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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太不是傻白甜-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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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湖边他有派人着重找过,甚至是亲自去寻了。
湖边那一带,除了废旧的村落剩下几处猪圈牛棚,根本没有人气儿。
可眼下看了傻爹的打扮,自然又要另当别论。
最后索性从盛家的马棚里牵了一匹黑马出来。
傻爹坐在林泽绅身后,紧紧抓着他的衣服,在哒哒马蹄中既兴奋又害怕。
夜风从耳边刮过,清冷的月光洒在曲折的小路上,也掠过林泽绅微微上扬的唇角。
难得有了一点好心情。
近一个月来,和自家人勾心斗角,从未有过的疲惫感侵袭着他,林泽绅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病了。
他身边很多人都有病。洛菲颜长期服用的镇静剂是他亲自去寻的,盛南廷服用的抗躁狂药是聂无双研制出来的,还有母亲长期吃着安眠药才能入睡……
林泽绅虽然能吃能睡,可偶尔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和他们一样。
到了村落的尽头,湖心的腥味夹杂着烟火气传入鼻息。
应该是真得有人居住。
可是这附近没有一点火光。林泽绅将马缰拴在牛棚边,扶着傻爹下了马。
“你家在这里?”他指着周围黑漆漆破败的茅屋问道。
傻爹点点头,眼里闪烁的不安终于化为愉悦:“前面,家在前面。”傻爹指了指村子尽头的破茅屋,那里临着湖的另一边,被丛生的灌木枯枝掩盖。
傻爹十分高兴地往那处跑去,跑到一半,也不忘停下来等一等林泽绅。
虽然是个傻子,却也知道送他回家的人该是个好人。
一股没来由的名为激动的情绪涌现。
林泽绅也不知自己在激动什么,明明他对唐糖也不至于如此……
不,他还是念着她的。这么多天,他疯狂地找她,外人说的也不全是错。
无论是怎样的纠结,林泽绅都准备好去面对。
他发誓,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唐糖沦为家族之争的牺牲品。
“傻爹!”
鸭蛋一直在门口站着往外张望,透过掩映的枯枝,看到了不远处匆匆跑来的熟悉身影,终于破涕为笑。
整整一个晚上过去,眼见天色都快转亮了,鸭蛋以为等不到傻爹回来,正烧着热水,准备自己出去找的。
倒是给他等着了。
只是身后怎么不是小栀姐姐?
“傻爹!你跑去哪儿了啊,吓死我了!”鸭蛋噙着泪抱了抱傻爹,鼻子往他衣服上蹭了蹭。
傻爹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嘿嘿嘿傻笑,回头往后瞅了瞅,揪着鸭蛋的袖子指了指身后的人。
除了小栀姐姐,鸭蛋还是第一次见陌生人来家里。
鸭蛋挡在傻爹身前,抹了眼泪鼻涕,俨然又是小大人的模样:“先生,请问是您送傻爹回来的么?”
林泽绅抬头往屋里张望,没有看到预想中的人,表情有些漠然。
“是。”
怎么没看到人,难道她不在这里。也是,从头到尾,也没人说她在这里。
“谢谢您。”鸭蛋拘谨地绞着小手,又问,“请问先生在路上有没有见过一个漂亮姐姐,我姐姐出去找傻爹了,现在还没回来。”
“姐姐没回来!姐姐呢?”傻爹听了,转身就往屋子里去找。
林泽绅的目光复又明亮起来,隐忍的嗓音有些微不易察觉的颤抖:“她叫什么名字?”
“赵小栀,先生您见过她?”
赵小栀。
林泽绅完全没听过这个人。
46。 乔森·德古拉
对于赵小栀而言,真得是鬼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嗯,没有开玩笑,重点是鬼知道。
——鬼!知!道!
妈妈从小教育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有得只是物理现象化学反应和伟大的科学主义道路社会发展观【没吃药】。
但赵小栀没法儿用科学的眼光看待眼前的这个……人?
“你……你说你是谁?”赵小栀浑身的立毛肌都紧紧地收缩起来。
穿黑衣的男子,脸上像是刷了层面粉。
深红的唇微微上挑,唇角处残留着细细一抹红玛瑙般的血渍。
“乔森·德古拉,我想我刚刚已经说过了。”男子的双眼笑意缱绻——如果忽略掉结膜充血的话,还勉强称得上温柔。
哦不,这特么根本温柔不起来。
红眼病吗?
但是唇角的血渍怎么回事?
等等,赵小栀可能问得不够清楚:“我是问……德古拉先生,你是、是……是不是人啊……”
赵小栀的声音越来越小。
这样问其实是很不礼貌的。
是不是人?废话,不是人难道是畜生么?
但如果把时间推回到两个小时前,赵小栀这么问完全是有道理的。
两个小时前,赵小栀很不幸地遭遇了传说中的大灰狼,而且是一群。
狼在二十一世纪属于保护动物,在普通山林是极为少见的。可这个年代不同,森林里的大灰狼就跟小猫小狗一般常见。
毫无意外的,赵小栀划燃了所有的火柴。
最后一根火柴熄灭的空当,大灰狼们毫不留情地开启了群扑模式。
赵小栀的尖叫淹没在狼群无情的嘶鸣和践踏之中——
赵小栀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居然是被一群野兽给活活撕碎咬死的!
尸骨无存的节奏啊!
不过这本来也不是她本人的尸骨。
大灰狼的唾液腺似乎分泌了一些类似麻药的液体,随着锋利的尖牙刺破肌肤,不等巨大的痛感侵蚀,赵小栀的意识渐渐麻木。可怜眼睛还是睁着的,眼睁睁看着正在发生可怕的事情。
直到狼群的爪子无情划破她的双眼,这世界最后一抹光也消失了。
然后——
!!!
然后赵小栀就醒了。
在清晰的吮吸声和微微刺痛中完好无损地醒来了!
她甚至看到天光渐亮,是要日出的节奏。
一脸懵逼的赵小栀将自己从被狼群围殴的意识里拉出来,反射弧慢了半拍,目光悠悠游离至身前一坨漆黑的物体上。
好像是个男人。
嗯。看他凌乱有型的碎发下棱角分明的轮廓,的确是个男人。
这个男人匍匐在她的身上,重量没有压着她,但他的嘴贴着她的脖颈。
确切说,是男人的牙齿摩挲着她的血管。
冰冷的舌尖轻轻点点。
赵小栀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她正在被人强X。
但是很快,刺痛夹杂着浓腻的血腥味和劲动脉高频率的搏动,促使赵小栀的智商上线——
这厮特么是在吸血。
“醒了?”察觉到身下人的心跳渐渐恢复,呼吸浅快,男子微微侧身,从赵小栀身上让开。
赵小栀艰涩地看向他,整个人都不敢闹出大动静,只一双眼珠子是动的。
她看到了男子血红色的瞳仁,乌青的眼袋,脖子至耳尖蜿蜒密布的青筋,深紫色的血液在细密的管腔间飞速流窜。
赵小栀确信,这特么不是一个人。
“嗯?”男子见她久久没有反应,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那是一双骨节分明,修长得过分的手。手指前端的指甲是青灰色,像得了灰指甲。
但那更像一双死人的手。
赵小栀张了张嘴,声带牵拉数下,最终只憋出了一个音节:“啊……”
“这是什么意思?饿了?”男子收了收身上沾了尘土的黑袍子,好整以暇坐在她旁边,侧过脸低头看着她。
他不是第一次见她了。
好像每次见她,都恰逢她的灾难。
一次是受人之托要她的命,一次是拿人钱财栽赃陷害,这一次是路过她的生死一线。
这该是个多么不幸的女人。
男子不禁勾唇,对上女人清丽的眸光,他读到了她的惊愕和惶恐。
也对,虽然大难不死被救活了,可睁开眼见到的竟是个吸血鬼。
乔森表示这很有趣。
他一度厌烦关于这个女人的任务,时常想着为了弄死一个女人而大费周折,简直有损他“血煞”的名号。
不过此次意外救了她,竟是很难得有一番成就感。
“你是谁?”赵小栀盯着他眼里渐渐消退的深红,这个问题问了一遍又一遍。
关键是赵小栀的脑子现在还不是很清楚,等终于听清他的名字了,又暗搓搓心凉地发现其实只是想问他是不是人。
乔森很坦然,对于吸血鬼这个身份,他深表自豪:“吸血鬼。”担心赵小栀可能听不懂,又加了句,“或者,你可以认为我是血煞。”
血煞,这个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嗜血人物。
屡屡出现在说书人叨叨的嘴里,路边摊灵异的故事书里,和街头巷尾黑色的传说里。
赵小栀显然更听得懂吸血鬼,当然,只听懂这个也就够了。血煞只是现象,而吸血鬼才是本质。
但这怎么说都显得太玄幻了。哦,应该说太魔幻了。
西方的吸血鬼,出现在东方的民国……赵小栀觉着自己大概是种了什么金木水火邪才会遇到这么离谱的事情。
“德、德古拉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赵小栀小心翼翼地举手,躺在地上,脑袋倚着粗壮的松树,依旧只敢转一转眼珠子。
“你问。”乔森的脸色渐渐恢复,不似之前那般煞白,但依然是没有血色的。
乔森支着下颌,指甲也渐渐褪去颜色,整个人变得和正常人无异。
只是高挺的鼻梁,混血的五官,深棕色的碎发,明显与东方人不太一样。
“您有没有见过一群狼……就是,您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比方说救了我?”赵小栀有些语无伦次。
从他亲口说自己是吸血鬼的时候,赵小栀整个人的状态就有些飘忽了。
她现在不是和一个人在说话,而是一个鬼,一个会吸血的鬼。
嗯,人生处处是转折。
“你是想问,刚刚被群狼撕咬的时候,我是怎么将你救活的?”
乔森撅嘴龇牙,挤眉弄眼,表情丰富而做作。
他斜斜看着她,微冷的呼吸间,说话却是温柔的:“这个很难解释,我很少用我的血救人,至少来东方国家是第一次。”
乔森已经很言简意赅了。
他是用自己的血救了赵小栀,而至于具体怎么救得,他并不想说得太清楚。
“这是禁忌,仅此一次,我不会再救你第二次。”为了表明立场,德古拉郑重其事地告诉她,以血饲人,远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这只是他一时冲昏头脑的特例。
最新的吸血鬼公约里,有很明确的说明,人类和吸血鬼之间,允许共生,但决不允许友好;允许交易,但决不允许互助。
不过天高皇帝远,乔森在这深山老林里违反禁忌,顶多也就被身上的咒文反噬几成,觅食歇息几日就能恢复,至于真正可怕的惩罚,是轮不到他的。
赵小栀听了也没听太懂,大概意思是差不多了,点点头,目光认真道:“哦,那你为什么救我呢?”
这话问到点子上,乔森盯着她明亮的双眸愣了愣。
——对哦,为什么要救她?
47。问题很多
乔森拍拍衣服站起来,微昂着头,修长的指节整理颈口白色的领子,将边角竖起来,就跟西方伯爵们一个扮相,侧脸的轮廓隐匿着孤独的骄傲。
他说:“纯属偶然,看你好像很有钱的样子,趁机捞一笔。”
乔森唇角勾起,唇色依然红得骇人。
他是个有任务的吸血鬼,赚钱的前提也得是在任务列表里头。
赵小栀当然不知道这些,这理由乍一听也根本不可信。
“我看起来很有钱?”赵小栀两指悠悠牵起褴褛的衣衫边角,一脸你在逗我的表情盯着吸血鬼,“而且,吸血鬼要钱做什么……”
赵小栀很快想到卖血这个勾当,适可而止地闭了嘴。
“nonono,吸血鬼的开支比普通人更大。”乔森耸眉,再瞥她一眼,“报纸上重金悬赏的女人不就是你么,五百万大洋,我倒想看看林泽绅是不是真有这么多钱,或者你是不是真值这个数。”
天……
赵小栀懵逼脸。
她还真没注意看赏金什么的,光是照片就够渗人了。
林泽绅居然用那么多钱悬赏她,看来这唐糖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啊。赵小栀心动了。
“真是五百万?你别把五十万给看错了啊。”赵小栀认真道。
“错不了,再说五十万也不是小数目了。”说着,乔森扭头上下打量她,不禁嗤笑,“看不出来价钱还不错,不过你好像很感兴趣?”
“德古拉先生,先说好,既然你救了我,又想拿我卖钱,应该就不会吸我血吧?”赵小栀准备谈场交易,但交易之前要先保证小命儿。
乔森五指一扬一收,表情莫测:“不好说,看心情。”
赵小栀小脸一白,心肝抖了抖:“咳,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跟我?”
赵小栀不自然地咧嘴,点头。
头一次碰到这么胆肥的女人。
“跟我无非就两件事,血液,金钱。”
“你把我交给林泽绅,坐地抬价,抬到一千万。”
说出一千万的时候,赵小栀自己都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老实说,她可没什么把握。
“一千万?呵,你还真是敢说。”
乔森的眸光一暗,觑了眼林子外的天光。
太阳出来了,这几天的天气好的过分,以至于他白天能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乔森往赵小栀身后的大树靠了靠,也没多想便准备应了她,“你想要什么?”
“自由。”
像是听到顶新鲜的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乔森俯身到她唇边:“自由?”
赵小栀被他突然靠近吓了一跳,呼吸骤然凝滞。
她怕吸血鬼闻到活人的味道,更加想要吃了她。
只从喉间闷闷应了声“嗯”。
“你要自由做什么,这里的女人都要嫁人,更何况是林泽绅这种男人都想嫁的。”乔森只当她说笑。
“你说对了,就是太多人想嫁给他,我才不要他,我要不起。”赵小栀望向林子外,深山里的风声呼啦呼啦,伴着不知名的怪鸟凄怆的嘶鸣。在这种氛围里提起林泽绅,连带这个名字也变得忧郁。
赵小栀来这里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差点就要嫁给他。赵小栀喜欢他。
可是赵小栀更加爱惜自己的命。
如果和林泽绅在一起会有无止境的危险,那赵小栀宁愿选择滚远一些。她是从鬼门关回来过几次的人了,活到现在完全是捡回来的,比寻常人都更爱这条命。
“好,答应你。”乔森说时捉住她的肩,“事不宜迟,今天晚上就交易。”
**
林泽绅找了整整一天。
盛南廷如何劝他都不听,明明有白号下属去找了,可他偏要亲自找。
只因为鸭蛋给他看了报纸上的照片,鸭蛋说名字叫得不一样,脸是一样的。就是小栀姐姐更瘦一些。
赵小栀。原来她叫赵小栀。那个疯丫头她叫赵小栀。
这也再次坚定了林泽绅的猜测。
听到这个消息时,林泽绅居然有些开心。
他知道这样对唐糖不公平,可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的人是这个疯丫头赵小栀。
从别处知道了她的名字。
林泽绅满山遍野扒开草丛找人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这个名字。
结果却让人失望。
没有她的影子,只有一堆血肉模糊的野兽尸体。
是狼群。难道她昨夜已经被狼群……
林泽绅不愿相信,所以他只能一刻不停地去找。
直到暮□□临。
林泽绅双脚都磨出了血泡,周围连着的六七座山头找遍了,绕回到堆积的狼群尸体旁,靠着松树坐下来。
聂无双仔细排查了每一具尸体,确定这些狼的肚子里没有人的骨肉。
“吃点东西吧,你这样还没找到她,自己就先没命了。”聂无双递给林泽绅一块卤牛肉,出门的时候盛南廷塞给他的。
林泽绅垂眸不语,单脚弓起来,半筒的棕皮靴子上全是泥泞,被荆棘划伤的手搭在膝头,全身上下都是狼狈的模样。
他呆呆看着狼群许久,接过聂无双手里油纸包的牛肉,食不知味。
聂无双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林泽绅。
事实上,自从唐小姐醒来后,就经常见到各种各样的林泽绅。和先前那个冷漠无情的,诡计多端的,生硬的男子,判若两人。
聂无双即便是没有经历过情爱,也知道林泽绅这是在爱了。
没有一个正式的开始,就这么莫名其妙爱上一个女人。
聂无双觉得很神奇。
“接着找。”
林泽绅吃了一半,剩下给了聂无双。
站起来的时候,脚底一阵钻心之痛。皮肉都被泡得松软,仿佛浸润在酒精里,火辣辣的。
但林泽绅面上依旧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
唇色发白,紧抿成一条线。
站了一会儿后,抬腿就要走。
聂无双一把拉住他:“你干什么,都找遍了,你还去哪里找,我看她根本就下山了!”
“盛南廷还没传消息上来,就说明她还在山上。”
盛南廷在山下安插了大量人手,别说一个人,连只苍蝇想飞过去都要经过检查。
聂无双正不知如何劝他,只知林泽绅现在的身体状况极差。方才递牛肉的空当,聂无双趁机摸了他的脉。
脉相紊乱,浮脉偏虚。这一趟再去山里折腾,指不准要出什么事。
“林先生,山下有消息了!”
捎信的伙计从山下跑上来。
所有搜救人员都松了口气,赶在天黑时候终于是有消息了。
林泽绅牙关咬了咬,腮帮紧绷。
沉声说了两个字:“下山。”
48。 坟场
盛南廷把字条交给林泽绅的时候,林泽绅整张脸都是铁青的。
字条上的字是用血液写成:
一千万大洋,零点,城南路口,逾时不候。
不成句的句子,每一个词都戳心。
“你先别激动,不见得是人血呢。”聂无双急急忙忙拽过字条检查。
众人皆是沉默,气氛压抑到极点。
只有湖周的枯藤枝条悄悄抽出嫩绿的新芽,趁着夜色深重,在风声里耳语。
“不是人血,应该是方才死掉的狼群身上的。”
聂无双松了口气,收起药粉,将字条重新交回林泽绅手里。
“去城南。”
林泽绅眉头舒展,抬脚刹那不料身子歪了歪。
盛南廷忙上前扶着他,不悦道:“撑不住了?”
林泽绅淡笑:“哪里这么弱了。”他拂开盛南廷的手,神色敛了敛,脚下又是沉稳如常。
**
只不过这一夜的零点,林泽绅到底是没等到人。
不知是谁传来的字条,也不知传字条的人是不是真知她的下落。
总而言之,无论是传字条的人还是赵小栀本人,都没有在零点出现在城南路口。确切说,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零点都没有出现过。
只能说赵小栀遇鬼不淑。
乔森·德古拉欠下的孽债太多,他到东方来是为了完成上头布置的任务。可因为他本身的顽劣,没几次任务是正正经经彻彻底底完成的。
就拿唐糖那几次的事儿来说,乔森只负责过程,结果如何他压根不管。
赵小栀能活到现在,说起来也多亏了乔森的顽劣。
不过纸包不住火,乔森在这里造作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上头。
“德古拉先生,我、我说你能不能慢点儿飞啊!我、我恐高!”
赵小栀被乔森用黑色的绸布裹着,捆在背上,在高空中光速遨游了一天一夜。
甫一张口,乌拉拉怪叫的风趁机都窜进了口里,赵小栀一边说着话一边流着哈喇子。
真是太刺激了些。
赵小栀本身是不恐高的,坐飞机也是妥妥没事儿,可这样的折磨让她对广阔的天空再无眷恋——脚不着地的感觉很不踏实。
尤其是脚不着地,眼睛还迎风流泪,面部肌肉连续痉挛的感觉,简直想死。
“后面还有没有人追?”乔森一路上都没说话,这会儿终于开口了。
昨晚本来是带着她到了城南路口,没想到附近埋伏了四只吸血鬼,只等他钻套。
乔森顽劣归顽劣,这种时候还是要保命的。
招呼都不打一下,赵小栀甚至已经看到林泽绅了,乔森忽地就扛起她飞了起来……
这一飞就是一天一夜。
赵小栀怯怯往后一看,嗓音抖得厉害:“没人了。”
其实这么快的速度,身后又是漆黑一片,压根就看不到什么东西。她只是太想下来了。
乔森慢慢放缓速度,确定身后没人追击,带赵小栀停到了一片坟场前。
赵小栀这还惊魂甫定,猛一落地又是满眼的坟墓,顿时腿软地趴在地上。
坟场处处是怪叫的乌鸦,墓碑有些已经残缺裂开七扭八歪了,坟头也是杂草丛生,看起来是片废弃了的坟场。
“啧,这就吓着你了?”乔森俊眉微扬,俯身将她提起来,“真瘦,林泽绅不给你饭吃么?”边说着边扶着她往坟堆里走。
绕过一座又一座坟头,看起来对坟场里的路线十分熟悉。
赵小栀吓得牙齿错错打颤,侧身紧紧揪着他的衣服,双脚在踢到骷颅之后也赶紧抬起来,想也不想就圈着乔森一条腿。
乔森愣了下,侧头瞥她一眼,又忍不住嗤笑:“胆小鬼。”
“你才是鬼!”赵小栀现在的神经极度敏感,在这种地方说到鬼怪什么的,实在渗人。
乔森笑笑不语,目光转移到墓碑上,绕了几道弯后,最终在坟堆里毫不起眼没有任何不同的一处坟墓前停下。
乔森回头看了看,环视四周,确定无人了,才轻声道:“到了。”
“到、到哪儿了……”赵小栀闭着眼睛还不敢看,听他的话之后才撑开一条缝。
往身后的墓碑上一瞧,只见那上面刻着得字迹已经模糊,歪歪扭扭像是咒文一般。
赵小栀突然就有股不好的预感,背后的汗毛一根根竖起。
乔森龇了龇牙,森白的獠牙露出寒光,他一手搂着赵小栀,一手对着坟头劈下去。
坟头上方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感觉周身的空气像是震了震。
乔森护着赵小栀的脑袋,侧身往坟头上方一跃——
两个人就进了另一方空间。
“……”赵小栀只觉得好玄幻,然后就是她想问问,她现在是不是在坟墓里。
四周黑漆漆的,空气沉闷而稀薄,呼吸不多久就变得急促粗重。
赵小栀很快就觉得缺氧了。
“这……这里……是坟墓里面?”
乔森没有任何不适,反倒是十分舒适地躺下来,惬意道:“棺材里面。”
“这可是水晶棺材,我是意外发现这么好的地方,谁能想到这种乱坟场居然还有这样奢华的住所。”乔森深吸一口气,对这水晶棺里奢侈的阴气爱得深沉。
其实水晶棺里的尸骨早就化没了,应该是用化尸散消融掉的,且是极其昂贵的化尸散,遗留下的粉末里头还有些贵重金属的碎末。
“你怎么了?”半晌,惬意入乔森,没听到赵小栀的动静,这才有了些异样感觉。
他坐起身看着她,密闭的黑暗里,他能很清楚看见她的脸。
憋得通红,乌紫,像被人扼住咽喉。
糟了,忘了她是个普通人。
乔森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当下也顾不得太多,一把揽过她的纤腰,五指上移至咽喉处,他最大限度捏开气道,凑上前便是一记深吻。
49。 天雷滚滚
熟悉的味道。
上一次吻人类的女人,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乔森记不清,大概是一百年前,两百年前,或者更久。
其实那天救她为她净化血液的时候,乔森就觉得熟悉了。这个叫赵小栀的女人,和几百年前让他成为不死之身的女人,莫名重合。
那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乔森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硝烟平息后废弃的古堡间摸索稀世玩物。
他在这方面很有建树,可能是天赋使然,总能第一时间感知到珍宝所在。哪怕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土地,经由他的探索,也没准儿能摸出金矿来。
那一天,乔森在古堡的地下室里发现了少女暮笙。
很难说那种感觉是如何产生的,如果非要给它定义,只能说是一见钟情。
有句俗语说,一见钟情难为久。
乔森也这么觉得。更何况暮笙是被人锁在笼子里,巨大的蜘蛛网牵拉密布在圆形的生了锈的铁条子上。
铁条子的中央竖了一块烙刻的铁碑,上面写着她的名字“暮笙”。
灰色的视野内,独独有颜色的是暮笙身上那件衣服。
鲜红耀眼,花纹繁复,绣工精巧。是东方的风格。
暮笙就像是一个被囚禁的异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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