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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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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好好,不说,不说这些了我的大小姐。”春承端了茶杯递给她:“要喝吗?”
  至秀手里捧着旗袍,舍不得放下,还没想好怎么说,就见春承凑过来:“呐,别动,我喂你呀。”
  哄起人来像在哄猫。
  至秀糊里糊涂地就着她的手小口慢饮,茶水入喉,微甜。等她喝够了,春承这才慢悠悠地移开茶杯:“好喝吗?”
  乖巧秀气的大小姐张口就要说“好喝”,不巧撞进某人那双透着打趣的眼睛,干脆闭了嘴。
  仗着手指细长,春承转着那茶杯,想了想仰头一饮而尽,茶水漫过她的唇,衬出淡淡水光:“嗯,是挺好喝的。”
  至秀被她捉弄地想跑,想责怪她欺人太甚,转念一想,不过同饮一杯茶,哪有什么好欺负的?
  春承又不是男子。
  至秀抚着心口,哑然:是呀,不是男子,那她到底在纠结什么?
  她睫毛低垂,指腹抚过柔软的锦缎,简简单单的订婚礼,不简单的,是春承递到手边的心意。
  正是这无需言说的心意,搅乱了原本平静的心湖,勾出蛰伏隐晦的心事——原来,她喜欢被在意呀。
  贸贸然跑过来,看其他女子围着春承,看春承冷凝着眸光站在脂粉堆,她暗恼。
  起初春承并没哄她,从一层楼走到二层楼,二十三道台阶一步步走上来,进门前至秀率先抚平微躁的心。而此时望着被当做惊喜献上来的礼物,云雾拨开,得见本心。
  她气,她怨,她不仅依赖春承,她还喜欢春承在意她。
  这真是糟糕透了。
  “想什么呢?”春承上前,敛去那些不正经,小声道:“不会恼了吧?”
  “没恼。”她表露出的情绪很淡,看不出开心,也看不出不开心。
  春承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要试试旗袍吗?哪里不合身,我再做出修改。”
  “在这里试?”
  “可以呀。反正你也知道我是……”
  “不必了。”拒绝的话脱口而出,至秀愣了愣:“不必了,旗袍…我很喜欢。回家再试。”
  “哦,那也行。”
  至秀回眸:“我…我先回了?”
  “这么早?不留下来一起吃中饭吗?”
  “不了。”至秀捧着旗袍看她,话到了嘴边却没开口。
  作为医者,她想嘱咐春承爱惜身子,生意是永远忙不完的,但那些话压在喉咙,看着春承含笑的眸,她又不想说了。
  的确很别扭。
  她在意春承吗?当然在意。于情于理,春承是救命恩人、是与她相缠两世逢场作戏的‘夫君’,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真真假假,至秀心跳得有点乱。
  “其实……”春承沉吟道:“不然就在这试试吧?你觉得不好意思,那我不看你,费心赶制了许久,还挺想知道这衣服穿在你身上什么样子,肯定很好看。”
  至秀玉□□嫩的耳朵不争气地红了,纠结道:“一定要看吗?”
  “也、也没有一定要看。”春承眸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廓,心里也跟着别扭起来。
  她刚才是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吗?秀秀害羞什么?
  “不早了,我要回了。”
  “我送你。”
  “不用了。”至秀捏着衣袖嘱咐道:“你照顾好自己。”
  “嗯。”春承取了精致的梨木盒子,将旗袍折叠好放进去,盒子被收进定制的包装袋,她神色多了几分诚恳:“呐,这样拿着,省事。”
  不正经的时候是真不正经,正经起来偏显得多情。至秀深深地看她一眼:“春承,你想和我做朋友吗?”
  春承笑意微凝,眉峰一皱:“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嗯。”至秀不轻不重地嗯了声,淡然秀气的眉眼渐渐生动起来:“春承,回见。”
  春家未来的少奶奶来了又走,连中饭都没留在织锦阁用。阿喻偷偷瞅着自家少爷,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少爷,少奶奶走了好一会了。”
  春承戴好金丝眼镜,藉着镜片遮挡,似乎全部的喜怒也被遮掩。
  她重新捧起小药罐,颠来倒去将里面仅剩的十八颗小药丸数了十八遍,一缕叹息从她唇边溢开:“女孩子和女孩子,还真是一点都不一样。”
  “嗯?少爷,您在说什么?什么女孩子?”
  春少爷漠然矜贵地瞥他:“好好跟着本少爷,自有眼瘸的女孩子看上你。”
  “……”阿喻被打击地体无完肤,欲哭无泪:少爷!您在少奶奶面前可不是这样子!
  毒舌冷漠的春大少爷过足了嘴瘾,悠哉悠哉地翻看起账本。
  书墨跟在小姐身后,想不通好好的洋车不坐小姐为何要走着回去?
  春风轻拂脸颊,从织锦阁离开后的混乱心绪一点点被抚平。至秀拎着包装袋子,脑海闪过春承不甚正经的笑,懊恼地蹙了眉。
  “呦,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大小姐您。”穆彩衣趾高气昂地将人堵在长街拐角,身后跟着两名丫鬟。
  一通心事还没思量明白就被搅扰,至秀心情不悦:“穆小姐难不成还想旧事重演?”
  这说的自然是穆彩衣出卖‘朋友’一事。
  名流堂一场闹剧,厉家得罪了春家,生意场上频频被针对,春老爷不出手则已,出手险些将凛都的格局动了动,逼得那些得罪过至家的世家纷纷夹起尾巴做人。
  穆彩衣再是倒贴着喜欢厉云生,也得顾及家族存亡。
  厉云生是没可能了,厉家没落只是时间问题。她心气不顺,跑出门散心没想到冤家路窄就这样撞到从织锦阁出来的大小姐。
  曾几何时,至秀当她是朋友。如今两人再见,那就是仇人。至秀对心思狠毒的人容忍度极低,她习惯了自保,警惕心高于常人。
  以前是没能力有仇当场报,此一时彼一时,若穆彩衣还敢犯在她手上,她不会客气。
  出门在外,在更多人眼里,她是至家大小姐,是春家未过门的少奶奶,世家好颜面,在有足够底气的前提,哪怕欺负人也总比被人欺负来的好。
  骄傲自大的穆家小姐犹不知自己踩在危险界线,她嗤笑一声,低声道:“以色侍人,你现在得到的一切都是春家给的,春少爷被你迷惑,不过年轻人贪图新鲜。说什么冰清玉洁,还不是被人玩腻了的?”
  “说来也是,世家少爷那些花花肠子,你个不常出门的大小姐哪知道?春少爷喜欢你,不过喜欢你姣好的皮相。可我得提醒你,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这会死心塌地跟着他,两年你知道有多久吗?苦苦等待再被人一脚踢开的滋味,早晚你会尝到!”
  “穆小姐……是在说你自己吗?实在可怜。”
  至秀沉眸笑开:“但你说错了,我的眼光比你好了不止一丁半点。你眼皮浅、脑子笨,高深的道理与你说了无异对牛弹琴,至于春少爷好不好,我与她能不能长久,就不是你能操心的了。”
  “你给我站住!”穆彩衣气势汹汹地追过去,嫉妒使人丑陋,使人眼睛发红。
  她怒斥:“凭什么你这么好命?呵,你以为你能猖狂多久?春少爷能不能熬过那两年谁也不晓得,若你一嫁过去便克死夫君,你以为春家会容你吗?到头来,你怕是连弃妇都不如!”
  至秀驻足,面色如霜,她缓缓转身,盯着失去理智的穆彩衣,沉冷的目光如同在看死人。她泛白的指用力捏着穆彩衣下巴:“说够了吗?说够了,就给我闭嘴。”
  “闭嘴?”从最先的惊骇回过神,穆彩衣绝不会承认她刚才被吓到了,色厉内苒道:“你教我闭嘴我就闭嘴,你以为你是谁?”
  “嗯,你说的对。”至秀反手一巴掌扇过去:“闭嘴!听懂了吗?”


第13章 【1 3】
  书墨小心脏狠狠一颤,看傻了眼:文弱秀气从不与人红脸的大小姐也学会打人了?这一巴掌光听声音就晓得用了多大劲。
  她下意识看向大小姐白皙泛红的五指,一时不知该庆幸穆小姐自作自受,还是心疼大小姐为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动怒了。
  不过……
  大小姐不怒则已,动起怒来,怪能唬人的。
  至少,一巴掌打下去,跋扈的穆小姐已经知道低头了。
  穆彩衣脸颊生疼,几乎同时泪珠子跟着滚下来,再开口,气焰熄了不少:“你、你敢打我?”
  至秀目露疑惑:“我为何不敢?你说来说去无非说我如今有了春少爷做靠山,既然是靠山,我打了你,你还能打回来吗?”
  红唇微掀,她漂亮的眼睛泛着森森凉意,至大小姐淡淡道:“你敢吗?”
  敢吗?穆彩衣当然不敢。打人不打脸,她又没有凛都第一少爷做未婚夫,要敢在这人脸上留下五指印,就是打了春家的脸。至秀摆明了以势压人,偏她还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她咬着牙,眼神愤恨:“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名门闺秀的大小姐竟是个精于算计的狠毒女子?”
  “随你怎么说。”至秀轻揉手腕,余光瞥见指腹残留的一抹脂粉,她厌恶地皱了眉。
  书墨作为贴心小丫鬟,及时递上锦帕。
  便见大小姐捏着帕子细心擦拭过每一根指节:“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重新认识我。穆小姐以为人人都是可欺的绵羊,殊不知自身的愚蠢才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刀。”
  “对了。”她笑意温柔:“我先前只道穆小姐眼界低,不想审美也如此别具一格,这脂粉涂在脸上显得俗气……”
  言尽于此,至秀悠然转身:“书墨,我们走。”
  书墨满眼崇拜地跟在小姐身侧,等她们走出一段距离,被贬低地一文不值的穆彩衣方从之前的精神碾压里走出来。
  她哆嗦着唇:“刚…刚才那人,真是至家小姐?春少爷的未婚妻?”
  丫鬟白着一张脸,揉揉眼,再看,没差啊,这身段、这倩影,除了至家小姐,还能有谁?
  “那…那就是至家小姐呀。”
  “至秀……贱人!”穆彩衣攥紧掌心,怒气还没完全散开就听她惊呼地嘶了一口气,却是用力过猛,不小心将保养多日的指甲崩断,钻心的疼伴随着来自身心的羞辱,一波波冲击着。
  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吗,本小姐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抢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没了春家可以仰仗,还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称快。书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欢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厉害了,早就该教训教训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为凛都八娇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如今才敢说出来。在书墨看来,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过于单纯了。
  穆彩衣擅于作戏,至家昌盛之时,她慇勤地没眼看,待老爷撒手人寰,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
  凛都八娇,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不知怎的传扬出去,风光一时。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竞选那日,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真要去,老爷也不会拦着。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
  一眼望过去,身为过来人的至夫人大概懂了什么,感叹女儿长大了,面上笑容更盛:“好好好,都随你。娘不看了,快出来,用饭。”
  用过饭后,整个午后,至秀着手拟写全新药方。
  “小姐。”日落黄昏,书墨抱着猫站在书房门房:“小姐,织锦阁的人来了。”
  织锦阁?至秀捏着笔杆的指微微一顿:“来做什么?”
  书墨捂嘴笑:“来给大小姐送饭啊。春少爷真是个细心人。”
  白日心潮方被她搅乱,此时听著书墨说这些话,至秀笑着从座位起身:“来都来了,那就去看看吧。”
  阿喻拎着食盒安安静静在正堂等着,时间不早不迟,刚好赶在少爷嘱咐的十五分钟前送上门。
  至家这会还没开饭,想着来时少爷嘱咐的那些话,阿喻心里啧了声,哪怕是未婚关系,少爷这样撩拨大小姐的心,真的好吗?
  “见过少……啊,见过大小姐。”
  至秀看向他左手拎的食盒。
  阿喻赶紧将食盒打开:“大小姐还没用饭吧?这是少爷最爱用的几道菜,正午大小姐走得急,少爷用饭用的不是滋味,想着一定要大小姐尝尝这些美食才行,这不,就吩咐小的为您送过来了。”
  花揽桂鱼、红扒鱼翅、酸辣小黄花鱼、春笋炒步鱼、酸笋鱼头豆腐汤……
  至秀呆了呆,想到阿喻刚才说的,这是春承最爱用的几道菜,她不由地想笑,这人啊,真当自己是猫了不成?
  她不喜荤腥,呈上来的四菜一汤,倒是香味遮去了腥味。
  阿喻被她这一笑摄了魂魄,差点忘记要说什么。
  饭菜摆了上来,至秀忽觉腹内空空,问:“她还说什么了?”
  “啊?哦哦!少爷还说了,大小姐赏脸用过后若觉得喜欢,万分诚恳地希望您有空去织锦阁三层楼用膳。他一人用饭深以为寂寞,没人陪,无端糟蹋了佳肴。要有大小姐作陪,必能食欲大增,身心通畅。”
  阿喻一字不差地将原话说出来,书墨抱着猫听得目瞪口呆,春少爷还挺会哄人,看把她家小姐迷得都昏头转向了!
  至秀没好意思听下去:“好了,你且回吧。她说的,我会考虑。”
  “好勒!您慢用。”
  满堂鱼香,苦了白露这只真猫。不好教它糟蹋了春少爷送来的心意,不用人说,书墨就提前揪着猫脖子撤了。
  四菜一汤,坐在圆木桌前,至秀莞尔,拾起长筷夹了块鱼肉,入口即化,色香味美,再抬头,恍惚想到春承呲牙捉弄她的场景。
  大小姐放下长筷,捏了银勺品尝汤的滋味,暗想:春承怪有意思的,拐着弯儿的把‘秀色可餐’说给她听。不就是陪她用饭嘛,花言巧语,好在不是男儿。
  阿喻功成身退,他脚程快,急着给少爷覆命,回到织锦阁,天还没完全黑下来。
  然而织锦阁内灯火通明犹如白昼。春承从猫耳罐捡了粒小药丸扔进嘴里,动作说不出的潇洒,看得一众丫鬟小厮偷偷垂下眼。
  “少爷!”阿喻兴冲冲走过去。
  “送过去了?”春承倦倦地挑动眉梢,看起来无精打采:“她答应了吗?”
  “少奶奶说会考虑的。”
  “会考虑?”春承乖巧抱着她的小药罐,坐姿规规矩矩地,一会儿没了声。
  阿喻抬眼看去,果不其然,少爷累得睡着了。
  春家金贵的一根独苗,天生病弱,为了做好那旗袍,少爷竟然还敢熬夜,这不,礼物送出去,人就撑不住了。
  灯光下少爷那张俏脸比昨日看起来还要苍白,他不敢吱声,悄无声息地候在一侧。至多十五分钟,少爷若仍没醒来,自有桂娘抱少爷上楼。
  他是春家世仆,从小伴着少爷一起长大,许是因为少爷病弱,明面上是他们伺候着,待少爷睡了,暗地里的桂娘就会出来。
  桂娘这人说来还有几分传奇,据说是民国以前风靡八府的艳姬,因缘际会学了一身好功夫,国乱时拚死从红尘楼闯出来,受伤倒在长街,被先夫人所救。
  此后多少年,老夫人去后,就是她来负责少爷安危。
  一身黑衣的桂娘面无表情地将人抱在怀,阿喻跟在后头大气不敢喘。
  门被推开,好生伺候着人躺下,桂娘坐在床边一声不吭地守着。
  阿喻不敢进房,少爷意识不清醒时能陪在他身边的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或者,冷冰冰的桂娘。
  他坏心眼地想着,少爷喊未来少奶奶常来织锦阁用饭,这要是让少奶奶看到他那些藏起来的小姑娘,哼,不吃醋那就怪了。
  尽管如此,他是绝对不会提醒少爷的,嘿嘿嘿。


第15章 【1 5】
  三日后,清晨,陪着至夫人用过早饭后,时候还早,许多人家还没开火,至秀身穿白玉兰的长裙,淡声道:“走吧。”
  书墨抢先一步拎起食盒,食盒里装着大小姐做的药膳。
  “阿秀。”至夫人不放心地追了出来:“见了春少爷记得关心关心他的身体。喊他来咱家玩,未婚男女,哪有像你们这样多少天不见面的?”
  至秀习惯了她的絮叨,始终耐心听着,至夫人说了足足五分钟,想了又想,实在不知还能说些什么,看着女儿那张精致白腻的脸蛋儿,顿时心花怒放。就凭阿秀这张脸,春少爷也不可能不喜欢。
  为娘的操碎了心,恨不能押着两人正大光明地谈一场热恋。
  见识过厉云生那样阴狠的纨绔少爷,再看春家大少爷,至夫人十二分的满意。要不是她家阿秀还没满十八岁,早嫁过去,她就无需忧虑了。
  至夫人最后嘱咐着:“中饭就在织锦阁用吧,娘就不给你留饭了。”
  留人的是她,赶人的也是她,坐在洋车上至秀安安静静想着,前世她从生母那里得到的关心太少,初来乍到,许是受了原身的影响,她待至夫人,怎么也亲厚不起来。
  退一万步说,原身被亲娘打死,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骨肉亲情,一笔糊涂账。是好是坏,也由不得她来评判。
  穿过三条街,织锦阁到了。
  清晨的风满了清凉和雾气未散尽的点点湿润,街上行人稀少,然而织锦阁的门已经敞开了。至秀拢了拢披肩,想着很快就能见到春承,那颗少女心不受控制地雀跃起来。
  阿喻打着哈欠从楼梯下来,见了坐在圆凳笑而不语的女子,瞌睡劲一下子散了:“大小姐怎么有空过来了?昨天少爷还念叨您来着。”
  “我来给春承送饭。”
  “哦,那少爷知道了肯定很开心。”
  至秀捏着锦帕犹豫一会儿:“她…念叨我什么了?”
  “少爷啊,少爷想小姐了呀。本来昨天是要去府里看小姐的,谁知道半路起风,吹得头疼,桂娘强行带少爷回来,入夜少爷就发了热,折腾到很晚才睡下。”
  “这……”至秀抬头看了眼二层楼。
  阿喻极有眼色道:“少爷应该起来了,不如大小姐上去喊他用饭?少爷有起床气,除了那些贴身侍婢,我们做下人的都不敢贸然搅扰。大小姐就当帮帮忙?”
  “好。”至秀没再啰嗦,抬腿往二层走。
  她与春承都是女子,况且春承病弱,于情于理她都要亲眼看看才安心。至于旁人有意无意的眼神,她不在乎。
  就是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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