野生植物。而猎人医学家在阿诺躺下的地方,还发现了一种非常珍贵的菌类。
这种菌类喜欢吸食动物的尸体为生,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偶然,还是因为阿诺血液的吸引,可不得而知了。但是猎人医学家在这种菌类内提取出有用的物质则是不争的事实。
就因为这一点物质的发现,三百年前的药方得到了很好的完善。只是,这剂药却有一个暂时无法克服的缺点。
服食新换血药进行实验的主动试验者不下五十人,可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都觉得身体不适。
大部分的猎人都感觉到心痛的感觉,这部分是男性的猎人。
另一部分的女性猎人则感觉到身体被撕裂感和晕厥感。
无法改进之余,它的发现者发表了一个大部分猎人都不能接受的声明:这是一道自痛楚的爱情中提炼出来的药,所以服用者会感觉到爱情的痛楚,这是无法克服的。
这是一个完全无法以科学观点去解释的声明,提出者立即被指责其不负责任,猎人们调回各地的专家和生物学、医学精英进行这项最重大的研究。
因为经过上次的滑铁卢教训,猎人们决定要等药方臻于完善的时候才付诸实用,不能再出一丝纰漏。
但这一研究,就是三十年,三十年间,毫无进展。
而离休战约定之期越近,猎人们的危机感就越大。
这时,也许是为了缓解压力,有专家提出逆向的解决方法。
药不能改进,那人呢?
整个猎人族里面,难道没有人能够抵抗爱情的侵蚀?
居莉莎是第四百三十九个实验者,而居莉莎经过皮试后呈现出来的反应,令所有的专家欣喜欲狂。
不过只是一点点的药物,她的血液已经合作的开始变色,丝毫没有不良反应。专家们小心翼翼地加大剂量。
一个月的时间内,200毫升的稀释药物,完全渗入居莉莎的血液里,她的血液完全变色,并没有出现其他猎人的不良反应,更令人惊讶的是,她甚至开始畏惧日光,虽然,远不是吸血族那样严重的会灼伤皮肤和双目,她只是觉得目眩,但已经是意想不到的进步。
她是被选中者!
她是千里挑一!
有人产生疑惑,居莉莎只是淡淡的笑:“也许跟我从来不相信有真正的爱情有关。”
信仰可以影响身体的循环系统?
虽然医学家和专家们还想进一步的进行研究,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居莉莎各方面都臻于完美,这项任务她当仁不让。
虽然,所有的药物都会过期,所有非自然规律进行的事情最后都会返回自己的轨道,可是,那是将来的事情。
对于将来的事情,居莉莎一直考虑得没那么长远。
“如果药物失效?或者我开始感到痛楚?我马上逃跑回来啊,我并不是一个坚持的人。但我想,没什么可以动摇我一百多年来形成的信仰,我会抵制住爱情的信仰。”
出发前夜,居莉莎信誓旦旦的宣告,同时赢得了全族人的尊敬与信任。一夜之间,她成了全族人的最新偶像。
第十八章 贵族与拍卖
居莉莎虽然符合了吸血族的几乎所有条件,可是,她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弱点,身为女性。
吸血族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种族,在很长时间以来,吸血女性只是作为扩大吸血血统和性伴侣而存在,在吸血族的核心权力集团里,只有极少量的女性插足,她们都是吸血族里的贵族,血液里留着皇室的血液。
既然无法克服这个与生俱来的弱点,猎人制定的插入方式是制造贵族身份。
吸血族跟所有有灵性的动物一样,有自己的社会,也存在等级问题。
虽然大部分的吸血族都群居散布在世界各地,之间存在秘密联系,但尚有极少部分的吸血族隐居起来,不为其他吸血族所知。他们或者是厌倦了被权力的控制,或者本身就是流亡的贵族,他们离群索居,混迹在人类社会。
给居莉莎设计的是这么一套步骤。
伦敦的社交界忽然出现了一个神秘女子。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的,她的家庭背景如何,但人人都知道她美貌,善饮,高贵,富有。她于各种本该式微仍被少部分人执拗坚持的贵族消遣和爱好无一不晓。她更精通多国语言,于世界各地时事历史知之甚详。总之,只要有她在的场合,在她的周围,没有人感觉到发闷,没有人不为她的魅力倾倒。
在伦敦社交界流传着这么一件不辨真假的逸事。
被称为伦敦社交界第一公子的老牌费高力公子,在第一次看见这神秘女子就忘记了手里正举着的极品干邑,发出了一声惊叹:“老天!我们又多了一颗新星!”
而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内,他不断发出赞叹和评价。
到凌晨舞会散场的时候,他的终极评价是:“她不是星星,她简直是太阳,午夜初升的太阳,就像一颗全美二十克拉钻石,她必将照亮整个沉闷的伦敦社交界,令其他名媛和名流们黯然失色。她的身份一定是某个欧洲国家没落的皇族公主。”
这位费高力公子是一个老贵族,世袭了爵士的头衔,他自命风流,但又眼高于顶。在伦敦是有名的老花花公子。早在十年前,伦敦的美女们就放弃了俘虏他的心,加入他家族的野心,但是他的眼光和品味仍然被认为是最犀利最具代表性的。
费高力从不评价政治,但他喜欢评论名人。他幽默而又刻薄的评语常常成为报章热卖的焦点,常会令被他刻薄的名人们恨得牙痒痒,但又得装作大方不计较,然后在肚子里祈祷下一个倒霉鬼就轮到自己的对头人。
费高力的嘴被誉为枪,有黄金枪膛的小口径手枪,适合决战用,一击足以致命。
但很少有人认为他会真心称赞某个人。
以致当费高力对这位社交界新星的评语上了八卦报刊头条时,超过半数的人都以为这是一种更高级的讽刺方式。
只是,当这些人看见居莉莎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这个说法。
这时,这个女子叫艾丝塔。
她总是行踪成谜,但总是在午夜十二点出现在当晚全伦敦格调最高雅最多贵族雅士集聚的场所。
她总是以压倒性的姿态令到全场其余女性黯然失色。
虽然她静,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是这种难得的静成为她的独门魅力源泉,她静静倾听之余,发言冷静幽默,切中要害,寥寥数语便令人大生知音之感。
她不但静,还擅动。
她的舞姿连最挑剔的交谊舞教练都挑不出毛病来。
一切如费高力所言,只有一个真正的皇室贵族,才可能有这么高贵的气质仪态。
围聚在艾丝塔周围的人大多是倾慕者,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冲着好处去的。
艾丝塔每隔一段日子便会在贵族名流中拍卖一件宝贝,或者是珠宝首饰,也或许是某些大师的作品。据她所言,是为了让这些宝贝找到真正会欣赏它们的主人,但更多人猜测,是为了维护她日常的开支。按她在一个小时内使唤厨师连煎了二十一个鸡蛋,而最后一个不是因为满意而是她忽然对煎蛋失去兴趣的排场来看,这完全有必要,即使富可敌国。
而艾丝塔显然并不是做生意的人才,她拿出的宝贝都是世所罕见的,开始人们是因为想讨好她而买下来,结果一转手就会赚个三四倍,这才开始对她拿出的宝物趋之若鹜,并且更对其流亡公主的身份深信不疑。
而对这现象看不过眼的首先是费高力,对这女子,他有莫名的好感,他宣言,不能让艾丝塔的宝物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于是,费高力出面,每隔一段时间为艾丝塔开一个小范围内的拍卖会,将她待沽的宝物拿来拍卖,让希望得到的人进行公平竞争。
即使是这样,拍得艾丝塔宝物的人仍然会得到很高的利润,因为其中有些宝物,如埃及法老镶钻的黄金权杖,这样的东西简直无法估价。
所以,艾丝塔的拍卖会虽然只在很小的圈子里面进行,但是这个圈子不断扩大,美名远播,连伦敦外面的人也闻风而动,有的为宝物惊人的价值而来,也有的单只为一睹伊人风采。
而那个晚上,艾丝塔将要排名的是一份据说是出土自玛雅文化发源地的手稿,上面是无人能识的字体,没有人能琢磨透那神秘符号后面隐藏的意义。
单论手稿的历史意义已经非同小可,别说手稿里面还蕴含了怎么样的神秘信息,是与玛雅文明旦夕间消逝的原因有关吗?而玛雅文化辉煌一时,他们所创造的巨额财富呢,隐藏在哪里,是否会在手稿里反映出来?虽然暂时没有人能识破这份手稿里面蕴含的信息,但以后呢?
不过,未知的事物比可以审度的价值来说毕竟存在风险,因此当排名的价钱去到某个价位时,暂时出现了举牌竞价的停顿。
而这是有底价的拍卖,而卖主保留的底价则只有她自己知道,大家不约而同都看向了宝物所有人艾丝塔小姐,毕竟,这已经是一个天价了,如果能点头答允交易,这笔现款至少可以维持她一季的开销。
可是端坐在主席台上的艾丝塔,只是淡定地啜了一口香槟,慢慢吐出一口气,似乎要让那极品的香槟香气渗入自己的每个毛孔。
然后,她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未达底价,这手稿不能出售。”
大家都“嘘”了一口长气,艾丝塔已经想转身离去,她踏在台阶上的时候,门口有人喊:“等一下。”
艾丝塔收住脚步,凝视着入口。
有几个人分开人群,迅速往拍卖台前走来。
领头的是一个身材很高,看上去非常精神的年轻人,他赶得非常急,一直急步走到台前才脱下礼帽,露出乌黑微髦的头发,他欠身说:“请允许我出价。”他直起腰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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