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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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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当诛啊。
黄昏也是暗爽,区区一个香皂就有这等效果,要是弄出沐浴露和润肤水,岂非要成大明妇女之友,嗯,得尽早提上日程。
打发走狗太监,黄昏带着吴与弼去街上浪了一圈,不得不说,作为大明京畿,应天城的繁华让黄昏有些意外。
略微遗憾的是青楼没开门,看不见妖媚女伎。
又稍稍遗憾的是,大明民风不如唐宋,大明女子的襦裙也不似唐宋的酥胸半露,所以美则美矣,但在二十一世纪大街上看惯了露背齐臀小短裙的黄昏眼里,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初一玩。
初二回娘家,吴溥丧妻,初二依然是玩。
初三走亲戚好友。
黄昏没去。
他呆在家里,专心制作他的羽毛笔。
工序简单。
吴与弼从隔壁婶儿家的大白鹅身上拔了五根最漂亮的鹅毛,先要将它脱脂:鸟类的羽毛上都有一层薄薄的油脂,尤其是水禽,平常看到鸭子、鹅没事就在那梳理羽毛,其实是在往上面涂油,作用是防水。
常规的脱脂方法是用洗涤剂煮沸。
这样会伤羽毛。
黄昏把羽毛放到蒸笼上大火蒸,效果更好。
晾干之后,找来剪刀,在羽毛管尖部,小心翼翼的剪出钢笔笔尖的形状,羽毛管里的絮状物不能除去——本来就是吸墨,类如钢笔墨囊。
在笔尖中央用针钻了个小孔。
又用小刀从小孔处到笔尖上划出一条小细线,不能划透,但也不能太小——这是方便墨水流淌下去,细线越大,写的字越粗。
这是粗加工。
到此,鹅毛笔的雏形基本成型,也可以不进行最后一道工序,待用过一段时日,笔尖磨光滑了,使用感会更舒适。
黄昏精益求精,进行最后的加工。
热处理。
………………………………
说几句:生活真他妈是条狗
因为漏传了四十一章,已经补上,所以大家看到的更新是四十七章,实际上是更新的四十一章。
新书上传快一个月了。
之前写《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后,思想出了变化,心大,所以后续两本书没达到心理成绩,选择了放弃,败了人品。
也是很无奈。
现在重新沉淀心境,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安安静静的写《大明王冠》,按照大纲,应该是300万字朝上。
希望大家再次相信我,会给你一本合格的历史穿越书。
再说一下,作者君是全职写作,几本书都没赚钱,毕竟这年代,经济收入决定家庭地位,且上有老下有小,又过而立……
压力真的巨大。
曾经一个人听着《安河桥》,一度泪眼婆娑,觉得生活真他妈是条狗,甚至无数次萌发一个人到一处无人认识的地方,过一段什么也不管不顾的日子……
然而又能怎么样呢。
我是一个儿子,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
人生就是如是。
再狗,也不能只为了自己而活。
我得坚强,继续走下去。
好了,牢骚发完了,生活还得继续,新书还在努力,希望能奋斗到三江和强推上架,在此真心求一下:收藏,推荐、投资。
更重要的,求一下打赏,最后一周的新书榜,急需支持。
愿大家都岁月静好。
………………………………
第四十八章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热处理之所以在最后,是因为经过热处理工序处理,羽毛管管壁变硬的同时,也会变脆,不适宜笔尖的塑形,因此要留在最后一步。
拿了口锅,倒入石砂炒热到一百八十度。
没有温度计,不是很好掌控温度,黄昏放了张宣纸在上面,当砂烤手而纸片没燃之时,温度差不多合适。
然后将鹅毛笔羽毛管那一截插入砂子之中。
这就是热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要掌握好度,否则会将羽毛管烤焦,黄昏第一次操作,烤焦了两根,只剩下三根鹅毛笔还能继续使用。
出炉!
当然,鹅毛笔热处理后不用淬水。
黄昏走入书房,磨了墨实验一番。
效果堪称完美。
怎一个行云流水龙飞凤舞笔锋如剑颜筋柳骨可以形容——别说,黄昏的硬笔书法确实很不错,在中学时期就超越了大部分老师。
这玩意儿也看天赋。
鹅毛笔不打算给吴与弼父子用,他俩的毛笔书法造诣已经极好,对于书法这项传统艺术,能发扬光大最好。
闲来无事,黄昏又去钻研沐浴露和润肤水的工艺流程。
同时思考如何小作坊大量制作香皂。
随着宫中徐皇后等女子大肆使用香皂,屡有贵妇入宫见皇后或者其他嫔妃,言谈之间提及香皂,赞溢者众。
可惜只供皇室。
在徐皇后或者朱棣没开口之前,没人敢来求黄昏。
市场差不多有了雏形。
假期总是短暂。
这段时日,朱高炽、朱高煦和朱高燧三兄弟很老实,朱棣也暂时收起了屠刀,黄昏怀疑的那个人更是按兵不动。
转眼上元节。
上元灯会,历来是王朝大节庆,不仅民间会有无数人自发制作花灯,官府也会拔出专门的款项责令有司负责。
大家倒是快乐。
痛苦的却是负责京畿治安的应天府衙和京营。
锦衣卫?
他们可不管这种事。
《长安十二时辰》中几乎完美再现了大唐的盛世辉煌,大明的上元灯会也不差。
今日取消宵禁。
傍晚时分,吴溥叮嘱了两个孩子,让他们小心着些,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防止走水之后发生踩踏事故,他则略带羞臊的出去了。
吴溥泛发第二春。
他和隔壁婶儿之间的感情在朦胧中发芽,彼此有意……但他还有点放不开。
黄昏也有打算。
可又不能把吴与弼单独丢开,索性带着他一起,一路上叮嘱了无数次,在望见徐府大门时,黄昏又欲再叮嘱一次。
吴与弼不耐的说知道了知道了,聪明些别当电灯泡。
话说黄昏哥哥,电灯泡是什么?
黄昏懒得解释。
门子还是那个四十来岁的汉子,面相憨厚,看见黄昏,立即笑着说恭喜发财,没有要进去禀报小姐的意思。
黄昏懂。
这家伙也是面厚心黑啊。
反正不差钱,随手拿了个大红包给他,笑眯眯的说我和你家小姐关系可好了,也别禀报,我直接进去,省得你跑一趟。
门子纠结了下,爽快的允了。
有目共睹。
黄昏这小子来徐府比去菜市场还勤,别说小姐,大爷和二爷都没吱声,选择了默许。
他一个门子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带着吴与弼进了大门,直奔徐妙锦的院子,搭眼就看见小丫鬟绯春抱着一些物事小心翼翼的出来,迎面撞见黄昏,讶然道:“又来了!”
黄昏心里一咯噔。
绯春手中的物事,是用朱黄绸布包裹的。
这可是不一般人家敢用的颜色。
难道……
朱棣来了?
不至于吧,他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来见徐妙锦,不怕唾沫星子么。
应该是其他人。
大明皇室,除了朱棣,我黄昏怕过谁,就是朱高炽、朱高煦在这里,哥也得让他俩服服帖帖的。
一沉脸,对绯春冷道:“小姑娘没点眼里见呢,以后我饶不了你。”
话中深意……
绯春俏脸生霜,“你个泼皮无赖,快走,今天小姐不见你。”
黄昏哪管她。
带着吴与弼的手正大光明的撞开绯春,直入院门。
别说……
小丫头片子身上还挺香软。
进入院门的瞬间,黄昏才惊觉绯春的好意,不让自己进来,是因为院子还有其他人:一个便装妇人,神态雍容高贵,自带气势的那种。
长得和徐妙锦有些相似,风韵犹存,见过一次,彼时她穿皇后仪袍。
徐皇后。
在徐皇后一旁,则坐着个小女孩,六七岁的年纪,眉眼精致宛若精雕细琢的瓷娃娃,尤其那双大眼眸,宁静湖泊一般,端的是个萌系小萝莉。
朱棣的女儿没有这么小的。
这小女孩的身份也呼之欲出:朱元璋最疼爱的宝庆公主,也是朱棣、朱高炽、朱瞻基最疼爱的公主。
可惜命不好。
嫁了个变态驸马。
再旁边,一左一右站了四个家丁打扮的男子,锐气内敛。
应是大内好手。
徐妙锦坐在徐皇后对面,看见不请自入的黄昏,顿时头大如斗,幽怨的道:“你怎的不经通报就来了,凭的失了礼仪。”
黄昏也是懊恼啊。
可现在退走更没有礼仪,只能拉着吴与弼对徐皇后行礼,没忘说几句吉祥话。
没准有红包呢……
徐皇后显然没准备到这个意外之客的,眉宇间若有所思,“你来徐府作甚?”
黄昏心一横,摊牌了。
道:“今日上元佳节,京畿万民拥陛下之明治,感皇后之德昭,承皇室之甘霖,是有万众齐聚秦淮两岸,将有花灯千万,万家灯火处,处处有欢喜而无愁离,秦淮倒影,三千里点点灯光如银河璀璨,沛然宙宇,煌煌然展现我大明靡靡之盛世风光,如此时节,草民当邀锦姐姐共享这大好时光。”
吴与弼闻言很有些吃惊。
没想到黄昏哥哥话说竟然如此有水平。
不输大儒!
徐晃后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旋即脸一沉,“说人话。”
黄昏嘿的一声,闷声闷气虎头虎脑,露出一副青少年该有的青涩,说了句皇后啊,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多亮啊,但是天上又只有一轮明月,又是多么的孤单啊~
徐皇后噗嗤一声笑了。
黄昏这货的潜台词很简单。
一句话。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货已经明目长胆的追求三妹了么,而且找了个好时间,上元节未婚男女约会,没那么多世俗偏见。
他倒是有眼光。
戏谑的看向脸红如霞,埋怨道:“原来你早就有计划了,早点说嘛,长姐又不是冥顽不灵的人,早知道就不来找你一起去看花灯了。”
徐皇后是有私心的。
她乐得看见三妹徐妙锦早点嫁人。
徐妙锦欲哭无泪。
宝宝心里苦……
鬼知道黄昏这家伙如此的不要脸啊!
………………………………
四十九章 放开那个女孩!
徐皇后哎哟一声起身,拉着身旁七八岁的小丫头,“宝庆,走咯走咯,你妙锦姐姐已是佳人有约咯,咱们姑嫂也真是个不识趣呢。”
还真是宝庆公主。
黄昏闻言多看了几眼,挺好看的丫头,瓷娃娃一般,命好,唯独爱情线不好。
徐妙锦哭笑不得,急忙拉住长姐,“别听他瞎说。”
徐皇后不着痕迹的推开徐妙锦,压低声音,用长辈的口吻轻声道:“三妹,你也老大不小了,以前长姐离你远,没法管着你,现在我们姐妹都在应天,可由不得你再挑剔了。”
说罢拉着宝庆带着贴身侍卫出门而去。
根本不给徐妙锦机会。
徐妙锦本欲追上去,被黄昏一把拉住,“你傻么,看不出皇后心思?”
徐皇后是有私心的。
这一点恐怕徐妙锦还没看出来,只有自己知道。
小姨子很善良。
朱棣刚登基,加上香皂带来的蝴蝶效应,他暂时忘记了小姨子,可哪骗得了枕边人,徐皇后深知她夫君内心深处的一些念想。
姐妹共侍一夫?
徐皇后不是赵合德赵飞燕,她无法接受。
所以……
早点把三妹嫁出去,断了朱棣的念想也好。
再者,黄昏也不差。
虽然如今是草民,可他已简在帝心,又有诸多才艺,备受夫君看重,将来也会耀然朝堂之上。
是个好人选。
徐妙锦啊了一声,悚然惊醒过来。
也是无奈。
这种事她没法怪长姐,甚至希望长姐态度再坚定一点,反正徐妙锦就没想过进宫,但把自己嫁出去的心思不是太明显了些?
还是把自己推给黄昏!
我可比他大六岁。
就算一时幸福,将来人老珠黄时黄昏还在精壮之年,岂非要备受冷落。
一旁的小丫头片子绯春不断咳嗽。
吴与弼好奇的问,“小姐姐,你是怎么了,咽喉不舒服吗?”
绯春没好气的恼道:“要你管!”
徐妙锦感觉到异样。
低头一看,鼻子都气歪了……黄昏你个死人!
抬起脚就是一记撩阴腿。
黄昏敏捷的躲过,一本正经义正严辞,“果然,我制造的香皂天下第一,锦姐姐的肌肤比之以往,又细腻嫩滑了不少,真是个葱白一般。”
刚才拉住徐妙锦去追徐皇后,他就没松开过。
傻么?
这么滑腻冰凉的小手,手感不要太美好。
傻子才松开。
咳嗽一声,试探着问道:“锦姐姐,咱们出发?”
徐妙锦羞恼道:“谁答应你了?”
黄昏眼咕噜一转,“这是皇后懿旨,就算锦姐姐敢抗旨,可我不敢啊,今夜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跟随在锦姐姐身畔的,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四个字,刻意重音。
别有意味。
徐妙锦啼笑皆非,拿黄昏这一出狐假虎威没办法。
许吟不在,长姐又走了,自己身畔总得有个男子保护才合适,毕竟灯会人流摩肩擦踵,万一不小心被拐卖,可就后悔莫及——
历来上元节,都是良家闺女被拐卖的高峰期。
让绯春去拿了斗笠,白纱遮面之后怒视黄昏一眼,“走罢!”
黄昏大袖一挥,走也。
没忘记给僚机吴与弼一个眼神,聪慧些,帮忙阻截敌方僚机绯春,虽然她未来会是陪嫁丫鬟,但是现在嘛,还是别当电灯泡。
吴与弼一副尽管交给我的神态。
出了徐府,直奔秦淮两岸。
应天城已是灯火辉煌,长街上京营士卒和应天府衙兵丁来回巡逻。
花灯无数,城市一片熏红。
有官府出资置办的花灯,也有各个商家自己出钱置办的花灯,人来人往,端的是热闹非凡,当然,纵然是皇城根下,也少不了腌臜泼皮和拐子,专盯着落单的女眷和少女。
若真有女子被盯上,下场极为凄凉。
好的被卖到外地当歌姬、妾室。
惨的直接被卖入青楼。
人流如潮。
与其说是看花灯,不如说是看人头,稍不注意就会被人群挤散。
四人只好挑选人少的地方。
绯春十五六,吴与弼十一二,都是未成年,徐妙锦二十二,可一介女流,黄昏心理年龄倒是成熟,可惜身体是个青少年,所以说起来,四个人其实是一堆弱势群体。
正游走间,猛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啪”声。
四人循声看去,却见一三十壮汉正用手捉着一位花枝招展的小娘子,一手拽着小娘子身旁的三岁女童,怒喝道:“好你个贱妇,竟无视纲常伦理,不在家侍候丈夫和儿子,竟带着女儿在外败坏门风,看你穿成了什么样子,简直丢人现眼,我都替你害臊!”
三岁女童抱着小娘子的腿哇哇大哭。
那小娘子被打懵逼了,傻傻的被壮汉拉着走了几步才醒悟过来,挣扎着惊声尖叫,“你是谁呀,我又不认识你,快放开我,否则我要报官了!”
黄昏苦笑。
感情这伎俩竟然是传统套路啊。
壮汉恼羞成怒,又是猛然一掌掴在女子脸上,“好你个贱妾,竟敢践踏夫纲,你倒是去报官啊!”
小娘子嘴角沁血,花容失色,脸上泪水大颗大颗的滚落,一边挣扎一边哀求,“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打我……你快放开我……”
赏玩花灯的路人见此,只是摇头。
夫纲不振啊。
很明显,这是一个愤怒的男人来将不循夫纲出来偷玩赏灯的妾室带回家的闹剧,因此没人在意那女子的哀嚎求救声和三岁女童的哭闹声。
这种不守妇德践踏夫纲的女子,打死才好。
不见你男人穿着一般,你这妾室却穿得如花似玉,眼里还有男人么……
那汉子更是得意,“贱人,今儿个上元灯会,莫再哭闹扰了大家雅兴,赶紧跟我速速回家去,我看在闺女的份上,就不计较你今晚的事情了。”
端的是个识大体的好男人。
一些驻足看热闹的人忍不住暗暗叫好,如此好男人,你这女子怎生不知珍惜,穿得如此花枝招展,良心不痛么。
壮汉拖着惊恐万分的女子和哇哇大哭的女童前行,眼看就要走出人群。
没人管闲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你一个路人,更不好掺和。
平地里响起一道惊雷:“放开那个女孩!”
黄昏挺身而出。
在没穿越之前,他最恨的是人贩子。
没有之一!
………………………………
第五十章 唐赛儿
吴与弼没拉住黄昏,跌足长叹。
这种家事也能掺和么。
小丫鬟绯春扶着徐妙锦的手腕处,一脸鄙夷的碎嘴道:“小姐你看,果然是个小色胚,看别人长得漂亮,就莽头莽脑的要英雄救美,救什么美呀,明明是别人管教妾室嘛。”
徐妙锦微微沉吟,皓然明月的眸子光彩熠熠。
满是对黄昏的欣赏。
她看得出来,这是个套路。
那女子一身长裙材质上等,仅仅是发髻上那枚飞鸟金簪就价值不菲,哪可能是地位低下的妾,那三岁女童也不赖,粉瓷粉瓷的,可爱得很。
再看那壮汉穿着,真不像有能纳妾的家境。
笑了笑,对绯春说:“你啊,还小,看人不要有先入为主的成见,须知人心中的成见是座大山,一旦形成,就很难搬走了。”
绯春吐了吐舌头。
反正就是看黄昏不顺眼,老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关键是……
万一他真撩到了小姐,岂非成了姑爷,自己以后可是要当陪嫁丫鬟的呀。
黄昏几个跳步拉住那壮汉,冷声道:“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间,不给个说辞,就要把这位小娘子带走,置国家律法于何处?”
壮汉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惊惶,大声道:“这是我家家事,你要干什么?”
围观人群纷纷嗡嗡喳喳指责黄昏。
黄昏见怪不怪,对那壮汉大声道:“你说她是你家小妾,那你可知她叫什么名字,籍贯何处,芳龄几何,这女童又叫什么名字?”
致命四连。
壮汉经验丰富,正欲开口胡诌。
名字编一个。
籍贯听口音。
年纪看相貌。
黄昏没给他机会,粗暴的将壮汉说到嘴边的话堵了回去,“你给我住口!”
看向围观人群,问道:“可有乡绅官宦?”
人群寂然,你看我我看你,没人挺身而出。
谁愿意掺和这种事?
黄昏回身,对徐妙锦笑着说,“锦姐姐,麻烦你过来一下。”
徐妙锦上前。
黄昏这才对众人说道:“晚生不才,目睹此事始末,觉得颇有些怪异,怪异在何处?这位小娘子衣衫名贵,腕戴玉佩发髻簪金钗,肤白如雪细腻如膏,应是家境优渥之人,何至于沦落为妾,也便罢了。”
看向那壮汉,“再看看你,哪一点配得上这位小娘子?”
壮汉心思电转,“那是因为我把家里所有的钱财都花在她母女身上了!”
黄昏呵呵。
被壮汉抓着的小娘子稍稍镇定了些,张口欲言,被黄昏瞪了一眼,“你先别说话!”
小娘子翻了个白眼。
黄昏见状略有诧异,还有心情翻白眼?也顾不得那许多,道:“将你名字、籍贯和年龄,还有这女童的信息,告诉我身旁这位姐姐。”
又看向众人,“没人来一起听证么?”
一位身穿粗布衣衫的老妇人,约莫四十五六的年纪,面容温和,上前几步,大声道:“老身愿意当一个听证人。”
黄昏点头示意可以。
让那小娘子把名字等信息低声告诉了徐妙锦和那老妇人。
转身看向壮汉,“你说吧,她叫什么名字,籍贯何处,年龄几何,说得出,那你便是她男人,说不出,那你便是拐卖良家妇女的拐子!”
对人贩子没有什么仁慈可言,凌迟都不为过。
壮汉心头发凉。
好在不蠢,急声道:“你们三个人一唱一和才是真的人贩子,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可以倒打一耙。”又对围观人群大声哀求道:“请大家一定要主持公道啊。”
倒是有理。
人群一时间议论纷纷。
黄昏心里冷笑一声,这就是自己要求乡绅和官宦来听证的原因,专门预防这一手,正想让徐妙锦坦诚身份,哪知那老妇人笑了起来,对众人道:“老身刘莫邪,应该不至于沦落为拐子之流罢。”
人群哗然。
交头接耳,看向老妇人的眼光里充满仰慕。
黄昏莫名其妙。
刘莫邪?
对这个名字倒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印象,但一时间又记不起来。
永乐年间有这么一个女名人吗。
那壮汉显然是知道刘莫邪的。
见状不对,立马闪人。
被黄昏一把拉住,“原形毕露了还想逃?犯了罪就要付出代价,若是世间行凶作恶者皆可逍遥法外,哪还有朗朗乾坤可言。”
壮汉猛然发力,将黄昏甩了个狗吃屎。
转身往人堆里扎去。
人群哗的一下让开了一道口子。
这就是劣根性。
不关我事时重拳出击,关键时刻我唯唯诺诺。
黄昏想追。
可惜内伤尚未痊愈,猛然发力之下,闷哼一声,脸色煞白的坐了下去,只能目送那拐子远去。
恰此时。
一道身影飞掠而起,娇脆声音宛若黄鹂,“跑得了?!”
华丽的一腿。
蓬!
壮汉如稻草人一般飞落三四米,跌在青石板路上哼哼唧唧,挣扎了数次也爬不起来。
众人瞠目结舌。
出手的是个谁都意想不到的人:差点被拐的小娘子。
小娘子一身长裙飘飘,英姿飒爽,拍了拍手掌,一脚将壮汉踩在地上,回头望着黄昏,没好气的道:“要你多管闲事,坏了我的大计!”
黄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无语的看着那小娘子,“你什么大计?”
小娘子恨恨的道:“这段时日,京中有贼人趁靖难后天下局势动荡,肆意拐卖抢夺良家妇女,一时间天怒人怨,且恶意栽赃,为证我等清白,我和小女以身作饵,打算深入敌穴一举荡平贼窝,都被你搅黄了!”
黄昏:“……”
这是官府的事,你一个平民瞎操什么空心。
况且,鬼让你表演这么逼真啊,演技大爆发下,还真以为是个手无缚鸡之力被拐的小女子,奥斯卡欠你一个奖。
没好气的道:“再见。”
回过头喊上吴与弼,和徐妙锦一起继续去赏花灯,不经意间发现那个老妇人刘莫邪已经不见了,也没在意。
徐妙锦盯着那小娘子多看了几眼,和黄昏并肩而走,“看这身手是个江湖女侠呢,不比许吟差,她说她叫张涟,女儿叫唐赛儿,应该都是假名字。”
黄昏讶然失色:“唐赛儿?”
是她?!
………………………………
第五十一章 上元大火!
黄昏记不得刘莫邪,但记得唐赛儿。
据后世资料,唐赛儿是白莲教女首领,自诩佛母,出生于1399年,1420年在益都卸石棚寨率众起义,大败明军而震动京师,给大明王朝以沉重打击。
其母张涟是个江湖女侠,其父也是一代高手,今夜一直没露面,估计在暗处,否则也不会让母女俩当诱饵。
她一家都是明教中人。
难怪会说这些拐子栽赃,朱元璋登基之后,明教被列为邪教,确实是拐子们栽赃的最佳对象。
现在唐赛儿才三岁,距离她起义还有十八年。
不急,到时候再从长计议。
继续赏花灯。
小插曲后,徐妙锦对黄昏的态度有了微妙的转变,言辞之间多有笑颜,让黄昏有些飘,暗想着莫非今夜要私定终生……
求问在大明酒店开房要身份证么?
在线等,急!
上元灯会,人流如织,几乎大半个应天人都挤到街上。
无数京营士卒和应天府衙兵丁持械来回走动,深恐出现不可控的暴乱,拐子这些都是小事,比如走水,正是天干物燥初春时候,又是满城的花灯,一旦走水,后果不敢想象。
走走停停,佳人在侧,岁月静好。
没走多远,遇见了先一步来街上赏玩花灯的徐皇后、宝庆公主等人。
看着并肩而行的黄昏和徐妙锦,徐皇后笑意捉狭。
徐妙锦羞了个满脸臊红。
黄昏贼笑着暗乐。
这个皇后要得,懂事。
正心思飘飘间,猛然听得后方传出惊呼声、哭喊声,甚是喧嚣,回首看去,便见一二十米处,火光熊熊,骤然映红半边天!
无数花灯瞬间被引燃,浓烟滚滚而起,直上青空,火焰劈啪声不绝于缕。
好诡异的火势。
黄昏心中大惊,危险!
街巷上衣冠云集接踵摩肩,人山人海中突起大火,人在惶恐下争相逃命,会导致无比惨烈的践踏事故。长街将成修罗地狱。
火灾不可怕。
人心惶恐下引起的踩踏才是最恐怖的!
黄昏此刻的第一反应是避开人群。
人比火更恐怖!
但邻近火场的人本能反应更快,几乎就一两个呼吸的时间便形成了洪流,涌动着向着长街两边席卷,吞噬一切。
洪流滚滚,黄昏心不断下沉。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个不注意被挤倒在地,只来得及伸出手喊了一声,便被密密麻麻的人流漫过,一位富贾人家的老爷子,被几位奴仆搀扶着,看见洪流席卷而来,奴仆们想都不想掉头就跑,那位老爷子瞬间被洪流湮没……
钱重要,命更重要。
生死面前,一切的富贵尊贱都不值一提。
眨眼之间已有数人被洪流吞噬。
无数人双脚不能沾地,被洪流裹着不由自主的前进,这些人落地的时候一旦没站稳,便逃不了被践踏至死的厄运。
黄昏头皮发麻,一把抓住吴与弼,另一只手抓住徐妙锦,迅速扫视周围,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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