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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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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敢奢望真的了解古龙……但还是感谢大家这么认真分析背后的厚爱……尤其是若戾若寂朋友  安迪是一个非常喜欢自找麻烦的人,每次写文,都不会只满足于人物和故事——虽然很清楚,作为小说,一定要先有人物有故事,才有存在的基础价值。
  这次写《寻欢》,真正的主旨,是沟通。
  我们常常以为,误会只是因为有些话没有说出来。
  但安迪却会窃以为,有时候我们尽力在表达,已经说了又说,对方却不一定能够听懂你在说什么——因为性格、教育程度、成长环境、知识背景……种种的差异,造成我们的思考方式截然不同。
  而这些不同,会让我们听不懂彼此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写这篇文的过程中,多多少少趁机展示了一些“沟通”的天堑。
  
  李寻欢是“俗世”能达到的巅峰。
  簪缨世家出身的子弟(李园属于一流名门),又受过最好的儒家教育(凭文章中了个探花),还有驰名遐迩的江湖声望。
  虽然李寻欢的价值观比较独特,愿舍弃已经拥有的一切,但他还是会受传统观点的局限,比如说,他会认为“在男人身下被动拥有高潮,是一种耻辱”。虽然他不怕这种耻辱,而且甘心为了爱主动这么做,并不代表他内心不认为客观意义上这种事不光彩。
  最后他绝迹江湖,就是因为“身为男子而行妇人之事”,从此不愿意再见人,也算说得通。
  
  阿飞则是“自然之子”里的绝品。
  母亲只陪他到懵懂的七、八岁,就已经去世。他在野地里凭本能长大,完全不懂什么规则、道义、伦理、教养。唯一记住的,就是母亲谆谆教诲“不要受人恩惠”。
  这样的阿飞,根本就不知道被一个男人所爱,会遭到什么阻力。他只是依恋那一个人,想离他更近些,阿飞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两个人到最后是朋友也好,父子也好,情人也好,其实阿飞都会接受。
  
  实在太不相同的两个人,偏偏要面对这样一段感情。
  查资料感觉,在中国古代,“分桃断袖”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尤其在不影响娶妻传宗接代的前提下,只是男人风流的小插曲——当然,这只是对保持“男性本质”的攻来说的。对于承受的那一方,似乎就不再有资格做男人,甚至变得连女人都不如。
  他们之间的沟通,正是遇到了这块礁石。
  李寻欢当然知道主动和被动的行为都意味着什么,阿飞却懵然不知。
  '题外话:开始王怜花深恨李寻欢“欺负阿飞不懂,引诱孩子学坏”。直到发现李寻欢并不只是简单想勾引阿飞,甚至愿意主动去做承受并遭受羞辱的那一方,才真正换了态度,开始帮助这对情人,在他们之间帮忙“翻译”,呵呵。'
  正因为李寻欢深知“做这种事意味着什么”,他才会逃避。毕竟他不舍得伤害阿飞,怕“带坏了阿飞”。
  一旦发现原来阿飞那么需要李寻欢的陪伴,而且还说出了口,他就决定永远不离开。即使得不到爱情,即使自己煎熬,也没关系。而两人之间开始萌芽爱情之际,他的勇于面对、默默争取,其实比单纯的阿飞更艰难,需要更大的勇气,更深刻的坚持。
  
  李寻欢与阿飞之间的沟通,出发点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想表达的结果也不同。
  最后这段感情居然能够“终成正果”,并不是因为他们修正了“沟通的方法”,而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是真正相爱的。
  这份感情如此深厚真挚,他们都愿意为此付出全部。
  任何阴错阳差,任何表达的错位,都没有动摇他们内心的坚持。
  只有在这种前提下,即使语言的表达实在没法沟通,也可以换一种方式。故事里面的安排,是身体的交流帮助他们完成了最后的沟通。
  
  唠叨半天,安迪汗如雨下地发现,这是有史以来我写得最不容易看懂的一次后记。
  如果您看得不知所云,那就无视吧。
  
  但还是想总结一下:
  1,人与人之间,我们都不能探测别人的思维电波。所以,沟通不只是简单的“我告诉你”,而是至关重要的。
  2,再怎么说,沟通只是“术”,只有根本想表达的内容正确,结果才会正确。
  想过这些之后,安迪不由望天长叹:茫茫尘世,要先找到正确的方向,正确的作为,再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出来……天,这是对圣贤的要求!
  
  最后蛇足一句,尽管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情趣爱好不一样,审美品位、生活状态也天差地别,不会影响他们相守时候的生活质量。
  说到底,在一起的两个人,并不需要“志趣相投”,那是对朋友的要求。
  情人之间么,有爱,而且彼此明了心迹,已经足够。
  
  安迪自己一向把“有机会写后记”当作写文的福利。
  所以,非常感激愿意看完它的每一个你。
  
  
  
  再次隆重感谢催生此文、一路陪我修改的xiaow。
  感谢每天提醒我不许小白和狗血、不准随便平胸的潋潋。
  
  感谢拍砖的longjuan,桃花,不周山人,你们的要求,帮助我完善文章。
  感谢留下脚印的水,生生不息,绿茶,iisshiy_cn,秋意,省略号,殛乱,hailan,伊等朋友,你们善意的分析与猜测,令写文的过程及其温暖。
  
  再次谢谢留下脚印的每一个你!
                  
番外 怜花
〇一 认亲
作者有话要说:无责任番外的意思……就是会乱写
大家随便看看哈  海岛总是这样,阳光猛烈得令人目眩。
  一身青衣的金无望沉着脸闯进书房,平静的语气下面隐约有怒意:“王怜花,你冒认沈浪的儿子,究竟想干什么?”
  挺拔的身影挡住了窗外过份明晃晃的阳光,也遮住了刚写了一半的字。
  我知道金无望讨厌看见我懒洋洋的笑容,每次故意对他摆出亲热兄弟模样微笑,他的眼神都会突然变得冷漠,或者孤傲。
  然后,不动声色退开一步。
  猜到他会怎样,我反而笑得格外开心:“昨天阿飞找到这里时,好像已经当着我们几个的面说得很清楚,她母亲临终交待,他的父亲是王怜花。这么精彩一个儿子,万里迢迢不辞辛苦找了来,我怎么舍得不认?”
  金无望审视我的目光相当锐利:“阿飞不知道真相,你我会不知道?……受沈兄之托,我出任法王,人前也尊你一声教主,但王怜花你记住,要想使坏、或玩什么花样,我绝不会饶你。”
  这个平时冷静从容的男人,竟然动怒了。
  我强压住得意,故意让眼神很大度、很诚恳:“沈浪离开大漠,再也没有回头去找白飞飞,难道你不觉得,他其实绝不希望看见一个有白飞飞血脉的儿子出现?说不定,他想都不愿意往这方面想……再怎么说,我也是阿飞的娘舅,连我都不认亲,那阿飞未免也太可怜了。”
  金无望盯着我看。
  看了很久。
  
  我一直保持微笑,浑若无事地与他对视——这点声势就想让我心虚,开什么玩笑?
  想洛阳公子自幼被当成圣教教主培养,十几岁就指挥群豪,这世上除了一个沈浪,谁能令我缚手缚脚?
  当年我竟然继母亲出掌圣教,也是不敢真违拗沈浪的面子,我其实非常不情愿管那些事,一年能去一两个月视事,已经算是尽力了。沈浪也不是不知道我对权势早失去了兴趣,当初便亲自出面劝请金无望常驻大漠,以法王身份主事。
  就算不用常年忍受荒凉的大漠,竟然在这碧浪椰风的海岛上浪费生命,我也可惜太虚耗光阴。可不守在这里,怎么找沈浪的弱点?
  阿飞。
  也许他就是沈浪的弱点。
  想到那张英俊年轻而坚定的脸,狼一样明亮的眼睛,无比信任和诚挚的表情,我笑得越来越欢畅。
  金无望冷冷地:“我们都会教阿飞。不管沈浪怎么容让你,你都最好记住,要敢动邪念的话,我一定杀了你。而且,我一定杀得了你。”
  他越是凶悍,我越开心。
  故意起身凑他近些。
  金无望一皱眉,突然又退开一步。
  我强压住心头暗笑,低头打量浸润墨汁的笔尖,悠然道:“那我把一身本事全教给阿飞,连这圣教教主的位子也让给他,从此你也不必在人前对我礼让,这么做,总没什么‘邪念’了罢?”
  金无望冷笑一声,没再说话,掉头自顾走了。
  
  跟金无望算是共事这些年,彼此都已经太了解。
  以金无望看人的眼力,当然不会相信王怜花竟会生出慈父之心,更不会相信我是为了替沈浪解窘,才挺身认亲。
  ——就算全江湖都传说,我王怜花被名侠沈浪“感化”,突然变成了好人,沈浪也不会相信的。
  金无望那冷冷的目光,好像也一直能看透我。
  
  沈浪当年没去找白飞飞,而是携朱七七成婚出海。以他判断事情的通透、处世的明晓坚定,当时就该明白,这不单单是放弃了之前的所有纠结,同时也等于是抛弃了阿飞的母亲,所以此刻,沈浪已失去了父子相认的资格。
  外人看来,他既然已经这么选择,是反复思量过的决定,本应没有什么遗憾可言。
  但是我比绝大多数人都更懂得人性。所以很清楚,不管孩子没出世的时候做过什么深思熟虑的决定,面对成年的儿子,身为父亲,总会油然而生慈爱之意。
  偏偏这个找上门来的阿飞又性情若浑金璞玉、资质万中选一,实在出色得要命。
  这时候,沈浪的心里绝不可能没有一丝罅隙。
  而从这个意外里,很有可能找到战胜沈浪的机会。
  想到这里,我竟有些期待。
  
                  〇二 毁容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王公子说的话更像公子……改到半夜……
汗  就算躲在椰树的阴影里,这个海岛的阳光也过份强烈。
  海风吹走了暑气,却令天空更湛蓝,阳光更没遮拦。
  阿飞实在太聪明。点穴、内功、星象、暗器,甚至奇门遁甲,再繁琐艰深的学问,只要他有兴趣学的,都进境神速,对医术尤其感兴趣,学得很认真。连做菜最近都颇有长进,惹得馋嘴的熊猫儿天天带着老婆孩子耗在这里,喝够了酒才心满意足,踏月一路唱着歌回去。
  
  阿飞天性沉默,除了必要的交流,很少说话。
  刚到这没有冬天的海岛,他与我几乎寸步不离,像久旱逢甘霖的焦土,饥渴地吸收着。但不知为何,我就是知道,他这样粘着我,并不真的只是想学点什么。我常常感到他目光亮得慑人,像是想从我身上挖掘某种东西。
  这样的阿飞,常常让我感到温暖,却又隐隐有些不安。
  我冒充阿飞的父亲,是想让他助我跟沈浪周旋,甚至试图启发阿飞的情欲,让他信任依赖我,才好见机变成情人——真相大白之后,沈浪定然有苦说不出,那气死人的笑便撑不下去,这实在有趣得紧。
  为相机亲热,我倾囊相授毕生所学,还亲自教点穴之类的功夫,耳鬓厮磨之际故意搂搂抱抱,亲昵程度远超过通常的父子。
  令我暗恨的是,阿飞毫无困难接受了我,也绝对信任,却始终不依赖。
  他自己就是一棵笔直的树。
  
  海岛四季常绿、终年温暖,可时序已是秋,我不得不去起身去罗布泊,主持圣教礼仪。
  想到万里行程孤独枯寂,晚饭桌上,忍不住怂恿阿飞,不如索性跟我一起去,顺便接掌教主。
  朱七七正笑吟吟看儿子绕桌欢腾乱跑,听见我这么说,不禁皱起好看的眉头:“折腾了一年多,阿飞才找到这岛上,这半年,你们几个又天天逼着他学这学那,还没好好歇过呢。就算父子情深不舍得乍离,也不必就非万里同行,这也太累着他了吧?沈浪,你私下也常说阿飞的悟性好得出奇,能传你的心法,可阿飞这就要走,来不及学……你倒是说句话呀?”
  沈浪抬头,深深地看着我——就像要透过肌肤骨骼,看进我魂魄里。
  我心中暗笑,就像没感觉到这目光,一幅悠然从容模样,只看着阿飞,刻意表示一切他自己作主。
  沈浪似乎看懂我的意思,不出声轻叹口气,转头对阿飞说话时,笑容依旧轻松亲切:“你愿意去大漠当教主吗?”
  阿飞根本连想都没想:“我爹早厌烦了那些事,自然是我替他做。”
  简单的话里面,有对我不假思索的信任。
  更有乐意替我担当一切的……宠爱。
  多少有些哭笑不得:王怜花纵横江湖,怎么竟被一个大孩子呵护起来?
  愣了片刻才恢复常态,浑若无事道:“作圣教教主被千万人崇敬跪拜、起居豪奢,挺荣耀舒服啊。我好像从没说过厌烦了这么有趣的身份,阿飞,你凭什么肯定?”
  阿飞看着我的目光清澈如碧海:“我就是知道。”
  这孩子,直觉竟如此精准。
  我能感受到的,沈浪一定也能。
  眼睁睁看着儿子资质卓异,却只能看着,那滋味……我暗暗观察沈浪,果然,他虽然还保持了微笑,眼神已多少有些不同。
  可能这段时间沈浪、熊猫儿对阿飞常常赞赏有加,朱七七也颇觉舍不得,不禁一片好心遗憾:“大漠那么远,阿飞你这一走,我们很难再看见你了。这岛上冬天的阳光很舒服,要记得回来探望沈伯父伯母啊。”
  阿飞点头答应着,却只看着我。
  我一亮已见底的酒杯,长笑起身:“七七如果你当年嫁给我,现在就不用遗憾见不着阿飞啦,哈哈……沈兄,告辞。”
  沈浪沉吟片刻,微笑道:“我送你们一程。”
  说话的表情很客气,语气是典型的沈浪风格,不容推却。
  
  ………
  
  这一送,沈浪陪我们走了近两个月,直到洞庭湖畔,才依依作别。
  沈浪并不仅仅是不舍得阿飞。
  一路上,沈浪恨不得把毕生所学全教给阿飞,顺便细细讲解分析江湖所有势力,也谆谆叮嘱接掌圣教之后该注意的事情。
  沈浪越不自觉流露出慈爱,我越是心中暗爽。
  想到将来,阿飞多半会毫不犹豫助我对付沈浪,更是从心里乐出来。
  
  挥手作别后,目送一人一骑挺拔背影逐渐远去,阿飞突然问:“既然沈伯父让你很有压力,为什么还偏要留在海岛,还住他隔壁?”
  熟悉之后,阿飞惊人的直觉还是会让我赞叹,却已不会吃惊。
  怅然策骑而行,我随口回答:“这世上如果没有沈浪,我王怜花定然无往而不利。但既有了我……为何偏偏又有他?”
  阿飞摇头:“有时候你老辣狠毒,简直精明极了。怎么碰到跟他相关的事就想不开?”
  我笑吟吟腾身而起,落到阿飞的马上,向后一倾身子,舒舒服服靠进他怀中:“沈浪对你好像也好得很呐……我要跟他一决胜负,你帮爹吗?”
  阿飞早已习惯我过分亲昵的动作,随手抱住我。
  能用另一个人体温取暖的感觉……真好。
  可惜,阿飞的目光常常像是透过身边一切,看着某个遥远的地方,温暖凝视着某个不在场的人。
  正胡思乱想,听见阿飞毫不犹豫回答:“沈伯父好像总让着爹。如果还打得起来,定是你成心挑衅。”
  沈浪的儿子,终究是偷不来的?
  我突然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正转念,已听见阿飞沉吟着继续道:“熊猫儿叔叔打架多半不比我差。伯母是弱些,沈伯父那两个儿子现在还小,将来却不能小看。”
  他这是在认真分析对阵的形势。
  我顿时喜上眉梢——也许这世上只有这个阿飞,这个我冒认来的儿子,会明知我并不占理,还愿意陪我并肩去打胜算渺茫的仗。
  阿飞还在说着:“胜负的关键,是金伯父。他的实力,似乎比爹胜一筹。”
  我笑吟吟道:“是啊,沈浪对我还算留朋友情面,金无望却经常恶狠狠威胁要杀我。江湖传说我世外仙游,只有阿飞你最清楚,我是不得已接受沈浪‘劝说’,当这个劳神子教主,时时刻刻被人监督不说,还不停被人‘感化’……这日子,换了你,是不是也会胜负置之度外,只想痛痛快快打一架?”
  阿飞叹气:“爹,沈伯父他们并无恶意。”
  我点头:“沈浪对我不但没有恶意,还颇有诚意。但换了你,愿不愿意被这样的‘朋友’管教一辈子?”
  阿飞目光突然变得悠远,甚至有些伤痛。
  过了许久,才缓缓道:“曾经我也像你这样想,甚至当面骂人自以为是,凭什么想主宰我的命运。后来我才知道,能够被那个人管教,是我的幸运。”
  这种神情的男人,是不可以触痛的。
  我微笑,柔声道:“管你的那个人,一定对你非常好。”
  阿飞闷闷点头,没说话。
  我想想,又道:“但是,沈浪从来不在意什么事会让我王怜花开心。他是一片好心,希望我照他的那种‘正确’去做,跟着他的路走。可惜不管他多英明神武,我偏偏不喜欢那种活法,可怎么办?”
  阿飞缓缓摇头:“沈伯父跟爹不是一种人,他心在天下,并不真想管教谁……你实在太执着于胜负。”
  我说不出话来。
  阿飞找到我们才短短半年,却看穿了所有真相。
  
  ——沈浪对我之义,确实重然诺、轻生死。
  但,那些他以为很重要的,我偏不喜欢。
  王怜花被沈浪压制多年,半生不能畅快胸臆。世间人人称颂的名侠沈浪,我却只视他为沉重的枷锁。
  所以我不惜一切争胜,就是要沈浪也尝到受制于我的滋味。
  明知这份放不下的执着危险而多余。
  但这场不得不应对的争斗已耗费我半生,如果始终找不到制胜的契机,只能认输放弃挣扎,从此俯首帖耳做沈浪欣慰的那种“好人”,之前的种种隐忍委屈、徐图反击,岂非全成了笑话?
  
  不无同情地看着我,阿飞的眼神明晰而直接。
  苦笑一下,他随口岔开话题:“金伯父长年守在大漠吗?”
  我一向忌惮冷厉的金无望,恨恨道:“幸好他成年累月守在地宫。偶尔来趟海岛,也没什么好声气。你刚找到我时金无望凑巧在,还威胁要杀我。那丑脸,那恶狠狠的样子,何苦来,不就是当年我废了他一只手?那一战,我受伤其实比他重,竟不得已受制于朱七七……”
  阿飞愣了一下:“杀你?怎么会?金伯父明明很温和,甚至有些同情。”
  我脸色顿时变了——王怜花何等样人,那轮得到金无望来同情?
  感应到了情绪剧变,阿飞苦笑:“听说武功能练到上乘境界的人,骨格都清奇。金伯父功夫甚至比你强,可面容……”
  我微怒:“金无望比我强?洛阳公子文才武艺、琴棋书画、医卜星象、暗器歌舞,哪种本事不是海内独步?如果我少点情趣,从小一心练武,别说金无望,就算沈浪,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阿飞笑:“你文才确实比他们都好。不过,最起码我知道,小李探花的书念得比你好。”
  说起小李探花这个名字,阿飞的眼神突然亮起来。
  就像整个人突然焕发出光彩。
  这一刹那,我突然明白,如果懂珍惜缘份,也就只能好好跟阿飞作父子——他的心里,已经满满装着另一个人。
  轻叹一声,我无精打采换了话题:“骨格之说当然有理。不过金无望的丑脸并非天生,是他故意用岔气劲,活生生折腾成那样一张鬼脸。”
  阿飞漫应:“自己毁容?”
  我冷笑:“听说金无望少年时也号称貌比潘安,不少女人为他害相思病。他嫌这些女子纠缠,不能专心练武,竟发狠自毁容貌。之后忽然性情大变,非但对女子恨之入骨,对男子也不理不睬。话是这么说,可他一看见金不换,就那付被人抓了小辫子的有苦难言模样,可见当初毁容的缘由,也未必那么简单……这其中关窍……”
  多年前从金不换那里听来的旧事,被阿飞无意间问起,却令我心中却一动:金无望毁容的秘密——是什么?
  阿飞分析得对,就算他肯全力帮我,沈浪身边有金无望和熊猫儿,我们并无胜机。但若能争取金无望中立,情势顿时不同。这人从来不轻易答应什么,一旦承诺,就定会做到。
  惜金无望对沈浪友谊深厚,且阅历深厚性情沉稳,想巧言说服他置身事外,绝无可能。
  如能找到金无望当年毁容的隐情……记得他的眼神常常寂寞苦楚,甚至连金不换那种无赖,都能恶意要挟他。
  这秘密……究竟是什么?
  我突然变得很有兴趣。
  
                  〇三 交易
作者有话要说:忍不住蹦出来说……老金此刻没有爱上小花儿  阿飞的气质更像千里独行的狼,而不是狮子,都怕他做不好数万人之众的教主。但正式接位两个月,他却以惊人的天分,快速学习统御之术,连我都为他的潜力而吃惊。
  但凡有选择,谁都不会想跟阿飞这样的人为敌。
  幸运的是,从一开始,我就选择珍惜这个当世唯一信任亲近我的人,就像他真是我独子一般。
  这天发现金无望径自出门,我向阿飞解释了药方中的君臣佐使之道,又扔下一堆医理的书让他自己琢磨,此刻的我,易容成普通客商,跟着就出来了。
  我当然不会指望跟踪一次休沐假期中的金无望,就能有什么进展。但闲着闷在不见天日的地宫里,不如出门走走,就当散心。
  不紧不慢跟在两驮波斯地毯之后,远远跟随前面负手悠然走着的金无望,在酒泉城里转悠。
  回首城墙,如血的残阳正逐渐变得暗淡,静静照耀守卫森严的城池。
  前面的金无望施施然停步,熟门熟路地弯进一家纱灯低垂的齐整院子。
  从小见惯风月场,我一眼就看出,这里做的是最古老的交易:让男人发泄欲望。
  但挂灯的样式稍有不同,说明此间比较特别——里面只有美丽的少年,对有特殊兴趣的男人提供服务。
  风月场中的事我也见得多了,当然也抱过很多美玉般娇滴滴的少年,很懂得怎样揉弄男孩的身体,找到令他们呻吟狂乱的方法。我从不认为喜欢漂亮娈童有什么要不得,但从没想过,气度冷漠高傲的金无望,对我向来悍狠而不容情、却常常长兄般安抚朱七七的金无望,竟然会走进这种地方!
  ——难道金无望的秘密,竟如此简单?
  心中暗暗扫兴着,但还是想看个究竟,仗着易容神妙,我只找个角落,小心遮掩了嘴角那颗识别用的痣,也尾随了进去。
  
  边荒兵城,当然不会有太讲究的销金窟。
  这小院子只能算干净,花香酒香脂粉香浓腻流动,红幔轻拂的内堂,容色还算齐整的少年们按管轻歌。
  瀚海边沿,这也就算行人能找到的最华丽的温柔乡了。
  
  我自如地坐下,点花牌子叫小哥儿出来陪酒。
  一边漫不经心应付着热情的招呼,一边暗暗观察那边金无望的举动。
  他似乎是这里极熟的客人,刚进门,便有人像看不见他那张丑脸般,热情迎上前招呼:“金爷,弄玉天天盼着您,眼泪都快哭干了……”
  金无望冷冷一笑,用简单手势示意快带人上来。
  他甚至不肯坐下等,只静静站立在院中,明显是预备直接去房间。
  我不禁暗暗叹气。
  在洛阳家中,母亲开的院子里全是姑娘,但想必对客人的判断是一样的:金无望不吃花酒不听小戏,进门那架势就目的鲜明,多半会直接抱着人急吼吼进房间,只求痛快一逞欲望。下九流的暗娼门子里,自然都是这种客人。但讲究些的地方,最不喜这种不调弄风月的急色鬼。
  况且金无望相貌丑得如此吓人。
  就算他一掷万金,来接待的小倌也未必是全院最好的品相;就算老板爱钱,派来的是花魁,也不会给这种客人太殷勤的脸色。
  
  那个什么弄玉好容易妆扮起来,趋步过来行礼,果然容貌中平。
  他对金无望笑得很欢喜,眼底却有一丝惧怕,小心翼翼陪笑问:“金爷今日刚到,远来辛苦,要不要喝杯酒接风?……我房里热水已经备好了。”
  金无望神态怡然自若,但我的眼力何等敏锐?自是能看出来,他平时冷漠的眼神突然有了些微难以察觉的血丝,连声音都隐隐染上些暗哑:“去你那儿吧。”
  旁人看来,他依然岳峙渊停。
  可那句简单的话,听在卖笑人的耳中,太直奔目的,不免显得有些急色。
  我多少有些哭笑不得:人家要知道这个进门就只想着上床,所有风雅韵事一概不闻不问的家伙是我圣教法王,还不笑话死?
  喜欢娈童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堂堂金法王在圣教地位超然,什么时候喜欢出来逍遥,自是全看他自己乐意,在地宫里养几个男宠更是容易得紧,何苦憋坏了自己的风度?
  
  借口要喝得亲热些,我点几个精致小菜,带男孩子回房间,顺手喂他一杯药酒,很快他便不省人事。
  用现成的热水净了面,转瞬恢复怜花公子本来面目。
  目光漠然掠过镜子。
  镜中人神采焕然、俊逸绝伦。但我王怜花身为男子,过分俊俏的姿容除了招惹来轻佻的眼神,有百害而无一利。
  道理是明白的,可我天生喜欢漂亮的人、精致的享受、美丽的物事,既然老天爷偏要给我这样的容貌,却也不必像金无望那般非要暴殄天物,我当然不会多事自残。
  
  穿窗而出,很快辨认方向,我纵身前往金无望所在的房间。
  ——真硬碰硬,金无望还真是略胜我一筹。
  但,任何男人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往往急着追逐另一种接近死亡的感觉,动起手来总是稍嫌不太利索。
  金无望再冷静凶悍,也是男人。
  
  靠近窗户,没听见意料中的淫声浪语,传入耳中的,竟是哭声。
  我一谔,凝神细听,原来是那小倌正抽抽噎噎哭得动情:“前几日那位军爷,捣弄得这里面几乎要烂了,多谢金爷饶了弄玉……他日结草衔环……”
  金无望语气相当平静:“换个人呢?”
  弄玉扑通一声跪地,哭得更凄惨:“金爷饶命……如果干爹知道不能让金爷畅快,弄玉的小命就没了……”
  隔窗看,明亮烛光中,金无望脸上依旧阴沉沉,没什么怜香惜玉的表示,似乎有些不高兴,却也没有发作出来。
  本来么,从罗布泊到酒泉,快马也要七八日。金无望直奔这里,明显是来解决欲望,被这装可怜做戏的小倌任性一搅,怎么高兴得起来?
  心念电转,我飘然落下,轻敲两声门,不待应答便缓步走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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