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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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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就是考一下考生的综合素质,看是否具备做翰林学士的资格。
考生和主考都不太认真,大约过得去就行了。
一般来说,都会过关。
如果碰到运气不好,被刷下来,也怪不了别人。
吴节弄明白这其中负责的程序,替申时行松了一口气:“申兄自然是没问题的。”
申时行肯定地点了点头:“殿试时我那是一时不慎,这次断然不会再犯下如此大错。士贞你等着我,咱们翰林院相会。”
吴节哈哈大笑,拱了拱手,朝午门外走去。
说起午门的正门,别说在古代只有皇帝能走,就算是在现代社会,这道门平日里也是关着的。只有在每十年一次的国庆阅兵式上,才会开一次,总书记坐着敞棚车出来,朝三军将士挥手。
能够从这里出来,吴节突然有一种难言的激动:“能够从这里大步出来,这感觉真的很好啊!”
第三百七十章都凑齐了
本次殿试的黄榜早已经张挂在长安街上,然后谁中了状元的消息以非快的速度传播开去。
实际上,三年一次的大比对京城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场盛大的庆典,考试、放榜、游街的日子和程序,老百姓甚至比有些考生更家清楚。
在娱乐业不发达的古代,殿试乃是堪比后世奥运会的大事,一样有很强的竞技性。
知道今天要游街,一大早,老百姓就起了床,在长安街上等着一赌状元公的风采。这样的热闹三年才有一回,不像是菜市口砍人脑袋,每年秋天都有一次,而且还挺吓人的。看状元公没有精神压力,又有花车什么的可看,实在是一种难得的精神享受。
刚一走出午门,远远地就看到那边满是黑压压的人头,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才是“people、mountain、people、sea”啊!
“状元公来了,状元公来了!”
“好威风啊!”
……
一阵喧哗。
等到有官员将一条彩绶批在吴节身上,又将一朵大红绢花插到他的冠上时,欢呼声突然响起:“好!”
“好个风流人物!”
吴节上了白马,在依仗队的带领下,缓缓朝前走去。
他竭力在脸上露出恬淡的微笑,不住地朝四面的人群拱手。
这样的行进速度自然极慢,饿得他实在经受不住。
最可恶的是,这仪仗队和花车还时不时停下来,搞些什么让人看不懂的节目,比如朝百姓撒花,撒彩纸什么的。真真如后世结婚车队游街那么复杂烦琐。
走了半天,长安街才行了一小半。太阳又从云层里出来。晒得他出了一身汗水。若不是今天是自己的好日子,吴节几乎要忍不住跳下马去,找个陆边摊美美地吃一碗浊酒。
按照游行线路,车队需要围着皇城走一圈。到一切弄完,去参加琼林宴。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一想到这么长的路,吴节就有些忍无可忍。
不过一想,上一届日本奥运会冠军回国。不也要这么游行上一圈。就生生地受了。
说起上次伦敦奥运会,很多国家的运动员回国,都来这么一出。中国和美国主要是因为得的金牌实在太多,不希奇了,就免了这么一出。
对,这次殿试。对京城的很多人来说就是一场国家级的竞技运动会,赢了第一。你就是国民英雄大众偶像。
在长安西街的一处茶楼里,裕王和李妃正坐在雅间里,低头朝街上看去。他们都是一身便装,身上也没带多少人,只几个长随。
未来的万历小皇帝也来了,他也不过几个月大小,正抱在冯保怀里,哇哇大哭。
裕王被孩子吵得无奈:“爱妃,孤就说了,今天实在太乱太闹,你们母子就不该来的。你看,这么多人,王儿显然是被吓着了。”
说着话,就指了指下面,宽阔的街道上早就占满了人,挤得水泻不通。按说,街道中央应该留出一条宽阔的驰道给状元公跑马的,无奈,不管衙役们如何维持秩序,人潮都不断朝中央涌去。
那条空出的道也越来越窄,气得衙役不住口地骂娘,将鞭子使劲地朝前抽去。
至于街道两边的店铺,也早早就关了门,生怕等下一乱,被人顺走了东西。
但二楼的窗户无一例外地开着,挤满了好奇的人头。
这些好地段的窗户早早地就被富贵人家给定下来了,据说还有人因此小赚了一笔,弄到了过年猫冬时的钱粮。
“这那里是被吓的,王儿天生就是个喜欢热闹离不得人的。只要一看不到人,就会哭。先前到这里来,王儿不就笑得欢喜。不信,你问问冯保。”李妃笑吟吟地说。
冯保忙道:“是的,王子就是个喜欢大场面,大热闹的,不愧是龙子龙孙啊!”
裕王听他这么说,心中欢喜:“那他为何又哭了?”
李妃:“应该是饿了。”
“应该是这样。”王爷笑了笑,招了招手,就有一奶娘从外面走进来,敞开胸襟,露出白花花的胸脯。
“等着。”冯保忙又打来热水,给奶娘净了胸口,这才让她去喂。
果然,口中一有吃食,小王子就不哭了。
“夸街的花车什么时候才到,孤有些等不及看到吴节的风采了。”裕王一脸的期待。
冯保笑道:“王爷,街上这么多人,也走不快,估计没半个时辰过不来。要不,传些茶食过来。”
“也好。”
正要去点食物,楼下就有人一拍案尺:“……且说那吴节吴士贞本是天下的星宿下凡,是老天爷送来辅佐当今圣上做好官清官的。他天生有一桩异处,白日里在人间当官,夜间入梦则会去地府协助阎王爷断人善恶。所谓日断阳夜断阴是也……”
原来,这茶社里一向都有说书人在说故事儿。
茶楼里每日都是人头济济人声鼎沸,说书先生都生得一条好嗓子,今日虽然人多。可这一嗓子喊起来,却远远地穿到街上去,又拐了个弯儿上了楼。
王爷一呆,忍不住道:“这吴士贞什么时候有了神通的,孤怎么就不知道?这可是神仙手段,只怕父皇也没这样道行。”
李妃就笑了起来:“吴士贞先生乃是大儒,又不修道,怎么可能又神通,不过是乡下人胡说罢了。”
“呵呵,想来也是如此,孤倒是奇怪了……也不知道这说书先生会说出什么离奇的故事来,倒让人好奇。”
“若王爷真想听,就传先生上来说一段,大不了多赏赐金银。”
“不用,不用,那些故事也都是假说,也没甚意思,怎比得上吴士贞的《石头记》有趣。”
正说着话,李妃突然叫了一声:“王爷你看,下面那几个人不就是吴先生府里的家人吗,也过来呀,那个丫鬟怎么大着肚子,咯咯,想不到吴士贞也有后了。”
裕王和冯保同时低头看去,下面有一行人正朝茶楼一楼走去,正是蛾子、连老三和几个丫鬟小子。
蛾子等人,他们却是认识的。
王爷一笑:“今天可是吴节的好日子,他们自然是要来看的,人都凑齐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荤段子(四更)
“咦,不对!”王爷突然惊讶地低呼出声。
“怎么了?”李妃问。
裕王指了指蛾子身边:“那人是谁?”
冯保定睛看去,却见蛾子身边还跟着一个美艳得不可方物的道姑,不是唐不二又是谁?
这一看,吓了他一大跳。吴节和唐不二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她能够从陆家逃出来,还亏得了他冯保。这事情是一个秘密,却不能同王爷说。
就顾左右而言他:“王爷,那人是吴节的家人,叫连老三,一身武艺相当了得,寻常十来条精壮汉子根本近不了身。”
连老三也是厉害,竭力地护着有孕在身的蛾子,如同一块礁石般将人潮挡在外面。
“不是,孤问的是那个道姑。”王爷又指了一下唐不二。
“那人我,妾身猜测应该是吴节的红颜知己唐不二唐仙子。”李妃一笑:“唐仙子也算是修行界中的有名人物,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与吴节有了私情。”
王爷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她,想必也是来看吴节游街的。可惜了,一个宗师级的修行人,竟然同吴士贞有了私情,偏偏有是父皇允许了的,别人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此事却有些不堪,吴节风流士子,倒无妨,只可惜唐仙子的名声坏了。”
冯保大着胆子:“王爷,这修行人当中也有双修一说吧?”
裕王一愣,然后大笑起来:“那是,那是。这个吴节,算不算是奉旨意双修啊?”
李妃等人也咯咯地笑了起来,都觉得有趣。
来的正是唐宓、蛾子、连老三父女和几个丫鬟小子。
今天是放黄榜的日子,在此之前并不知道吴节究竟中了第几名。不过。状元游街可是一件大事,连老三早早地问清楚游街的路线。在这里定了个座位。因为来得迟。只得了一个楼的位置。
就让蛾子等人先朝这里走来,自己却先去看榜。
等看到吴节中了第一名状元,这才急忙跑来汇报,恰好同蛾子在这里汇合。
从家里其他人的欢天喜地不同。蛾子却是一脸的平静,也许是吴节从参加科举考试以来每次都拿第一有一定的关系。她已经彻底审美疲劳了,也谈不是有任何惊喜。
倒是那唐小姐,激动得满眼都是泪水。
走进茶楼底层。就见到里面聚了好多人。一个说书人正说得口水横飞。
寻了座儿坐好,唐小姐还在抹泪,蛾子却柔柔地说:“姐姐不用再哭了,等老爷总了状元,你的苦日子总算是到头了。”
“是啊,宓儿别哭。吴节一中状元,朝廷就要封诰命。总少不了你的一份,到时候你就可以还俗与他成亲了。”一张手绢递过来。
说话的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正是唐小姐的母亲唐夫人。
陆家被抄之后,吴节走了门路,托李春芳将她赎了贱籍。如今也送去了慈寿寺同唐小姐团聚。
至于她父亲唐讷和杨宗之,却是无法可想。
唐小姐点了点头,还在滴眼泪。
就听到说书先生又是一声道:“且说这个吴节吴士贞来京赴考的时候,正好路过一条大河,河上也没有舟楫,只得夜宿在一间破庙里。庙中正好住了一只女鬼,在半夜时就化成一个美女,欲来勾吴节的魂魄。无奈那吴节是什么任何,立即就看穿了那人的原形,喝道,什么妖魔鬼怪,竟然来勾引于我,速速退去,否则打你个魂飞魄散。那女鬼见被人看破真身,立即化了原形,只见,她面如蓝靛,口如血盆,一阵阴风袭来,满庙呼啸声大作……”
听他说得可怕,刚才还喧哗的茶社里顿时安静下来。
就连唐小姐也忘了哭泣,忍不住朝母亲身边挨去。
这个时代的评书艺人和青楼歌妓,就好象是后世的艺术工作者,都会开发出一些百姓喜欢的段子出来混生活,京城的信息传播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段子出来,说书人只需检查一下自己腰包里的收入多寡,就大概能够估计出百姓的兴趣,和舆论导向。
嘉靖四十连北京城市里谈得最多的就是吴节这个人,从他与小阁老比诗开始,再到中会元,中状元,这其中的故事顿时传播开来,走样得厉害。可不管怎么变化,不管其中是鬼故事也好,神故事也好,甚至香艳段子也好,都是百姓所喜闻乐见的。
尤其是这种读书人和女鬼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更是大家的最爱。
更有人在听这个故事的时候长叹:这个吴节实在是太不解风情了,女鬼来勾你,你先应酬着好了。糖衣吃掉,炮弹还回去。先xx那个oo,然后在揭穿她的真身不迟。一上来就喊打喊杀,不人道,也不鬼道。
“读书人只要读得几年圣贤书,胸中自然就有了浩然之气,有了神通。那女鬼吹起了阴风,但吴节却是不惧,大喝一声‘呔!’,手中的书本一挥,就有十几个金色大字显在半空,将那女鬼打翻在地。”
“那十几个金色大字正是‘人之初,性本善,行相近,习相远’……”
就有听众不依了:“你胡扯什么,这不是《三字经》吗,又不是《金刚经》和《道德经》怎么会如此厉害?”
说书先生一时口快,说漏了嘴,有些不好意思,一咬牙,接着道:“女鬼倒地之后,不住求饶。按说,吴节应该直接将她打个永世不得超生的。可见她可怜,吴节心中一动‘你且起来,依旧化作美人,衣服地不要穿’。”
“好!”众听客听到这节,同时大声叫好:“好男儿,降妖除魔,正该如此!”
唐小姐听他们说得不堪,忍不住唾了一口。
连老三大怒:“这人可恶,如此诽谤老爷,我去揪他下来,饱打一顿。”
唐小姐大惊:“不可!”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人喊:“状元公的车马过来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国民偶像
茶馆里的众人听到这一声喊,都蜂拥而出,欲一睹状元公的风采。蛾子和唐小姐也是满脸惊喜,连老三忙带着两个小子排开闲杂人等,护着三女出了门,找到个最靠近驰道的位置看过去。
就见到远处来了好大一群队伍,都是吹吹打打,批红挂彩。
前头上长长的仪仗队,然后就是花车,再接着才是吴节与榜眼和探花。
三人都挂着红,坐在马上不住朝两边观众拱手。
一阵接一阵喝彩从百姓口中响起:“好一个状元郎,想不到如此年轻!”
“是啊,往常的状元公都是四五十岁,甚至还有头发花白的老头,相今年这样年轻俊俏的,还是第一次碰到。”
“状元吗,就得年轻,所谓人要得意须少年。”有书生模样的人摇头晃脑感叹,眼神中全是羡慕嫉妒。
“黄兄,听说这个吴士贞是连中三元得的状元,国朝以来只怕是第一个。”
“什么连中三元,是连中六元。”黄生大声感叹:“我已访得明白,吴节从县试到殿试,期期都是头名。”
“啊,如果这样,只怕不但是国朝,在史上也是第一个,这可是要记载进史中的!”听到这话的人惊得跳起来。
“最难得的是,他这连中六元是在两年只内。从一参考,就没停过,就这么一路考了上来。”
“好厉害,这才是宗师级的人物啊!”
同普通百姓纯粹看热闹不同,书生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越加地感觉到吴节的厉害之处,既惊且敬。
听到旁边书生们的议论,唐小姐和蛾子相互捏着小心。都感觉到对方手心里的汗水。又对视一眼,就看到彼此眼神里全是骄傲和欣慰。
而后面的唐夫人看到两女。神情却显得有些阴郁。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队伍渐渐地近了,二女看得明白,吴节正坐在高大的白马上,一脸的春风。不住微笑着朝两边点头。这时,一道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好象是没朦上了一层耀眼的光彩。
在这一刻,他就是万千人目光的焦点。至于身后的榜眼和探花,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陪衬。
这也可以理解。多年之后。大家只会记得嘉靖四十年的状元是吴节。而榜眼和探花姓甚名谁,又有谁能想起呢?
“好英俊的状元公啊!”也不知道是那个女子喊了一声,然后将手中的花儿扔了过去,这下,所有的人都疯狂了,也如同着了魔一样。
无论手中有什么物件。都下意识地朝前扔。
有手绢,有鲜花。有绣花鞋,也有铜钱和银子。
马上的吴节显然是吃了一惊,忙探出双手去档。可即便如此,身上还是中了几个胭脂盒,鲜花艳丽地好几点,如同盛开的梅花。
也合该着今科的探花郎倒霉,也不知道是哪个促狭鬼扔得实在太准,一锭五两的银子扔过去,正中他的眼角。
探花本是满面皱纹的小老头子,完全没有传说中的小李探花的风流儒雅,早被这混乱的场面惊得瑟瑟发抖。突然中了这一锭银子,眼角立即冒出血来,“哎哟!”一声从马上载倒在地。
游行队伍立即停了下来,顿时一片大乱。
衙役们大惊奇,使劲地提着棍子朝两边抽去。
就连吴节的马儿也惊得东倒西歪,只得使劲抓着缰绳不敢撒手。
吴节上次骑冯保的马,双胯被磨破了皮,对马匹本有些心理阴影。见马要惊,心中略微害怕。
大约是看吴节面上表情不对,蛾子和唐小姐心中担忧,同时大叫:“老爷!”“士贞!”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吴节转头看去,就看到了唐小姐和大着肚子的蛾子。
因为蛾子有身孕,连老三张开双臂,死命地挡着其他人,在蛾子和唐小姐母女身边拦出一片空地。因为人实在太多,连老三大张着装眼,身上的衣服绷得快要炸开了。
也亏得他是一个武道大师级人物,才能将这么多人推开。
吴节没想到能够在这里碰到她们,不禁大为惊奇,有为蛾子肚子里的孩子担心,就猛地跳下马儿,走到她们面前,笑道:“唐夫人,宓儿,蛾子,你们怎么来了?”
蛾子:“妾身不放心。”
唐小姐微笑着说:“今天是士贞的好日子,一生只有一次,怎么能够错过。将来若有人问起妾身士贞中状元时是何等的光景,我也好同人说起。”
“哈哈,来了就好,若没有你们在,这状元公当得也没滋味。”吴节大笑,忍不住一把拉住二女的手。
大庭广众之下被吴节如此亲昵,二女都有些害羞,脸红了,头也低了下去。但吴节身为天下读书人的表率,不顾身份地想世界展示对自己的怜爱,却让她们心中一甜,也深深感动。
吴节如此举动在古代可谓是骇世惊俗,所有人都张大嘴巴安静下来,就连依仗队也停了下来。
须臾,就有人小声议论:“这两个女子究竟是谁?”
“看那大着肚子的女子应该是状元公府中的夫人或者如夫人吧。”
“难说,以状元公的风流性子,那女子说不清楚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那道姑又是谁,出家人啊……”
“这道姑我认识,好象是慈寿寺的唐不二仙子,听说是个有大修为的,我前阵子还去她观你求过签呢……啊,唐仙子怎么同状元公有了私情!”
“这……”弄明白唐小姐身份的人都瞠目结舌。
那个探花眼角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看着吴节不住摇头:“斯文扫地,不堪,不堪!”
听到大家的议论,唐小姐和蛾子都羞得无地自容。
见此情形,吴节皱了一下眉头,低声说:“不用管,也不要怕。”
说完抬起头对众人朗声道:“各位,这二女,唐不二乃是我吴节未来的夫人;怀孕的是蛾子,乃是我吴节的平妻。今天是吴节中榜的好日子,一家人自然要在一起。状元固然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可在吴节心目中,怎么比得上自己的家人。在这样的日子里,自然是要和家人在一起的。”
也无须在隐瞒了,唐小姐同自己在一起,那可是皇帝允许的,老子奉旨私通,谁也管不着。虽然说皇帝不许我娶唐小姐,可嘉靖还有四年好活,等他一死,我要娶唐小姐,别人也挡不住。
至于蛾子,古代的小妾身份极低。她跟自己风风雨雨这么一年多,怎么忍心让她处于如此低贱的位置。是的,平妻是最适合她的。
蛾子:“老爷!”
唐不二:“士贞!”
“走。”说完,就拉着二女朝前缓步走去:“今天吴节就陪你们走完这长长的一段路,我这个状元的荣耀中有你们的一半。”
二女眼圈一红,同时滴下泪来。
于是,三人就这么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缓缓向前走去。
榜眼却是一个年轻人,却击节叫道:“好,是真名士真风流。”
“好,好一个风流名士!”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千百人都同时叫起好来。
护送吴节和榜眼、探花的礼部官员也摆了摆头,笑起来,吩咐手下:“算了,吴士贞乃魏晋名士风范,就让他在前面先走着。咱们等等,再慢慢跟上去。”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唐宋,读书人的文化传承中还带着浓重的魏晋名士的旷达恣肆,这种在真实明朝看起来不能接受的行为,却能被大家所接受,甚至还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士林佳话。
“好!”看着吴节牵着两个女子在驰道上缓步而行,从容淡定得就好象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楼上的李妃眼中异彩连连:“本色纯人,别人看来他吴士贞乃放浪狂生,可妾身却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君子。有担待,有坚持,不辜负。”
裕王也连连赞叹:“真名士也,在以前爱妃不断在本王面前提起此人。孤还不以然,可今日一见,却只见到其照人光彩,好!”
李妃一笑:“王爷,宗室子弟,五岁就要发蒙,要不,请吴节过来给他当老师?”做为未来的皇位继承人,未来的太孙。按照朝廷制度,满五岁之后,除了有冯保这个大伴照料日常生活,还得请一个老师来教他识字和做人的道理。等到满七岁,就可以开始教读书作文了。
明朝皇家对王府极尽监视之为能事,可对太子太孙的教育却非常着紧。
王爷微微有些为难:“孤本属意张居正的,再说,现在说这些还早。”
李妃:“张先生可是王爷身边的人,算是半师,如果让他做王儿的授业之师,辈分有点乱。”
王爷一笑:“再议吧。”
说话间,吴节三人已经去得远了。
却见,他牵着二女,一步一步想前,走得轻松洒脱,就好象是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样。
确实,吴节已经对二女的将来已经有安排,并亲口告诉了天下人。此刻,他一身的轻松,对于未来,也没有任何担忧。
我口说我心。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守住本心,率性而为。
这样,才能活得自在通脱。
到现在,读了一年多圣人之言,吴节总算是想明白了儒家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
(本卷终)
第三百七十三章点滴
四月十四夜的月亮已经圆了,将无边无际的银光洒下来。
那一轮月亮被荡漾的江水揉碎了,散开了,江面上,磷光点点。
一条官船大约是赶路急了些,错过了码头,只能停泊在河边。
红色的灯笼挂了起来,照着船头立着的几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督学使者”、“应天学政衙门”。一看这些招牌,只要是读书人,就能知道这是中央派到应天府邸主持嘉靖四十年院试的考官的官船,而大学政就坐在船里面。
这里是大运河位于扬州的一段,虽然地处内河,但受到长江口那边江水的激荡,船还是轻轻荡漾起来,发出低微的“吱啊”的声响。
船舱里有婴儿大约是被这颠簸惊醒了,发出尖锐的哭声。
船首立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为首那个男子一身儒衫,大约二十刚出头,眉目疏朗。至于那女子,五官端庄,有为些微微发福,丰腴白皙。
听到孩子的哭声,女子吃了一惊:“老爷,儿子醒了,妾身过去看看。”
这人正是蛾子,而那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就是吴节。
吴节一把握住蛾子的手:“不用管,有乳娘呢,你去了也没用。你啊,就是太娇惯孩子。他是男人,就得放养。依我看来,等断了奶,连乳娘也不需要了,直接交给连老三带,也好长些男子气。”
“交给老连……”蛾子失惊地叫了起来:“老连粗手粗交,儿子多嫩啊!”
“你这就不懂了。”吴节温和地一笑:“生于深宅大院,长于妇人之手,将来能有什么出息。男儿就得穷养,懂得生活的艰苦,将来才会有所成就。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皮。”
“老爷!”蛾子不满地叫了一声:“你说起话来总是一套一套的。生个儿子就这样了。如果妾身生的是女儿,也不知道要被你欺负成什么样子?”
吴节一笑:“如果是女儿,自然要娇生惯养了。所谓儿子穷养,女儿富养。只有富养。才不会被穷小子给骗了去。”
蛾子扑哧一声笑起来:“还有这种古怪的说法,你当初不也是穷小子。怎么就把妾身给骗了?”
吴节哈哈大笑起来,儿子是在去年六月生的,到如今快满一岁了。还没学会走路。这家伙跟他妈一样。生得瘦小,看起来身体也不是太好。问题是蛾子生孩子后胖了,这小子却死活也不长肉,让人操心。
吴节虽然表面上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可灵魂里却是一个快三十的积年老鬼。如今在这个时空有了自己的血脉,心中自然是大大的惊喜。可他也知道。这个时代充满了艰险和风浪。自己固然可以照顾他一生,但生年有限。就算自己再怎么长寿,九十岁出头。子孙的路还得靠他们自己走,也因为如此,吴节从来不娇惯儿子,并给他取了“吴强”这个名字。
一来是让儿子自立自强,二来也算是纪念自己现代社会的生活,这才用了这个极富现代特色的名字。
老实说,这个名字真是俗气,闹得蛾子不开心了很久。
他这次来南方,表面上是主持应天府院试的学政,其实另外领有一道秘旨……………监督胡宗宪对倭寇战事。
据说,前线战事打得很不好,呈焦着状态,让嘉靖非常懊恼。
对倭战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千万两白银的军费填了进去,结果两个响动都没听到。
如今,朝廷用了吴节的厘金制,让军队自行在地方征收商税,卸掉了一个大包袱,总算是喘过一口气来。
但军队的势力却进一步膨胀,逐渐有了尾大不掉的迹象。
吴节当初献这个厘金制度,本意是让军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钱粮,以便尽快解决掉倭寇之乱。
可万万没想到军队一但尝到了甜头,作战反更不上劲,生怕一旦没有了敌人,厘金废除,失去了这么一个大财源。
这也是让吴节始料不及的事情,这其中未必没有严嵩的授意,只要将仗打下去,朝廷就有借重他严党的地方。
按照真实的历史记载,就在去年五月东南就该获得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至此,倭寇的力量受损失,逐渐式威,最后被戚继光等人一举剿灭。
可万万没想到战争却因为这个因素拖延下来,到如今,也没有结束的迹象。
这让皇帝彻底的恼火了,并怀疑起吴节的厘金制度是否起了相反的作用。
这可是关系到吴节未来仕途的大事,一旦皇帝觉察出厘金不但无助与战争的顺利解决,反将战事拖得粘了锅,吴节的前程可就算是走到尽头了。
吴节这个时候才痛感自己政治素养不够,很多东西都不过是想当然,就起能力而言,他一个普通现代白领,根本就比不了同时代的政治家们。
还好,皇帝让吴节来应天府主持院试,并巡查东南防务,督促胡宗宪尽快解决战斗。这给了吴节一个机会,只要能够用最短时间让胡宗宪和戚继光消灭掉倭寇,废除厘金。他吴节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如今的吴节已经是翰林院编撰,皇帝最亲信的贴身秘书,前途一片光明。将来再放到地方上做几任封疆大吏,入阁不在话下。
于国于民于己,他都要来一趟。
胡宗宪的浙直总督衙门本设在杭州,可胡大人是什么人物,政坛老人了,怎肯离开中枢之地呆在杭州。因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竟有两百多日呆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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