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任性神医-第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能将她怎样?
每日扎一次针,三日换一次药,公子泽的新眼睛并未出现排斥反应,慢慢的嵌在了新的躯体里。
日行一次的检查后阿珩很是满意的道:“刀口长得很好,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
公子泽淡然的问:“半个月后我便可看到了?”
“不知道。”
“什么!”意识到自己过于失态,公子泽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你不是说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吗?怎会不知道?”
阿珩理直气壮的道:“我确实不知道,我这是第一次用这种法子给人治眼睛,得拆了布才能确定是否有用。”
公子泽忍住呕血的冲动问:“你究竟有没有医德?”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我若是没有医德,你此时此刻已然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不会说出去。”
“我知。”
“我也不会伤害你。”
“这个可就不一定了,就算你此时此刻不会那么做,但二十年后,你老了,身体越来越虚弱,死亡逐步降临,到那时你还能克制对死亡的恐惧吗?就算你不怕死亡,渴望活下去也是人的本能,也是劣根性。生死关头,圣人都能变成魔鬼,我不认为你比圣人还能坚持。活得越久,权势愈胜,人便越不想死,因为死了,如今拥有的所有财富与权力都将失去。纵然轮回永在,谁又知自己来世是何种模样?是庸人,亦或王侯,甚至街头乞丐?与其妄想遥不可及,更无法确定与抓住的来世,不如抓住今生,长生药啊,千百年的活下去,便可永享荣华富贵。”
公子泽:“。。。。。。你在诱惑我?”
阿珩道:“不,我在就事论事。”她要真想诱惑公子泽就应该让他看看她的血有多神奇。
“你说的事不一定会发生?”
阿珩反问:“你敢说那一定不会发生?”
公子泽无言以对,如阿珩所言,活着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本能,若是能活下去,牺牲旁人又算什么?
“你看,你自己都不敢肯定的说不会,又要我如何相信你呢?”
“云洛也是王侯,你怎知他在几十年后不会动长生方的心思?”
阿珩笃定的回答:“他不会。”
公子泽愕然。“为何如此笃定?”
阿珩自豪的道:“因为会要求我不能死在他前面的人非常清楚长生的代价,因为清楚,所以哪怕想要活下去他也不愿付出那样的代价,宁可死亡。”
长生真的是好事吗?不,长生是世间最残酷的折磨。
炎帝活了两千年,享尽荣华富贵,可她高兴吗?若是高兴,又缘何会死?
不死药可比长生药生猛多了,除非当事人不想活了,否则活个万儿八千年绝对不是问题。
炎帝用她的落幕告诉了后人一个真理:长生不是好事。
☆、第二十一章谁更倒霉
半个月的时间,公子泽过得比他过去的二十二年都要艰难,每日要走几步路,喝多少水,吃多少饭食,吃什么饭食,阿珩都给规定得巨细无遗,就差连他每日呼吸几口气都要定个数。虽然无语,但公子泽仍旧是高兴,甭管阿珩医德如何,但她这么认真,自己肯定能好。
半个月后,阿珩期待而忐忑的抓着白布,手有点抖,第一次用这种方法治病,也不知效果如何,创世神保佑,一定要成功啊。
阿珩深吸一口气,吐出,吸气,吐气。。。。。。反复三次后,手终于不抖了,心也静了,缓缓拆下了公子泽眼睛上蒙着的布,再用沾水的布将眼睛上的膏药仔仔细细的擦干净。
“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公子泽努力平复因为紧张而急促的呼吸与心跳,缓缓睁开了眼,刺眼的光芒入眼,生理性的泪水自眼眶内流出,一张奇异的脸出现在视线里,那张脸很苍白,很干净,也很普通,然而脸上的一双纯黑色眸子却亮得如妖似鬼,也美得令人心悸。
见公子泽呆呆的样子,拿不准有没有成功,阿珩伸出手在公子泽眼前晃了晃。“这是什么?”
公子泽瞅了瞅阿珩的手,骨节修长而分明,每一片指甲都修剪成椭圆,很是整齐,也很干净,指甲缝里什么都没有。“你的手很漂亮。”
“我手哪里漂亮。。。。。。你看得到?”
公子泽抓着阿珩的手流着眼泪笑道:“我看到了,我终于能看到了。”
阿珩也笑了,笑容灿烂若冬日青空之上的暖阳,令人目眩神迷。“看到了就好,看到了就好,我的理论是对的,我成功了。”
公子泽:“。。。。。。”他就不应该期待此女子有什么医德。
病人痊愈,阿珩很是高兴的将自己花了半个月清点装箱完毕的财货准备打包带走,这半个月她一直住在公子泽的府邸,若是有个什么不对,方便第一时间救人。这点医德她还是有的,拿病人试药没什么,但不能将病人给弄死了。如今人好了,她留下了以后要服的药与药膳,只要病人不自己作死,肯定会完全恢复。
功成自然就该身退了,任公子泽怎么挽留,阿珩都坚决要走。无忧在青国有宅子,已经带着儿子去生活了有一阵,再不去看看,她怕儿子就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无忧的了。
无忧的宅子在青阳城外二十几里处,紧挨着青水,周围绿树环绕,很是清幽以及凉爽。
一直都在北方生活的阿珩对南方的气候简直想呕血,温暖湿润也就算了,忍忍就是了,但时不时就下场雨,阿珩就想骂人,下雨没关系,但你就不能一次性下完吗?一定要隔三差五的下一回吗?
好不容易到了如今,雨倒是不下了,但天气却越来越热,热的人都要中暑了。青王一家子早早搬到了避暑的别宫,便是公子泽,若非还要治眼睛,也该一起去避暑了。
无忧的府邸是古宅,真正的古宅,她买下这片土地,在此修建屋舍是一千多年前的事,彼时青国都还没建立。这样的房屋,无忧还有很多,虽然邪灵不拘住什么地方,但无忧还是比较喜欢像一个人族一样生活,因此遮风避雨的屋舍是必不可少的,哪怕她就是淋个十天的雨也不会有事。
无忧的宅子不大,也就两进左右,院子里种着桃、李、杏、梨各一株,屋后有个池塘,池塘里养着鱼鳖,因着主人几十年没来抓鱼吃,池塘里鱼鳖的个头一个比一个大。
阿珩来的时候无忧与三七正坐在池塘边的垂柳下垂钓,见到阿珩,尤其是阿珩身后一车车的东西,一邪灵一孩童都呆了下,阿珩这是去抢劫了?
“阿母,你洗劫谁了?”
“我洗劫公。。。。。。说的什么话?你老娘我很像剪径的强人?”阿珩皱眉。
三七嘀咕道:“剪径的强人也没阿母您凶残。”
“至少我要钱不要命,比剪径的强人讲道理多了。”阿珩将儿子抱了起来,如今的三七,除了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别的地方都已经很正常了,原本拍一下便向八个方向乱颤的肥肉都没了,粉雕玉琢的模样令人见之心喜。反正是自己的儿子,阿珩不客气的啃了儿子的脸蛋一口,有着淡淡的羊奶香。“不错,还记得喝羊奶。”
三七搂着阿珩的脖颈道:“每日一碗虎奶,我记得的。”
阿珩怔住。“我说的羊奶。”
三七说:“我近来用的是虎奶。”
阿珩看向仍在杨柳阴影下躲避日光的无忧。
无忧理直气壮的回答:“羊奶喝着软绵绵的,喝虎奶更强身健体。”
阿珩无语的问:“你幼时不会喝的便是虎奶吧?”
“怎会,我喝的是异兽的奶水,可惜现如今异兽很难见,否则我倒想给三七抓一头哺乳期的异兽来。”
阿珩:“。。。。。。”九州帝国的人真彪悍。
将东西都放进无忧的府邸里,除了卧房与书房以外的房子都给填满了,纵然如此也不够,院子里还堆着几只大箱子。
三七很是惊讶。“公子泽真有钱。”他以前也在云府里到处转过,看过云府的府库,诚然,云府府库里东西也不少,但里头的很多东西都是没法买卖的东西,财帛并不多,跟公子泽这部分资产一比,更显惨淡。
无忧不以为然。“不过是浮财罢了,真正珍贵的是能够传世的宝物,这些东西,不过暴发户尔。”
阿珩真心想说,青国可不是暴发户,有千年的历史呢,但想想无忧本身的历史,以及无忧的出身,这话终是咽了回去。除非是神裔氏族,否则任何人跟无忧比都是暴发户,老爹老娘都是炎帝直系后裔,族谱能从无忧这一代一直追溯到近万年前去。
看着院子里堆着的箱子,无忧又道:“虽是浮财,然浮财最动人心,你就这么放着,容易招贼。”
阿珩惊讶:“有人能从你眼皮底下偷东西?”
无忧反问:“你不介意我当着三七的面进食?”
反应过来无忧所谓的进食进的是什么食,阿珩麻溜的道:“放心,半个月内我一定处理好这些财货。”有个苍凛毁人不倦已经够悲剧了,可不能再来一个。
阿珩花了半个月将所有财帛全都换成了地契,买了大量不适合耕种但很适合种植草药的山头。
无忧很是不解:“山南郡每年的药材收成不够药庐消耗?”
“若只是给药庐用自然是够了,但我要的是,成药作坊里生产的药能够供给这片大地上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阿珩淡淡道,纯黑色的眸子愈发明亮。
无忧略一思索便猜到了一些东西。“你想利用药物挟制人族?”
阿珩点头。“只有有求于我,人才会放弃打我这一身血肉的心思。”
“那若仍不愿放弃呢?”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解药里能掺毒,别的药里也能。”
无忧:“。。。。。。此时此刻,我完全相信你是羲和氏的子孙,没有发生任何遗传变异。”
阿珩疑惑抬眸。
无忧继续道:“你与你的祖先,本质是一样的,只是你比他们更聪明,也更疯狂。”杀戮不能解决问题,但威胁却是可以的,若全天下人都中了羲和氏的毒,生命掌控在羲和氏子孙的手里,还有谁会打羲和氏直系族人的主意?
这主意,九州帝国时,羲和氏也未必没想过,不过那个时候九州大地上强者林立,真要投毒的话,也就对付一下普通人,那些站在顶端的强者却很难有用,一方面是不容易下毒,另一方面是威胁对那些人未必有用。然而如今的人族,不复远古,加之近百年前苍凛对医界进行的清洗,医道倒退数百年,阿珩若要下毒,这世间没几人能看出来。然而,这主意真要实施,完全不是疯狂两个字可以描绘,不是骨子里疯到极致的人想不出来,阿珩不仅想得出来,并且一直在着手做此事。
无忧更同情云洛了,灰孙子你比青帝还倒霉啊,青帝联姻得了个不能退货的疯子当夫君,甭管羲和独孤多疯多神经,既然是联姻,那么就不能退货。自然,若是榨干了联姻的价值,拥有了可以不受联姻所束缚的力量,自然可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青帝的婚姻,若是前半生是迫于联姻的无奈隐忍,那后半生就是自找的了。已经完全掌控了人族议事大殿,王权稳固,联姻对她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杀了羲和独孤或与羲和独孤和离都已不会影响大局,更不会影响她的权利,是她自己选择了继续这场令人呕血的婚姻。
甭管婚姻多无语,但青帝都有半辈子的时间做为缓冲,在需要隐忍时,她忍得辛苦,却也适应了羲和独孤的性格。因为适应,所以对羲和独孤什么德行一清二楚,不会抱有不该有的期望,后半生才能继续那场婚姻。然而云洛,话说,灰孙子你对你的准夫人真的很了解吗?如果发现她可能比你想象的更可怕,你还能接受吗?
阿珩问:“你在想什么?”总觉得无忧的眼神有问题。
“我在想,云洛与青帝哪个更倒霉。”
“为什么你会觉得青帝的婚姻一定很倒霉?”
无忧反问:“你难道觉得她的婚姻很幸福?”
“她与羲和独孤相爱。”
“他们是联姻。”
“我知他们是联姻,但古往今来在联姻的价值被榨干后翻脸无情寻觅真爱的人还少了?青帝那么做了吗?”
“青帝性情仁善。”
“那也可以不杀羲和独孤,只是和离,反正以羲和独孤的性格,她便是提出和离,也不会有人说她那么做有问题。”
“便当她爱羲和独孤,你又如何认为羲和独孤也爱她?”
阿珩道:“羲和独孤没杀了她便是最大的证据。”
无忧茫然:“此话怎讲?”
“羲和独孤此人,别人稍微惹他不痛快,他便会拿新研制的毒将人毒死,以此得个清净。然而他与青帝的婚姻。。。。。。他从未想过杀了青帝,别说什么顾全大局,羲和独孤对大局的重视度还不如三岁小孩。且当青帝坐稳了王位,联姻已经失去价值时,依着常理,为了防止青帝兔死狗烹,他更应该杀了青帝,但他是如何做的?他选择相信青帝。若非深爱,他怎会信任青帝?”
无忧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你觉得我很可怕,说不定云洛还觉得我这样更好呢。”
无忧愈发无言,阿珩所言,并非不可能,云洛爱上一个人,绝不会是因为对方拥有善良天真这一类品质。神裔氏族是游走在黑暗中的存在,黑暗中的生物会好奇阳光的感觉,却不会为此不顾一切,因为阳光太刺眼,会令人不舒服,甚至失明。尤其是神裔氏族,善良天真的崽丝花吸引不了这些从生理到心理都有别于普通人的生物,乔木自当与乔木相互扶持终老。
☆、第二十二章猜想
中州列国的农作物以菽粟为主,其次是麦,青国却不然,因为临近南荒,气候温暖湿润,青国的农作物以稻为主,其次是麦粟。为了更好的利用资源,这片土地上的先民很聪明的发明了稻田养鱼之法。在种植稻谷的水田里养鱼,既可以收获稻谷,又可收获肥鱼,一份田,两项收入,非常划算。
阿珩觉得青人挺聪明的,和她利用山林种植草药差不多,也是一份土地,两份收入。最重要的是,稻鱼的味道很不错,肉质虽然不像云水里的大鱼那样结实,但很肥美。尤其是孟秋之月,山川池泽里的动物都疯狂的囤积着脂肪,肉质更加肥美,不过——
“和北地的鱼相比,青国的鱼感觉不够肥美。”阿珩一边给儿子剔鱼肉上的刺一边道。
无忧不以为然:“北地是什么气候,南方又是什么气候?北地的冬日长达五个月,最冷的时节能冻掉人的鼻子,为了过冬,鱼儿自然需要囤积更多的脂肪。”
阿珩轻叹。“以前觉得北地冷得骨头缝里都冒冷气,如今到了青阳,突然发现北地挺美好的,至少不会有事没事阴雨绵绵。”她这段时间都不知道犯了几回病,得亏她不打算在青国定居,否则长年累月在这样的环境,她的四肢肯定得彻底瘫痪。
无忧一针见血的道:“你想回辰国了。”
阿珩想了想,点头:“我想回家了。”
在她的认知里,药庐已经不仅仅是个寻觅小白鼠的固定地点了,是家,不论走多远最终都要回去的家。
三七也想家了。“那阿母,我们几时回家?”
阿珩默然,这真有点困难,不是她说,商於那一片已经打成一锅粥了。
唐国的援军缓解了商国的压力,但。。。。。。商国被齐国收拾的那段时间,睢国军界新升起的一颗新星垄谷彧带着睢军击溃了商国与众小国在西线战场的联军,斩首四万,据说商於山脉西边的土地都被鲜血给染成了黑红色。而解决了边境战事,险些被啃下一大块肉的睢王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反啃回去的机会,垄谷彧带着六万睢军奔赴商於战场,与齐国汇合,商国只剩下一座都城还没丢。
商王通过公子芾的关系联络了青国,向青王求援,至于是否引狼入室,他已经不去考虑这种问题了。对此,青王同意了,或者该说,他早就做好了掺和一脚的准备,就等商王开口好让他以正义的名义出兵了。阿珩深以为,这场仗不管谁胜谁负,商国都亡定了,原因?商国使臣见了青王不过两日,青国十万大军便出发了,说不是早有准备,鬼都不信。
投入兵力超过十万的战争绝对称得上大战,对后勤的压力极大,对此,辰国的做法是广修直道,决定打东边,便在临近东边战场的地方逛囤粮食,等到战事爆发,后勤路线可以缩短大半。列国也差不多,最多就是囤积粮食的地方要离边境稍远点。一个个粮囤摆在边境,而且生怕别人看不到的将粮囤修的极高极大,每座粮囤都有三十万石粮草,但凡正常人都会眼红。不是哪个国家都跟辰国一样尚武好战,军队没事的时候都会想着法子引别人来攻打自己,好斩获首级。
青王派出十万大军的效率太高,高得完全不符军事常理,十万大军出征,就算提前花了一年时间做准备,真到出发时也得好几日,他这般神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准备想要做什么,早有准备,至于早有准备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因为青国的掺和,姜水流域的姜国和别的小国也跟着出兵了,别误会,不是帮青国,而是对付青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商国是保不住了。看似被谁吞都是吞,但实际上区别还是很大,若是被青国给吞了,那么商於与姜水的众多小国就是瓮中鳖了,若是别的国家给吞了,虽然也有危险,但终究有限。最重要的是,操作得当的话,可以利用大国之间的矛盾求得生存。
如此一来,商於之地活似一锅粥,且是一锅大杂烩熬的粥,阿珩至今都还老实的呆在青阳,一半是想确定了公子泽的眼睛没有后遗症再走,另一半便是因着道路不通。自然,绕路也不是不可以,可绕路的话得经过唐国,唐王恨不得扒她的皮、抽她的筋、啖她的肉,她还是别凑过去刺激唐王了。被云洛下了那么久的赤汞,虽然还活着,身体却已经坏了,要不了几年唐国就该换新君了,那个时候去唐国最为安全。
不过,也不一定,唐国诸子年幼,而为了集权,唐王差不多将唐国的老氏族给得罪光了。君王为了坐稳王位而联姻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不是所有君王都与青帝一般,哪怕坐稳了王位也会继续婚姻,将伴侣的责任进行到底,不把事情做绝。唐王是一位脑子很正常的君王,所以他的后宫百花齐放,唐国所有氏族都有族女在唐王的后宫。利用妃嫔挑动诸氏族内斗,等氏族内耗得差不多时唐王再补上致命一刀,从而收回权利,达到了集权的目的。不过走的路子不同,也注定境遇不同,青帝晚年的王位交接很平稳,而唐王,虽然他还没死,但一发现他身体出了问题,唐国的贵族世家都激动了,恨不得亲自上阵给唐王来一刀送他下黄泉。
阿珩琢磨着,唐王只怕前脚死,唐国后脚就得内乱,诸公子着实年幼,而唐王重用的公卿大多出身不高,多是为了出人头地不择手段的那种。品行可以的,能力不足,镇不住唐王去后唐国将面临的局势;能力足够的,品行有问题,唐王得担心权臣会不会架空幼主,甚至取而代之。任用贵族出身的公卿,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与唐国息息相关,唐国的本土贵族是不会取代唐王的,可。。。。。。废杀个君王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新君仍是王族,操作得当,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但,王位上坐着的新王肯定不会是现任唐王的后裔,说不定新君继任之时,老唐王所有的子孙都会归天。
阿珩真心觉得,自己回家的道路之艰难险阻令人望了便想叹气。
不就是出个诊顺便杀几个人吗?至于这么整她?两条归家之路,一条已经堵上,另一条也快堵上了。不知道还在北地的云洛意识到这一点后会不会气得吐血。
阿珩心中叹息,平时云洛一直在身边没什么感觉,如今分开了,且是这么久,在意识到真的分开后她才发现自己真的很想云洛。
越是想云洛,阿珩的心情便越是不好,她很不喜欢这种情绪不受控制的感觉。
不想如此挥霍时间,阿珩干脆埋头于研究,在做实验的时候,不论脑子有多乱都会被镇压,心里眼里都只剩下实验,如此便可不去想云洛,然而偏偏有人要打扰她。
阿珩近来与公子泽往来,相处得很不错,公子泽博学多才,俊美温和,懂得很多,阿珩与他说话,不会有鸡同鸭讲之感,每次去给公子泽复检都能聊上半日,然后。。。。。。麻烦来了。麻烦不是公子泽找来的,但也与他有关系。
公子泽是青王的金字招牌,招牌嘛,自然只需静静的做个摆设就好,眼睛一辈子看不见最好。然而公子泽偏偏复明了,不论心里怎么想的,青王都做出了很为兄弟高兴的态度,邀请公子泽参加秋狝,并且“随口”问起了是哪一位神医治好公子泽的,了解后便“随口”说了句带阿珩一起参加秋狝让他见见传说中的神医。
阿珩对此很想说,见你娘的大头鬼,老娘是医者,你又不是快死了,下不床,凭什么我来见你而非你来见我?
尽管不悦,但阿珩还是明白,地位卑微者去见地位高者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论她愿不愿意,青王要见她,哪怕那只是青王随口的一句话,可能他自己说完就给忘了,但别人都必须替青王完成他的王令。
君言即王令,弱者不需要服气,只需要服从即可。
三七说:“总觉得这秋狝没好事。”
阿珩回以白眼。“你这是废话,我让他的金字招牌变成了悬他头上的一柄剑,青王若不弄死我才奇怪呢。”
无忧道:“他是王,要杀你一个普通的庶人,根本不影响什么的,有必要这般迂回?”
阿珩道:“那你说他是要做什么?总不至于是找我治病吧?没听说青王有什么毛病。”
无忧想了想,道:“没毛病才是最大的毛病。”
“姑奶奶,青王是二十九岁,不是九十二岁。”老人没病却需要看医者说明快死了,神祇也无能为力,但年轻人,离没病却快死了的时候还远着呢。
“早年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青王做了十二年的荒淫昏君。”
阿珩懒洋洋道:“演的。”只要不是瞎子,看了青王在萱夫人死后的表现都该知道,那位君王的演技简直神了。
无忧叹道:“你觉得他与后宫佳丽的房事应该怎么演?”
阿珩微怔,昏聩可以演,但荒淫可演不了,除非那位君王不介意带绿帽子,熄了灯让别人替自己与妃嫔同房,否则都会自己亲自上阵。不上阵虽然也没关系,但女子有没有人事,宫里那些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演就得演到位,不然一个不慎,之前花的力气都白费了。因此青王十二年的荒淫放纵必然是真的,唯一不变的只是荒淫放纵时不曾忘却的野心。尽管如此说明了青王的毅力,却有一个问题,至少在阿珩看来,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荒淫放纵可是很伤身的,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房事过早过频繁很损先天精气。一个男性,从十一岁起便夜夜笙歌,如此折腾了十二年,会没后遗症?青王是人,不是神,因此依着常理,轻则不举,重则年寿难永。
“青王这几年对后宫很是冷淡。”阿珩道,这个问题她原本也不曾多想,任何人都不会多想,毕竟,前面的十二年荒淫放纵是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加上王权神化的关系,谁会想到君王也是个普通人?荒淫放纵十二年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青王对后宫冷淡,世人多会认为君王是励精图治,没空理会后宫,正常人都不会想到,青王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青王,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对外说这种事的,君王的身体健康对国家的影响很大,家国系于一人的弊端便是这点:一旦那个人的身体出了问题,朝野必然人心生变。也因此,古往今来的君王哪怕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捂得死死的,身体越有问题,就越要放纵,宠幸后宫,以此种方式告诉世人,他的身体很好,龙马精神得紧。而这么折腾,在阿珩看来纯属作死。
青王显然有点脑子,以勤政无心女色的方式掩盖了身体可能出问题的事,在阿珩看来,就算青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做也是好事,荒淫放纵伤了身体,须禁欲,若青王能放下朝政好好调理个两三年,下半辈子修身养性,未必不能将身体给养回来,再活个二三十年。不过以当今青王的性格,让他不沾女色不难,让他放下朝政却是万万不能。
朝政不能决于君王之手,那么君王与傀儡便没多大区别,已经当够傀儡的青王绝不会有兴趣继续当傀儡。
☆、第二十三章猎鳄
秋高气爽,猎物肥美,正是田猎好时节。
比起北地诸国的秋狝,青国的秋狝内容更丰富,除了惯常的田猎,还会猎鳄。
青国气候温暖湿润,又多河泽,因此鳄在青国属于非常常见的动物,虽然常见,却也很危险就是。不过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韧性,纵然鳄很危险,但鳄全身都可以食用,也可入药,因此在青国不乏勇士猎鳄。
阿珩与公子泽坐在甲板上,前者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树叶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单薄葛衣,袖子挽至手肘,脚穿苇草编织的草鞋,很常见的那种草鞋,大街上一枚蚁鼻钱就能买一双的草鞋。如此打扮在慢船锦衣华服的贵族间显得格格不入,便是贵族的奴仆都穿得比阿珩得体,然而阿珩却一点羞愧之色都没有,抱着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与那些在奴仆将西瓜瓤切成小块,再插上牙签,这才一块块拿起来细嚼慢咽的贵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白点的话就两个字:粗俗。
公子泽比阿珩稍好,着丝绸深衣,乌发高冠,君子如玉,哪怕手里同样抱着半个西瓜,也无损其半分风姿。
很多时候,颜值真的很重要,阿珩颇为无语,萱夫人倾国倾城,青灵王年轻时据说也是美男子一枚,生出的公子泽自然风华如神子,但阿珩还是不懂那些贵女为何花痴。诚然,公子泽是挺好看的,宛若神子,但也只是宛若,她敢说,苍凛将胡子刮了,好好捯饬一番,绝对比公子泽更好,也更衬得上神子两个字。
远古时,不论是多么厌恶神裔氏族的人,都得承认一件事,甭管这些神裔氏族的里子多黑,都生得一副好皮相,哪怕是最令人无语的鬼方氏族都是姿容绝艳的。尽管到了清与阿珩这里出现了变异,勉强称得上眉清目秀,可阿珩见过的别的神裔氏族后裔都很正常,不论是云洛还是云湛,皆姿容绝艳,不同的是前者锐气逼人,盖过了绝艳的姿容,后者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同样压过了容颜,因此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忘了这两位的姿容绝艳,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公子泽的容貌比云洛差远了,阿珩腹诽。
公子泽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瓜,再看看阿珩手里已经被挖了一半的西瓜,忍不住问:“如此是否失礼?”
阿珩回以白眼。“你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