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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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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构思文章似地,想名字想了许久,等推敲完毕后,他又开始给其他人起名,放风时能遇见的那位漂亮女头子,叫黑蔷薇,至于那个掌控一切的幕后大首领,叫神秘怪。

但更多的时间,他陷入了无边无际的回忆,主要是想念他的爱人,想念他和她相聚的一切。

……

典礼伊始,就笼罩着不祥的气息,天空布满阴霾云层,望上去像座铅制的沉重穹盖,闷雷如车轱辘压过碎石子路似的嘈杂不停息,雨点淅淅沥沥,沿着大教堂的彩色马赛克玻璃窗滚落。

他却快活地想歌唱,激烈的幸福感让他如痴如呆,昏昏欲睡,如饮了醺人的酒,醉得不能自拔。

英俊的青年穿着庄重的礼服,在主厅翼殿的长廊上徘徊,他的心喜悦得像一朵蔷薇怦然开放。

来往忙碌的仆从和教堂的神甫,经过时朝他鞠躬行礼,并小声叮嘱,“殿下,请在房间里等候。”

“没关系,让我走走。”他亲切地回答。

望着幸福的小男人,所有人脸上都浮现出淡淡的理解的笑容。

是呀,他怎坐得住呢,几十分钟后,他将实现梦想,那滋味美妙难以言喻。

他焦急地等待着未婚妻,和她携手,走向万众瞩目的殿堂。

似乎有闲人在前方的转角处窃窃私语。

“储君和金雀花家的长女联姻,看来皇室和贵族长老院的对立,有缓和的迹象。”

“那姑娘可不简单,说不定,我们尊贵的储君饮了鸩酒也不自知。”

一瞬间,怒气在他的血脉中激荡,心脏里搏动的宛若沸腾的岩浆。

有人胆敢亵渎他的爱情!将他的婚礼鄙夷为政治上的因素!用嘲弄的口吻指责他的挚爱!

即将到来的,是他此生中唯一的婚礼,完美神圣无暇,怎能让愚蠢的流言蜚语给玷污!

这些人真当他懦弱得不会生气么?皇室的教育,让他熟读《君王论》,他有几百种法子,让无事生非者尝到最毒辣的苦难,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瞧瞧,拜伦未来的皇帝,发怒时是何等的威严。

仁慈不代表无知,大度不代表软弱。

他刚准备快步走上前去,想瞧清楚是谁在冒犯。

“殿下,仪式正式开始了,请迎接您的新娘。”礼仪官的声音。

说闲话的人被惊动,走廊转角处传来慌张的脚步声。

他无心去追了,因为他看到了世间无双的美人儿。

金丝般的秀头梳成了漂亮的发髻,额上竖着迷迭香花瓣造型的蓝钻王冠,纯洁的拖地薄绢白婚纱包裹着那美妙的身躯,脸颊涂了淡淡的金粉,嫣红的唇娇艳欲滴。

“你终于是我的了。”他想。

铺着红地毯,漫长走道的两侧,宾客们已然坐好;身着红衣法袍的主教,正将掺了玫瑰香露的清水放在弥撒台上;父王在二楼的观礼小阳台,隔得太远,瞧不清父亲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他倚靠在御座的右侧,左侧放置着由洁白羚羊角堆砌成的几案,上面躺着一本厚厚的福音书。

那是皇室婚礼古老的传统,传说当主教宣布两人正式结为合法夫妻时,天国的父会莅临人间,端坐于凡世之王的左边,为新人祝福。

圣洁的音乐,隆重的礼炮,教堂外万民的欢呼,随着两位新人在红地毯上前行的步伐,纷纷起立的嘉宾。

“……在天国的见证下,朱利尔斯·冯·科摩与佩姬·唐·莱因施曼,正式结为夫妻,此婚姻受世俗律法与神授之权庇佑,神圣不容侵犯。”

……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唇,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邪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

婚典和蜜月旅行,奢华而且迷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情欲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的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床睡。”

“可我们是夫妻!”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妻子一定得和丈夫交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交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交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粗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的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的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的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药物,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的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敏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剥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剥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

“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

“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

……

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第四十七章 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邸,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媛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侃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媛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作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说道。

这场兄弟们的聚会显得冷清清,在竞争意识强烈的金雀花,亲情本就显得淡薄,唯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是血管里的血。

他们一起来到客厅,围着沙发椅坐下,想谈点什么,却找不到话题,彼此间如同初识的生人,气氛尴尬极了。

托曼犹豫了片刻,他找不到什么巧妙的措辞,于是说道,“难得碰次面,来点酒么。”

“没问题。”

“好吧。”

带白手套的仆人,端着浅底银盘,送来堪称珍品的好酒和搭配的果脯小食。

三人在无趣的氛围里,慢慢轻抿着酒。

“皇帝中风了。”良久,托曼说。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什么好讲的。”弗朗士轻笑。

“你的嘴真像佩姬,仿佛不刺刺人,就显得不甘心。”托曼皱着眉,他解释道,“突然间,金雀花临来了天赐的机会,皇帝无法理事,储君下落不明,这便是父亲召大家回来的原因。”

“家族连同支持者,在议会拥有七成的席位。”弗朗士想表现出自己的见识,“整个拜伦,能由金雀花说了算。我觉得家族倒不应该有什么大动作,否则过于急迫了。”

“你觉得呢?”托曼问里德尔。

花花公子斟酌着用词,“我以前曾参加过一场格调高雅的外交宴会,有不少迷人的姑娘们出席,可有个小子,是俄沙大使的儿子,长得俊俏极了,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目光,等跳舞时,甚至排着队,想主动邀请他去舞池,我和其他小伙子们只能委屈地坐在角落。”

“嘿,我可不是来听你抱怨的。”弗朗士喊道。

“听我说完……于是我们想了个诡计,故意将酒洒在了他的衣服上,他只能匆匆退场,避免穿着脏衣服失仪,等他走了后,姑娘们终于发现,还有我这个社交界里很出众的男人在场,于是她们纷纷麇集到我的周围。”里德尔说,“结果呢?和那家伙一样,其余继续受到冷落的小伙子,又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把酒泼到了我身上。”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父亲有怎样的对策?”里德尔问。

托曼看了看伫侯在客厅门前的仆人,确定他们听不到这儿的对谈,压低声音说,“恢复公爵领。”

里德尔险些惊呼起来,“公爵领?”

所谓的公爵领,便是公国的意思。

从安易二世时期开始,拜伦走上了集权的道理,皇帝们运用手腕,一点点收回册封出去的土地,取消公国,建立新城市,指派官僚,将由领主们坐在城堡里,管理自己封地的国家,转变为以皇室直属城市为区域中心的新制度。

首当其冲的公爵们,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封赏,汇集于王都,却失去了能独立掌控的土地。

如果不是后来连着几代皇帝暗弱无能,拜伦早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帝国。

直到今天,以坦丁为首的帝国腹地,和如黄金角海湾这种原本贫瘠,因商贸而兴盛的区域,被皇室牢牢控制在手心,而西部和南部等一些古老的地区,仍存在相当一部分属于贵族的采邑。

老传统和新文明共存,便是拜伦此刻的特征。

但公爵领和这些尚未收回,需要向皇室纳税,受皇帝巡察监管的男爵领、伯爵领不同,大公爵们在领地上拥有征兵、收税、外交、授爵、分封等一系列权利,除了名义上隶属于共同拥护的皇帝,和一个独立的国家没有区别。

这等同于将一个国家分裂成数个小国。

弗朗士冷着脸,“能有机会获取整个拜伦的权柄,却宁愿选择得到小小的公国,这也过于软弱了,而且大姐更是名副其实的王储妃,假如朱利尔斯那个脓包登基,等她诞下有着金雀花血脉的皇子……”

“佩姬?”里德尔冷笑着,他脱下手套,露出残指的暗红色伤疤,“就如我被绑架,大哥你在南部的宅邸也曾受过袭击。”

托曼扬扬眉毛,“你发现了什么?我查过那场事故,毫无头绪。”

“我只掌握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证据,也许你并不相信,但得知道,你的妹妹,我和弗朗士的大姐,和咱们可不是一条心。”

……

“他妈的,管理厄运的神灵,开始关注拜伦了么?”

库珀·冯·特维尔接到由坦丁传来的噩耗时,一时间惊呆了,他将自己锁在办公室里,揣测不安,皇室和大贵族集团,是帝国基座的两根大支撑柱,现在,有根柱子摇摇欲坠,快要倾斜倒塌。

“我的皇帝陛下,我的表亲,你病得可真不是时候。”

金雀花显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随着而来的,还有长老议会的通告书,议院命令亲王暂且卸下海湾军政代理官的职务,立即返回都城。

皇帝处于昏迷,医师已经确诊脑内有血栓堵塞,能否醒来还是未知数,御座不能长期空着,在皇太子归来前,至少得拥立一位暂统群臣的摄政王。

亲王花了整整大半天,来权衡轻重缓急,想清楚他此刻应该干什么。

长老议会蠢蠢欲动,摄政王可能是由几位大公爵联合议政,也可能是推出来一个身后没有雄厚势力支持的皇室远亲来当傀儡。

无论哪种,都轮不到他。

作为皇室的旁系血脉,拥有大公爵衔和亲王封号的特维尔家族,一直以来是御前的盾牌和长枪,是皇帝党最核心的中坚分子。

老人党早已将他当成讨厌的麻烦。

以这种局势,展现出中央集权雏形的拜伦,皇权将被再度架空,甚至逐渐分裂成几个由大公们职掌的公国都有可能。

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偏偏这关口,皇室没有一个能出来主持大局的人,来维护他们这些忠臣的利益。

“不,有的,那便是我,我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他手头拥有受律法承认的御令,司掌着整个黄金角海湾地区的火枪营和政务,即便坦丁风云突变,他也有自保之力。

还有个更阴暗的想法,这念头因为昔日大皇帝的威严,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有丝毫非分之想,这时候,却不合时宜地蠕动起来。

皇帝膝下唯有独子,是御座理所当然地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储君现在生死未卜,至尊的皇冠,无法戴在一个失踪者的额头上。

“我也是拥有顺位继承权的人!”

他打了个寒颤,甩甩脑袋,努力把这被恶魔引诱出的念想抛离出去,他的职责是从匪徒手中拯救储君兼小侄儿,而不是盘算着谋求对方的权柄。

而且,无论是巩固自个的地位,还是往后更上一层楼,他必须拥有大义的名分。

皇太子就是最好的大义。

“一切都得尽快解决。”

亲王走出房间,出现在部属面前时,表现得稳重平静。

“您无视长老议会的命令么?”亲信询问。

“御令唯有皇帝本人才能收回,只要陛下还没苏醒,或者没新皇帝的新谕令,议院无权要求我返回王都。”库珀大声回答,“我受皇命坐镇海湾,谁敢剥夺?”

※※※※

坦丁政治上暗暗的变局,并不能影响到海上的游艇。

朱利尔斯皇太子自寻乐趣的小天地里,闯入一位客人。

福兰站在门前,脸隐藏于高高的衣领和围脖中,只露出灰黑色的头发和炯炯有神的眸子。

“你便是神秘客先生吧,我们还是第一次面对面的交谈。”朱利尔斯面容憔悴,眼眶深陷,“不,这是第二次了,我记得你的眼神,你就是费都餐厅里那个假冒成医生,骗我上当的人,每次你都乔装打扮,不肯露出脸。”

“我为阁下的愤怒,谨表达歉意。”福兰回答,“你很爱自己的妻子?爱情的确是伟大的情绪,是美学的经典,是人生的光,但美丽的表皮下,是恶毒的毒液;光的背后,也是重重阴影。”

这话马上让无精打采的人,激动了起来,他吼道,“你有什么阴谋诡计?如果你胆敢伤害到她的一点毛皮,我就算是死,也要拖你下地狱!”

“不,我并不打算伤害她。只是,想让你看看,一个女人的真面目。”福兰说,他示意属下们上前,将掺杂着药末的水,灌入对方的嘴中。

“将人麻醉自己的美梦惊醒,是种残酷的行为。”他喃喃,“但既然是梦,总得醒来。”

朱利尔斯挣扎着,咒骂着,然后,在药剂的作用下,眼神逐渐变得恍惚。

第四十八章 “致宾如归”旅栈

太阳渐渐落在了山后头,从海洋上空传来的湿风,将残留的最后一抹橘黄光晕,也吹得消失汰尽,整个穹苍只剩下两种色泽,暗得发紫的蓝底,灰白色的沉闷云雾。

也许即将有场大雨,于是有经验的旅人,纷纷加快脚步。

在穿过丘陵地,通向玛兹安镇的那条临海公路附近,有座凸起的小山丘,山头生长着松树林,因为修建公路时,就地取材,从山丘开采了大量碎砂石,几乎将山靠近公路的那一面削平,导致路途中的旅客,打开车窗眺目望过去时,会瞧到在树和杂草组成的绿色下,有一大片颓败的泥黄。

“致宾如归”旅栈就设在山脚,从外表来看,这是栋丑陋的建筑,长面包型的格局,两层楼,屋顶是深褐色的棚子,门特别大,能容纳一辆马车直接通入,说明它的前身是某间装货物的库房,被简单地修整了一番,摇身变成装人的客店。

如果不是有一条路旁长满枯萎野花,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以及一支褪色的红漆木招牌指引着疲惫的旅客们,路人很难发现,在野外,还有家孤零零的旅栈。

旅栈老板曾是个小生意人,但始终无法适应尔讹我诈的商场,心不够狠不够黑,几十年打拼下来,除了圈子里“那家伙算个诚信人”的口头夸奖,也只积累了一笔小小的积蓄。

他觉得自个再干下去,指不准哪天会血本无归一无所有,准备投资点稳当的行业,安稳地渡过下辈子。

在考察了许多项目后,他看中了这间属于附近小造船厂的库房,房子用料十足,建得牢固,正处于两座城镇的中间,朝前半天路程是玛兹安镇,朝后抵达松瑞镇,也同样要花半天。

只要再花点钱装潢,就能改建成马车旅店,错过行程的客人,为了避免露宿荒野,都愿意花点钱来享受暖和的房间和热水。

小造船厂正准备搬迁,所以价开得很低,于是他用大部分财产,如愿购买了“能支撑后半生”的产业。

开头几年,生意不错,虽不算日近斗金,但也衣食无忧。

可在两年前,海湾公路从不间断的修建工程,终于延伸到了这儿,旅人只需要再赶四小时车子,就能抵达城镇,商家的货车在城市间来往也更便捷,他们满意于越来越健全的交通网络。

不过对旅栈的主人来说,这无疑是灭顶之灾,“该死的公路!我的客人愈发少了。”他经常在核算过收入和开支后,愤愤不平地蹲在门口,像瞪着敌人似地,望向平整的国道。

本月他又亏了七百多块,被迫解雇了厨师和仅有的一名服务生。

大儿子参加了军队,前不久写信回来,说受到了大人物赏识,有升迁的机会,另两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正在镇里读书,恩爱的老妻也在那照顾他们,老店主和老旅栈一般,孤单地留守在荒野。

我们说过,他是个诚信人,也以自己从不偷蒙拐骗而骄傲,但今天,在形势所迫下,诚信人被逼着干下了不诚信的事。

开旅栈有许多损人利己的阴招,比如故意在晚上,朝公路上倒一桶滑黏黏的油,夜黑风高,拉车的马不小心蹩了蹄子,或者车轮打滑让轴承出了故障,车上的人只能先来光顾一晚生意,好延迟他滑向破产深渊的日程。

“如果我破了产,他们就没钱读书,学费贵着呢,大儿子虽能养活一家子,但会影响他的前程。”店主在夕阳沉入山后时,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提着满桶厨房里做过菜的剩油,鬼鬼祟祟地留到公路上,趁四下无人过往,泼了出去,又拿锄头掘了些小坑。

这点活不累,但他满头都是汗,小步跑回客栈,关上门后直喘气。

但过了好几个小时,也许是油不够滑,也许是坑不够深,一个上门的客人也没有。

“瞧,我都干了什么,万一因此翻了车,出了大事故,我这辈子良心都不会安宁。”在失望之余,他松了口气。

窗外的景物在夜下,幻化为模糊不清的影子,大约是晚上十点,老板给自己热了点饭菜,正准备吃过早点入睡,去梦中摆脱不景气时,外间传来急切的敲门声。

一瞬间,他惊出一身冷汗,脑子里飞过无数念头,是有公路骑警,发现了自己干下的丑事,来抓人么?

如果进了监狱,我那点微薄的名声就全毁了,不,我得狡辩,那些油是过往的某辆马车洒的,小坑也许是水泥的质量问题,都不关我的事……

胡思乱想间,老板揣测不安地打开了门。

“抱歉,路上出了点小事故,车轴裂了,估计不能支撑到抵达目的地。”有人说,“附近只有您一户人家,请问,有多余的轴轮吗?”

三个人,一个是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一个是短头发的漂亮小姐,姑娘怀里抱着个年龄更小的丫头。

“……呃,我这里是旅栈,不是修理行。”老版心虚地回答,“不、不如,你们在这儿休息一晚,明早搭个便车去镇里买,车子和马匹,我帮忙照看……”

“旅栈?”中年人伸头打量着房内的摆设,眼眸里闪过一丝恍然大悟,“难怪车子一路上好好的,偏偏到了这里就出意外。”

“您、您说什么呢……”老板结结巴巴地辩解。

“文顿先生,无故的猜疑,并不是值得夸耀的美德。”一直沉默不语的漂亮小姐,突然说道。

“噢,这世间已将我腐蚀得太多,只看到恶却不知美,如果不是你不停地指引,想必我会迷途而盲目。”被称为文顿先生的男人,大声说道,同时朝老板鞠躬,“请原谅我冒犯,好吧,我们住一晚,按你方才说的办。”

漂亮小姐赞许地微笑,显然为男人的话语感到高兴。

“等等。”小丫头嚷道,“好像很冷清的样子,如果打个折扣,我们就住下来。”

“好……好的。”

“那么,两间房,我今晚和姐姐睡。”

老板偷偷抹着汗,昔日的生意人生涯,让他有些阅历,却估摸不准这行人的身份。

按习惯,中年男人应该是长辈和路途上的负责人,但从谈话中来看,他倒像两位女士的仆从。

不过对方显然不像坏人,房间在空荡了数日后,终于迎来了客人。

风卷过窗棂,发出窸窣的微响,小丫头打了个哈欠,朝外望了望,“好像要下雨了,夜里很冷的,壁炉要烧旺点,否则我不会负帐的。”

……

如果我们诚信的旅栈老板,能得知,因为这场声势浩大的雨,以及他鬼迷心窍干下的勾当,导致了不久后发生的一些事儿,他想必会懊悔莫急。

急促的雨点,敲打着屋顶,发出富有节奏的声响,客人享用过饭菜后,入住了二楼的房间,大厅安静了下来,老板收拾完桌子,又拖来一捆柴火,投入大壁炉中,用棍子捞了捞,让火焰更旺盛。

他守到深夜十二时许,估计着应该不会再有人投宿了,准备去锁好大门,自己也去睡觉。

有声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敲门声,又有一批姗姗来迟的客人到来了。

※※※※

和佩姬碰面,让她“验货”的地点,选在了距离玛兹安镇二十里的一片无人丘陵地。

拜伦的王储妃,也不愿将交易场所选在城镇中,她比绑匪更迫切地想要避开各方势力的眼线,所以爽快地答应了。

福兰将灰眼姑娘留在黑王号上,让兽人萝莉先行出动,用她超自然的感知能力,来确保对方没有事先在那里隐藏伏兵。

塞西莉亚愈发好吃懒惰,像只宠物猫般,整日除了吃就是睡,可能是在海上待腻了,近几天,她经常爬到桅杆顶上,吹着海风唱语音不明的兽人俚歌。

“那是歌么?我倒觉得是胡乱叫唤。”劳薇塔有回半夜被吵醒,奇怪地问,“那丫头发什么疯。”

“小孩子都是这样,精力无处发泄,便喜欢找些莫名其妙的事做。”福兰不负责任地解释。

呃,无论是成年的人类男人和歌德族女人,还是童年缺乏亲族指导的塞西莉亚,都不清楚兽人的生理常识。

对寿命比人类略短的兽人来说,十四岁已经是萝莉朝着御姐转变的年龄了。

塞西莉亚即将面临人生中的第一个发情期。

在船停靠在一处半天然的秘密码头后,福兰带领着三名枪手,登上了早已准备好的马车。

同行的当然有朱利尔斯,只不过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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