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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行-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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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风一怔,想了想道:“孩儿不知道,但孩儿相信,小乙一定能想出来办法。”

“大郎,我问你一件事。”

“请父亲指点迷津。”

“你有没有想过,小乙为什么想出这么一个主意来?或者说,他要办这‘报纸’,究竟所为何来?”

“这个……”

李逸风想了想,轻声道:“孩儿觉得,小乙其实是希望借由这邸报,来阐述一些他的想法。比如之前他曾对孩儿与少阳说过:女直人不可信,早晚会威胁大宋……”

“那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放弃了这件事,而那玉小乙又真个把事情做成了。

呵呵,张邦昌、李邦彦、唐恪还有范宗尹那些人,便觉察不到这其中的妙处吗?到时候,他们万一去收买玉小乙,甚至力挺玉小乙,这份报纸,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李逸风闻听,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第203章 赐命从何来?(一)

当第一缕曙光照进观音巷的庭院中时,隔壁观音院传来了晨钟阵阵。

伴随着缥缈梵音袅袅,玉尹深吸一口气,猛然顿足腾空而起。虎出大刀拖地而行,迸溅出火星四溅,在阳光下,刀口流动一抹凝光,在空中划出一道奇诡弧线,带着一股刀风劈出。

燕奴娇笑一声,“小乙哥却使得好刀!”

青竹一探,迎着虎出大刀刺去,不过在即将与大刀相击的刹那,却又突然一顿……时间仿佛在这里出现了一个岔道,玉尹大刀劈出,而青竹却凝在空中。虎出几乎是贴着青竹落下,就在大刀落下的一刹那,青竹猛然发力,铛的一声脆响,回荡在天际。

玉尹只觉得手一颤,胳膊一麻,大刀险些脱手。

而燕奴此时却突然进击,青竹枪在她的手中,划出一道道,一条条的光弧,如同疾风暴雨般,逼得玉尹连连后退。一连串犹如雨打芭蕉般的声响过后,玉尹被燕奴已逼退了十余步,几乎快要贴在墙上。燕奴的力气比不得玉尹,青竹的份量,更和虎出相差甚多。可每一次刀枪交击,却让玉尹感觉到万分难受和别扭。

“停!”

玉尹大吼一声,青竹骤然消失。

燕奴气定神闲的退了回去,却把个玉尹郁闷的,几乎想要吐血。

这一次比试,实在是太憋屈了!

燕奴的枪法非常怪异,怪异的让玉尹根本使不出力道来。

看她出枪,明明是非常简单,原以为已经看破了燕奴的后招,可到头来……

玉尹搔搔头,苦笑道:“九儿姐使得好枪!”

“非是奴使得好,小乙哥终究还是脱不出疆场厮杀的痕迹。

其实小乙哥的身手,不逊色于奴,可是对于力道的掌控,却有些偏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这话是没有错。不过那是在强弱已分的情况下,更多是提醒你,不要轻敌……你我功夫相当,便需在劲力上有所控制。即便是狮子搏兔,亦要留有后劲。一旦兔子闪躲过去,方可以连续攻击。而小乙哥你每次,都把气力使到了老,想要在换手,便要重新聚力发力……奴只需要引着小乙哥的劲力,便可以掌控局势。

小乙哥接下来,除了要继续打熬筋骨之外,更要着重修炼对力量的掌控才是……

意气君来骨肉臣,意气为君,骨肉为臣,这君臣之道,还需要分出轻重才是。”

意气君来骨肉臣?

玉尹闭上眼睛,又仔细的琢磨了一阵子,顿时又有所明悟。

此前,他太过于注重于筋骨打熬,却忽视了对于这力量的控制。按照燕奴的说法,这样下去了不起成为一个空具千斤神力的蛮汉,却成不得一个真正的大家!

“那如何才能使意气为君,骨肉为臣?”

燕奴歪着小脑袋想了想,“阿爹生前说过,于细微处见真功夫。小乙哥不妨多养精神,比如练练琴,写写字,还有平日里坐卧行走多些留意。而今你功夫登堂入室,却总让人感觉有些锋芒毕露。什么时候小乙哥能收敛起这锋芒,便能领悟这其中奥妙。”

玉尹,陷入了沉思。

燕奴平日里,总是给人一种邻家小女孩的感受,根本无法觉察出她的锋芒。

若不是发怒或认真时,谁又能想到这外表柔柔弱弱,看上去娇小玲珑的小姑娘,竟然还是一位高手?

看她练功,也是如此。

如果不是燕奴昨日说出来,玉尹甚至不知道,燕奴是如何练功。

于细微处见真功夫吗?

玉尹,顿时若有所悟……

※※※

晌午时,徐婆惜来了。

玉尹取出《牡丹亭》的谱子,在庭院里咿咿呀呀拉响,指点起徐婆惜的唱腔。

前面曾说过,徐婆惜是太仓人,虽离家日久,却难免带着些太仓的口音。若平日里说话还好,可一旦开了腔,便无法掩盖。这倒是正合了后世昆曲的一些特点,要知道那昆曲最初,也正是从太仓小曲演变而来。这一点,徐婆惜有天然优势。

这唱念做打的功夫,不需玉尹传授。

关键是在唱腔上,徐婆惜还需要进行一些专门练习。

玉尹倒是想了一些办法,比如后世一些练气发声的基本功,先教给徐婆惜练习。

然后又尝试着让她唱上一小段,一点点的加以改正。

玉尹不会唱昆曲,却认得一些昆曲大家。

所以对于昆曲的特点,也都了然于胸。而徐婆惜呢?底子极好,人又非常聪明……

对牡丹亭这出折子,她也下过苦功夫。

从得到了曲谱后,便一遍遍的阅读,加强其中的理解。

一来二去,只一个晌午的功夫,居然唱的是有模有样,得了其中三昧。

至于其他人的戏份,玉尹不想过问,想必封宜奴等人听了徐婆惜的唱腔之后,自然能够想出办法。

唯一让玉尹感到不舒服的,还是这时间的安排。

“婆惜,和你商量一件事。”

“请老师吩咐?”

“人道这一日之际在于晨,白天大家都忙于生计,我也有许多事情要做……教授婆惜本是我份内之事,可这样一来,却也耽搁许多事情。能不能把这时间调整一下,婆惜晚上来学?这样一来,我也能错开时间,不至于太过紧张,不知可否?”

徐婆惜想了想,觉得玉尹说的也有道理。

“老师说的极是,便依老师所言。”

“不会耽搁婆惜的事情吧。”

徐婆惜温婉一笑,“自从前月,姐姐便不让婆惜献艺了,说是要全力准备年末花魁比试。

从现在开始,到入冬之前,婆惜夜间都没甚安排。”

嗯,入冬了,大家也都闲下来了。

而花魁大赛的竞争,也将进入高潮……先潜心学习几个月,争取到时候一鸣惊人。

封宜奴想来打得便是这么一个主意。

玉尹倒也不觉得奇怪,见徐婆惜同意,自然也非常高兴。

午饭时,燕奴从铺子回来,还带了些酒菜饭食。

徐婆惜也帮着燕奴拾掇了一阵子,和燕奴在厨房里吃了饭,还把碗筷清洗一番,这才告辞离去。

“小乙哥,方才婆惜说,以后要晚上来学习?”

“嗯!”

“奴有个主意,不知道当不当讲。”

玉尹诧异的看了燕奴一眼,“九儿姐今天怎恁不爽利,说话也是吞吞吐吐。有甚话,说出来便是。”

“奴觉得,婆惜对大郎,并非无情。

方才吃饭的时候,奴听她说话,似有意无意,想要打听大郎的事情。这晚上求学,回去时必是晚了。这些日子(W//RS/HU)开封府也不甚安静,特别是郭三黑子跑了以后,桑家瓦子那边好生混乱。奴的意思是,何不让大郎送她回去,也能保婆惜安全?”

咦!

玉尹还真没有往这上面去想过。

天地良心,他让徐婆惜晚上来学戏,主要是为了方便他日间做事而已。

不过燕奴这个主意的确是不错。

玉尹正揣摩着,让杨再兴奋发一下。

可单凭一个飘渺虚无的未来,恐怕也很难让杨再兴振奋。

如果有徐婆惜这个动力在,杨再兴怕也不会拒绝……说实话,玉尹没打算让杨再兴学成苏东坡之流的风雅名士,更不曾想过让他做什么白屋相公。之所以要入书院,是为了多一层保护。到时候杨再兴便是从军,那也是投笔从戎,可作一段佳话。

这就是一个高低的问题。

似岳飞那样,招刺投作效用,便终身摆脱不得武人的身份。

可是,自有宋以来,武人的地位一再降低,即便是到了明朝,也未见有太大改善。

一入武行,便终身难改。

武夫当国的时代,恐怕是一去不复返。

即便玉尹有能力去做出改变,也非短时间内可以做到。更何况,他而今也没有这个能力。

武夫当国?

那等于是和整个大宋的士大夫阶层抗衡。

玉尹自认,他还做不到这一点!

既然做不到,而且又想要改变……前世社会上流行一句话:当你无力做出变革,不妨且先融入其中。

所以,读书人这层皮,对杨再兴,对玉尹,都极有用处。

君不见罗德,在开封府何等落魄。

可是到了太原府之后,便立刻得了重用。

据燕奴说,罗德而今是忻州团练使季霆的书记,掌管着整个忻州兵马辎重的调拨。

这如果是罗德还在开封,完全无法想象。

就连罗一刀,一介配军,也因为罗德的关系,在阳曲县颇为风光,还得了个闲职肥缺。

为什么如此?

罗德有能力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最为重要的,还是罗德那读书人的身份。

便是他被人陷害,被书院驱逐,也是个读书人。而且这种人,用起来是最让人放心,他们在仕途上很难有大作为,便只能做人幕僚,尽心尽力去辅佐。换句话说,罗德而今也算是一个另类的刀笔吏。不过与刀笔吏不同,将来季霆如果飞黄腾达,那么罗德就能获得入仕的机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也不会小。

这就是读书人的好处!

对于这个时代,玉尹自认了解不少。

哪怕是为日后谋,他也要在自己身上,加上一层读书人的皮……

“我这就去屠场一趟,顺便和大郎说说这个事情。”

玉尹说完,便站起身来,“九儿姐晚饭莫再等我,若有急事,可以到牟驼岗柳大官人的田庄寻我。我和大郎商量之后,还要去牟驼岗一趟,顺便拜访一下朋友。”

第204章 赐命从何来?(二)

穷的时候,天天想着万贯家财。

可真要是有了万贯家财时,又发现好不麻烦。这年头,没有银行这种机构,有钱人家大都建造有地窖,用于储存钱两。可玉尹没这个条件,更没有这种想法……家里面存在几万贯,还有一张价值近十万贯的枯木龙吟古琴,让人头疼至极。

而今家里,是真离不开人了。

要么玉尹在家,如果玉尹不在家,燕奴便不能出门。

其实这个问题,昨日燕奴便提了出来。可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怎不让人愁煞?

换个住处!

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

换个宽敞的宅子,可以请些人来操持,顺便还能看护家宅。

而且开封府偌大城池,空置的宅院的确不少。要想找一两个合适的宅子,问题并不算大。难的是,那些宅子动辄几千贯,乃至于上万贯,价格着实太过于昂贵。

人言开封居大不易,果然不假。

便是这宅院的开销,便非等闲人可以承担。

想想李清照吧,她老爹李格非也是当代大名鼎鼎的文士,官至礼部员外郎,可是终其仕途,始终是靠租赁他人房子安身。直到他致使以后,才凭着毕生积蓄买了一处宅院,算是在开封能够安家立业。这开封城好一点的宅子,可真不便宜。

燕奴有意置产,但玉尹却不太同意。

而今,绝不是置产的最好时机。他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不过还没有和燕奴商量。

他打算把屠场迁到城里,先租赁一处宅子。

三岔河口的屠场,若是按照市价,能买到三五百贯的模样;还有罗一刀的那处宅子,也能卖到五百贯靠上。两处宅子卖了,差不多到手能有一千贯。在去开封府,找肖堃打听一下,在外城找一处大一点的宅院,租赁下来,一年也不过三百贯。

等到靖康之后……

玉尹不敢说出这个想法,甚至还会为此感到羞愧。

靖康之后,开封府的房价必然暴跌,他可以趁机低价收购。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前提:开封府依然在大宋治下!若非如此,他宁可搬离东京。

如果不是家中这宅子是祖宅,玉尹甚至也想卖掉。

这样便有一个好处,大家能住在一起,相互间更可以有个照应,便真个发生危险,也不至于无法应对。

但这件事,还要和燕奴商量。

毕竟好端端的有自己的房子不住,偏要租赁房子,岂不是有些怪异?

※※※

回到东京,玉尹感觉并不轻松。

说起来,这里没有在可敦城那种刺激,日日面临危险。但这开封城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足以让人头疼。可敦城的人际关系很简单,而开封城的人际关系,实在太复杂。

玉尹牵着马,出城离去。

在前往三岔河口的路上,还在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感到心烦。

三岔河口,汴水湍急。

初秋将至,汴河的水流一下子变得充沛许多。

在距离屠场不远处,有一块平坦的河滩。此时正围聚许多人,不时传来一声声惊呼和喝彩。

玉尹到了屠场一打听,才知道杨再兴等人在河滩上练武。

屠场里,只剩下几个小娃子看门,见到骑着暗金的玉尹到来,一个个露出了紧张表情。也难怪,这屠场玉尹很少前来,刚开始的时候,也只有杨再兴和高十三郎两个人而已。如今已经有十几个人聚集在这里,大多数人玉尹都觉得很眼生。

便直奔河滩,远远就听到棍棒交击的声音。

人群中,王敏求眼尖,一眼就认出了玉尹,忙快步迎上前来。

“小乙哥怎地来了这边?”

“三哥,在这里住的还好吗?”

王敏求挠头嘿嘿一笑,“多亏了小乙哥仗义,而今大家都能吃得饱,睡的香,不晓得多开心呢。”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对了,大郎和十三郎呢?”

王敏求一指河滩上的人群,笑呵呵道:“大郎和十三郎正在比武,大家在看热闹。”

“呃?那定要去瞧瞧。”

玉尹突然来了兴致,便翻身下马,牵着暗金走过去。

杨再兴的武艺,他领教过,的确是非同小可。但是高十三郎……玉尹却真个从未见过他动手。

而今既然与杨再兴比武,说明高十三郎的武艺,也不会太差。

王敏求上前,分出一条路来,玉尹便走了进去。

河滩上杨再兴赤着膀子,手持一根丈八长的白蜡杆子,和高十三郎正打在一处。高十三郎一身短打扮,手中木棒长约三米左右,比杨再兴的白蜡杆子足足短了一米。可是两人棒来棍往,却是不分伯仲。杨再兴手中的白蜡杆子犹如一杆大枪,呼呼作响,幻化出棍影重重。高十三郎的木棒是一根硬木,在杨再兴那疾风暴雨般的攻击下,丝毫不落下风。反而每每反击,都会让杨再兴一阵手忙脚乱。

玉尹站在一旁观战,心头一动。

他有一种感觉,高十三郎的棒法看似平淡无奇,却又蕴含千般变化。

单以身手而言,高十三郎恐怕尤胜杨再兴一筹。杨再兴棍做枪使,枪枪迅猛如雷,全然不留后手,看似占尽了上风,实在已经被高十三郎,牢牢掌控住了局势。

这场面,和晨间自己与燕奴交锋的景象,何其相似?

于细微处见真功夫吗?

玉尹下意识眯起眼睛,仔仔细细观察高十三郎的棍法。

而今的玉尹,也练成了第三层功夫,这眼力价并不算差。晨间和燕奴交手,只因他身在局中,无法体会燕奴所说的那种‘于细微处见真功夫’的奥妙。而今一旁观战,他却是看得清楚。其实杨再兴也好,高十三郎也罢,两人的招数似乎都蕴含着颇为高深的奥妙。高十三郎于平凡中蕴含万般变化,而杨再兴却是在疾风暴雨中,藏着万般后招。两人打了十几个回合,忽听杨再兴大吼一声,手中白蜡杆子突然变得笔直若铁枪一般,呼的刺向高十三郎。杆头随着他手肘劲力变幻,画出一圈圈奇异圆弧,令人看得眼花缭乱,根本看不清楚那杆头究竟在何处。

而高十三郎则脸色一变,脚下向后一顿,猛然一个虎扑,木棒同样做枪使,呼的迎着白蜡杆子刺去。他这一枪,没有任何变化,全凭一股子劲力。木棒划出一道直线,就听啪的一声,棍头和杆头竟然撞在了一起……杨再兴手中的白蜡杆子坚韧无比,可是在撞击棍头的一刹那,竟然顿时粉碎,木屑飞扬,向四处迸溅。

“好枪!”

玉尹忍不住一声喝彩。

高十三郎这一枪,端地是玄妙至极,如果用后世比较玄幻的说法,就是‘大道至简’。

所谓大巧不工,也许便是这个意思。

杨再兴的枪法虽然精妙,比之这大巧不工的境界,终究还是有些差距。

“小乙哥怎地来了?”

高十三郎这时候,才发现玉尹到来,忙弃了木棒,上前答话。

而杨再兴却耷拉着脑袋,拎着半截白蜡杆子,显得有气无力……

玉尹笑道:“怎地,我便来不得这边?”

“小乙哥这怎说来,便是谁都不能来,小乙哥也能来。”

一干屠场的工人纷纷和玉尹见礼,玉尹站在河滩上,放开缰绳,任由暗金仰蹄飞奔。王敏求猜到,玉尹可能有事情要和杨再兴等人商量,便招呼众人返回屠场。

玉尹四顾河滩,“怎地,经常切磋吗?”

“是啊,闲来无事,所以和大郎切磋一二……不过大郎今日似不在状态,有些心思不宁。若非如此,方才我那一招,也不可能把他逼退。就算是击碎了他的兵器,我手里的兵器也难保住。

大郎,今天你这是怎地了?”

杨再兴搔搔头,用力呼出一口浊气,“没什么,只是有些心事。”

玉尹闻听,顿时笑了。

“还是那徐姑娘的事情吗?”

杨再兴黑着脸,没有出声。

“喏,别说我不给你机会……”玉尹笑道:“从明日起,徐姑娘会晚上去我那边学戏。

近来这开封府也不太安静,我来就是想要找人帮忙,每天负责护送徐姑娘回去……看你这德行,估计是不太愿意。既然如此,十三郎可有兴趣,便代劳一二?”

这几个月下来,高十三郎和杨再兴处的不错。

对杨再兴的心事,多多少少也有些明白。

听了玉尹的话,高十三郎忍不住笑了,“这等美差,怎说代劳?既然小乙哥吩咐,自家便走一趟。”

“你敢!”

杨再兴猛然抬起头,怒声喝道:“十三郎怎地这般不仗义?明明是小乙哥为自家寻得差事,你凑什么热闹?小乙哥,这件事自家接了,你切不可以再去找别人。”

玉尹和高十三郎闻听,忍不住哈哈大笑。

“既然愿意,又怎地黑着一张脸,好像自家欠了你银子?”

“这个……”

杨再兴苦恼道:“我知道小乙哥是为我好,而且你说的事情,我昨天回去后和我爹娘也说了,他们非常高兴。可是小乙哥,我从小不好读书,又怎地能入书院?”

“便怎入不得?”

“我……”

“大郎,还是那句话,你若真喜欢徐姑娘,便要拿出个样子来。

又不是要你的命,不过是读书识字而已,看你那德行,真个让人心烦。连这点信心都没有吗?还说什么为徐姑娘可以舍了性命。依我看,也不过是说说,当不得真。”

为了让杨再兴读书,玉尹连激将法都用出来了!

杨再兴顿时脸通红,大声道:“小乙哥休瞧不起人,自家对徐姑娘的这片心,天地可鉴!不就是读书嘛,自家学便是……小乙哥你说个章程来,自家便听你吩咐。”

第205章 赐命从何来?(三)

杨再兴心动了!

为了徐婆惜,便是舍了性命都愿意,更别说是去书院读书识字。

而且玉尹还给他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待遇,在进入书院之前,每天要去他家中识字。

这岂不是可以和婆惜日日相见了吗?

杨再兴一扫方才那抑郁模样,脸上的笑容更是格外灿烂。

“小乙哥!”

“嗯?”

高十三郎羡慕的看着杨再兴,犹豫良久之后,轻声道:“不知道我可否一起识字?”

“十三郎也要识字?”

“嗯!”

高十三郎的脸上,露出黯然之色,“家道中落,只因识不得字。

阿娘这辈子最期望的,便是让十三读书识字,将来能考中状元……不过,这考状元自家没去想过,但也希望能读些书,识些字,可以多明白些道理。将来若有了子孙,也不至于和自家一样,去做一辈子的苦力……却不知小乙哥能否帮衬?”

对于高十三郎的过往,玉尹没有过问太多。

谁都有些秘密,问的太多,反而会坏了交情。

不过隐隐约约,玉尹也能猜出些端倪。高十三郎的武艺不俗,而且一直是在开封长大。他不可能似杨再兴那样,得什么异人传授,所以这一身功夫,很可能是家传。

既然是家传,那必有些故事。

而今高十三郎主动提出,玉尹又岂能拒绝?

他呵呵笑道:“这又有何难?只是不知,十三郎可识字吗?”

“以前曾识过些,也读过百家和千字。”

“那就好,待回头我找人帮忙时,便把十三郎一起报上去……对了,十三郎大名叫什么?自家到现在还不知晓。人都唤十三郎十三郎,总不是真个叫十三郎吧。”

高十三郎脸一红,轻声道:“阿爹在世时,曾为十三取过大名。

只是担心愧对祖宗,所以从未用过。这些年一直被人唤十三郎,也都习惯了。若非小乙哥问,自家都险些忘了,还有大名。十三姓高,单名一个宠字,尚未得字。”

“嗯,高宠,确是好名字!”

玉尹连连点头,正要转过身的时候,却突然一激灵,蓦地又转过来,“你说你叫高宠?”

“是啊,我阿爹为我取的名。”

高宠,高宠!

这家伙居然叫做高宠!

要知道,在《说岳》中,可也有一个高宠,曾连挑滑车,可谓是一员无敌的悍将。

不过后世证明,历史上并无一个叫高宠的人。

难道说是巧合?亦或者说……

玉尹有些迷糊了,上上下下打量高宠半天,突然哑然而笑。

管他是不是那个评书演义里挑滑车的高宠,至少现在,他是我的兄弟,我的朋友高十三郎,这便已经足够了。后世还说,安道全也是虚构人物呢!可事实上呢,那位安道全如今不就住在自己家中?对了,安道全说去访友,不也在牟驼岗?

“十三郎,打听个事。”

“小乙哥请问。”

“那牟驼岗附近,可有个什么局的御营驻扎?”

高宠愣了一下,皱着眉头想了想道:“小乙哥说的,可是那火药局御营吗?”

“火药局御营?”

“没错,牟驼岗附近,只有这么一处御营驻扎。”

那便是火药局了!

高宠接着说:“那火药局又名甲仗库,主要是造些号炮之类的物品,也无甚用处。加之其有些危险,所以位置有些偏僻。若非哥哥方才提起,十三也想不起来。

那御营大约也就是三五百人,平日里过的很清苦,甚至也没什么人问津。

对了,哥哥问这,又是为何?”

“家中长辈访友,说是牟驼岗什么御营,九儿姐也说不清楚,故而才有此问。”

火药局,号炮……

玉尹搔搔头,突然多了些好奇。

后世说起四大发明,必言火药。

这火药早在唐代便已出现,不过大多数时候,人们把这火药更多是用来制作焰火之类的物品。以至于后来,火药流入到了欧洲,却成为欧洲人打击华夏的利器。

宋代,是一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

甚至有人说,宋代是一只脚迈入近代资本主义的时代。

可惜的是,人们对于火药的认识还不够充分,更多是为了玩耍嬉戏,而非用于军事。便是这火药局,听高宠的意思,也就是打造什么号炮所用,实在是太过可惜。

安道全认识火药局的人吗?

若有机会,倒是可以去拜访一番。

※※※

玉尹来三岔河口,主要是两件事。

一个是要劝说杨再兴拿定主意,另一件事,则是为屠场而来。

“这里忒偏僻,每日运送生肉,终究有些麻烦。

而且地方实在太小,若是以前,倒也无妨……可现在十几个人在这边勾当,就有些拥挤。”

一听玉尹询问这件事,杨再兴就抱怨起来。

“不是我啰唆,十几个人呆在那院子里,便是放个屁,都要十几个人一起享用。”

玉尹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过随着屠场人手增加,这三岔河口的屠场,的确是忒小了一些。

“十三,一会儿你进城,和九儿姐商量一下。

就把这屠场的情况说一说,告诉九儿姐,我想要在外城寻一处便宜宽敞的地方赁下,问她可有意见。还有,你阿娘也在这边住,本是想要个清静,却变得恁乱……

嗯,是要换一处地方才好。”

高宠听了,感激的连连点头。

“好了,我还有事,要去牟驼岗。”

玉尹吩咐完了之后,便嘬口一声唿哨,紧跟着,远处传来蹄声,暗金飞驰而来。

杨再兴和高宠满脸羡慕之色,看着玉尹翻身跨坐暗金背上,扬鞭而去。

“小乙哥真个能耐,去了一趟太原,便得了这样一匹好马。”

“是啊,若我能有这样一匹马,便是死了也心甘。”

杨再兴一拳捶在高宠肩膀上,“怎地这般没志气?我觉着,小乙哥不是一般人,你我只要跟着他,听他安排,莫说一匹马,便是百十匹,我看也不成问题……”

高宠嘿嘿笑了!

却又不由得发自内心的一声感慨。

“是啊,我也觉着,小乙哥非比等闲。

以前只是觉得哥哥好勇斗狠,人虽仗义,却非长久之计。谁料想和小关索扑了一回,好像变了个人一样。半年前,他还在为三百贯债务头疼,饱受那郭三黑子欺负。可现在,哥哥不但是生意兴隆,更成了有头面的人物,而郭三黑子却逃离了开封。

哥哥的本事,直让人羡煞。

看他那架势,怕也练成了第三层功夫。”

“对了,听九儿姐说,哥哥能有如此进境,还要多亏了他家中那位长者。

据说那位长者能练丹药,不如回头咱们也找哥哥求一回,说不定能突破而今瓶颈。”

“是吗?”

高宠颇为意动。

“骗你作甚,你也不是不知道,三个月前,哥哥不过刚到了二层功夫,可是现在……”

杨再兴说着话,那眼睛里,更闪烁着兴奋光彩。

阿嚏!

玉尹骑在马上,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他勒住马,揉了揉鼻子,心道:这又是谁在背后算计我?

抬头看天色,却也不算太早,将近晡时。玉尹不想再耽搁下去,便扬鞭催马,直奔牟驼岗而去。

柳青在牟驼岗附近,还挺有名。

他家的田庄,也是附近最大的一处庄园,故而只一打听,便找到了位置。

在田庄外通报了姓名,不一会儿的功夫,便看到牛皋骑着一匹马,从田庄里跑来。

“小乙怎地来了?

我正说过两日去找你呢。”

“哥哥看来过得不错,这气色可是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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