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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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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算这样,我依然不熟悉京城的路。
  夫君跟我并肩走了多半个时辰的时间,映入眼帘的便是红墙琉璃瓦,我之前只听夫君说过皇宫是如此建造,可这里是皇宫吗?
  不是说皇宫有侍卫重重把守么?
  夫君看出我的所思所想,他笑道:“抬头看。”
  那黄色的琉璃瓦下,门匾上便是‘孔庙’两个大字。
  夫君站在我身侧,等我缓过神来,才重新举步。
  走在他身侧,就算被守卫审视的视线扫在身上,我也不怕了。
  按理说,哥儿不能进孔庙,我也不知道夫君怎么说的,守卫没有拦我们,直接就放我进去了。
  走过青石街,第一道门是先师门,夫君在门前站定了。
  他说:“这也算孔庙的正门,面阔三间,进深七檩,单檐歇山顶,不是本朝的建筑风格。”
  我不会欣赏这些,形容其也只有‘宏伟、漂亮’几个字。
  夫君说完,带着我从左侧小路绕进去,他道:“我没法说服他们让我带你今去看,只能委屈你了。”
  我摇了摇头,一点都不委屈。
  又看过几个门牌,走到一个空旷的广场前,我的心突然激动。
  我还记得,夫君在三月二十一那天,作为状元,拜谒孔庙后,在此立碑。
  我听了他的描述,当天在日记中写自己很想看一看那块碑。
  没想到,夫君真的做到了,他带着我看到了他的状元碑,碑后还有他题的诗、籍贯和名字。
  这块碑一定会随着孔庙流传千古,一定会的。
  回去的路上,我给夫君说了自己的想法,夫君笑道,“碑能不能流传千古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名声。比如,唐朝白居易,二十七岁那年中了进士,他的碑如今还在长安城慈恩塔下,上面写了‘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百姓之所以知道那是他的碑,不是因为碑出名,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名气。”
  不过,我还是喜欢那块碑,很喜欢。
  我想,这恐怕是因为夫君就在我身边的缘故。我越来越贪心了。
  【乙巳年六月十二,晴,微风。】
  五日前小包子的六岁生辰过了,夫君便开始教他拿笔。
  教之前小包子兴致满满,豪放的说要写出跟爹得一样好的字。
  教了之后,这才第五天,小包子就说:“弟弟哭了,我去跟他说话。”然后放下笔,去找弟弟玩了。
  我看着一旁的夫君,说:“他这样喜欢玩闹,你都不管管?”
  夫君闻言笑道,“不管。”
  我被夫君的话惊讶道,他却关了门窗,把我抱在腿上,说:“我在想,你小时候,是不是也这么古灵精怪?”
  这可是书房!
  但能窝在夫君怀里,我真的一点也不想动。
  可听了他的话后我有点心虚,因为我小时候也不像夫君这么严以律己的学习,每天都想尽办法偷懒。
  这么说来,是我对小包子要求太高了。
  我把脸埋在他的肩头,小声说:“包子比我的借口多。”
  我小时候的借口一般是‘阿爹,手困’‘我渴了,阿爹’‘阿文今天好累哦’‘今天太暗了’……
  包子这里就花样频出了。
  比如‘弟弟哭了’‘弟弟想我了’‘我也想弟弟了’‘今天没吃肉肉’……不过因为他练习的时间还少,所以借口暂时只有这么多。
  其实这会儿已经很热,但我还是贪婪的从夫君身上汲取暖意。
  有时候我也很奇怪,我明明是个坐不住的人,但却能在他身边安静的一坐就是一天。
  我觉得,是因为我们虽然成亲八年,但每日在一起的时间都很少,所以我才会如此的珍惜每一寸光阴。
  【同年六月十三日补充】,上面是昨天的记录,今日补充一句,昨晚,夫君说:“如果我能回到你小时候,一定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杂记qwq下一章还是这样的,如果不喜欢就写其他的了】


第142章 《杂记》节选②
  《杂记》第十三回 。
  ——《杂记》前十回印刷了,后面的不打算出书; 所以记录的时候也没有用拟名。
  【乙巳年九月初七; 阴。】
  不知不觉; 一家人已经在京城住了接近一年的时间。
  刚写完这句,小包子练字空闲过来瞅了一眼,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阿爹; 爹爹说咱们去年十一月才搬进来的; 准确算来是十个月。”
  好,依包子的,改为十个月。
  阿舅自从四月登门后; 倒是经常来,他有时候看着小包子练字,看着看着就入了神。
  回过神后,阿舅说小包子像极了儿时的我。
  顿了顿; 阿舅又说,“真好; 你跟你阿爹不一样; 当时我也是这么坐在你阿爹身边,看他烹茶下棋,虽然唇角带着笑,但眼眸里全然都是积压许久的绝望。”
  说到心情问题,我其实内心是担忧的。
  夫君早就说过,他不想入朝为官。之所以考科举; 一来这是阿娘去世前对他的希冀,二来就是考中了进士,别人就不敢轻视我们家,以后给包子也好说亲。
  他说以后要给包子找个伴他一生的良人,绝不让人欺负了包子。
  但今日,九月初七,距离三月十五的殿试,已经过了接近六个月。
  其他的二甲三甲进士有几位当了庶吉士,其他的下放做县令。
  夫君作为一甲第一名,高中状元,更是直接被册封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
  夫君跟我说过,他原本是打算高中后以回乡祭祖的名义告假两个月的回乡。
  然后再照着万教谕的法子,离京前寄折子直接辞官。
  京城从来不缺想当官的人,翰林院修撰,这个台阶虽然高,却不是夫君想要的。这个位置空闲下来,大概有很多人会开心。
  再说,未经磨合的官员,翰林院学士(正五品)一般也不会挽留。
  至于夫君在工部忙的事情,我们回乡祭祖后再回来就是。
  可都过了这么久,夫君的告假还没批示下来,我很是心慌。
  【乙巳年九月初八,连阴。】
  小包子发现了我心情不好,他今日什么借口都没找,乖乖的练了字,拿来给我看。
  我数了数,他今日多写了十个字,原本打算让他明日少写十个。
  包子趴在我膝盖上,说:“包子今日多写了字,阿爹能不能开心点?”
  我答应他,对他笑了笑。
  包子很开心,道,“那我明日再多写十个字,阿爹就能更开心。”
  我捏了捏他的小脸,说:“这就不用了,阿爹现在很高兴。而且,爹爹不是说,每日不能多写,你年纪还小,握笔时间久了对手指不好。”
  小包子问:“为什么呢?”
  小孩子总有很多不理解的问题,我其实也不太懂小孩子握笔时间久的事情,但我相信夫君是对的。
  晚上回来,夫君给小包子解释了这个问题,小包子眼睛瞪得很大,可爱的让我想把他抱在怀里。
  包子却跑过去抱住了夫君的腿,说:“爹爹好厉害,包子也要学这些!”
  【六年后补充】,原本以为童言无忌的玩笑话,没想到居然成了小包子喜欢医术的起源。
  【乙巳年九月初十,转晴,有风。】
  夫君今日回来的格外早,同时也带回来一个消息,那就是翰林院学士准了他告假挂冠(辞官)。
  六品以下的辞官折子,可以由上司直接定。
  夫君心情大好,他笑道:“学士说我每日点卯后就往工部跑,他留不住我,索性就准了我的辞官。”
  当天下午,夫君同榜的榜眼和探花登门拜访。
  他们身为翰林院编修,比夫君低了一个大的官阶,都在为夫君的决定惋惜。
  “修之,你这……这又是何苦?”
  “咱们学士虽然严格了点,但其他大人都很照顾你啊。”
  夫君说:“我只是志不在修订史书,回乡祭祖后我大概还会去工部,到时候咱们还能再见。”
  夫君刚说完,家门就被敲响,小茶去开了门,发现门外居然是穿着官服的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他手里拿着一块腰牌,直接递给夫君,“听说你辞官了,咱们尚书大人给你的腰牌,它的效果……你以后就知道了。”
  夫君接过了那腰牌,员外郎大人只说自己还有事情要忙,刚刚只是顺路,连口热茶都没喝就走了。
  他与夫君相识已久,两人态度熟稔,倒是让榜眼和探花吃了一惊,没再提夫君辞官不值当的事情。
  【乙巳年十月十七,晴,大风。】
  最近一直在赶路回村,马车上颠簸,倒是好几日做记录了。
  此次回村正巧跟将军府的人顺路,我们的马车就跟在将军府五位小公子的马车后,一路十分安宁。
  兴许是包子跟将军府的小公子们同龄,每日傍晚休整的时候,包子带着小山豹,都跟他们在一起玩。
  包子从小到大都没有玩得好的同伴,这回终于遇到几个,我和夫君也不想约束包子。
  虽然包子是哥儿,但现在年纪还小,周围又没有外人,让包子玩的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我和夫君坐在帐篷外乘凉,看着不远处孩子们嬉笑玩闹。
  除了偶尔小山豹喊几句:“我哥!”其他倒是没什么情况。
  至于将军府的小公子,也都守着礼仪,没带包子和小山豹玩危险的事情,比如爬树等。
  莫大公子虽然年纪小,但做事很沉稳,夫君和我也很是放心。
  晚上包子回帐篷的时候,笑得十分开心。
  “阿爹,他们会的东西好多,还知道采什么蘑菇可以吃!”
  【乙巳年十月十八,晴,微风。】
  原本我也不想今日再做记录,但将军府的三位小公子腹泻,于是便没赶路,队伍在附近的镇子外休整。
  夫君给几位公子都号了脉,果然是吃坏东西了。
  我忙问包子有没有吃昨儿说的蘑菇。
  包子摇摇头,眼神中闪过担忧,说:“爹爹说不能随便吃生的东西,我就没吃,也没让弟弟吃。”
  我这才放下心来。
  包子问:“阿爹,他们会没事的吧……我应该劝他们不要吃。”
  我说:“会没事的。”他们可都是将军府的小公子啊。
  夫君开了药后,有侍卫快马加鞭去镇子里买药,买回来后我帮忙煎药。
  听到不远处那些小公子们的帐篷里传来声音——
  “都说了老五采的蘑菇不能吃,你们怎么就不信我。”
  “他说自己会辨认蘑菇的……”
  “我也是信了他的邪。”
  剩下最后一个声音稍显中气不足,“哥哥们!我、我就吹过这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在小山豹生辰宴那天,老五觉得自己太实诚了吗~好不容易吹一回牛啊。)
  【一更·小魔女大大深水加更⑩·今天有二更(晚上十二点左右)】


第143章 番外·后记
  黎锦中状元的事早在四月就传遍了整个宁兴府。
  二十三岁的状元!虽然不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但这个年纪也足够小了。
  一时间; 鸿雁村、宁兴书院这些黎锦常留住的地方拜谒人都变得很多。
  有人得知鸿雁村的族学是黎锦取得名题得字; 甚至想把孩子送来读书; 也好沾沾状元郎的喜气。
  这都被村长婉拒了,“你们要带孩子来旁听几日可以,拜师在我这儿可使不得,我自己水平有限; 也顾不过来这么多孩子。”
  虽然话是这么说; 但提出这些要求的人都喜滋滋地带孩子来旁听了几日。
  门口那块匾可是状元郎黎锦亲笔题的呢,这也算变相的与状元郎有所接触了。
  被周围村子、镇子上人造访的可不止鸿雁村,就连黎锦的启蒙老师宋秀才那里; 前来拜师的蒙童及其父母都踩破了三条门槛。
  当然,他们留下的礼品当然远远超出门槛的价格。
  宋秀才为人不算张扬,再说,他见过万云跟黎锦兄弟相称、谈笑风生的场景; 早就知道黎锦非复吴下阿蒙,也从未想过打着黎锦启蒙老师的旗号做什么。
  之前黎锦乡试中解元; 已经有不少临镇的人想要把孩子送到他这里念书。
  宋秀才也是根据自己以前的情况; 每年该教多少人就是多少人,学生多了他也管不过来。
  但这样就构成了本镇和临镇学生的竞争,束脩礼也是一次复一次的增加。
  宋秀才也在镇子上借着陈西然的光购置了不少田产,家里更加富裕。
  而早在黎锦高中解元的时候,黄秀才就没了跟宋秀才竞争的念头。
  那可是举人中的第一名,解元!
  黄秀才一辈子都没想过的事情; 被宋秀才的学生做到了,他心中除了震撼,再也升不起其他一点嫉妒的念头。
  差距太大,嫉妒不起来,甚至连羡慕都没有,只余震撼。
  当时,黎锦高中解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的媳妇临睡前,假装无意的说:“这结亲……”
  宋秀才疑惑:“什么结亲?”
  “就、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让大郎和黎锦家长哥儿……”
  她话还没说完,宋秀才已经闭上眼,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一句话也不想说。
  宋秀才想,若是几年前他的态度坚决一点,没有被媳妇儿劝到,那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倘若,当时他们家真的跟黎锦家的小包子结亲,就算后日黎锦再怎么飞黄腾达,也断然不会毁了这桩婚约。
  他了解黎锦,重诺,同时也不轻易许诺。
  那么他们家也会凭着这桩婚约,地位飞升几个档次不止。
  过了许久,宋秀才的妻子以为他都睡了,吹灭旁边的油灯,给丈夫掖好背角,也准备休息。
  她听到宋秀才问:“你不是嫌小包子身份是哥儿吗?”
  他媳妇儿缓了缓,才想起来小包子是黎锦家孩子的小名。
  “哥儿的话,确实是个问题。不过有他爹状元的身份在,别人也断然不敢因此小瞧了咱家大郎。”
  宋秀才抿上嘴唇,不说话了。
  那天,他失眠了大半宿,想了很多东西,最庆幸的就是当时他提出要跟黎锦结亲的时候,被媳妇拦住了。
  ——他媳妇这样的想法,包子嫁进来绝对会受委屈。
  到时候黎锦当了官位高权重,他们两家搞不好得从亲家变成仇家。
  这个委屈倒不是说他们家真的会为难包子,每日必须让他晨昏定省前来请安,吃穿用度不能高于婆婆。
  只是他妻子态度上瞧不起哥儿,一次两次可能未曾察觉,一月两月、一年两年,日积月累下来,包子肯定过得不好。
  宋秀才睁眼等天亮,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也罢,这件事不用再提。
  真等到黎锦高中状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看着妻子手中的汤勺直接落在碗里,汤汁溅在衣服上。
  “状元?”
  宋秀才也很震撼:“嗯。”
  “那他岂不是当官了?”
  “按照本朝律法,状元直接授予翰林院修撰,官职从六品。”
  “从六品是什么?官职有多大?”
  宋秀才回答:“官职从一往下排,一最高,咱们县的县太爷是正七品。”
  那意思黎锦现在可是比县太爷还大的官!
  要知道他们这还是一个镇子,县可比镇子大多了,也繁华多了。在老百姓眼里,县太爷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宋秀才的媳妇换了衣服出来,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现在,是不是没资格跟黎、黎大人结亲了?”
  宋秀才沉默了一下,说:“既然你知道了,这样的话以后休要再提。”
  他的妻子到底是从村子里跟他一路走到现在的,年轻那会儿甚至整日整日的做针线卖钱供他考秀才,所以他对妻子向来很是尊重。
  纵然在结亲这件事上妻子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他也没说很严重的话。
  毕竟他的妻子能这么想,只是个人眼界问题,没有犯原则上错误,他也舍不得凶自家媳妇。
  =
  要说黎锦中状元后,还有哪些人能泰然处之的,只剩下陈西然和邹秀杰。
  陈西然不用说,他虽然志不在科举,但却一向对黎锦信心满满。
  最开始县试放榜,他明知自己不可能考第一,却依然从第一位找起。
  其实就是源自于信任黎锦。
  这要是真正算起来,那会儿他跟黎锦认识才短短几月而已。
  在陈西然看来,科举这条路最适合黎锦走,黎锦那强大的自制力和自控力,其他人拍马也追不上。
  邹秀杰家在县城,人还在府城的书院。他不像陈西然那样接手经营家里的商铺,而是继续准备乡试。
  今年是乙巳年,乡试每三年一次,只有在子、午、卯、酉年才能考,最近的一场考试在明年,所以他准备时间还挺多。
  五月多,陈西然去府城的时候见了次邹秀杰。
  两人把酒言欢的时候,谈到黎锦,都在为他高兴。
  邹秀杰说:“想想我之所以跟阿锦哥认识,还是因为我以为我是县试案首,结果案首却落在阿锦哥头上。”
  结果真正跟黎锦结识后,他就情不自禁的折服在黎锦的学识下。
  那会儿他年纪还小,虚岁才十六,黎锦比他大两岁,他就跟个孩子一样,跟在黎锦后面叫他‘阿锦哥’,这称呼到现在还没改过来。
  两人喝完酒,陈西然问:“陆长冬呢?”
  邹秀杰说:“他啊,据说喜欢上一户下堂(离婚)妻,打着游学的名义,沿途保护姑娘呢。”
  陈西然登时眼睛发亮:“多说说。”
  邹秀杰:“……”早知道不该开这个话题,好久跟陈西然没见,他都要忘记这人好这口了。
  原来那姑娘第一任丈夫是她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婚后也郎情妾意了一段时间。
  但因为姑娘一直没有身孕,婆婆便作主给儿子抬了小妾,后来……姑娘就被冷落了。
  邹秀杰道:“说来也奇怪,两家门当户对,就算没孩子,也万万不能休妻。”这样两家不就亲家变仇人了么?
  陈西然:“所以?”
  “原来休妻是那位姑娘自己提出来的,她下堂后开了制香的店,咱们府城的香基本上都是她家店的。”
  陈西然眼睛更亮:“厉害啊。”
  邹秀杰道:“确实厉害,那姑娘我见过一次,别看她气质温婉,说话办事却比男人还要爽利。陆长冬要真能抱得美人归,也算便宜他了。”
  邹秀杰、陈西然能跟黎锦关系这么好,三观差距本来就不大。他们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认为女人和哥儿就是他们的附属品。
  反而会从一个人的谈吐和能力来做客观的评价。
  关于那位制香的姑娘,就连邹秀杰也不知道,她是在看了《杂记》后,才萌生了不顾世人眼光下堂的想法。
  第三年,陆长冬与这位姑娘成亲。
  恰好那段时间工部造远航船的事情告一段落,黎锦也想趁这个时间回府城拜访庞老。
  他练字到了瓶颈期,需要老师在一旁提点解释。
  黎锦是回到宁兴府后,才知道陆长冬要成亲,那他自然要参加婚礼。
  通过这两年多的时间,陆长冬终于得到了姑娘的回应,同时,他也知道他喜欢的姑娘是被《杂记》感染到,才想做一点大胆的尝试。
  这位姑娘对他说过:“我初看杂记的时候,楔子上梦寐先生写了他闲在家无事做,夫君鼓励他发挥自己的长处,可以写点东西出来。我当时就想着,我如此被冷落下去,与其下半辈子常伴古佛青灯,还不如直接下堂,做点自己想做但没敢做的事情。”
  于是,陆长冬的婚礼上多了几位面孔,宁兴书肆的掌柜和几个伙计也都来了。
  《杂记》在府城的影响很广,起初只有喜欢买府城小报的姑娘看,后来渐渐流传开来,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在看。
  要说宁兴书肆掌柜的出名,大概跟他出了《杂记》这本书也有点关系。
  酒席上,掌柜的喝高了,不小心说出:“梦寐啊,他也在咱们的酒席上啊。”
  梦寐?!
  那不是《杂记》的著者吗?
  陆长冬赶紧冲过去继续给他敬酒,想多问点东西出来,这也不怪他,梦寐是他心上人心心念念的著者,也算是他们家的恩人了。
  结果掌柜的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陆长冬铩羽而归。
  当晚,陆长冬把这件事告诉妻子。
  他的妻子到底是个聪明人,稍微一想,就说:“我、我知道他是谁了!”
  陆长冬满脸的迷茫:“什么?”他媳妇儿可是拜堂后就在屋里等他,完全没出去啊!
  妻子看着他迷糊的模样,主动把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笑道:“长冬,你跟他的夫君是好友,我何其有幸,与敬仰的人如此接近。”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二更在下午七点左右】


第144章 番外·后记
  第二日起来,陆长冬还是摸不着头脑。
  他都没猜出来梦寐到底是谁; 妻子今日分明没出过门; 怎么就知道了?
  他问起这件事; 妻子只道:“秘密。”却是一丝丝口信都不肯透露出来。
  陆长冬继续追问,就听到妻子说:“梦寐先生既然用了笔名,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你问我我当然没有不告诉你的道理,但你也得保证不能把他的事情透露出去。”
  陆长冬惭愧掩面; 感觉自己嘴上确实有点把不住门。但他打心眼儿里还是想与妻子分享所有事情; 一点秘密都不保留。
  妻子也正是知道这点,不等他再问,直接笑道:“梦寐先生就是黎大人的夫郎。”@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陆长冬震惊后沉默了; 那本杂记他茶余饭后也看过,当年为了让姑娘委身下嫁,他也是做了不少努力。
  只不过那本通篇口吻都是‘已嫁之人’,他一个大龄单身男书生; 并不能体会到很多其中情感。
  更何况梦寐也没说自己是女子还是哥儿,他也就没往黎锦那边想。
  现在被妻子一提点; 他越想越觉得就是秦慕文。
  “对,全都能对得上号!修之最早就是从村子里出来; 他考县试那会儿,包子都七八个月大小了。”
  顿了顿; 陆长冬苦着脸说; “我现在得努力控制自己不说出去了。不过,你此前不是给梦寐先生写了很多信笺; 书肆掌柜说他暂时收不到么?现在你若是还有什么想说的话,我直接拿给修之就是。”
  翌日,黎锦看着陆长冬给自己的信笺,并没有接过,反而气势陡然变得压迫起来:“给内子的?”
  陆长冬心头警铃大作,“没、不!啊!是的。”
  黎锦沉默着看他。
  陆长冬紧张的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语无伦次说了一堆,黎锦好不容易捕捉到他话里的重点——
  原来酒席上掌柜的那方话让陆长冬的妻子猜到了小夫郎的身份。
  所以这封信不是陆长冬给秦慕文,而是他妻子给的。
  黎锦周身气场陡然变化,温和的接过陆长冬手里的信,信封上的字迹确实不是陆长冬本人。
  他再次开口,态度亲近且随和,完全看不出最早的压迫。
  “好,我会代为转交。”
  陆长冬:“……”总感觉自己发现了什么,但好像没有证据。
  =
  当天下午,黎锦跟秦慕文说这件事的时候,小包子就在一旁捧着一本书看。
  秦慕文直接拆开信,分明是陌生人的来信,却让他觉得微微有些熟悉。
  这份熟悉并不来源于字迹,甚至跟行文语气也无甚关系,那种源于心底的熟悉,就好像他与写信之人很早就认识一样。
  秦慕文仔细回想一下,这封信的字迹他的确不熟悉,此前也应该从为见过这人。
  也不知这股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到底从何而来。
  包子如今已经九岁,身高接近四尺(一米二六),逐渐开始抽条,小手也不复幼时肉嘟嘟的样子。
  包子听着两位爹爹讲话,抬眸看向他爹,只见黎锦神色态度没有任何变化。
  反倒是他阿爹唇角挂着笑,眸中略带思索。
  包子见阿爹没注意自己,悄悄给爹爹使眼色。
  用口型说:“爹爹,我需要出去吗?”
  小包子知道这是阿爹的隐私,虽然阿爹当着他和爹爹的面拆信,本意就不是要瞒着他们,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好奇。
  黎锦摇头,只是一封信,秦慕文都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自然不必瞒着自家孩子。
  再说,写信之人他也是知道的,刚刚也说了,这人是陆长冬的妻子。
  但具体跟夫郎有什么渊源,那他就不清楚了。
  秦慕文看完后把信给黎锦,唇角的笑意一直没下来过,“她只说自己看过我写的《杂记》,此次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猜到我的身份,所以才写了这封信。”
  黎锦穿越过来之前记忆力就不错,药理病理,生理生化等全都靠背。
  穿越来后又整日面对四书五经,可以说他基本上每日都在温书记忆。
  人的记忆力就是这么被锻炼出来的。
  故此,黎锦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只是略微思索一下,再联系陆长冬妻子的身份,不难推测出五六年前给秦慕文写过很长信笺的读者。
  黎锦把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秦慕文也渐渐回忆起这个人,他说:“我记得看完她的信,还在赞叹这姑娘真有魄力。如今能与她结识,也算是缘分。”
  两人来回说了几句,虽然没人专门给小包子解释,但他也听明白了前因后果。
  黎锦看着小包子脸上了然的神色,问了他几句今日看书进度,就笑着让他出去玩了。
  秦慕文问夫君:“刚刚我们说的,包子都听懂了?”
  黎锦说:“八九不离十。”
  秦慕文:“……”包子果然随了他爹,太聪明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来的二更】抱歉qwq坐在电脑前一个字写不出来,也不敢看评论qwq
  【番外写起来很卡,大概是因为我没大纲了……以后不承诺时间了qwq抱歉】
  【蓝后,有个很忧桑的事情告诉小天使们。上一期榜单任务没完成,被黑三期了,时间持续到6月13日。也就是说,在6月13之前,这本文不能完结,不然下一本文要被扣榜单………所以……完结时间要被推迟了qwq】
  【嘤嘤嘤晚安!!】


第145章 番外·后记
  黎锦既然人在府城,回村走水路也就一天的时间; 有趁空闲时间回一趟村子的打算。
  再加上工部那边造船有了新的进展; 但凡走江运的货船、客船; 都规定改成由都水清吏司制造的‘大肚、多排水仓’类型船只,船速更快,回村也更方便。
  虽然有人还舍不得自己的旧船,但每个渡口都已有新型船只出现。
  新船行驶的速度快; 螺旋桨下空着的地方阴凉又通风。适合储存肉类; 这样就算是在船上,也能吃到猪肉和鸡肉了。
  工部给朝廷制造的船只更大,祝善和黎锦甚至讨论过用船运送活物; 比如战马和牛羊。
  这个想法不可谓不大胆,两人觉得这个法子可行,并在努力实践。
  黎锦跟祝善还有工部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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