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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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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随大王子去永邺,只能在家停一晚。”
  与一脸欣喜的义兄拥抱拍肩的同时,陆惊雷的视线始终停留在刘杏儿身上。刘杏儿敏锐地察觉到异样,于是问:“只有你回来了吗?阿生和六哥呢?”
  孟巧巧也着急想知道丈夫的消息,同样殷切地望着陆惊雷。
  “我跟大王子走的水路,六哥带着七哥走的陆路,还要晚几天才能到。”陆惊雷小心措词,不想在大家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丢出尖矛利刃。
  女人的直觉永远是犀利的,下一秒刘杏儿立刻追问:“六哥带着阿生?阿生受伤了吗?”
  “进屋再说。”
  率先走进堂屋,陆惊雷示意大家坐下。
  屋里椅子不够多,公孙筠秀默默地站在陆惊雷身后。期间豹婶的视线几度落在她的身上,她尴尬着,不敢回视。
  接下来的情形只能用灾难来形容。
  刘杏儿得知秦生的死讯,第一反应就是不信。当陆惊雷说到秦生是为了救他才成了刀下亡魂,她便像海啸山崩一样哭闹起来,歇斯底里地质问陆惊雷为什么没有保全自家兄弟。
  陆惊雷沉默着,任她责难,甚至拳打脚踢。
  当公孙筠秀看到刘杏儿的指甲在他的脸上划下长长的血痕,恨不能上去帮他阻挡。可顾及自己的身份与此时尴尬的处境,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强行忍了下来。
  豹婶和孟巧巧在一旁拉着,又是劝又是哄,可惜无济于事,只能陪着她一起痛哭。
  高山到底是男子,虽然悲伤,但并未流露出太多情绪。年幼的高一郎则被吓了个结实,躲在爹爹怀里,不敢去看失去理智的七婶。
  “杏儿!”
  当刘杏儿哭晕在自己面前,陆惊雷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无力。
  他不怕刘杏儿拿他泄愤。若是能弥补,就算刘杏儿拿刀捅他,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相比站在这里看她伤心欲绝,他更愿意被她捅上十刀百刀。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晕厥的刘杏儿被陆惊雷抱回她的屋子,屋里睡着她与秦生两岁的小女儿阿娇。大人们的动静吵醒了她,孩子立刻本能地大哭起来。悠悠转醒的刘杏儿见着自己的孩子,复又悲恸难禁,再度抱着女儿哭成一团。
  公孙筠秀没有跟进屋。屋里的人已经够多了,她进去也帮不到什么。
  屋外虽然还是能听到声音,但不用去看那一张张悲惨的面容,似乎心里能好受一些。她试着去想像陆惊雷此刻的心情,结果一片疮痍。
  他从未对她说过遇袭那晚的细节。今天听到,她才真正明白为何这些日子以来他会难以入眠,为何就算睡着了也常常从噩梦中惊醒。也许是因为历劫后残存的恐惧,但更多的只怕是因为愧疚。
  如果时光倒回,他是不是宁可自己去死,也不愿连累兄弟?
  还好时光不能倒回。
  这一刻,公孙筠秀只觉得自己无比自私。秦生用命换回了陆惊雷,失去丈夫的刘杏儿必然从此伤痛一生,她却抑制不住地为陆惊雷庆幸,为自己庆幸。
  想与他樵孟不离,想与他白头到老。这念头前所未有的强烈,像藤蔓缠绕着她,像火焰吞噬了她。忍不住去对比娘亲当年,亦或是刚逝的诸莹。她们的情感是不是也和她此时一样,顾不旁人,只想到自己?
  公孙筠秀抱住双臂,慢慢地蹲到了地上。耳旁哭声犹厉,如荆棘捆扎她的心灵。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告诉我……晋江这是要抽到哪一年才是个头?

  ☆、情理

  等刘杏儿平静下来,三更更鼓早已敲过。
  不放心留她独眠,孟巧巧便陪着一起睡下了。两岁的小阿娇则由豹婶抱回了自己屋里照看。
  公孙筠秀默默地跟着陆惊雷,去到了属于他的房间。
  豹婶置下这宅院,原本是给陆惊雷娶亲用的。他投效朝廷之后,虽然可以堂堂正正下山入城,但说起过往总是不太好听。豹婶想着只要有一份家业,总能为他招来一房好媳妇。可陆惊雷长年在外征战,算上今天这次,总共来了不过两回。
  刘杏儿一心想开绣庄,把钱都投在了铺子上。豹婶便让她过来一同住着,等秦生与陆惊雷荣归故里,再做计较不迟。
  谁曾想,现实总是让计划措手不及。
  宽敞的屋子,没有太多家什装饰。
  高山搬来干净的被褥给他俩。公孙筠秀铺好之后,陆惊雷却一点儿也不想躺下。
  “你明天还要赶路,就算睡不着,躺躺也好。”公孙筠秀温柔地劝他,为他颓丧的神情心疼不已。
  陆惊雷不答,只是拉住她的手,与她并排在床边坐下。
  “明天你跟我一起走吧。”
  “怎么改主意了?”
  陆惊雷现在迟疑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他。
  “杏儿这个样子……豹婶又不太喜欢你。我怕你留下会受委屈。”
  场面太乱,陆惊雷都没有机会和家人解释公孙筠秀的事。虽然带着她去永邺会是个累赘,但陆惊雷是真的不放心。他的烈性子有一大部分是继承了豹婶的,公孙筠秀也不是逆来顺受的脾气。他有些担心,怕她受了委屈,大袖一甩直接走人。
  要是在祁风寨还好,反正翻不出天去,事情可以等他回来再慢慢解决。可这是芮城的小宅院,又不能把她锁屋里,怎么看都困不住她。
  “我不会有事的。”反握住他的手,公孙筠秀认真地说。
  也许豹婶会苛责于她,但她自信可以挺过去。豹婶是陆惊雷在这世上最亲的人,爱乌及屋,她一定会摸索出合适的相处之道。
  “那你在这儿乖乖等我。”陆惊雷仍是担心,不由有点婆妈起来。
  “我会的。”公孙筠秀耐心地点头,面颊微热。
  抓着她的手用力搓揉了一阵,陆惊雷总觉得应该再加一道保障,于是习惯性地威胁道:“如果你敢跑路,追到天边我也会把你揪出来,然后天天锁在床上,哪儿也别想去!”
  “瞎说什么?!”
  看他两眼放光,心思不知道转到什么邪恶的地方,公孙筠秀本能地睨了他一眼。
  陆惊雷笑了,面上阴霾渐退,然后仍是缠着她,要她诅咒发誓。
  “好好好,我发誓!”公孙筠秀举起两根手指。
  “发什么誓?”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陆惊雷非要听她亲口说出来。
  “我发誓,一定会在这儿乖乖等你。”
  “这还差不多。”微笑着在她的眼角印下一个吻,陆惊雷才温柔地说:“睡吧。”
  第二天陆惊雷离开得很早,不过他还是特地跑去豹婶那里郑重地交待了一下公孙筠秀的事情,并托付豹婶照顾于她。
  他说:“婶子,她是我的妻子,我希望你像待我一样待她。”
  豹婶的不舍都写在脸上。虽然不太情愿,但她到底看重这个唯一的养子,又怎会拂了他的心意?
  陆惊雷走后,公孙筠秀便小心翼翼地跟在豹婶左右,尽一个儿媳该尽的本份。
  再说刘杏儿,过了好些天以泪洗面的日子,等李克勇将秦生的尸身送到的时候,她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出来。
  三月的天气虽然不热,但想要保存一位亡者的躯体,还是要费不小的力气。还好北泽的富户家里一般都有储冰的地窖,沿途买了不少,总算是勉强保住了秦生原本的模样,只是气味难免不太好闻。
  刘杏儿一点也不在乎,开棺后痴痴地望着丈夫,半天都不见动弹。不仅如此,她还将年幼的小女儿放到棺材里,让她与自己的爹爹亲近。
  豹婶怕她会就此垮掉,于是联合孟巧巧与高山的媳妇刘春棠,硬是将人拖回了屋里。
  受了惊吓的秦阿娇当天夜里就发起了高热,折腾了好些天才恢复过来。
  秦生下葬那天,刘杏儿终于还是哭了,没有泪水,只有撕心裂肺的干嚎。
  大家束手无策,豹婶更是急得头发都白了好些根。最后是公孙筠秀出面,与刘杏儿长谈了一夜,解开了她的心结。
  所有人都好奇她对刘杏儿说了什么,可两个都变成了没嘴的闷葫芦,半个字都不吐。
  豹婶是最担心的,总觉得公孙筠秀外面看着软和,其实里面藏着硬核。她怕她教坏了自己唯一的侄女。
  不过,无论如何,那日之后刘杏儿便振作了起来,一心扑在绣庄和自己的女儿身上。而公孙筠秀也成了绣庄的一份子,帮着做些活计。
  虽然言语不多,但豹婶能看出来,公孙筠秀正在很努力地融入她们,同时也在很努力地讨好于她。豹婶虽然对她谈不上厌恶,但心里总归是有所保留。想想那些陈年旧账,她真的很难相信公孙筠秀会一心一意跟着陆惊雷。就算确定她真的有这份心,豹婶也觉得那都是因为陆惊雷现在已经成了军中大将的缘故。
  人都是势利的,公孙筠秀也不例外。陆惊雷今时不同往日,不仅洗白了身份,又长得一表人才,还有祁风寨丰厚的家底做后盾。豹婶是托问过媒婆的,大把的姑娘愿意嫁给他。公孙筠秀又不是傻子,名节都赔了,焉有不抱牢这棵大树的道理?
  豹婶不鄙视她,但也喜欢不起来。
  别春入夏,五月牡丹花开的时候,粉嫩可爱的秦阿娇正好满三岁。
  因为新近丧父,豹婶与刘杏儿没有刻意为她庆祝,只是为她做了一身大红的新衣裳。公孙筠秀则绣了一对可爱的小花鞋来配那身红衣。可惜,福不双至,祸不单行。没多久,秦阿娇不知为何突然患上了水痘。
  在北泽,医治此症的最好方法就是辅以汤药,让痘毒全部发出来。这发痘的过程有几分惊险,如有不慎很可能一命呜呼。而一屋子大人,谁也没有得过这个病症,这也意味着谁都有可能被传染。
  刘杏儿身为母亲,责无旁贷,自然要留在女儿身边,结果没多久也染上了。于是,大夫示意将娘俩的屋子隔离开来,以石灰画界,不准他人靠近,同时升锅煮起苍术与艾叶去除秽浊。
  秦阿娇弱小年幼,刘杏儿担心女儿,寝食不安,夜不能寐,结果到最后反而病得更重。病势汹汹,来如山倒,去比抽丝,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豹婶求爷爷告奶奶,佛家道家的菩萨通通拜了个遍,总算是等于了侄女和侄孙女平安痊愈的一天。
  公孙筠秀陪她去庙里还愿。路上,她对公孙筠秀说了一件事情,“秦生没了,杏儿和阿娇娘俩没人依靠,这日子怎么过都是辛苦。”
  难得见豹婶这么和颜悦色的同自己说话,公孙筠秀恭顺地听着,不敢怠慢。
  “秦生是为了救小九死的,小九欠他们秦家的,这辈子都还不完。”
  公孙筠秀对这一点没有异议,但隐约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豹婶接下来就说:“我想要他娶杏儿,代秦生把阿娇抚养成人。”
  公孙筠秀双眼直视地面,不想抬头让豹婶发现她的万般不愿。默默地咬紧牙关,她将反对的呐喊强行咽回了肚子里。
  “小九认定了你是他的妻子,我这个婶子也不好说什么。我会叫杏儿不要和你争正妻的位子。但同时我也希望,你能出面和小九说,让他纳杏儿为妾。杏儿是我的侄女,从前与小九也有过婚约,于情于理,小九都应该照顾她。”
  豹婶说得不假,于情于理,陆惊雷都应该照顾这位兄弟的遗霜。北泽民风开放,就算没有秦生舍命搭救陆惊雷这一层,陆惊雷纳刘杏儿为妾,将她收到自己的羽翼之下,也不是一件突兀的事情。
  只是,公孙筠秀一点也不想通这个情理。不过她不会与豹婶争执。因为她知道,这件事最终还是要看陆惊雷。
  他会娶刘杏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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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白姨娘

  大病一场后,刘杏儿比从前虚弱了不少,脸上少了健康红润,见风总是头疼。孟巧巧和刘春堂都在帮忙打理绣庄的生意,豹婶要看着同样病弱的小阿娇,最后只剩下公孙筠秀可以照顾刘杏儿。
  几年前在祁风寨时,刘杏儿与公孙筠秀的关系其实还算不错。她性子外向,真挚憨直,人又生得娇俏玲珑,很难让人不去喜欢。虽然现在连翻的打击让她改变了不少,但本性早已塑在了骨子里,哪怕沧海桑田,依然可以看出最初的模样。
  豹婶的话让公孙筠秀如骨梗喉,却又无从反驳。男人纳妾是何等平常的事情,只要丈夫有意,妻子不仅要欣然接受,还应主动为他操持,只有这样才配称贤良。更何况,娶刘杏儿还是出于道义。
  刘杏儿是个好女子,却偏偏命运不济。公孙筠秀深感同情,可心里总有一块地方在强烈地排斥着她,就像在排斥一个潜藏的敌人。一边是必须为之,一边是不愿为之,日日面对自己的难题,公孙筠秀只觉煎熬难捱。
  与她正相反,刘杏儿对她却是愈发亲近起来。闲来无事总爱与她攀谈,问起她与陆惊雷的事情。公孙筠秀不禁怀疑,这都是出自豹婶的授意。她如此这般,也许都是为了将来共事一夫未雨绸缪。
  有些想法一但生了根,便像野草一样疯长,铲了一茬又生一茬,根本无法根除。
  到了六月,公孙筠秀终于萌生了上永邺寻找陆惊雷的念头。找到他,让一切尘埃落定,怎么都比现在这样心里成天揣着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地过日子要好。不过,她拿不定主意的是,该不该把自己的计划告诉豹婶呢?
  这天,豹婶突然将公孙筠秀叫到自己房里,拿出笔墨,让她代笔写信给陆惊雷。虽然陆惊雷收到家书从不回信,只是偶尔找人带个口信。但豹婶还是隔一段时间就写上一封,内容无非是嘘寒问暖,末了询问一下他的归期。不过,这次写信的目的竟是郑重其事地要求他卸甲归田。
  “高山听到消息,说大王子现在已经是废人一个。他的母亲陈贵妃也被降了品级,被大王嫌弃了。小九一直跟在大王子身边,以后也不知会是个什么光景。不如趁早回来,杏儿这绣庄越做越大,有男人撑着总比女人家忙前忙后要好。还有,咱祁山遍地是宝,等过段日子,再盘个铺子卖卖山货……”
  豹婶虽是妇人家,但想事透彻,说的话条条在理。可若陆惊雷回来,接手绣庄的生意,那他与刘杏儿势必会走到一起……公孙筠秀捂着胸口,无法忽略那处往来的钝痛。
  “怎么还不写?”
  豹婶的催促拉回了公孙筠秀的神智,她挺了挺腰杆,提笔疾书。
  墨迹干透之后,她小心地将其折好,塞入信封,并在上面写上陆惊雷的名字。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筠秀提出要去程府探望自己从前的丫鬟润莲,与豹婶打过招呼便出来了门。其实润莲早已离开芮城,程仕之护送公主回都的时候,把她一起带去了永邺。
  公孙筠秀在房里留下了一张字条,说明了自己的去处。相信豹婶她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芮城。
  到银庄兑掉了身上唯一的一张五十两银票,那还是当年陆惊雷留给她的,朝廷的招安银子,她曾经发誓不碰,现在却别无选择。
  以前在宫中当乐女时,公孙筠秀其实有攒下一些月银,不过在巴托的时候已经尽数遗失。幸好北泽军攻城那晚,她带着鸣幽琴去了城主府,不然很可能连它也保不住。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什么毛病,其他的东西都无所谓,唯独这五十两银票一直收在贴身荷包里,像护身符一样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她暗自自嘲,没准儿还真把它当成护身符了,因为那是陆惊雷唯一亲手送给她的一件东西。
  换好银子,公孙筠秀便去购置了几身男子衣衫,改装易形,租了辆马车直奔永邺。
  赶车的车夫姓赖名川,四十出头,言谈举止无不粗糙。公孙筠秀起先还有些担心,但相处几日便发现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她尊称他一声赖大哥,他也拿她当自家兄弟,一路上格外照顾。
  十四天后,公孙筠秀平安抵达永邺。与赖川告别之后,她开始找寻陆惊雷。本以为最容易的事,却忽然变成了最大的难题。
  永邺城是北泽的国都,也是当今世上面积最大的一座城池,长住的百姓就有十万之众。那里不仅是北泽核心所在,也是商贾云集、贸易繁荣之地。她之前虽在永邺住了三年,却几乎没有离开过王宫。如今走在街市上,处处都是陌生的风景,不一会儿便迷失了方向。
  她只记得陆惊雷被封了折冲将军,按理说应该会在官舍居住,可当她好不容易打听到那里,竟没有人认得他。而城中驻防的军士直属北泽王,问起大王子大家都清楚,说到陆惊雷,皆是摇头三不知。
  永邺是王都,不比边关。峒山关那里三军同力,将士一心,陆惊雷以血肉打拼的功勋,大家都看在眼里,敬他重他,即使军衔不高也不妨碍他声名远播。而在永邺这里,权势背景才是真金白银,没有北泽王的认可,再亮的星星也会沦为滩中沙砾。
  灰心泄气之时,公孙筠秀想到了大王子。可大王子还没有封王,按规矩仍然住在宫里。公孙筠秀虽然曾经是乐女,但人脉还没有广到能自如出入王宫,所以这条路也是个死胡同。
  明明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却像被隔在洪荒之地。茫然地看着四周,公孙筠秀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
  “筠秀?”
  忽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公孙筠秀回头,花了一点时间,才在人群中锁定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白姨娘?”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白仙芝,公孙筠秀在诧异之余,难掩惊喜。当年因为那个解释不清的香囊,她只能看着小产的白仙芝在风雪肆虐的夜晚被堂叔赶出家门,从此下落不明。还以为以她当时的惨状,多半是凶多吉少,可如今得见,竟是十分不错的模样。
  虽然不再是艳妆丽服,身姿也比当初丰腴不少,但她眉宇间流动的润泽光彩,是由内而外散出来的幸福光晕,那是当年的她不曾拥有的。
  “我早就不是什么姨娘了,你若不嫌弃,可以叫我一声芝姐。”白仙芝不光是容貌气质发生了变化,连当年尖锐刻薄的性格,也被她一并丢弃了。
  “芝姐。”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只觉眼眶酸涩。
  白仙芝的事,一直是她的心结。因为她与陆惊雷的纠葛,她没能站出来为白仙芝澄清误会,虽然一切都是李姨娘在背后操控的,但她确实在无意间行了帮凶之实。如今知道她逃过一劫,而且生活如意,经年纠缠在公孙筠秀心底的愧疚总算是得到了化解。
  她两步走到她面前,热切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已经在永邺定居两年了。”白仙芝笑了笑,拉起她的手,温柔地问:“你呢?怎么也来了这里?”
  这事还真是说来话长,公孙筠秀张了张嘴,不知该从何说起。
  “来,别站在这儿,我们进去慢慢聊。”
  白仙芝拉着她往一旁的铺子里走去。公孙筠秀仔细一看,居然是间茶铺,秀气的招牌上刻着“听音茗茶”的字样。
  时值正午,铺子里没有客人,一个瘦长的身影正在里面忙碌着。
  “正哥,你看这是谁?”白仙芝笑眯眯地同那人说话。
  那人闻声转头,又是一张稍显陌生的熟面孔。
  “杨先生!”
  认出他是琴师杨正,公孙筠秀不由又是一惊。
  “公孙姑娘!”
  杨正同样十分惊讶,他看看白仙芝,再看看公孙筠秀,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当年白仙芝被赶出家门,是因为李姨娘揭穿了她与杨正通奸一事。而整件事的导火索,是因为李咏秋在白仙芝的房间里发现了杨正随身佩带的一个香囊。
  那个香囊其实是公孙筠秀绣的,之前被李姨娘随手送给了杨正,之后一直被杨正带在身上。再后来陆惊雷无意中撞见杨正,认出那香囊是公孙筠秀的手艺,就立刻从杨正那里抢过来烧掉了。没想到不久之后那个香囊再度出现,而且成了给白仙芝定罪的重要证据。
  公孙筠秀知道香囊是李姨娘栽赃嫁祸给白仙芝的,所以一直不太相信白仙芝与杨正暗通款曲。可如今真的见他们在一起,她的感受不禁有点复杂。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被赶出公孙家的时候,与正哥是清白的。”看出了她的疑虑,白仙芝也不避讳,坦荡地说起了当年的事。
  乍听之下,公孙筠秀不由红了双颊。
  “正哥当年忽然离开德安,并不是为了跑路。他是因为手臂折了,不能抚琴,所以回老家养伤去了。”
  白仙芝这么一说,公孙筠秀的脸又白了下来。
  “怎么会把手弄折了?”她问。
  “那日我出了公孙府,突然有个男人冲过来把我打了一顿,还抢走了你绣的那个香囊。应该是李姨娘安排的人吧?仙芝说,李姨娘后来就是用那个香囊指证她与我……”杨正是个斯文人,谈论这些不太光彩的话题,显得很不自在。
  公孙筠秀低下头,同样很不好意思。但她的尴尬,是因为她知道那个殴打杨正的人根本不是李姨娘派来的,而是妒火中烧的陆惊雷。这事阴错阳差,居然弄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那后来?”
  “后来我被你堂叔赶了出来,医馆的人帮我捡回了这条命。我想着这辈子时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儿去了,就去了正哥的老家,找到了他……”
  白仙芝与杨正通奸的事是假,但她对杨正的感情却是真的。当年他俩一同在德安最大的酒楼里献艺时,曾经互相暗生情愫。只是造化弄人,还没等到两人的关系明朗,白仙芝就因为家中欠债,不得不嫁给了公孙德。
  杨正个性厚道,又与白仙芝有旧,见她千里迢迢寻来,终是点头收留了她。等他手伤痊愈,两人便来了永邺,几年辛苦攒下了这间茶铺,抚琴卖茶,小日子也算安稳。年前白仙芝又给杨正添了个大胖小子,两人之间兜兜转转,终得圆满。
  公孙筠秀耐心地听白仙芝说完,心里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你呢?这几年过得如何?怎么也到永邺来了?”说完自己的事,白仙芝很自然地打听起公孙筠秀来。
  公孙筠秀仍是千头万绪,掂量着,只说自己来永邺找亲戚,同时将堂叔家后来的变故告诉了她。
  听到害过自己的李咏秋难产而死,洪诗诗重新接管了内宅,过往的尖酸又回到了白仙芝的脸上:“我早就看出来了,洪诗诗就是会咬人的狗不叫。至于李咏秋那个毒妇,落得这样的下场全是自找的,活该!”
  逝者已矣,公孙筠秀不想多说什么,于是选择了沉默。
  这时,茶铺来了几位客人,两夫妻前去招呼。公孙筠秀趁机告辞。
  “你要找的亲戚,是不是你姨娘程家?”
  白仙芝当初能保下性命,多亏了公孙筠秀帮她求情。知恩图报,她也很想帮助公孙筠秀。
  不是没想过去找程仕之,可是公孙筠秀有点担心陆惊雷那个臭脾气。
  “程家离这里不远,也就四条街。正哥,你一会儿送她过去吧!”
  白仙芝雷厉风行,公孙筠秀根本没机会拒绝。杨正也点头答应下来,同时冲她寡淡地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某易:接下来的故事讲的是小竹儿寻夫记~~~
  陆爷:寻夫怎么寻到程家去了?滚!
  (打滚求收藏、评论~~~~~~

  ☆、程府

  公孙筠秀一身男子装束,因为个子不高,肩窄腰细,从背影看好似十四五岁的少年。
  杨正与她并肩走着,垂眼就能瞧见她的发顶,束髻的缁撮对比她的乌青发色,竟然浅了一层。再往下,雪白的耳朵有着玉雕般的轮廓,耳垂却圆润饱满,依稀透出樱粉嫩红。
  “你还没有用过饭吧?”路过一个面摊时,杨正突然问道。
  公孙筠秀点点头。逆着光,她看不太清他的面庞。
  “吃面吗?陈伯的面可是永邺一绝。”杨正指指面摊。
  面摊老板闻言,立刻笑眯眯地接道:“杨先生过奖了,老头子我顶多算是庆祥街一绝而已!”
  公孙筠秀被他逗笑了,于是落座点了一碗素面。杨正也跟要了一碗牛肉面,另外加了两个小菜。
  面摊老板是个健谈的人,一边煮面,一边与公孙筠秀寒暄:“小哥是杨先生的朋友?”
  公孙筠秀与杨正互看一眼,先一步答道:“我是杨先生的弟子。”
  “小哥也是琴师啊!”面摊老板目露赞叹,“杨先生的琴技高着呢!你这师父可算是跟对了。”
  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两只眼睛弯弯的,唇红齿白,洋溢着甜美温柔的气息。
  杨正看着她,就像看着素色蝴蝶在花间飞舞,灵动轻盈,胜过万紫千红。
  很快,汤面上桌了。
  闻着香味,公孙筠秀才真正感觉到饿意,不由食指大动。杨正其实已经吃过,但是怕她一个人吃不好意思,才特地要了一碗,陪她一起。
  尽管很想快些把食物送进嘴里,公孙筠秀还是耐着性子吹了半天,直到面条的热气散了些,小心地用舌尖试了试温度,才敢真正吃下去。
  北泽的盛夏算不得炎热,不过热食入腹后,公孙筠秀的额角鼻头也禁不住冒出了晶莹的汗珠。
  杨正一边搅动着自己的那碗面,一边不经意地将视线投向她,随后掏出随身的帕子,在递给她还是不递给她两个念头纠葛着,举旗不定。
  公孙筠秀吃得太专心,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吃完了整碗汤面,下意识摸了摸吃撑的肚子,脸上全是心满意足。杨正不禁露出一抹微笑,也终于鼓起勇气,将手中的帕子递给她,说:“擦擦。”
  “不用,我自己有。”
  公孙筠秀笑着摇摇头,从袖袋里拿出自己的帕子,擦去了额上的汗珠还有唇边的汤渍。
  杨正收回手,嘴角的线条略微有些僵硬。
  程府离得并不远,两人吃完面,走几步就到了。
  站在朱门高匾前,公孙筠秀显得有些迟疑。杨正大概知道她与程家的事,正想说自己可以收留她,她却已经先行与他道别。
  “谢谢你了,杨先生。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再去茶铺探望你和芝姐。”
  “不要客气,欢迎你常来。”
  面对她明媚的笑容,杨正感觉心底澎湃的火热一下子被浇熄了。
  她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在她转身之际,杨正同时转身。一路疾行,速度近乎奔跑。
  当他回到自家的茶铺前,呼吸已然全乱。站在午后耀眼的阳光里,他闭目静候,直到差不多恢复到常态,才跨步走了进去。
  “送到了吗?”白仙芝看见丈夫,笑着询问。
  “嗯。”杨正点点头。
  “筠秀这几年变化挺大的。”
  “嗯?”
  “越变越美了。”
  杨正的神情滞了滞,没有接话。
  茶铺里几位客人都是熟客,他一一打过招呼。有人请他抚一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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