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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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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斐眨了眨,思虑片刻,居然什么都没想出来。
  “你不是大才子吗?”朝曦叉腰,“夸人都不会?”
  沈斐认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气大,个子高,还会医术,如果是个男人,你已经很成功了。”
  朝曦:“……”
  有这么夸人的吗?


第72章 就是公子
  “沈斐!”朝曦上手揉他的脸; “你也很多优点; 睫毛长; 皮肤白; 眼睛亮,一看就是女孩子。”
  “还有啊。”她还没有说过瘾; “只有女孩子的头发才这么顺; 也只有女孩子的手这么纤长; 总之你浑身上下都像女孩子; 不,你就是女孩子!”
  打击人谁不会啊; 谁打击她,她打击谁。
  “嗯嗯。”沈斐也不反驳,“我就是个女孩子。”
  朝曦登时又有一种一拳打进棉花的感觉,沈斐怎么一点不介意别人说他像女孩子,不会感觉别扭吗?
  “小姐姐芳龄几何?可有对象?约不约啊?”朝曦挑起他的下巴。
  沈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不约。”
  朝曦:“……”
  “约不约?”用力板正他的脸; “不约我要来强的了。”
  边说边撸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沈斐不屑的瞥她一眼。
  “?”朝曦来劲了; 当即就要扒他,手刚放在他胸口; 突然停下; “又琢磨什么准备算计我?”
  她聪明了一回; “我是不会上当的。”
  无非是用这种方式留下她罢了; 如果俩人上了床; 关系更加亲密,朝曦也没有理由离开。
  沈斐躺下,语气略带挑衅,“药蛊不要了?”
  “那……自然是要的。”朝曦语气软了一些,又看不得沈斐得意,犹自逞强,“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没必要一定……”
  “总之师祖给我的时候喝了一碗血就到我体内了。”她坐在沈斐腿上,一会儿摸摸沈斐的脖子,一会儿摸摸心口,“药蛊护心,如果取你的心头血或许就出来了。”
  沈斐低垂下眼,若有所思,半响道,“既然如此,那你取吧。”
  朝曦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不想,也不看看你弱成什么样,哪有血给我取?”
  心头血跟别的血不一样,取了沈斐会元气大伤,他本来身体就差,从悬崖上掉下来给他带来一辈子的后遗症,不养个三五年根本恢复不了,再被朝曦取个一碗心头血,能要他半条命。
  这也是为什么师祖没两天陡然老去的原因,先丢了心头血,又取了药蛊,直接抽了她半数精元,后半生不好过,所以师傅才会哭得那么伤心。
  朝曦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对师祖少了一些怨念,更多的是感恩。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取?”沈斐问她。
  “养一养呗。”朝曦抱胸,“不然还能咋地?”
  她从沈斐身上下来,将这人挤去床里,自己也脱了衣裳进来,没跟以前似的,自己一个被窝,直接挤进沈斐的被窝,腿夹住沈斐的,“我给你暖着,睡吧。”
  她体温高,盖两个被子晚上热死沈斐,朝曦很早就知道了,只要盖的稍厚,她能当个火炉,师傅就特喜欢跟她一起睡,说可以抗寒。
  朝曦让沈斐睡,沈斐睡没睡不知道,她自己反而睡着了,半夜热的不要不要的,将手伸出来,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又给她放回去,朝曦再伸出来,杀千刀的又给她放进来,一来二去实在困得厉害完全不想动,热就热吧,睡醒就好。
  就这样熬了一夜,第二天辰时才醒,一歪头,发现沈斐已经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比她起来的还早?
  朝曦钻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膝盖,又用脚碰了碰他的脚,嗯,暖的,看来她这个火炉发挥作用,将沈斐的老寒腿拯救过来。
  “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朝曦伸个懒腰爬起来,没穿衣裳,先去推开窗户瞧了瞧外面,还在下雪,比昨天大,鹅毛似的,伸出手能接一把。
  这样的天气如果是平时沈斐的腿肯定不能走路,寒进骨子里的疼,但是昨天给他暖了一夜,今天是温的,应该能走了,他居然没有先下去。
  “腿还不能走路吗?”外面风大,朝曦又将窗户关上。
  “嗯。”沈斐搁下书应道。
  “真的?”朝曦不信,温的说明不疼,不疼怎么会不能走路呢?
  她走过去摁了摁,又摸了摸膝盖的骨头,活动了一下腿,沈斐都没有喊疼,但是一问他能不能走,就是不能走。
  无奈又是朝曦抱来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饭,很简单的饭,馒头咸鸭蛋和稀饭。
  原来在山谷时日常吃这个,偶尔有新花样,大多还是面条,胡辣汤,和稀饭。
  许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饭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很喜欢,可以连续喝几天不腻,朝曦都快腻了,他就是不腻,换个花样过几天再喝,他又提起了兴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饭。
  知道他喜欢,朝曦叫住准备另外做饭的镜花姐姐,端了两人份的稀饭馒头咸鸭蛋上去。
  沈斐瞧见这些食物还挺怀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齐后才动手夹了馒头过来。
  一般情况下馒头都是直接拿在手里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欢拿在手里,都是咬一口搁在碗里,就咸鸭蛋,再咬一口搁在碗里,如此反复。
  吃个馒头也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没他会来事,筷子插进发烫的馒头里,举起来吃,一顿饭在俩人鲜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后闲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起初只有一两个人,朝曦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这才反应过来,蹬蹬几步跑回房间问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着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种谪仙下凡的感觉,干净,清爽,“嗯。”
  朝曦登时有些不是滋味,她夹在两者之间都没准备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朝曦手里还拿着晚上准备煮的饺子,一个没控制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拍在他脸上,饺子掉进他的狐毛大氅里。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来,饺子已经瘪了,皮厚,里面的馅倒是没掉出来,只沾了些面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别的地方,“手自己动的。”
  ‘噗’沈斐笑出声,很快又认真起来,“凤凰山的战况惨烈,留下很多重伤的士兵,我要去凤凰山一趟,为他们带去药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本以为沈斐是回京城,这样她就会陷入两难,在去凤凰山或者跟随沈斐之间犹豫不决,搞不好两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凤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顺路,也正好可以两边顾着。
  一边给凤凰山重伤的士兵看病,一边给沈斐治腿。
  “凤凰山临近元国,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时候就有预兆,风刮的像别处冬天似的,去了那里,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尔一笑,“不是有你吗?”
  朝曦扭头不看他,“谁说我要去凤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师傅。”
  沈斐没跟她一般见识,“明天动身,快去将你的东西收拾好,先搁在马车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东西,后知后觉反应不对,沈斐这么说她就这么做,不要面子了?
  药箱一丢,搁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楼,去了后厨包饺子,除了她还有镜花姐姐和水月,然后厨房的婆子,包一大锅,每个人都有份。
  冬天吃饺子最爽,这地方也没别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汤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说起自己见过听过的有趣时,这里面见识最多的当属镜花,跟在沈斐身边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过。
  问她什么都知道,其实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爱说话,还不如与镜花姐姐聊天,俩人聊熟了,镜花还会告诉她沈斐以前的事。
  据说沈斐还是皇子的时候镜花就已经跟在了他身边,她的父亲为沈斐挡箭而死,母亲因为父亲隔三差五不归家,总做一些危险的事,动不动受伤还不肯辞工,气的撒手不管,将还小的镜花留给了父亲。
  噩梦来的突然,她眼睁睁看着父亲断气,临死前将她托付给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顾她,无需太好的条件,有吃有喝当个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认她为妹妹,她不肯,坚持要留下来,沈斐尊重她的选择,开始只给她安排了个轻活,当个大丫鬟,指挥人做事便可,谁料镜花争气,一步步从白,青,红,黑丫鬟中晋级为沈斐的贴身丫鬟,一当当了十几年。
  “公子十二岁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说公子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该走的人都走了,没几个人留下,记得刚搬进王府时还闹了贼,公子也不在意,只说让他偷,再偷一两回就好。”
  “我当时不太明白,只以为公子自己也放弃了,没成想那贼偷了一回又一回,放松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仅将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还有那贼以前偷的东西,更是将那贼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全是公子一个一个收服而来,刚开始不知道多难,我亲眼瞧见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练琴练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古怪,大多有个一技之长,若是不能与他们拼个高低,谁肯理你?”
  这个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医术,若是医术不如她,说实在的,真没兴趣聊天。
  沈斐将她的医书尽数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说一个名字,这人能将里面的内容背出来,其实也算一种共同话题,好歹说起医术,沈斐不会俩眼一抹黑。
  “那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幸好都过去了。”镜花眼中闪着泪花,“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公子……着实吃了些苦。”
  公子从不让她喊宁王,说会忘了本心,‘宁王’这两个字与皇家沾亲,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没有沾‘宁王’半点的光。


第73章 生无可恋
  朝曦没有想到;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得很对; 就连沈斐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十二岁封王; 上面有个当了皇上的兄弟; 将他所有兄弟尽数屠完,只剩下几个没什么本事的绣花枕头,沈斐定是藏拙; 被分在绣花枕头之中; 才逃过一劫。
  他能混到现在不容易,就像镜花姐姐说得似的,吃了不少苦,看来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饺子包好,厨娘先下了一大锅,喊大家过来吃饭,沈斐的朝曦亲自端过去; 特意盛了一大碗; 送进屋的时候沈斐有些惊异; 放下奏折道; “这些活让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实是为了弥补今天中午那一饺子; 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洒的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细; 现在脖颈和狐毛上还留下不少痕迹。
  位置太偏; 沈斐没有瞧见。
  朝曦将东西搁在桌子上; 没有先吃,反倒先给沈斐拍身上的面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里,仰着脖子让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着她。
  朝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怒气冲冲质问他,转身便神情自然的给他拍面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阴晴不定。
  “沈斐,我都听说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时为了躲避先皇的忌惮,主动要求为父皇守墓,那么荒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闲的日子。”
  父皇爱书,临死前将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个书库的书尽数葬在墓里,他闲了便去翻翻,没人打扰,琴棋书画都学不完,哪有时间怕?
  要说怕,也该是怕时间太短,没来得及将书库里所有书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个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么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厉害,她年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没人,就她一个人,一个人上山,一个人待在密室里练功,过了好久才适应过来,沈斐居然一开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还强大?
  其实仔细一想,沈斐确实比她强大,朝曦强的是外在,医术和武术,沈斐强的是内在,无论什么时候,被追杀,被刺杀,一路逃难,朝曦心里其实很慌,但是一瞧见沈斐静静坐着,那点慌瞬间消失,可以说沈斐就是一剂定心的良药。
  “怕是因为你相信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积了一桌子的奏折,空出两个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个板凳坐他身边,边吃边答,“这样啊。”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朝曦:“……”
  过了半响才轻轻‘嗯’了一下,心里憋了一股气,如果沈斐再找她说话,绝对不应。
  事实证明沈斐比她厉害,更憋得住,当真一顿饭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吃完饭又开始处理奏折。
  国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没打扰他,让这厮跟国家大事一起过去吧。
  时间还早,朝曦到处逛了逛,她的药材在南山山脚用得差不多,需要补东西,奈何身无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干脆自己想办法。
  倒也不是很难,身为一个大夫,通晓望闻问切,往大街上一站,谁有病谁没病一目了然,主动给人治病,有钱的多收一些,没钱的少收一些,总之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终于攒下些银子,勉强够添一批药。
  虽然到地方后她只负责治病,拿药是去专门的药监管拿,不过有时候病情严重,根本来不及,有什么用什么,先把人救回来再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细细一瞧最少亥时,这个点街上几乎没人,朝曦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去。
  *
  亥时三刻,桌上的蜡烛燃尽,噗嗤一声灭掉,屋内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搁下烂摊子似的奏折,起身打开窗瞧了瞧。
  月上梢头,早该回来的人还没回来。
  “镜花。”他喊了一声。
  门被人打开,镜花带着一身寒意,从外头匆匆进来,“怎么了公子?”
  “……没事。”沈斐坐回案台前,“蜡烛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镜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蜡烛,房间里就有,在床头的抽屉里,知道公子喜欢看书,时不时看到很晚,镜花特意准备的,临走前与公子说过。
  公子一向过目不忘,过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记,许是心烦意乱,没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镜花一边打开火折子点蜡烛,一边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说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银子,换成药材去凤凰山用,这会儿也该回来了吧。”
  为什么心烦意乱?还不是因为朝曦姑娘,这么晚还没回来,怎么可能不担心。
  朝曦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才十八而已,又是个姑娘,单纯的像一张纸,随便谁都能骗走。
  “还说凤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
  虽然朝曦姑娘确实很单纯,但她武艺高强,自己又通晓医术,一般的人还真对付不了她,所以镜花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公子可能担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骗,自己走。
  她刻意讲的详细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说了只是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钱换药材好去凤凰山用,又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半路离开?
  沈斐点头,“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担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认了。
  镜花在心中叹口气,“不若这样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你安排就好。”
  很明显,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里关心的要死,嘴上还逞强,真是别扭啊。
  镜花吹了火折子,盖子拧上塞进袖子里,转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来了。
  背着药箱,手里还提着厚厚的包裹,外头冷,脸被吹的微微发红,瞧见她有些吃惊,“镜花姐姐,这么晚了你要出去啊?”
  镜花摇头,“本来是要出去的,不过现在不需要了。”
  朝曦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关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冻死了。”
  她这么耐冻都受不了,与那个商贩讨价还价,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最终小贩败下阵来,将东西给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说。”
  整个大顺,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济也会喊个公子,宁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没注意这些,也没瞧见镜花不自在的脸色,直接上了楼,一脚踹开沈斐的房门,大大咧咧道,“我回来了。”
  其实不用她特意喊,那个轻快的脚步声,只有她会这样,也只有她敢一脚踹开沈斐的门。
  “遇见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沈斐回头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第74章 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 如果披风被风刮起; 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穿在披风里面; 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显得臃肿; 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 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没以前那般夺目。
  “这样啊。”
  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第75章 喝醉了啊
  临时驻扎的客栈简陋; 沈斐半坐在床上,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什么,黑发自肩上滑落,遮了他半张脸; 朝曦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狭长的睫毛; 轻轻扇了扇。
  “朝曦。”清亮的声音陡然响起; “每次我让人给你做衣裳; 添药材,你为什么拒绝?”
  ???
  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我又不是废人; 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就可以买,干嘛要拿你的?”
  “那我呢?”沈斐目光落在虚无飘渺的地方,“我没有手,也没有脚了吗?”
  朝曦眨眨眼; 仿佛有些懂了。
  原来如此; 她不好意思收沈斐的东西,沈斐同样不好意思收她的。
  “我想等你真正肯接受我的时候再穿,可惜你始终不明白。”
  他闭上眼; “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朝曦蹙眉; “我没有,我把你当相公。”
  沈斐摇头; “我们一点都不像夫妻。”
  他单手扶在床上; 齐腰的长发铺开; 人已经躺了上去,面朝里,声音跟往常似的,听不出差别,“天晚了,出门小心点。”
  朝曦要去买药材,跟人约好的,人多可以便宜一些。
  她刚收拾好药箱,空出很大的位置,打算接纳新东西,钱也带着,就等着出门,药箱拎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放下,再拎起,再放下。
  突然就不想出去了,也搞不懂自己怎么想的,更想留下来陪陪沈斐。
  屁股刚往床上一坐,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催她。
  “朝大夫,可以走了。”
  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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