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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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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窗口说,“她就是从那个窗口跳下去的……她住了十五天。十五天我们就相处得非常好。我们每天都有说有笑……可是,她看起来那么乐观,那么坚强,也看起来那么怜惜她的生命……她的头发因为化疗而剃成秃头。她的家人害怕她一时受不了,特地去给她买了一顶漂亮的帽子。她拒绝戴帽子。她拒绝收起镜子……怎么就会自杀呢?”
柳迎风的确是非常伤心。我也表情黯然。我甚到在脑子里想象到那个女孩是怎样的漂亮,包括她怎样爬上窗台纵身往下跳的情景。就像我无数次想象我妈妈由楼顶的天台上往下跳一样。死亡,是一次庄严的飞翔仪式。我再一次重温我的伤痛。无意间的。在我走出自已的伤心里时,我正欲起身去将柳迎风揽入怀里,迎风慰一下她,告诉她“医院里的病人的表象都是不真实的……”。这时候,半掩的门被推开了。一个男人进来了。中年,约三十五岁左右。他穿着粗条纹病号服,面色有着正在恢复的少许的、并不明显的润泽。他状态看来不错,心情也不错。个子不高,也不胖,但看上去很精明能干,庄重、沉稳,不乏男人魅力,典型的成熟与智慧型的男子的气质。这是只有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的男人身上才积累而成的。也是我这类男孩子所缺乏的、但又十分向往的男人味道。他的头发不长,虽然有些许凌乱,但反而增添了些粗犷的味道,面目轮廓分明,在脸颊上也长了胡子,声音也变得浑浊起来,喉咙处也有明显的象征男性的喉结。凭直觉,我能断定他就是伍云清。没错儿,这个男人就是伍云清。
我没有立刻伸出手去,没有脱口而出的祝福或问好。我站起身来,只怔怔地、又有些不安地打量着他。我此刻的内心人些复杂了,矛盾了,既对这男人有着敌意,又对这男人产生某种好感。
他面带微笑、客套地朝我点点头。
“伍!这是我常对你提起的洛科。他专程从北京来看望我们的。”柳迎风边走到他的身边边轻轻地唤着他的名字,温柔而多情,并亲昵地使用着“我们”这个词,并向他介绍着我。我保持的沉稳,开始有些动摇了。我变得局促不迎风起来,像个未成年的少年站在成年人的面前一样,有点紧张。脸颊有点涨红,发热。
“啊,你就是洛科?!”伍很认真地抬起头来看我,之后伸出手来,声音很轻柔,音质很富磁性,自然,言谈举止象老朋友一样。我也将手慢慢地伸出去,有些疆硬而牵强的笑了笑。我心里酸酸的,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我心生嫉妒,为柳迎风口中说出来的“我们”而不快。迟疑了一会儿,我感到我有点失态了,马上说,“祝您早日康复。”
我能看得出来,伍云清是一定知道我和柳迎风之间的爱情的。柳迎风一定是把同我在一起的事全盘告诉了他。他比我了解他更了解我。虽然我们彼此头一次见面。
头一次见面,我发现,柳迎风和伍在一起时远比同我在一起时要长久得多。他们之间的表情、眼神、所说的每一句话、一个细微和举动、举手投足之间……都是那么的富有默契,就像机械上转动着的齿轮,相互吻和才能成功转动一样。默契需要时间和心灵相通才能磨和而成,而短时间里、或没有爱的两个人不可能建立起这样的默契来。我的心再一次变得酸涩难平起来。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气呼呼地调头就走,离开这地方。
我笑笑,点点头,依然那么勉强。柳迎风感觉到我们之间存在的小小的不和谐的气氛。我强制性的按捺住自已的心情。之前想到的N种与他见面的方式,哪一种都是不适合用的。至少,在医院是不能用的。我忽略了这点。但是,假想过的事情,一时真地好难在心里给完全抹掉的。
“谢谢你。”他又重复说了一遍,同时递给我一杯放了茶叶的茶水。然后他非常小心谨慎地坐下来,一副预备要和我作一次交谈的样子。是的,柳迎风这个时候不在,病房里只剩下我和伍两个人。柳迎风什么时候出去的,我真地没怎么注意。我刚才完全掉进了“五味瓶”里去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个病房里只剩下我和伍:一个还未完全退去青春的青涩男孩与一个成熟的男人。
两个男子单独呆在一个空间里,伍坐在他的病床边沿,垂着双腿,一只手扶在床上,另一只手搁在并拢的双膝上。我并着双腿坐在柳迎风曾讲述过的那个由窗台上往下跳的女孩睡过的病床上,四顾张望过后,便只有沉默了。我觉得小小的病房好空好大,我有点不知所措,有些不迎风。说真的,比起伍来,我觉得我不单只是外表显得过于稚嫩,连思想也过于稚嫩。他眉宇之间的那束凝重、忧郁、及丰富的阅历所留下来的淡淡的沧桑感,都能引起我拘束不迎风。
他翕动着嘴唇,正欲要开口与我说什么。这时候,主治医生来察看他的病况,并指令护士小姐替他发药和预备打点滴。柳迎风也在忙于向主治医生询问并汇报相关情况。
这种情况下,医生和病人,和病人家属,及病人同亲人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只有我是这个圈子里多余的一个局包人。他们紧张而亲切的交谈着。我一个人退到病房外面,心里塞得满满的、却又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的感受。我站在靠近窗口的走廊上呼吸着外面的空气,偶尔不时地朝那个病房看去。从医生和病人家属的表情上我猜测,也许伍的病情出现不妙。
十分钟左右,柳迎风由病房内出来,站在我身后,“不好意思……”
“哦,客气了。”我转过身来,显得有些拘泥。就像刚才站在病房里的那种觉得自已是个多余的人的不迎风。我尽力调整自已的表情,关切地问道,“怎么样了?医生说没事吧?我刚才隔着窗户看见医生在查看他的伤口时,表情有点严肃。”
“没问题。只是伤口处有一点点发炎的症状。不过,问题不大呢。”柳迎风说。
我重新回到病房,同伍云清道别。柳迎风将伍云清安置在床上后,跟他说了点什么。我猜想,她是在跟他说她要送送我之类的话儿。
柳迎风将我送到医院门口。从三楼的病房走廊到医院门口,我们都处于无言之状。我能看出迎风在这次手术中经历了怎样的痛苦与担忧,但是,不管怎么说,谁也别想抵毁说她和伍在一起不是幸福的。
“你是第一个来看我们的人。”柳迎风说,“除了章言。谢谢你,洛科。”
“噢,别客气了。”我边说边将一只手伸出去,一辆浅蓝色的出租车很快就停靠在我身边。我没料到出租车会这么快。我打开车门,说道,“请好好保重,也希望伍先生早日康复。”而后坐进出租车,又伸出脑袋来,“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还会来医院的。”
柳迎风微笑点头表示同意,一点都没有顾虑。初次见我出现在这座医院时,她是有顾虑的。
出租车开出近百米开外时,我依然从出租车的后镜里看到柳迎风就那么一直伫立着站在马路边上,一直都朝我挥手。直到出租车拐弯将我的视线切断。
但是,无论见到迎风还是伍云清,我的态度特别的平静,也特别的平和,这是超出我的预料的。我的个性怎么都凝固了呢。现在我怎么就变得这样的讲理、讲风度、有修养?我感到悲哀,我觉得我很虚伪。但我能确性我的虚伪并不真实。
“劳驾靠路边停一下。”在出租车开出没几分钟我便下车了。我想下来走走。我沿着马路边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中山公园。太阳依旧烧得那么卖力,公园内小路两侧都是参天高大的法国梧桐,将太阳光给切割得支离破碎的,星星点点的撒在泥土地上和踩着泥土地上的人的身上。
我看见不少象我一样年轻的当地游人,夸张的咧着嘴,还将身上的短袖衫的袖子卷起来,露出白晰的肩膀。我也学着他们那样,也将T恤衫的袖子卷起来,一直卷到露出我的双肩。这城市在夏天虽然有“火炉城市”之称,但是似乎并不影响该城市民的肌肤。尤其是女孩儿,皮肤照旧是那么白晰、娇嫩,有光泽。到底还是江水养人些的缘故吧?
我在公园里的一条小路边的一张石椅上坐下,我眼前是一片藕塘,塘里荷花正处在欲谢不谢的时刻,但多数荷花都已经长出饱满的莲子了。荷叶已经完全的成熟了,像一把伞,伞底下有游鱼与青蛙。真的好美好舒适呵!我闭上眼睛,一个人静静地,脑子里全是我刚才在医院里见到柳迎风及伍的情景,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所说的话语……一遍又一遍之后,不知怎地,我脑中又出现了一年春天里,我和柳迎风座,还有雪晴和阿帆一同去北京郊外乡村的情景。是荷塘里一片蛙声将我的记忆之门给撞开的吧?我仿佛掉进了白日梦一般。我真的希望就这样掉进白日梦里永远都不要醒来才好呢。
“请问擦鞋么?”我还是被一个擦鞋女的声音惊醒。
“哦,不了。”我不高兴地睁天眼睛,冷冷地说。但看到她的四十多岁的年纪,我马上使我的表情变得温和一些,“我马上要赶时间,恐怕来不及了。”那女人并不再纠缠。说真的,我的鞋从来就是自已擦的,或是在自动擦鞋柜里擦的。擦鞋是现实的一门生存的职业,多半是四十岁以上的下岗女人做的。我不能想象我也象别人那样,坐在街上的靠背椅上,翘着二郎腿,让上了年纪的女人蹲在自已的面前擦鞋……反正,想到这些,就使我有些不大自在。就像想起我爸妈下岗时,低三下气地到处扒捡垃圾一样。谁叫我有这样的遭际呢?
突然间想起爸爸来了。看看表,才一点过一点儿,也许正是爸爸午饭的时间。于是,拨通家里的电话,不是爸爸接的,是那芬。听着那芬的声音,我突然迟疑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我想,尽管我并不恨那芬同我爸的结合,但我无法做到没有任何隔阂的与她保持象是一家人那样亲密,也难以做到象朋友一样自然。我能确定。因为,一,那芬几乎与我是同龄,我在称呼上坚决不会做出妥协的,虽然并没有谁来强迫我应当称她什么才合适;二,虽然我在心底从来没有将我妈的死归罪于那芬,但我看到那芬时,总是不自觉地想到我妈妈。那芬的外貌一点都不象我的妈妈,可我总觉得除了她的脸蛋之外,哪儿都像。所以,我对那芬的态度始终就保留着一副淡陌。我是想借我的淡漠到祭奠我妈妈么?
“你别挂电话……”电话这头,我听见那芬在喊我爸爸接电话。爸爸接电话的时候,我们也只是相互问候了几句,叮嘱了几句,说些温暖体贴的话,便挂了。爸爸始终是关心我,爱我的。我始终是他的儿子。只是,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是他的唯一了。比方说,爸爸在问及我的近况时,问我,“科子,又演新电影电视剧了没?”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爸爸。爸爸是知道我一年前就从电影圈子里被那个可恶的导演给哄出来了。爸首先从报纸上看到这条信息,然后又从我的电话里确定这个事实。爸爸糊涂了?大约是幸福得有些得意忘形了。我一点都不计较这个。因为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成年意味着独立和跟依附决别。猫儿、狗儿或鸟儿等动物,一旦长大了,便要被迫离开父母。
隔了一天后,我又去协和医院探望柳迎风和伍。之后,便是每天都去一次医院,有时一天之内要去两回。这么做是为了给柳迎风当个替手。我觉得我有必要帮她。迎风和伍在这个城市里跟我的处境一样,没什么朋友和亲人可依靠的。
在第二次去医院探望过伍后,柳迎风照例送我。电梯里人太多,我们肩并肩沿着楼梯拾级而下。走着走着,柳迎风突然一个蹑趄,整个人差不多都扑到我身上了。我快速地扶住她。我以为她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才会引起这样的失误的。可是,当我抬起头来时,发现她面色相当的难看,苍白如纸,大热天里,手指冰冷,额头上沁着冷汗。
“怎么啦?哪儿不舒服?”我问。
她苍白地笑笑,有气无力地说,“没什么,一会儿就好的。”
“迎风,这么些日子来,加起来有一百天,都是你一个人奔波吗?为什么不请个人帮忙一下呢,你一个人怎么吃得消?”
“刚开始的一个月是请了一个钟点工的,后来就没请了……。”她摇摇头,苍白无奈地笑笑,“你知道,在医院住了几个月了,开销很大,我想尽量能省些就省些……”
“你明天就别到医院里来了,我来照顾伍。”我说,“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别介意。”
“这怎么行?……”柳迎风有些过意不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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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行的。男人照顾男人没什么不行的。”我怕她再犹豫,“就这么决定了吧。”
“真是太谢谢你了,洛科。”柳迎风感激地看着我,目光潮湿。
第二天我到医院附近买了一些水果,中午又去一家酒店里买了一罐土鸡瓦罐汤。柳迎风答应过这天不来,可是,刚刚午饭后,她还是来了。也带来了一罐什么汤。
“想到还是来了……”柳迎风不请自说。
“休息好了没?”伍云清问柳迎风,然后说,“不舒服为什么不说一声,你要是病了,叫我怎么安心呢……”伍很担心柳迎风的健康。伍的眼圈红红的。
是我把昨天柳迎风在楼梯时的事告诉了伍,伍在问我迎风没来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时,我觉得我没有道理要隐瞒。
迎风坐到伍旁边,温柔地握了握伍的手,“没事儿。”
“医生说,再过两个星期五就可以出院了。”我将昨天我在医院的走廊上遇到主治大夫时,特地询问了一番关于伍什么时候可以出院的结果告诉迎风和伍,想让他们高兴高兴。
我随即从背包里取出三万块钱,放在床头柜上,“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这怎么能行……”柳迎风和伍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我们就别再为这点钱争论了,请收下吧!我没有其它的意思,”我再次强调后,怕他们再拒绝,我赶紧说道,“就算是我暂时借给你们的吧。”他们这才肯收下。
说真的,三万块于我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的卡上也就只剩下这么多了。我处于无业状态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了。
我确信迎风和伍肯定为钱发愁。他们已经花去了二十多万块钱了。
两个星期后,伍顺利的出院了。如果按医生的提议,再多观察三五天也许于伍更有益。但一切为经济作打算。
与伍相处的不长的时间里,我觉得伍的确是一个值得女人去爱的男人。伍是艺术者,专门从事人体摄影艺术。伍外表看起来有点冷傲,不怎么善于说话,爱沉思,生活态度有条不紊的样子,偶尔说句幽默的话也不动声色。但正因为这样,才更使人喜爱。这是理性与成熟的象征。
伍的内心其实极富感情,这很符合艺术创作者的个性。艺术创作者总是有一副冷傲的外表,里面藏着一颗感情丰富的心。
我跟伍独自在医院的草坪上散步,或在病房内交谈时,是一件非常惬意不过的事情了。我们什么都谈,谈当今国内外时事,谈他的摄影艺术、旅游见闻、电影艺术。
我们不谈柳迎风的事,这是伍和我之间的约定。第三次去探望伍的那个下午,我和伍单独在病房里。伍带着淡淡地请求说,“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看着他,不说话,期待着他说下文。
“我知道你是特地为柳迎风来的……”他说,“关于柳迎风与我,等我出院之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我不点头也不摇头。这算是默许了吧。
“感情是个很美好的东西,我不想在这充满死亡与浊烈的气氛里谈到它。那样的话,简直对感情是一种最无耻的亵渎。”他补充道,“无论是你的情感还是我的情感。”
我其实并不赞同伍的这一说法。感情放在哪儿都是感情。不是吗?
“就这样说好了,可以吧?”见我不吭声,他再次问道,“同意吗?”伍眼里有种坚决。
“我听你的。”我平淡而干脆地说。
从见到伍时,我不能说我做得真的很洒脱。站在将对方看作情敌的立场上,我的嫉妒之心是在所难免的。可是,随着同伍的相处,我的内心越来越平静了。连同我都认为柳迎风是伍的?瞧瞧,柳迎风在病房内给伍量体温、拿药、扶他到卫生间去解手、毫不顾虑地当着我的面伸出她的手去熨伍的额头、给他擦背、洗脚……俨然象一对患难中的夫妻或情人。
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一回。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给抛弃。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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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想想,这也未尝不好。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处在随处都可见到死亡形迹的地方,除了对死亡感到恐惧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地对生的敬意。
我甚至有了放弃知道迎风的故事的念头。如果迎风和伍永远不说,我决不会去追问的。伍出院也有好几天了,他不说,我不是一直都没去问么?
一切真的于我来说都过去了!这样想,我心里坦然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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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七章
柳迎风和伍住在一家影楼里。影楼离医院有些距离。影楼不大,只近三十个坪米大,两层。这面积对资金并不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已经是非常理想和经济的面积了。这也是时下最时兴的、大众化的面积。影楼的外观设计也很大众化,一个厨窗,厨窗里陈列着几张大幅黑白和彩色的艺术照片;照片上的主角多为女子,也有一两张男性的照片,照片拍得不赖,无论背景、角度、还是照片上的男女的神态,都非常迷人,与众不同的迷人。影楼门楣上依旧是由鲜亮的颜色搭配而成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迎风和伍的小屋。
“这影楼不错,是伍和你开的么?”我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作品一边问柳迎风。
伍这时候过来了。他说,影楼是他一个朋友的。
伍和迎风是在元月份住进影楼的。伍是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来武汉的情况下来这里的。伍毫不介意的笑称自已是只游荡的野狗。从来就没有在一个城市里连续呆上一年的。伍说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和地区。伍这次来武汉是出于友情。
朋友去法国学习。一年半或更长时间才回来。法国是艺术创作者们向往的天堂,无论是搞文学创作、绘画、演艺……都能带给人感动与源泉般不枯的灵感。早在我学演员时,就流传着“不到法国的艺术家,永远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家。”朋友本身也在摄影界是叫得响的人物了。
伍因为是搞摄影的,伍去过很多国家,但伍至今都没去过法国。伍下狠心给自已许下愿望,等朋友回来后他也要去法国。只是,伍刚到影楼没三个月,就病倒了。伍没想到他这一次病得竟然这么厉害……
第一次去影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影楼好像并没有人打理,许多的器械都被绒布遮住,绒布上落了一层不薄不厚的灰尘。
“影楼一直都闲置着吗?”有一次我问伍。
“嗯,一直都这样闲置来着,”伍点头,双手去揭开那匹罩在摄影仪器上的枣红色绒布,“朋友也没强求说要我用这座影楼来赚钱,由我随意。只要求我在他回来时能够将他的这些宝贝仪器设备照顾好就满足了。”由于刚出院身体还很弱的缘故,绒布的一角绊在仪器上了,怎么拉扯也没能拉下来。伍有些力不从心。
“来,这些由我来做吧。”我上前,将绒布拉下来了。
“那就全交给你了。”伍笑着说。
我将影楼里罩着的所有绒布揭去,然后说,“摄影设备看上去非常新呢。”
伍和我并排站着,用手指着那些摄影器材一一向我介绍这个是用来做什么,那个是用来做什么的。偶尔会指着某一个仪器让我猜猜是用来做什么用的。通常,我都答对了。我做过演员,也是见到不少的。但若是叫我摆弄它们,那可真是叫我为难了。只能是纸上谈兵。
伍也是极爱这些器械的,看到这些东西,他会兴奋地侃侃而谈。真正沉默的人并不存在,只是你没有谈到他喜爱的和感兴趣的话题。伍谈起摄影方面的内容来,口材和思维不比讲台上的演说家逊色。
伍还将藏在柜子里的摄影作品拿出来给我看,有一大半是朋友留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作品全都是人物。那些照片真的给我带来视觉上的美感。人物的姿态、表情、眼神,真的叫人喜欢。我的心被打动了。
“我与朋友的作品,你发现一点什么不同的没有?”伍指着朋友和自已的作品问。
我的眼睛重新掉落在伍和他的朋友的作品上,进行比较,思索。
“你照片上的男女好像从五官上都算不上漂亮,”我因为看出这点而感到有些得意,“他们的气质美胜过他们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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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赞赏道,“真有眼力。我相信缺憾也是一种美,如果人们愿意用美的心境去欣赏缺憾的话,缺憾带给人的将是一种更为震撼的美。”
艺术家脑子里的反向思维。我想。不过,倒也挺有哲理的。
我讪讪地在心底自我调侃,象我这样漂亮的男人,也许算不上美。
室内最里侧的一道窗帘被柳迎风拉开了。在那个既显眼又不怎么容易被人注意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张约十二寸左右的相片。我眼前一亮,因为似曾觉得在哪儿见过。我走近几步,是的,我在章言的公寓里,也就是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房里见过。照片上的女子,撑着一把漂亮的小阳伞,我曾想象过那张被宽大的帽檐遮盖住的脸庞的脸……
“这个好像是个例外。”我指着那张照片,仅仅只是猜想而已。
伍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会儿,“也许是吧……”
我只是猜想,但真的是猜对了。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大约是最长相最漂亮的、气质也最美的女孩,“真的是你拍的?”我疑惑的问,然后说,“章言也有一副这张照片……”
“当然……”伍低声咐和。
“是你送给她的吧。”我依旧抬着头看照片。
“迎风……”伍说。
“哦,明白了。”我转过头来。
“我是说,那照片上的女孩是迎风。”伍提高声音,看着照片说。
“……”我听后并不感到惊异,或许我掩藏了我的惊异。从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隐隐约约感觉到照片上的女子我似曾相识,虽然那一张漂亮的叫我猜忌过的脸被遮盖在宽大的帽檐下。我又回头去看那照片,似乎揭去了帽檐而看到迎风的脸。
“难怪我觉得那样子那么熟呢。”我平淡而故作惊喜地回过头来对身旁的伍说,然后又指着照片上的背景,“那背景很美,不象国内的南方或北方的景致。象是热带地区的景致。”
“你很有眼光,这是我在一九九七年的夏天在缅甸一个叫作打洛的地方给她拍的。”伍有些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之中的情态,“那是我第一次和迎风相遇的时候。”
伍正说着的时候,迎风这会儿由内间走出来,边摘掉袖套边笑着问,“你们两个男人谈什么谈得那么有兴致?”
伍立刻收住话题,转向她,怜惜地说,“这么半天,你也别瞎忙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淡淡的责备,也还是出于爱的怜惜。
“是啊,伍先生说得不错。你也应当多注意身体才行。”我也附和说。
“洛科,别先生先生的称呼了,挺生分的,就叫我伍吧。”伍认真地说。
我凌迟了一会儿。
“洛科,云清说得没错儿。”迎风笑着说,“反正直呼他伍也不吃亏。”
中午饭是在影楼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的。晚上,柳迎风和伍极力挽留我吃晚饭,迎风说由她掌勺,好好尝尝她的手艺。迎风什么时候会下橱掌勺了?人是会随环境而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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