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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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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早就流行这么一句话:娱记靠得住,母猪也上树。

  我知道所有的认识我的和不认识我的人(尤其是记者和我曾经的影迷们)都想知道我怎么了或许我将要怎么?其实,我还知道,所有的人对我活着及活得怎样并不真的感兴趣,人们感兴趣的是近一年来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关于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演员的堕落的整个过程的故事。

  这年代,人们不用愁吃愁穿了,但人们愁的是没有“新鲜的故事可听。尤其是关于名人的隐私、私生活之类的。

  人们的精神也堕落了。变得不像从前那么单纯了。

  
  
春色和夜色
第十二章

  人真的是个变数,无时无刻都在变。比方说,明星在没出名时,非常羡慕也非常渴望被大堆的记者蜂拥而上的场面;可出名了,正好相反。我从拍戏的第二个年头就尽力想办法躲开讨厌的记者。尽管我只是个“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新人。记者的能赖简直大得叫人心痛,他们就是有能赖叫一条狗吐出象牙来。

  我打开手机时,我的手机上已经有叶小片的二十余条短信。

  “洛科,你好么,你现在在哪里?”;“洛科,咱们在XXX吧见面吧,怎么样”……

  这混蛋记者,越是有人倒霉心里越是欢喜得不得了!而且,拿笔的尖儿就能开启香槟盖儿庆祝有新素材可取!

  叶小片是一名某娱乐报的名记。人长得跟他的名字一样瘦不拉叽、小巧玲珑,白白净净,汗毛和胡髭一根也没有,皮肤光滑细腻得像个女人。我都怀疑他底下长没长###。总之呢,叶小片从外表上来看,的确能看出他是个十足的玩文字且只能把文字玩转了才能生存下来的人,但却不象个标准的男人。

  用叶小片的话说,我们是好朋友。我拍戏的第一两年里,我的确是把他当作我真心的、依赖的好朋友。



  我是在我的第一部电影因为被影界提名为奖的颁奖大会上认识他的。准确无误地说,我是在颁奖会刚刚完毕后不久认识他的。颁奖会完毕后,叶小片开始注意我了。他还特地抽个时间采访了我。采访的篇幅占去了娱乐版的四分之一的版面。其中,还登载了我的一张靓照。

  叶小片是第一个这样郑重的采访我的人。我当时很新奇,很感激,很兴奋,也很得意。但对于叶小片采访我的稿件内容,因为觉得有些失实而感到羞怯。知道是假话、套话,我却只是沉默不言。

  这自然是离不开叶小片的“开导”的。记者就是记者,有着鹰一样的眼睛,狗一样的嗅觉。

  当叶小片把那篇写好的采访稿件给我“审核”的时候,我的脸因为那些过分夸张言辞而脸红,不自在。

  叶小片说:“这没什么。大明星都是这样吹起来的。时间久了,你就会习惯了,也会见怪不怪的了。娱乐圈嘛,就是你娱乐我,我娱乐你。不能只你娱乐我,就不准我娱乐你?那叫什么娱乐圈呀?那怎么也成不了一个‘圈’的。要想不脱离这个圈,不被踢出这个圈儿,首先就得学会把脸皮厚着点。”叶小片往四周看看,叫我把耳朵给他。我想,他是肯定要给我传受点“祖传秘方”。我探过身子,靠近他。他说:“说俗点,就是无耻一点,再无耻一点。知道不?”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无耻这个词儿向来就不中听,从小学到大学我都没敢听到有人敢拿这个词甘愿用在自个儿身上的,而且还自个儿叫自个儿无耻一点,再无耻一点儿。这可是个贬义词,贬义得叫人咬牙切齿。

  我回过神来,看见叶小片啧着嘴眯缝着眼看我。那是种不把人看作正常的人的目光,那目光里说:“看你,又来了,假装正经的小样儿!”

  一触到那目光,我就在心底下发狠:贬义就贬义吧,贬义的我也收!

  我想呵,叶小片是名记,名记能说出这样的俗话,可见他把我当成自已人看待了。别人有这个机会么?这样一想,我就嘻嘻地边说是的是的,边露出笑容。我想,我已经把无耻给实质上的用上了。

  叶小片给我上了一课。自那以后,叶小片给我上了N课。叶小片给我讲了很多实用的理儿。叶小片的理儿在实践中不断的在升华,升华得就成了人生的哲理了。

  我的上报的机会增多了,我的名气随着我在报上露脸儿的机会也越来越是那么回事儿了。

  叶小片为我的演绎发展帮了不少忙。他用他的笔,也给我作过不少宣传的文字;为我在事业上出过不少力,献过不少策。演员是公众人物,不宣传怎么“公布于众”?没有观众赏识你,你演个屁呀,你?!

  我问叶小片:“你为什么这样帮我?”

  “咱们是朋友呀,咱们还是老乡不是?”叶小片说。

  老乡帮老乡,感情硬梆梆。我的确觉得叶小片既把我当老乡看也把我当朋友看的。娱乐圈儿的人既爱他,又恨他。爱他,是要依赖他名记的身份及权威;恨他,是胡乱给人杜撰一则桃色花边新闻。

  说真的,我还真是感谢他,叶小片在我从影二年的时间里,从未给我杜撰一条桃色新闻来。

  叶小片是知道我有女朋友的。叶小片知道我和我的女朋友柳迎风搞的是“姐弟恋”。还有,叶小片还了解到我在电影学院读书时的生活,包括在歌厅里搞女人的事儿。这都是我后来常同叶小片喝酒时聊着聊着,就情不自禁的聊出来的。

  我是个很看重保管自已私人生活的人。但这回却漏嘴了。我相信这是酒精的作用,但也不全是。信任了叶小片才是真原因。

  还有一点的就是,我有点是在拿我的个人生活在讨好叶小片。演员是不能离开记者的追捧的,何况,他叶小片从来都是点好听的写我,又没有收过我半分钱的酬金。

  这是我从影一年半之前的叶小片。一年半后,叶小片就不是叶小片了。

  叶小片在娱乐报刊发的关于写我的所有稿件,就再也不象从前那样在将稿件发往出报社之前,让我审核一次。这倒没什么。用叶小片的那句成为口头禅的话说:“咱俩谁跟谁呀?”

  只要我看到叶小片在娱乐报上发现写关于我的文章,且文章中出现某些叫人不痛快的字眼儿时,我常会打电话寻问或质问一两句。但每回只要听着叶小片说这句话,我就软下去了。质问的懊恼就让我嘻嘻哈哈地给掩埋了。

  但后来,叶小片就用种和我是对门儿和从小就跟我是同窗好友的再也没人比他知道的更多的语气写起我的个人生活来了。包括我的香港脚是同我同窗才几个月的大学同学阿帆那儿传来的。当然,这是叶小片纯属臆造出来的。我的香港脚跟阿帆一点关系没有。

  可我并没有生气。觉得很好笑,很好玩。叶小片实在可爱到家了。不,娱乐记者们都这样可爱。还有比写我传染上香港脚更可爱的记者呢。我总也忘不掉那个署名叫小言的女娱记。她写过一篇关于在国际某电影节上获最佳男主角的名演员的文章更离奇。小言记者这样写道:“国际著名影星某某某非常的讲文明,听他的同事们说,他每次肚子不适时,不管是在酒席上还是影迷会上,他都会急忙跑向外面的垃圾箱处……他这样顾全大局,实在值得大家敬重”。肚子不适,指的就是要放屁了。每回想到这段文字,总会使人忍俊不俊的发笑。

  叶小片杜撰出来的文字儿,我只当是一则搞笑。我说过,我还是有点在巴结他,讨好他,不想得罪他。记者是得罪不起的。而况,香港脚向来都是传染来的。但我的香港脚不是从阿帆那儿传染来的,而是从剧组拍戏的行头里染上的。剧组为节约成本,一双鞋不止一双脚穿。鞋子是不认脚的。

  我是跟叶小片聊天的时候聊起阿帆的,但我始终记不起来我是什么时候,又是在哪个方面的话题里对叶小片说起阿帆来的。但我能肯定,我不是在说阿帆的坏话,至少我不会向任何人提起我的朋友阿帆是个“瘾君子”。

  而况,我还有一点在为自已的形象问题考虑。不是有句话说过么,“看一个人的品行,首先要看他结交的是怎样的一些朋友”。从前我觉得这话一点都没错,而且我也效仿着用这句话去品评一个人。但现在这话最多只是半对。因为我不是“瘾君子”。像我这个有点小名气的演员,公众的小名人,倘若跟人说自已有个“瘾君子”朋友,那是要遭人怀疑的。

  公众人物必须要有好的形象,好的品性,才可以得到大家的公认。即使你从前的野性子上来了,你也要狠着劲儿扭转过来。

  我后来在文春雨身上发泄出来的那股子野性子上来了的时候,没能扭转过来。结果怎样呢?!都是息气儿的事儿,就不提了。我不后悔,至少不会公开地在任何人的面前表示我后悔。

  叶小片提起阿帆是有意的,是他的一个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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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那篇写我传染上香港脚的小文章之后,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阴谋浮现出来,变成了“阳谋”了。那日正好是“世界禁毒日”。

  我早上吃早点的时候,与我同桌的一个中年男人正拿着报纸看。他不认识我,但他肯定知道他在哪里见过我,至少见过某个人物长得象我。他看了我几眼,又看了几眼。我知道他肯定在报纸上或某部电影里看过我。我埋着头吃我的早点,不理他。等我吃好了喝足了拿纸巾擦嘴时,眼睛不偏不倚的落在中年男人手里的报纸上我的名字上。我知道今天是禁毒日,但我不知道我会跟禁毒日有着直接的关系。

  娱乐圈子里有很多名人名演员名歌星都在吸毒,甚至把吸毒当作一种“时尚”。我才舍不得拿我的生命跟那玩意儿开玩笑呢。我有胆量搞导演喜欢的女人,我坚决不把胆量用在尝试毒品上。因为在毒品上,任何的胆量都会被消融。

  文章标题是腥红的标题,罂粟花的颜色。题目相当醒目:《洛科和他的“瘾君子朋友”》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其一,洛科和他的朋友阿帆的友情是如何的深厚;其二,当洛科知道他的朋友阿帆染上毒瘾之后是如何拯救的;其三;当洛科的朋友怎样用毒品给人带来的快乐来引诱洛科时,洛科断然拒……

  看,多么具有传奇和惊人的色彩呵。我洛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做一个纯粹的大好人,或一个坏人。因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牺牲都未免太大了。我爸妈从小也没指望要我做天大的好人,但也坚决反对我做地大的坏人。他们说,我们只希望你做你爸妈这样不好不坏的人就成了。

  当然,我爸妈心里是有点数的:他们时常还是要拿雷锋叔叔的精神来引导我——只学精神;也时常拿报纸上那些坑蒙拐骗的行为作为教育我的实用教材。

  可现在,叶小片用他的极富扇情的笔调将我这个不好不坏的人吹成了神了。神的滋味不好受。

  不过,叶小片这回没有写到一点真实的事情,那就是,我在“世界禁毒日”前夕向我的家乡南京某戒毒所损赠过一万元。我是以匿名的形式损赠的,谁也不知道我捐过钱的事儿,谁也不会想到我会这样慷慨。同样,捐赠时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学谁的精神,这纯粹是受着阿帆和陈小曼的缘故才产生出这样的动机来的。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我捐赠不是首先考虑到是出于什么博爱呀、同情呀,而是出于痛恨引起的。这就是典型的存在与思维产生了自相矛盾,我常跟生活产生这样的矛盾。

  比如,我觉得我很忠于爱情,但我却和别的女人上床;又比如,我不怎么把钱当作一回事儿,可我总在拼命的想办法赚钱;我觉得我不在乎名利,可面对叶小片的恭维或别人的赞美,总是欢喜得不得了……人呵,哪个不是自个儿欺骗自个儿活过来的?!

  叶小片虽然在整篇文稿里并未写半点我的不好。相反,把我写得象修士一样的善良。但,这并没有阻止我的恼怒。

  这也假得太离谱了太过份了,比我们国家某些地方批量生产的假烟假酒还过份。我国的假烟假酒假奶粉假得干脆,它假得可以要了人的小命。叶小片的稿件假得要人丧尽了自尊,我向来是撇开了存在问题或存在的先后问题考虑生命与自尊的,所以又始终觉得人的自尊比人的生命还要贵重。

  我找到叶小片:“你他妈的,在胡编什么?有你这样胡编乱造的么?”

  叶小片一点都不生气,一点都不在意我不再讨好他。他嘻皮着脸说:“你看,认真了是吧?这可不象你洛科。”

  “就你他妈的瞎编乱写的洛科就叫洛科?”我崩着脸,不客气的骂道。

  “坐下,我先跟你这么说吧。”叶小片拉了一张椅子,客客气气的让我坐下来:“你我是朋友,我们都是吃娱乐这碗饭的。咱们得互相帮助和互相忍让、理解。”

  我立刻就明白叶小片所说的这番话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我胡编乱造你点什么了?!或是,我胡乱编造的也是为你洛科好啊?!你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假的也能对你起到帮助和宣传作用。”

  叶小片说话时,他的眼睛算是他五官中最活跃且用得最到位的一个器官。那小小的瞳仁里放射出来的光,能轻而易举地将顽固不化的“死角”摧毁。后来,我注意过每一位记者后发现,不光是叶小片能放射出这样的一种光芒来。

  叶小片同我说话时,眼睛一直望着我,象兄弟一样亲和而诚挚。可是,这种亲和而诚挚的东西只有在离开他的眼睛之后,才叫我难以彻底地放弃怀疑那双眼睛跟“利益”有关。这是代表着时代文明的诚挚。

  我沉默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就不说话也不骂人了。

  只听到耳朵里满是叶小片的话:“演员怕的是没有人认识,怕的是制造不出内容和观众读者喜欢的看点来。不然,你很快就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

  我和叶小片又一次成了朋友了。叶小片把我的消气看作是一种进步;一种向现实与名利的委曲求全。当然,是不得已的,无奈的。

  他说,“和我在一起你会变聪明的,可不是?在这个凡事都以钱作单位的年代,聪明有什么不好?!”

  想想,自从与叶小片做朋友开始,我变得聪明了。学了不少东西,知道宣传的威力和伟力。由其也学会了善于向生活低头。

  宣传的威力和伟力是,如何才能使你的影迷、你的观众越来越多,越来越想念你,难以忘怀你……

  和叶小片交往久了,就觉得我们之间朋友和兄弟和老乡的东西越来越溥了。那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另一种有比这些东西更为坚固的关系了——利益关系。

  他是一名报刊杂志的娱乐记者,他不断地需要关于娱乐圈内的明星的新闻素材。

  叶小片知道,要这样的素材,于我来说是唾手可得的事儿。所以他毫不避讳地开门见山道:“我们做一对利益共度的朋友吧。你给我提供你们圈子里的新闻素材,我给你免费适时适当的做宣传。”他眯缝着小眼睛,信心十足的看着我说:“你是个聪明人。我想,一个聪明的人是不会拒绝一个记者的要求的。这是一个信息的世界。”

  我没有拒绝。我干吗要拒绝呢?我是个曾经品尝到宣传的好处的人。

  我的影迷在他的宣传下越来越多,由一小撮增加到可以开个“影迷面对面”的聚会了,受到的好评也越来越多了。我想,如果我再放宽与叶小片的合作范围,我保准我能叫叶小片在半年之内不用担心他的薪水没着落了。

  什么叫名人?用叶小片的话说,名人就是你在报刊杂志上露的脸比别人多、认识你的人也多。



  我的名气逐渐大起来,大到与我在演艺上成反比。我的名气逐渐大起来,大到与我在演艺上成反比。只不过相对于一个刚入行的新人来说。若要严格地说起来,那算不上是名气。

  自然,叶小片也因为从我身上捞取了不少稿源,而且以素材多,新、快成了市内、省内娱乐杂志界的皇牌记者了。各大娱乐杂志社争夺的“香饽饽”。

  我后来和叶小片干了一架。那家伙不是我的对手。当然,我也没有往死里揍他。严格的说,我只是推了他一把,那一推并没有使多大的劲儿,但叶小片跌倒在地上了。那家伙明明气得牙齿格格响,可脸上还堆满了笑容。一看就是假笑的,一看就是用来装饰真实的涂料。我懒得理他。掉头就走。

  我为什么要打叶小片?我是冲着娱乐报上头版刊登的那张占了四分之一的照片。照片上不只是我,还有柳迎风。我们两个人的合影。还有那叫人讨厌的文字。文字大体是这样写的:

  “演艺界当红小生洛科不但事业蒸蒸日上,就连爱情也甜蜜和美。他与女友柳迎风小姐早在北京某电影学院就已相爱。女友柳迎风小姐是该院校的形体课教师,比洛科大八岁,可以说,他们的爱情既属于师生恋,又是姐弟恋。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支撑着他们冲破传统观念……”

  操!把我的私生活就这样扯开并赤裸裸的公开在千百万人的眼前。

  我和叶小片翻脸了。我和叶小片之间的友情,乡情,完了。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宣布和他完了,并不意味着他叶小片就答应要和我完。

  在我被我所在的电影公司,也就是那个狗日的导演给踢出屏幕了。这可是个不错的题材,记者能放过我?叶小片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们象只闻了腥的猫儿,四处可他们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寻找我的踪迹。是的,那些讨厌的记者就是十足的狗仔,他们的嗅觉比狗还灵敏。

  我迟早有一天要被狗仔队的杂种们给找到的。

  我一直留在那座沿海城市里。我喜欢这座城市,因为有海。我要好好和大海亲近亲近。尽管我在这城市受到文春雨那家伙的伤害,但我还是喜欢。我要去寻找和体味在人的社会里逐渐丧失了的“宽广的胸襟”,我要彻底的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还有,我的骨子里还是个带着一丝浪漫的人。这是受诗句和许多的文学作品及艺术作品中培养出来的。海,是我做得最为长久的美梦和酝酿最长的诗篇。从儿时到少年,一直到现在,我还对它有着难以解怀的情结。

  我在临近海边租了一间木屋。蓝蓝的大海,晴朗的天空,拂面的带着咸咸味道的海风,海鸟,海贝,海滩以及我在海滩上留下的一串串脚印……这是我学生时代的梦想。直至上到大学还在延续着的梦想,带有童话般的罗曼帝克式的烂漫色彩。但我不想让任何时期的梦成为我一生中的遗憾。我此生不想拥有太多的遗憾。有梦是件幸福的事儿。

  现在,只有这间木屋使我可心的了。木屋非常简陋,由无数根杉木垒起来的,就架在一个小水塘边儿上,有海风穿过林子的时候,小木屋就会吱吱扭扭的叫唤着。四处野草萋萋,鸟儿啾啾,日出日落都很干净,很写意,很幽静,很近于原始生活。近乎一种回归。生命的回归。木屋里没有电,没有电器,唯一的电器是一台小型收音机。收音机不知是谁留下来的,老得快掉牙儿了。可我不在乎,它算是我唯一的精神粮食,每天听听歌,听听新闻,算是同自已的心灵说说话儿,同世事保持联系。

  我想,住在这里是再安全不过的了。

  海,因为风与浪的交合而热闹,因为鸟与声的鸣叫而喧闹,却是单调的热闹与喧闹。时间久了,我还是感到有些憋闷。我到底还是无法除却与生俱来的城市人的喜欢热闹的“劣根性”。这也实在怪不得我了,毕竟,我是在城里出生和长大的,我由我妈的肚子里就听惯了车声、人声和音响声;我看惯了城市的夜景……我无限的怀念城市里的一切,包括城市的“伤口”——垃圾堆、烟囱与烟、角落里的“性病广告词儿”、涂脂抹粉的半老徐娘摇臀目空一切的走在大街上的模样儿……反正,我从前向往过的独自住在海边、独自有自已的一间木制的小屋、独自拥抱大自然的想法只能存在于梦中才会站得住脚跟。这颇有些应了我常说的“想的总是最美的”那一句话。

  我在小木屋里迎风迎风静静呆了两周以后,我就忍不住去离木屋有点距离的闹市区去走走,唱唱歌,跳跳舞,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逛逛音像店,喝喝热咖啡和酒之类的。顺便打个电话给柳迎风。我的手机没电了。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柳迎风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我打她的手机,她的手机里说“对不起,您所拔打的电话正在通话当中,请稍候。”我放下电话,又去逛了一下书店,买了两本书,一本是池莉多年前写的一本小说,另一本是章言的《爱情这玩意儿》。我是池莉的忠实读者,她的每一本书我几乎都看过。但章言这个作家,我并不怎么熟悉。为什么会买这本书,原因我也弄不清楚。书页上有一张作者的照片,样子算不上绝色美人,但那双眼睛挺有内涵的,有神,充满智慧,看着它就像它能说话似的。我便随手翻了几页,无意中就停下来了。一行字让我停下来的:爱情既是毒素也是解药……

  这句话说得的确有意思,矛盾,一个病句。我想,爱情就是爱情,爱情怎么会是毒药呢?若是药的话,最多也只能是一贴解药和补药,而非毒药。虽然我计较了一会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以这样的方式来比喻爱情。

  我立刻想到了柳迎风。柳迎风是我的补药;但不是我的毒素。

  我取回充完电的手机,乐滋滋地给我的“补药”打电话。我有多久没和迎风通电话了?

  “迎风,是我,你……”我激动而兴奋地叫着她的名字。但话筒那边传来的不是迎风的声音。

  “啊,找柳迎风么?等会儿,她在浴室……噢,她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紧接着,我听到水声和拉门的声音。我感到不快,感到心里酸涩极了。没错儿,我情不自禁的就吃起醋来了。我想立马扔掉或关掉手机,可是,来不及了。

  浴室,柳迎风!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

  “喂,请问……”柳迎风接过电话,听到我也喂了一声之后,一点也没有我预料到的那样惊奇和惊喜:“是你洛科吗?”

  我停顿了一下,以保持镇定。呆在柳迎风旁边的那个男人是谁?那男人为什么呆在柳迎风的房间里?

  “是,是我。你……好么?”我吞吞吞吐吐了一会儿,立刻提醒自已要保持镇静。于是,故意装作满不在乎的口吻说道:“没什么,因为好久没给你打电话了,所以想问问你过得怎么样?”

  “洛科,你还好吧?听说你没再演戏了?”迎风问。

  “嗯!还行吧。放心,我没事儿。”我装作很轻松很自在,装作是吃“酱油”而非“吃醋”的语气。

  沉默了一会儿。

  “对了,我半个月前已经辞掉了电影学院的工作了。我在这学校里的合约满了。虽说学校也有所挽留,但我……哈,我跟你说过的,我习惯了游走。我已经在这所学校做了二年。这已经是最长的了。”柳迎风说。始终避开回答我她家里的客人是谁。

  我静静地听着,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自然随和的说话的语气。虽然内心烦燥不迎风,但极度忍耐。至于柳迎风说什么,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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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分钟过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地问了。

  “你,来了客人么?”

  “嗯……”她说。

  “我打电话不是时候吧?”我预感到她接着要说什么,所以我立刻接过她的话。

  “没……没什么?”柳迎风说话从来都没有这样不利索过。

  一阵沉默。

  沉默真是使人冷静的良方妙剂。倘若用在政治上就好了,世界也不会有战争或这样那样的纷争了。可这个时候的沉默明显地意味着一种不吉的预兆,一种使人伤怀的预感。我努力的把持着自已,不让自已冲电话发火。

  为了打破沉默,我换了一个话题。我以兴奋地语气对她讲了我在海边生活的情景,包括我在海边租住的那个漂亮的小木屋。

  “真的吗。哦,太好了。太美了。好羡慕你呢。”迎风说。

  不如你也一起来,咱们一起住在木屋里,天天对着海,吹海风,看日出日落……怎么样?我说。

  “可是,洛科,对不起,我……”柳迎风的声音逐渐的低下去了,有些不得已有些无可奈何有些惭愧:“他来了……”。

  我的嘴唇突然僵住了。我说不出一个字来。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还是来了。我明明是有预感的,但我还是像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似的。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什么。我拿着手机,一动不动的立着。又一阵间歇性的沉默。

  “洛科……”柳迎风小声地叫道。

  “哦,我在呢。”我尽量做到不失态,尽量做得有点修养。我压住我的不快,尽可能的降低声音,直截了当地问:“他!你的前夫吧?”

  “……”柳迎风不语。我想,我问到了点子上了。或者说,我命中了我们之间的“要害“上了。

  “你很爱他么?一直?”我开门见山的问。我必须要这样问。这存在着一个舍于留的问题。我和柳迎风早前就说过了,如果我们在今后的日子里,有谁厌倦了彼此的爱情或有谁有了更爱的人,我们都会给彼此的爱放一条生路的。我,不会将爱当作一种桎梏当作一种精神的负重的。柳迎风也是。我们大约是因为某些思想和观念的相似,才这么走到一块儿来的。

  我和柳迎风都不是那种愿意在不存在或无可挽回的情感上死缠滥打的人。不如说我妈妈跟我爸爸之间的事,更让我清醒地认识这一点。缘在惜缘,缘去随缘。

  “是的,洛科。就像我爱你时一样爱的他。”柳迎风说着,突然就顿住了,我感觉她好像还有话要说,但她却再也没说了。

  “你这么说,我感到很荣幸。”我不无讽刺地对着电话哼的苦笑了一声。我知道,柳迎风在对我说了一个小小的谎。她爱那个男人,爱得远比我深,比我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分开了好几年,再次相见,却能够在短暂的时间里将昔日的热恋中的火花再次重现,这就是足够的依据。可我并不想去揭穿什么。那没有什么意义。

  也许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说点谎,连自已也没有意识到。迎风这会儿肯定思想混乱。因为我的电话太突然太不是时候了。

  “哦,只要你感到幸福就好。”我感到很难受,但我还是很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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