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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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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箭贯穿贼人胸膛,将至秀从死亡的阴影救下来。
  她大着胆子追问恩人名讳,那人笑着回她:“我乃凤阳春承,怎么?小美人是要以身相许吗?”
  她当即红了脸,任由那一人一马消失在昏黄的夕阳下。
  而后长大成人,爹娘因着万金将她卖给春家,得知要嫁的人是春家大小姐,是她七年前的救命恩人,那股难过劲缓了缓,熄了寻死的心思,选择认命。
  没想到,这一认命,却害了春承。
  她永远也忘不了春承提刀护她杀出重围的画面,那时候的春家大小姐,一脸冷傲,身上溅了血,和她提笔蘸墨饮尽风流的样子大相迳庭。
  很冷峻,也很动人。
  春大小姐倚刀而立,在她怀里咽了气,想起那个蜻蜓点水的吻,至秀小脸慢吞吞地染了一分绯红。
  至于第三次,便是在百货大楼,她躲在更衣室角落,春少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赶跑厉家的人,又在知情的情况下,隔着一道布帘成全了她最后的尊严。
  第四次,名流堂,春承病歪歪地走出来。
  她看到了她,她认出了她,她一如既往地护着她。瘦弱的胳膊抽出长刀,一字一句,惹得她心跳如鼓。
  这样看来,春承,还真是坏,像是打定主意教她以身相许似的。
  至夫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女儿对面:“阿秀,你倒是说啊,到底……到底有没有被春少爷占了便宜?你和他…你们……”
  “没有。”至秀回过神来:“我和她清清白白,但她为人颇有担当,是我见过最有担当的。她说过要护我,所以才会口不择言说出那番话。只是……”
  她顿了顿:“娘,若她不愿,咱们还是不要逼她为好。”
  “什么叫做逼他?!”至夫人瞠目结舌:“众目睽睽那些话他说都说了,人言可畏的道理你不是不懂,他若不娶你,你……你岂不是成了弃妇!”
  弃妇。至秀眸光轻颤。
  “不管你们有没有夫妻之实,拜堂成亲的话众人都听到了,他不来娶你,做什么要来招惹你?”
  “可我不想再来为难她。”
  情急之下至夫人自动忽略那个‘再’字,她问:“若春少爷肯来提亲呢?”
  “那我就嫁。”
  这话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至秀只觉耳根都在发烫:“娘,我先去沐浴了。”
  至夫人由怒转喜:“好,好,快去吧。”
  人离开后,她仔细回想着春少爷看向阿秀的眼神,越想越觉得这事有谱。她是过来人,哪怕春少爷当下对阿秀并无男女之情,可所有的男女之情,不都是从爱护开始的吗?
  今日那阵仗,春少爷都愿护着阿秀,平白无故,他为什么要护着阿秀?还不是因着在意?最起码,不讨厌吧!
  阿秀生得好,常言道日久生情,至夫人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就安安生生坐在家里等着春家上门了!
  如今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春家若不上门,那便不是要结亲,而是要结仇了。上赶着护着阿秀的是春少爷,总不能刚把人从狼窝救出来,就放任人身处舆论漩涡吧?
  春家父子来得很快。
  至秀刚从浴室走出来,头发来不及擦,就见丫鬟兴冲冲跑过来:“小姐!春少爷来了!”
  春承?
  热意上涌,她眼圈微红,清清淡淡地笑了。
  如松堂。春老爷精神焕发地坐在那说明来意。
  春承候在一旁,一身雪白长袍,戴着金丝眼镜,不言不语的模样透着矜贵带来的淡漠,至夫人无意瞥了眼,越看越满意。
  “哦,是了,我家阿秀还没到法定年龄……”
  “订婚?好,那就先订婚。”她笑了笑,慈爱地望着春承:“不知春少爷如何想的?”
  春承抬眸,指节微弯提了提眼镜:“我?我自是乐意和秀秀订婚的。两年而已,我等的起。”
  这话说到了人心坎,看出少年人存在眼底的意动,至夫人笑道:“好了,年轻人总要和年轻人在一起,莫要陪着了,去寻阿秀吧。想来,春少爷文雅知礼,阿秀会喜欢的。”
  文雅知礼?啧。她又不是男人,更搞不大秀秀肚子,操心什么呢。
  春承笑得像只小狐狸:“多谢伯母。”
  下人领着人往后院走,没走一会儿,正巧和迎面走来的大小姐碰头。视线相对,至秀看着那人一脸笑意,害羞地低了头。
  “秀秀。”春承轻声道。
  “春少爷。”
  春承不满地挑了挑眉:喊什么春少爷?
  至秀站在那矜持地笑:可是,总不能仍喊你春大小姐吧?
  看着两人在那眉来眼去,书墨识趣地带着人走开。
  明媚的光洒在午后静谧的院落,两人坐在清雅亭欣赏着后花园美景。有太多话藏在心里,反而不知该说哪句。
  短暂的沉默,春承手指点在青石桌:“在想什么?”
  “想我们之间的缘分。”
  至秀没想到就这样把心里话吐了出来,好在春承很自然地接道:“嗯,前世今生,是挺有缘分的。那这次,你是心甘情愿的吗?”
  喜堂之上,拜堂在即,这人口口声声问她:“你愿意吗?”
  而今再问,至秀笑得天真烂漫:“嗯,愿意。”
  “真愿意?”
  “这还能有假?”
  故人隔着时间、空间重逢,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春承感慨道:“想不到,再来一次,你还要嫁给我。”
  “你…你不愿意吗?”至秀怔怔地看她。
  “我?”春承没忍住凑近她,手捏着至秀下颌,仔仔细细瞧着:“我当然愿意。我说过要护着你的。”
  突然的肌肤之亲,惹得这位名门小姐很快红了脸:“春承,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吗?是变得好了,还是坏了?”
  至秀掩唇笑了笑:“这样子的你,更像十三岁那年的你。”
  “十三岁那年?”
  “对,十三岁,你在云华山下救了我。”
  看她一脸茫然,至秀下意识嗔恼:“你怎么还没想起来?你答应过我会努力想起来的!”
  “这个……”春承撑着下巴看她:“秀秀,你这是在冲我撒娇吗?”
  “才没有!你不要乱想。我只是……”至秀清声道:“我只是看到你,太开心了而已,并不想撒娇,也没有撒娇。”
  “秀秀,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解释啊?”
  “……”
  “嗯?不理我?”春承坏笑着看她:“不理我,那我可就走了?”
  “别走。”至秀拉着她的衣袖,似乎很怕人跑了,“我……我有事要问你。”
  春承再次坐下:“何事?”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一个月前睁开眼醒来,我就是春家少爷了。”
  “一个月前?那就只比我提早半月。”至秀惊叹道:“那你融入的很好,比我厉害。”
  “无妨。”春承摸了摸她的头:“有我帮你,你也能很快融入这异世。有你在,我也不算孤身一人了。”
  “你这一世……”担心隔墙有耳,她凑过去小声问道:“还是女儿身吗?”
  “你希望我是吗?”
  “这、这哪是我怎么想的问题。你是的话,我自然开心,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女子,若你忽然成了男儿,我反而不习惯。可你若不是男儿,女扮男装,肯定很辛苦吧?”
  这种被人心疼的感觉一下子击中了春承的心,她笑容柔软,收敛了那些刻意装出来的吊儿郎当,认真道:“秀秀,我是女子,我还是我,并没有很辛苦。”
  “你还是你?”不知怎的,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
  但她知道,重活一世,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健康。
  她眨了眨眼,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春承,把手给我。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你。”


第10章 【1 0】
  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但遇见,就是遇见了。
  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使我抬头,得见明净晴空。
  在我的预想里,纵使要见她,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露水初凝的清晨,可当她出现了,我心底感叹:那是最好的时候。
  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脸色苍白,指尖颤抖,长刀递出的一瞬,满堂人影,无人比她更强!
  我知道我是雀跃的、狂喜的、甚至落魄的。
  可在她面前,颜面不再重要。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
  我想和她重新开始。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
  缘分真得很奇妙。
  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气味很快散出去。
  清晨,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订婚宴办得很热闹,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来捧场的人很多。
  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礼多人不怪,再者,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没有像样的致歉,这事说不过去。
  至家落魄了,可春家如日中天。如今两家结为姻亲,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两家俨然成了一家,惹不得。
  忙忙碌碌,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书,书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性说得再明白点: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你……”春承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像只受惊过度的小猫。
  她揪着小玉罐的猫耳,心里来来回回就一个声音:秀秀……这是怎么了?


第11章 【1 1】
  “且去忙你的吧,这边我来看着。”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要将人打发走,碍着未婚关系,春承不好杵在那不动。不动就是不给秀秀颜面,那样的事她断断不能做。
  走之前春承不放心地回眸瞧她,便见明媚秀气的大小姐冲她自信地眨眨眼,看得春承没来由地揉了揉耳尖。
  她这会披着男子的壳,自然不好围在女人堆里沾染脂粉。秀秀支开她,说来说去也是为她着想。
  想通此节,春承扬了扬唇,有种被人体贴着的温暖悄悄冒出头。
  生意上的事她没来得及同秀秀多言,哪知坐在一旁喝杯茶的空当,秀秀就已做成三单生意。
  春承与有荣焉地眯了眯眼。怎么说呢?秀秀这温温和和落落大方的样子,极有当家主母的作派。
  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客人没看成热闹,最后讪讪走开。真心对衣服感兴趣的千金小姐们,这会却是不言不语了。
  女子看女子,总是多那么两分打量,从头到脚,再到每一根头发丝恨不能看得清清楚楚。
  春至两家的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春少爷的未婚妻是至家大小姐,而能明目张胆地踏入此地教春少爷且去忙的人,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
  至秀对现世的生意不甚熟悉,但做生意免不了与人打交道。只要是人,就有应有的性情。
  前世作为世家不受宠的女儿,隐忍蛰伏,多年来打磨出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她对人心的把握、对人情往来的熟稔,是所有人没想到的。
  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她只但笑不语,自有身边的侍者给出专业的回答。
  进门前那些围着春承热情搭话的千金小姐,先是被至大小姐出众的谈吐吸引,再被织锦阁质量上乘花色繁多的衣饰夺去注意。
  有些人似乎天生审美就比她人好,无师自通。
  至秀在推出旗袍的时候,时常会捎带与之气质相合的丝巾首饰,她嗓音动听,容貌昳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者有春少爷坐镇,即便有人生出其他心思,也不敢乱来。
  侍者恭恭敬敬送走客人,又恭恭敬敬地返回,在未来少奶奶跟前站稳。猛地见到能对阁里生意做主的另外一个主子,惊艳之余,还有未知的忐忑。
  “少、少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陡然被人喊‘少奶奶’,至秀那股害羞的劲头涌上来,不敢教羞涩显露人前,她强装着淡然,看了眼老神在在的春大少爷。
  春承心细,察觉到她刻意藏起来的不自在,冲着侍者冷淡道:“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
  她惯来冷冰冰的,唯一的温声细语只给了眼前这人。侍者不觉什么,笑着退开。
  春承指尖点在右手手背:“秀秀喜欢做生意?”
  料到她有此一问,至秀从容道:“算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
  之所以会,说起来还是前世为了嫁个好人家,能够妥善的相夫教子,打理俗务。而后阴差阳错嫁进春家,有了一个女夫君,又在成亲当晚遇上城破,转念一想,至秀眸眼生出笑意。遇见这人,怎一个缘字了得?
  “你笑什么?”
  “笑春少爷,女人缘极好。”
  “女人缘?”想到方才聒噪烦人的画面,春承面色古怪:“这算是什么好事?”
  “不算好事吗?”
  至秀笑吟吟地看过去,心思不停翻转:你前世身为女子,却还是娶了妻,遑论这一世女扮男装更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两辈子加一块儿你总免不了和女子纠缠,女人缘极好的你,我说错了么?
  “秀秀?”春承被她看得脊背发凉,当下站起身牵起大小姐的手就往楼上走。
  至秀随着她的步伐,也没计较被她强硬地带上楼。春承病弱,便是强硬,真落在手腕也没多少力道。
  想到她那副教人心疼的身子骨,那份无名之火隐隐有熄灭的趋势。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在看到春承的瞬间,她分明是欢喜的,即便春承喜欢拈花惹草,她也并不觉得能以未婚妻的身份强求什么。
  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著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
  至秀哪好意思说自己一时想岔了。面对春承的询问,她只好鼓起勇气抬头直视她的眼:“药膳好吃吗?”
  “好吃啊。”
  “好吃……好吃你怎么这些天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融入此间吗?”
  她越说越觉得先前的失常皆因春承近日太冷漠,她兢兢业业翻阅医书钻研良方,春承却在此处陪着千金小姐闲聊,有落差是正常的。
  依赖也是正常的。
  至秀轻轻咬唇,是的,她承认自己依赖春承。
  或许这意识从前世她提刀杀出重围时便埋下了。春承一次次救她于危难,而养成一个习惯往往很简单。
  可真当清楚彻底地意识到她依赖春承时,至秀心底漫开大朵大朵的红花,妖艳而危险。
  她想,她不该这样依赖春承。
  春承半月没理她,她就受不了了要跑来,甚至出门前特意打扮过,想到自己这一身的打扮,她羞赧地红了脸。
  当时脑子大抵是乱了,书墨说什么她都应了。
  可书墨说的那些,是再寻常不过的男女之道,她与春承,都是再正经不过的女儿家。旁人将她看作春少爷,自己竟不知晓她是男是女吗?何以见一位女子,也要……
  她伸手抚平衣裙,很想将露出的那截小腿藏起来。
  留意到她的小动作,春承笑着从床沿起来,俯身在她跟前蹲下:“这裙子很好看,不过最主要还是你人美,穿什么都好看。”
  油腔滑调的模样看得至秀脸皮再次染了红晕:“你和其他女孩子也是这样说话吗?你和我说这些我不会计较,万一招惹了其他千金小姐,该如何是好?”
  春承动作不变,抬手将金丝眼镜取下,放进长袍绣好的口袋:“这你就是冤枉我了,我哪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话?那些人,根本不及你半点好。”
  “是吗?”至秀清清浅浅地笑了起来。
  见她肯笑,春承心情跟着好起来:“那当然,我可曾骗过你?”
  “没有。”
  春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半晌,冲她浅笑:“所以啊,我夸你穿裙子好看也是真的,世道变了,女孩子追求美感、骨感,秀秀气质上佳,容貌秀美,本就不适合裹得严严实实,像今天这样就很好。”
  “别再看了。”至秀羞恼地别开脸,末了又实在想听她继续说,别扭道:“还有呢?”
  “还有……”春承捞过她放在膝前的手,无比诚恳道:“不是不理你,是想给你个惊喜。”
  “惊喜?”至秀一时忘记从她掌心挣脱出来:“你准备了什么惊喜?”
  春承含笑看她,这才松开手站起身:“我为你亲手制作了一款旗袍,要试试吗?”
  衣柜的门被打开,崭新的淡紫色缠花旗袍映入眼帘。
  见到那旗袍,至秀眼睛一亮,望见了一种雅致而温柔的美。她笑:“这是你做的?”
  “不错。”春承抱臂在怀,难得没捧着她的小药罐,潇洒扬眉:“秀秀,订婚礼,送你的。”


第12章 【1 2】
  一道暖流从心尖流淌,蔓延过四肢百骸,至秀不安地用手指拢了拢鬓间碎发,动作既轻又柔,透着女儿家的矜持、诱惑。
  漂亮的女孩子魂不守舍地将发丝别在耳后,一举一动,很美,如清冽的米酒,酒味不够浓,但足够香。
  细品之下,也不是酒香,而是少女含羞带怯的芬芳。
  春承暗笑自己果真太过无聊,随手的小动作都能被她想出这么多弯弯绕绕。
  她看着至秀那只举棋不定的纤纤玉手,想笑,却抿了抿唇,微微翘起的唇角严苛地好似要抿成一条冷硬毫无起伏的线。
  世事变迁,恍惚昨日这人还是穿着红嫁衣守在新房的娇娘子。烛光摇曳,她仰望她,睁着双无害坦诚的眸,清澈地让人想起山涧飞流直下的甘泉。阳光洒在粼粼水波,山是山,水是水,山倒映在秀水,流水无争。
  像极了眼前这人。
  按下那些不断跳跃的念头,春承舔了舔下唇,问道:“不肯收?”
  她嗓音偏柔,音色清润动听,温柔里自有从心发出来的果决笃定,尾音上挑,浑然天生的多情种。
  “不,不是。”至秀双手接过旗袍,明知故问:“为什么要对我花这些心思?你知道的,哪怕你什么不做,我也是开心的。”
  春承才不信她,薄唇微张:“不准糊弄我。”
  至秀想说什么,还没开口就被拦下来,春承调笑:“半月来我没去至家,也没有如约陪你,照你说的什么都不做,你怕是要记仇。”
  “没有。你冤枉我。”
  春少爷勾唇:“你还想糊弄我呢。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想我了就直说,想听我说什么也直说。我初时不明白,认真想过后就会明白。”
  “…你怪我陪着那些千金小姐反而没去看你,你自己跑过来,一则担心我身子吃不消,二则想看看我在做什么,是与不是?”
  被人一下子戳破心思,至秀难为情地红了脸:“什么话都被你说了,你要我如何说?”
  春承傲然嚣张地手扶瘦腰:“喊声兄长来听听?要不然,喊声姐姐也可以。”
  “你!”至秀倒吸一口凉气:“你疯了不成?”
  “哦,以前不知是我时还晓得喊声兄长,这会知道我是谁了还这么见外,秀秀,你真得好难伺候啊。”
  这都什么和什么。
  至秀小声嘟囔:“也没让你伺候啊……”
  “你说什么?”春承假装没听见。
  “春承,逗人玩有意思吗?”
  名满天下的女公子春承,再正经不过的大小姐,怎么到了异世会变得这般轻佻?幸亏春承是女子,若是男子,她大概永远不会出现在她面前了。
  春承也觉得自己恶趣味多了点,她笑了笑:“谁教你可爱呢。逗别人玩没意思,逗你就太有意思了。”
  前世今生,肩上再没了那些礼教压制,春大小姐不羁的本性释放出来,理不直气也壮。
  话说多了口渴,她迈开步子沏了杯茶。修长的指捏在杯壁,扭头似笑非笑:“秀秀……你也太别扭了。脸皮真薄。”
  “……”至秀嗔怪看她,语气软绵绵的没有丝毫杀伤力:“你有完没完?”
  “好,好好好,不说,不说这些了我的大小姐。”春承端了茶杯递给她:“要喝吗?”
  至秀手里捧着旗袍,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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