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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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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贬为狱卒的判官,任期也满。
阎王只能管地府里的事,他们轮回人间后,自然不再受阎王的管束。
不过,想姻缘圆满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白无常再次轮回时,阎王依然将她投了男胎。
就是当今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
白无常讲完了这个故事,扬眉笑问梅潇焉:“难道你第一次见到万秋露时,心里没有一点点爱恋吗?”
第三百四十七章 离开人间
梅潇焉第一次见万秋露,是在荷塘小桥上。
月色下,万秋露喝醉了酒,伴着一身貂蝉的打扮,正在呕吐。
梅潇焉与他说话的时候,万秋露还唱着伶音。
没人会愿意接近这种又脏又疯的人。
可是,梅潇焉偏偏就对万秋露,有着莫名的好感。
并且,救了貂蝉,也救了虞姬。
就连梅潇焉自己,也说不清,这好感,是从何而来的。
如果白衣人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就有了答案。
可他说的并不是真的,梅潇焉已经听出了破绽。
“你刚才说,阎王管不了人间的事?”
白衣人饮酒点头。
“那阎王管得了天上的事吗?”
连人间的事都管不了,他怎么可能管得了天上的事?
白衣人继续饮酒,摇头。
“你刚才说,你是鬼使?”
白衣人放下酒瓶,轻笑:“在下白无常。”
“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吗?”
这个问题似乎可笑,如果鬼使的能耐比阎王还大,怎么会屈居鬼使?
白衣人低眉,自嘲的一笑。
“连阎王也管不了的天,鬼使当然也管不了。”
梅潇焉仍然在说,却招惹白无常一声长叹:“我自认为我讲话嗦,没想到今日遇到对手了。”
“既然你管不了天,你怎知明日唱完戏就会天相大变,降下滚滚震雷?”
梅潇焉的质问有力,似乎已经抓住了白无常的破绽。
“我管不了天,但是无妄灾星,却管得了天。”白无常答的面色如常,沉声夸赞:“莫说降一点天雷,就算想把天撕开,也在无妄灾星的眨眼之间。”
他把无妄灾星夸得如此神通广大,难道天地间真有这样的人?
“无妄灾星为什么会相助于你?”
梅潇焉仍然不信,他仍然在找白无常话里的漏洞。
“因为无妄灾星,如今是地府的刺客。”
“人人都说,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梅潇焉看着白无常,蔑笑:“地府既然有生死簿,何须再有刺客?”
“地府的刺客不杀人,只杀散落在人间的怨魂鬼妖。”
无论梅潇焉怎样质问,白无常总是能说出圆满的答案。
“好。”
梅潇焉与白无常碰了酒瓶,饮尽残酒,毅然起身:“明日,我等着你的天雷!”
抛下酒瓶,梅潇焉扬长而去。
白无常未起身,慢慢的饮酒,遥望梅潇焉的背影,自说酒话:“我说谎话的时候,人人都信,我说实话的时候,没人相信,这不是逼着我说谎吗?”
有了数不清的金子,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班主一大清早起来,买通了地面上的各路管事,真在闹市街中,搭起了三丈戏台。
戏告上明明写着中午才开锣唱戏,可是,仅在上午的时间,戏台下就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
只因为戏告上还写着万秋露三个字。
日上三竿时,一棒铜锣响起,红幔拉开。
大唐盛世,薛仁贵平定西番。
路经西凉国寒江关,有一员女将,手持凤嘴梨花枪,胯下桃花踏雪马,武功盖世,万夫难挡。
薛仁贵之子薛丁山,任开路先锋官,也是马上步下的一员猛将。
见到樊梨花连损我军七员大将,薛丁山不顾鸣金收兵的军令,催马上前,独战樊梨花。
樊梨花正值青春年华,见薛丁山英眉秀目,是个朗朗少年。
又试出他的武功卓越,不是酒囊饭袋,不禁将一缕情丝,沾染在他身上。
樊梨花有意与薛丁山共结连理,又怕薛丁山嫌她是个番邦女子。
明眸闪烁,计上心头。
她刺伤了薛丁山的胯下战马,将薛丁山活禽上马鞍,回归本营后,再将薛丁山松绑释放。
如此往复,三擒三纵,终于得了薛丁山的心意。
为了与薛丁山喜结良缘,樊梨花决定投靠大唐。
薛丁山欢天喜地的回营禀报父帅薛仁贵,说他已招服了樊梨花归顺,并想娶樊梨花作为妻子。
阵前招亲,是何等大罪!
父帅大怒,命刀斧手绑了薛丁山,要在帐外开刀问斩。
消息传到了樊梨华的耳朵里,自己的情郎要被杀,这还了得?
女英雄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进唐营。
将唐兵们打得落花流水,劫走了被绑的薛丁山。
大唐先锋,被困西凉国寒江关,这对唐军来说,是奇耻大辱。
有樊梨花当关,唐军久攻不下,朝廷震怒,派下护国公混世魔王程咬金,到阵前督军。
程咬金生性豁达,听了三擒三纵的故事,不免哈哈大笑。
由他出面说和,薛仁贵免了薛丁山阵前招亲的罪名。
再由他做媒,成全了樊梨花与薛丁山的亲事。
喜事一成,大唐不但得了寒江关,更得了樊梨花这般猛将。
自此后,樊梨花三擒三纵薛丁山的故事传为佳话,凭作千古美谈。
此刻,万秋露就是樊梨花,樊梨花就是万秋露。
戎马缨枪,旌旗铠甲。
好一个十全武功的刀马旦!
红幔闭合时,台下掌声如雷。
万秋露,万秋露。
人们扯破了喉咙,只为再见红颜一面。
千呼万唤后,万秋露自红幔婉转处,重现身影。
铜钱儿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台上。
万秋露足足谢了百次礼,人们还是嫌不够,声潮一浪高过一浪。
碧日晴空,万里无云,哪有一点雷雨的天相?
混在人群里的梅潇焉,轻轻一笑,昨夜那个白衣人,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念头刚刚闪过,突然狂风肆虐,飞沙走石。
乌云滚滚,像千军万马一般,瞬间布满了天空。
本来白日晴空,此刻却暗得像黄昏。
天象突变,必降灾难,众人大惊,纷纷躲避。
所有人都在逃,唯有梅潇焉,见势不妙,纵起身形,使出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踩着人们的肩膀,抢上戏台。
只差一步,就要跨上戏台时,天降炸雷。
天雷滚滚,劈散了戏台。
大幕红幔,似猩红的鲜血,被埋葬在碎木之中。
残木飞溅,割伤了梅潇焉的手脚,他不顾流血疼痛,疯了一般的去扒断木残骸。
戏台有三丈高,集百人之力,搭了一上午才搭得成。
岂是梅潇焉仅凭一双肉手就能清理干净的?
天雷还在,暴雨倾盆,戏班子里的其他师兄们不敢抢着上前。
雨水浇透了梅潇焉,踩在残骸上,他脚下更滑,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血泥雨水,糊了一脸。
雨水落在唇边,居然是咸的。
梅潇焉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焉知绝不能让秋美,独自离开人间。
第三百四十八章 色艺双绝
雷音渐去,暴雨依然。
焉知喊着秋美的名字,指尖被残木割碎,双手布满鲜血,已经颤抖,可他仍然不离不弃。
他看起来的确像一个疯子。
坚韧不拔的疯子,痴情的疯子。
有他为秋美如此卖命,谁还管什么天灾**?
师兄们抢上前来,一同在废墟里寻找秋美。
被雨泥染脏的红幔,扯成一丝一条,本以为在红幔之下,能见到秋美的身影,却一切是空。
刚才还在戏台上活生生的樊梨花,怎么会不见了呢?
在雨水里,焉知只找到了秋美青丝间的一朵珠花儿。
将珠花儿紧紧地攥在手里,梅潇焉嘴中喃喃:“白无常,白无常,我该去哪儿找白无常?”
说完这几句话,梅潇焉纵身跃进雨中,堪堪离去了。
班主与众师兄们在侧,都听清了梅潇焉的自语。
好好的一个画师,居然真的疯了。
万人瞩目下,天下第一名伶万秋露,凭空消失了。
人们说,是他胡乱演了太多的英雄美人,所以惹了天怒人怨,遭到了天谴,被雷给劈成烟了。
也有人们说,万秋露本来就是上天赐给人间的仙子,演绎过人间绝色后,他的天命已经完成,再次成仙了。
不管这些说法是不是真的,有一件事总是真的,万秋露真的不在人间了。
班主与师兄们一直不相信秋美死了,他们发了疯的四处去找,不管找多久,也要把秋美找到。
直到有一天深夜,班主独自喝醉了愁酒,坐在墙角,潸然泪下。
“秋美,你师父走的早,你九岁就跟我在一起,如今你不见了,他日黄泉之下,你师父如果找我要徒弟,我该对他怎么说?”
七尺高的汉子,被地痞流氓打的时候没哭过,被权贵富人欺辱的时候,没有哭过。
夜醉之下,想起秋美的点点滴滴,竟然哭得像个孩子那样无助。
半梦半醉之间,有人在替他轻拭眼泪。
强睁醉眼,见到秋美跪在自己面前。
“秋美!”班主死死攥住秋美的手,像攥住自己的命,死也不肯撒开。
“我是死了吗?我们又在阴间相会了吗?”班主老泪纵横,哭得真切:“秋美你放心,阴间的大鬼小鬼如果敢欺负你,有我给你挡着!”
秋美收起为他拭泪的手,几度哽咽后,不得不说:“班主,秋美特意来向您老人家告别。”
“你要去哪儿?”班主爬起来,抓住秋美的双肩。
“秋美要离开人间了,不能再侍候您老人家了。”
离别在即,秋美的珠泪晶莹:“班主对秋美的养育之恩,秋美只有来世再报了。”
秋美狠狠的磕着头,痛泣。
班主不忍见秋美流泪,用粗糙的大手为他擦去,嘴里关怀有声:“秋美,无论我们惹了谁,我们都可以用钱消灾,这些年攒的钱,我们都可以拿出来。”
“班主,不是……”
“如果钱也消不了灾,必须得有人死,那就让我来替你!”
班主说的情真意切,再惹秋美眼泪决堤。
“我决定随他而去了。”
秋美忍着心痛,终于说出自己心底的决定。
站在秋美身后的人,上前一步,对班主说:“等您老了或者厌倦了江湖漂泊,我和秋美必来寻您,给您养老,报答您对秋美的养育之恩。”
抬眼看着说话的人,竟是已经疯了的梅画师。
他站在秋美身后,一个倾国倾城,一个明朗英俊。
难道,秋美与他?
仔细看看秋美的脸,满是泪痕,却眼神安宁。
漂泊江湖许多年,从未在秋美的脸上看到过幸福。
此时却有。
无论如何,梅画师有钱有势,秋美与他在一起,从此不会再吃人间苦。
班主的心中突然豁达,只是,从今天后,再也见不到秋美,徒有万般不舍。
班主忍着醉酒,强强站起身来,咬牙问向梅画师:“你能一辈子对我家秋美好吗?”
“如果我对秋美,敢有半点亏欠,便让我遭天打雷劈。”
梅潇焉说的如此坚定,这是男人对男人的承诺。
“好,好,好。”班主似乎被人抽去了魂魄,瞬间跌坐在地上。
秋美来扶,他抱住秋美,双拳轻轻捶打着秋美的背,哭的撕心裂肺:“秋美,我的肉啊,我的儿。”
离别之时,星月暗淡,似乎也为这父子之情动容。
相拥而泣了一会儿,班主抹干眼泪,声音轻轻:“去吧,去吧,你们好好的,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一辈子,一辈子……”
眼泪又要涌出时,班主决然的推开秋美,大步流星而去。
秋美跪在原地,望着班主的背影,哭泣不已。
焉知轻轻扶起秋美,在他耳畔细语:“你放心,我一定时刻打听班主的去向,只要江湖有难,我们就会施出援手,必不负班主对你的恩情。”
秋敏轻轻拭泪,点头。
既然决定相守相知,就应该信他。
陪着秋美,望向班主离去的方向,再呆立了一会儿。
秋美与焉知,徒步星月下,去追寻一个能让他们不离不弃的地方。
醉人已去,两人也离,此地只有月光,还有静寂。
静寂深处,听到一个女子怜音:“我一直觉得秋美是个女人。”
“何以见得?”有人接话,正是酒不离手的白无常。
“如果你们把秋美当作男人,只能说,她女扮男装的功夫确实很高。”
怜惜轻笑,现出身影,是秀美无双的地府魉情。
“秋美自小被班主养大,又与师兄们共同成长,就算她女扮男装的手段再高明,也瞒不过这么多人去。”白无常饮着酒,对魉情的话并不在意。
“你不懂。”魉情微叹:“少女芬芳,自有异香,这种香,男人闻不出来,只有女人才懂。”
魉情说得如此自信,难道所有人都被秋美骗了?
“女人也好,男人也罢,最重要的不是男女,而是跟谁在一起。”白无常也长叹一口气,皱眉看魉情:“这种事,十三岁的你一定会懂,可惜,你现在十六岁了”
“十三岁的事情,我不记得。”
白无常低眉,心底苦涩,本想借酒浇愁,却越浇越愁。
第二天,班主为秋美办了丧事,将万秋露离世的消息传遍伶界。
梨园行的朋友们,不远千里,前来吊唁。
师兄们痛失亲人,哭得撕心裂肺。
从此,戏台上不再有色艺双绝的秋美,人间也不再有情义无双的万秋露。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夜兰手
梅潇焉的确称得上是最有情之人。
地府判官恋无常,人间焉知与秋美。
这是一场千年的缘分,愿他们以后事事如意。
收回了小妹的英魄,白无常很庆幸。
他庆幸昔日的判官,到了人间后依然聪明。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回到月下喝酒的旧地,再遇白无常。
他若不聪明,就不会理解白无常安排万秋露,当着万千人之面,告别人间的用意。
白无常用这种方法,彻底杀死了万秋露,却成全了一个只属于焉知的秋美。
白无常也酸楚。
他酸楚再见魉情时,少女清瘦。
忘却前生事,童女不天真。
白无常更担忧。
魉情依然有灭天之能,只需心念一动。
这种手段是造物主所赐,三界中,无人能挡。
孟女将谁也挡不住的人,留在地府里任刺客,此事实在恐怖。
若魉情为孟女所用,那是心情毒辣的人,有了无人能敌的帮手。
若说能覆灭三界,也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白无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乱,他实在没有把握,让魉情不站在掀起三界大乱的一边。
踏足北冥雪山时,见到女子倩影。
冰花林下,婀娜多姿。
明月当空,飘雪装扮。
冷艳与俏皮共存,孤傲与婉转同在。
趁她未回眸时,白无常凌风驾雪,飘落近前。
取下英魄明珠,献到佳人眼底,长叹一声:“我跑来跑去的,已经很辛苦了,实在没有力气去玩猜猜你是谁这种游戏了。”
女子红唇欲说,又被白无常抢在前面:“我不管你是阎小妹,还是颜笑眉,我不管你向小爷叫黑无常,还是叫小哥哥,只求你快点收回魂珠,告诉我下一个去处。”
“黑无常不在左右。”女子骄傲的一笑:“你不怕他被我打死了吗?”
“他被不被阎小妹打死,我真的不关心。”白无常无奈的叹息:“我只关心,他可别打死了阎小妹。”
“哦?”女子扬起纤眉,冷笑:“你真的对我这么忠心耿耿?”
白无常将英魄魂珠,放在一朵冰花心里,低眉苦笑:“如果你是阎小妹,我会对你说,我的确对你这么忠心耿耿。”
说过了一种可能,再说另一种可能:“如果你是颜笑眉,我会对你说,我中的毒唯有阎小妹能解,所以,拜托你,劝劝你小哥哥,千万别打死阎小妹。”
他说着左右摇摆的话,毫不脸红。
女子星眸凝视,轻轻一笑:“我不信凭你这副鬼心肠,会认不出我是谁?”
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怪,平时话多的人,今天不想嗦,但别人偏偏要对他嗦。
“不管你是谁,都一定会跟我说下一个去处,所以,我认不认得出,真的不重要。”
“见君不跪,是逾礼大罪。”女子扬起下巴,一副孤傲:“你怎敢说不重要?”
白无常软软的坐在地上,耍起了无赖:“毒发身亡也是死,犯了大罪也是死,既然我注定活不成了,你干脆现在就弄死我得了。”
女子低眉,看他那副没骨气的样子,嗤笑一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个道理,原来你不懂。”
“弄不死黑无常,就弄死一个白无常。”苦笑过后,自嘲的一笑:“也算我这个做臣子的,为主尽忠了。”
“我看你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不顺眼。”女子冷笑,说出冰音:“喜魂,最受气之人。”
听到了下一个去处,白无常站起来,反手拍拍屁股上的雪,拔腿就走。
“白无常,因何走的这么急?”
女子一声问,唤停了他的脚步。
“我已经收回了六魂六魄,加之小妹原先的一魂一魄,总计七魂七魄。”无力的一笑,仰天长叹:“再加把劲儿,眼见着就要熬出头了。”
“只是刚刚过半而已。”女子似乎就喜欢看他无奈的样子:“你离熬出头还早着呢。”
“是吗?”白无常淡淡一笑:“我怎么就觉得快结束了呢?”
回完她的话,转步扬起飞雪,正要离去时,又听见女子冷笑:“这一次,我不会告诉你我是谁,让你糊涂一辈子。”
“就算你不叫我猪头,我也知道你是颜笑眉。”
他留下答案,真的走了。
“我都是按小哥哥形容的去演的,明明演得很像,到底是哪里出了破绽?”
颜笑眉嘟起红唇,几分俏皮可爱。
“如果一见面,就摔他一个跟头,会更像。”
飘雪深处,黑无常现出身影,依旧冷峻非凡。
“那,小哥哥,你教教我,该怎么摔人家跟头?”
颜笑眉又有一个理由缠上了黑无常,笑的泉水叮咚。
可爱的女孩,就是这样,似乎永远都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去做。
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怎么会寂寞?
大恶之人,丧尽天良。
小恶之人,九曲坏肠。
恶人做坏事,给别人带来苦难,给自己带来报应。
除了祸害人间,他们似乎没有一点好处。
事情总不是那么绝对的。
恶人,对大多数人的确没有好处,对有一种人却实实在在带来了好处。
这种人,就是专门吃衙门悬赏的人。
江湖,送了这种人一个雅号,赏金猎人。
既能除恶,又能赚钱,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但不是人人都能吃得下这碗饭。
因为,恶人之所以敢作恶,是他们的手段高超。
你若想做赏金猎人,你就要有比恶人更厉害的手段。
夜兰手,是当今江湖上,最出名的赏金猎人。
夜兰手是一个女人。
一年之内,她用三十六颗人头,换了三十六份赏金。
她的杀人技法,非常文雅。
月下,一对金钩,在咽喉上,轻轻一抹。
也许还没感觉到疼,已经被她摘去了脑袋。
金钩钓咽喉,夜半酥兰手。
这句话,是说夜兰手的。
夜兰手,也正因为这句话而得名。
没有人知道夜兰手的真名字,所有人都知道夜兰手专杀通缉恶贼,是名符其实的女侠。
也一定是惊艳八方的女侠。
不美的人,怎配用金钩杀人?
不艳的人,怎配叫夜兰手?
有多少初入江湖的朗朗少年,已对夜兰手倾心不已。
尽管,他们还没见过夜兰手的真面目。
又何必见?
只要是女侠,就没有不美的。
何况,这个女侠,叫夜兰手。
第三百五十章 读书人
能被官府悬赏通缉,在江湖人眼里看来,似乎是一种荣耀。
几十两赏金,是抓惯偷。
百两赏金,是抓土匪。
千两赏金,是抓杀人犯。
而抓到春牡丹,可得万两赏金。
春牡丹是一个很漂亮的人,漂亮得像多彩的牡丹。
这么漂亮的人,却是一个男人。
绝对货真价实的男人。
因为春牡丹是个采花贼。
他专睡官家的千金小姐。
想一想也知道,官家的千金小姐,一定比寻常女子更多才情,大多也更漂亮一些。
百姓家的女儿,若被采花贼占了便宜,大多都会告到官府去。
而官家的千金小姐,若是吃了这种亏,一般都不愿意声张。
因为爹娘的面子不能丢。
性子刚烈的,要么跳井,要么上吊。
能忍下这份羞辱的,只有终日以泪洗面。
听上去,似乎偷官家小姐的香,更能不招惹麻烦。
但江湖经千年,采花贼往往都是凌辱寻常女子,只出了春牡丹一个贼,是专睡官家小姐的。
那些贼是不是没有春牡丹聪明,一直想不清楚其中的奥妙?
其实,并不尽然。
官家的千金小姐,养在深阁。
庭院深幽处,有伺候小姐吃喝的老妈子,有给小姐梳头描眉的大丫鬟。
还有睡在小姐房里,形如姐妹的贴身丫鬟。
除了这些人陪着,府里还有家丁壮汉。
想偷这样姑娘的香,纵然有一副好身手,又怎么能做得干净利索?
春牡丹既然做得成,自有春牡丹的办法。
他的办法,就是他漂亮。
穿了春衫碧罗裙,戴了夏夜凤尾花。
描了秋月凝霜眉,染了冬梅点红唇。
他简直比女人还漂亮,再加上他生的矮小,面容清瘦,十足一副楚楚可怜相。
只要他看上了哪位小姐,就会想方设法的混进府做丫鬟。
他做丫鬟时的名字,就叫牡丹。
牡丹干活灵巧,又懂琴棋书画,还会说江湖故事。
这样的漂亮丫鬟,会讨来府里每一个人的欢心。
更何况是养在深闺不出门的千金小姐。
牡丹往往只需要做一个月的粗活,就能混入小姐的闺房里,做陪睡的贴身丫鬟。
有了这种时机,再用一些迷香药,还怕好事做不成吗?
所以他屡屡得手,香艳半世。
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官家不敢声张,所以好好的官小姐,也不知道被他糟蹋了多少个。
自从出了这种事以后,许多官家千金的丫鬟,都不再敢找漂亮的。
自家的女儿,在自家的府里,遭人凌辱,叫当官的爹怎能不怒火冲天?
即便是这样,为了保住女儿的名节,也不敢将这件事昭告天下。
当然,也不敢将这件事写在通缉令上。
万两赏金的花红,不是官府的悬赏,是官老爷私下里对江湖的悬赏。
采花偷腥这种事,实在是太下三滥了,简直败坏江湖人的名头。
谁能拿住春牡丹,谁就能名利双收,哪个赏金猎人会不心动?
甚至,江湖上的老赌们居然放出了盘子,大家可以下注押宝,赌这万两赏金,究竟花落谁家?
夜兰手自然名居榜首。
这座城市的冬天很短,初冬时节,很少飘雪。
今夜,冬雨。
初冬的雨,甚至比雪还冷。
冬雨绵绵,不像夏雨那般猛烈。
但越缠绵的雨,就下得越久。
这场冬雨,已经下了两天,似乎还没下透。
青石路被冲刷的一干二净,雨落在地上,石头映着天雨。
冷雨缠绵时,有一双绣鞋,踏雨而来。
绣鞋已被雨水浸透,掉了些颜色,染了姑娘的霜袜。
姑娘撑着一把漂亮的油纸伞,任油纸伞再怎么漂亮,也漂亮不过姑娘的脸庞。
姑娘的瘦脸清消,眉目俊俏,不施半点脂粉,身上却不染自香。
姑娘一身葱绿,洒腿裤,俏花鞋,连走路的样子都透着俏皮。
眼见着就要走到城门,姑娘斜目瞥见一个人,在他人屋檐下避雨。
避雨之人,紧抱双肩,已有些瑟瑟发抖。
走近一看,是个少年公子,面目被冻得苍白。
公子穿得不富贵,但很整洁,不像是无家可归之人。
他五官平平,却有几分儒兰雅气。
巧笑两声,姑娘走近公子,将油纸伞撑在他的头顶。
“公子是没有带伞吗?”
听见姑娘轻声问,公子窘迫的将头转向另一边,嘴中低声:“承蒙小姐照顾,天色已晚,还请小姐快些回家吧。”
“哟,你这人,还挺守礼节的呢。”姑娘觉得公子十分有趣,竟然比大姑娘还害羞,不禁逗他一句,再站近一点:“我若是走了,谁来管你这个落汤鸡呢?”
一股异香,自姑娘的身上飘来,熏得公子更羞。
公子紧紧低下眉目,不敢作声。
也许姑娘本就知道自己很香,她是故意让公子闻的。
“说说吧,你是不是从哪个姑娘的闺房里偷跑出来的?”
姑娘突然的问得清冷,着实吓坏了公子:“小姐,万万不可胡说呀,我是读书人,不敢有辱斯文。”
“读书人?”
他真是有趣,随便逗他一句,他就当真了。
姑娘咯咯直笑,脆生生的问:“大半夜的站在雨里,难道也是读书吗?”
“我,我,我丢了盘缠。”
公子臊红了脸,紧紧咬着牙,低声说出这几个字。
“所以呢?”姑娘仰起脸,好笑的问。
她似乎很喜欢看他这为难样儿。
“所以,没钱住店。”
“所以,你就站在雨里,是想感动老天,把你丢的盘缠还给你吗?”
“不是的,不是的,我有安排的。”公子连连摇头,急忙解释:“等明天天亮了,我就去找个活儿做,赚了钱,可以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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