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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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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跪坐在自己面前的黎锦,端正的给他戴上发冠。
戴好后;黎锦也不瞧镜子,因为他从少年清亮的双眸中,已经看到了自己。
对于高门子弟来说;冠服不仅在颜色上有寓意,材质和版型也都是固定的。
也就是说;这三套冠服他们只穿一次。
如今黎锦家里虽然有钱;可显然不够支撑他如此铺张,所以,秦慕文跟黎锦商量后;缝制的冠服更偏日常一点。
黎锦当时笑着说:“我也不愿意你亲手缝了这么久的衣服,我却只能穿一次。”
然后,按照礼法,黎锦该拜见母亲,可现在只能去祭拜灵位了。
接下来,就到了加冠礼的另外一个重头戏——取字。
陈西然加冠的时候并未取字,他当时很豪情壮志的说:“考中秀才再取字。”
大有考不中就一辈子不取字的志向。不过,这倒不是他多么热爱读书和科举,他只是对自己很有信心罢了。
一般来说,字得由长者来取,读书人大多都是让自己的师长、父亲取字。
当然,也有人自己取字。
黎锦原本就打算自己给自己取字,倒不是说他狂妄自大,只是他觉得名字就是一个称呼。
自己取一个顺心的,以后被人叫了,听着也舒心。
前来的所有宾者都知道黎锦的品性,连中了小三元的时候,这人都没自傲,反而态度一如往常的谦和。
故此,他们听闻黎锦想要自己取字的时候,虽然有些惊讶,但一想到黎锦的身世,却也觉得这样理所应当。
就在这时,守在文庙外的老者跑进来,神色十分激动,“各位先生,了(liao)、了、了……”
万云:“了什么?”
“了慧大师派人给今日加冠之人送了一封信来!”
了慧?
护国寺的和尚,寿命很长,精通命理和预测,国号、新帝登基日子、帝后大典等大日子都是他夜观天象算来的。
但此人经常云游在外,有时候皇帝想见他都见不着。
有一点却也不得不说,每当有大事发生的时候,了慧就会提前回到护国寺,留下一些让人看起来云里雾里的话,再悄悄离去。
当然,刚开始有人不信他写的东西,直至事情真的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关于了慧,除了传言说他活了一百多岁外,还有就是十几年前的灾荒预警了。
那次灾荒,裹挟着旱涝和瘟疫,百姓死伤惨重,差点伤到了国之根基。
后来传闻是了慧大师在预测中提到了几味药材,太医们才能迅速写出治疗那些染上瘟疫之人的方子。
在很多人眼中,了慧大师已经要超脱凡人级别了。
故此,大家一听这话,一个个都急匆匆地往外跑,生怕晚一点就看不到了慧大师……派来送信的人。
只有守门的老者目瞪口呆,刚刚健步如飞、跑得最快的那个人,是庞老吗?
黎锦穿着厚重的袍子,走到那个目瞪口呆老者面前。
看着他手中的信封,道:“这封信可是给我的?”
如果他没听错的话,老者说这封信就是给今日加冠之人的,此时此地,只有他了。
秦慕文抱着小包子坐在后堂,前后堂的门没关,他自然也把这些话听的清清楚楚。
秦慕文突然想到,他刚嫁进来那会儿,黎锦的母亲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阿锦是个有福气的,他刚出生那天,就有一个和尚来说他生来不凡,取名‘锦’字,才能与他命格相衬。’
当时的秦慕文终日都很害怕,这话他自然无暇深究。但他记性好,到现在还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秦慕文想,阿锦的福气有多少、以后又会多么出色他不知道,但‘锦’这个字确实与夫君很是相衬。
老者看着黎锦的打扮,把手中的信呈给他,“是,这儿只有您一位加冠,信自然是给您的。”
黎锦双手接过,行了揖礼,“多谢。”
老者也同样回礼,“您客气了。”
黎锦想,既然卡在这个时间点送来,那自然是让他当场打开的。
他拆开火蜡封死的信封,拿出里面那张薄薄的信纸。其他地方大片的留白,上面只有两个字
当看到那个字的时候,黎锦怔怔地站在原地。
“修之。”
他在上辈子那会儿,最常用的交流软件就是微信,而他的名字,就是修之。
此字取自‘美要眇兮宜修’,意思就是做事修饰得宜、恰到好处。
这跟黎锦得做事态度有关,讲究恰到好处,不过分也不浅显。
黎锦突然抬脚就往外走,与一群回来的人撞了个正着。
陈西然拦住他,说:“阿锦,你这是去哪儿?”
“送信的人呢?走了吗?”
万云道:“早走远了,我们跑出去的时候,只看到庞老追人家都要追出大门了,但最后还是那个送信的人跑得快。”
正气喘吁吁跑进来的庞老:“……”
万云立马闭嘴,眼观鼻鼻关心的不说话了。
站在旁边的宋先生原本在看到万云后就很激动,当他得知那个老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书法家庞老的时候,差点站都要站不稳。
后来宋先生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以为这就没了,结果取字的时候,发现……了慧大师派人送信来了。
了慧大师虽然成名不因为书法,但他到底活得久了,就算只把书法当作陶冶情操的日常消遣,那字也足够好看。
“修之?阿锦,这是了慧大师给你取的字吗?”
这话一出,大家都看过来了,黎锦丝毫不显慌乱,只是内心很是复杂,“是,以后我姓黎名锦,字修之。”
文庙出频频传来吸气的声音,看来是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在场的人都是黎锦认可的朋友,所以他才会邀请参加自己的加冠礼。
所以,也没人怀疑这件事作假。
毕竟了慧大师的行事风格就是如此,留下一些东西后,又匆匆走人。
再说了,庞老看着那俩字,没追上人的生气之余又忍不住赞赏:“这横写的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撇如陆断犀象'注'……此前我就有幸监过一次了慧大师的字,今日再见,大师这字写得愈发好了。”
这会儿,加冠礼已经接近尾声,守文庙的老者再次进来,手里又拿了一封信。
他说:“了慧大师又派人来了,让庞老别追了,他把上次欠你的《自叙帖》写给你了,这就是。”
这封信只是虚虚的折起,都没装信封,墨迹未干,一看就是新作的。
庞老打开瞅了一眼,然后迅速迅速又藏在怀里,他不等黎锦邀请,自己拿了一杯酒喝了。
加冠礼的最后一步就是敬酒,看来庞老是真的来参加黎锦加冠礼的。
但他嘴上依然说:“我溜达完了,回去了。”
其他人:“……”好歹也让他们看一眼了慧大师的字啊。
=
当天晚上,宋先生和陈西然一起回了黎锦府上。
他们早上没有一起走,是因为主人和宾客得分开进入文庙,才能做宾客被主人迎进去的礼节。
吃过饭后,宋先生躺在床上,还是有点回不过神来。
他想,自己的性子还是太优柔寡断了,如果当时能强硬一点,没有被妻子劝说的耳根发软,那说不定此刻就跟黎锦亲上加亲了。
这也不能怪宋先生趋炎附势,古人的观念就是这样,想要跟一个人亲近了,那就会嫁女儿或迎娶别人的闺女来拉近关系。
黎锦一路科举过来,见识也逐渐旷阔,单单是他知道的,就有不少表亲结婚。
为的就是四个字,‘亲上加亲’。
黎锦晚上还得做俯卧撑,小包子记性好,一到这个点儿就说:“爹爹,一、二、一!”
秦慕文想哄他去睡觉都不行。
最后黎锦托着小包子又做的满头大汗,再加上今日他喝了酒,第三组做下去的时候,手臂颤抖的厉害。
不过,好歹让亲儿子开心了。
小包子也不嫌爹爹流汗,一口就亲在黎锦脸颊上。
黎锦笑着对秦慕文说:“就凭他亲这一下,我还能再做一组。”
秦慕文今日也喝酒了,听了这话,自己也凑去过亲了黎锦一下。
就在黎锦挑眉,准备再说什么的时候,秦慕文逃跑似的把小包子抱回他自己的房间了。
回来时,秦慕文匆匆丢下一句,“水放好了,你先去洗澡。”
黎锦快速的冲了澡,只穿着亵裤出来,肌肉分明的身上还带着晶亮的水珠。
而秦慕文此刻已经躺在床上,很反常的裹着被子。
要知道屋里还烧着地龙,小包子在屋里光着小胳膊都不冷,而秦慕文居然裹紧了被子。
黎锦虽然有些狐疑,但想起刚刚小夫郎的那个吻,他走到床边,压低上半身,嗓音低沉。
“文文亲我一下,我也能背着你做一回。”
秦慕文眼睛闭着,长长的睫羽却暴露主人心思的不住颤抖。
耳垂也渐渐红了下来。
秦慕文向来开朗大方,黎锦这句话还不能让他反应如此大。
因为他记得,阿锦说的生辰贺礼,是……一幅画。
所以,他早早的就准备了。
第108章
加冠礼过后;但凡熟悉黎锦的人都会称他一声‘修之’。
就算不熟悉的;听了别人介绍他‘姓黎名锦,字修之’,也会叫他的字。
黎锦知道,因为在这个时代;男子加冠以后就算真正可以当家作主的男人了。按照规矩;除了父兄外;其他人没有资格直呼其名。
但规矩是规矩,在十分亲近的情况下,叫别人名字也是常有之事。
比如陈西然就算考中秀才后取了字,也让黎锦叫他‘西然’。他也在一般情况下称呼黎锦为‘修之’;偶尔想去看小包子了,就叫他‘阿锦’。
关于了慧大师的生平;黎锦后来专程去问了万云。
万云见黎锦一本正经的询问;失笑道:“我这还是第一次见你对这种问题感兴趣,不过,了慧大师专程为你题字;你想多了解一下他,也是应该的。”
可就算万云;说出来的也不过都是人云亦云的传闻。
他给黎锦指了条明路:“你可以去找庞老;他跟了慧大师有所接触,应该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黎锦罕见的皱眉,说:“教谕,我真的拿不准庞老的心思。”
庞老昨儿来参加了他的加冠礼;黎锦不可谓不激动,但今日午时他拎着谢礼亲自登门,依然吃的是闭门羹。
万云沉默了,可刚刚是自己说让黎锦找庞老的。
他只能硬着头皮说:“你想想,万一这是庞老对你的考验呢?一定要持之以恒啊。”
黎锦没再说什么,继续去默书了。
自打出了院试成绩以来,他先是回村住了几天,后来又转变学习方法,决定多看书,扩展知识面。
但这个扩展,黎锦也不是盲目的什么书都看,中心还是围绕着乡试的考试内容。
乡试分三场,第一场是经义,第二场是应用公文,第三场是时策。
经义是最重要的一场,题目共有七道,其中四书题三道,五经题四道。'注'
所以说,最基础的还是《四书》《五经》,但对学生的考验可就不像之前那么简单。
甲班的教谕在第一堂课就说过,乡试更加注重学生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把当朝的实际情况与圣人思想结合起来。
黎锦也了解过一些流传较广的考题,比如‘龚遂治渤海,虞诩治朝歌论’,前者出自《汉书·龚遂传》,讲述是汉宣帝在位,渤海附近闹饥荒,百姓纷纷起义,丞相便推荐龚遂前去治理的事情。
在这种时候,有些人写经论甚至可以发散到皇帝任人唯贤,当然,这就是纯粹的拍马屁了。
黎锦则因此买了一套各地风土人情的杂文,他想,只有对当地的情况足够了解了,才能从怎么治理入手,写出真正有内容的文章。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相结合才是最好的办法。
黎锦打算先了解到足够的理论知识,以后有机会再出去走走,见识一下。
当天下午,黎锦把早已抄过、默过数十遍的书又重新研读,这次他没再看任何人加的注解,而是自己逐字逐句品味其中含义。
稍有引经据典的地方,黎锦就去书架上找其引用过的经典,以求自己能理解通透。
并且,根据先人的治理方法,与时策联系起来,想出对如今实证有用的策略。
等到该回去的时候,黎锦发现自己手边已经记了好多张纸,但上面的内容很是散乱,大部分都是他有感而发写出来的。
万教谕正好准备去黎锦家蹭饭,看到黎锦坐在窗边奋笔疾书,偏偏还一副眉头紧锁的样子。
他以为黎锦还在思考怎么打动庞老,想要上前安慰。
可站在黎锦身后,万教谕忍不住都放轻了呼吸。
虽说黎锦陈列出来的策论并没有多么高深,但只要他把这些点子都总结起来,就不失为一篇优秀的八股!
万教谕想,黎锦这才考完院试没多久,居然就完全转变了答卷思路。
但黎锦却没有像很多人一样,只为位高权重者歌功颂德,他的关注点全部都在如何有效预防、治理灾祸方面。
这样的人,天生就是个实干家,适合考科举,更适合做官。
黎锦不知道万云心中所想,他把这些纸张整理好,打算回去仔细梳理。起身后,才发现万教谕站在他身后。
黎锦:“……去吃饭?”
万云尴尬的摸摸鼻子,说:“好。”
黎锦家里,陈西然带着宋先生逛了一天府城,顺便也买了一堆小玩意儿给包子。
快到晚饭的点,陈西然和宋先生坐在外院喝茶。
“修之现在变化很大了。”宋先生想了一晚上,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当初他连书篮都没有,整日背着竹篓来回听课,框里还装着他的饭食。”
甚至就连饭食,也是土豆、干饼之类。
陈西然打心眼里替黎锦高兴:“是啊,他考了双案首,就有资格在府城买宅院,现在带着一家人住在这里,还有丫鬟伺候呢。”
两人正说着,黎锦就为万云打开门,请他进来。
昨儿黎锦加冠的时候,宋先生就借机给万云敬酒,万云知道这人是黎锦的启蒙老师,对他态度很是客气,甚至还答应第二日登门拜访。
当然,很可能主要只是为了蹭饭。
但这也让宋先生无比激动。四月初一,黎锦一大早把他和陈西然送上渡船,自己则加快步伐朝书院走去。
昨晚送走了万云,陈西然和宋先生也在外院休息了,黎锦和秦慕文悄悄在厨房尝试做……蒋侍郎豆腐。
主要是秦慕文在做,黎锦在学。做完后,黎锦自己也尝试做了一遍。
故此,第二日的早饭多了两碟豆腐。
就这么练了几日,黎锦做出来的味道终于不差多少。
四月初八,黎锦趁着自己不用当值的时候,带着准备好的食材,给了公厨伙夫十文钱,想要借用一个灶台。
灶房里有很多灶台,伙夫见黎锦给了钱,又自己带了食材,直接就准了。
当日午时,黎锦端着自己做的蒋侍郎豆腐,轻轻敲了敲庞老的院门。
老爷子眉梢一挑,往常黎锦都是吃完饭才来找他,今日怎么还不等人吃饭,就前来打扰?
这么一想,他先去开了门。
“你这后生好不懂礼……蒋侍郎豆腐?”
黎锦颔首,“晚生听闻先生年轻时常在余杭住,那里的饭食偏甜、淡口,便学了这道菜来,今日专程给先生添菜。”
他绝口不提加冠礼的事情,因为黎锦已经感觉到,老爷子其实并没有传闻中那么高冷,他只是……傲娇和别扭。
庞老一脸的怀念,主动给黎锦让出位子:“进来吧。”
黎锦吃惊:“先生?”居然不是直接把菜拿走?
“我这里饭做多了,再加上你这道菜,还怎么吃得完,你来吃不过多加双筷子而已。”
黎锦进去后,才发现陈亦鼎先生也在,这人直接说:“庞老的话你得反着听,他想说的是你现在回去公厨,早就没饭吃了,不若留下与我二人一起吃。”
“多谢两位先生。”
陈亦鼎对庞老足够了解,见他已经有收徒的意向,吃完后自己直接走人,以免他留在这儿庞老拉不下面子。
庞老吃完后,就等着黎锦奉茶拜师,然后他那些石头就派上用场了。
黎锦果然像庞老想象的那样,乖乖奉茶,但他的下一句话却是:“晚生听闻先生与了慧大师有所往来,敢问先生可知了慧大师为何给晚生题字?”
庞老:“?”
庞老一口茶喝进嘴里,差点因为黎锦这句话呛个半死。
他咳了半天,才说,“他那人神神叨叨的,题字可能就是他偶然兴起。我年轻那会儿,他还只是个普通的和尚,给人算命化缘。但那会儿大家都穷啊,没人愿意把口粮分出去。
我当时在山里练习手上功夫,打了只兔子,见他可怜就跟他分着吃了。他就非要给我算命,说我以后会成为书法家。”
说来也神奇,这和尚分明不知道他在练字,却直接就算了出来。
庞老继续说:“不过,命运这东西,谁又能一辈子算得准?了慧不也算我妻儿满堂,结果我五六十了还孑然一身。所以说,他那算命就时灵时不灵,要不然他也不会一把年纪了天天往外跑,生怕被皇帝见到拉他去算国运。可怜的糟老头子哟。”
黎锦:“……”说好的传奇大师?
庞老说:“我这是看在你拜师的份上,才把这些告诉你,对了,关于那个糟老和尚爱吃肉的事情,你可不准说出去……”
等等,拜师?
拜了吗?
黎锦反应很快,赶紧重新倒了一杯茶,跪地奉茶拜师。
庞老咬着牙:“今日之事不许说出去,我是你师父!”
黎锦低头,把笑意隐藏在眼帘里:“学生遵命。”
他原本是想要拜师的,但若是庞老不收,他也不会强求,毕竟这种事情讲究你情我愿。
如今这个时候,他再不拜师,那就是大傻子。
黎锦回家后,小包子从阿爹怀里挣脱,小短腿踩在地上,哒哒哒的朝他走来。
黎锦把书篮给小茶,自己蹲下,在原地接着小包子。
原本以为小包子会给爹爹亲一口,然后抱着他脖子软软的撒娇。
结果小包子距离黎锦一米远的时候,皱皱小鼻子:“爹爹,臭臭。”
然后黎锦眼睁睁看着他的小崽子原路跑回了大崽怀里。
黎锦站起来,才发现他身上都是墨的味道。
只是水墨的味道太浓,所以有些冲。
但不臭,反而是那种略带香气的墨,他今日拜师后,就被庞老留下在水池边练字了,练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放他走。
小包子在阿爹怀里蹭蹭,说:“爹爹,澡澡。”
第109章
原来在庞老那里练字并不是简单的书写在纸上;而是用砚台磨一碗墨水出来;直接在水池边那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写。
当天下午庞老看了黎锦的楷书,还算满意,之后就问他对其他字体可有涉略。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没有。
庞老有些惊讶,却也没说什么;徒弟都收了;可不包退换。
但庞老也知道黎锦此前一心科举;又有家境的原因在,没有资源练习其他字体。
庞老说:“你这楷书乍一看中规中矩,仔细瞧了却又锋芒逼人,好像世间无人能让你折腰一样。”
他顿了顿;平日里那嬉笑怒骂的脸上只余正色,“修之;这样不行。此前你只是在考秀才;知县、知府、学政大人或许会因为你字里面的锋芒而赏识你,因为他们被世俗的条条框框压得太死,希望有人能冲上去;成为朝廷的一股清流。
可是修之,与你接触这半月来;我发现你虽然有傲骨有锋芒;但你做事却从来都踏实稳重,你并不希望把自己表现得太过锐利。”
黎锦听的仔细,心中暗暗震惊。
庞老爷子不愧是书法大家,由字识人;精、准、狠。
黎锦确实不希望自己太显露锋芒,但字体中呈现出来的那些,他一点都没发现。
毕竟黎锦对自己的要求一直都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在强大的同时,对待家人得充满柔情,对待朋友则得温和诚恳。
他之所以心存锋芒,这是因为在这时代,他有自己想保护的人,一味的忍让并不能换来别人的理解,大多只会让那人更加得寸进尺。
所以,自从去年来到府城,黎锦字中的锋芒就愈发明显。这当然跟他的心境有关。
毕竟初来一座陌生的城池,黎锦也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淡定从容,只是他作为男人,必须得承担起这些。
当初秦慕文也才十八岁,包子更是周岁都没满,黎锦自然想拼命的强大自己,护住家人。
他表面上从容淡定,只是把内心的情绪都写进了字里,不知不觉,笔锋就愈发锐利。
这一点,被庞老爷子一阵见血的指了出来。
黎锦当即询问该如何做。
庞老说:“每当你练习楷书的之前,先写三石的草书,把你的锋芒都写进草书里。之后再写楷书的时候,就能愈发规矩。你既然要走科举这条路,楷书一定得写的恰到好处,太过锋芒毕露了不行,太过规矩了也不行。不过,这也不急,我慢慢给你调整。”
庞老在黎锦作揖行礼的时候就摆摆手,“你是我的弟子,我不教你教谁?今日,写完这一碗墨汁,你就可以走了。”
原来,庞老刚刚说的三石,就是把这岸边的大石头写满三次。
黎锦写满一次后,从池中舀水,顺着石头的底部开始清洗,洗到最前面的时候,这水也再次汇聚到池里。
庞老坐在旁边品茶,道:“什么时候你能把这一池水写成了墨色,你就能对别人说是我的弟子了。”
黎锦写了一下午,一碗墨汁都写完了,发现洗完后那池水依然清澈。
但已然到了回家的点,他跟庞老告别,说自己只能在双数的日子来,这才抬脚往家里走。
之后,他就被小包子嫌弃了。
秦慕文给小包几说:“爹爹有天天洗澡,昨儿小包子耍赖不肯洗澡,可是忘了?”
小包几把自己小手送到阿爹鼻子前,说:“香香。”
这就意思是他不洗澡也是香香的。
小包子如今会说四十多个词,而且小脑袋瓜很是机灵。
他的意思就是不用每天洗澡,香香的情况下就不用洗澡。
黎锦膝盖再中一箭,虽然他不觉得墨水臭,但为了能抱小包子,他还是去洗了澡。
之后,黎锦的生活愈发规律,一边为乡试做准备,一边还在练字。
至于算经,黎锦最近没有再继续编了,其一是乡试考的算术题更难,他不能一味的研究简单入门算学。
其二就是他的时间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全拿来写算经,考乡试可是得博览群书的。
黎锦已经发现,这个朝代的土地格局与他上辈子的明清很像,整个国家分为两京十三省。
乡试为一省一考,除了比较偏远的两个省需要合并考之外,其他地方都在整个省的南部设立贡院。
而乡试的录取也有名额限定,每个省固定录取一百三十五人,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考不中的原因了。
因为每个考生的竞争者不仅是同年中秀才的人,更有前年、甚至更加古早的秀才。
四月的第二个休沐日,吴大夫的儿子吴卫前来拜访,他说:“听家父言,修之与家父甚熟,在下才不请自来,还望修之不要介怀。”
黎锦说:“当然不会,秋平请进。”
吴卫,字秋平,这是吴大夫之前说的,黎锦原本想回来后先给吴卫下拜帖。
但被加冠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善。”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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