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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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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这也是魔法的神奇之处。

“我这里从来没有客人来拜访,差点以为我会被困在这种形体里一辈子。”魔法师庆幸地叹口气说道,“请把面包给我,饥饿真是种让人痛苦的体验。”

声音是从脚底下传来,当福兰询声望过去时,在地板上那一大叠书堆中,正有气无力躺着一只老鼠。

灰色的绒毛、唏嘘的胡子、绿豆般大小鬼祟的眼睛,光秃秃淡红的长尾巴。

货真价实是一只灰毛耗子。

福兰有点慌张地把食物放到老鼠身边时,似乎饿了许久的老鼠立即狼吞虎咽起来,仿佛正在大嚼的不是过期面包而是灌满肉羹的肥肠。

“太美味了,我从来不知道,面包会这么好吃。”老鼠将最后一点渣子咽进肚子,满足地长叹了一声,绿豆般大小的眼睛舒服地眯成一条细缝。

一只老鼠露出这么拟人的表情,并且能口吐人言。福兰觉得,整个世界开始不真实起来。

“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来表达谢意,现在,请帮忙将壁橱第三格写有‘人类毛发’和第六格写着‘磷石’,以及第七格贴着‘骨粉’标签的抽屉打开,取出一些按一比一的比例放到装着‘果冻’的坩锅里。”

看到福兰有些迟疑,老鼠解释道,“请相信,我就是你要找的威廉,第一庭荣誉魔法师,因为某种失误,我被困在这该死的形体里。”

“想恢复原状,必须提炼一种油膏,但我无法以这种形体来完成,甚至连壁橱的抽屉都够不着。”自称为魔法师的老鼠说。

“对,材料放进坩锅后,再将放在桌子旁那盛满黑色液体的瓶子拿起来,将液体倒入坩锅下的加热器。”看到福兰按照吩咐行动后,魔法师指点着,“别直接把火油点燃,那样会爆炸的,在另张桌子上能找到硝粉,它能抑制火油的烈性,又不会让火焰的温度降低。”

准备工作都完成后,福兰点燃了加热器,纯白的火舌猛然冒了出来,很快,坩锅里凝固的果冻冒着大大小小的泡子,咕咕翻滚起来。

气味很难闻,仿佛田地里发酵的肥料,福兰强忍着呕吐的感觉,又在魔法师的指导下,朝锅里放进一块星屑。

“你动作很熟练,并不像个新手?”魔法师歪着脑袋,奇怪地问。

“我在平时也会进行一些草药学方面的实验,私人的小嗜好。”福兰回答。

“噢,草药学。”魔法师的鼠脸上浮现出瞧不起的神情,“不过也难怪,在普通人的心目中,那已经算一门高深的学识了。”

随着星屑的放入,坩埚里浑浊的液体渐渐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处在下面的是颜色灰暗的渣子,浮在上面的是一层透明的黏液。

“现在用滤网将渣子过滤掉,然后等上半个小时,黏液冷凝成青绿色的油膏后,我就能恢复原形了。”

“威廉先生,您到底在做什么实验?居然能把自己变成一只老鼠。”福兰一边过滤,一边好奇地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变形术么?可真是神奇呀。”

“天,你真不识货,你居然说这伟大的成就是变形术?毕竟是普通人,假如是另一位魔法师,早就吃惊得连眼珠子都飞出来了。”魔法师的语气充满了自豪。

福兰有些摸不着头脑,“虽然我先前并没接触过魔法世界的奥秘,但在传闻中,变形术不就是能变成任何动物的法术么?”“变形术只是任何法师施展解除魔法就能破解的二级法术,而且只能单纯的改变外表。”魔法师耐心地解释道,“你听说过德鲁依么?”

“曾经在教廷的宣传中听说过,那是一群自谓为野兽的异教徒,据说,他们连审美观都和野兽一样,甚至还会与野兽交配来繁衍后代。”

“噢,少提该死的教廷,除了造谣,那些主教们还会干什么呢?”魔法师忿忿不平地说,“任何人在他们眼中都是异教徒,就连法师召唤个骷髅什么的小怪物,都会被说成是把灵魂奉献给了魔鬼。”

“德鲁依的自然系法术在法师眼中虽然不值一提,但他们的变形自身却是法师万万不及的,一位德鲁依长老甚至能变幻成巨龙,并且保留喷吐、龙威等只有真正的龙才能施展的技能。橡树之路到底还是有其独特之处。”

“十年来我一直在模仿德鲁依的天赋,企图创造出真正强大的变形术,我的研究在早些时候终于有了突破。虽然暂且只能变成老鼠、蛤蟆等弱小的生物,但就算是圣武士的真实之眼,也无法解除变形。”

“但这差点害了自己,在大半个月前,当发现自个已经能用法术模仿一些低级德鲁依变形的技巧时,我迫不及待地施展了法术,然后,正如所料,自己变成了老鼠,一只货真价实的老鼠,敏捷的跑动,比人类杰出的听力以及微光视感。”

“我在塔楼里狂奔,完全以老鼠的感知来体会这个世界,等筋疲力尽后,想恢复人类之身时,才懊悔地发现,自己忘了事先调配好还原术需要的媒介。”

“请再次接受我的感谢,如果不是你及时来到,估计我只能靠啃木头过活了。”

魔法师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不过在福兰看来,一只笑得像人的老鼠,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亲爱的福兰,你已经赢得了一位魔法师的友谊,但想保持这种友谊,请不要将今天看到的向他人述说。只有当能变成牛头人、蝎尾狮等强大生物时,我的研究才算派得上用场。否则我会被嘲笑成花了十年时间来研究如何变老鼠的怪人。”

“当然,请相信一位检控官的嘴巴。”福兰说。

坩埚里的透明黏液已经冷却了,呈现着绿油油的光芒,原先恶心的气味也转变成淡淡的清香。

“我没办法在非人型的状态下冥想,偏偏魔力在先前的实验中消耗得所剩无几,勉强能施展一次还原术。”魔法师一边说,一边跳进了埚里,在里面打了个滚,然后又蹦回地上,动作灵活极了。

音节古怪,完全无法辨识其中含义的句子缓慢而优雅地从魔法师嘴里吐出来,即便肉眼也能看到,空气似乎成为了看得到摸得着的薄膜,在魔法师的老鼠身躯周围扭曲氤氲,福兰惊讶地瞧见一只老鼠逐渐变成了人类。

这种体验确实是一辈子都难感受一次的。

那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浑身赤裸,面容苍白,嘴唇毫无血色,这并非贵族常年养尊处优,肤色白皙得能看见蓝色血管的“贵族白”,明显是长期不注重饮食所造成的营养不良。

魔法师舒服地伸了下懒腰,用手指梳理了下脏乱的头发。刚想走上几步就猛一磕碰,啪的摔倒在地上。

“该死,我都忘了怎么用两条腿来走路。”魔法师气急败坏地抱怨道。

“威廉先生,也许我能荣幸地请您吃顿晚餐,嗯,以现在的光景来看,应该是宵夜了。”福兰伸出手帮忙法师爬起来,“当然,您能先去洗刷下,再穿套衣服,我会在塔楼外等您。”

走出塔楼,繁星像细碎的宝石在夜空闪烁,月光之下,那片望不到尽头的暗蓝粼粼闪耀,潮湿的海风阵阵抚过,让福兰觉得很舒服。

“老爷,您终于出来了么。”声音中带着点哭腔,渔夫遵守承诺地将船停靠在岸边,不知道已等待了多久。

“如果他知道将有一位真正的魔法师搭乘渔船时,会是怎样的一幅表情呢。”福兰望着渔夫,满怀歉意地想着。

第七章 庇护

“魔鬼,你这个狡诈的魔鬼。”当歹徒被判处终身监禁时,他绝望地朝福兰吼叫。

“噢,亲爱的先生,在地狱等我吧,也许六十年后我会去探望您。”福兰收拾着文书,有气无力地随口回答道,他无心庆祝自己的胜利。

连着几晚的四次可让他腰酸背疼。

骑士如果在竞技场上抡倒了一群对手,拥护者会要求他在下一次竞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现;商人如果某天卖了打折的货物,顾客会埋怨恢复原价的商品好贵。

同理,如果一个男人在床上来过四次,那么当只能应付三次时,会招致情人藐视和怜悯的眼神。

对福兰来说,小野猫的火辣礼物越来越难以招架了。

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阴影。俏皮话引发了观众们的掌声,不败的律法代表,年轻、英俊、单身,这些都让福兰的人气指数遥遥上升。

在第一庭,福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他还赢得了那位魔法师的友谊。

威廉大师可一直是副生人误近的冷面孔,当看到他和蔼可亲地朝着一个法庭小职员打招呼时,所有人都寻思着其中的意义。

莫非这个叫福兰的新人,是大师的亲戚?又或者,是因为天赋,被看中成为了魔法学徒?

无论哪点,当一个人背后站着位魔法师时,就代表了他前途无量。

如果福兰知道了这些猜测,估计会在心里苦笑,威廉先生曾经在无聊时,测试过他的天赋,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对奥术的契合度,和石头没什么区别。”

流言传到安玫耳朵里时,小野猫曾经好奇地问东问西,被缠得没办法的福兰,只好用嘴巴和舌头,把喋喋不休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他和这位魔法师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人情。

当然,一位魔法师欠你一个人情,总比你欠魔法师一个人情好。

人类是一种容易忘记苦难的种族,不到半个月,费都连续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沦为餐桌上打发时光的有趣话题,人们一边猜测着凶手的身份,一边嘲笑巡警队的破案能力。

“魔法师又不是警犬,总不能指望我用鼻子闻出凶徒的行踪。”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几天后,扔下这句话,又奔回了魔法与炼金的世界中去了。

庆幸地是,午夜屠夫仿佛人间蒸发了般,没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市民们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头催促得多了几根白头发的巡逻队探长,其他人都很满意。

三个月的见习期快结束了,福兰憧憬着自己的职位。

虽然大检控官卡米罗非常欣赏他,也表示过会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兰谨慎地对这承诺表示感谢,他希望一切按规矩来。

假如应最公正的法庭,也讲究人情关系,那么,这世道还有什么能值得信赖呢?

能成为第一庭的直属检控官最好,实在不行,去地区法庭也行,也许苦一点,私下去找几份兼职,使薪水足够租上带小阳台的大屋子。

福兰曾经委托地产商人打听过,在闲暇时也考察了商人推荐的几间屋子,有贵族的旧居,也有新兴公寓的空单元,都很不错。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宅子,保养得太完美了,我爱后庭的那片蔷薇。”

“这里也不错,虽然是公寓楼,但从高处看窗户外的街景,实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猫,每到一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梦想的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奶奶还没享受过这么大的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犹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迷地注视着梦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一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的麻烦。

麻烦的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的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的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的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一年份红酒的味道,适合用什么食物来搭配;什么种类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边多尝一点,还是在口腔的左边多尝一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的品位和学识,都逊上一筹。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的考虑,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该选择山羊乳酪还是蓝纹乳酪。

这个姑娘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态度对待着身边的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的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的人和猴子有什么区别?我为什么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的毒舌呛了几回后,放弃了努力。

调教贵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义务,而且法庭里的闲言碎语多了起来,一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的暧昧,飞快地在第一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的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定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挺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了。”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的意图,莱因施曼一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的根本。

佩姬摇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龙一隅的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的蜂蜜茶,姑娘满足地抿了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欲,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了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的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的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的马车正停泊在门口,过往着的行人用赞赏的目光打量着拉车的两匹骏马,识货的也许会暗暗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吟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塞。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裸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乱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脱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诱人食欲的色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饱的胃又开始蠢蠢欲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饱。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欲望。

那是娇嫩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欲望所吞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湿淋淋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耻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会有胆量接受这么赤裸裸地交易。”

“总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愿的意志。大摇大摆从教堂走出来,他就能逍遥法外。”莱姆探长看了看怀表,准备结束这次谈话。

“如果我能让他自愿出来呢?”福兰说。

莱姆肯定自己听错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时,咱们能好好谈论下我的计划。”

莱姆凝视着福兰,助理检控官坦然接受着探长目光的洗礼,一会后,探长高声朝门外叫道,“秘书,给弗莱尔先生端一杯水来,另外,通知探员们,会议推迟一小时进行。”

第八章 圣冢

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致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儿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勉强嚼了几粒豆子,愤愤不平把盘子推开,他无比怀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头上打着滚。

豆子、豆子、豆子,这遭天谴的豆子!

从狭窄房间的破烂柜子里,诺森在一堆烂布条中翻出个小钱袋,仔细数了数,里面还孤零零躺着四、五个金恺撒。

幸亏当初在捐献财产时留了手,他才能偶尔偷偷溜出去满足口腹之欲。

一个金恺撒,能让教会马厩的车夫,趁着周末弥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礼拜堂时,驾上马车带他出去溜达一圈。

透过车窗体会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氛,再从路边摊买碗热腾腾的鱼杂碎汤和几串丸子,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将诺森从清水豆子的地狱拯救到天国。

不过有一次,因为颠簸,洒落了几滴汤汁到车厢里的地毯上,车夫沉着脸禁止他再吃连汤带水的食物。

“幸亏只是几滴,如果哪天整碗汤都泼了,弄脏了贵重地毯,主教老爷会生气的。”车夫说,“你就不能下车来吃么?”

下车?天知道巡警队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后面,离开马车就等于失去庇护权的保护,那些红着眼的探子会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恶狠狠扑过来将他绑到绞刑架上。

“或者你能帮忙买点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间吃。”诺森探试地问。

“停止这亵渎的想法,带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么,但把忌讳的食物送入神圣的苦修所里,那会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审判。”车夫严肃地说。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礼拜堂坐满了人。厨房准备着圣水和圣饼;神甫庄严地站在弥撒台上盘算今晚会有多少信徒捐献;主教大人则在专为达官贵人预备的房间里和大人物谈笑风生,他刚答应为一位男爵的女儿洗礼。

即将持续几个小时的礼拜和祈福随着圣诗班空灵地腔调开始了。

“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划着十字朗诵。

“荣耀归于天上的父,愿父宽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个教堂笼罩在神圣的狂热中。

诺森摸着所剩无几的金币,他决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马厩在苦修所的西侧,离得不远,风大时,苦修士们经常得忍受马尿的骚味。

“小柏潘”,诺森鬼祟地小声喊,半晌,一个揉着眼睛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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