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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许风流地-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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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相濡以沫

  《纵横天下》这部电影拍完之后,后期审核出了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上映。林梵行得知这个消息后,好生沮丧郁闷,找了圈内的许多人疏通关系,却没有下文。与此同时,由于艳照事件和汉皇涉黑事件,他在娱乐圈的声誉一落千丈,从炙手可热的影坛新秀变成了声名狼藉的过气小艺人。
  林梵行早就察觉到这种变化了,他曾经忙得满世界跑通告,日程表排得爆满,而现在他常常好几天都待在家里等电话,有时候跑去影视公司拍摄短片,人家很客气地跟他说临时变动,片约取消了。
  林梵行不好与人口斗,没有说什么就原路返回了。他在路边的公园里看了一会儿棋局,逗了一会儿鸟,买了一个棉花糖吃,一直挨到中午,才慢吞吞地回家。
  梁倾城正被人搀扶着走出复健室,他瘦削了很多,显得非常高,然而精神状态很好,见林梵行回来,他吩咐保姆把午饭端上来。两名国外的复健医师走出来,跟林梵行道别,又随口说这个星期的医疗账单会给他寄过来。林梵行亲自将他们送出去,然后心事重重地回到屋里。
  家里养着两名护工和一个保姆,梁倾城所用的药物和医疗器材又都是最好的,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林梵行一开始并没有担忧过这些,然而近段时间事业陷入低谷,他不得不考虑以后的生计问题。
  下午清闲的时候,他一个人躲在书房里,手里拿着计算器和小笔记本,刷刷刷刷地计算着自己的开支和储蓄。他最红的时候,一张宣传片开价二百多万,因此他有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的钱是花不完的。结果加加减减算下来,林梵行惊出一身冷汗,除了一些固定资产和投资,能支配的资金才二十多万。明天把这周的医疗账单付一下,也就只剩下二十万了。
  林梵行把笔扔一边去,盯着那张白纸,陷入了深深的思索:我的钱都花哪去了。隐约想起来上个月听朋友劝投资期货,一上午扔进去五十多万,他当时觉得没意思,就撂一边了。现在想起来,才后知后觉地很心疼。
  他跟梁倾城一样,行事豪奢、出手阔绰。然而梁倾城天生有点石成金的本事,林梵行没有挣大钱的本领,只好游离在一夜暴富和食不果腹的边缘。
  林梵行觉得自己目前是不能凭借演戏来挣钱了,但是除了这个,自己又没有别的特长,重新做模特吗?那点工资连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他一个人在小房间里唉声叹气了很久,到傍晚的时候才灰溜溜地走出来。
  他努力地做出轻松愉快地样子,在小放映室里找到了闭目养神的梁倾城。梁倾城像史蒂芬霍金那样用一种奇怪的姿势瘫坐在椅子上,荧幕上播放着一部黑白默片。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也是在放映室。”梁倾城轻声细语地说。
  林梵行觉得气氛温和暧昧,很适合讲许多缠绵肉麻的情话,于是一歪身坐在梁倾城的身边,小鸟依人状:“那你第一次见到我,觉得我怎么样呢?”
  梁倾城笑了一下:“很凶,很漂亮,像一只火烈鸟。”
  林梵行的脸颊红得宛如朝霞,小声说:“其实我那次见到你,也觉得你好帅好酷。”
  “然后就把我从楼上推下去?”
  林梵行尴尬地笑笑:“那个,还不是因为你趁人之危。”想到了钱的事情,心里一黯,没心情说笑了。
  梁倾城神情淡淡的,好像什么事情也不知道,又好像看透了一切,他问起了上午拍片的事情。林梵行不愿意提这个,含糊地说了一句:“还行。”
  “他们付给你多少酬劳?”
  “……不是很多。”
  梁倾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娱乐圈是捧高踩低的地方,你如今失去汉皇这座靠山,又深陷丑闻中,他们少不得要埋汰作践你。”
  林梵行想起这几日受尽冷遇的情景,不禁十分委屈,忍了忍,眼泪还是落下来:“那些人以前还巴结奉承我,现在却连正眼也不肯看我,有的还要说一些刻薄下流的话。”
  梁倾城俊眉一挑:“你没被怎么样吧?”
  “啊?”林梵行眨巴着眼睛,顿了一下忙摇头,解释道:“没有。”又很生气地说:“我是很正派的人,再说娱乐圈里,除了你,我又瞧得上哪个?”
  梁倾城不置可否,虽然之前林梵行已经跟他解释过了艳照的事情,但是梁倾城对他还是有点不放心,毕竟这么漂亮的尤物,他不招惹人家,人家还要去招惹他。
  林梵行只好郑重地蹲在他膝边,拉着他温厚修长的手,再三再四地表忠心:“倾城哥哥,我最爱的人是你呀。”
  梁倾城感到一种淡淡的喜悦和温暖,他笑了笑,微微别转过脸,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种罕见的神情出现在他身上,使他像极了情窦初开的男学生。
  林梵行呆了一会儿,心想:他好可爱。停了一会儿又想:他若是不破产不残疾,又怎么轮得到我与他厮守呢。心中好一阵患得患失。
  而梁倾城注视着他那朝气蓬勃的脸庞,心想:我何德何能,得这样一位佳人垂青呢?
  两人各自思索了一会儿,对对方更加怜惜敬重,说说笑笑地聊了一会儿。保姆走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林梵行把梁倾城的胳膊架在脖子上,小蜗牛似的慢吞吞挪到餐桌上。
  当天晚上,梁倾城先躺在床上休息了,林梵行坐在灯下,一张一张地翻阅账单,不小心发出一声叹息,把梁倾城的一颗心都勾了起来。
  “你目前有多少流动资金?”梁倾城问他。
  林梵行支吾了几句,才老老实实地说了实话。
  梁倾城略有些惊讶:“你……你这一年来就赚了这么点钱?”
  林梵行很窘迫,小声哼唧道:“我做了一点投资,赔了些钱。还竞拍过一些没用的字画,反正……”捂住脸颊:“我很没用。”
  梁倾城承认他的确是很没用,不过夫夫两个也未必都掐尖要强,其中一个有本事就够了。梁倾城说:“你拿出十万块出来,我教你买一支基金。”
  林梵行是很相信他的本事,很温顺地点头,又说:“为什么不全部拿出来呢,这样赚的更多。”
  梁倾城有些无语,说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你不可能倾家荡产地去搞这些。另外基金的盈利周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万一这段时间里我们急需用钱呢?所以要留一部分储备金。”林梵行的钱不算多,梁倾城想到自己这样一位金融界的天才竟然为了这么点零碎钱精打细算,遂感到一种淡淡的羞耻感。
  林梵行则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心想梁倾城真是有本事,随便动嘴皮子就能赚钱,自己跑断了小腿给人家打工,还要看人家的脸色。
  美国某海岸线的别墅群里,一大早,海浪扑打着礁石,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何朝露推开窗子,一身真丝睡袍,手里端着荷花边沿的细瓷茶杯,杯内红茶散发袅袅热气。他单手支着窗台,看见一身黑衬衫黑牛仔裤的阿多尼提着一篮子水果,到旁边别墅里拜访,做好敦睦友邻的工作。
  阿多尼身材高大,在东方国度里非常显眼,到了这边倒是很平常了。他也不再发愁买不到大号的衬衫裤子,超市的半价区里随随便便就能买到好多,一件一件换着穿都不重样。而且这里的人不说艰涩难懂的汉语,他也不至于像个傻子似的瞪圆了眼睛,从别人的脸色中猜测语言信息。
  他给邻居送去水果,邻居还赠他蛋糕。阿多尼把蛋糕放进冰箱里,自己买了西红柿和牛肉,打算给何朝露做牛肉汤。
  何朝露穿着干净利落的衬衫长裤,坐在客厅的钢琴旁边看乐谱,厨房里不时传来香甜的气味,搅扰得他心思微乱,不能投入到圣洁的艺术殿堂。过了一会儿,阿多尼快步走出来,从冰箱里拿了鸡蛋,又顺手把半个饱满多汁的西红柿放在漆黑的钢琴架子上。
  何朝露最近病情稳定,没了乱发脾气的由头,只是皱了皱眉,心想这个阿多尼真是个俗人。每天除了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就是修剪草坪看报纸,去一些小公司求职,做廉价无聊的工作,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无趣的人一样。何朝露可不愿意与这样的人为伍。这样想着,他顺手拿起西红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吃过午饭,何朝露搬了长椅坐在阳台上听音乐,正在昏昏欲睡之际,身上多了一层薄毯,头上的耳机被轻轻摘下来,地上的汽水和果盘也被撤走,过了一会儿,身下的长椅一沉,是有人坐下了。
  炙热的阳光被挡下来,何朝露感觉脸颊上一阵清凉,身边的人没有动。四下里很安静,远处的波涛声隐隐传过来,近处不时传来纸张翻动的声音,是阿多尼在看报纸。
  何朝露安心地翻了个身,把脚伸到阿多尼的腿上。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安心,好像一直这样下去也挺好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何朝露暗暗唾弃自己的不思进取,又思念了一会儿梁倾城,他想,我迟早要回去,把哥哥从那个贱人手里夺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奇遇

  生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猜不到下一颗是什么。就在林梵行被生活折磨的焦头烂时,疗养院里打电话跟他说,韩禅突发脑梗塞,送进医院抢救了。
  林梵行放下手里的工作,去医院跑了一趟,所幸并没有生命危险。他办了住院手续,请了护工在病房看守。一直忙到半夜,才乘坐地铁回去——他的汽车已经抵押出去了。
  他前段时间跟吴千帆一起出去时,不知道说错了一句什么话,伤害了吴先生那颗脆弱痴情的心灵。吴大律师发脾气不理他了。林梵行懒得跟他狗扯羊皮,所以家中出事了,也不会像小孩子那样向他求助。
  夜深人静的时候睡不着,林梵行披衣坐在床上,痛苦不堪地揉了揉头发,他从柜子里摸出一瓶洋酒,仰着脖子咕咚喝了一大口。
  他瘦削孤独的身影在灯光下摇摇晃晃。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梁倾城睁开了眼睛,他双手用力,慢慢从床上坐起来,很温柔地说:“梵行。”
  林梵行放下酒瓶,双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他的身体扶正,低声说:“吵到你了吗?”
  梁倾城摇摇头,轻声说:“半夜喝什么闷酒?”
  “没有。”林梵行不肯跟他说。
  梁倾城眼皮微微下垂,落寞地说:“我如今不像当初那样风光了,不但帮不了忙,还处处拖累你。”
  他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林梵行忙直起身子说没有,你没有拖累我。停了一会儿,才依在梁倾城的肩膀上,把家里的事情跟他讲了一遍。
  林梵行的家庭关系很复杂,他本人又是极刁钻古怪的性格。他的家事,连梁倾城都不敢轻易置喙。因为一句话不小心,他很可能就要炸起来了。
  梁倾城从来不点评他的家事,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听完后,林梵行眨巴着眼睛,轻声说:“我不愿意管他的事情,我妈妈就是被他和那个女人害死的。但是我妈妈那样爱他,即使是为了妈妈,我也不能扔下他不管。”
  金红颜的死,是林梵行毕生最大的痛楚。他把她的死归咎于韩禅的冷漠和沈鹤的恶毒,甚至还有温澜推波助澜的罪责。唯独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旁人虽然看得清楚,但是出于爱怜他的缘故,也从来不说破。
  最后轮到梁倾城表态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只是说:“你自己想做什么,只要别后悔就行。”
  林梵行默默思索良久,忽然抱着梁倾城的脖子说:“对对,我明白了。”
  一番长谈后,林梵行服侍他睡下,在黑暗里摸了摸他的手臂,小声说:“手臂恢复得很好,腿上还是没有力气。咱们明天去医院,问医生要不要调整治疗方案。”
  梁倾城声音凉凉的,有点意兴萧索:“已经一个月了,比预期的恢复状况差很多。”
  梁倾城的情绪经常会很低落,林梵行一开始怜他生病,总伏低做小地柔声安慰,后来时间久了,加上自己也一堆烦心事。也就随便敷衍几句。何况他认为梁倾城是个强者,强者会自己治疗心理创伤,不会给别人添麻烦的。
  没过一会儿,林梵行趴在他的颈窝里睡着了,梁倾城无奈地苦笑了一声,用脸颊蹭了蹭他的头发。
  几天之后,韩禅出院,被林梵行接回家里居住,又多添了一个护工。他倒不像别的老人那样古怪啰嗦,平日里除了按时吃饭吃药,就去楼下散步喝茶,心情好了还会陪梁倾城在书房里下一会儿棋。
  韩禅以前不太了解林梵行的私生活,也不甚在意。如今见儿子在家里养了个瘫痪男子——这男子以前是富豪,如今是待罪之人,偏偏这两人还同寝同食,比夫妻还亲密几分。他虽然惊讶,但毕竟见多识广,也没有多说什么。与梁倾城相处几日,觉得这个年轻人斯文有礼,聪明世故,是个很不错的……东床快婿。
  林梵行的工作则是很不顺利,他想重新做模特的老本行,并不是因为缺钱,因为不想彻底在娱乐圈沉寂下去。他那传奇而短暂的影帝经历,毕竟给他蒙上了神秘的色彩。那些二流的杂志社想找他挖掘点香艳刺激的内|幕,一律被林梵行给骂走了。他只拍封面广告一类的角色,拍完就走,十分高冷。
  这天他到一家知名摄影师的工作室里,拍一组杂志封面。林梵行照例没话说,换了衣服就进入了工作状态。本来拍的挺好的,后来摄影师凝视着照片,很苛刻地摇头,然后跟林梵行沟通,劝他尝试更sexy一点的造型,一双目光灼灼地盯着林梵行:“你的魅力应该被更好地利用。”
  林梵行知道他摄影水准很高,遂把身上半透明的白衬衫脱下来扔掉,在镁光灯下随便摆了几个潇洒男子的动作。摄影师站在镜头后面,摆了摆手。林梵行动作麻利地把工装裤脱掉,踢掉了鞋袜,只穿一件黑白相间的内裤。他神色平静地问道:“还是之前那套动作吗?”
  工作室里陷入一阵奇异的沉默,过了一会儿摄影师才回过神来,连忙摇头:“不不不,你不必刻意摆造型,放松一点。随便做点什么。”
  林梵行下意识地挠了挠头,因为意识到自己正处在镜头与镁光灯下,眼神略有些躲闪,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在舞台上走了几步,从助理手中接过手机看了看,抓起一瓶运动饮料喝下去,又舔了舔嘴角的水珠,朝镜头笑了笑。
  那边摄相机一直咔嚓咔嚓地响,一点都没有停过。这次拍摄很顺利地结束,然后摄影师觉得自己陷入爱河了。他觉得有违职业道德——怎么可以爱上自己的模特呢?但马上又想爱情是没有职业界限的,于是克服了这一层心理障碍,很热情奔放地跟林梵行表露了爱慕之意。
  林梵行已经换过了衣服,拿起自己的外套走出去,他很礼貌地点点头:“承蒙错爱,不胜感激。”
  他走出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公交车已经停运了。林梵行略有些郁闷,打算步行到地铁站。摄影师表白遭拒,很郁闷的走出来,见此情景又不死心地问:“小林,我送你回去吧。”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
  “不,”林梵行不愿意接受那些动机不纯粹的帮助,以免落人话柄,他很傲慢地说:“我坐不惯二百万以下的车子。”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走了。拐过一条街,小跑着进了地铁站,花五块钱回家了。
  他回去的时候,韩禅和梁倾城还在屋子里坐着下棋,旁边的茶水点心洒了一桌子,两人面色饥寒,都抱怨道:“怎么才回来?”
  林梵行才想起来家里的保姆今天回家探亲,晚饭肯定是没有做的。他把手提包和钥匙放下,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去厨房做饭了。
  胡乱煮了一锅面条,林梵行端出来两碗放在桌子上。好在梁倾城手臂机能恢复,不需要人喂饭,不然林梵行要郁闷死了。他自己端着一个小铝锅,西里呼噜地吃。正吃饭的时候,韩禅说了一句不满的话,说林梵行工作太晚了,回家不安全。
  林梵行一肚子的火,轰地爆发出来,咋咋呼呼地吼:“我愿意出去工作吗?我不想跟两位大爷似的在家里喝茶下棋?你们俩尽管在家里待着,我的事情不要管。”
  梁倾城没说话,也无缘无故地躺了枪。他慢慢放下碗,很威严地劝道:“这都半夜了,赶紧吃完睡觉,不要吵架。”
  韩禅被儿子抢白了一顿,十分窝火,拄着拐杖回去休息了。林梵行气呼呼地吃光了锅里的面条,把碗筷堆到水槽里,然后擦了擦手,架着梁倾城的胳膊回到了卧室。
  林梵行心里着实有气,又找不到可发泄的对象,于是把梁倾城放到床上之后,忽然抬起脚在他大腿上踹了一脚,又蹦蹦跳跳地进浴室洗漱了。
  他围着浴巾出来,也不管梁倾城还和衣躺着,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大床上,张大嘴巴呼呼睡觉。如此认认真真地睡了几分钟,林梵行还是忍不住爬起来,推了推梁倾城的肩膀,小声说:“我扶你去洗澡。”
  “我以为你不管我了。”
  “怎么会不管你呢。”林梵行轻声说:“你是我的人嘛。”从床上跳起来,动作麻利地服侍梁倾城睡下了。
  因为林梵行事业繁重,身体又不好,导致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家中的亲人和佣人都很忌惮他,这就更加助长了他的气焰。
  这一天周末,林梵行从车库里找了一辆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旧雪佛兰车,用水管洗刷看一遍,竟然还能用。于是欣然领着韩禅和梁倾城到街上吃饭。
  周末的街上车况比较繁忙。林梵行起先还安安静静的开车,不一会儿原形毕露了,一会儿按喇叭一会儿拍方向盘,还抽空降下车玻璃跟旁边的司机比中指、飙车、对骂。
  梁倾城觉得很无语,戴上墨镜装作看不见,好容易汽车停在了一家国际饭店门口。林梵行熟练地跳下车,先给韩禅开车门,把拐杖递给他。然后从后备箱里掏出一个折叠轮椅,徒手拆开,又拉开车门,把梁倾城抱在自己肩膀上,脚下踩着轮椅,把七十多公斤的梁倾城撂在了轮椅上。
  一旁跑过来帮忙的泊车员都呆住。林梵行把车钥匙扔给他:“劳驾。”
  天气极为炎热,林梵行先把韩禅扶到饭店里的休息区,然后才跑出来推轮椅,他身体高高瘦瘦,淡蓝色的衬衫被汗水打湿,脸颊和下巴上也起了几个红疙瘩,看起很虚弱又很暴躁的样子。梁倾城见他这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摸了摸林梵行的手背:“有劳。”林梵行擦擦汗,满不在乎地嘟囔一句:“什么话。”
  两人正在门口说这话,从饭店里忽然走出来一对衣着华丽的男女。女的一身轻纱旗袍,四五十岁的模样,风韵犹存,踩着高跟鞋大步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很年轻英俊的男子男子且走且喊:“艾琳,等我。”他踩着台阶跑下来,忽然看见了林梵行,不禁一喜:“梵行,你怎么在这里!”
  林梵行抬头,也笑了起来:“洛云。”
  洛云朝他摆摆手,似乎想去追那名叫艾琳的女子,然而那女子拉开一辆白色卡宴汽车,发动汽车绝尘而去了。洛云又是沮丧又是跺脚,又跑到林梵行身边,笑着打招呼:“我前几日还想到你,你还好吗?”
  林梵行表示一言难尽,又笑着指了指梁倾城:“我现在跟他在一起。”
  洛云睁圆了眼睛,发现轮椅上的男子正是自己意淫已久的男神,不禁喜得浑身发痒,抢先一步走上来握住梁倾城的手:“久仰久仰。”梁倾城不记得这个人,也不知道这扑面而来的热情的怎么回事。但是洛云已经接手了轮椅,一阵风地把他推到了饭店里,寻了位置坐下,又紧紧地抵着梁倾城的膝盖,嘤嘤呖呖地叫:“梁先生风采依旧,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梁先生的事情,伤心的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幸而梁先生大难不死,今日相遇,堪称机缘……”
  梁倾城无奈地盯着眼前这个青年,模样还算清秀,眼神过于妩媚妖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梁倾城好想打他。
  林梵行手里拿着菜单,看一眼菜名,再看一眼洛云,最后见梁倾城实在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解围:“洛云,你够了,别缠着他!”
  洛云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梁倾城的手,挨着林梵行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原来洛云真的嫁给了……嗯,娶了超级富婆,正是刚才的旗袍女人。富婆坐拥金山,芳心寂寞,见到了花朵般娇艳的洛云,不禁慈爱之心泛滥,不顾儿子反对地与他办了结婚手续。
  洛云是个薄情贪婪的男子,富婆是暴戾凶狠的性格,婚后生活充斥了争吵和龃龉,刚才酒店外面的争执就是其中一斑。
  洛云手里捧着柳橙汁,多动症似的在凳子上晃来晃去,感叹道:“那个女人是疯狗脾气,又很吝啬。我前几日想卖个新手机,她都不给我买!”
  林梵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韩禅和梁倾城则露出些许轻蔑的神色,不想理这人。
  “等那女人死了,她的财产不就落你手里了嘛,急什么。”林梵行顺着他的意思讲下去。
  洛云一拍桌子,激动地说:“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后来领了证之后才知道,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哎呦我去。”洛云牙疼似的吸气:“跟这个儿子比起来,那女人还算温柔和善的了。”他撸起袖子,藕荷色的玉臂上露出几个圆点,气愤道:“成婚当天,我不过白说了几句玩笑话,他把他按在桌子上,拿烟头烫我手臂。当时在座的几百号人,竟没一个人敢拦他,可见他平时嚣张成什么样子了。”
  林梵行心想,你平时说话就挺欠揍的,也不能怪别人,不过这个富婆之子也的确很彪悍,遂安慰道:“你别招惹他就行了。”
  “谁稀罕理他。”洛云提起这个,顿时没了兴致,随便吃了一口菜,起身道别,拧着小腰袅袅婷婷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妄之灾

  何朝露凭借姣美的容貌和天然活泼的的性格,很快和海滨小镇上的少年玩到了一块。他学习了一些外语,也喜欢镇上的美食店、溜冰场和游戏厅,所以除了偶尔要忍受思念哥哥的痛苦之外,其余时间都很快乐。
  阿多尼是一个忠臣沉默的管家,大到税收房产,小到袜子内裤,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尽管这样,他依然入不了何朝露的法眼。何朝露不爱跟他待在一会儿,也不愿意带他出去玩。
  “他长得不好看,也很无趣。”何朝露对他的女性玩伴们解释。因为女伴们想邀请阿多尼去酒吧。
  女伴们爱慕阿多尼如施瓦辛格般坚硬的肌肉和高冷的性格,几次邀约,都以失败告终。
  阿多尼穿着白色的男仆服装,提着拖把穿过客厅,很客气地对那些女人说,他有一大堆园艺工作要做,并且对年轻人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
  何朝露于是领着一大群玩伴们,开着汽车呼呼啦啦地出去了。他在本地区很出名 ,一是因为美貌,而是因为有钱,很多人还认为他是流落民间的东方王子。
  在海外的日子,原本是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下去的,但何朝露很快结识了一个很危险又很神秘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这男的叫克里斯,是一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四十多岁,白人,严肃稳重,戴一副金边眼镜。平时会穿着工作服在店里行走,跟镇上的熟人说点闲话。
  何朝露在他家店里多吃了几次炸鸡排,就跟他熟识了。克里斯不像一个普通的店老板,他过于刻板严谨,甚至带一些冷酷的意味。何朝露虽然涉世不深,然而对那些拥有奇特气质的人,总是很感兴趣。
  何朝露常常坐在橙色的快餐桌前,一手鸡翅一手可乐,吃得摇头晃脑,一旦看见了克里斯的身影,就颇为热情地招手叫他过来。克里斯礼貌而客气地走过来,将钢表放到衣服口袋里,微微弯腰,问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年轻人。”
  何朝露有时候会递过去一个纸杯,要求续杯。有时候没话可说,就把一双水银般的眼珠子左转转,又转转,最后露出甜软的微笑:“没你事,下去吧。”
  如此反复骚扰了几次之后,克里斯就喜欢上了这个精灵般的少年。两人成了忘年好友,有时候他俩在后厨试吃饼干,有时候克里斯会给他一些□□,甚至是冰|毒,这让何朝露在同伴中有了可炫耀的资本。
  他自己是不能服用这些致幻类药品的,他的病情才刚稳定住,那些东西会使他窒息,甚至要了他的命。
  何朝露在外面花天酒地,在家则是一副又懒又笨的小猫形象。他把阿多尼当成是仆人,但同时也很依赖阿多尼,一种奇怪的情感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何朝露跟他保持适当的距离,不愿意打破这种平衡。
  这一天深夜。何朝露从派对中回来,带着满身复杂的气味,他以为阿多尼已经睡着了,所以没怎么在意,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喝水。阿多尼听见他回来,穿着拖鞋和睡衣走出来,手里拿着药和开水。
  何朝露避都避不及,直接和阿多尼近距离照面。阿多尼是极灵敏的人,他嗅了嗅鼻子,忽然伸出手掰开何朝露的嘴巴,朝里面闻了闻。
  何朝露好生尴尬,满脸通红地推开他:“你给我放尊重点。”
  阿多尼有些生气,不过他嘴巴不利索,攥着拳头瞪了他半晌,最后把药片强行给他灌了下去,牵着他的手去卧室,给他换了睡衣,盖上棉被,然后坐在他床边,很努力很认真地说:“外面那些人不好,□□和冰|毒也不好,会伤害你的身体。”
  何朝露张开嘴巴,打了个哈欠:“知道了。”
  “这几天降温,你不要出门,不然会感冒。”阿多尼叮嘱他。何朝露身体很差,稍微一点感冒发烧就要在床上躺好多天。
  何朝露蹬直了小腿,在他身上蹭了蹭,撒娇道:“我知道了。”停了一会儿又问:“我哥哥今天打电话来了吗?”
  “梁先生每天都有打过来,他说他在内地很好,还叫你给他回个电话。”
  “你跟他说,我在这里发病死掉了。”何朝露睁着眼睛说:“已经化成骨灰了,他想见我,下辈子吧。”说到这里,情绪激动了起来,浑身抖成一团。
  阿多尼把他抱在怀里,手指捻着他的手腕,发出嘘嘘嘘的安抚声音。何朝露闹了一阵,又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脸颊埋在阿多尼的胸口,嘀咕道:“阿多尼,你不会离开我的吧。”
  阿多尼用英语和汉语各说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
  何朝露仰起脸看了他一眼,又轻轻叹了一口气,心想:他对我很好,可惜长得不好看,否则的话,倒是很值得托付终身。
  何朝露是漂亮的小鸟,在家里待了几日就厌倦了,趁阿多尼出去买菜的空隙,他扑棱着翅膀,高高兴兴地飞出去玩了。
  他那些玩伴们都去上学了,他在城里游荡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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