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迷远道-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本地新闻,一个人在蔷薇大道附近被杀,遇害者照片上是个陌生面孔。我关掉网页,没有细想。
  那之后的几天,我过得异常小心谨慎,同时查了许多关于梦游的资料。如果不是我神经过敏,这便是唯一的可能——谁会在三更半夜衣衫单薄地跑出门几小时?如果不是梦游,那他去干什么了?去了哪里?
  我在网上买了一个简易定位追踪器,找机会偷偷装在了唐维安的车上,这样一来,他的行车路线就会及时传送到我的电脑里。
  后来的一天早晨,我睡意朦胧地站在门后,透过猫眼看到唐维安拉着行李箱离开。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追踪器受距离限制,超出一定距离会失去定位功能。我蓬头垢面站在原地,犹豫了一分钟后,飞速跳起来收拾东西,抱起笔记本,打车紧跟屏幕上那个移动的红点。
  第一次,我开始了真正的追踪。
  他的车如往常一样开进了刑侦局,我坐在不远处的一条长椅上,旁边是公交站牌,假装呈一个风尘仆仆的等车人,眼睛却时刻注意刑侦局的大门。
  然后我看到了迟晓哥。
  有那么一刻,亲切和温暖夹杂羞耻的罪恶感从我的心底攀爬而上。我远远望着那个蓄了一点胡子,敞着外套神清气爽的男人,默默地想,原来他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啊。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实际上自从我爸去世,他和几个同学就经常来我家看望我妈和我,我妈很喜欢他,说他成绩好,模样好,人还正直善良,总是喊我向他学习,在我的少年时期,他就是我妈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完全忘了我们年龄相差有多大。
  但我不讨厌他,小时候他总是轻轻拍我的脑袋,说一些好好学习听妈妈的话之类的废话,他的手掌又大又暖,落在我的头上,让我忍不住脸红。而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小男孩对于榜样特有的崇拜,不好意思说出口,却不会轻易忘记。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妈请他来家里吃饭,那时候他已经准备离开,行李都收拾好了,却为了庆祝我考上大学,匆匆忙忙赶来赴约。那时候……他身上没有一丝沧桑感。
  现在变成大叔了。我低下头,露出微笑。那一丝浅淡的羞耻感早就不见了踪迹。
  没过多久,两辆车从刑侦局开出来,其中一辆是唐维安的,车窗紧闭,但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稀疏的人影。会开车就代表不是远行,我这样猜测,但仍有些不确定,如果他们超出了信号距离,我只能放弃。
  我在长椅上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屏幕上的红点停止移动,我猜的没错。
  北新,他们的目的地是北新。
  我抵达北新时已接近傍晚,红色信号点所在的地方是一家酒店,但我身上的钱所剩不多,只能在街对面的廉价宾馆里住下,因为太累,我匆匆洗了把脸后就倒下睡着了,醒来是第二天中午。
  我打开电脑,一边洗漱吃东西一边留意信号点,红点时而静止,时而移动,落日时分,它重新停在酒店的位置。
  十几个小时的睡眠让我的头脑格外清醒,这一天直到午夜我都毫无睡意,等时间接近凌晨三点,我终于关了灯,但刚爬上床,眼角的余光就看到屏幕上的红点动了。
  我在黑暗里呆呆望着那活泼跳动的红色光点,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可是,在这个时间,唐维安要去哪里?
  莫名的,我的内心忽然涌上一阵疲惫。这几天我全副心思都扑在这件事上,整个人瘦了一圈,说真的,我有些厌倦了,忍不住再次怀疑这种行为的意。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路灯下的街道也陷入沉睡,静默而温顺。
  算了吧,我想,也许他们临时有行动,也许唐维安就是个可怜的梦游症患者。他早就不是照片里的那个孩子了,他和周圣宇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谜团,一个解不开的死结,现在我为了解开谜团,被这个死结捆住了。
  可是解开以后呢?爸爸已经走了那么多年,我早就记不清楚他的模样了。被过去束缚的人总有一天会看不到现实的方向。
  玻璃窗倒映出我宛如营养不良的脸,我对镜面里的自己笑了一下,抬起手,打算拉上窗帘。
  就在这时,一辆车从对街的酒店停车场里快速冲出,我睁大眼睛,隐隐感觉车牌号码有些熟悉,然后我惊讶地发现,那是迟晓哥的车,早上我无意中扫到过一眼。
  凌晨三点,一前一后的两个人,他和唐维安怎么回事?
  这一次,我没有犹豫,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大约半个小时后,信号点停止移动。我放大地图,仔细查看,唐维安停下的那条街叫做洪春路。
  我收起笔记本电脑,出门。对面酒店门前恰好停下一辆出租车,我急忙跑过去,跳进车里,根据我的描述,司机熟练地穿街越巷,很快眼前出现一个废弃的煤渣场。
  我在场子里发现了唐维安的车,迟晓哥的车据它不远,在一栋破得令人心惊的筒子楼下。
  我拉紧外套的拉链,小心翼翼地朝那栋楼走过去,心跳迅速加快。
  24
  结果,那一晚我经历了一场“跳楼逃生”。
  双脚落到地面上时,我听见膝关节和踝关节发出一阵惊险地嘶叫,震动从脚底传到头顶,老天保佑,我的运动神经还算发达,得以有惊无险地跑掉。但要是再来一次,大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懊恼自己的冲动,生怕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那两个人可是警察啊,我怎么敢在警察面前班门弄斧?我连夜收拾东西赶到车站,坐上清晨第一班返回南桥的客车,回到房间后精神依然紧绷,坐立难安了许久才恢复平静。
  而现在,我蹲在幼儿园门口的台阶上,望着斜对面的小区大门,脚边是装满速食和日用品的塑料袋。我已经在外面游荡几个小时了,身后的商铺纷纷关门,路灯渐渐亮起。
  我要怎么回去?等唐维安睡着以后?
  靠,我怎么知道他几点才会睡着!而且,万一撞上他梦游呢?
  我烦躁地抓挠头皮,入夜后的风带着淡淡海的清凉,除了路灯照射的地面,其他一切事物都笼罩在黑暗中。我打了个激灵,忽然感觉到一丝冷意。同时心里升起一抹侥幸——他出差回来,应该很累吧,万一很早就睡了呢?
  猜测一起便无法停歇,潜意识里的自我暗示越来越强烈,让我愈发肯定,一定是这样。
  我站起身,提起袋子穿过街道,路灯在石板路上洒下柔和的光影,我走到单元楼门前,放下东西,掏出门卡,就在这时,隔着玻璃,我看到电梯显示屏上的数字在跳动,4……3……2……
  我猛地掉头,飞速闪进一旁的绿化竹林里。自从上次跳楼跑掉之后,我便有些杯弓蛇影,不敢再冒一丝一毫的险。我静静蛰伏在黑暗中,这才发现,我忘了拿走袋子。
  玻璃门已被人打开,一个人影站在台阶上,白色的塑料袋让他停下脚步,他蹲下身,闲散地翻了翻,而后丧失了兴趣似的,起身离开了。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暗夜里,我才发觉自己始终憋着一口气。我大口喘息,仍小心地压着声音。然后狂奔进楼道,冲进房间,我疯狂地点击鼠标,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亮起,红色的光点一跳一跳,缓缓移动着。
  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是唐维安,那一夜的表情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周圣宇】
  “在囚禁的阴暗里,为了你,一切又重新苏醒。”
  我敲下这行字,点击发送。黑暗的房间里,只有笔记本屏幕散发幽光。我抹掉了邮件的IP地址,不然唐维安八成会自己吓自己,这孩子没事就喜欢胡思乱想。
  不过,是个人发现一封从自己房间发给自己的邮件,大约都会受到些惊吓。
  这法子还是唐维安上大学时在网上无意间发现的,那是几年前来着?2010年?2011年?我扫了一眼左下角的日期,现在时刻,2014年2月28日。真是逝者如斯。
  这个房间陌生又熟悉,我曾在脑海里走过它的每个角落,然而都比不上真正站在这里,感受每一样东西带来的温度。我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北新冬季的风有一种湿冷的凛冽,寒意丝丝脉脉渗进骨头里。
  我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吐出来的烟雾迅速被窗外的风卷走。
  借着不知哪里透来的昏黄的光线,我看到指甲缝里的血迹。
  什么时候沾上的?我出神地想。
  我关上窗户,走进洗手间,打开了镜前灯,那是一排冷光小灯泡,除了一只还在苟延残喘地发亮,其余的早已罢工。我离开的那天清晨,唐维安还念叨着要把它们整个换掉,显然,他到现在也没有行动。
  我在冷水下一遍遍搓洗手掌,把指甲缝里的血迹抠出来,不放过一丝一毫。
  杀掉高志杰在计划之外,原本我打算更晚一些再动手,我观察他有一阵子了,但时间的跳跃性总是让我没耐心记住具体日期,而到今天为止,我在暗处跟踪他五天了。
  三个小时前,我在黑暗中醒来,与往常一样,从衣柜深处取出一件带帽子的黑色外套,一条黑色围巾,穿戴整齐后,我打开房门,眼尾的余光瞥见玄关上放着一双毛线手套,是唐维安的。我犹豫了一下,把它戴在手上,凑到鼻间吸一口气,有浓浓的唐维安的气息。
  我走进高志杰这些天每晚都要光临的酒吧,这是我第二次在北新见到他,第一次是九个月前,他对唐维安拳打脚踢的时候,尽管只是短短一瞬,我看到他被酒精浸泡的猪一样的脸。
  他伤害了我的豆奶,他活该去死。
  我走在跳舞的人群里,被酒精麻痹的人在这一片狭小空间里群魔乱舞,用不着丝毫遮掩,这些人根本注意不到我冰冷的猎物般的目光。
  高志杰紧贴着一个女人扭动身体,肥厚的手掌从女人的背摸到了臀部,然后狠狠抓了一把。女人惊得一抖,他却更大力地收紧五指,并把两张钞票塞进她开叉的裙底。彩色的灯光在此时闪过,他脸上迫不及待的垂涎暴露无疑。
  距离那件事仅仅过去了两年,这个人已经因为钱变得面目全非。
  刘建辉是不是也一样呢?我慢慢想着,还真是令人期待。
  我猜想高志杰接下来的步骤,喝酒?还是带那个女人离开?接着,我看到他又往女人的衣服里塞了两次钱,两人走到吧台,女人拿起一杯酒喂到他嘴里,笑容妩媚风情。
  很快,他的手便没力气再兴风作浪了,女人轻蔑地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我又等了一会儿,他趴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周围人来人往,谁也没兴趣关注一个肥丑的醉鬼。我把帽子拉下一些,用围巾遮住鼻子和嘴巴,朝他走过去,但很快我又停住了脚。
  他爬起来了,跌跌撞撞地冲进人堆里,弓着腰张嘴干呕,被他撞到的人慌忙推开他,他被晕头转向的一路推出大门,门口的保安也极为熟练,将他引到旁边的巷子里。
  我紧跟着他,看他扶着墙呕吐,即使是冬天,刺鼻的酸腐味也顺着风穿透围巾,钻到我的鼻子里。
  我淡淡皱眉,避开下风向,走到他另一侧站住。几分钟后,他发出一声舒叹,摇摇晃晃地转过身,看样子打算回到酒吧去。
  我叫了一声:“喂。”
  两三个路人从我们旁边走过,一时之间,整条巷子只剩下我们二人。
  他迟缓地回过头,晃了一下:“你叫我?”路灯下他的脸通红,头发油腻而稀疏,两颊的肥肉伴随话音细微地颤动。
  “问你个事,”我走近他,那一刻任谁看到都会以为我们是相熟的两个人,我拉下围巾,把从酒吧里顺出来的一杯伏特加递给他,“先喝一杯。”
  “你这小兄弟不错!”他拍我的肩,大声笑着,大口把酒吞咽下去。
  这显然是我见过他喝得最多的一晚,我忽然想,就算我不杀他,他早晚有一天也会死于酒精过量。
  我从兜里摸出烟盒,那是来的路上刚买的,带着手戴让我点烟的动作有些滑稽。我吸一口烟,问他:“你杀过人吗?”
  他的脸上还带着盲目的笑,表情如同没睡醒一般:“你说什么?”
  “你杀过杀人吗?”我重复,看着他,“随便问问。”
  他没有焦距的眼睛打量我一会儿,随即哈哈大笑,面色愈加泛红:“小兄弟……这你可、可问对人了,不过——这事可不是随便……就能说的!”
  “那就是杀过了?”我勾起嘴角,“你杀了谁?”
  “告诉你……老哥我以前、以前是警察……”他打了个嗝,站立不稳。
  “你杀了谁?”我微笑着,“他叫什么?”
  “你他妈……少问……”他猛然挥出手臂,我偏过头,避开攻击,他指着我,“再问……把你也……崩了!”
  我站在阴影里,细细地研究他,当猎物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领地,应该放他走,还是吃了他?
  我的目光四处搜寻,对面垃圾桶旁竖立着一根铁棍。
  高志杰已经转身走了,他嘴里骂骂咧咧着含糊的字句,脚步踉跄。
  我走过去捡起棍子,望着他的背影陷入思索,没等我做出最后的决定,他忽然转过身来,飘忽的视线对准我,片刻后,他叫起来:“你……老子见过你!”
  风声在屋檐下呼啸,巷子里阴森空寂。我对他露出一个戏谑的笑,风一般闪到他身后,铁棍对着他的后脑重重挥下。
  当猎物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领地——当然是吃了他。
  他趴在地上,耳朵里缓慢地流出血,却没有死。他的手指轻微抽搐,似乎想往前爬。可惜,他已经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连发出声音都很艰难,宛如一只死到临头的臭虫。
  “你是谁?”我凑到他脸旁,总算听清他在嘟囔什么。
  我沉默地看着,时间恍若倒流,我看着趴在地上的女人,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烟灰缸。时隔多年,当年的那个我又在体内苏醒,我以为他已经死去,原来他一直活着,只是陷入了长长的睡眠。现在他醒了。
  我高举手臂,铁棍再一次砸下。空气撕裂,鲜血四溅。
  我观察四周的动静,把他的头扳成侧向,全身的力量都凝聚在手上,我举起铁棍,用力插进他的脑袋。然后对着地上已无声息的肉体说:“我是周圣宇。”
  血腥味随风远去。
  得马上离开。我想着,扔掉手里的铁棍,然而转身的瞬间,有什么东西反光晃进了我的眼睛。
  我倒回去,高志杰的手垂在一堆红白相间的秽物里,手心里露出一块黑色。我把那东西拽出来,是手机,屏幕亮起,静止在拨号的页面。
  巷子尽头隐隐有脚步声传来,我飞速转身离开,穿过两条街后,我摘掉手套,翻出手机的最近拨出号码。
  黑子。我盯着最顶层的这个名字,血液渐渐转冷。我点击拨号,电话接通后,那头传来一个睡意浓重的男声:“什么事?”
  我挂断手机,拔出卡片,分别扔进路旁的两个垃圾桶里。
  不用着急。
  一个一个来。
  谁都跑不掉。
  冬天的自来水寒冷彻骨,我关掉水龙头,感觉手指的关节已经僵硬。
  镜子里倒映出我的脸,我小心仔细地研究这张脸,这不是记忆中我的脸,然而记忆中的我又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在唐维安的记忆里,我大概永远都是十八九岁的少年模样吧。他喜欢那时候的我,我知道。
  但我们的少年已经如子弹般呼啸而过。那之后的二十岁,二十一岁,记忆中日子都是千篇一律,但因为唐维安,我竟然神奇地回忆起了很多场景。
  我二十一岁那年,唐维安高考,临考前的一个月天气热得惊人。唐维安在距离高考两个月的时候就请了长假回家复习,他说受不了教室的闷热,我问他是不是脑子有病,家里不是一样热吗?
  我们没钱装空调,只有一台风扇。那几年我们两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块钱花。有一次唐维安问我要不要他放学以后去打工,被我一巴掌扇在屁股上。
  “想都别想,”我摆出我最阴沉的表情,每次我一板起脸他就会害怕,我说,“你他妈一定得考上大学,不然你就给我滚,以后都别想再见到我。”
  说完我就愣住了,他也愣住了。这他妈是什么鬼话?娘们兮兮的。
  唐维安的行动熟练又干脆,他扑上来张口就咬,他究竟有多痴迷啃骨头?我把他的脑袋扇到一旁,却看到他迅速通红的双眼,恶狠狠地瞪着我:“你再说一遍!”
  那么娘们兮兮的话怎么可能再来一次?
  “又怎么了?” 我不耐烦地皱起眉,但声音明显底气不足,索性闭上眼,眼不见心不烦。僵持了一会儿,还是禁不住在心中叹口气,一睁开眼,就对上唐维安冷飕飕的目光。我只好说,“我瞎说的,你要是考不上,我就卸了你的腿。”
  他总算笑了。
  后来的一个晚上,我回到家,看他趴在床上,面前铺着书和卷子,手里的笔却很久没动。我脱掉背心,靠在床头,把风扇开到最大,汲取那一点可怜的凉风。
  风扇摇头摆尾地嗡嗡响,唐维安的卷子被吹到了地上,但他依然老僧入定般,眼睛盯着书本,神经却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我看着他,从眼睛到鼻子到嘴巴,再往下,从我这个角度,能看到他宽松的白色背心缝隙里的两点粉红。他翘着两条腿,下身只穿了一条内裤。
  夏天是个燥热的季节,我感觉风扇越吹我越热,全身的热流都被扇进了小腹。
  我的目光灼热,猛地翻身压在唐维安背上,咬住他颈边的一小片皮肤,轻声问:“想什么呢?”
  他啊了一声,胡乱挣扎,我的手敏捷地钻进他的衣服里,轻轻掐住那一点粉红,他立刻倒吸一口气。
  “既然没心情看书,就跟哥干一炮吧。”我轻声说。
  “等……等等……”
  他像只猫一样扑腾,想把脑袋扭过来,但我的手在他后颈上稍稍用力一按,他整张脸就埋进了一堆书和卷子里。
  我干脆利落地扒掉他的内裤,长驱直入。
  “刚才在想什么?”我提起他的后腰,按住他后颈的手却没有松开,他的背弯成一座山谷。
  他急促地喘息,额头蹭得纸张哗哗响。
  “在想什么?”我咬住他的耳垂,听到他喉咙里溢出一声低哼:“混蛋……”
  几年了,这孩子来来去去就只会骂那么一两句。
  我用力进入他,他时轻时重的呻吟断断续续绕在耳畔,带着哭腔骂我混蛋,王八蛋,那声音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然后我们双双瘫倒在凉席上吹风扇,他的书和卷子掉了一地,我们谁也懒得去捡。他把耳朵贴在我心口的位置,手臂环着我的脖子,皮肤相贴的部位隐隐渗出汗水,但即使是夏天最热的时候,我们睡觉依然抱在一起。
  “周圣宇,你心跳得很快。”他说。
  “放屁呢,刚做完运动能不快吗。”我从床头摸出一根烟,叼在嘴上,他跟个八爪鱼一样黏在我身上不松开。
  “跟你说一件事。”他闷声说。
  “什么?”我微微眯起眼,感觉到一丝困意。
  他犹豫着开口:“今天填志愿表了。”
  “哦,”我说,“你填了什么?”
  他没有出声,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说:“我们去南方吧,好不好?”
  “行啊,”我不在意地说,“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顿了一下:“那你呢?”
  “你说呢?”我勾起一丝讥诮笑意,摸着他头顶柔软的头发,“是你参加高考,不是我。”
  “你什么意思?”他立刻抬起头,神色紧张,我感觉到他全身的肌肉都一下子绷紧了。
  “豆奶,”我轻笑着,捏捏他的脸,“你以为我会跟你一直在一起吗?”
  真棒,他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紧张形容了,好像被放干了血,只剩下透明的苍白。
  “你再说一遍。”他瞪着我,声音里却藏着无处可逃的恐惧。
  我真是喜欢他这副外厉内荏的模样,再过些年,他一定会长成个表里不一的虚伪份子。
  “我说,难道你以为我会一直跟你在一起?”我看着他重复。
  “你……你是不是……”他几次张口,好像费尽力气,终于问出来,“有喜欢的人了?”
  我愣了,苦笑一声:“你在想什么?”
  “不然呢?”他的眼神焦急。
  那一刻,莫名地,我的心中一动,我深深看着他,想从他的眼睛一直看到心里,我们互相凝视,一切过去仿佛在这一瞬间被重新勾勒出来,和他的眼睛一样清晰,静止而复杂。时间对我们而言算什么?我们的故事历经血与火,被焚毁的生活血流漂杵。而我们始终密不可分。
  我一动不动看着他,童年的隐约回忆,纠缠在一起的粘腻昏暗的夏天——
  豆奶,你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爱我?
  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却最终被我咽了回去。
  “我没有喜欢的人。” 我说。
  他的眼睛真是漂亮,里面光影绰约,让我想起多年前医务室里的那一道彩虹。
  “但我们这样是不对的,懂吗?”我抚摸着他的脸,装模作样地说,“我们在一起太久了,这他妈不正常,我们得试着分开,你有你的未来我有我的,也许……”我一边忍住笑,一边思索措辞,“我们压根就不是一路人,你懂吗?”
  “不懂。”
  他紧紧咬住嘴唇,我都怀疑他能咬出血来。他眼里的光影消失了,连身上的汗水都逐渐发凉。说真的,这个表情确实有些吓到我了。
  我皱起眉,用力捏住他的下巴:“松口。”
  松倒是松了,然后他转头一口咬住了我的手指。钻心的疼让我鬓角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条件反射地,我一巴掌挥过去,却在快要甩到他脸上时生生顿住。
  泪水迅速盈满他的双眼,一滴泪垂直落下,打在我的手背上。
  “哎哎哎,哭什么,”我亲在他的眼睛上,“松口,逗你呢。”
  他一动不动,一副小豹子绝不轻易上当的模样。
  “哥逗你玩的,”我拍拍他的后脑,皱着眉吸一口气,“快点的,疼死了。”
  他犹豫一下,松了口。我的指关节上一圈深刻的牙印,边缘有几丝红色渗出。
  我说:“你他妈够狠,我是不是要去打个破伤风?”
  “没钱。”他恶狠狠回道,一边吸鼻子一边低头擦眼泪。
  “真是无力反驳,”我找了创可贴贴在手上,关了灯,上床抱住他,“别折腾了,赶紧睡。”
  黑暗里他靠在我怀里,搂紧我的力道比往常都要用力,害得我热出一身汗。他的呼吸起伏不定,很久之后,小声说:“那我要是上大学,你、你……”
  “你什么,还睡不睡!”我在他屁股上掐了一把,他立刻不吭声了。
  我望着窗外透进来的光,忽然感到全世界的寂静,这种突如其来的寂静中,一种绝望潮水般淹没了我。未来,我还有什么未来?我只能用力抱紧唐维安,他没有睡着,却不动声色地用同样的力道回抱住我。我们只有对方,两个相濡以沫的人,大汗淋漓地搂在一起。
  如果我不离开你,我也绝不准你离开我。
  唐维安如愿去了南方,一座叫北新的城市,北新紧挨南桥,这两个城市都南的不能再南,他在那里一所大学学医。第一学期过半,他就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我们延续他高中时期的生活方式,白天他上学,我赚钱,晚上在彼此的怀抱中睡去。
  陌生的城市给了我们陌生的安全感,但唐维安有段时间仍会从噩梦中惊醒,我总是在旁边,把惊坐而起的他拽回去,让他重新躺在我身边。有时醒来时发现还互相紧抓着不放,像是被流放的两个年纪很小的儿童。
  我们像一对寻常的同居情人——不,用夫妻更为贴切,大部分时候安分过日子,时不时恶言相向,争吵,挣扎,折腾累了再滚到床上,拥抱在一起,深陷在对方的眼神中。
  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我看着他的眼睛,一遍遍在心里说。而他的眼睛也看着我,说着同样的话。
  直到——
  直到离别突然到来。
  25
  【迟海风】
  我追到小区门口,正看见唐维安坐上一辆出租车。
  走得真是干脆。
  我站在原地,很长时间都没有动。右手还是握成拳的姿势,就是这只手打在他的脸上。我又想到他在电梯里望过来的那个眼神,像火焚后的废墟,照不进一丝光亮。
  自从在南桥重逢以来,他大部分时间和小时候一样,安安静静的,连表情也是淡淡的,不会令人觉得冷漠,却又时刻与人保持距离。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失控的模样。
  为什么?
  除了周圣宇,还能为了什么。
  我掉头往回走,每走一步,胸口郁积的浊气就上行一分,我停下脚步,一拳砸在旁边的垃圾桶上,桶盖惨叫一声,裂开了缝。我感觉舒服了许多。
  电梯门打开,阿宽蹲在吴小雨家门口抽烟,楼道里满是二手烟的味道。
  我皱眉:“别在这儿抽。”
  他讪笑着,走到垃圾箱前捻灭烟头,小声对我说:“严队哄得差不多了。”
  我嗯了一声,面无表情地进门,吴小雨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杯子,脸色有些苍白,脖子上一圈瘀青,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盯着杯子里的水。看起来还算平静。
  严哲对我点了一下头,煞有介事地开口:“收队吧。”
  收什么队。我好笑地想,穿着便衣还要装腔作势,不过心里清楚,这是说给吴小雨听的。我跟在他身后,离开时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吴小雨冷幽幽的目光,她脖子上那一圈青紫实在有些触目惊心,我犹豫了一下,说:“注意安全。”
  “只要你们别再出现,我就很安全。”她看着我。
  我摆摆手,扭头离开。毕竟是我们理亏在先,闯了祸的人还干脆一走了之,哼也没哼一句,更别说道歉了。
  我拍拍严哲:“谢了啊。”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奇门安抚法,吴小雨没趁机反咬一口真是万幸。
  “没什么,”严哲说,“我就是告诉她,像她这种情况本来应该拘留在局里。”
  我看他一眼,哑口无言。
  “对了,”他说,“唐医生呢?”
  “回去了。”我说。
  “他没事吧?”严哲看着我。我听到他话中的深意,他想问的是刚才究竟怎么回事。
  “可能最近太累了吧,”我语气轻松,表示这并不是件严重的事,“你也知道,他们做医生的压力大,天天对着尸体骨头什么的,有时候情绪多少会有些失控……”
  严哲盯住我,脸上不乏怀疑的神色,我平淡地和他对望,他的眉头渐渐皱起,面容一本正经,老干部严哲又出现了。
  “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他说,“今天这种情况,依照规定我们不该带他过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