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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遮天-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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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手抱着酒坛,定定望着我,眉宇深思:“妹妹可是京城里出名的红酥美人平安王?”
  其实骨子里我有着不折不扣小女人的恶趣,喜欢人夸我漂亮,即使来到凤国唯独这件事仍然根深蒂固。喜色染上眉梢,酒意上涌,我脱口而出道:“世人谬赞,澈正是平安。敢问姐姐名讳?”
  她看着我神色有些异样,痛快地说:“愚姐姓沈,名天衣。”沈天衣看着我扬眉一笑道:“妹妹陌路解佩赠金,古道热肠,实有侠义之心,不似贵族子女麻木不仁,处在膏粱锦绣堆中,妹妹这点慈悲之心更难能可贵。”
  她知道我贵为王爷后,仍然以姐妹称呼,毫不忸怩,神色自然,着实让人佩服。其世虽名士恣意,蔑视权贵,但有些内心其实并不如表面那么洒脱,清高者少,沽名钓誉徒多。真正敢于和皇女称姐道妹的,都拥有与皇室差不多的权势。皇权已经没落,所以大家你我相称也不甚奇怪,但是平民百姓还是对之敬若神明。沈天衣虽然身处江湖草莽之中,未必不知礼仪,更是彰显其个性。而我也喜欢这种平等对待,更是敬重于她。也许沈天衣三个字所代表的分量足够让她自持。
  一剑横空沈天衣!江湖恶霸谈之色变,豪门贵户多有忌讳。人人不知其师承来历,只知在一次武林大会上,一位相貌平凡的小姑娘背着把剑来力挫群雄后,却并不去领取天下第一的花红,笑吟吟飘身飞去,问其姓名,留下沈天衣三字余音袅袅,久久不绝。从此世上多了个为天下拔剑的大侠,诛恶人,杀贪官,剑下绝不留情。只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世人多不曾窥其全貌。未料想在这秋雨恣肆的江面,我竟然与之把臂共饮同欢。而且那次意外解佩赠金的事情,于我来说不过是顺手之恩惠,我早已忘记,这次猛然被她提起,令我不胜讶意。
  沈天衣看我愕然之情,正色道:“天衣在此多谢妹妹,那次援手救助愚姐师弟一命。”
  沈天衣师弟?真是震感一次比一次具有冲击力!天香,疏影,清愁与我表情都有些石化。一个沈天衣都让我们有些难以消化,何况她对其师门从来都守口如瓶,让人神秘莫测,现在开口便说其师弟,而且我竟然还亲自救助过。天哪,到底是哪位英雄啊。
  沈天衣看着恍惚出声后才发觉失言的我,眼里有着浓浓的笑意。不过片刻,转为叹息道:“我这位师弟自小便有先天不足之症,不能习武,所以游历江湖的事情我便替他做了。”
  船外的雨声淅淅沥沥落在江上,众人都有遮不住的失望,本来以为有沈天衣这样的师姐,她的师弟必然也是位惊才绝艳的大侠,谁知竟然是个弱不胜风的病人。
  沈天衣看着我们的失望表情,这位沉静的女子眉目间有不显山露水的傲然,淡淡一笑道:“我这位师弟虽说不能习武,却聪慧绝伦,过目不忘,天文地理,百子诸家无所不知。就连我师父——都对他赞叹不已。有些人即使不必动武,都能谈笑间让人灰飞烟灭。”
  看着沈天衣那油然而生的敬佩,我心里暗暗一动,看样子这位病人真是不简单的人物,可惜已经离开帝京没有母皇召见再也不能回去,与这位奇人失之交臂。我若有所失,伸手拂开被风吹散的发丝,惘然道:“与奇人错身而过,未能聆听天人纶音实在让人遗憾。”
  沈天衣举起酒坛喝了一口,放下道:“妹妹施恩不求报,品性高贵,与传闻有些不符啊。”
  我慵懒地举坛对她一笑,漫不经心开口道:“明澈只愿做自己想做之事,别人评说,与我何干?”碧绿的酒水顺着我的下巴蜿蜒流淌,在红衣上恣肆。
  沈天衣哈哈一笑,眉头一挑:“传闻还是有一点相吻合,就是妹妹果然艳丽无匹,美得直逼人心,势不可挡。”
  

第六章 惜红衣(下)
更新时间2008…8…24 11:05:19  字数:4844

 沈天衣那富有感染力的笑声飘荡在烟雨空蒙的江上,久久不散。
  我用手拭去嘴角的酒痕,心中忍不住自得,对于这个容貌我现在慢慢适应良好,开始享受美貌带给别人的冲击。这种感觉好像凭空而降一件珍宝,虽非辛苦得之,仍不免沾沾自喜。
  沈天衣看着我自满外露,不禁微微一笑,像是看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目光满是怜悯:“左右不过是一具皮囊,不过数十年后,便如花落萎谢,妹妹何苦执着其中?皮囊不常存,灵识却如老酒历久弥香。以短暂对永恒,孰轻孰重,还请妹妹细细思量。”
  风雨落在耳边,叮叮当当,船舱里众人都悄悄看着她,看样子每个人都知道她说中我的弱点。平日她们也不是没有为此事和我委婉争论过,但我总是置若罔闻,好不容易做了个绝世大美女,却郁闷穿到女尊里成了无人赏识的寂寞开放的孤芳。如今面对这个让我敬佩的沈天衣,我还真不能向回别人一样说人家是嫉妒。沈天衣是盖世女侠,我是养在金屋的骄女。一个处江湖深远,心存天下,时时想着为弱小拔剑。一个身在庙堂,委曲求全,刻刻提防自身安危。格局真是太不一样了。
  看着我面染桃红,沈天衣微笑点头道:“妹妹休怪姐姐直言不讳,今日偶遇妹妹也是一种缘分,常言白发如新,倾盖如故,古人诚不欺我。姐姐常年行走江湖也是看惯了富家女子冷酷无情铁石心肠,乍见妹妹赤子之心,浑金璞玉,实在怜惜。人往往是身在棋局中看不出自身的迷障——要做真女子,须得刚直心肠。”她五官本平凡无奇,面目也早染风霜,开口却是金石之声,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睿智风采。
  这一刻,我内心对这个古人真正产生一种高山仰止的感慨来。从来我自负比这些人见识过她们没有的先进文明,读过她们没有读过的书而自豪。现在却在沈天衣的面前,那点身为穿越人的优越感变成一张薄纸被搅得粉碎。即使是我们未曾有记载的古代,也有很多杰出者,远见学识也让你我惭愧觉羞。原来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随随便便凭一首剽窃古人的诗,一首家喻户晓的通俗歌曲便会走红风靡整个古代。记得上次我在梳洗时对镜自得唱老鼠爱大米的时候,清愁惊恐活像我疯了一样,赶紧把房门紧闭,跪下来恳请我不要再唱了否则传出去真是丢尽皇家脸面。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这首词写得多惊艳啊,可沈天衣却认为不如诗写得好,真是觉得新奇,因发前未有之声而赞美而已。所以审美是有社会内涵作基础的,就像外国人听不懂中国相声,我们也不觉得外国小丑表演多好笑一样。我一向洋洋得意的外貌,也被这里否定了,我被彻底打击了。
  我此时的感觉就像是个精美的纸人,眉目如画,却虚弱。我困难却坚强地开口:“姐姐一番话真是醍醐贯耳,令妹妹如梦初醒。”承认自己弱点也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这时雨越来越小,渐渐变成蒙蒙雨针。船只开始变多,附近小船上慢慢有歌声飘出。
  沈天衣眯着眼睛倾听了一下,嘴角带着满足的微笑,转脸对我说:“妹妹,你听这歌声多美。”我侧耳倾听了下,唱得竟然是采莲曲。歌声甚是缠绵,欢快。
  “其实姐姐并不是想让妹妹粗服素面,只是不能过分沉迷于修饰,过分浓艳或过分枯槁都失之自然。我想以妹妹这般聪慧,肯定知道其中机巧,除非妹妹有难言之隐。”她有些感叹,抬头看向船外,有些激动:“现今好名者追逐权贵,好利者追逐钱财,上位者迷恋声色犬马,以天下为己任者少之又少。”她语气有些沉痛。我闻言沉默不语,只是微微颔首。
  她目光沉静看着我:“妹妹心地纯善,又位居高处,何不尽力造福于百姓。”
  绿窗酒香渗透整个船舱,我光洁饱满的脸上爬满了酒色。
  我摇头惨然,拍着酒坛,无奈看着她:“妹妹我是被京城放逐出来的,哪里还谈得上造福百姓,自顾已是无暇。”
  沈天衣摇了摇头:“天衣很少对人说话,更别说这般推心置腹。你既然救过家师弟,就是我的朋友。对朋友,天衣一向很直爽。有很多事,不是不能,而是不为而已。愿不原意去做,这才是最重要的。妹妹好像还没有醒悟过来,等哪一天妹妹真的明白了,就懂我所说的意思了。”她看着我幽幽叹了口气,低声似是自语:“高天凤凰,首先爱惜羽翼。羽翼丰满,才能飞必高,高而久。”
  这时雨停了,衮江重归平缓。
  一阵清风吹来,送来花香。两岸苍松凝烟,山花明灭。江上船只来往,笑声喧喧。
  我陷在沈天衣的话语里,久久不能回神。
  沈天衣起身告辞,我犹自依依不舍,恨不得多留她几日盘旋,聆听教诲。她的话字字暗含珠玑,我也只能囫囵吞枣,留待日后慢慢消化。有时候我们凭借小聪明借鉴过来的阅历在岁月面前不堪一击,只有真正在时光里淬炼的人那种真知灼见才能经得起洗礼。
  无奈沈天衣去意已定,我只能看着她跳入小船,转过身来道:“妹妹若是一天因庇护天下百姓遇难,姐姐纵使隔着千山万水也来助你。”一叶孤舟慢慢远去。
  这个女子惊鸿一现,在风雨飘摇中共坐一船,畅快淋漓共饮,然后消失在天际,留给我梦一般不真实的奇遇。
  我回到船舱认真问众人我与沈天衣差距有大。天香忙着收拾狼藉的酒桌,疏影在船边看着沈天衣消失的方向发呆。我终于不敌酒气,而昏昏欲睡,顾不得追问答案。朦胧中,好像清愁一边帮我盖锦被,一边轻轻说王爷,人成长是需要过程的。
  顺水随波,船行近两月余后,在我随心所欲漂泊下这一日终于到了安城。安城是虽然离帝京偏远,人民据说生活相对富饶。下了船,抬头看天,发现万里清空没有一丝尘滓,高旷而辽远。微风细细,水汽氤氲,花香淡淡,过往的行人谦和有礼,笑逐颜开。安城好像是上天眷顾的宠儿,浸在碧水中的一块美玉。
  靠近江岸便有一个小码头,错落着古朴陈旧的木桥,光滑平整的青石板路,斑驳陆离的吊脚楼。桥边生长着一株株繁盛的水芙蓉,红红白白,花开似锦霞。水里顽童不停地翻腾起水花儿,溅起水珠儿殃及岸边那些正在洗菜,洗衣服的男人身上,他们也不恼,只是温和地看着笑。还有过往的乌篷船慢悠悠滑过,船上的少女看着满篓满篓活蹦乱跳的鲜鱼笑得阳光灿烂。
  一些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小贩子不时地吆喝:“胭脂水粉!”“白玉糕!”“豆腐脑!”热热闹闹地打破吊脚楼内的平静。一些已婚的男子在推开楼上的窗户,用绳子垂下一个藤筐,里面放一枚铜钱,对着小贩子喊:“大姐,来一碗豆腐脑!”或者是:“大姐,两块白玉糕!”买胭脂水粉的则是成群结伴围住担子笑笑闹闹挑着适合自己的东西。
  一扫在京城阴霾压抑的感觉,心情顿时轻松起来。我们这群人长期身处北方,自然现在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我们甚至想马上去尝一下那白玉糕,豆腐脑,看看是否如我们想的那般甜腻滑软,让人齿颊生香。
  但很快我们便失去了观赏的悠闲,我们成了众人集聚的焦点。虽然这里地处衮江下游,江上船只往来,达官贵人也曾通过,但是像我们这么一大群穿着绫罗绸缎,插金戴银珠环翠绕浩浩荡荡一起出现的还真不多。我因为是从帝京被放逐,害怕招摇,所以只带了随从百余人而已。走的时候一切从简,又没有派人通知云岫,所以上岸后我们只能准备步行进城。但这样随性的行为这时就有些痛苦了,被人围观,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哎呀,那位穿红衣的女子可真是俊,那双眼睛朝人一看就让人酥了。”“可不是嘛,黑白分明,水淋淋的,真是要命。”“就是就是,要是嫁给她,就是一天死了也原意啊。“不要胡思乱想了,你看她身边的穿白衣的男子比你漂亮多少,就你这皮肤粗糙能起老茧的人还想那么多。”“哎呀,得不到,还不能想想啊,可惜也不知是哪位贵人,她头上的那朵红宝石牡丹花估计就够买下我们这座码头的。”“那位水绿色女子也不错啊,可惜感觉太冷了些。”“是的,还是那位鹅黄色的姑娘好,又美丽又温柔。”……
  人群不时传来交头接耳的议论,天香和疏影跟着我早已在帝京见惯这些场面,只有清愁被人说了数次仍然有些羞赧,低下红透的俊脸。
  从码头到城门原来竟然有一二十里地,我们彼此看一看都觉得遥不可及的感觉。当下只能慢慢往前走,心里暗暗有些后悔没有通知人来接。走了大约几里,正当有些发愁时,一群飞骑踏得尘土飞扬,暴风骤雨般疾驰而来,惊得众人有些慌乱。那些人远远地下马,恭敬地跪在地上,齐声说:“恭迎王爷!”
  古老的城门,在我面前吱呀一声拉开,安城立即映入眼底。云岫带着一群人在城门口笑吟吟看着我,我眼睛都有些湿润了。一句很经典的话突然涌上心头——你走,我不拦你,你来,再大的风雨我也去接你。虽然在这里有些不合适,却偏偏只想起它,云岫,总是出乎我的意外。
  我就在众目睽睽下身着红衣,骑着黑色的骏马进入了封地安城,那日夕阳正好,晚霞灿烂,天光云影齐齐聚射在我身上。
  安城的百姓聚在大街两旁,无数的声音在欢呼:“恭迎平安王!平安王!平安王!”一张张激动诚挚的脸,迎着太阳跪拜。
  这么盛大的欢迎仪式,面对热情洋溢的百姓,我心里真是有点发懵,更多的是震撼。我有些茫然地看着云岫,他只回了我一个微笑,便不肯多说什么了。我面带微笑,只好奋力在马上向他们挥手致意。人的情绪是有感染性的,那些百姓发自内心的恭敬让我内心被填满了激情,第一次我真真切切感到了我是我的子民,他们需要我的庇护,而我真正该为他们做点什么来回馈他们淳朴热烈的盛情。
  此刻深刻理解了沈天衣所说的爱惜羽翼,凤凰才能一冲飞天的道理。原来你仅仅是凤凰还是不够的,还要有能够让羽翼壮大的本领。否则,即使是凤凰,落了翅翎,下场比家鸡还惨。
  一路心情激荡地回到所在安城的府第,久久不能平复内心剧烈的震动。
  夜晚人散去后,我追问云岫为什么,为什么安城百姓对我如此尊拜。这人的脸在跳跃的烛火里,静静微笑,一如圣洁的白莲花,那么看我半晌方轻轻吐声道:“你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会为你做。”那样轻的声音传到我耳里恍若惊雷。
  他看着我惊愕的样子,浑不在意地笑笑,却我感觉有种苦涩的感觉滴落在空气。我握紧手拢在袖里,紧盯着他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翘起薄唇,慢慢道:“从你频繁出入贵族宴会,被父后警告毫不罢手的时候。”
  我身子一震,这人心机竟然比我想象的深沉,好像是一潭水,你本以为只有那么深了,谁知不停加长杆子也探不着底。
  他盯着我的眼睛道:“你自从那日被迫家宴指点江山后,干脆频繁出入贵族宴会,屡教不改,不就是为了知道水有多深多浑,结交起自己的关系网。你一度也想撤退,我回安城最初只是想试探你,你并不肯跟我一起走,说明你早已有了定算。你故意玩世不恭,花天酒地,你却留下一个重要的疏漏,那就是一个沉迷酒色私生活却并不真的泛滥,你并没有真正梳拢了谁。可一些人却看不见这些,只看见你荒唐奢侈比男子更爱修饰,加上你外貌媚惑,喜欢美貌婢女贴身伺候,所以她们觉得你性向不明不足虑。”
  他喝了口茶,身子明灭在烛影里,继续说道:“那时我就知道了,所以我就真的回安城,我知道你早晚有一天会回来的。这里才是你的根源地,于是我来到后矫传你的旨意来选拔官员,免去种种苛捐杂税,休养生息。经过我两年的努力,今日终于有了收获,城中的百姓对你感恩戴德。王爷,你的第一步我已经为你铺好。接下来,就看你自己了。我会让你无后顾之忧,但前方却需要你自己冲锋陷阵。”
  我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觉得心里有些发抖。这么一个人,你未曾付出半分,他就给了你整个春天,你能回报些什么?除了他不稀罕的生命。
  我困难得想开口,他用手制止我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明白的。只要我有,我便付出,并没有想着结果如何的。”然后他拉开房门,走了出去。我一下子坐在椅子上,因为用力过猛而有点疼,但我并没有挽留他。这个人骄傲得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没有感情而留下他过夜的感激对他只是种侮辱。施舍的感情,要了也是扎在心里的刺,要便要最好的。
  

第七章 木樨开 (上)
更新时间2008…8…25 11:05:04  字数:4379

 白露一过,明睿凯旋归来,帝大喜,不久即力排众议册立其为太女。
  从此尘埃落定,让众多浮躁的心一瞬枯寂。
  举国欢腾,普天同庆之时,中庭木樨在朗月金风中,一树花苞如米粒簇拥。
  树影婆娑里,我举杯和云岫浅酌,庆祝皇储终于众望所归。头顶的树枝交缠纠结,馥馥香气绽开。
  从明日起,头顶的那片天终于可以拨开乌云,暗中窥探的身影也可慢慢消失。她们已有共同的敌人,而我已渺小不足成细尘。
  ——终于可以站立在明媚的阳光中恣意招摇而不被侧目。
  等了这一天,几乎心都被炙烤成灰烬,所幸终按所想,未出变故,除却联名上奏那场意外。
  头上的疤痕渐渐消退,仅留白痕提醒人世无常。
  “万幸没有伤到要害。”
  树荫下玄色衣服使这人隐入黑暗,看不清表情,只是声音有些微颤。
  内心突然有些愧疚,想起乳娘的话来,那孩子也是个苦命的孩子,聪明敏感,你可要好好对待人家。也是个父母早逝没有靠山的主,你父后才能为你争取到这门亲事。然后她看着我欲言又止道你们结缡数载,却仍是分房而居。然后低低叹了口气,你们年轻气盛,总是要得太多,其实也不知自己要什么。可我看那孩子比你更明白些,你们现在是声气相连,休戚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做事从未考虑过他,而这孩子却对你毫无怨言。你病之前,不懂人情,他对你呵护备至,也算仁至义尽。你醒了之后,也总是体察你心意,仔细周到。阿澈,你也不是愚笨的孩子,应该知道做什么。
  奶娘发丝慢慢染上灰白,垂落下来,一地红尘三千。
  我能做些什么?投之桃李,报之琼瑶。可他并非我的青衿,我心早已枯萎,何来心香。
  世上最无法偿还的就是感情的债。
  ——甲之良药,乙之砒霜。
  于是歉疚便如这夜色蔓延,一点点蚕食。
  这个人最初在我清醒时也曾惊慌失措,出言预警,害怕脚下踏着浮土,被卷入无休止的争斗。
  什么时候起这个人开始从明哲保身到义无反顾的呢?
  是从我书房握卷还是夜宴侃侃惊人之时,我竟然没有发觉。
  能给予的也只是未来的俗世荣华。
  抛却世间情爱,我与云岫也不过是一根线上的蚂蚱,倒是足够信赖。
  云岫,无疑是我最好的同盟,我死他也不能独活。
  爱情如月,圆缺不定,但是关系到厉害,每个人却非常真诚。
  坐在我对面的男子,不知道举杯不过瞬间,我心肠已经千转,径自为二人关系定下尺寸。
  明睿已经站在刀尖风口上,而我零落成泥,睡觉再也也不会被窗外树影惊醒。
  这条鱼终于可以浮出水面呼吸,即使有些招摇,也没有人肯专门自残用来对付一个落败的小卒。她们知道当下是合力拉下明睿,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王爷,准备怎样开始?”
  我知道他问的是我具体计划,想知道我能迈到哪一步。
  我举着酒杯沉吟道:“我想经商。”
  “经商?”他诧异地有些失声,面目浮在树荫里看不清楚,唯独那双眼睛在闪闪发光。
  是的,经商,这是我午夜千回百转后的决定。
  凤朝商人地位低下,贵族从不屑与她们谈坐,所以经商不仅能赚取所需的经费,而且能让皇姐们放下戒心。一个嗜财到肯与贱民一起争饭吃,这样显而易见的弱点实在会让众人又多了一个鄙夷的谈资。
  高贵如云也有一天落地为雨,再想上青天不知是何经年。
  对于零落的东西,人一向会轻视。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是,我文不能华茂流世,武不能凌驾天下,无计可施之时,总算受过先进文明熏陶,可以勉强用来经商。
  没有经天纬地的能耐,身为女子,可以从日常生活琐事做起。
  可以把淡酒加工蒸馏成烈酒,可以把花露制成香水精油,还可以从服饰入手。
  从自己最擅长的开始,一路繁花铺到天涯。
  二十八年浮云苍狗,一梦指尖过,总算还有一些可以值得记忆的。
  即使这些东西都是琐碎而又流于庸俗的。
  我也承认自己的平凡,只是尽力蜕变成蝶,一点一点。
  终有一天水滴石穿,汇玉为川。
  “王爷,总是语出惊人,时有奇思。”云岫低低笑了起来,“惊人”和“奇思”咬得很重。
  本来感觉胜券在握,被他一笑莫名有些忐忑,我嗫嗫:“阿岫,觉得不妥吗?”
  他摇了摇头,粲然一笑。一口雪白的牙齿晶莹闪光,琼粒碎玉,让人回不过神来。
  原来只要他想,清冷的云岫也可以笑得比如此潋滟。
  木樨斑驳的影子投在他玄色的袍子上,开了很多暗色之花。
  他停住那让人窒息的笑,轻轻摇头,诚挚地说:“王爷,你做的远远比我想的要好。经商这件事实在让我吃惊,你一个皇胄贵女,云端里的人物,竟然会有尘埃的心思,我的确小看你了。务实,不浮夸,即可以集聚实力又避免锋芒,就这一点,你强多了——她们还等着士族的施舍,受制于人。也许我们不会白白牺牲,有一战的可能。”
  幸好树影遮去了我的潮红,务实,不过源于我的草根生活。
  欲言又止,心有疑虑,不能吐真言。
  不过这晚梦里开满木樨花,芬香宜人。
  思来想去,还是酿酒最好。
  人人爱酒,家家飘香。无所事事的众人,都把闲情寄托于酒。高兴时喝,不高兴更要喝。
  使气纵情,有时不过是无奈的放纵。
  时事苍茫,没有出路,嗜酒不过是个宣泄口。
  爵位高官的世袭制,让一些有才能者徒有抱负而无伸展之地。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凤朝的酒不过是水酒,淡得有如水果酒,所以酒量好的动不动就喝上几坛。
  颇有些淋漓的豪情。
  若是把这种酒蒸馏过,最好用杂粮酿造,一次次发酵,蒸馏,提取精华,做成美酒,那时酒就有了烈性。
  有了烈性的酒就有了生命。
  如同宝马利器,明知其杀伤力,众人仍会趋之若鹜。
  一连几天,都被经商折磨着,时时苦思冥想,一日在梦中看见酒泉叮叮咚咚流淌,还笑着对众人说你看我酿造的酒。
  乐极生悲,原不过是一场黄粱。
  披衣起身,惘然推开房门,悄悄抱膝坐在台阶上。
  天幕高悬,无边无际的浓黑。
  秋虫唧唧嗡嗡,从脸庞飞过。
  明明秋夜很凉,衣服也被露水濡湿,明明身子有些寒,心却犹如火烧。
  恍若心底潜伏着一只小兽,此时不停蠕动挣扎,想要突破而出。
  一生从文,不知柴米。两手不染烟火,突然要经商,虽然口中夸夸其谈,实际一筹莫展,总被儒冠误。
  绞尽脑汁,表情几变,心潮翻转,突然福至心来。终于记起曾经一次聚会时,一个朋友来自酒厂,说想要酿造好酒,酒醅是关键,可将老醅和新醅混合,以老醅带新醅,或回糟重新发酵,不失一个好法子。也有将次品酒再次发酵,蒸馏,也可以制出好酒。
  喜极,抬头看天,遥远的天际隐隐正有一丝微光,欲想撕开沉黑,挣脱出来。
  在台阶坐久了,气血不顺,猛地站起,不由得踉跄趴在地上,疼得我“哎哟”一声低呼起来。
  “王爷!”一个人影慌慌张张扶起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天香。
  顾不得去仔细去揉揉被摔伤的膝盖,我笑着对她说:“快,扶我到阿岫那里去。”
  也顾不得她诧异的表情。
  我现在实在需要一个人也分享喜悦,也分担重量。
  敲开云岫的门,看着惺忪睡眼惊异的云岫,我抓住他的手喜悦地说:“阿岫,我想起一个酿酒的法子了。”
  可以用杂粮酿造,酒醅新老发酵,或者再次重新发酵,酿造出来酒后,然后去蒸馏,收集那蒸馏出来的酒蒸汽,便成那烈酒了。
  我手腕用力,指甲又长又锋利,眼睛发亮,兴奋朝阿岫说个不停,只在自己思绪里游走。
  惊觉时,指尖已经陷入他白皙的手腕,留下青紫与嫣红。
  云岫浑然不在意,随着我的叙述眸子越来越灿似星辰。
  我脸红了,有些不安。
  是否知道了他那微妙的心意,所以就肆无忌惮,拖着他一同与我共悲喜。
  ——还是有几分卑劣啊。
  但又别无选择。
  酒终于按照我想的酿造出来了。
  虽然条件简陋,器具不够精良,但还是胜过普通酒多多。
  用高粱,大米,糯米,荞麦,玉米等混合酿造,酿成之后又用青铜蒸馏器蒸馏了几次。
  蒸馏器是找了好几个能工巧匠制作,酒在内器加热后,蒸汽垂直上升遇冷而凝聚成酒,沿壁流下,从一个细管中流出。
  反复蒸馏几次,汩汩的美酒终于倾洒下来。
  加了色素与香料,使之呈深红色,香气浓郁,入口辛辣。
  颜色红到几乎发黑,如同花开到极盛时的姿态。会勾起心底隐蔽的一种感慨的情绪。
  ——定名为红颜。
  刹那芳华,烈烈红颜。杯杯空后余香在。
  于是在府第里举行一场品酒宴。邀请安城贵族,知名士女俱来参加。本想也邀请商贾,但转念一想,怕被世俗眼光轻视,连累红颜酒,只好悻悻作罢。只能留待以后。
  第一步,迈的是贵金路线。
  济济一堂,好不热闹。
  特地从寒香楼请来一个绝色舞娘——谢雪娘。
  她一身白衣,似月非月,轻薄如云,细腰长袖,娇娇怯怯站在场中央。
  《白纻》从民间流传,初始不过动作简单,后经过不断改进,渐渐可以登堂入室于高门朱户。它与《绿腰》一样属于软舞,讲究的是轻灵两字。要求步态轻盈,眉目传神。这并不好做。
  但谢雪娘的舞姿美不胜收,飞扬拂掩,无不精妙。眼内波光淋漓,盼顾神飞,使人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一个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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