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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终笙-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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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醒过来的你该是在昨晚趁着夜色回了名都花园,把田明亮的尸体丢进湖里,连同一起被丢下湖的还有伤你的那把刀和这本日记。”叶南笙叹口气,“不过日记该是你搬运尸体时遗失在了冰窟,而恰恰是这本日记和它所在的位置证实了我的猜测。”

    有电话打进卢珊手机,是闽山分局的同事,听完汇报,她面色凝重的对屋里人说:“叶医生,在你找到日记本的冰窖里,证实存在属于田明亮的痕迹。”

    重重证据面前,戴明媚擦干眼泪,她表情恬淡地说:“昕姐说过,她的家人有许多不幸,她不想和他们一样。”
    
    昕姐说她想一直做自己的经纪人,一直到老。所以当戴明媚知道那些都是昕姐做的时,她先想到的并不是什么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犯法,而是如何帮昕姐掩盖过去,不让别人知道昕姐的病。

    “出事前一晚,昕姐住我家,我看到她去了冰窖,所以知道田明亮在那里。”这是戴明媚在龚克和叶南笙出门前,说的最后的话。

    六月末的阳光,似乎并没因为世间发生了哪些悲情的事而少照耀一分。医院门口,一个卖冰棍的大妈带着一个老式遮阳帽在叫卖。龚克问叶南笙吃不吃,叶南笙摇头。

    龚克依旧买了两支,他递了一支去给叶南笙。叶南笙举着冰棒,情绪低落:“其实明媚没有比我们早知道多少。”

    “怎么说?”
    
    “那本子上有血,明媚该是出事那天才看到那个的,接下来她受伤住院。而本子和匕首当时该是就在更衣室的,齐昕没有时间把它们丢去别处。人总有盲点,警方只是认为伤人的人走了,没有立即搜索现场,如果搜了,戴明媚就没机会庇护齐昕,她也就不会面临即将被控告的局面了。”

龚克看起来也很感叹,的确,如果他们能多注意下这些盲点,也许世界上的许多悲剧都可以避免了。

    “南笙,你很棒。”龚克看着面前的女人,她的能力绝对不止解剖几具尸体那么点点。叶南笙则苦笑一声:“先别急着拍马屁了,想想怎么和戴明峰说这事儿吧。”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手机铃响起,戴明峰来电。


第六十六章 畅销小说

    “老师!”吴理路正对着面前的黑板写板书;身后传来学生的声音;伴随着声音的是板凳腿摩擦水泥地面产生的刺啦声。

    他没回头;脑海里就呈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一个扎着马尾戴副方框眼镜的女生边往鼻梁上推了推下滑的眼镜边站起身。

    按照她的习惯,她该是举起左手,位置不高;大约和头平齐位置;姿势有点像吴理路读小学生他老师教他的姿势。

    至于那女生的表情,应该是眉毛微微皱着;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理路写完最后一个字回头去看,眼前的画面和他脑中提前呈现的如出一辙。举手站在教室第三排的女生名叫金敏,是才进校一年大一新生,而吴理路这门课是面对大二生开放的,对缺乏理论基础的金敏来说,课程显得难了些。

    金敏额头挂了许多细小的汗珠,炎热的八月,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间里上课,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都是折磨,吴理路看眼腕上手表,时间刚好指在十点零五位置。
    
    他的手表比学校里那口负责报时的大钟快了刚好十五秒时间。于是他边收拾桌案上的东西,边用简单两句话交代好了暑期学生们需要预习的下学期课程,在一阵咚咚远扬的钟声里,这学期最后一节课结束了。

    八月的临水,校园四处弥漫着桂花香。吴理路这门课没安排期末考,结课相对晚些,他往教学楼外走时,不时有学生和同事同他打招呼。

    和法学院一位老教授问过好之后,吴理路转过头看走在他旁边的金敏:“金敏,提前选修这么些课程很吃力,按部就班的学习不好吗?”
    
    被问及的女生表情倔强,她摇摇头:“老师,我就是不明白那个女星从整容到被害,还有后来那个编剧为什么都死了?不该是那个精神分裂症者想害你朋友的妹妹吗?干嘛要杀那两个人?”

    “不是我朋友的妹妹,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妹妹……”吴理路无奈的摇摇头,他有些后悔不该在讲到精神分裂症时举这个例子,虽然他当时并没具名。

    金敏恩恩的点头:“是你朋友的朋友的妹妹,老师你快解释我的问题。”

    这个学生有时候很让吴理路赞叹:好学是好学,却总少那么一点天分。
    
    “其实,在追寻精神分裂者的心理轨迹时,要注意该把她当成两个人……”他们走出林荫路,太阳骤然大大的举在头顶,日光刺眼,吴理路举手在额前撑起一小片阴凉,思维回到一个多月前。

    六月底。

    他作为警方特邀的精神科专家,第一次在平安医院见到了苏醒几天的疑犯——齐昕。
    
    当时她斜靠在床上,除了脸色较常人白些外,其他并无异常。吴理路和她简单交谈几句,齐昕的表现也没什么异常。吴理路放下手里的本子,看向齐昕:“我能见见她吗?那个想伤害戴明媚的人?”

    “嘘。”说到这里,齐昕表情突然变了,她表情开始成了怪异,“我在,没人能伤害明媚,没人可以伤害我妹妹!”

    “齐昕,你再保护她又能怎样,我想睡的是她,不是你!”齐昕的表情突然成了狰狞,笑声从她口中传出,给本来苍白色的病房又涂了一层恐怖色调。

    “那个田明亮真不是人!他不会对那个经纪人也……”金敏读的是刑侦科,但还是学生的她听到吴理路这些话还是像在听天方夜谭。

    吴理路摇摇头表示惋惜,单就警方从田明亮、齐昕家搜集到的证据看来,这似乎是事实。
    
    “这可能是诱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发的诱因,要知道,在没外界刺激的情况下,精神类疾病一般是不会轻易发病的。”田明亮总结,“这种病好比埋在地里的地雷,不去碰那根弦,地雷是不会那么容易爆炸的。”
    
    不过有件事,警方却是已经查清了,萧可人原本预约的整容医生在手术前是被齐昕买通了的。真相大白后,那名医生也在外省被警方抓住,据他供述,手术开始的确是常规的磨骨手术,可当萧可人的脸被切开口子时,齐昕突然要求他离开了现场。

    那名医生也担心出事,不过齐昕的语气很肯定,她找了更好的大夫,已经不需要他了。

    那名医生说,当时齐昕的语气相当不礼貌,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轻视,于是没多想,就撂了挑子。可谁想到后来就出了事。

    “可是那个被害的女明星干嘛接受对手经纪人给她安排的整容手术呢?”金敏不解。
    
    “如果那个经纪人和她说,自己愿意接手这个被害的女明星,就没什么解释不通的了。”说起来,这场悲剧的源头无非是因为同行间的嫉妒和尔虞我诈酿成的。田明亮侵犯了齐昕,致使后者发病。于是在齐昕心里生出两重人格,一个是善良的想保护戴明媚的,一个是邪恶的试图侵害戴明媚的。

    恶的制造出狗尸这类事情,善的于是有了惩恶的理由。

    “原来是这样,自始至终因果都是经纪人一个人。”这下换成金敏感叹了。“老师,那你那个朋友的朋友的妹妹现在怎样了?”

    戴明媚吗?

    上次见龚克时听说因为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拘在看守所,不过三天前的最新消息是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年时光虽然不长,却足够毁掉一个影视明星的所有。

    吴理路已经记不得那是他这天第几次感叹了。“行了。”站在临水警校园区门前,吴理路冲金敏摆摆手,“解释清了就赶紧回家,假期都过半了!”

    金敏哦了一声,目送吴理路上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现在看起来,做了警察这行,有时候真是要面对许多无奈的事。
    
    也许是在太阳下面站太久的关系,她突然口干舌燥的。恰巧校门口有个报亭,卖报刊书籍的同时还买冰饮。她拿了钱问老板要了瓶碳酸饮料,冰冷的液体夹带气泡滑过喉管,人顿时舒服许多。

    金敏喝着,目光被一本摆在报刊亭显眼位置的书刊吸引了。

    书的名字是——《夜烧》。
    
    吴理路下了计程车,远远听到喇叭唢呐声已经是尾声状态。付了车费,他迈步朝不远处的金玉大酒店走去。一顶轿子正停在酒店门口,举着喇叭唢呐穿着红服的迎亲队伍正走在宾客席后往门里走。

    看起来龚克和叶南笙该是进去了。
    
    吴理路和龚克是大学同学,寝室当时离着也不远,加上兴趣爱好都同,两人关系不错。后来吴理路找了现在这份在警校任教的工作,和当时还在另一个城市的龚克之间联系就少了。后来吴理路听说龚克做了警察,之后出了点意外,具体是什么他不清楚,也无人可以问起。

    可谁也没想到,隔了这些年,他会在学校遇到龚克。当年在学校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的吴理路如今仍孑然一身,而性格相对孤僻的龚克竟然结婚了。

    吴理路在一个小单间里找到了龚克,他和新娘在一起。行礼前,夫妻不是不该在一起吗?他想。

    新娘是个有趣的人,吴理路跟在指引后面进门时,刚好看到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袖口正撸得老高,龚克的胳膊姿势有些怪异,而新娘似乎是打算帮他。
    
    “早知道你们铺那么长的红毯让她背我,我就选西式婚礼了。现在好了吧,别人结婚客人开玩笑会说这是猪八戒背媳妇,媳妇儿漂亮。轮到我指不定就成了结婚娶只猪,把新郎胳膊累断了。”叶南笙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似乎没注意鬓间的头花已经挂在耳朵上。

    “好在就是脱臼,我帮你弄一下就好哈。”趁着说话的功夫,叶南笙把龚克右手肘往上一抬:“好了吗?”

    龚克皱的更紧的眉明显在说,没好。

    “没事没事,这次肯定好。”叶南笙的手下拉,再上提。龚克的眉目又紧几分。

    “熟能生巧熟能生巧。”叶南笙擦了把额头的汗,吴理路倒真觉得龚克这个老婆真好玩,龚克也是,明明骨头被接歪了两次,硬是一声不吭、心甘情愿地给他媳妇儿做陪练。

    如果不是之后进来的那人,吴理路不知道龚克还要再遭几次罪。
    
    闻讯赶到的穆中华一把拉开叶南笙:“你,去补补妆,龚克交给我。人家嫁女儿,亲戚都夸当妈的生了个怎么天生丽质的闺女,怎么到我这儿,朋友都问我我家祖上是不是有长得巨丑的人?”

    叶南笙知道老穆是在开玩笑,她扶扶歪到脸上的头饰,不服气:“可是老穆,你总该让我学学吧,不然以后再出这种状况,我咋办,还带着902找你去?”

    “别说,我和你爸在替你善后这方面,绝对和你能出的状况一样,熟能生巧。”
    
在叶南笙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她婚礼的日子,老穆用行动和她说明了两件事——叶南笙如同金刚钻一般坚不可摧的心脏和老穆对她的“爱”密不可分,再有叶南笙开始考虑婚后去找找,自己当初究竟在哪个垃圾桶里被老穆捡回来的?

    吴理路认得穆中华,可是人多的关系,他没机会和这位法医泰斗打招呼。倒是之后送礼金时,胳膊复原的龚克带他坐在了宴席厅里某个位子上。

    那桌人,吴理路还真认识其中一个——精神不算好的戴明峰。
    
    戴明峰是特地赶来参加龚克婚礼的,难得妹妹遇到那样的事,他还可以照常工作。交谈后,吴理路知道了原因:戴明媚虽然被判了刑,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戴明峰的父母和女儿和解了。不止如此,那个之前被戴明媚拒绝多次的韩靖,用退出娱乐圈等种种行动表示他对明媚的诚意后,终于得到了戴家父母的初步首肯。

    “至于他们最后怎样,我们还是要看明媚的意思。”戴明峰说。

    他们的说话声音不高,简单交谈几句后,两人就沉默了。再一会儿,典礼就要开始了。

    就在这时,桌上一个穿件白色连衣裙的女人突然引起了吴理路的注意。那女人是鹅蛋脸,眉清目秀,身材属于纤细的。因为她低着头的关系,吴理路看不见她的眼睛。

    那女人在看一本书,书摊在她膝头,吴理路隐约瞥见角标上写着书名——《夜烧》。

    那本书他知道,是这个月突然火起来的一本小说,他在书店看过简介,似乎是本悬疑类小说。因为他不看这类虚幻的东西,所以并没关注内容。

    就在这时,有电话打进那女人手里,她伸手拿起电话接听。

    这次吴理路看见了她的眼睛,是很深邃漆黑的一双。似乎只听那头说了一句话,女人就突然起身离开了。宴席就要开始,离开显得莫名其妙。

    “电视台的童丹青,估计有新闻要跑。”看出吴理路的疑惑,戴明峰出声解释。

    可似乎无论是戴明峰还是吴理路都想不到,就在不久之后,他们从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著名主持人童丹青神秘失踪。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戴明媚的罪名上,刚刚打电话问了我一个律师朋友,她说这是个有争议地方。也可能被判毁灭尸体罪。更新先这么写,如果之后涉及出版的话,私语会仔细查一下的。鞠躬。

    这个案子和张有关撒。


第六十七章 空巷
    
    雨夜;沈巧和柯一平举着一把伞走在湿湿的马路上;伞是破的;少根骨架;有雨从失去支撑的那块梢进来,柯一平的肩湿了一片。不远处亮着点点星辉,是个还没收摊的水煮串摊位;沈巧摸摸咕咕叫的肚子;再看看柯一平的肩,提议:“我们吃点东西;顺便躲会儿雨,等雨小些再走吧?”

    柯一平点头,表示赞同。

    沈巧翻遍口袋里的零钱,买了三串北极贝又选了两串鱼丸给柯一平,她记得他喜欢吃这个。付了钱,开水锅后面,摊主在一片水蒸气里给他们拿串,沈巧回头看男友。

    柯一平正站在摊位旁边的一个巷口朝里张望,沈巧看不懂他在瞧什么,打算叫他回来,说好是避雨,又站雨里算怎么回事啊?
    
    还没张口,老板吆喝她接东西的声音传来,沈巧只得应付着先把东西接下,可再抬头时,刚刚还在的柯一平竟不见了,这前后不过几秒时间。她左右张望,四周是笔直马路,车也没一辆,近处更是没人。

    雨比刚才小了些,沈巧放下东西,几步跑去巷子口:“一平,吃东西了……”

    她呆住,那巷子原来是个死胡同,晦暗的光线下,她却看得清楚,里面压根就没人。

    她弯下腰,在近处捡起一个机器猫的金属钥匙扣,那是属于柯一平的。“一平……”伴随着不详预感,背后一阵冷风吹来,像人在哭。
    
    咔嚓一声,玻璃的破碎声音打断了列车上人们的思绪,刚才还静谧诡异的气氛顿时在一片对不起和没关系里烟消云散。因为听得入神,叶南笙保持一个坐姿的关系让她现在脖子抽筋一样的疼。

    “什么时候对这些个虚构的侦探故事开始感兴趣了?”龚克揉着叶南笙的脖子,表情颇是无奈。

    叶南笙却不为所动,自来她就偏爱文字这类,之前还会给杂志什么的投投稿,可自从认识了某人,她就再没时间打理这个兴趣爱好了。
    
    他们现在正坐在开往中国西部某古城的路上,古城是这次蜜月的最后一站。也许是深知这两个人都不爱出国跨海这类的放松形式,所以他们的蜜月在老穆的安排下一水是国内城市,都不是一线城市,没有钢筋水泥矗立的高楼,却可以看到平时难得一见的自然风光。只是有一点……
    
    “老穆绝对是跟关楚学坏了,飞机都不舍得让我们坐,这一路不是火车就是船,坐得我这叫一个晕。”脖子被龚克揉得舒服,叶南笙眯着眼猫儿一样的抱怨。突然她想起什么,朝坐她对面的年轻女生一伸手:“这本书能借我看看吗?”
    
    对方看起来是个女学生,扎着马尾辫,胸前抱着她上车时背的双肩包,包上倒扣放着本书,是她刚刚读的那本。女学生才帮邻座收拾好果汁残骸,回到座位正发呆,直到叶南笙连着叫她两声她才回过神。

    “哦。”她递来书,“你喜欢送你好了。”
    
    叶南笙眼睛直了,她不过就是想借来看看而已,这女生也太大方了吧。看出叶南笙的犹豫,那女生摆摆手:“没事,这书我看完了不说,而且这本是没完结的,几个人是怎么失踪,凶手如何犯案都还没说。我是等结局出来买个纪念本呢,再说,好书其分享吗,我可是白杨大的忠粉!”
    
    女生的解释合情合理,再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太过随意花钱的同时,叶南笙翻开那本书的扉页,上面是笔锋尖锐的两个大字——夜烧,旁边纵向是宋体书写的作者名字——白杨。
    
    书不长,三百页的厚度,等快下车时,叶南笙已经盯着书封底边感叹边磨牙了。龚克在整理行李,一抬头看到媳妇儿那张脸时,他轻叹一声,伸手捏捏南笙脸颊:“你这脸,往湿面粉上按一下都可以速制方便面了。怎么了?”

    没介意龚克的玩笑,叶南笙依旧皱着脸:“书写的太好,就是没写完,抓心挠肝的。”
    
    “哦,讲的是什么故事?”列车到站,龚克一手提着行李,一手牵着叶南笙带他下车。叶南笙歪着头,边走边絮叨:“说的是在城市里陆续失踪了几个人,他们的失踪方式都有些玄,都是在类似密室一样的地方,然后凭空消失……”

    龚克打断她,提醒脚下要迈一个台阶,等叶南笙从车上下来,他拍拍她沾了挥的衣服,说:“参与那么多案子的你还相信这些?”

    在龚克眼里,除了那些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分析书籍,一般诸如这本《夜烧》类的悬疑推理小说他是不看的。

    叶南笙最初对龚克这种瞧不上文学加工后文字的轻慢态度有些不满,不过随着步出火车站,她的不满渐渐就被眼前扑面而来的古城气息深深掩埋入心。

    九月初的古城,空气不咸不淡,火车站也没前几个城市那样满是兜售拉客的商贩。站上这片土地,叶南笙身心自在。

    拦计程车时,叶南笙又看到了刚刚火车上那个读书的女生,她喊她,想把书还她,可那女生走的很快,马上就步出了视线。

    叶南笙只得作罢。
    
    他们安排在古城停留四天,然后回临水。就在他们婚前几天,龚克给叶南笙看了样东西,是他正式留任临水警校的聘书,为了叶南笙,龚克选择留在了那座对他来说记忆并不算美好的城市。叶南笙为此感动的一塌糊涂,亲自下厨做了一顿烛光晚餐给龚克,后者因此高烧三天,险些耽误两人的婚礼。

    所以此刻,面对叶南笙亲自下厨来结束两人蜜月旅行的提议,龚克明智地提议晚上去古城有名的美食街吃。
    
    美食街在城东,从酒店出门,他们拦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乘着徐徐夜风往东城赶。拉车的人是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汉,身上穿件西北风的白色开衫,两只肌肉结实的胳膊露在外面扶着车把。他是个很健谈的人,知道叶南笙和龚克要去美食街就积极的介绍起那里的菜色来:“李国府的闷鸭是古城一绝,只是那里店小,你们这个点去光排队就要排一阵,田记大饼那家店名字糙了点,菜不错,草帽饼出名,还有几个招牌菜。你们要是不嫌弃那家店地儿偏,我带你们去?”

    叶南笙爱吃面食,对车夫这个提议自然赞成,龚克也不反对,于是乘着夜色,一架红顶人力三轮车招摇着车头的黄色小旗穿梭在车流人海中,朝目的地驶去。

    地儿的确有点偏,差几步几乎到了美食街尽头,人倒不少,不过并不是吃客。夜色浓重,门口站着那几人肩膀上的麦穗徽章还是看得见的。

    不是这么邪门儿吧,咱俩还度蜜月呢?看到有警察在,叶南笙递了龚克这样一个眼神,后者耸耸肩,表示他也无奈。

    拉车的大哥竟然没走,他停好车,站在门口怔怔看着门里一会儿,竟然径直走了过去。

    原来认识啊!叶南笙又递了龚克一个原来如此的眼神,可这次龚克却没理她,他在听那几个警察的问话。
    
    警察似乎不是老手,说话没控制音量,才几句龚克听出了事情原委。原来是这家店主人的女儿前几天从外婆家回来,昨晚还好好在家睡觉,今天清早起来,店主人就发现,女儿不见了。
    
“是她啊!”接到报案的民警正在问话,身后突然爆出这么一声,冷飕飕的吓了他一条。刑警回头,看一个长头发女生正探头看他手里的照片。条件反射的,民警后退一步,手摸去腰间。

    叶南笙被面前这个小民警的反应弄得有些没趣,她吸吸鼻子嘀咕:“至于吗?日常出警是不配实弹的,吓唬谁啊?”

    民警的脸顿时由白成了黑,在他暴走前,龚克走到他和叶南笙间,挡住了他的视线。“我太太的意思是,你们要找的这个人我们见过。”
    
    “在哪?什么时候?”民警正愁这个毫无头绪的失踪人口案,就冒出眼前这两个自称见过失踪者的人,他激动的同时也拿狐疑的眼神打量眼前的人,似乎是在思忖他话的可信度。龚克随他去:“四天前,在火车站。我们坐同一班火车。”

    民警摆摆手,神情失望:“人是昨晚失踪,得了得了,没事的人少来凑热闹,别耽误我们查案。”

    气氛一时很尴尬。

    龚克却一点都没气,他转身面向站在一旁的女店主:“你女儿有男朋友吗?”

    女人摇摇头,眼神迷惑:“没有,她才13岁,怎么可能有男朋友?”

    “那他们班上有姓李或者姓刘的男生跟她要好吗?”

    女人又摇摇头:“我女儿都不怎么和男同学玩,她班上唯一和她玩的来的是个叫林颖的小姑娘。”

    龚克转身向民警:“去找林颖吧,找到那个也就找到这个了。”

    “我凭什么信你?你谁啊?”小民警不服气,却被身旁一个老成些的民警拦下了。老民警贴在小民警耳朵边小声说了几句,后者扭了一下,去一旁打电话。

    老民警则凑到龚克面前,试探着问:“你是不是姓龚?”

    “龚克。”

    “是您啊……”

    小民警一通电话打了足有一小时,等他回来时,老民警早和龚克叶南笙坐在饭店里喝茶,一旁是神情依然忐忑的老板娘,再远处,拉车的师傅也没走。
    
   “人找到了……”小民警沮丧地说。人是在古城一家夜总会找到的,林颖也在,原来两个约定了一起离家出走却没钱,于是林颖出主意去夜总会陪酒。庆幸的是,民警赶到夜总会时,一个长相不堪的胖男人正把小女生按在沙发上,林颖早晕在一旁地上,脸上肿了几块。

    那天,龚克和叶南笙最终也没吃上田记大饼的草帽饼。趁着老板娘进门安顿女儿的时候,龚克悄声对拉车人说:“想照顾他们母女,先要学着做一个好继父。”

    东北汉子一愣,他的表情分明在说:你咋知道的?

    是啊,你咋知道那女生有这么个朋友?叶南笙也想问。
    
    那女生话少,却会在火车上朗读小说,说明性格孤僻高傲。从她上火车就在发短信,对方不是男朋友就是好朋友,而对方署名是l,l开头的姓氏李刘居多,没想到是林。至于女生出走的原因,看到对她知之甚少的母亲和老实的东北汉子,并不难猜。龚克的推理过程自来是轻描淡写。

    谢绝了老民警邀请吃饭的邀请,龚克只接受了对方递来的一把伞,拉着叶南笙慢慢往回走。

    雨是突然下起的,淅淅沥沥,时大时小。走了一会儿,叶南笙指着路旁一个煎饼摊子说:“饿死了,要不咱们吃那个吧?”

    龚克点头。

    付了钱,叶南笙看着老板摊煎饼,白色面糊逐渐凝固,再在上面摊个蛋,蛋香味顿时扑鼻而来。叶南笙使劲儿闻了闻:“902,好香啊!”

    龚克没回她,叶南笙抬头看到他正对着道旁一处窄弄堂发呆,这场景很熟悉,她回忆着熟悉的原因,思绪却被老板一声“好了”打断。

    “哦,”她应声接过饼,再转头,刚刚龚克站的地方竟空无一人。她左右张望,四周是笔直马路,车也没一辆,近处更是没人。

    “902……”一种恐怖的念头急速窜上她心头,她一步步走近弄堂口。

    啊!

    尖叫声像闪电撕破天空,仿佛直达了恐怖的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案子的风格和之前又是不大一样的,下章进剧情,么么哒,还有,冬至快乐,亲爱的们。 


第六十八章 五仁
    
    巷子狭长狭长的;就一人多宽的样子。那里是路灯光找不到的地方;借着熹微月光;叶南笙勉强看见巷子尽头是栋墙,墙有了年头,不满裂纹不说;还有了许多凹凸坑洞,像麻子的脸。

    叶南笙盯着麻子脸上一个大坑,那凄厉的叫声就从那里传来。分明是龚克的声音,可墙前明明没人。
    
    “902!”这种气氛似乎并没让叶南笙害怕,她几步走进巷子,中途踩到一个滑腻腻东西,险些滑到。她低头看;隐约辨认出那是副手套,女人的,沾了东西,所以滑滑的。撇撇嘴,她继续朝巷子里走,可看起来很狭短的巷子却出人意料是深,不止如此,叶南笙发现当她站在巷子中部时,那凄厉的叫声便再也听不见了,不止如此,似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只有无边的寂静。

    终于,她走到了巷子尽头,可除了触手可及泛着湿意的麻脸墙壁,龚克真不在。

    “902……”她正叫着,从她身后突然伸来一双手,那手很苍白,冰冰得绕在她脖颈上。叶南笙听那人说:叶南笙,我爱你……
    
    直到重新回到明亮街景当中,叶南笙还止不住的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她没想到龚克是这样一个恶趣味的人,表白就正正常常表白好了,干嘛要在那种地方?她白了龚克一眼。可没想到龚克却反手指向身后,就在他们才离开的那条巷子,又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来,只是这次不再是什么凄厉恐怖的叫声,而是一句温柔的“叶南笙,我爱你……”

    当然,在这之前还有叶南笙那句冒着傻气的:902!

    “啊?”叶南笙惊讶,这什么情况?
    
    龚克几句话解释个通透:这是古城特有的一个现象——回音巷。“是个类似于大自然录音机的东西。”具体的他也是在酒店里听当地人说的,“我听说,这个小巷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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