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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青-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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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你又跑不过我~”
即便如此。
抢先领跑在前的某人,还是悄悄放慢了些步子,时不时来个倒走,说是戏弄她跑不快,实则是让了又让,“我让你十秒,10、9……诶,抓不着~”
“宋致宁!!你别太过分!”
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追,惹来过路行人无数好奇扭头,饭后消食运动进行得无比彻底。
“……嗬……嗬嗬,”末了,她叉着腰,仰头看着跨在墙头上,帽子围巾裹得严严实实、依旧不改身手矫捷的宋三少,气得手指直抖抖,“你、你有本事你别爬墙!”
“这不是怕你打我吗?”他摊手,满面无赖潇洒样,“而且,还说你学不会凶人,这不是就学会了?”
“别废话……你倒是拉我一下!”
瞧瞧。
这会儿对他凶起来,倒是无师自通了。
他一时失笑。
却也依旧没忘微微弯腰,向她伸出右手——
=
倘使这个年,过得真如这样轻松的粉饰太平,或许不至于引来多年后宋家的一桩桩自相残杀闹剧。
然而,这些个所谓的高门大户,终究并不每每都如白家那般心思简单,子嗣单薄。
光是宋家一家,除了宋如茵那档子人尽皆知的不睦婚姻,没过多久,又传来长子宋如山膝下抱错女儿的大乌龙,惹来大院内外诸多议论纷纷。
寒假还没过完,姜阮阮随着家里人来白家走动时,便悄悄拉着白倩瑶说起这档子事。
“所以我跟你说,宋静姝就是被抱错了!想不到吧,以后那个乡下妞就是新的‘宋二’了!”
“……什么乡下妞?”
“你怎么还没见过她啊!你不是和宋致宁很熟吗?”姜阮阮一捂嘴,小心附到她耳边,“而且听说,他们家里还因为这件事闹得很凶哦,宋静姝要被送去留学了,小三叔很喜欢那个乡下妞,特别护着她,要我是宋致宁我肯定特尴尬,哈哈哈,他妈妈一直想要拉拢小三叔,以后好一起争家产呢,现在小三叔心里天平一倒,肯定不帮忙啦。”
姜阮阮那大嘴巴,自然是桩桩件件一个不落往外倒,却也听得白倩瑶满脸疑惑。
什么留学,什么乡下妞,还有小三叔什么的。
……还都聊到争家产了,可宋达爷爷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她挠挠头,“不是吧,姜阮阮,你怎么对他们家的私事这么清楚,你从哪听说的啊?”
“秘密!”姜阮阮闻声,做了个“嘘”的手势,“以后你就知道了,反正你别到处乱说,不然以后你别想再跟我们一起玩了。”
“……哦。”
然而,其实也真不用白倩瑶去乱说什么。
就姜阮阮那点藏不住事的脾气,还没开学,“宋二”换了人的事,早已经传到十里八方外。
过完十五岁那个纷乱繁杂的年,白倩瑶也很快便在一次家宴中见到了那个代替宋静姝的、名叫“宋笙”的女孩。
她一声普普通通的“宋笙姐姐”,惹来旁边宋致宁冷冷一瞪,登时尬笑几声,便收敛了后文。却到底也没忍住,好奇地多多观望过几眼,对这女孩留下个沉默寡言,不跋扈却也不好接近的印象——
谁又能想到,很多年后,正是这个从不显山露水,永远如死水无波澜般的少女,联合外人一举拿下宋家话事人的位置,将一众长辈、包括在宋如茵帮助下试图掌权的宋致宁都齐齐甩在身后,成为几个声名赫赫大家族中唯一的女性当家者。
当然,那都是后话中的后话了。
于白倩瑶而言,那一瞥一打量尚且可有可无,她那少年时代的光阴岁月,彼时只在悄然掀不起风浪的时光中黯淡流转,一直到她迎来上天眷顾的十七岁,方才露出些前路风景乍现的苗头来。
先是讲台上自我介绍说来自湖州的“卓青同学”,补足了她身边空缺已久的同桌位置。
而后,便是被称作“小菩萨”的纪家四少公然转班,后脚跟来的宋致宁更是潇潇洒洒,课桌一路搬到她身后。
算起来,这还是她和宋致宁“邻班”了快十年之后,头一回坐成了同班前后座。
“白倩瑶,以后你坐我前面,可得给我当榜样,”年岁一长,越发没个正形的宋某人,遂懒洋洋趁着下巴,没事找事踢踢她椅子后脚,“上课别睡觉,不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没人提醒了。”
“……哪里有这种榜样的!”
“你这不就是现成的吗?”
话虽如此,宋致宁倒是似笑非笑地,先瞥了眼旁边同桌——那位生得一张顶顶好皮囊的纪家四少,兼带着,也扫过前头那坐得笔直的“卓同学”,复才又冲她做了个【附耳过来】的手势,“作为以物易物的奖励——”
“嗯?”
她凑过去。
“头条八卦第一线,白倩瑶同学,恭喜你中奖。”
“……你滚呐!!”
是了。
无师自通了小两年的白倩瑶小姐,彼时终于成了个驾轻就熟的母夜叉,很完美那种,就针对他那种OTZ。
宋致宁扬唇笑笑,对她的态度见怪不怪。
只一如往常接了前排女生的暗送秋波,便随手扯过本数学书,盖在脑袋上睡起觉来。
白倩瑶冷哼一声。
把他眼下那一圈乌青色默默看在眼里,却也没再打扰他睡觉,只默默挺直了背,用自己那……日趋一日,愈发小山一样伟岸的肩膀,帮他挡住了老师直射而来的凌厉目光。
当然,这种分外固执且坚持始终的动作,引发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下课,她那刚刚跑完1500米酸痛不已的老腰便直接用痛楚对她大叫大嚷“表示不满”。
白倩瑶痛得撑着下巴龇牙咧嘴,对侧头来关心的卓青勉力摆摆手。
“可瑶瑶,你干嘛坐得那么笔直笔直的……”
“我上课想认真听讲嘛,我跟你说,这老师讲课可快可快……嘶,就是,得坐得特别直,特别专心才能听懂。”
“是、是吗?”
卓青疑惑地挠了挠下巴。
于是下节课,便也学着白倩瑶的样子,坐得端正笔直,前所未有的认真——自然也顺利地给老师留下印象,一起收获英语老师的三连点名。
同对英语不怎么擅长的卓青&白倩瑶回以【OTZ】败北三连。
白倩瑶默默扶额,“……”
当然,对于默默处在单方面暗恋中的少女而言,付出与牺牲,就像是青春年少无知最可爱的纪念章,总无需感动任何人,便足够让自己感到满足。
她有幸得了一个又一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在自以为不被旁人所知的迁就照顾里,得到了最需要的那份偏爱。
当然,事实证明,老天对她也并不总是亏待的。
头节课上完,等到下午第二节课体育课回来,白倩瑶一边咋咋呼呼和卓青唠着嗑踏进教室,走到座位旁,正想从抽屉里摸出水杯来灌一口大的,摸来摸去,没找着水壶,却先摸出来一盒不知名的跌打损伤膏药。
“……青青,你给我买的?”
“没啊,我们不是一起去打排球了吗,”卓青也是满脸疑惑,“是不是你自己以前买的,随手塞在里头角落了?”
当然不可能。
毕竟,自从母亲离开,她已经把自己自顾自养成个不怕疼不怕难受的孩子,习惯了熬一熬就过去,最怕麻烦和叨扰,根本不会,也没心思照顾身体。
倒也福至心灵地回头一看,某人依旧盖着课本雷打不动在睡觉,换气呼吸的频率,却显然比最开始急促不少,不像睡熟的模样,反而像是担心被发现被揭穿,心虚装睡似的。
她于是只笑笑。
傻呵呵乐着,随意一摆手,重新翻找起水壶,“那应该是吧,可能是放太久了,我自己都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年轻的小宋是可爱的小宋。
那时候宋家的变故还没发生,他对待旁人还有怜爱的本能,还有感激与温柔,还没有彻底把自己用花心浪荡伪装起来。
那时候的瑶瑶也是默默幸福的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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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73
十七岁; 是白倩瑶不长不短人生中精准切割的一半。
真细算起来,这确实是一段相当久远难追的回忆。
但或许是她的人生相较于旁人,在匮乏程度上只有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故; 直至许多年后,想起十七岁的宋致宁趴在课桌上、只露出半点尖尖黑色的额发;他倚在窗边,撩起窗帘和外头搭话的女生笑闹几句的声音;突然跑到她面前,下巴搁在她摞成山的课本上央她借本作业来抄抄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依旧还仿佛鲜艳如昨,恍惚就在不久前发生似的。
虽然没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种梦幻般的剧情; 但那些悄然离去的青春岁月里; 随着她阴差阳错成了宋致宁的前桌,两人的关系的确相较之前拉近许多——毕竟; 有了卓青和纪司予那样从一而终、不死不休的纠缠珠玉在前,他俩也不能在一旁干晾着当电灯泡,总得找些共同话题。
故而; 从前虽有有意保护; 但也确实刻意会和她保持一定距离的宋家小三少,大抵也受了纪司予的感染,对她“宽限”不少。
从此顺理成章的; 也就让她找到理由; 逐渐又成为宋致宁最贴心的哥们。
无论旁边俩人心照不宣的默契也好,暧昧也罢,受益于白倩瑶彼时那绝对没有任何恋爱可能的体型; 他们之间总洋溢着一种看似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兄弟情氛围。
闲来无事的时候,甚至还能并肩坐在操场的边边角角处吃吃薯片; 一起讨论着过路的美丽姑娘,你一嘴我一嘴,因为“谁更漂亮”这样幼稚的话题吵个没停。
“不过,今天我偷偷看到纪司予给青青传纸条哦,”当然,吵归吵,吵完了,她也不忘另起一个八卦,“他不会是真的对我们青青有意思吧?……虽然他家条件是好到不行啦,不过我感觉跟个烫手山芋一样,我去年还参加过一次他们家老太太的寿宴呢,那个奶奶看起来巨恐怖,我爸把我领过去跟她说话,没说两句,我脑壳就痛得要命。不为别的,就觉得她说话阴阳怪气的。”
白倩瑶撑着下巴,难得一副老成模样。
半晌,长长叹出口气:“而且纪司予这个人吧,对着阿青还好,对着别人,我总觉得阴恻恻的。要是青青跟他谈恋爱,以后还想再找下一个,八成就难了,不死也得掉层皮,你说是不是?”
情场老手宋某人手枕后脑勺,靠在篮球架旁,老神在在地答:“应该是说,要是真给他得手了,就不可能会有下一个了。”
“哈?”
“反正我从没见过纪司予那么失态的样子,遇见卓青那天是头一回。”
“……”
“而且卓青这辈子,我猜,也不太可能碰到第二个,比纪司予更喜欢她的人了。就算还要有下一个,她自己也不会答应自己的,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随随便便都能跟纪司予比。”
他可是出了名的人间小菩萨,实打实的又高且富且帅。
无可否认的默然片刻。
许久,白倩瑶复才“切”了一声,抬头看天。
“但我还是觉得平凡一点也不错,不愁饱暖,每天傻开心,像我爸说的那样,”她失神笑笑,“大家庭里,吃个饭都像是自助餐,要是真的有选择,谁会想真的迁就那些啊。”
可与她的感慨相比,小三少毕竟是见多识广,亲身体会。
多年后的事实证明,白倩瑶的劝谏没有奏效不说,纪司予与卓青之间,倒也确实是宋致宁一语成箴,分毫不差。
起先不知是福是祸,后来冷暖自知,毕竟卓青是终有所得。
至于一无所得的白倩瑶,自己也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反倒依旧默默在心里藏着那位——和永远一心只想着阿青的纪司予相比,仿佛永远也停不下来的花心蝴蝶。
半斤八两。
十七八岁的宋致宁和十年后一样,那副漂亮好看的皮囊永远被他利用和维护的极好,还酷爱拾缀自己,今天朋克潮牌,明天校服涂鸦,后天英伦贵公子,随心所欲,永远以吸引旁人目光为荣。
高二转班来这一年,他就换了七个女朋友,每一个的平均保鲜期不到两个月。
当然,最出了名的却不是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快,而是同每一个都能好聚好散,各有所获,互无亏欠,实在是不得不称一句技艺高超。
——“我说我要去看演唱会,他就翘课陪我去看演唱会,买第一排的门票,帮我安排和小爱豆在后台合影,不会吃醋也不会因为我追星生气。”
——“我喜欢那种忧郁系文艺美男嘛,然后元旦晚会的时候,他在台上抱着吉他唱歌,我就去追他了!他妈妈感觉很喜欢我,一直催他跟我接触哈哈,虽然后面相处的很淡分手了,但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牵牵手就觉得很幸福了。”
——“我好像是去年的时候还跟宋家那个在一起呢,哈哈,觉得他人好好,会说话也挺绅士的,我爸也很喜欢他,我家还和宋家谈了一个房地产的合作案呢——虽然合作案刚结束我俩就分手了,不过恋爱谈得还是挺舒心的。”
——“……宋致宁要是能再专心一点,绝对是白马王子好吗?但他就是太没正形了,喜欢你的时候对你很好,但也最爱提醒你,他压根暂时就没有定下来的计划之类的,让你别太入戏。然后不喜欢你的时候断了就断了,你要什么分手礼物给什么分手礼物,绝对没什么拖泥带水的。唉,不知道说啥,但也没有什么骂他的理由。”
他的每一场恋爱由是都来得轰轰烈烈而结束得波澜不惊,并时常配有暗地里进行的联姻式的家长联系。
他自己倒是并不怎么放在眼里,或者说,比起要跟谁谈恋爱,要在别人眼中做什么样的人,他从来只看中当下自己的开心,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也是校方心目中又爱又恨的坏孩子。
爱他出手阔绰,家里建校费给的一摞摞,捐了三栋楼,恨他不做榜样不爱学习光爱泡妞。
而那段年岁之中,真正能接近且陪伴这个放纵不羁坏孩子的,除了他看中交际的几个同样出身高门的同类之外,尤其格格不入的,似乎好像永远只有那个,看起来永远不会跟他有故事的白倩瑶而已。
“喂,这位白同学。”
他懒洋洋伸长手,戳了戳前头某人厚实肩膀,“周末有没有空?前几天不是说要吃冰糖葫芦吗?不如礼拜六去北京玩吧,吃正宗的去。”
“……”
她看也不用看,对准他手背就是猛地一拍,“又被谁放鸽子了?女朋友跟你吵架了?”
“可不嘛,分手了。”
宋致宁右手支颊,话音淡淡。
说的是情感大事,语气里却浑然都是漫不经心:“栽在一个长相纯良的美女手里,给我戴了一顶墨绿色的帽子。”
闻声,一旁的卓青和后头的纪司予已然一脸见怪不怪,冷静得很。
“……那你干嘛一点不难过?”白倩瑶却到底一怔,没沉住气地回过头,“不找人报/仇?哪个班的啊。”
“忘了。反正,谈个恋爱又不是坐牢,不喜欢了就分手,人也没欠我的,”宋致宁这个当事人反倒笑笑,“话说回来,去不去北京啊?——去我就让人买票了,省的你又数落我见色忘友,带你吃最正宗的冰糖葫芦去,够不够意思?嗯?”
多可笑。
比起恋爱对象的时刻岌岌可危,倒是她这么个其貌不扬的“大山”在他身边,永远都处在一个安全且被保护着的位置。
他从不在她身上索求任何,就如同宋家和白家虽是世交,在宋老爷子的一力阻拦下,却也在权钱交易上极为谨慎,商场上几不来往,贯彻着“谈钱伤感情,不如不谈钱”的原则。
无论是这优待又或谨慎,那时的她,只以为这是老天待她这贫瘠人生难得的一点补偿,却并没有看清这“不谈”背后,藏着怎样的叵测狂澜。
等到看清的时候——
除了一句罢了,她也什么都做不了。
=
故事一路往后,当然是有过一段还不错的岁月的。
十七八岁时候,她和宋致宁的关系更是逐渐被传成大院里教人津津乐道的、出了名的好友。
但也不是没有吵架的时候。
譬如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寒假,她忙于复习,政史地背得昏天暗地,早已经拿到择校名额的宋致宁,却依旧散漫得很,整天忙着规划毕业会和毕业旅行,跟姜阮阮和林安、魏灿一行人处得火热。
以至于,她后来接到他的电话,开口第一句,竟也不是问“复习的怎样”,“考试心里有没有底”,反倒是一句略带抱怨的“你说你,最近都忙得找不着人了,都在忙什么啊?”
白倩瑶:“……”
她没答话,只攥紧话筒,气愤地抱过一桶薯片,咔叽咔叽吃得格外用力。
“该不会真的像是姜阮阮说的,天天在家里背书吧?”宋致宁在电话那头打了个哈欠,“院子里的几家,手里不是都有择校的‘名额’吗?你家就你一个应届,怎么也都得轮上有一个吧,干嘛这么拼命,显得怪异类的。”
“什么异类,你们才是异类好不好?”她更气了,“而且,有名额归有名额,我凭自己的本事考上去的不是更好?去年姜家择校的事不是还差点被查了,有风险的,你自己也长点心吧!……反正,我要努力,跟青青一起努力考上复旦,这样还能再做四年同学,我已经打定主意了!”
闻言,宋致宁沉默片刻,轻揉眉心。
“说到底,还是因为卓振伟不愿意给她花钱吧。”
“……我懒得跟你说,挂了!”
白倩瑶难得有这样一把怪火烧上心头,直接甩人脸色的时候。
不怪别的,主要是宋致宁这人说什么话都是单刀直入、正中红心,联想起卓青在卓家的遭遇,她十次里有九次都要揭竿而起、气得原地直蹦,加上这次被他语气一激,更是连带着无名火涌,自然也没忍住发怒的念头。
谁让卓青是她最好的朋友。
是最最好,没有之一的最好朋友,就算是宋致宁也不能说她的不好。
她气得直咬笔尖。
嘴里一个劲咕哝着:“宋致宁,臭不要脸,明知故问,也不关心一下难兄难弟,就知道关心玩,玩玩玩,谁还能玩一辈子啊!”
可气急了,气得脑壳痛,后怕和心虚的劲头又也跟着窜上来。
她抱怨的话越说越低,反倒在心里默默回忆起自己说话的语气……是不是有点太过分、太冲了?是不是有点太不过脑子、不给人面子了?
好像是有点。
她不该那么呛他的,本来每个人的路子也就不一样,何必苛求他也跟自己一样,非得往明知难多了的路上走?
心绪越想越乱,于是书也再难看下去,仿佛每一页每个字都变成波浪般的字纹,没一个是她认识的。
烦人!
可她毕竟心里别扭,也不敢更不好意思再把电话打回去。
只得揉揉眼睛,随手抱过一罐子棉花糖滚到床上,一颗一颗糖往嘴里塞。
再腻人的甜,却到底也没消去心底那份唯恐破坏了得来不易友好关系的惶然不安,反倒是叫她这么一吃就吃到晚上八点多,连晚饭也没顾得上。
剩下一垃圾篓的零食袋,默默暗示着她之前减肥半个多月的彻底破功。
“唉……”
白倩瑶躺在床上,反复摸摸隆起的小肚子、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兀自出神,喃喃自语:“其实我又没有那个意思,还不是觉得你说话不好听,就,唉……”
——“咚!”
“嗯?”
——“咚!”
好半晌,却是接连两声清脆的响动蓦地从窗台处传来,打断她的胡思乱想。
还没个停了?
白倩瑶揉着一脑袋鸡窝头,起身,趿拉着拖鞋走到窗边,一把拉开窗帘,对着下头开口就喊:“顾叔叔,有人拿石头砸——”
顾叔叔是她家里的警卫员,四十九岁,年轻的时候跟她爸一样,一拳能撂倒一个一米八几全身肌肉的壮汉。
结果,视线一低。
白倩瑶傻傻看着自家楼底下笑嘻嘻冲她摆手,晃着手里一提热乎烤红薯的少年。
嘴里一结巴,就变成了:“砸、砸我窗户……没没没事了,顾叔叔你睡吧!”
话音刚落,便飞也似地狂奔下了楼。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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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74
一月初的上海依旧冷得出奇; 湿冷的空气直把寒意蔓进骨子里。
白倩瑶轻手轻脚跑过父亲的房门外,披了个外套便往楼下跑,等到站定宋致宁面前; 仰头看着人被风刮得泛红、缩进围巾半截的脸; 又禁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是2012年的冬天。
十八岁的白倩瑶,依旧胖乎乎且笨拙地成长着。而早已生得挺拔如竹、总是旁人目光焦点的风流小三少,却似乎只年复一年变得愈发招人眼红,俊俏且恣意; 但凡不说话,但凡只这么站着,便都生生像极了所有青春剧里; 少女们望而不得的白月光和旧爱难忘——
“笑什么?”
可惜; 让他不说话,似乎总比登天还难。
白倩瑶:“……”
不仅如此; 这一说话就显出恶劣本性的少年,也没忘伸手对准她那早成鸟窝的发型,一顿没轻没重的搅和; 嘴里咕咕哝哝:“看我冻成这样特开心是吧?行啊白倩瑶; 刚才在电话里那么凶,现在又幸灾乐祸,我可真把你给惯出这德性来了。”
白倩瑶自知有些理亏; 当下也没跟他争辩。
“知道了知道了; 那不是复习的有点糟心,你又正好没事找事……是我语气差了点,”只心虚地摸摸鼻尖; 眼神儿滴溜溜转一圈,复又指向他手上那提红薯; “你这么好心,大晚上跑过来,就为了给我送吃的?”
宋致宁晃了晃手里塑料袋,“不然呢?还有哪家的大小姐别的不爱,就爱冬天里这口?——走吧,找个地方,坐着吃去。”
说是这么说,当然是不可能上家里吃的。
吃烤红薯的乐趣,就在于冰火两重天,大冷天里一口热乎的下去,暖意直接沁到心窝子里,要是在家里那开着空调的大暖炉里呆着享受,也就远失了这重乐趣。
是故,找来找去,他们倒都颇有默契地选择了远离人群,尤其是那片经常能看见院子里小伙伴的大空地,最后只在大院新建起的人工湖边,寻了张空长椅的位置落座。
白倩瑶抱着个肥得跟人参娃娃似的红薯,小心翼翼地揭开外头那层烤的焦黑的皮,露出里头浅黄色的瓤,没等吹吹凉,便是毫不犹豫的一大口。
宋致宁侧头看她,手臂环在椅背两侧,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敲。
“你又说要复习,书背得怎么样了?”
“书是要反、反反复复背的好不好,”她烫的直呼气,“我才背到历史的必修二,你呢?”
“你看我像是会背书的人吗?”
白倩瑶:“……”
行吧,是她败了。
“书是确实懒得念,倒是最近林安他们家公司签了几个新的小明星,请我们去看了几个首映会,还挺有趣的,”宋致宁摊摊手,“没办法,要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叫也叫不出来,我们这群人早就散了。”
她不着痕迹地一撇嘴:“……反正我本来跟他们也不是很熟。”
从小到大,她都只是跟宋致宁混迹在一块,熟络也只是跟他一个熟络,至于同所谓的大院“朋友圈”,却自始至终存在着一种无可磨灭的疏离感,更不擅长和他们交际,就别提什么像是大人间才会的资源互换了。
故此,那个圈子究竟是存在抑或是名存实亡,于她而言,根本没什么好坏而言。
宋致宁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也就顺口一提,你不跟他们往来也挺好,反正又应付不来,都跟我一样不是什么好货色,”说话间,顺手从她手里掰下来一小块红薯扔进嘴里,话音亦复又转淡,“不过我们刚才去看台湾那个什么九把刀的电影,还真挺好看,你说你,闷在家里天天学习,偶尔去看个电影不也挺好的,你就转不过弯来——”
“我……”
“好在你哥我心大,看完电影,他们在弄那烧烤,想起来你在电话里给我气势汹汹一顿招呼,还能大人有大量,让人给你在炭火里头煨几颗红薯,一路跑过来给送,到你手里,还都是热乎着的。”
他好像从来也不把旁人的怨怼愤怒放在心里,凡事一笑而过,有商有量。
白倩瑶听在耳中,心里却逐渐莫名其妙砸吧出半点酸味来,也说不上是哪不舒服,就是觉得嘴里吃着吃着,愈发索然无味,好像那蜜薯的甜都泛起了后知后觉的苦似的。
宋致宁把她骤然耷拉下来的脸色收入眼底。
想了想,吹了个轻快口哨,又蓦地向后一瘫,靠住长椅椅背,“行了,快多吃点吧,看你最近学的,感觉人都瘦了点,下巴都瘦出来个尖尖了,看来不用多久,最多等高考完,你就能女大十八变了。”
胖瘦这个话题一扔出来,果不其然,白倩瑶瞬间从失落中回过神来,“啊?”她捂着自己肉乎乎的脸,顿了顿,又有些不敢轻信地低声问,“真的有……我最近瘦了?”
“嗯,”他尾音扬高,一边点头,一边伸手拍拍她脑袋,“不过,说真的。小胖子,你这样就挺好的。”
白倩瑶:“……”
“行行行,我不该叫你小胖子,白大小姐,白大小姐成了吧,”他失笑,“我的意思是说,瘦是瘦了,但你真不用逼着自己非得跟别的小姑娘似的骨瘦嶙峋,非得去追逐追逐什么大众审美——那是别的小姑娘没办法,她们不够美就没人喜欢,美是她们的人生敲门砖,可你不一样,你只需要做你自己,别人来迁就你就行了,别把自己逼得不开心。”
旁人总说,要割禾就要先弯腰,凡事总没有什么得天独厚高人一等,才是最朴素的道理。
但在宋家的小三少心里,好像总觉得她是个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等待旁人恭维赞美的小公主,不需要她做任何改变,就能获得旁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只因为她是白家的独生女,白既明的掌上明珠。
话说得好听,却真让人想不明白,这种连当事人都没有的自信,宋致宁究竟是打哪学来的。
难道就因为他也从来不需要迁就喜欢的姑娘吗?
白倩瑶长叹口气,低头默默啃了一阵红薯。
末了,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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