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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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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路心不在焉。
心里始终惦记着沈斐,沈斐说话不爱直来直往,也许不是单纯的交流,还暗示了些什么?
跟聪明人做朋友当真不好,没有村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绝对没有第二种意思。
聪明人说话都爱拐歪抹角,让你猜,猜对了就告诉你,猜不对就算了,揭过去。
当初碧水书苑的院长便是如此,明明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他非要顾左右而言他,弄得朝曦云里雾里,十分怀疑自己的智商。
“哎……”实在想不通,朝曦忍不住叹气。
“怎么了?”立马有人追上她问。
整个队伍只有朝曦一个女大夫,大家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例外手艺活传男不传女,女子是没有资格学这些的,即便家里有女儿,也会选择教男徒弟,久而久之女大夫只在传说中出现。
陡然见了朝曦,大家还有些不敢置信,很快欣喜若狂,朝曦的长相,医术各方面都不错,不知不觉成了团宠。
有事没事给她送个点心,帮忙均点药材之类的,争着抢着与她讨论医术,就连出来逛街,听说她只需要药材,也第一时间先去采办药材,其它的东西随后再买,不急。
朝曦原来是个没人疼,没人爱,连有人问都没人问的那种,十几年都是如此,突然被人嘘寒问暖,开始以为大家不怀好意,几日相处下来倒也习惯,大家只是单纯看她是女孩子,能帮的忙帮一些。
那些个重活从来不让她干,朝曦原来是个抬水缸的姑娘,自从他们来了之后仿佛变成了娇娇女似的,抬个药材都不让她抬。
还说什么让一个姑娘抬药材,他们走出门会被人笑话云云,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一多,朝曦干脆让给他们,偶尔有大箱的药材过来,也会先通知他们,自己不动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搞不懂而已。”朝曦提了提下滑的药箱,有些无精打采。
“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朝曦不太习惯别人对她嘘寒问暖,一旦有人关心过头,她就会自觉远离,在大夫堆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方兴贤是个例外。
俩人差不多大,着实有些话题,方兴贤活泼,跟谁都聊得来,正好是朝曦没有的,朝曦很羡慕他。
“你爹娘感情好吗?”沈斐说他俩不像夫妻,真正的夫妻是什么样的?
“好啊,整天腻腻歪歪,你关心我,我关心你,我这个儿子就像捡来的。”方兴贤叉腰,“小时候他俩一起出去玩,把我弄丢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还有呢?”朝曦想听更多的。
“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温一壶水在房里,因为父亲半夜起来喜欢喝水,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点心,因为母亲从来不吃晚饭,怕她饿着。”
朝曦点头,“再多说一点。”
方兴贤想了想,“记得父亲以前说过,他俩最落魄的时候三天没吃饭,找了好心人讨了一块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
好像都不是朝曦想要的,朝曦什么都没听出来。
“他们俩经历了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了大半生,现在感情还很好。”
方兴贤有些向往,“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跟我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余生的人。”
他提了两次共患难,共享福,朝曦终于注意到这两个字眼。
谁不想啊,她也想,有人陪着一辈子多幸福,可她跟沈斐好多毛病,就像两个人生似的,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去。
“你爹和娘,身份相差大吗?”朝曦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关系的。
“大啊,我娘以前是我爹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丫鬟,奶奶如何都不同意他俩,除非我爹退让,纳我娘为妾。”
朝曦眼前一亮,“后来呢?”
“我娘没说什么,我爹死不同意,后来他俩未婚先孕,生下了我,木已成舟,我奶奶才作罢。”
“你爹对你娘真好。”朝曦想起了自己,沈斐是大顺的摄政王,她是恶名远扬的鬼谷传人,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要想在一起怕是不比方兴贤的父母难。
难道也要未婚先孕,生个大胖小子先?
关键沈斐肯不肯顶着压力光明正大娶她还是个问题,朝曦都不确定这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说没有吧,又能时刻感觉到沈斐是在乎她的,譬如沈斐知道她不喜欢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通常会把这份关心融入到别的里面。
厨房的大娘每次瞧见她便多给她打一勺饭,冬天冷,给丫鬟们制定冬衣时刻意多做了两套,‘顺便’给了她。
哪能那么顺便,还不是沈斐搞的鬼。
他想送个东西也不知道光明正大,尽玩这些小手段。
等等,好像沈斐光明正大过,瞧见她袖子破了些,叫人过来给她做衣裳,被她赶走了,不好意思是一回事,那衣裳只破了一小点,缝缝还能穿,朝曦不想浪费。
在南山山脚的时候他也试过给她添药材,送食材,都被她一一拒绝,药材朝曦自己可以赚钱买,食材进了山里,到处都是,更不需要,随口就说用不着,省省功夫吧。
当时没在意,以为这是不给沈斐添麻烦,沈斐应该高兴才是。
可细细想来沈斐只是不穿她辛苦买来的衣裳她便气得不行,那她直接拒绝沈斐的好意呢?
沈斐会不会也很不舒服?
换位思考一下肯定会,所以这个错是她先犯的?
犯了错的人还义正言辞的指责沈斐,把沈斐压在箱底的衣裳拿去卖了?
他虽然没穿,好歹折好包好塞进箱子里,朝曦直接拒绝他,让他不得已从明转到暗,‘不经意’对她好,怎么看都是她更过分。
沈斐说过,她有一个优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朝曦当即与方兴贤打声招呼,就说忘了带钱,药材也不买了,急急往回跑。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给沈斐道个歉,顺便问问他傍晚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不要让她猜,她笨,猜不着。
朝曦匆匆跑到客栈楼下,正好瞧见镜花姐姐手里拿着几个酒壶往外走,朝曦没多想,拉住镜花姐姐问她沈斐在哪?
镜花姐姐看了看她没说话。
“怎么了?”朝曦不解。
镜花姐姐摇头,“公子在书房批阅奏折,谁都不见。”
“我也不见吗?”朝曦皱眉。
“那倒没说。”镜花叹气,“你要不去试试吧。”
朝曦点头,别了镜花姐姐,提起下摆朝沈斐的书房走去,岐州繁华,客栈也大,只要出得起钱,书房要多少有多少,沈斐要批阅的奏折太多,每次都弄得很晚,怕打扰她,刻意买了间单独的书房处理公务,就在俩人睡觉的寝屋旁边,走两步就到。
朝曦先将药箱搁在睡觉的寝屋内,然后才轻手轻脚去了隔壁,小心翼翼推开门,一眼瞧见赤脚坐在榻上的沈斐,屋里燃着火盆,又没开窗,一股子酒味瞬间充斥鼻腔。
沈斐喝酒了?
与他相处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喝酒,似乎喝了不少,地上全是酒壶,方才镜花姐姐拿出去的那些空壶,该不会都是他喝的吧?
那他现在……怕是已经醉了。
朝曦走过去,果然发现这人眼神迷离,带着几分醉意,慵懒的靠在榻上,修长白皙的指头弹桌上的酒杯。
清醒状态下的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么孩子气的事,说明真的醉了。
第76章 什么情况
他平时正经惯了; 就像一个容貌不老,心已经老的爷爷; 无论发生什么; 也没见他动摇半分; 脸上自始自终都是那副死样子,几乎没怎么变过。
陡然醉酒,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懒散的气息,与平时判若两人; 朝曦居然有些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干什么,着实看了一会儿他弹酒杯。
小巧的酒杯在桌上转来转去,一会儿竖着,一会儿倒着,没掉在地上很快就会被他拉回来,继续弹。
这回不知道是不是使的力气太大,那杯子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被朝曦接住。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她似的,身子晃了晃; 迎面躺在榻上; 一只腿曲起; 一只腿挂在榻沿; 轻轻摇晃。
他也不说话; 只歪头看着朝曦。
朝曦把杯子搁在桌子上; 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 面色发白,额头却是烫的,喝的太多?
“沈斐……”朝曦喊了一声,“你还好吧?”
这个躺姿似乎不太舒服,沈斐用手扶了一把桌子,动作大了,长袖自臂上滑落,露出大片细腻的肌肤,他皮肤太白,如玉一般,手腕上的咬痕便显得格外明显。
刚开始朝曦每天给他抹好几遍,只要药效一过,立马洗掉涂新的,这伤总算好得快了些,不过还是有疤,这两天没给他涂,疤痕瞧着好像越发刺眼。
这个伤其实也与朝曦有关,如果不是她粗心大意把披风随便搁在角落,那个黑大个就不会披着披风顺利进了沈斐的帐篷,沈斐以为她被那个黑大个制服,披风才会到黑大个手里,所以格外配合。
本以为是来谈条件,要权要钱之类的,谁料那黑大个居然是冲着他来的。
说是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气质出尘的人,忍不住便动了歪念。
仔细一想,她师傅,她,可不都是被沈斐的美色吸引,师傅第一眼见到沈斐时便失了魂似的,说什么非他不可,朝曦本来只打算与他做个假夫妻,应付应付旁人便是,结果也没忍住沦陷。
美色误人啊!
平时沈斐清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心里有想法,看到他那张脸也蔫了,今儿跟中了邪似的,越看沈斐越觉得像等着人调戏一般。
空门大开,安安静静躺着也不说话,只一双含了醉意的瞳子来回盯着她看。
朝曦不知道要做什么,将地上被他丢的到处都是的奏折整理整理,搁回桌子上。
空的酒壶也捡了回来,地上铺了毛毡,没有摔碎,瞧着还能用,便放在高一些的地方,省得再被沈斐摸到。
沈斐懒,只丢搁在手边的东西,远一些的打死不碰。
他也不挑,有什么丢什么,酒杯酒壶,茶杯,丢到后来没东西了干脆将腰上的玉佩解下来,一点不心疼,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然后是头上的玉簪,玉冠。
似乎还没过瘾,摸了摸身上,发现脖子上的玉佩,刚拿出来,又塞了回去。
嗯,还没有醉糊涂,知道这玩意儿不能丢,丢了朝曦立马跟他翻脸。
能丢的都丢完,沈斐找不着东西,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把外衣脱了。
朝曦认命的矮下身子捡回来,放在沈斐摸不着的地方。
沈斐醉成这样,她想问的问题也没机会问,无论她说什么,沈斐都一言不发,只顾玩自己的,丢东西丢的不亦乐乎。
她捡衣裳的功夫这厮又脱了一件,被朝曦捡走,他还有,不知道是真的怕冷,还是上回险些被人……,这厮吃了教训,里三层,外三层的穿,脱了好几件,身上还有两三件,被他一股脑全扒了下来。
朝曦以为没有了,打眼一瞧,身上还有一件,这回是真真正正的亵衣,再脱就光了。
说起来也好久没瞧见他光着身子,让他脱吧,正好过过眼瘾。
朝曦站在一边,等着他把最后一件也脱下来,谁料这人脱累了,脑袋朝后一扬,直直向下倒去。
他后面可不是枕头,是榻沿,这一下摔着,脑袋上怎么也要留个包,第二天疼死他。
朝曦眼疾手快,赶在沈斐倒下前用手撑住他的身子,用力一拉,将人直接拉坐起来。
沈斐喝的太多,根本坐不稳,脑袋晃晃悠悠,瞧着摇摇欲坠似的。
“是不是困了?”
朝曦想了想,一手绕到他膝盖处,一手穿过他腋下,微微使劲,将他整个人打包抱起来。
“这边没有被子,困了回寝屋睡。”
沈斐没说话,脑袋软软的垂在她肩上。
这应该是没有意见的意思吧?
其实就算他有意见也没用,朝曦还是会把他弄过去。
只穿了薄薄一层亵衣,还赤着脚,本来身体就差,这是嫌自己命长了还是怎么地?这么任性?
沈斐哪都好,就是有些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一生气就不吃东西不喝水,现在干脆喝起了酒,酒品还不好,喝完会扔东西,什么都扔,连奏折都没放过。
朝曦用脚勾开门出去,又用脚顶开门进了隔壁,把沈斐放在床上,被子一盖准备打水给他擦把脸,身上都是酒气,不洗干净这人半夜怕是会被自己熏醒。
人刚出去,镜花姐姐已经打来了水,许是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恰好出现在楼梯口,将水和方巾给她,让她照顾好沈斐,又下了楼。
自从朝曦来了之后,伺候沈斐的重任似乎交给了她,其他人自觉避嫌,镜花姐姐也很少在她面前给沈斐打下手,基本大大小小的活都交给了她,偏朝曦好像并不讨厌。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是心甘情愿给他做些事情?做不到还有些不开心,就像沈斐没穿她送的衣裳似的,心里憋着一股子气,准确的说是酸,酸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莫名生气。
那沈斐给她做事,做不到,是不是心里也很酸?
这么一想感觉自己好受多了,大家同病相怜也好有个照应,不能她一个人难受。
朝曦回来的时候这人还没睡,睁着一双眼睛看她。
朝曦方巾洗好展开,糊在他脸上,像擦花瓶似的,搬动他的脸细细擦拭起来,动作大时沈斐难受的闭上眼,脸被她擦到变形。
朝曦也不管,顺着他的额头,眼睛,鼻子和脸颊一路擦过来,手拿开时沈斐以为好了,刚睁开眼又是一张帕子糊过来,朝曦给他洗了两遍。
然后擦擦脖子和手,手腕上的疤痕抹了药,又用布包了一圈,免得药膏弄得到处都是。
差不多后才放过这人。
沈斐喝醉酒前很乖,几乎任她折腾,喝过酒之后……更乖,小孩子似的,只一颗脑袋露在外面,朝曦往左边走,他视线便跟在左边,朝曦挪到右边,这人视线跟到右边。
“沈斐。”脸洗了,脖子也洗了,这人应该清醒很多,“你今天傍晚说是我还没有完全接受你,还有那句,咱俩不像夫妻,是什么意思?”
朝曦叉腰,“我哪没有接受你了?咱俩又哪点不像夫妻了?”
沈斐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了眨,张张嘴,似乎说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朝曦没听见,凑过去听,“说了什么?”
脸上突然被一个柔软的东西亲了一下,朝曦受到惊吓,险些跌坐在地,一回头发现沈斐无辜的瞅着她。
“干什么?”朝曦擦了擦脸,蹙眉问。
沈斐纯洁干净的眼睛里倒映出她的模样,脸上有些红,都是沈斐搞得鬼,朝曦气不过,伸手拧了他一把。
这人也不挣扎,拧了左脸他将右脸也凑了过来。
这么乖?
朝曦手往下滑,捏了捏他的下巴,这人还是那个样子,不挣扎也不拒绝。
朝曦手又往下摸了摸,这人依旧没反应。
她忍不住了,干脆一把扑去,将沈斐压在身下,亲了又亲,这可是个好机会,沈斐醉成这样,明早可能都记不得她做了什么,而且是他主动的,先亲了她一口,朝曦才控制不住兽性大发的。
要真的怪起来,也该怪他自己。
百忙之中朝曦也没忘探探他的脉搏,出奇的强了两分,也许是时候了。
药蛊在他这里放了这么久,再放下去怕是认不得她,不肯归家,今晚就给它取出来。
完事后把沈斐洗干净,明早死不承认,就说这厮做了梦。
这种事看他怎么好意思开口?
朝曦手刚掀开沈斐的被子,又顿了顿。
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
感觉自己跟强迫良家妇女的恶霸似的,还是趁人家喝醉酒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有种趁人之危的感觉。
不行,她不是师傅,师傅做事随心,完全不顾别人,朝曦不能跟她一样,就剩那么点道德,怎么也要保护好。
她又将被子放回去,盖在沈斐下巴处,转身去收拾隔壁。
隔壁书房被沈斐弄的很乱,朝曦开始只将扔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并没有收拾,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留下来胡思乱想,不如找点活干,也好冷静冷静。
人刚站起来,手腕突然被人握住,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已经被拉上了床。
???
什么情况?
第77章 夜深人静
头顶压来一道黑影; 离的太近,挡住了朝曦的视线; 什么都瞧不见; 耳边只有沈斐微微的喘息声; 和黑发落在她脖间凉凉的感觉。
“朝曦……”
磁性沙哑的声音平淡异常,听不出半点醉意,“你不是想听别人夸你吗?”
???
这种时候难道不该谈些别的?
“我只夸一遍。”他那双好看的手摸了过来,顺着朝曦的眉眼;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肤若胜雪,面似桃花; 发如浮云; 眼若星辰。”
顿了顿又继续道,“你长得其实很好看。”
朝曦反应慢; 先是愣了愣,继而红了脸。
“沈斐……”
往常都是她主动,今儿不知道刮了哪阵风; 沈斐突然积极起来; 没人逼; 也没人催; 自个儿亲了她一口; 自个儿将她拉上床; 还夸了她。
从来没人真心夸过她; 要夸也是夸她心灵美,沈斐是第一个用了这么多词,又那么认真夸她的人。
不是心灵美,是夸她外貌。
莫名有些感动。
沈斐矮下身子,额头抵着她的,稍稍错开脑袋,在她唇上落了个轻轻的吻。
像羽毛扫过似的,来的异常突然,朝曦闭上眼,格外配合。
那一吻不知为何,戈然而止,朝曦正待睁眼,瞧一瞧发生了什么?身上陡然一重,沈斐整个人砸来。
“困了……”
朝曦:“……”
他就这样枕着朝曦的肩,呼吸渐渐均匀,不知何时睡深了过去。
朝曦捂住眼睛,不忍直视。
这么关键的时刻,沈斐居然睡着了!
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很困?
朝曦不满的踹他一脚,随即叹息一声,认命似的爬起来,将这人翻过一面,推到床里,自己也跟着脱了衣裳,简单洗漱过后掀开被子挤了进去,还有些不爽,用力捏沈斐的手,揉他的脸,这人始终没醒。
摇摇头吹了蜡烛,身子缩进被子里,腿夹住沈斐的腿,给他暖老寒腿,然后抱着他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先醒,醒来时沈斐还在睡,她越想越气,惊觉自己对沈斐一点吸引力也没,说睡就睡,半分都没犹豫。
这要是沈斐躺她跟前,她肯定把持不住,因为她喜欢沈斐,觉得沈斐从上到下连头发丝都好看。
就算再苦再累,她也要撑住,睡了沈斐再说。
沈斐呢?居然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朝曦心里委实不爽,逮住这人一顿好揍,虽然力道用的轻,不过沈斐酒劲过去,轻而易举被她弄醒,皱着好看的眉头,起来瞧了一眼,又躺了回去。
他有赖床的习惯,朝曦知道,在山谷里就表现的很明显了,不爱晒太阳,其实就是不想起床的意思。
睡着多舒服,床上多暖和,谁想起来?
他越是不想起来,朝曦越要将人弄起来,指责他都虚成什么样了?居然在那么关键的时刻累倒,太不中用云云,然后拉着这人一大早晨跑。
还逼他练武,俩人拿了两根棍子,在客栈的后院里比划,沈斐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别说病成这样,就是全盛时期都不一定打得过她,不,应该说他身边的那些所谓高手,一个都打不过她。
对于武功,原来朝曦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很差,谁知出了凤凰山,到了最繁华的京城才晓得,比她差的比比皆是,他们都能当贴身侍卫,拿高月例,朝曦更可以。
过两天就管沈斐要月例,她也要当贴身侍卫,保护这厮。
沈斐并非自愿早起,也并非自愿练武,人有些蔫,他这人很奇怪,说他懒吧,他有时候又很勤快,在南山的时候每次起的都比朝曦早,一大早五更不到出去处理奏折,而且坚持了很久。
然而一旦没事做,譬如凤凰山战况稳下来,这人便开始偷懒,辰时饭点才起,有时候还要赖好久,叫他吃饭就说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饭菜都凉了。
旁人治不住他,即便赖床,大家也都依着他,将饭菜搁在炉上热着,直到朝曦到来,赖床那是不可能的,硬拽也给他拽起来。
沈斐每天看到她,都唉声叹气,表情很无奈。
但是看不着她,唉声叹气表情更无奈。
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
朝曦还有个习惯,就看不得这人好,只要发现他一个人站着,旁边没人,一个飞跃立马扑到他身上,将这人压的踉跄几步,还要空出一只手托住她。
偶尔实在没有准备,俩人一起栽进雪堆里,通常都是沈斐在底下垫着,朝曦丝毫未损。
每次这厮都幽幽叹气,问她满意了吗?
那自然相当满意。
朝曦也说不清自己什么恶趣味,反正就喜欢看他拿她没有办法的模样。
那日的事似乎揭过一页,俩人都没有再提,朝曦没有问他哪里不像夫妻?他也没有责怪朝曦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反正两个人互相包容,往后沈斐说要给她做衣裳,添药材之类的,实在需要就添,她送给沈斐的东西,沈斐也尽量戴在身上。
那身衣裳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又到了他手里,说是南山不怎么冷,凤凰山更冷,那人要留到凤凰山再穿,带的包裹比平常人大了一倍,被沈斐发现,花了双倍的钱买了回来。
朝曦说了慌,她确实是在南山附近卖的,但是没有随便卖给外人,卖给了沈斐的侍卫。
凤凰山那么冷,沈斐需要,他的那些侍卫肯定也需要,争着强着要买。
衣裳差不多算是拍卖,谁的价格高给谁,最后被那个手上长冻疮的小伙买到。
沈斐还真是厉害,一下就被他发现,没两天买了回来,穿在衣裳里,外面披着披风,瞧着还是那般瘦,开始朝曦没发现,后来俩人晚上同睡,发现这人脱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将那身加了绒的厚衣裳脱下来,才露出里面的亵衣。
既然他已经穿在了身上,那自然没有问题,朝曦气也消了,开始想法子弥补他。
无非是做些好吃的,沈斐其实很容易满足,他吃多了山珍海味,更喜欢清汤寡水,馒头里面夹上自己腌的辣椒,他也能吃得很香,平时饭量很少的人可以吃两个,再喝一碗稀饭。
刚来山谷时格外嫌弃粗茶淡饭,努力想吃些新鲜的玩意儿,回到京城后吃的喝的有人精心伺弄,这厮反而变了性子,开始喜欢清汤寡水,毛病特别多。
好在岐州朝曦来过,在这里还住了两天,比较熟,知道哪片山上有什么,青的红的野辣椒摘回来,洗洗用捣药的捣碎,再洒些盐,腌上两天到了凤凰山正好可以吃。
凤凰山经过两次大战,颇显得有些狼狈,原来那些邻居能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只剩下一群走不动的老头老太太,街上格外荒凉。
朝曦有些担心平安,正打算上山看看,谁料刚到了驻扎营地,便见一只胖熊跑来。
这只熊明显瞧着比她离开时胖了一圈,有吃有喝干脆连冬眠都省了,跟众人打成一片,还成了团宠,平时士兵们你省一块,我省一口,全喂了它,它也不怕生,给吃的就是娘,个头虽然大,瞧着哄人,其实性子特别软,跟谁都能玩得很好。
在山谷里时朋友不少,出了山谷朋友更多,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人饲养它,说这厮逗的很,闲着没事就坐在营地门口,有人提着东西进来开心的屁颠屁颠,一旦有人拿了营地的东西出去,那不得了,非得闹一场不行,好几个人拉都拉不住。
营地每天都有重伤的人被送出去,这厮舍不得,挡住大门不让走,它极通灵性,鼻子又灵,今个儿趴谁床边守了一夜,第二天那人必死,久而久之吓得士兵们不敢让它晚上跟过来,专门给它安排了个帐篷,日子过得极是潇洒。
朝曦这一路没少担心它,心里七上八下,特别难受,来之前还趴在沈斐怀里待了一夜,沈斐不知道她为什么,但是格外配合,一动不动让她抱了很久。
想象中平安受伤,惨死,各种画面,唯独没想过这厮过得这般舒坦,有人喂,有人养,还有人玩,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俩人溜它。
比朝曦过的还悠哉,朝曦这一路深的浅的没少踩,每天早上还要拖着沈斐晨练,不让他做马车,让他跟着马车走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才放过他。
娇生惯养的沈斐开始受不了,后面竟也习惯了,不用她喊,自己起来,跟着长队紧走慢走。
并非没有收获,活动的多,饭量便大,沈斐明显瞧着精神很多,脸色没以前那般苍白。
到了营地后这人更忙,每天与各位将军商量如何北去攻击元国,打到它怕为止。
否则元军不吃教训,下次还敢来,沈斐野心大,朝曦有次去了他专门处理公务的帐篷,发现这人将元国的地盘划在大顺下。
他想吞并元国。
怕是想了很久,地图上密密麻麻都是作战计划,沙图上插满了大顺的旗子,这些都是他准备走的路线,居然还考虑过从悬崖下爬过去,那么高,就是朝曦这样的老手爬上去都有风险,只要半路上一个松懈,人也差不多玩完。
小命只有一条,但体力用尽之时谁还顾得上,只想一死一了百了。
朝曦体会过这种感觉,她也并非一直都是爬山能手,开始也经历过好几次绝望,好几次想放弃,最后才能爬上爬下凤凰山。
听说凤凰山的背面还有山,那座山后才是元国的地盘,想一想元军攻来多不容易,换位思考,大顺的兵马攻去元国,也极是不易。
并非没有平坦的陆地,只不过有大群元军守着,不好攻。
沈斐想走哪条路?
朝曦是不建议走山路,不好退,走水路这个天都上了冻,也不太现实,陆地就要与元军直面碰上,总之无论走哪都是千辛万苦。
元国着实占尽先天条件。
朝曦只是个普通人,没有沈斐那个脑子,担心也没有用,干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给前线退下来的士兵包扎伤口,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很多伤口不好痊愈,总会反复感染,让人丧失战斗力。
她一问才知道,元军的人在刀上和箭上涂了金汁,就算反复清洗也没用,它会不断感染病人。
条件差,药也不够用,几乎没有痊愈的可能,所以一旦被元军的刀和箭射中,几乎等于判了死刑。
朝曦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花椒和盐煎水,给他们清洗伤口,削去腐肉,刀伤还好,箭伤一般都是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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