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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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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泽的府邸与王宫挨得很近,但与旁边的王宫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青国好起高台,宫室都极高,如君王起居的章台便有五十丈高,老远就能看到章台的飞檐。整个王宫,远远望去,高台林立,奢华得无与伦比。不止王宫,青国的王公贵族们也喜欢起高台,建筑的地基都会打得特别深特别高,令人得抬头仰望才能看清。公子泽的府邸却不然,非常平实的五进宅邸,没有那奢华异常的高台,给人以朴实的感觉。然而朴实之中又处处透着精致,低调的奢华。
  啧,还没见到人,阿珩便觉得,公子泽很有意思,不愧是王族子弟。
  阿珩在一株檀木林下见到了公子泽,为何用株来描述林?自然因为那是一株三千年的檀树,独木成林。优雅高贵、仪容不凡的青年于树下抚琴,琴声悠远,却没有一点真正的感情。阿珩忽然有点同情那个人了,碰上这么个城府深到连抚琴都不会流露出半点真正感情的人,啧。。。。。。这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吧?不过也不说是倒霉,王族子弟的血本就冷的,在他们选择了为王权而活的那一刻,那血便冷如铁。只有活腻了的人才会沾上那些家伙,那家伙就算最后被坑死了,阿珩也只能说,死不足惜。
  这世间有一些人,永远都不能信,信了就得做好失去所有,包括生命的心里准备。
  琴声悠然,阿珩虽非乐者,却也喜欢听音乐,但她更喜欢听无忧那头邪灵抚琴弄笛,尽管无忧抚琴弄笛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了杀人,并且弹的曲子没几个正常的,但她的音乐有一个可以抵消所有缺点的优点:情感饱满。
  每一支曲子,无忧在演奏时都用了十分的心与情,因为琴者用心,所以听无忧抚琴会令人心情愉悦,甚至有时心里戾气重得想要杀人,听她抚完一支清心调,所有戾气都会消失。而公子泽的琴,琴技很好,不算无忧那样的非人生物,公子泽的琴技堪称举世无双,然而琴声里没有心,阿珩听了没一会便忍不住打呵欠。
  铮!
  甩了甩脑袋,阿珩将一只脚踩在了琴弦上,白衣青年的琴曲再也无法进行,尽管什么都看不到,仍旧抬眸看向阿珩的方向。“我的琴声很难听?”
  阿珩坦诚回答:“很好听。”
  “那为何如此?”
  阿珩更加坦诚:“你的琴技很好,然琴声里没有心,乏味得紧。”
  公子泽一怔,说他琴声乏味的,阿珩不是第一位,不论是他的母亲亦或那个人都如此说过。
  琴技虽好,可惜无心,乏味。
  自然,萱夫人到底顾着儿子的面子,没把最后两个字给说出口,但那个人却没这个顾忌,百无禁忌,想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泽说:“苏神医很直接。”
  阿珩笑。“我又不是你的臣民,没必要对你虚以委蛇。”在需要时,她也会撒谎骗人,虚以委蛇,但不需要时,她干嘛要让自己不舒服?自然是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至于别人是否舒服,跟她有一枚铜锱的关系吗?
  看着理所当然的阿珩,公子泽默,活了二十二年,他就没见过阿珩这般的奇葩,不算那个人的话。这两个人虽然年岁相差巨大,但某些方面很像:自己活得顺心才是最重要的,别人顺不顺心,与我何干?
  “芾儿与玺儿还在商於之地。”
  阿珩道:“那还真是没用,这么久都没摆脱商王。”
  公子泽:“你可知他们在商国会有什么危险?”
  阿珩道:“肯定死不了,你这般看我做甚?我不否认我随手利用了公子芾,但他没有因此而早做准备,是他自己的问题,就当长个教训呗。”
  “商王不敢伤害他们,不代表别人也会。”
  阿珩淡定道:“我不认为有谁能动得了他们。”公子芾虽然不像她一样吃饭睡觉身上都随身六斤以上的毒,直到这两年与云洛同居,怕毒死云洛才勉强改掉了睡觉时身上也大包小包的毒的习惯,但没跟云洛睡一起时,身上的毒肯定不少。而公子芾,做为一个宗室公子,他虽有警惕性,但还没变态到阿珩这份上,身上没带多少毒,可阿珩闻得出来,那俩熊孩子身上有不少蛊。
  公子泽简直对阿珩无语,这女子活得有够肆意的。
  阿珩摸了摸袖袋,将话题拉回本来的目的。“你还治不治眼睛?”
  公子泽微怔。“你能治好我?”
  阿珩不悦的皱眉。“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公子泽:“。。。。。。你觉得医术比人格重要?”
  阿珩想了想,道:“不是比人格重要,是比什么都重要。”
  公子泽大为好奇。“包括你的情人?”
  阿珩默然须臾。“我不知道。”
  公子泽:“。。。。。。”不知为何,忽然想同情云洛,也佩服云洛。此女子的心志显然不受任何外物所影响,但阿珩的心里却分不清云洛与医术孰轻孰重,因为都很在乎,所以分不清,若是不在乎,那就根本不存在分不清的问题。
  阿珩的手指从袖袋移开,道:“我走了。”
  公子泽道:“你不是要为我治眼疾吗?”
  阿珩道:“可我看你一点都不着急,那我也就不着急了,反正瞎了的人不是我,我没感觉的。”
  公子泽说:“你真不像一个称职的医者。”
  阿珩理所当然道:“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没有人规定医者必须两者兼顾。”
  虽然没人规定必须两者兼顾,但那不是因为不重要,而是因为那是基本的常识,谁会专门明文规定这种常识?很遗憾,阿珩这种人,踩边缘线踩惯了,不论是常识亦或情理,只要没把她给束缚得死了,她铁定能并且会钻漏洞。
  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吗?对于任何一个人或非医者而言,答应都是:怎么可能是两码事,必须是一码事。
  在阿珩的认知里,医德与医术完全是两种东西,可共存,也可只存一者。
  公子泽说:“我没看过长生方。”
  “那你的长生方是如何得来的?”
  “收买了一名仆人。”
  “那仆人死了吗?”
  “不曾。”
  “他在哪?”
  公子泽报上了一个地址。
  阿珩很满意。“治眼疾,我随时都可以开始,你呢?”
  公子泽道:“今日可否?”
  “可。”
  公子泽的眼睛是先天的,阿珩推测,这应该是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体被人下了毒。这本没什么,三七也是这种倒霉催的情况,但三七的运气好,他老娘不想活了,又正好碰上了阿珩,因此得以健全的出生。公子泽没有三七的好运气,所以身体在母体时被毒素侵蚀,虽未死,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为显眼的便是眼睛,生下来就什么都看不到。
  阿珩细细解剖过很多人的眼睛,了解眼睛的结构,也做过一些实验,一个人的眼睛如果看不到,要么是眼球表皮出了问题,要么就是眼球里的一层晶体出了问题,再或者眼球整个出问题了。
  阿珩觉得公子泽属于后两者,如果属于前者,那个人不可能解决不了,至于是后两者中的那一个,那就得当面看看才知道了。也因此,阿珩今日特意上门拜访,确定了一件事:公子泽的运气真的很不好,他不是眼球里的晶体出了问题,是整个都出了问题。
  所幸,她对此有所准备。
  因为不确定公子泽是那种情况,她干脆做了两手准备,这也是她的习惯,为病人治病,必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包括药方如果没用,那么该如何应对。不过多手准备并不代表就会用上,比如曾经的疫疾,阿珩便做了多手准备,但只用了第一个方案,若是失败,她会毫不犹豫的放弃那些病人。
  阿珩在公子泽的府邸里弄出了一间干燥干净的小屋子,一边用烈酒清洗即将用到的工具一边问公子泽:“你怕疼吗?”
  公子泽瞅着阿珩正在清洗的柳叶小刀。“你准备如何做?”
  “需要在你眼睛上割几刀。”将眼睛整个挖出来换一对新的,后半句阿珩没说出口,不想赌王侯贵族的人性。
  “麻沸散?”公子泽记得这种由清神医创造,近些年因为阿珩而变得满天下皆知的秘方。
  阿珩笑道:“不,麻沸散虽然不疼了,却会麻,还是不舒服,我研制了新的止疼药,黑甜汤,能让你像做了一个梦,不会疼,也不会麻痹。”最新改良的黑甜汤还没找活人试过,这个病人来得真是太好了。
  公子泽颇为佩服,麻沸散、黑甜汤之类的东西,这世间有几人能研制出来?文明的每一步都是无数的心血。
  公子泽说:“我不想失去对身体的知觉。”
  “那没关系,我们不用就是了,不过你要是疼得自尽亦或是活活疼死了,可不能怪我没提醒过你,因为过程很长。”
  “我能承受。”
  阿珩很遗憾,黑甜汤又没试药的人了。“那你先写封遗书,表明你若是死了,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公子泽闻言,道:“我是青国的嫡公子。”
  “我知。”
  “若我死了,不论是否你所为,只要牵涉其中,青国都不会放过你,我写了遗书也无用。”他是青国嫡公子,阿珩是奴子,出身悬殊得不是一点半点,他有个三长两短,阿珩必然殉葬。
  阿珩轻叹:“所以我最不喜欢给你们这些贵族治病啊,一个不留神就把命给搭上了。”
  “你对自己这般模样信心?”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你便没有必要忧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世间没有意外,所谓意外,不过是人心或人自身的疏忽。”
  阿珩对公子泽刮目相看。“你脑子病的不轻。”

  ☆、第十九章换眼

  公子泽生气了,他生来就是嫡公子,尊贵无双,哪怕身有残疾,哪怕命不由己,也没人敢骂他脑子有病,不论是明面上的还是暗地里的。阿珩是头一个敢这么骂他的,或者说,那不是骂,因为阿珩的语气一点侮辱的意思都没有,她只是在陈述她自己的观念,而这也正是最令人动怒的地方。
  “世间无完人,我不否认很多的错误都是人的天性所致,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劣根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就无法摆脱。”
  “哦?”
  “你也不能。”
  “哦?”
  “你出卖了真心保护你的长辈,这就是人卑劣的天性,不论你如何光风霁月,都无法改变的本质。”
  公子泽道:“我并未犯错。”
  阿珩轻笑,笑容里带着三分似讥似讽的味道。
  人最大的劣根便是,犯了错却毫无所觉,反而认为自己是对的,等到幡然悔悟的时候,该死的人都已经死干净了,悔悟是什么玩意?有意义吗?别人如何想阿珩不知道,但她是觉得,悔悟是这世间最无意义的事。也因此,她承认自己十几年前在稷阳放瘟疫的事,罪孽深重,但她从不后悔,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临死还要拉人殉葬,这是人的劣根性,她也是人,自然不能免俗,尽管她最后活了下来,尽管她也不明白为何瘟疫最后会蔓延得那么厉害,完全超出了自己最初的预计。但这不妨碍她坚持自己不需要后悔,人都死光了,后悔能当饭吃吗?
  只是不知,这位年轻的青国公子十年之后是否心态如初。
  换眼的过程不容易,公子泽的情况很严重,需要将原本的眼球整个剜出来,再换上新的,而为了确保新的眼前能够存活,必须将所有筋络一根不剩的给续接上。这过程不是一般的繁琐,也很考验手速,更考验眼力,然而阿珩挖人眼球解剖得多了,对这些很是熟悉,纵然以前没治过公子泽这样的病人,但阿珩闭着眼睛也能完成手术,就是不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试过。
  眼球上的筋络非常细微,普通的羊肠线是没有用的,因此阿珩是以真气凝线。
  阿珩没有习武,却习了另一种功法,苍凛当年对阿珩的身体也很是无语,他就没见过比阿珩的躯体更加千疮百孔的身体。
  羲和氏的体质异于常人,恢复能力过人,却也有极限,否则羲和氏的直系族人就该不老不死了。阿珩的身体先是被人敲碎骨头,后又没有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还在雪山里冻了很长时间,没死已然是羲和氏体质所创造的奇迹,想要完全恢复是怎么都不可能。但阿珩遇到的是苍凛,苍凛三观有问题,但本质上仍是一名医者,对于医者而言,碰到一个疑难杂症,若是不能治好,会郁闷死。苍凛花了很长时间调理阿珩的身体,却也只能做到让阿珩勉强如常,完全如常仍旧不能,但他并未放弃,而是从巫彭殿遗留的古籍里翻出了一卷被灰尘给埋了的功法。
  《长生诀》
  顾名思义,能让人长生不死才怪!
  羲和氏是这世间最了解长生奥秘的人,长长久久的活着是每个人都会渴望的东西,羲和氏也不例外,并且因为自身体质的关系,羲和氏在这方面的研究走在了所有人的前头,至少别人做试验的没胆在自己身上试,更不可能拿刀子解剖自己的身体以获取第一手的资料。二手和一手终究有区别,第一手的资料,详细完备,而第二手,天知道里头有多少删减,很多东西是语言无法描绘,只能自身体会才能懂的。
  长生诀是羲和独孤的创造,阿珩一点都不想了解那个疯子对他自个和别人做过什么事,但这不妨碍她佩服羲和独孤的天才。长生诀若是用来杀人,那杀伤力等同于渣,但这却是极好的养生功法,至少曾经是,修炼长生诀可延年益寿,若能大成,与曾经服食不死药活了几千年的炎帝一较人寿也不是不能。遗憾的是,这功法从未有人修炼至大成,更遗憾的是,这功法的创造者是羲和独孤,羲和独孤完全是根据他自己的体质来创造的这功法,因此普通人族练不了,只能羲和氏的直系才能修炼。
  长生诀重养生,借天地灵气养自身,因此能长寿,能增加身体的愈合能力,或许能让阿珩完全恢复。阿珩也是在那一次才发现,原来羲和氏的体质挺不错的,至少,她可以学习长生诀,不求长生,但求恢复健康。
  阿珩将长生诀修得很好,虽然没养好自己的身体,却练出了别的花样。用长生真气代替羊肠线缝合伤口,长生真气会促进血肉的愈合,而消耗完的时候伤口也恢复得差不多了,省了拆线的麻烦。不过阿珩这只是一个近几年产生的灵感,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在活人身上尝试,这次公子泽正好撞上了,缝合眼球筋络,羊肠线太粗,线比筋络还粗,那不叫缝合,那叫捆扎,要不了多久筋络就该坏死了,真气正合适。
  公子泽清醒的感受着阿珩活剜了自己的眼珠子,忽的想起了人族的一种刑罚——剜刑,剜刑顾名思义是剜去人体的某部分或全部的重要器官。剜眼也是其中一种,不过是剜眼剜刑里最轻的一种,不一定会死,别的却一定会死,器官被一片片剜下,不是疼死就是失血过多而亡。
  公子泽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体会到剜刑的滋味,他是王族,就算犯了重罪,哪怕是谋逆之罪,也不会被处以极刑。利刃、毒酒、白绫三选一,酷刑什么的,只能给臣子与庶人奴隶用,王族是尊贵的统治者,哪怕犯了重罪,也是王族,不可与奴仆相同对待。且这世间也没几个人敢对王族动酷刑的刀,冒犯王族本身就是重罪。然而他如今发现,这世间真有人敢无视既定的世情肆无忌惮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阿珩先剜的是左眼,因此公子泽还能用右眼看到阿珩的表情,轮廓深邃却苍白的脸上没有半点情绪,唯有认真,尽管手里做的是最残忍恐怖的事情,但仅看阿珩的表情,只会以为她正在做着非常神圣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内疼得让人想要咬舌自尽,公子泽仍旧有这种感觉。
  这个女子,只要身上没那令人悚然的阴郁之感,真的很美。纵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半分,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让公子泽暂时性的忽略了眼眶里的感觉。
  阿珩花了整整五个时辰才堪堪处理好公子泽的眼睛,将保存良好的眼球换给了公子泽,公子泽在半道上就晕过去了,倒不是疼晕的,相反,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许久他都没晕,最后一针扎他脖颈上把人扎晕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里。
  人体器官可以更换这种事,她并不想随便令人知道,王侯贵族的下限永远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这些人真的能做出杀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来。唯一的区别是,残暴会随便杀人,仁慈的王侯会杀奴隶。
  将眼球换好,阿珩取了干净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药,再包扎在公子泽的脑袋上,这才稍微松了口气。想找张榻,却发现没地坐,之前为了避免感染,屋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被清理了,然后里里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会留张没有用的榻在这。
  阿珩随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铺着厚厚的毯子,坐着很舒服,但之前她让人将毯子给取走了,而南方气候潮湿,地上很凉,所幸,地基很深,虽凉,却不潮,阿珩凑合了下,也没嫌弃。
  手里用烈酒清洗着柳叶小刀,阿珩的脑子却没闲下来,半眯着眼睛回忆之前的手术过程,这是她的习惯,治好病人后要想想自己的治疗方案或手术有什么问题,或者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进,下回碰上同样的病人时便尝试新方法。
  回忆没多久便结束了,阿珩的结论只有一个:非常不满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为了做实验,将两个病人的脑袋给砍下来对调也没花这么久的时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眼球的筋络与神经太小太多,为了保证病人恢复后没有一点后遗症,她不能弄错一点地方,因此耗费了很多没有必要的时间。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她自己的准备不够多,以后得多剜几只眼球解剖,若她闭着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经,便不会需要这么多年的时间了。
  将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获,阿珩枕着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着了,整整五个时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习了长生诀,精气神远胜常人,这会就该用脑过度而亡了。手术过程中她不止在动刀子,脑子也没一刻的闲着,手术过久,会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体的方方面面又影响着手术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从特质的药水里取出后便会渐渐失去生命力,神经在逐渐枯萎,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计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络与神经,而方案还需要一直变动,因为人体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气等因素都会影响眼球的枯萎位置与速度,她做了五个时辰的手术,精神高强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内的同时,大脑也在高强度的计算着。
  阿珩合上眼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大抵有点糊,多熬几个时辰的话,说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泽昏迷,阿珩熟睡之时,一个男子悄然走了进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说他三十岁,也可以说他已过不惑之年。因为他的模样看上去很年轻,身体很硬朗,若是阿珩醒着,定会佩服此人的养生之术,一大把年纪了,血气的充沛竟似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厉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泽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药箧里琳琳满目的药物,以及针药囊里排得整整齐齐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金针、柳叶刀,最后闻了闻阿珩用来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绿色药水,微微挑眉,语带三分赞叹自豪。“小小年纪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第二十章我信他

  换眼之术,阿珩不能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这么做过,上次给白川君的孙子治疗也不过是换了眼睛里的角膜,是很简单的手术,只要手够稳便不会有事。但公子泽,眼睛在娘胎时便被毒素整个的毁掉了,而她从未给活人换过整个的眼球,最多保证死不了人,能不能痊愈却不能保证,不过好不了也没关系,她再接再励就是。
  睡饱了,再让人从公子泽的府库里取了两根千年人参当萝卜啃了,阿珩再为公子泽检查了下,伤口没出问题,很好,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公子泽虽然被青王猜忌到了骨子里,恨不得他死得越早越好,但明面上青王是不会苛待公子泽,落人口舌的,因此公子泽的府邸从外头看上去很朴实,但府库却很丰富。虽然不是云府,但阿珩想去什么地方,没人拦得住她,因此公子泽府库里的药材被她给搬了个七七八八。
  青国的疆域虽不如齐国,但也不小,方圆两千里,左接巍峨千里昆吾山,右靠千里浮云山脉,北挨云梦大泽,南通澜州与越州,物产丰富,尤其是草药。青国疆域虽大,但这捭阖时代,陆地基本被原始森林覆盖,人族只是一亩地里洒的一碗芝麻。青国的人口虽是列国中比较靠前的,但人口的稠密度却较为靠后。这样一个国度,草药资源极丰富,阿珩啃着人参,觉得自己快得红眼病了。她在辰国经营那么多年,可库存的珍贵药材也没公子泽府库里的多,最无语的是,公子泽还不是医者,只是一名王族子弟,这些药材也是留着养生或救命的。
  阿珩将最后一截人参嚼碎咽下,开始着手给公子泽的府库搬家,手术前就说好了,治好了眼疾,公子泽所有家资任她搬走一半,如今虽未完全治好,但也只是时间问题,阿珩觉得自己可以先搬走一半。
  阿珩对金银财帛以及古董没什么兴趣,她清点了府库里所有的药材,然后清点了公子泽名下所有的土地,将所有地契用箱笼装了起来。当公子泽醒来的时候,府库给人以空荡荡之感,但他看不到,他的眼睛被膏药给糊着。
  看到公子泽来了,阿珩大为惊喜。“你这么快就醒了?我的黑甜方终于改良成功了!”
  这话的信息量太大,公子泽哑然了。不是不知此女子医德赊欠,但这也太赊欠得太严重了。“你很特立独行。”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你一点都不像你的父亲。”
  “谁规定子一定要肖父?”阿珩不以为然。
  “但你与清神医的差距太大。”
  阿珩立马举出另一个例子:“青帝跟她老子那才差距悬殊。”
  很少有人知道上古六帝里,青帝有多悲催,浪荡天涯踏遍九州,填补人族舆图上的空白之地是青帝毕生的志向,但她倒霉的碰到了炎帝。开拓与治理是古来王侯的两个大类,前者不择手段得令人心寒,却是人族存续不可或缺的,后者或许有很多毛病,却是目的。炎帝是前者,而她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人族需要的不是开拓的王,战火烧了几千年,不停下来休息一下的话,自己也会被烧掉。在所有候选人里,青帝不是最出色的,却是人族的目的。当炎帝做了决定时,没有人能够反抗,青帝也不能。为王之后联姻的对象是个疯子,而联姻不能退货,也很倒霉。但青帝一生的倒霉事若要排个顺序的话,第一桩应该是她老子。
  青帝性情仁善而不拘一格,也可以理解为荒唐,嬉笑怒骂中化解危机,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很乐观的去解决;而其父,刻板而残酷,活脱脱的暴君再世,青帝少时就是因为受不了她老子的德行以及为了生命安全着想才不得不离开氏族流浪,一走便是数十年。
  阿珩觉得自己与清神医的观念虽然有差异,但没悬殊到青帝及其父那么大,至少她与清永远都不会成为敌人,不管清死没死都不会。
  公子泽浅笑。“子不肖父是会有压力的。”
  阿珩反问:“我就是我,为何要去像另一个人?哪怕那个人是我的父亲?”
  听着阿珩理直气壮的声音,公子泽默然,他大概能明白为何清与阿珩明明是父女,却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了,这两个人的认知打从心眼里就不是一个方向,能像吗?
  阿珩高高兴兴的清点好了自己的诊金,只待来日带着一起离开。
  公子泽随便阿珩拿,比起眼睛,那些身外之物并不重要。
  公子泽回到自己起居的院子时,院子里的千年檀树下已经有一人在了,年轻人的容貌却满头白发,很是奇特的外貌。
  公子泽另一张短榻上坐了下来。“她对我的眼睛做了什么?”
  白发青年道:“这你应该去问她。”
  “你在生气长生方的事?她不会因为长生方而杀了你。”公子泽道,他知道,若是别的人看过或拥有长生方,阿珩肯定会想法子弄死那人,但眼前这位却不一样。
  白发青年道:“我并未生气,只是来告诉你一声,长生方不论你是否看过,都须忘干净,不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我无此意。”公子泽道。
  “你如今无此意是因为你还年轻,二十年后你却不一定会坚持如今的想法。”白发青年道,长生不老,这世间有几人能抗拒这般的诱惑?吃人算什么?这世道,易子而食比比皆是,何况吃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
  公子泽道:“至少此时此刻我没有那个心思。”
  白发青年道:“二十年后也不要有。”
  “为何?”
  白发青年扬眉。“你莫不是以为她给你治病时什么手脚都没做?是什么让你对她的医德如此有信心?”
  公子泽:“。。。。。。她对我做了什么?”
  “在九州帝国时,有一门秘术,名唤摄魂术,可催眠旁人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
  公子泽皱眉。“我并无服从她的想法。”
  “利用摄魂术控制别人是需要极高的造诣的,她没那个造诣。”
  “那你之意是?”
  “当你对别人告诉别人长生方时,你的大脑与脊椎神经的联系便会断开。”
  “麻烦用我听得懂的语言说。”
  “你脖子以下的躯体都会失去知觉,你将在病床之上瘫痪到死,大脑一直清醒的到死。”白发青年深以为苍凛教了个好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苍凛杀人杀得干脆利落,到了阿珩这里却是令人生不如死。
  公子泽皱眉:“她怎敢?”
  白发青年反问:“她为何不敢?君王她都弄死两个了,还会顾忌你一个公子?”
  “你可有法解除?”
  “我解除不了,也不想为你解。”
  “为何?”
  “因为我也觉得,你永远说不出长生方比较安全。”
  “你并非羲和氏之人。”
  白发青年点头。“我不想吃人,也不想别人吃人,至少不能吃羲和氏的子孙。你就这样吧,她给你下的暗示是只要你不动长生方的心思便一直都不会有事,你很有很大几率寿终正寝。”长命百岁就别想了,在娘胎里被人下毒,先天不足,这些年又思虑过度,更没有羲和氏直系的变态体质,想要长命百岁,省省吧。
  阿珩并不知道公子泽府里来了白发青年,更不知两人的对话,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就是没医德,就是喜欢在病人的药里加料,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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