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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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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狸猫王知道。它不可能永远躲在里面,但就是一下下。一下下也好。黑暗、潮湿、温暖,像几百年前,它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紧张得满手是汗,躲在心爱人的袍子里,奔赴陌生的都城。他的心跳声回绕在身边:我爱你,你知道吗?
像剑娃娃一遍遍问着琴娃娃。像所有碎了的泡沫。像天空微蓝的云。
我们那样难、那样难,才能遇上一个人。遇上了,也不知道怎样才好。像泡沫,那样晶莹的一下子,还没有意识到多么珍贵,就已经碎了。
其实,也根本就不珍贵吧!
只有世上很罕见、很独一无二、很贵重的东西,才叫作珍贵吧!
而两个人的缘份呢,像海上的泡沫,这个碎了,那个又会重新诞生。永无止境。人类这一点是真的好。不管个体会遭受什么苦难,反正作为整体的人类,毁灭又重生,乐此不疲。
菊长老跟曼殊大眼瞪小眼。
“那个……”曼殊问菊长老,“帮我们进入妖界怎么样?”
“凭什么!”菊长老本能拒绝。
“我们也是妖啊。”曼殊道。
“不一样。”菊长老道,“你们太危险。”
曼殊叹气:“是啊我们这么厉害,是很危险的吧,所以……”牙一咧,“你要不帮我,我就把你一片片给拆了!反正你的王也在坟墓里,懒得救你。”
菊长老哼了一声:“头可断,血可流!”
哟!小志气还挺高的!
第三十二章
忽然狸猫王的头又警惕的露出了坟墓外。它毕竟还是在乎菊长老的安危的。所以说,人还是有点责任心的好啊!譬如说你看狸猫王现在为情所伤吧?你看涵郡的昭然也是为情所伤吧?昭然现在就已经死啦!都是生命力衰竭而死。但狸猫王呢,要为属下负责,连躲进坟墓里都躲不安生。这就是区别!照这操心的程度,狸猫王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呢。
“咦!”曼殊笑吟吟看着它,“如果我用你长老的性命来威胁你,你会怎么办啊?”
狸猫王也哼了一声,把头又缩回去了。它看出来曼殊是逗着它玩儿呢!虽然搞不清楚曼殊为什么不真的抓菊长老威胁、也搞不清楚曼殊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是它总归觉得曼殊行动很不按牌理出牌、很调戏它、让它很不爽!所以它是真不愿意跟曼殊多说话。
“那个……”曼殊又跟菊长老大眼对小眼,“你们的王好像不要你了也!你要不要为自己打算一下?”
菊长老咳了一声:“曼大王!咱们也别再说笑了。这么说吧,您要去妖界,那咱不可能拦着。您这么大的份量,就算不想进妖界,咱迟早也得禀报皇座,自有上面的人跟您见见面——那得是上头的人!咱们的份量,还不够。”
“哟,”曼殊仍然是笑吟吟的,嘴巴往坟墓里一努,“现有个王在这里呢!还不够份量?”
“是这么着。”菊长老道,“如果是皇派咱们的王来会您。那份量也够了——但多半还是轮不着咱们的王的。其他更稳得住的王座多了去了呢!——如果是要作主把您往妖界里领,那别说我不行。我们的王也不够资格。”
“那谁够资格呢?”曼殊饶有兴趣的问。
“这样,我跟我们的王回去。跟妖皇禀报一声——”菊长老刚说到这里。曼殊就打断它,称赞道:“了不起啊!”菊长老一呆:“怎么?”曼殊笑道:“我这里要见到州皇本人,都是不容易的。不怕您老人家笑话。我都算好不容易攒下点基业了,也不是说见就能去见州皇本人。平常也还不是跟些小兵小将打交道。您老人家回去就向妖皇禀报,我就觉得太佩服了。”
菊长老的老脸一红:“我先向相府上报。您这事儿太重大了。相府一定立刻会告诉州皇的。我担保州皇一定会亲自处理这事儿。马上就会来接您!”
“那就多谢了。”曼殊道。
“不过,在那之前,”菊长老道。“咱们能不能先把咱们的王从里面弄出来?”
那是当然的!不过,怎么弄出来呢?曼殊问:“绑架出来、绑回妖界可不可以?”
菊长老脑门上一大哆汗往下流:“曼王说笑了!”
“所以还是要好好的弄出来咯?”曼殊喃喃着,双手在空中一抹。平空抹出两道鸾影。这两道鸾影又扶出一面镜子。
是水镜。
抉鸾照水,卜术。通过对水面施法,看到远方或原来发生的事。
曼殊现在用这个来看狸猫王在坟墓里怎么样了。
狸猫王的影子刚刚显现,菊长老忽然警惕的往后一跳:“曼王。请自重!”挥手打镜子。
曼殊吐吐舌头。任它把抉鸾照水镜给打破了。
这个水镜可以看坟墓里的狸猫王。也可以利用狸猫王、还有菊长老的气息,去看妖界的情况呢!
不能不说菊长老的警惕性很高啊!
“不看就不看吧。”曼殊嘟哝着,对晨風道:“那你来。”
晨風不行的,由曼殊上,那一般是暴力行为,曼殊会用铁拳砸开一个新世界。曼殊不行的,就由晨風来,这一般都是细致的行为。要春风风人春雨雨人的。
晨風对坟墓里轻言细语道:“他送你离开前,跟你说了什么?”
能让狸猫王从悲情中走出来的。只有一条线索。就像打开特别的锁,只能有一根钥匙。而晨風正好掌握了这钥匙。
就在狸猫王自己跟晨風他们诉说的故事中。
咦,这个故事,曼殊也不是一起在听吗?为什么曼殊就没有意识到?
如果你去问她的话,曼殊也只会掏掏耳朵讪笑一声:“啊,反正,有别人这么拿手的事,自己又何必费劲儿呢对不对?”
听起来很有道理。
总之晨風在这类事上的确比曼殊拿手。他对着坟墓里一问。狸猫王就想起那句话来了:在漫长的生里,想想有一个人爱过自己,心头是会暖一点吧?
唉这是他送给它的!他知道他也只能送给它这个了。一份回忆。有一天它发现了真相,不必难过、无须彷徨,只要把这当作珍宝来收藏:在漫长的生里,想想有一个人爱过自己呢!
心头的确是暖了一点。
生命是多么可怜,只要这一点就能暖起来。而多少生命,竟连这一点点暖都没有。
狸猫王终于带着红眼圈出了坟墓,第一句话就是问:“你们达成什么交易了?”
嘿!一下子就认定了他们之间有交易嘛!
虽然狸猫王被晨風安慰了,菊长老也应该遵守诺言带曼殊回妖界。但它仍然坚持不是立刻带回去,而要先向妖界通报。
曼殊手别在背后,眼睛一转,就同意了,但是要菊长老跟狸猫王带一件见面礼回去。她伸出左手,把这见面礼递给他们。这见面礼长得还很奇怪的,像是什么机器上的一个碎片,上面仍然浸染着大量的灵力跟妖力。
“其实在灵州,已经有修灵士会制造妖魔了。但他们想制造佣兵。”曼殊道,“这是机器上的碎片。你们皇看到了。一定乐于见我的。”
菊长老跟狸猫王很郑重的把碎片收起来。他们走后,晨風问曼殊:“怎么了?”
曼殊伸出右手,掌心中有一面很小的抉鸾照水镜。黑叉林主从这里传过消息来:又找到了新的地方。可能是另外一条可以通向妖界的裂缝!
话说,在火州边界,离黑叉林有点距离,有那么一个石洞。那个石洞,郁郁苍苍,青苔生得很安静,平常没有人来往。
它也曾经有过略微热闹点的时候。但最终,还是寂静荒荒了。
黑叉林主之所以还能听说它,跟一个猎户有关。
那猎户去打猎。见到有一具棺材在山上,半露在泥土外,看起来很破旧了。里面臭哄哄的。可能是其他州的人,喜欢土葬风俗的那种。到这里来。死了人,匆匆忙忙钉了口棺材,没埋好,被风雨冲了泥土,露出来了吧!
那猎户也是好心,就发出火去,想帮他们把尸体火化了。呃其实对于信奉土葬的人来说,这样的帮忙。其实是种污辱吧……但猎户的文化水平不高、头脑也比较简单嘛!他想做就这样做了……
结果棺材烧到一部分,里面就有银闪闪的东西露出来了。那猎户吃惊了。把火熄了,探头一看:哇!里面全是白银!
呃,不是灵宝。其实对很多修灵者来说,灵宝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低级的灵宝还不够用,要高级的才行。越高级的越好。
——不过对普通百姓来说,白银就够了。真金白银最特么的实用!猎户愉快的把白银端回去了。棺材里还有一个猪头,已经烂了。那就算了。猎户不爱吃烂猪头。
他带着白银回去,翻新屋子、买家具、给老婆买首饰衣服、买仆人、然后把好看的小女仆收了、给小女仆买首饰衣服、把老婆愉快的蹬了……
老婆就出去哭去了……
正好这地方,有一群乞丐来讨饭。
说是乞丐,但是长得可凶了!也不太专心讨饭,但是更注重跟人聊天。
这猎户的老婆出去一哭,这群乞丐听得可专心了。听清楚之后,他们互相看看,脸上露出喜色,发声喊,往猎户那里去。
原来他们是强盗!
他们抢了人家的银子,却被追上了,情急之下,看到人家有一口棺材,就拿了来,将钱先放在里面。又放了一颗臭猪头,指望着如果有过路的,闻见臭味,也会以为是尸体发臭,就会避开。哪里想到这猎户多事!
他们终于料理了那追兵,再兜回来,一看棺材,烧得半焦,里面的银子也没了。强盗脑子一转,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肯定被附近的人顺走了!
他们银子不能白丢!他们化装成乞丐(虽然很不像),横着膀子到附近来探听了!
他们现在最怕的是那拿了银子的远走高飞、隐姓埋名什么的,让他们找都没处儿找去。没想到猎户这么够意思!直接就花了!而且把老婆给撵了!搞得他们这么容易就探听到了!
他们愉快的找猎户要钱。
猎户……没钱。
他花着花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钱就花得不剩什么了。哦当然,他是不愁后半辈子的!他置办了好多产业、买了好多债券什么的,据说都是很合理的投资,非常保本,问题是……这些都没办法转让给强盗啊。
强盗气得揍他丫的!
当是时也!所有的仆人都恨爹娘生少两条腿,一窝蜂的从四面八方往外钻出去,而猎户一脸的懵逼,还想商量一下:“各位可知道有王法……”打头的乞丐——哦不,强盗——一言不发,长棍在天画出一个圆圈,接着脚踏奇步,棍头照猎户的鼻子捣去。其他强盗齐声叱喝,如狼似虎朝猎户扑上,一时间院子里尽是棍影飞舞,猎户灵功虽不行,跟野兽斗争出来的眼力仍在,看这敌我悬殊太不成比例,还有打头强盗不但内功深厚,而且取位刁钻,这就要糟糕!
他往后一个翻滚,好歹是把叉子拿在了手里——以前他的随身武器是猎叉,但现在他不是阔了嘛!所以使用的是切牛排用的小刀小叉……“当!”居然还命中对方的棍头了!准头不错!
可以没什么卵用。
对方的棍子直接就把他跟他的小刀叉都碾在地上了,然后其余强盗也全招呼上来、猎户见漫空棍影打来。毫不犹豫掉转身体,让背脊迎上敌棍。
背是人类比较抗打的一部分。但也看抗什么打。如果是一座泰山迎头飞来,那么实际上来说。用头还是用肚子还是用背去迎,都没有什么区别。
猎户刹那间,不知给劈中多少棍,痛得痉挛起来。强盗倒是没用刀剑,就是棍如雨下,专挑他的后脑袋和脊骨下手,手法狠毒。分明要把他打得不死也要终生瘫痪——也说不定是先打坏了再切成肉泥泄愤,都是很有可能的。
本来他是应该被打死了。
但是黑叉林主正好经过了。
接下去的事情就简单了。这些强盗是怎么群殴猎户的,黑叉林主就更加轻松写意的把他们给单挑了。像骨肉相连烤肉串一样,嗯真的可以串串烧——
“英雄饶命啊!”强盗们为了避免被串串烧的命运,惊呼道,“我们买命可以吗?”
“你们好像没有钱了吧?”黑叉林主冷静的指出事实。
“嗯……”强盗绞尽脑汁。“我们还有情报!”
“哦?”黑叉林主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从头说来。”
强盗们从头说起。他们这批银子,论起最早的源头,就是从前文提过的那个山洞里来的。那山洞虽然已经荒废了,但是以前也曾经阔过的——
以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会有人去那个山洞,目的只有一个:便是献祭。
其他地方也都有祭祀,总在吉日良辰。献三牲玉帛,焚纸燃烛。或是酬神,或是告慰祖先。
只有顿河畔,离城,伏龙崖底七十二寨,代代相传的献祭,用的是人。
所谓“生祭”。
最后一期的生祭,是个可歌可泣的故事。强盗从别人那里听来,告诉了黑叉林主。黑叉林主回去以后又告诉了怜星。怜星把它创作成了一个更优美的故事。故事是这样开头的:石洞口高处,横着一枝笛,雪白,修长,笛孔细小,几乎看不清。阿峰打柴挑水搂兔子,从附近山头过,远远看着它,会想:“这样的笛子,吹出来到底是什么曲子呢?”
传说中,这里原本有个可怕的怪物,幸亏一位英雄把它封进此处的地底,维护了一方安宁。可惜连英雄也不能完全杀死它。它沉睡在地底,若翻个身、醒来,会引得山崩地裂,方圆百里生灵涂炭。为帮助它沉睡,方圆七十二寨的人才不得不一直举行生祭。
这枝笛子,也是英雄留下的。传说称颂它加强了封印效果,同时警告所有人:万万不能触碰它!若触碰,必遭不祥。
锋生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弥生是不是偷偷触碰过这支笛子,总之弥生是神秘消失在这洞里了,像所有生祭的祭品一样,不觉已经五年。
伏龙崖方圆七十二寨的人,都快忘了他。对他们来说,洞里只是消失了一个不自量力、又学艺不精的净秽师。也许是怪物把他吃了,像吃那些祭品一样。
他们不知道。弥生是这个年代南离大陆最有才华的净秽师。弥生一向不爱炫耀。他每到一个地方,只会默默的勘察、默默的清扫,当他大功告成时,当地的居民才会瞪大眼睛,惊异并且感戴,弥生则客气的欠身,捧出他的净钵:“那么,各位有什么珍爱之物,不妨施舍给我,以结善缘罢。”
钵上刻着他的名号与徽别,笔锋锐利逼人。
锋生最爱这样的时刻。远来的陌生人,不动声色扭转乾坤,人们才发现他是个大英雄,好一个逆转!
然而,英雄出师未捷身先死,就不再有逆转,只留下迷惘失落,刻在他亲人的心头,如一记苦苦的嘲笑、深深的谜。
弥生消失之后,锋生就留在了伏龙崖,狩猎打柴维持生活。拢了柴火、扒了兽皮,他就送到寨口的杂货店,店里老板娘严肃得简直凶残,却有个无限柔美的女儿,名叫水佩。
老板娘弯腰去摸钱罐时。锋生会飞快的瞄一眼坐在店深处的水佩姑娘。水佩姑娘肯定是不喜欢他,每次都把脸别开了。老板娘直起腰来,正见到客人失落的垂下眼睛。
其实店深处挂着一套古老的服饰。上头镶着黄亮的铜片,可以当镜子用。水佩姑娘咬着唇,别过脸,忍着笑,看镜里清俊的外乡少年,眼神炽热得叫她心跳。那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色的痣。像飞鸟在上头亲了一下。梦里,她曾用手指抚过这颗痣,不小心烫着了自己的指尖。
石头凿成的圣殿里。安放着一张宝座。
宝座是整块天青石刻成。刻的是莽莽深林,每片叶子的形态都不一样,每缕叶脉都清晰可辨,千枝万叶间藏了无数飞禽走兽。还有小精灵向外窥视。精灵的眼睛是祖母绿镶的。眸色比最深邃的幽谷还要秾郁。其他动物的毛色,还有枝头的花果,分别由翡翠、沉香、水晶、玛瑙、猫眼石攒就。这里方寸间的珍奇,比皇后凤冠上的一切珠宝加起来还要贵重。
坐在宝座上的是个少女。就只有一个少女。她身上的袍子像宝座一样盛大、荣华,可是她本人却很瘦弱,像发育不良的孩子。
她侧耳,听屋外的足音。
她的手藏在华袖里。
确认足音都凋尽,侍奉她的人已经离开。她苍白唇角放松了,溢出个笑来。手从袖中抽出。指间拈着支笛子。
雪白笛子,笛身上的孔是如此细密,只有她这样细的指尖,才能操控自如。
笛子凑近嘴唇,少女又有点犹豫,凝住了。没有风,她袖子轻轻抖动,那上头照习俗的要求,镶了许多面亮晶晶的小铜镜,此时随着袖子轻轻颤动,映着宝气珠光,仿佛很多粒星星。
轻锐的声音把锋生惊醒。他抬起头,看见弥生在月光里濯帚。
在心里,锋生对自己说:“哦,是做梦。”
弥生消失后,枕着伏龙崖的月色,锋生不知多少次梦见这一晚,月已残,朝霞还未铺展,这样连梦都恹恹绻绻的时辰,弥生月下濯帚,惊醒了锋生。
锋生披衣而起,见那把净帚,被月光洗得丝丝分明、缕缕精神,仿佛翘起胡须就可以发出一声龙吟。弥生衣裳整齐,对锋生说:“要走了。”
弥生是怎么决定:何时要走?走去哪里?多大程度上确定那里有什么命运在等他?——对锋生来说都是个谜。
也许等他修为再高一点、多赶上弥生一点点,就可以明白了。锋生打点起包袱跟着弥生走,并不提太多问题。
那时候他还以为,一切都在弥生掌握中。信任就好。不用问。
他们到了伏龙崖。伏龙崖七十二寨,其中一座寨口杂货店女儿的浅浅笑靥,摇慌了锋生的心神。
伏龙崖下,他们见到了那座无名的洞,洞口上方,横着支雪白的笛,那么纤瘦,乍眼望去,如风在岁月梢头的划痕。
洞口的青苔,生得肥厚而安静。人们远远避开这里,说不清敬还是畏,总之让它独自呆着。只有大山出现骚动,地底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井水忽然浑浊或者干涸、狍子黑熊黄狐们满山乱窜,大家知道,地底的怪物又快醒了,得赶紧找个人进洞作生祭。
七十二寨里,有什么人得了重病,快死了吗?那太好了!家属也不用费钱买药了,七十二寨出钱给他们家致谢,把这病人抬进洞中,也算是一种废物利用吧!如果不巧,那阵子人人康健,一个染病的都没有,就看看谁最年老,老得话都说不清、路都走不动了,留在世上也是受罪,还不如抬进洞里发挥余热,七十二寨集体出钱给他们子孙致谢。
怪物倒也不挑什么童男童女、生辰八字,只要抬进去时还是个活人就行。于是七十二寨也就不觉得献祭是个多大的负担,从来不找净秽师来斩妖除魔——开玩笑!当年上古大英雄都只不过能把怪物封印而已,如今的净秽师又能做什么?别弄个不好,把怪物刺激醒了,那才叫生灵涂炭!
如今,正好又到该献祭的时候。
第三十三章
弥生持帚低眉,对所有寨主、以及寨民们保证:他只是想进去看看,也许能加固封印呢?那么从此不必再有生祭了。如果做不到,那么这一次,他来献祭,请病人们都在家安心养病罢!
七十二寨被他感动,答允他进洞。
洞里满满石刻,怪模怪样的狰狞凶物,历经千万年,依然趾爪狰狞、择人欲噬。洞底最深处,有一块很大的天青石,最初不知刻了什么形像、又被什么样的大力破坏,如今已看不出当年的模样,留下一鳞半爪、以及巨大的伤痕,比完整的石像还要恐怖。
这座残石前,便是生祭之地。人们把祭物留在这里,不久,祭物就会消失。
锋生与弥生一起入洞,路上有些细柔、阴冷的东西,步步缠上他的小腿。那是祭品们经年累月残留在这里的迷惑、惊恐、悲伤。弥生垂手轻拂,像摘蛛丝似的,将它们拂却,微微一笑对锋生道:“你在外头等我罢。”
这是锋生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笑。
弥生入定了有半刻钟,洞里洞外,宁谧得简直地久天长。和风微送,锋生不觉低下眼皮、昏昏欲睡。
忽然他听见脚步声。
弥生奔出来,步伐从来没有这样狼狈过,手高高举起。
锋生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了白笛。
当时锋生在洞外,所以很容易能看见笛子。弥生还在洞里,照理说石头挡住了他的视线。可他却紧盯着笛子的方向,似乎厚重石壁只不过是空气。“奇怪!”弥生脸部肌肉扭曲,“它在这里。又在那里——”
阴影笼罩下来。
洞里幽深的影子,像个活物般,一动,就罩到了弥生的身上。那团黑暗里发生了什么,没人能看见。
锋生是在此时听见了笛音。
美得不现实,短得似人世仓促的分离,只一声。便凋零。黑暗也随之淡去。洞里已经不再有弥生的身影。
后来锋生一次又一次做恶梦,从弥生在月下对他说“要走了”开始,到黑影带走了弥生结束。
至于那声笛音。除了锋生,在场的没人听见。他在梦里也再也没能重温。就仿佛它从未发生。
宝座上的华袍少女,把苍白的长笛,凑近了嘴唇。
下定决心。她唇间送出气息。指尖轻按笛孔。
笛声响起来,不绝如缕,清得不真实,纤得似人间寂寞的相思,渐奏到苦仄处,碧落清泠曲葛根,石落天惊破秋潮,一蹙。缓缓舒展开,在宝座一角凝成人形。
华袍少女回头。身边已有个沉静的少年,望住她,神情似笑似叹,眼角一粒红痣,像飞鸟在那儿亲了一下。
少女轻轻动了一下身子,脸上微微露出痛苦的神色。
她身下,有血流出来,不多,仍然染红了座上荆棘。
这一把宝座,极尽奢美之能事,座位上,却铺了层荆棘。
锋生去替杂货店挑水。
杂货店那个冷冰冰的老板娘,对他的态度终于缓和了一些。这几天水佩身体不舒服,日常活计老板娘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叫锋生来帮忙。锋生赶紧答应。
水桶丢进井里,半天听不见水声,锋生暗笑自己心神恍惚。桶落到井里,怎么会没声音呢?
他双手交替拉绳子,要把水桶拉上来。
绳子那头的份量很轻。
锋生脸色一变,探头看,井里空了。
井里头所有的水,都不知到了哪里。
锋生回头,水佩姑娘扶墙倚在院角,羞涩地咬了咬唇角,完全不知大祸之将至,问他:“我是不是见过你?”
风吹过,水佩脸上的血色消失了。她阖上眼睛,人如倦极的花朵飘落。锋生冲上去,揽住她。
满山兽嗥。外头一片尖呼:“兽惊了、水枯了——又要献祭了!”
老板娘满头大汗去请大夫时,人家的回答是:“怎么这么不巧,这时候病了?重不重?啊呀,太好了!重的话可以献祭了!寨子有了祭品,你省下医药费,还能赚一笔……”
“不重,不重,就是小风寒。”老板娘逃回家,在女儿床边坐着坐着,忽然捂着脸哭了起来。
她不再是锋生原来认识的那个凶婆娘。
水佩的病也根本不是什么小风寒。她不知撞了什么邪,一下子高烧不退,躺在床上,时晕时醒。老板娘藏着她,很快也藏不下去了。“这是天注定她要当祭品啊!”闻讯赶来的寨主们检查了她的病情,如此感叹。
老板娘无话可答,只有给女儿准备作祭的行装。
家里最贵重的一套衣裙,就是上古那套服饰,听说是给圣女穿的袍子,别看织工粗糙,在当时已经是顶好的手艺了。那时养圣女是用来祭天的:有个什么天灾人祸,就拿圣女作祭。
圣女为大家牺牲这么大,穿得好、住得好也是应该的。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献给她。铜矿冶炼、抛磨打光在当时算是顶尖的工艺,于是也在衣裙上得到体现:许多片小小黄铜镜,在当时比黄金还贵。
可是这样贵重的衣裙,背后的裙袂却残破、还沾着血。并不是后世抢夺中被破坏。这破坏在圣女还活着时就已经造成了。
当时的人,虽然愿意付出一切来供奉圣女,却怕圣女日子过得太舒服了,事到临头不愿为了族人去牺牲。为了让她习惯苦难,她的宝座上安了荆棘。传说中,宝石和香料簇拥着她,她低着苍白的脸,血从宝座上流下来。
衣袍就这样脏了、破了,便换一件。
没有人知道圣女的制度,是什么时候消失。总之杂货店这套衣裙。应该是最后一代圣女留下的袍子了。上面镶的铜镜,还是黄铜的。当人类学会把黄铜发展为更结实的青铜时,伏龙崖下。已经没有圣女了。
老板娘要把这套衣裙换在水佩的身上,气力不济,想叫锋生帮忙。
可是小伙子已经不见了。
“男人就是这样啊!有鲜花,他抢着摘。有苦,他就跑了。”老板娘感慨着,落下一滴痛泪。
她不知道锋生已经悄悄出现在无名的石洞前。
伏龙崖的生祭,短则五六年、长则八九年。总要来一次。弥生顶过一次之后,又是五年。
反正只要是人就行!这一次,就由锋生顶了罢!水佩也许病能好、也许不会。总之。不到最后一刻,不想放弃,不想让她消失在什么莫名其妙的黑暗中。不想她的幽怨化为洞口缕缕蛛丝。
五年里,锋生其实一直期待。弥生会突然破山而出。披着满身洁净光线,谦和低眉宣布:“这里干净了,各位从此不用再担忧了。”
即使现在,锋生都没有放弃期待。只不过,弥生需要的时间比他想的久一点、更久一点……在那大逆转的光荣结局之前,就由锋生先来守护水佩吧。
出于一种不可解释的心情,锋生在进洞前,先攀上洞口。碰了碰笛子。
并非玉石,这支光润纤美的长笛。竟然是骨制品。
锋生记得,弥生的净钵,也是骨制。
宝座上少女倦极而眠,手垂下,白骨长笛压着黄铜镜饰的裙襟。
眼角红痣的少年悄悄退开。
“我竟没预料到千年之后,清洁小工都有这般身手了。”一个灰白长发男子截住他,冷冷道。
“大祭司。”少年含笑欠身,招呼他。
圣女身边,总有个祭司,安排一切仪式,替她穿华袍、替她铺荆棘、最后时刻牵她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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