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花氏孤儿-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狐韧也终于闭上了嘴——因为,他说完了。

从上望下去,逆光中,狐韧的身影不高大却很挺拔,商晟捏了捏眉心。

季妩每年都要亲手为丈夫缝制一件冬衣,从玄都到钰京,从世子妃到王妃再到帝后,这一点从未变过。不过因为收到了倾之的信,今年的衣服提早做好了。

明政殿。商晟支着额,不知是在深思,还是在出神,直到季妩走到他身边,他才觉察。一抬眼,就对上季妩的笑眸,“听说昨日朝上,右相又顶撞陛下了。”

商晟叹了口气,起身舒活筋骨,季妩很自然地走到他身后,帮他揉肩拿背。

“有些人,看着心烦,离了却还不行。”商晟的语气甚是无奈。

他不是昏主,气虽气,心里却还明亮:朝堂上最难得的就是敢直言、敢顶撞、不畏帝王威、不惧五鼎烹的傲气、硬气和血气。缺了这种气度,则朝纲软弱无骨,而缺了容忍这种气度的气度,则朝堂万马齐喑。

季妩“扑哧”乐了,说道:“我倒想起一个比喻,正合适形容右相。”

“什么?”商晟转过身,看着季妩,十分好奇。后者低下头去,掩口而笑。轻咳两声,止住笑意,才抬起头来一脸认真道:“黄脸婆。”

“啊?”商晟有些不可思议的微张了嘴,“怎么说?”

“陛下想啊,十三新妇,面若桃花,手如水葱,谁不喜欢?可岁月无情,家事劳心,待得青春不复、人老珠黄,黄鹂音变成了公鸭嗓,俏佳人变成了黄脸婆,还不是越看越厌。可厌归厌,一旦休离,衣食住行却顿时乱了章法,寒无冬衣,饥无热饭,这才发现原来早就一日也离不得这黄脸婆了,所以……”季妩说着便觉好笑,“陛下还是委曲求全,认了吧,也忍了吧。”

听了季妩精妙的解释,商晟释怀,哈哈大笑,从昨天便阴郁的心情登时转好,心想有机会定要当着群臣的面说道说道这“黄脸婆”,也让狐韧吃吃瘪。可无意间扫上季妩眼角不浅的皱纹,商晟心下一动:她这话里是不是也带了幽怨?

“季妩,你不老。”商晟轻声道。

季妩抬起眼来,带着笑意,“我何时说过自己老?是陛下嫌我老了?”

“我没有……”他待要解释,她却说,“晟,你不知道,对女人来说做个男人离不得的‘黄脸婆’也是种幸福。”那毕竟,还是“离不得”的。

商晟心头空了一片:幸福吗?却是意难平吧。可他有什么办法,他得要个孩子啊,而季妩年龄太大了。犹还记得十年前怀佑儿时,她已然比适龄产妇辛苦许多、痛苦许多,现在即使能怀孕,也太危险。危及她安全的事,他绝不会做!

相对无言,气氛尴尬,还是季妩先说道:“我做好了冬衣,拿来让陛下试试。”

商晟点点头,季妩招呼炜上前,展开了一件肩担日月,摆绣山河,流云若现,浮光若隐,细处精美,大处又不失气魄的黑色大氅,服侍商晟试穿。

“右相……究竟是为的什么事?”季妩随意问道。

商晟张着胳膊,“锦都赋税的事。”又问,“你怎么看?”

停了一会儿,季妩低声道:“那不应允就是了。”

商晟微微蹙眉,“你也觉得不应当应允?”

季妩指尖滑过商晟衣领处的烫金滚边,叹了口气,抬头道:“照说,朝堂上的事我本不该多言,但从前陛下问我,我也没少说过。可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国,而是家;外人说我母仪天下,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那些见也未见过的子民,而是我的丈夫。如果这件事令陛下生气,那何必……”

“软刀子。”商晟轻笑。

与商晟而言,锦都这个心结从未打开:明知杀戮和镇压是弱者的表象,却无法以平常心态处之,恨不能杀光了锦都的男人,掏光了锦都的财富,他才放心。狐韧三番两次上书,他不愿听,却也知道天下四方,锦都是他的土地,苍生黎民,锦都的百姓也是他的臣民。不是没有动摇,需要的只是个台阶。花倾之的剖析可谓鞭辟入里,但商晟却别扭了——就这样允了,岂不是向一个孩子投降?

季妩说的不是真心话,可对于商晟,够窝心,这就够了。

季妩低头莞尔,心知事已成了十之七八。

“奏折不是狐韧上的。”商晟道。

“不是右相?”季妩佯装惊讶,问他,“那还有谁这么胆大?”

胆大,不错,就是胆大!商晟冷“哼”一声,“花倾之。”胆大,却是心细。

“是他?”季妩思索片刻,轻喃道,“这孩子倒是仁义,也肯做实事。”

商晟心道季妩所思太过单纯,但嘴上不说,只道:“他不但请求减轻锦都赋税,还要推辞我赐给他的三千食邑。”

“那陛下也一并准了?”季妩问。

准了?商晟心下冷笑:他若准了,岂不更成全了花倾之的为民请命之名?

“我加赏他到食邑五千!”商晟拂袖转身,提起御笔,龙飞凤舞。

季妩一旁看着,唇边流过温婉的微笑。

去罹送信去了钰京,倾之也未偷闲,隔天便投贴拜访驻守锦官城的黑甲军将军左鹜和一年前来到锦都督军剿灭子归山的前云翼卫统领邬哲。在玄都时,倾之便与左鹜有交,而邬哲,在云螯时也曾见过,彼此都不陌生。然而左鹜和邬哲却都不曾想过那个叫赵青的孩子和少年竟然是锦都的遗孤。

钰京方面传来的意思,陛下不待见花倾之是肯定的,邬哲是商晟的心腹,商晟看不顺眼的,他自然也不喜欢。左鹜倒还记得倾之小小年纪,冷静睿智,只身屠狼的事迹,但他原是左都家奴,倾之这次利用了左家,要左鹜不存偏见,也绝不可能。吃闭门羹是可以预见的,但倾之自有妙法——在“白跑”了两趟,做出了足够的退让,给足了二人面子之后,他一句话令左鹜和邬哲不得不重新掂量——“两位将军想不想一年之内平定子归山?”

果然,见效。

“这就是全部了?”初尘挂起倾之从左鹜处得来的子归山地形图,端着烛台,凑近了脸有模有样地研究起来,“无非就是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还用他们说?”

倾之脱了外衣,拿手巾抹了把脸,擦了擦手,“听左鹜说子归山常常夜袭黑甲军营,颇为恼人,而他们数次追击都无收获,疑有‘刁民’暗中协助,由此可见锦都人心向背。”走到初尘身后,看着地图,他道,“我倒觉得子归山一定另有隐秘出口,日常之需倒在其次,子归山精于铸造兵器,可山上并无矿藏。”

初尘点点头。倾之揽了妻子的肩,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明晃晃的烛光蒙在羊皮图卷上。“火攻。”初尘不假思索。

倾之点点头,道:“左鹜说他们曾经试过火攻,但每次点火之前分明还是晴日丽云,一旦火起却立时乌云压境、大雨倾盆,后来传出些谣言说火攻杀伐太重,触怒天神,倒行逆施,必遭天谴,以至于引得军心不稳,不得不放弃了。”

“唔,天神啊……”初尘轻喃,仰头望着屋顶:她总觉得神仙住得很远。

倾之不屑道:“什么天神,锦都的天气本就这样,阴晴不定,不过被他们撞上罢了。所谓‘谣言’,那多半是子归山的人故意放出来的。”

“你也打算火攻吗?”初尘忽问,冷不丁的让倾之神情一滞,“这个……”他料初尘不会赞成,有些心虚地松开了她,转身坐到床边脱靴,“再说吧。”

初尘没留意倾之的反常,她瞧着地图,凝眉道:“火攻倒是销毁一切证据的最好方法,”顿了顿,“如果你认定子归山确有隐秘出口的话。”

“嗯?”倾之抬起头,眼前倏然一亮,“你说什么?”

初尘手罩在嘴上打个哈欠,“困了,先睡吧,以后再说。”将烛台放在旁边桌上,收了地图折叠起来。忽的,蜡烛熄灭,两只结实的手臂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如果不是倾之在场,戏文看多了的初尘八成会以为是采花大盗。“唉唉,干什么?”她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某“色鬼”的魔爪。

“没什么,睡觉。”她故弄玄虚,他也回以颜色,说着将她打横抱起。

“花倾之,”她揪着他的衣领,“恶狠狠”道,“我们说好了的,在我不想的时候,你不能……”话没说完便没了音——后半句已被他一口咬住,吞下肚了。

初尘“嗯嗯”挣扎,可不知何时起抵在他锁骨上推他的掌已交叉在一起,环上了他的颈。很享受又很配合的微抬着脖子,试图攫取更多。被轻轻的放在锦褥上,晕天晕地晕头晕脑,好似陷进大朵大朵的云里,神智轻飘。忽然,嘴边的醪糟圆子没了——喂喂,等等,她还没吃够呢,那种冰凉的,带着丝丝酒甜味的唇。

“那天我说子归山必须全歼,一个不留,你是不是听见了?”

犹抿着嘴唇回味醪糟圆子的初尘愣了一愣。

“你比师父来的更早,听到得更多,是不是?”她是知道了,所以才设法提点他可以将子归山的人由密道撤出,纵火烧山,销毁证据。

的确,颜鹊来之前初尘确实已在偷听,可她想:他又没有证据,她凭什么要承认?虽则她不否认,已是默认。

“你端来的肉羹已经不很热了,还有,是躲在窗边木槿下的吧?头发被树枝挂了,还沾了花瓣。”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初尘依稀看见眼前那张脸在说出自己的推测时勾起了一个很好看的曲线。曲线缓缓落下来,铺天盖地……

医馆

【章十一】医馆

翌日,日上三竿。

小花儿眼珠左转瞅瞅行已,右转瞧瞧植兰,垂下来看看桌上的油饼、肉包、花卷、蛋羹,“咕噜噜”肚子直叫。她揉揉肚子,舔舔嘴唇,咽了口口水。

行已干咳一声,开口道:“我们先吃,不等他们了,年轻人哪有不赖床的?”植兰却不动筷,目光飘向别处,神情是若有若无的不屑,“我看是昨夜玩得太过。”

小花儿不太明白“玩”的意思,但直觉不是好话,忙起身道:“我去喊喊他们。”心下同情了初尘和倾之一把:今后连个懒觉也睡不得了。

行已见小花儿走远,皱起眉来。他并不想端起所谓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植兰再这样挑剔下去,大家如何相处?“植兰,你……”忍不住叹气,“你不要像个婆婆似地管着他们,不过一天晚了而已,我们是夫妻,那种事情你也明白。”

植兰冷道:“凡事都要有个度,公子他身担重任,理当自律,怎么能沉迷于男欢女爱而无节制?渤瀛侯府的小姐若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该如此。”

什么逻辑!行已哼道:“我实在看不出倾之的重任和他与初尘的感情有什么矛盾。我倒觉得正是有了初尘才能让倾之多些正常人的感情,难道要他每日将‘国仇家恨’挂在嘴边,连笑模样都见不着,那才好吗?”见植兰紧咬嘴唇别过头去,行已觉得方才口气太冲,低叹,缓和了情绪半是哄她的口吻,“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只是你当着倾之的面可千万别说初尘的不好,他可宝贝着呢。”

植兰微扁了嘴,不作声。

“小姐和倾之哥哥不见了!”小花儿慌慌张张从后院跑了过来。

不见了?行已、植兰对视一眼,皱眉。植兰旋即换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行已则笑着安慰,“别急,他们两个大活人,还能在自己家里丢了吗?”

小花儿心想也是,可表情却没来得及变换,眉心拧着个小疙瘩,“拎”着张发窘的脸,好像个撮起来的包子皮儿。行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说。

初尘白他,“你可没资格说我。”

城府深不见底的花倾之皱眉,哑口。

“去罹回来了!”行已不懂医术,便只干些粗重活儿,譬如烧水煮汤,拎着铁壶在院里给大伙儿添水。看见去罹,他放下水壶,端着个碗大步迎了上去。

去罹二话不说先接了大瓷碗,仰头“咕咚咕咚”全灌下去,用袖子抹一把嘴,“真解渴。”继而笑道,“我可差点找不到家门了。”又问,“他们呢?”

行已道:“植兰问诊持脉,尘尘和小花儿称药包药,我和倾之干粗活儿,倒水打杂、轻点药材、切药捣药。”喘了口气,“都快忙不过来了,你回来得正好。”

去罹皱眉:合着他累死累死赶回来就是继续做牛做马的啊。“给工钱吗?”去罹讨打地问了一句,行已毫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两人大笑。

去罹时常回想过往种种:他究竟是怎么把自己卖给了花倾之?因为倾之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并央颜鹊收他为徒?因为倾之不顾自己性命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还是因为他在凤都受伤时倾之爆发出的如神的震怒?去罹只是无聊时想想,却从未想要得到答案,因为不重要。但其实倾之的对价也很简单——曰“兄弟”,曰“情义”。

行已牵马去了后院,去罹先进屋跟植兰、初尘和小花儿打过招呼,再去见倾之。植兰语气神情仍是一派轻描淡写,但感觉得出她心情不坏。初尘和小花儿更是直接把愉悦挂在了脸上,忙忙碌碌着笑得面颊红润,神采飞舞。

“看来最近她们跟大嫂处得不错啊。”去罹眼中闪着促狭:女人之间有矛盾最难过的其实是男人,譬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男人夹在中间好人难做。

“是啊。”倾之笑道——输人不输阵,他能看不出去罹作壁上观的心思?

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直皱眉:初尘说大嫂不喜欢她究其根本是觉得侯府的小姐吃不得苦,下不得力,只适合风花雪月抚琴弄箫,而爱不起、配不上身担重任的锦都公子。她不服气,硬是要大嫂看看“侯府的小姐”是如何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倾之还不知道初尘?她就是在别人面前逞强,晚上关了房门就累瘫在床上,别说是夫妻间的闺房乐事,他一宿倒得有半夜给她揉这儿捏那儿。

初尘倒是每日神清气爽,倾之却着实有说不出的苦闷。

去罹了解倾之,即使是兄弟,他面上也从不服输,但若果真不顺意,却总会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来,仿佛这样一不会丢了面子,二又能博兄长们同情。譬如现在他一边扬着嘴角,唇线却绷得不自然,眼睛里也没有多少笑意,而眉间更是好像随时都能拧在一起。苦脸笑脸端看你如何看了。

欣赏够了兄弟的丰富表情,去罹捡着重要的事情,比如商晟答应减轻赋税徭役,赐还王宫,加封食邑等告知倾之。倾之听着只是点头。最后去罹从马背上取下个蒙着灰布的笼子,打开罩子,里面是只信鸽——倾之没有侍弄过鸟雀,但他在玄都见过鹰——虽只是只鸽子,眼神里却流露出鹰一样的孤傲、犀利和强干。

倾之赞道:“好信鸽。”

去罹道:“当然是好信鸽,季妩送的。她问你子归山之事可有眉目。”

倾之一手擎着鸽子笼,看着机敏地转动脖颈的信鸽,沉思。

“去罹哥哥。”小花儿唤道。

去罹转身看着走近的小花儿,笑着问她,“你怎么过来了?”

小花儿道:“小姐让我过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眼睛瞄见倾之手里的笼子,“咦?鸽子?”倾之见小花儿喜欢,便随手将笼子递给她,博她一笑。然而在小花儿的理解,倾之这举动的意思便是:送你,随你处置。

捧着笼子,左看右看,最后小花儿遗憾地下了结论,“这鸽子不肥啊。”

“咕咕,咕咕!”笼里鸽子扑棱扑棱扇着翅膀,仿佛抗议。

去罹神情变了几变,眉成八字,“小花儿,这可是送信的,不是炖汤的。”

“嗯——”小花儿托着长音,扬起脸来,得意道,“我知道。”

她是故意的!去罹傻了。

倾之忍俊不禁:果然跟他们呆久了就没有好人。

小花儿放下笼子,轻车熟路地从马背上够下包袱,把书信等重要物件翻捡出来塞给去罹,包好了换洗衣物跨在肩上,提了笼子道:“衣服洗好了放你房间。”挤挤眼,“鸽子我会好生养着,去罹哥哥放心吧。”在去罹打到她之前笑嘻嘻跑了。

去罹当然不是够不到,只是舍不得打,只在后面喊:“信鸽可不能养太肥。”

“知道知道。”小花儿跑远了。

“真是的……”去罹皱眉,转头看着笑得宠溺得好像确信了小花儿是他亲妹妹的倾之,不由挑了挑眉,继续之前的询问,“子归山之事,你的意思是……”

倾之思维倒也转得极快,正色道:“不能太急,刚上书减了锦都赋税,让商晟觉得我们步步紧逼反而不美,先抻一抻吧。”

“……好。”去罹知道倾之已有打算,只不愿细说罢了。

几日后,赵府院中飞出一只信鸽,带着令季妩满意的答复飞往钰京——信上倾之写道:平子归山,在明年三月,桃花红时。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这是当初颜鹊教给倾之的。在丈雪城,凤都殿下所做的不过是一掷千金买下了不斫山梅林,从此一夜成名,引得玄都达官豪富竞相结交。而今倾之做的也不多:一是上书言事,减免赋税;二是开医馆,救死扶危。没有张扬,但锦官城内似乎无人不知了。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医馆没来病人。初尘和小花儿穿着领子围了毛边儿的锦织棉衣——倒未见得多冷,只是图个应景。植兰仍是十分朴素,不穿绸、不着纱、不戴金银,棉衣也是最普通的式样,不会镶上兔毛狐尾,不管是为了保暖,还是装饰。然而相处下来她对初尘和小花儿的态度也有改观,便不再对衣着打扮上习惯了绫罗绸缎金银珠玉的两人横挑竖拣。

行已仍是郁闷,用他的话说,“你看,我若布衣,跟倾之站一起不像兄弟,我若绸衣,跟你站一起不像夫妻。”植兰站在门口,用一贯的轻蔑眤他一眼,转过头去却笑了。这笑正被初尘和小花儿撞见,两人看傻了眼。植兰惊觉,敛了笑容。两人也识趣地假装没看见,追雪花儿去了。

屋内烧着炉,暖着酒,行已、倾之和去罹回忆起在玄都打猎的情景:天色苍灰,地覆雪被,马鞭抽打着凛冽的寒风,马蹄扬起如浪的积雪。奋力拉开冻僵的弓弦,射中的猎物喷洒出天地间唯一的暖色。烧喉的烈酒,如刀的风头,无不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兴之所至,击案而歌。

初尘听了,戳戳倾之,怂恿道:“我们去打猎吧。”

倾之端起酒来斜她一眼,“我可不带你。”笑话,带着这“累赘”去,他是去打猎,还是看着她不要被野兽打了牙祭?

初尘嘟嘴,拧了倾之一把。倾之筋骨强健,不畏寒冷,中衣加一件夹层外衣在屋内足以御寒,却隔不住真被初尘掐进肉里,不由龇牙。引得行已等闷笑不已。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叩门声打断了众人的欢笑。

回家

【章十二】回家

大门敞开,风团着雪花和黑甲军不变的肃杀迎面扑来。

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了门口,军士搀下一人,白衣白裘,低着头,镶着银狐毛的帽缘遮了大半张脸,只看得见发白干裂的唇。他抬手示意军士退下,一人踏上落着薄雪的台阶,从袖中掏出绣云纹青兽的玄色卷轴,摘下帽子。霎时,身后的黑甲军变成了连绵的布景,只剩下白衣人,踏雪而至。

倾之认得,那是乐昶。半个故人。

“圣旨:西甫公子花倾之□民情,实心用事,直言敢谏,担君之忧。赐还锦城旧宅,加封食邑五千。钦此。”雪花落在他脸上,被病态的红色烤干。

乐昶病得很重,短短数十字的诏书几次因气息短促停顿。倾之跪听旨意,低垂的视线落在乐昶脚边——风鼓动曳地的披风,仿佛随时能将他整个人带倒。

数月前去罹往钰京送信,倾之特意嘱他打探乐昶的消息。听说商晟未究其过,仍命乐昶统领云翼卫,倾之略觉心宽;可同时去罹也说,那次之后乐昶一直重病在家,卧床不起。如何重病,是真是假?倾之今日亲眼得到了答案。

“花倾之谢恩。”倾之叩首,撩襟起身,上前双手接了旨意。

“咳咳,咳……”不知乐昶是想说话还是想微笑,嘴唇轻启却猛地偏过头去,右手虚握,捂着嘴大咳起来。双肩甚至整个身体跟着颤抖,眼角泛红。

倾之按下上前扶住乐昶的冲动,转身将诏旨交给初尘——乐昶重病在身,商晟偏偏派他传旨,分明是因前次暗杀不成,怀疑乐昶与他安通款曲,有意试探。此时那做背景的黑甲军中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他又怎能露出一丝关切?虽则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串联,倾之也确实不知乐昶究竟何人、因何帮他。

倾之抱拳,“请大人进屋小坐,倾之略备薄酒与兄弟们暖身。”得体的客套。

已有军士扶了乐昶,他道:“不必了。花氏旧宅已修葺一新,西甫公子既然领旨,还是尽早搬入,不要浪费了陛下一片关切爱护之心。”标准的官腔。

垂首,“倾之知道。”

乐昶颔首,轻咳,转身被人扶上了马车。倾之等依礼恭送。

车轮碾过薄雪,消失在苍灰的天空下。马车里乐昶捂着胸口,唇边划出一丝无甚所谓的笑:会是个难熬的冬天吧,不知能不能挨过……

“那人病得很重啊……”初尘喃喃着看向植兰。

“能挺到明年春天或许有救,否则……” 植兰蹙眉,顿了顿,“为什么派个病人传旨?”医者眼中,病者为大,就是帝君也不能差使病人!

倾之跨出门去,望着黑甲军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我们又要搬家了吗?”对安顿了不到半年的小家小花儿还不舍呢。

行已对她笑道:“是啊。”转眼看着倾之,却满是感慨、担忧和复杂。

“今天就搬吗?”去罹从后面拍了拍倾之的肩。

回过神来的倾之忽然感觉到一直露在外面的双手冻得厉害——十指连心的疼——不由交互握了握。“搬,今天就搬。”他道,“宅子暂时不卖,用具不动,只将细软收拾了带去即可。”众人默然片刻,各自去忙。倾之仰头望着不断飘落的雪,雪花落进眼睛里,融化:父亲,母亲,是你们接我回家吗?

……

冲华门街是锦都王宫正南的主街。

历代锦都王出行的仪仗都从这里经过,历代锦都王大婚的车队也经这里回宫。倾之曾听先生说十年一次的朝贡最为壮观:队伍从冲华门出发,载着满车满车的奇珍异宝、绫罗绸缎,护送车队的兵卒侍卫衣鲜甲亮,跟随入京的歌舞乐伎载歌载舞,沿途欢送的百姓搬出自家的鲜花装饰在长街两旁。王大婚时冲华街将铺满五彩缤纷的花瓣,母亲曾描绘过那种瑰丽的震撼,倾之遐想不已,还特意“嘱咐”璟安一定要登上王位后再成亲,否则世子大婚只能用锦缎铺街,他就见不到花铺满路的壮丽景观了。

节日时不□份,无论男女,人们涌上长街,看杂耍、做买卖、人头攒动,比肩接踵。或许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王也曾与民同乐,穿行在狂欢的人群中,一手拉着王妃,一边跟着长子,肩上背着下巴搁在父亲头上,不长的手臂紧紧圈着父亲的脖子,好奇地东张西望,嘴巴合不上,眼睛不够用的年幼的倾之——父亲的手不时变换着动作,或托着他的背,或拉着他的腿,生怕他看迷住了,一个松手,张倒下来……

踏云打着重重的鼻响,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将倾之从回忆拉回现实——雪天的街道十分寂寥,出门的人不多,东西宽有二十余丈的街上零星有几个出行者,他们缩着脖子,抄着手,身体躲在棉衣下,走得小心翼翼。

过了冲华门,便是王宫。前朝宫室早在锦都灭国时就被拆除,因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