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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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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

  章言依旧点了点头,“坦率地说,站在我们女人的角度上,伍云清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值得去爱的男人。此前,我一直都没见到过伍云清,我也不排除我对这个男人产生好奇心。我也只是在迎风离开北京前一天见到这个男人的……”

  我默默无声。章言这时候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脸,爽朗的笑出声来,“当然,你也很优秀,你也值得很多女人去爱。我若是再年轻十几岁,我一定不会让你从我的身边溜走的。”虽然是句恭维的话,但到底也是使我紧张不安和隐藏着愠怒的心得到了缓解。

  “此话可当真?”我头一次松弛了我绷紧的思想,笑了。

  “嗯,说话算话!”她把右手贴在胸前,笑逐颜开地说。

  这个时候,从窗外传来一阵撕夜般的嚎叫。发情期间猫儿的嚎叫。

  “章!”我以为她没听到,于是提高了声音又喊了一遍,“章!”

  “我听到了。”她松开抱紧胸前的双臂,张开,背对着窗外,头微微向后仰着,垂着眼皮看着我,“说吧!”

  “我真担心我见到那个男人,我害怕我见到这个男人时,就会忍不住对他做出出格儿的事儿来的。”我说,“要知道,我这个年纪可正是年轻气盛、动不动就不想后果的人。”

  “我想,你若是真的见到伍云清,你什么事儿也做不出来的。”章言语气与表情非常肯定,接着说,“我能保定你,并不能保定别人不会这么做。”她又一次说,是强调,“你不会的!我敢这样说。”

  “你为什么这样断定我不会揍他?你不觉得我充分地理由和胆量那么做?”我带着愠怒望着章言,阴郁地说,“要知道,我们这代人可不怎么顾及到别人的感受,也不怎么想去想到什么责任啦、后果啦、未来呀……我们要的是现在!”我脑子里正出现一幅揍人的画面,我甚至感到有种快感。

  “你不会的。你能说出这些话来,更说明你不会的。除非你是个没感情的人,除非你从来没有为柳迎风付出过感情。”

  我突然变得无话可说了。我无话可说是想否认我不是个没感情的人吧?谁知道呢。

  我有点憎恨或者畏惧章言了。她为什么把我看得这么透而不给我留下分辨,哪怕是诡辩的余地?

  我脑中不断地虚构着伍云清的模样儿。他会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他何以有着这等魅力叫柳迎风由我身边离开呢?……

  “还不想睡?”她几乎能够确定我没有半丝睡意后,问,“听点音乐怎么样?”

  “这个时间?”我看看床头桌台灯下的闹钟,指针已指在3与4之间了。天已经开始擦亮了。



  “有什么关系。我常常这么干的。深更半夜听音乐,其味无穷。这个时候的音乐,是最纯正和最干净的。”

  “又是毫无冒险地攀登。登上人们的睡眠之上?”我说。

  章言打开音响。是一台老式的、针头唱片机。从抽屉里抽出一张CD放进去。音乐由音响内飘浮出来。说真的,我在音乐上是个纯粹地乐盲,但我还是能够分辨得出大师级别的音乐家跟乐坛里的小混混是存在着怎样的区别的。仅从听觉上辨识出来的。不太懂音乐所表达的意思,尤其是比较高雅和严肃的音乐。但我喜欢,喜欢得固然有些盲目。我只是胡乱地去猜想,音乐和画作或诗歌一样,也是一种抒情、一种倾诉,而且也是具备一定的意境的。当我作为音乐的门外汉这么吞吞吐吐地问章言是不是这么回事儿时,章言笑着说,基本上是这么回事儿。

  在美妙地音乐声中,我的确感到精神松弛了许多,灵魂被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着一样,非常地舒畅。我们接连听了《寂寞的心》、《月光奏鸣曲》,听到第三曲《幽默曲》时,我感觉我已经在梦的门槛边徘徊了。我迷迷糊糊的,但耳朵并未关闭。

  “天,这么美妙的音乐,你竟然舍得拒绝。”章言夸张地小声惊叫道。

  “我说过我是个乐盲的”。我揉揉发皱的眼皮,眼前一亮。章身上不知怎地就着一身银白色的旗袍,扭扭妮妮地立在我面前。我一阵惊奇,呆呆地看着那件银白色的旗袍。我是那样的熟悉它。它是我买给柳迎风的礼物。我能够肯定,除非它变成一团灰。

  “怎么样?还算过得去吧?”见我半天也没说话,章又一次问道。

  “啊,很好看,比我预想的一样。”我说。

  “柳迎风的。我想你已经看出来了。她坚持要送给我。”章转了一个圈,问,“不介意吧?”

  “当然。旗袍本身就是属于像你和柳迎风这类漂亮女人的。”我嘴上虽这么无所谓地,但我在心底还是有点在责怪柳迎风将我送给她的礼物又送给别人。

  我的身体一点一点的沉下去。我真的是想睡了。睡着了,什么也就不用想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天已经不下雨了。但阴沉沉的。

  我赶下午三点钟的那一趟火车。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我和章言拥抱别。我再三嘱咐她,别错过身边的好男人,也别轻易言说放弃爱。女人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又再次嘱咐她要好好对待自已,别只顾着写作,该睡觉时要睡觉,该吃饭时要吃饭……

  章言含着泪趣味地笑道,“我这会儿简直觉得像你的孩子了。祝你一路顺风,宝贝儿。”

  “我会想你的。”我抱抱她,眼泪都快淌出来。这是个好女人,只是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好。

  
春色与夜色
第十六章

  七月的武汉,正逢火炉温度,整座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箱,肆无忌惮地烘烤着。我汗水淋漓,仿佛身上安装了热水器的花洒一样湿漉漉的。这就是武汉啊?真的就如雪晴无数次和我描述过的那样,热得出了名,且出了格儿的。呵,几年前我还对雪晴说过“将来我一定要同你去武汉的‘汉正街’、‘吉庆街’、‘长江大桥’……去看看!”现在想来,其实“将来或未来”这样的字眼儿真的靠不住的,就像情侣之间爱的誓言与承诺一样,都是为了说服耳朵的。耳朵与心是有距离的。想想,许多的人在今天就将未来给挪用了或借来了,那么未来该怎么办呢?

  今天的爱今天用;现在的爱现在珍惜;未来的爱别动不动就挪用……这才能使爱长久。

  因为我觉得我是踏上熟悉的人的城市,所以冥冥之中便对这块陌生的土地感到亲切。这果真是块异乎寻常的滚烫的土地!热辣辣的风,热辣辣的太阳光……我是喜欢冬季胜于喜欢夏季的,但这会儿,我并不讨厌这无比的炎热。跟雪晴有关?还是跟柳迎风在这个城市里有关?我不清楚。可有一点我是能够说得清的,那就是我觉得,人有人的热情的表达方式,自然界有自然界的热情表达方式。我自然带着点浪漫的心情将这超过四十度的气温当作是大武汉对我的到来所表示的热情。说真的,从踏上这个陌生的城市的那一刻,我的体内就充溢了热情,觉得一直潮湿的心空正在被逐渐的烘烤,烘干。

  武汉虽然缺乏北京的庄严和文化及历史带给人的厚重之感,但很有个性。极为平民化的一个城市,随和、自由,武汉给我的第一感觉算得上是美妙的:热情、年轻,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尤其是那排成队的五颜六色的三轮电动碰碰车,象一只只可爱的金龟子在大街小巷中跳来跳去,突突突的形成了一番特有的汉味景观。还有那清一色的火柴盒式的楼群和无数大大小小的雄伟桥梁……可以说,对于武汉,我有了一见钟情之感。

  我在武汉大学附近处租了一套小居室。照老样,一室一厅,浴室卫生间合二为一,五楼,也是顶楼。顶楼较之下面几层都是要炎热许多的,还好,有空调。空调真是个好东西,它们将季节擅自倒换。房内还有电视机、五六成新的电冰箱、还有一台CD机,也只有六、七成新的样子。但室内显得比较干净,还有一股淡淡地香水味儿,并不是像老年人住过后留下的那种混浊而又浓郁的、让人觉得不干不净的气味。我对气味特别敏感和挑剔。房东说,我来的前两天还住着一对大学生恋人。看来,我运气不错。

  十点多钟,接听了一个电话,是章言打给我的。她是算准了我这个点应当来到武汉的。她打来电话,也没说什么,只是专门问问我是否安全到达、有没有租到房屋之类的话。最后,又将柳迎风所在的那个医院和住院部的门牌号码、床位告诉了我。她明知道我不会忘记这个的,她也亲眼看见我将她给我的这些都认认真真的记录在笔记本上。但我非常愿意听她的“唠叨”。在陌生的地带,倾听熟悉的“唠叨”,是一种安慰与享受。可见,唠叨也是一种幸福。只是我以前我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章言最后就要不要先给柳迎风打个电话,告诉柳迎风我来武汉看她的消息。我说,谢谢,不用了,等我见到柳迎风之后再将我如何知道她在协和医院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她。

  章言表示赞成。而后嘱咐我几句,都是关于生活细节方面的体贴的话。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想要章言将我来武汉事先通报给柳迎风。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许我想了,只是不愿说。

  每到一个新城市,我总是难逃水土不服这一劫的。但是,一两周之后,红斑疹、吐泄现象就会自动消失的。在症状还没有消退之前,说什么我是不允许自已带着这副病容去见柳迎风的。只是去见柳迎风倒也无所谓,问题是我还要见到那个叫做伍云清的男人。我不能以一副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儿站在迎风和那个伍的男人面前。那样很容易让他们误以为我在爱情方面“输不起”。我要漂漂亮亮地站在柳迎风和伍云清的面前。

  而且,我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要从伍云清的怀里将柳迎风夺回来。在章言那儿,我就知道我怎么下功夫,也是无法将柳迎风夺回来的。

  事实上,我不是已经输给了伍云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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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来到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我思维已全然的出现混乱了。也许是为了证实自已输也输得光明磊落?

  我这是怎么啦?我跟谁有过一场血淋淋的战争了么?我知道,我又胡思乱想了……

  我去附近的药店买了息施敏,另外买了一小瓶止泄药片。两周之后,我去协和医院找柳迎风时,脸上还保留着几颗红痘,但不泄也不吐了,脸色看上去好多了。

  这些天来,我考虑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在初次见到柳迎风时,我将以怎样的心态和得体的表情来对待她?我将怎样阐述我的来意?我将怎样按奈住我的情绪或者说激动?尤其是我该怎样制止曾经在想到和她一起亲热时出现的干呕的情形不再发生?我能否做到原谅她对我撒的所有的谎?我见到伍云清后能够控制住自已冲他抡拳,等等。要知道,我可正处在年轻气盛的时期里,我可没有什么把握我能得体的控制和管束我的年轻气盛。二十出头的年纪,向来就是生长冲动的旺盛季节。最后,想得越多,我的心绪越乱,越紧张。

  我向来很自信,认为自已是能够做到坦然面对失恋的,至少在表面上能够做到,以致于使双方都处于一种平和的状态。我唯愿我们只有失恋这样简单就好了。现在明白,那只是站在失恋以外的人的想法,有点像是做出高姿态的样子。其实,真正面对失恋,尤其是还要面对那个导致失恋的“第三者”,谁要想保持冷静或装绅士风度,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乘车来到协和医院。我在协和医院的门口买了一束鲜花。看看表,八点还未到,觉得来得太早了。恐怕没有人象我这样早来探望病人的。

  从协和医院内部的建筑设施就可以看出这的确是武汉市内最大且最有实力的医院了。我在住院部的一个花园里拿着鲜花徘徊着,不时的看表。也许是我的神情给人以一种紧张之感,所以我注意到,有下楼来打开水的人的不断地打量我。我便干脆的抱着鲜花,坐在一张石椅上。花园里的景色虽然很美,但怡人之气被医院里的药味和消毒液的气味给完全的遮盖了。眼里的花和草更是勃勃生机,更是与步履艰难的病人和心事重重的探病者形成了那样鲜明的对比。

  夏天来了,也就预示着秋天的脚步为时不远了。花园也将如同行走在它里面的病人一样,旺盛的生命出现斑驳了。想到这点,我由心底升起一股憎恶的恼怒,我讨厌医院,还有这里面的气味。

  我起身从裤子的口袋里摸出一只香烟插进嘴角,刚想点上,突然看到了一个穿着病号服的老年男人立在我附近盯住我。这让我立刻意识到自已是处在医院里,于是立刻捻灭香烟,起身顺手扔进身旁的垃圾筒里。回转过头来,那老病号还是盯着我看。沿着他的目光留的方向,我发现他看的不是我,而是我身上鼓起来的放香烟的地方。我这才明白他并非是厌恶我在医院抽烟,而是他也想来一根。我本来想把只抽了两三根的香烟连盒子一齐送给他,可看看他的病躯,觉得这做法有些欠妥。我只给他一根香烟。他带着微笑说了几句感谢的话便离开了。朝不远处的那块竹林繁茂的石桌椅走去,生怕被家人看到似地,不时的左顾右盼。

  我看着那个老年男人的样子,觉得很有趣。我重新坐在原定的位置上,翘着二朗腿,将花蓝放在身旁,架着双臂,然后,不时的抬腕看表,不停地无所事事的东张西望,等等着时间走过。

  一阵噼呖叭啦的响声,是给病人送早点的餐具掉落在地上的声音,撒了一地的稀饭……从那滩白汪汪的稀饭那儿,我收回了我的目光。然后又四处张望。

  这时,我偶然从余光中注意到我对面约十步左右的石椅上的女人的背影好面熟。她一直都坐在那儿,只是我现在才注意到。

  我在墨镜后面眯缝着眼睛,慢慢地靠近这个女人。在我离她只剩下两步左右的距离时,女人回过头来,我的心顿时一紧。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柳迎风。她坐的那条石椅上放着一个绿色的暖水瓶。

  她瞟了我一眼之后,又将头转过去,正视着前方。她好像并没有认出我来。她没能认出我来,可能她在想心事,也可能跟我蓄着满脸浓密的络腮胡子有关。还有,我把头发由从前时髦的淡黄色染成了比较深色的栗红色了。我一改往日穿着休闲裤,无袖T恤衫的自由散慢的着装风格,改成穿着有领子的短袖棉格子衬衫,一条白色的西裤,只戴着宽大的墨镜就来医院了。说真的,我极少穿得象这样庄重的。庄重的衣着使我觉得不自在,和莫名的老成感。我想,我一定看上去非常老成。我的确在外貌上看上去与过去判若两人。

  但是,柳迎风后来还是顺利地认出我来了。她怎么会认出我来?连有着鹰一般视力的娱乐记者叶小片与我面对面而坐都没认出我来。我想,或许我真的在身体上显得“成熟”起来了。我庆祝我的成熟。

  我能够确信我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柳迎风。

  “迎风,你好么?”我站在她的背后非常肯定的叫着她的名字,显得有些激动,有些意外。但我又在心底努力的抑制住自已,不使自已过于激动。

  柳迎风转过头来,慢慢地从石椅上起身。同样,她脸上也是一脸的惊奇。她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怔怔的、翕动着嘴唇,半晌无语。我能肯定,她是认出我来了的。果然,她惊喜地叫道:“洛科,真的是你么?”她说这话的同时,已经认出我来了。

  我取下墨镜,看着她,也显得分外激动,“是的,我是洛科。”

  她瘦了许多,眼角和嘴角也增添了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一笑,或一激动的时候,这些皱纹看得也就越明显。我心里感到有点酸楚,为她的瘦和她的苍白,还有她的皱纹。

  “没错儿,我是洛科。”我面带微笑,语气却有点严肃。柳迎风看上去挺乐观,于是,我努力的压制住自已的紧张与激动,也装作很轻松快乐的样子,“怎么才几个月就不认识我了?”

  “你的样子变化好大呢,我真的是一下子很难辩认得出是你呢。”我和她相差一步之远。她不时的从上到下地打量我,笑道,“比从前还要酷一些。”她抚摸着自已的脸颊,问,“我是不是也变了许多?变老了吧?”

  不过才一年多没见面,变化肯定是有的。但不至于就如柳迎风所说的,她变老了。她离老字还很遥远。

  “哪里老了,你总是站在岁月之外似的,还像从前一样漂亮呢。”虽然她的嘴角和眼角多了几丝皱纹,也瘦了不少,脸颊上的润泽也失色不少,但看上去依然漂亮。有着叫人无端地生出几份怜惜的爱意来。说真的,那一刻,我的眼睛有些润湿了。我好想伸出我的手臂,将她轻轻地揽入怀里,然后轻轻地吻她。我终于还是缓缓地放下了我已经抬起的双臂,并很快将双手插进裤子的口袋里。

  我们坐在石椅上聊了一会儿。也没聊什么,聊来聊去只是聊了一些与我和她之外的事情,就像多年没有相见的一对学友、朋友、邻居、同事一样,并非象一对曾经的恋人。我们不谈往日的恋情,尤其是柳迎风,更是小心谨慎地回避这个问题。我同时也意识到,我们之间的事情有点太沉重了,沉重总是使人感到不快的。并且,在这样的局面和这样的环境下。我们看似聊得很起劲,也不乏兴致。主要是我在说,她在听。我先谈到了雪晴现在的生活情况,又谈到了阿帆和陈小曼的死,接着谈到我在章言那儿借住了几个月的事儿。最后谈到老麦同他的店员结婚的事……反正把我和她曾经熟悉的人的事儿都拿出来说了一通。在医院里谈这样的事儿,我很有些不情愿。本身医院这地方,连空气里都充满着随时面临的死亡,甚至可以那么明晰而具象地看到死亡的样子出来。可是,不谈这些,我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

  我滔滔不绝地讲着,象一个下属向上级汇报工作似的,表面上平静而干涩,有时候连自已也不知道自已讲到哪儿了,但讲来讲去老是围绕着别人来讲,完全撇开了自已与柳迎风别后的话题。我想说,柳迎风这么些日子以来,我想你!我还想说,柳迎风,这么些日子以来,你想不想我……可结果我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另外一个意思了,变成了雪晴说她很想念你呀、章言怎样记挂你呀之类的。倒是柳迎风,不时的发出喜悦或哀叹之声,“哦?是吗?真替她高兴……”,“唉,真没想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也不断地咐和道,“是啊,是啊……”

  约二十分钟的闲聊当中,我虽然不断地在脑中出现有关柳迎风是特殊类群的提示,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叫我反感,也许是她的外表实在太美好吧,叫人无法产生她曾经在若干年前是个男子的想法。当然,也没有产生过强烈的激动。激动也还是有的,很微妙,必竟再见的人是自已迷恋过并且依然喜欢的女人。

  我的外表看似非常平和,我的平和里寻不到我预料或我没见到柳迎风之前的伤心感。这大出我的预料。同时,我为我的过于平和的态度而不迎风,这看起来给人的感觉是冷血的,或压根儿就不拿一段真实的、折磨过人心的爱情当作一码子事儿。在我想象中,我也没有预料到我会做到这样的平静。

  “对了,是章言告诉你我在这里?”柳迎风问,脸上没什么好奇的表情。仿佛是早就预料到我是会来的表情。

  “是的,”我一边点点头,一边不安地说,“请你不要怪她,这完全是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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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迎风摇摇头,冲我偏偏脑袋,淡淡地笑笑。她的一头好看的长发,现在已变成了短发,染成深褐色的,中规中矩的大众化模样儿,有一股休闲与安于平静的气质,虽不乏时尚,但显然她已经在剔除她从前所拥有着的那股子时隐时现、捉摸不定的野性与冷艳交织而成的美。这已经被剔除的美是我最喜爱的一种气质美。当然,她现在的模样儿依旧使人生出喜爱。她意识到我看她的头发,不好意思地摸摸头,抬起眉眼怯怯地问,“我理短发好看还是长发好看?”她又笑笑,“一个月前理的,直到现在,就没再上过理发店了。”

  “我这是第一次看你理成短发的样子呢。”我说,“不过,你理短发的样子也挺好看的。”她理短发的样子真的不错。

  柳迎风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道,“一般的男子都喜欢女孩有一头漂亮的长发。男子都是有长发情节的哟。”她说这话时,眼神特夸张地朝我暗示,她知道我也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她曾问我喜欢她哪儿,我告诉她我喜欢她哪儿和哪儿时,其中特别强调过我喜欢她飘逸的长发。但现在她不提起以前的事儿。我想,她是故意不提的。她没有注意到我看她的眼神时,带着一丝怅惘。她带着梦幻般的表情接着往下说,“其实包括女孩子本人也喜欢看自已或别人长发翩翩的头发。我也喜欢自已有一头秀丽的长发。站在风中、站在湖边、站在自家的阳台上或天台上,当风把长发吹起来的时候,感觉有种飘逸的感动的美。”说到这儿,柳迎风突然顿住了,脸通红。她意识到了什么。不再说下去了。我知道她遇到了那个“敏感”的事实。她是清楚我已经知道她现在的性别是经过科学“改变”而来的。包括我自已,我讨厌用“变性”这样的字眼儿。但,从章言那里听到这个事实后,我此刻站在柳迎风面前的确有着一种难以控制的不迎风感。我总要考虑着说话的语气及用词,尽可能地使自已说话小心谨慎一点,免得伤害到柳迎风。

  我现在这么近距离的和柳迎风坐在一起,我一直都没有放过任何可以打量她的机会。她的面容、她的姣好的身材与举止,真的让我难以相信她是“那样”的一种人。我不能相信。至少在视觉上,我是无法相信。她是那样的美,我怎么能相信呢?

  好多次,我差点就直截了当地问她,是否曾经真是男子?每回有这样强烈的疑问欲望时,我就立刻转变话题,以打消我的疑问念头。

  “你的、你的朋友手术进展如何?”不知怎地,我提到那个男人我就不怎么友好,说话结结巴巴的,脸涨红,心里像有条毛毛虫在咬啮一样叫人难受。

  “感谢老天,我们的手术非常成功。”她脸上露出欣喜,不自觉地合着双掌,然后又说,“医生说,如果顺利的话,下个月就可以出院了。”算算,下个月离本月也只相隔不到十天的日子。

  “是么?!恭喜你!”我勉强地挤出笑容。眼睛望着医院大门口挂着的若大的“救死扶伤……”几个血红的大字,看着既使人觉得心颤,又使人温暖。

  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人,都带着一张忧愁的脸,伤心的表情。步伐沉重而急切。各种各样的病人带着残缺的身体或残缺的生命艰难地晃动着。一个打着绑腿的男人拄着拐杖由我面前一瘸一拐地走过去,并朝我和柳迎风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那眼神复杂得很,我一时难以猜出那眼神里有着怎样的“内容”。这个男病人叫我心生同情。医院里的所有的人都是叫人心生同情的。病人的病痛,和前来探望病人的健康人的烦恼。昂贵的医药费总是使来到医院里的健康的人担忧。

  尽管如此,我一刻也没有因为在医院而忘却了对那个我尚未谋面的男人的“憎恶”。

  这时候,我看见人们陆陆续续地拎着盛满开水的暖水瓶子由住院楼侧面出来。我看了看柳迎风身旁的绿色暖水瓶,示意她去打开水。

  我从柳迎风的手中拎过装有满满开水的开水瓶,跟随在她身后去看望她的朋友。准确地说,我即将看到她的情人。

  柳迎风跟我说了关于那个男人手术方面的一些事。我无心听那些事,关于肾脏移植的医学知识我虽然一窍不通,我也不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柳迎风表情抑扬顿挫地说过没完,有惊险、嘘叹,又有成功与喜悦。那明显是爱的深切的痕迹。我表面上与她的表情尽量配合得一致,而内心的妒忌节节樊升。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宁愿那个躺在病床上的男人是我。

  “移植肾脏的手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手术时间长得简直比得上一个世纪了。等在手术外面的滋味真是叫人难受……”柳迎风地声音黯然下去。

  “可不是么,病人做这样的手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志力。一切都过去了,不是么?”柳迎风听我这么安慰,表情才立刻轻松和明朗起来。雨过天晴的样子。

  我看着浮在她面部上的轻松与明朗,能猜想到她的情人的手术在经历过这次的冒险及手术所带来的巨大痛苦。我有些动了同情。我忘却了我曾经和柳迎风是一对亲密的情侣。

  我跟随在柳迎风的身后,随着她拐弯抹角地进了一间病房。病房不是单间,八平方米大的房间里,摆着四张病床。我进到一间病房,病房没人。

  “他可能到前面走道上透透气去了。也许上卫生间去了。”柳迎风找来一个空旷水瓶,到对面的自来水房里灌了大半瓶自来水,然后将我带来的康乃馨插进去。

  我坐在柳迎风指给我的一个床位的边缘,东张西望。我不太喜欢医院这地方。医院的气味太复杂,其中,死亡的气息是最叫人难受的。这地方,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死亡的可能性。

  柳迎风在一个床铺上忙活了一会儿,拍拍打打了一阵之后,便顺便坐下来。她坐的那个床位大约是伍云清的病床。她问,“喝点水么?”我说我不渴。

  我和柳迎风各自坐在一张床位上。一种不自觉地力量迫使我们这样保持距离。我们各自坐的床位正对着,中间隔了一条半米来宽的距离。

  我们间歇性地保持沉默。都象是体味或者感觉到生与死发生碰撞的声息之后的那种突然出现的沉默。各自都带着一副思索的表情。

  隔了一会儿。也许为了改变彼此间无话可说的僵局。柳迎风给我讲了发生在她所在的病房里的故事。她指着其中的一个空床位说,“这个床位上住着的一个病人是在这个星期三才‘走的’。也就是前天。一个患白血病的女孩。非常漂亮。才二十一岁。巧得很,读的是电影表演系。可惜,一部片子还没有来得及表演,就……”柳迎风带着忧伤和惋惜,吸了吸鼻翼,接着指一个窗口说,“她就是从那个窗口跳下去的……她住了十五天。十五天我们就相处得非常好。我们每天都有说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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