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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庭秀骨[修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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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色甚好。
  容庭芳松开掌中鸡的翅膀,直起身站起来,理了理半干的衣衫,兀自迈出了高过膝的草丛。湖水波光粼粼,银月在其中碎成了星河。它也是很识趣的,在容庭芳走过去时很识相地退远了一些,满湖写着‘不想打扰’。
  有时候生灵太聪慧了也不行——过于自以为是。
  “你不必这样看我。”容庭芳道。
  胖鸡没吭气,但满眼写着不信任。
  容庭芳也没吭气,他实在没必要对一只鸡做什么。
  这两人的不吭气直接持续到天际发白,天将要亮,朝霞从波光水面探出头来,万物染上一层淡淡的金红色,鸟鸣雀喜,实在是天地好景象。困在瓦行多年,余秋远有许久不曾见过日出,一时之间他感悟于天地正气,忘记了自己身份只是一只鸡。感慨道:“东方胜景。”
  ——唯我蓬莱。
  容庭芳不吭气地看了它一眼。
  胖鸡:“……”咳了一声,收回了负在身后的短短的翅膀。
  这么短的翅膀,也不知道昨晚是怎么飞起来的。
  它道:“现下怎么办?”
  这里比东极还不如,连户人家都没有。
  容庭芳走至湖边,这汪湖水十分青翠。他俯下身去掬了一把,凑至鼻端嗅了嗅,有股淡淡的灵气。魔界以外的地方他不熟,但也知道能寻一块连水土都透着灵气的宝地是很难得的。莫非他运气当真好,随便一跳还能跳进一块适合他修炼的地来。
  胖鸡还在那里等着容庭芳回话,却见他忽然开始脱衣服,它鸡心一震。这是又想干嘛!
  幸好容庭芳只脱了一件外衫,他脱了衣服,又除去了鞋袜,然后掏出一块石头。在阳光下透着光,亮晶晶的。胖鸡觉得有点眼熟,它愣了一下,认了出来。“赤金石?”还是一块绝佳的赤金石。最佳的赤金石可入药,次一些的用来打造器材,最次的便是做成小玩意拿去卖。而容庭芳手上这块,从成色和浓郁的灵气来看,都是绝佳的品级。
  它蹦到一处高地,歪着脑袋盯着容庭芳手上的石头:“你怎么会有这个?”
  赤金多产自蓬莱,若说从前的容庭芳有便罢了,它是看着容庭芳在瓦行身无长物的。
  容庭芳也没有瞒它。
  “昨天的玉玑峰弟子给的。”
  郝连凤会这么好心?胖鸡严重怀疑这是容庭芳顺来的。
  容庭芳处理魔界事务这么多年,别说和余秋远谈判,和别的城主界主谈生意,多多少少也有上百回。他是个吃亏的人吗?从来只有他给别人亏吃。昨天郝连凤和他商量换天凤的事,符云生正好在收师门简讯,赤金石从兜里露出来,容庭芳一眼就瞧中了那块亮晶晶的石头。
  好矿可入药助他恢复实力。更何况——它还漂亮。
  郝连凤去修屋顶时,容庭芳就叫住了符云生:“喂。”
  符云生四下看了看,确定没有在叫别人。他走过去道:“小兄弟在叫我吗?”
  这回容庭芳没有说‘你是不是耳朵小所以聋’,而是笑了笑。
  他说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蓬莱还要人吗?”
  符云生听得莫名其妙:“不要啊。”
  容庭芳道:“为什么不要。我听说蓬莱在和魔界打架,不是缺人手的时候吗?”
  啊,是这样。符云生想,他们每回动起手来都是乌云惨淡,消息都传到这里来了。于是说道:“先前是有些误会,但是现在误会已经调停了。所以有阵子不动手了。”
  误会?他把生死攸关的事,叫成是误会。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感觉,还真像是余秋远教出来的人。容庭芳不知道蓬莱的其他人是如何的,但他一直都记得,曾经他和余秋远打架打到不周山时,不小心撞了不周山一下。石头滚了一块下来,守山的是个老头。
  老头在那跳着脚怒骂。余秋远就是那样一幅波澜不惊的神情,清清浅浅‘啊’了一声,扶住那块石头送回去,一脸端庄诚恳道:“小误会,别在意。”就像刚才一剑横扫过去戳下石头的那个人并不是他一样。
  容庭芳就是讨厌那人一身清高秉持忠义的虚假面孔。
  他一挑眉。
  便听符云生继续道:“何况蓬莱不是说进就进的,进蓬莱要通过比试才成。”
  蓬莱外的其他门派,大约是招没有任何根基的普通人。但是蓬莱不同,它不单看灵性,还看修得如何。故而蓬莱内没有扫地弟子,最普通的看门弟子,都能与大洲其余修道者的筑基期相抗衡。不过余秋远执掌蓬莱后,每年会对外普招一次,收些天份极佳的弟子。这个模式,倒也与从前那样官板的管束不同了。
  容庭芳继续道:“那依你看,我能不能进?”
  符云生将容庭芳打量了一遍。模样是一等一的,似乎也有灵根,可惜看不分明。他略带歉意道:“我修为浅,实在瞧不出来。”瞧灵根这种事,通常是由几大峰主亲自出马的。
  他觉得这样说了可能会打击到年轻人的积极性,不过眼前的人似乎只是略略遗憾了一下,并不怎么失望,反而说:“那再请问,蓬莱谁最厉害?”
  这自然毫无疑问,符云生答得很快。
  “金光顶余真人。”
  那可是连魔界与之交往都要考虑一下的人。起码现任魔尊就从未在他手里讨过好处。
  容庭芳笑了笑。
  “那么,能与他并肩的呢?”
  符云生想了想——
  他想到了之前传得很开的那个八卦。
  “魔界那个谁吧。”他很不情愿地说,都偷偷谣传说是殉情的嘛。当然这话毕竟关乎他们魁首脸面,所以符云生还是很聪明地没有当着容庭芳的面说出来。
  “等一会儿。”
  胖鸡打断了容庭芳的叙述。它狐疑道:“这和赤金石有什么关系?”
  容庭芳此时已步入水中,盘膝而坐,闻言道:“没什么关系。”
  就是趁和对方啰嗦的时候把赤金石顺了过来而已。
  就和现在一样。
  趁和胖鸡啰嗦的时候,一口就将赤金石给吞了。
  但是容庭芳没有告诉胖鸡,他还问了那个蓬莱弟子一句话。年少青涩的容庭芳,若要装模作样起来,是人畜无害的,瞧着冰雪可人,特别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所以当他问起符云生:“那我要如何才能进入蓬莱?”
  什么好不好相与的错觉,符云生一时头脑发热被蒙蔽了过去,只当是个聪慧的少年人一心向往之,还认真想了想。告诉他说:“倘若蓬莱峰主下山,会在四方城的日月台办道法会。”
  符云生打量了一下容庭芳:“你若有意,也许能去试一试。”就算进不了蓬莱,也有些世家门派是收人的,进了他们的地方,不愁找不到好的典籍。
  并不是进了蓬莱便能得道成仙,说到底修什么道都一样,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天下不世之才不多,且都没什么好下场。可惜了,他觉得没有好下场的那个人,就在他眼前。
  赤金石多产自蓬莱,是因蓬莱灵气充沛,连带山石花草也韬光。这种石头因构造特殊,故而是天生的灵力储蓄体,入药的话,微量便能是疗伤好物。但前提是需要研磨并和其他灵药配比使的,从来没有人将这么大份量的赤金石一口就吞了!
  胖鸡瞧得目瞪口呆,连翅膀也忘了扇!
  然而那灵石已然被容庭芳给吞了下去。
  周身的水汽瞬间蓬发,将胖鸡逼得不得不倒退好几步。它是天凤,属火,不善水。而水雾之中,容庭芳面色微白,显然是逼碎了赤金石头,灵气充刷着他的血气,令他也十分不好受。但这是容庭芳能找到的最简洁的途径。
  那还是在他看到了这片泛着灵气的水后——才萌生出的念头。
  修为不足,那便去修。妖与人不同,妖沾了天生灵体的光,不用天时地利,想修就修。而人身要修道,还需要褪去俗身□□才行。在瓦行打坐那三天,容庭芳借着瓦行的灵气,发觉他的身体吸纳灵气的速度很快,可是容纳量却很小,进入身体中的灵力仿佛是被什么东西给吸收了去一样。所以这就导致他虽然在修行,收效却甚微。
  他怀疑是因为他如今筋络年轻,不够开阔。
  赤金石是天生储灵库,可以淬练筋骨,拓宽血脉,让灵气吸纳顺畅。容庭芳便要试一试。
  他不怕灵力爆体,他只怕不爆。
  强行吞下灵石的那一瞬间,清澈的灵力顿时充斥了容庭芳的身体。他的筋络就像是被针扎了千百遍,每一处纹路都爆开了一个孔眼。但容庭芳是谁,从前他血脉之中都是魔血,要想淬体只能去炼狱,炼狱成就他,也涤荡他。每蜕一回变,如挖骨烫皮,化去龙尾时的痛楚远甚于此。不过是脸色一白,眉头一蹙,就将这种痛楚忍了下来。
  寂静无声。
  这股灵气溢出他的身体,蹿入周身水汽之中,也令胖鸡精神一振!
  吞吐要内丹!纵使容庭芳自己不知道,他依然在无意识中将那枚金丹给吐了出来。那金丹被容庭芳吸纳后一直是不成形的状态,如今却在赤金石的炼化之下,有了个模糊的形状!
  余秋远不及多想,扑着翅膀就扑了过去,嘴一张,要将金丹吞下腹去——
  却是容庭芳往后一吸。
  一个擦唇而过,金丹重又落入他腹中不提——
  两人顺便还亲了个嘴。
  哦错了,是一人一鸡。
  作者有话要说:  芳芳:当人时抱我,现在又亲我。爱我就直说啊!


第13章 起了杀心
  容庭芳睁开眼,属于禽类特有的细绒毛糊在他脸上,感觉有些骚痒。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扑过来亲他的胖鸡——最起码眼下这个行为在人类而言叫亲,在禽兽而言叫进食。
  很巧,他和余秋远,都属于禽兽,一个是禽,一个是兽。
  金丹既已下腹,那股暧昧不明的水汽便也逐渐消散。水雾之中,只有一个令天地屏住呼吸的人盘膝坐在水里,薄透的内衫沾了水贴在他身上,勾勒出优美的身形。微湿的头发粘在颊侧,柔和了棱角。还有谁能认出这是那个手撕凶兽的魔界至尊。
  ——其实容庭芳也不是现在好看,他从前就很好看,但那时更多的是霸气叫人不敢逼视,如今一下年轻了大半,对于他族内年龄来说,也不过三五百吧。连成年也算不上。
  他长而微湿的睫毛垂下来,静静地看着胖鸡。
  胖鸡:“……”
  偷鸡不着蚀把米,说的就是它这种人,啊不,是鸡。
  它镇定地往后退了一步。
  场面一时十分尴尬。
  容庭芳没说什么,赤金石的灵力尚未完全吸收,他还只能坐着调息。这上等赤金石果然名不虚传,他昨夜化龙消耗掉的元气顿时恢复了大半。虽与从前仍然实力悬殊,可也比刚才好了不少。有人是以杀证道,但对于容庭芳而言,吞食灵物本也是一种方法。
  ——谁叫他被称作妖龙呢?
  他拎起胖鸡短短的脖子,将它揪离地远了一些,危险地眯起了眼。
  “你想吞噬我的灵力?”
  胖鸡:“……”
  若说是寻常人,大约是想不到这一层的。可是容庭芳与余秋远虽非同族,却是同类。属于妖类修行的本能就叫他们想到了这一点。若是如此,容庭芳倒是明白过来,为何这只雉鸡总要跟着他这个魔界残留份子,连蓬莱弟子讨要也不肯走。
  ——原来是贪图他的灵力。
  “我如今的状态你也知道,跟着我恐怕没有什么益处。”自己的灵力都不够用,还分给别人?他又不是散灵童子。容庭芳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趁我现在心情好,你走吧。”
  走?
  走去哪里。
  走了好把这千年修为白白给容庭芳炼化吗?
  它又不傻!
  既然容庭芳这样说,胖鸡干脆将计就计。它道:“你将我想得如此不堪,却又知不知道,其中缘由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容庭芳:“不想知——”
  然后他的脸就被翅膀糊住了。
  “你想。”胖鸡郑重其事。
  容庭芳吞食金丹是真,余秋远施救是假。不如实以告怕他独吞金丹是真,以免容庭芳走错修道之路是假。本来他们之间的信任就岌岌可危,摇摇欲坠,或许还从来不曾有过。只是一个不提,一个不问,便落个佯装的太平。
  如今容庭芳非要捅破这层窗户纸,余秋远倒也落个顺理成章。
  它昂着脖子:“你当你怎么恢复如初的,还不是靠着我的灵力度日,若你离开我一时半会,怕只能躺在地上叫人为非作歹,却动不得分毫。”
  ……
  容庭芳半阖着眼眸,评判着眼前这只胖鸡所说的真实性。他觉得有一半是真的。这最起码解释了为什么他身体会在最初就恢复到如今的形态。但是——
  “哦。”
  那又怎样。
  赤金石已吸收完毕,容庭芳站起身,哗啦一身水响。胖鸡往下一瞥,顿时臊红了脸。
  “把衣服穿好再说话!”它说,“光天化日,不知羞耻!”
  羞耻?
  天地同生时,谁不是赤条条而来,又赤条条而去。这世界上,多半重要的事都和赤条条有关吧。容庭芳嘴角扯开一抹笑:“你对我行不轨之事,倒也知道羞耻?”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他已大步出了水,上了岸后拾起那件干的外衫,将里头那件湿的衣服替换了下来,罩了胖鸡一头一脸。“随便你是何居心,我只警告一次,莫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若常人被这样告之,虽存有疑虑,多半也会感激。但容庭芳还是这么凶,丝毫没有感激与愧疚之心——在胖鸡意料之内。可是这样它反而会安全。因为容庭芳不屑于计较。
  容庭芳是个强者,强者中的强者,所以他自负。
  这样自负的人,就算你明白地告诉他,转过身去,我要在背后捅你了。容庭芳也会毫不狷介地将后背露给你。因为他认为——就算将心脏捧到你面前,你也奈他不得。
  “可是你提醒了我一件事。”容庭芳低头看着这只鸡。
  他这几日越想越觉得那一剑一把火烧得十分可疑。当年使计调东打西突破蓬莱,本以为就此得手,是余秋远暗调人手偷袭魔界后头,这招衔环之计容庭芳至今都记得。
  容庭芳是一心不想叫蓬莱好过的,那回本能得手,身后却忽然传来将士惊呼之声。他转身看去,漫天夜色之中,明月皎皎,余秋远身披戎甲,冲他似笑非笑,千机剑在他手中滴溜溜打着转。什么秋雨空山远黛意,在容庭芳眼里,他就是根秋后莲梗,硬地戳死人。
  这样的一个人会不留任何余地放任自己去死,留下蓬莱叫他糟蹋?
  想想都不可能。
  眼前这只禽类满口谎言,一心要从他身上获得好处,说不得与余秋远是一伙人。
  容庭芳本想放这只鸡一马,可一转念落到余秋远身上,便改了主意。念头一变,立时起了杀心。他不是一个好善与的人,觉得对方有用时,便搁置不理,一旦觉得对方存在干扰到他的利益,杀了也毫不可惜。
  胖鸡何等精鸡,察颜观色,见容庭芳眼神一变,立马心生警惕,不管容庭芳如何凶蛮不讲理,到底是被它三言两语给激了心性的。当下振起翅膀就要飞走——
  到底快不过刚吸收完赤金石的容庭芳。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霍然如闪电,猛地卡住了天凤的脖子,令它喘不过气来。容庭芳当日如何对付鬼族人,如今便如何对付这只灵禽。他动杀机时,不爱废话,也不喜欢做多余的事。慢收紧手,正欲用力,却在胖鸡失声之时,心脏骤然一紧。犹如撕裂般的疼痛顿时炸裂开来,令容庭芳一时没有忍住,短促地喘了口气,眼前一黑。
  他乍遭此苦,手中劲道松去,快被勒死的天凤就落到地上,痛苦地喘息。
  一边喘一边还有力气想,还好它是天生灵凤,寻常妖物怕早就成了灰。容庭芳心狠手辣,果真是名不虚传的。传闻也真不作假,这么一个大美人偏喜欢箍别人脖子。
  眼见面前的灵禽欲逃,容庭芳二话不说又一次打算置它于死地,只是刚施手上去,加倍的疼痛便还诸己身。顿时又一次失了手,抿着嘴蹙紧了眉头。
  ——同等的痛苦。
  “如何,现下你该信了。”虽然被容庭芳掐得痛苦,可经此一回,胖鸡反而摸到了一丝门路。它心中大喜,面上却不作出来,只忍着周身疼痛,说道,“正因你我一心同灵。你伤害我,便是在伤害你自己。只有我好好的,才能帮助你恢复修为。”
  两人合作,方能不失彼此。
  它毛羽凌乱,但还是迈着短腿走了过来,抬着没有的下巴:“怎么样?买卖不——”话未说完,它就被掐住了脖子。掐他脖子的那个人凑近过来,无暇的脸在面前放大,话却不怎么动听。“我最讨厌别人要胁我,你如果要跟着我,最好记住这一点。”
  就在两人思绪互相徘徊之时,忽然听得耳边尖锐的声音,天空一下阴暗起来,狂风四起,天生异变。他抬头看去,远处似起沙石,天边云层翻滚,隐约有紫红的闪电一道道落下。
  容庭芳见这只羽禽长久地注视着那里,道:“你想去?”
  余秋远当然想,难道容庭芳愿意去?他刚想开口——
  “想没用。”方才还一身杀气的人温温柔柔一笑,“求我我也不去。”
  大概是容庭芳运气好,不用他去,雷云滚泛之处尘烟弥漫,不多时飞奔而来一列车马,像是从天上而来,金轮红顶,穿着皆精致考究。车马中有张脸特别熟悉,他正从马车上透出头来,风驰电掣中与容庭芳四目相对。
  一眼万年中——胖鸡突然开口。“老相好啊。”声音有点凉。
  作者有话要说:  相好=配偶。
  芳芳(思索了一下):没有配过种。不算。


第14章 故人脸面
  “停下!”
  正是四目相对,容庭芳就见那人像见了鬼一样扑出半个身子,厉声叫停了车马。被勒然停住的车身上绣着精致的图腾,那是一只三足金乌。马倒是好马,突然停下没有人仰车翻。人却不是好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容庭芳淡然地站着,负手拎着鸡,既没有上前询问,也没有退缩避人。
  他认得这个图腾。
  三足金乌,是厉家。也是大洲唯一叛出神明,投靠了魔界的家族。
  厉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壮如熊虎,二儿子瘦如柴杆,只有三儿子风流倜傥,除了面目阴鸷,还算像个人。容庭芳宫殿内喜欢的那些明珠饰品,有些就是厉家从渭水外亲自押运过来的,只是要说私交,倒不如和车夫的多。
  眼前这个人,没有壮如熊虎,也不瘦如柴杆。看样子是三子,厉姜。
  厉家三公子从马车上走下来,考究的鞋面,刺绣的黑金衣底,世家子弟身份昭然。他的发微卷曲,脸色青白,风中摇摆的样子,让容庭芳想到了鬼柏树。
  厉姜迈向容庭芳的步子有些急促,但到了跟前却停住了,带着怀疑的眼神在容庭芳脸上扫了一遍,左左右右一打量,吐出两个字:“不是。”
  容庭芳没吱声。
  他既没上赶着往前认亲,也没缩成个球装怂。厉家一心要和魔界攀关系的意思,容庭芳明白。为的就是能在家族中扬眉吐气,冒出头角。可它毕竟是在渭水那端,大洲以内的,反个水还不容易。要是上了战场好说自己是处心积虑忍辱负重,就为了最后捅你一刀,他们大获全胜,容庭芳岂不是得不偿失?
  正因如此,容庭芳对厉家的态度向来不咸不淡。他眼下就算再需要人,也不想和厉家搭上关系。胖鸡还在他耳边聒噪:“小情人啊,长得可以啊,一眼就认出你——”被掐住了嘴。
  容庭芳猜得不错,厉姜是认错了人。他正驱车一路往南,车马劳顿,本来就在头昏眼花的时候。飘帘乍起,一瞥之下只觉掠过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心念一动便叫了停。可下了车才发现,这不过是个秀气普通的年轻人,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顿时心中有些失望。可反过来想想,那人威仪外露,霸气俊美,又岂是一个寻常人能错认的呢?
  厉姜心头失望,口中便也冷淡。
  “我们走。”
  也才朝马车走了三五步,耳畔风声起,容庭芳机敏之下立马朝后退了三丈有余。原本他所在的地方已被削出一条裂缝,裂缝延展开来,地面就如同丘壑。
  就听一声洪钟声响:“厉姜!你还往哪逃!”
  厉姜早已被家仆保护在身后,一听这个声音,眉目之间已俱是厉色。
  “萧、胜!”恨不能将他的肉给咬下来的切齿。
  随着这一声,一个黑衣狼面的人呼啸而至,一如他诡谲莫测的鞭法。狂影鞭声而至,厉姜立马被人挟着离开了原地,而厉家的家仆已手持金锣飞身而上——
  那边顿时滚战成一团。
  容庭芳夹着只鸡早就离开了战局,远远在一旁观战。
  “萧胜?”胖鸡自言自语,“萧家二公子?”
  容庭芳道:“萧家什么时候多了二公子。”
  他从前只知道萧家只有一个儿子,宝贝矜贵地很。
  谁家多生个儿子还非得和你说一声,胖鸡没吱声,白了容庭芳一眼。那何止是有个二公子,还有个小儿子呢。可惜那个小儿子早年间就被萧家除了名,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倘若厉姜一心要往魔界靠,那么萧家便与他相反,他们的心可永远都效忠神明。所以萧家会和厉姜打起来,容庭芳一点也不意外。从前有魔界撑腰,厉家对别的家族做的‘好事’不少,眼下他既已‘身死’,树倒猢狲散。虽然不知道厉家现在何去何从,但看这境地,显然不好过。毕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这两人身手各有千秋,但眼下显然是萧胜略胜一筹。他那根鞭子叫散魂鞭,是天丝所制,听说在弱水里泡过,虽然细软,坚韧无比。再细软,上千根拧成一股,也软不起来。
  “你不去帮帮厉姜?”胖鸡有些幸灾乐祸,“他可是要输了。”
  听着还颇为可惜。
  容庭芳轻轻哼了一声,没有要插手的意思。这两人谁赢了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厉家和他非亲非故,就因为两面三刀送他一些明珠,他便要与整个萧家为敌么?他自己的事都没处理完,何必掺和到陈年旧事中去。热闹看腻了,容庭芳转脚便要走,却忽然一声震响,原来是马车被劈得四分五裂。
  目之所及间,一个熟悉地映到骨子里的身形一闪而过,容庭芳连发丝都战栗起来——
  余、秋、远!
  眼见那张脸的主人要同这马车一样,被那散魂鞭削地消散在空气之中,容庭芳如一阵风一般,劈然一下插入战局,动作之狠辣,叫萧胜和厉姜不得不分开!他身法轻盈,白衣素纱,飞身进来时像是水中溅起的一朵银色浪花。一抓一握,便将那人揽入怀中,旋身而出——
  萧胜的散魂鞭已经握在了手里,将要触及容庭芳怀中之人时,硬是收了回来,他神色晦暗不明,上前一步厉声道:“厉姜,我最后再劝你一句,回首是岸尚不迟,你若一味再与蓬莱作对,伤及无辜,不要怪我不客气!”
  厉姜被家仆搀扶着裹在黑色的衣袍之中,因为受到了散魂鞭的波及而咳喘着,闻言眉头未松,嘴边却漾起一丝笑意。“哼,萧胜,我是好心成全你们魁首。免得叫他一人孤苦难安,送他与我们尊主一道,岂非是成人之美,遂人好意?”
  萧胜顿时大怒:“胡说八道!”
  散魂鞭一抽,立时又袭卷而去。厉姜岂会再给萧胜得手的机会,萧胜拖延这么久的时间,岂非就是等人赶来么。他立即化身而去,走之前看了眼容庭芳。大声道:“这位小兄弟出手相助之情,在下没齿难忘。他日必当相助。”声音之响,姿态之做作,就怕萧胜看不见听不着。
  厉姜是这样的人了,死之前也会拉一个垫背。
  他这么故意大声嚷嚷的,就扬起一尘金蝶,金蝶扑扇着翅膀,化成千万颗明珠,顿如铜镜刺眼,光芒万丈,一时难辨东西,叫萧胜不得不停下步伐,遮住了眼睛。等能睁目,哪里还能瞧见人。
  厉家的金蝶招魂术,不但能招魂,还是绝佳的保命神技。他很喜欢这一招——容庭芳也是。
  因为漂亮。
  唯一遗憾的是,这些明珠不过是化影,不是真的明珠。倘若是真的明珠,那容庭芳一定也不叫厉姜干什么事,只消在他魔界天天化出漫天金蝶就可以。就算当了千年万年的人,有些刻在骨中的本性是不变的,就比如爱财和喜欢发光。
  叫厉姜跑了,萧胜很遗憾。容庭芳也很遗憾,厉姜走之前,或许可以给他留些盘缠下来的。
  “喂。”眼见追不到人,萧胜将散魂鞭别入腰中,“你不要乱碰别人东西。”他指的是留在容庭芳手中的那个人。萧胜伸出手,“给我吧。”
  容庭芳看了眼手中的‘余真人’,容貌虽似,到手却才知道,并不是真人。如果是真人,萧胜一定第一时间将人夺了去,哪里会和厉姜废话。容庭芳没有反驳萧胜的话,依言将那人递了过去,只是在松手之时,暗中一用力。那人偶未到萧胜手上,便碎成了粉屑。
  “……”
  “抱歉。”容庭芳真心实意道,“我赔你一个?”
  拿什么赔,你赔得起吗?不过先前打斗如此激烈,这个人偶受他散魂鞭三番四次轮削,不可能毫发无伤。反正这不过是为了迷惑那些魔头用的假物。尚未派上用场,反叫厉姜夺了去。碎了也好,不落入任何人手中,反倒来了个太平。萧胜看着地上那堆灰烬,惋惜一声:“算了,只是没有引出九天玄尊,有些可惜。”
  容庭芳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谁?”
  “以前的魔尊啊。”萧胜答得很快,然后看了容庭芳一眼,“听说死了的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  胖鸡:卧槽那我是个啥!


第15章 沧水望春
  灵偶本来是苏玄机做出来给弟子玩的,那时是小小的一个,因模样酷似真人,稍加改进,还能端个茶送个水。金光顶有余秋远担待着日常事务,苏玄机的心思便花在了这些东西上。那一日余秋远正在打坐,忽觉异样,低头一看,小人偶穿着短短的衣服过来扯他衣角。
  “师兄,你看我怎么样?”
  余秋远一愣。他将人偶拎着放在手心:“玄机?”
  苏玄机的声音说:“是我。”
  可是这一声,却是从外头传来的了。他面带笑意,荷冠整整齐齐束着,走进大殿,先是长长一揖:“见过师兄。”然后才直起身,走到余秋远身边,将那人偶取过,说道,“弟子说这人偶不会说话,我便将我的灵力注进去试了试,想不到成功了。”
  鬼族有缚灵术,缚的是生灵,那是与天道相悖而行,害人性命,要遭天谴。苏玄机的做法倒是巧妙,只是寻常材料受不住灵力。大约瞧出余秋远心中困惑,苏玄机得意道:“我拿赤金石做了心,它是天生储灵体,不会轻易裂开。”
  这小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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