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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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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子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说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子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子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说:“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说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说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小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小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小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子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子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
第三十九章
以前听说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小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小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小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子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说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子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子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说:“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说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说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小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小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小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子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子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这人插嘴,关林森冷冷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也是好意,这里的菜价的确很贵,不是我可以负担得起的,我与这位姑娘之间的事,请兄台不要多管闲事。”
“呵呵,这位小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为你讲话,你倒反而不领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轻貌美,动了心?”那人的语气实在是招人讨厌,他还没完,又接着说:“自古色字头上一把刀,小兄弟,刚才这位姑娘身边坐着的那个北燕汉子你可看见了?我可奉劝你,不要打这个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尸体被丢在沙漠里,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越说越难听,凤歌皱着眉头,想要站起来,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混蛋到底长什么样,却看见关林森递过来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节外生枝。
那个人看见凤歌与关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颇觉没趣的靠在墙角,手里拎着个小酒瓶晃来晃去,嘴里还悠闲的哼着不知道哪里的小曲。
此时,头顶的钢板又“咔咔咔”的响起,长长的楼梯道里,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自然是出门迎客的店小二,另一个,想必就是今晚住在这里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小二身后来的是一个年轻人,衣着华贵,却只身一人,连个伴当都没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剑,在掌柜的那里问有没有上房了,掌柜的看了一眼凤歌:“喏,最后一间上房给这位姑娘了。”
“大通铺还有几个空位,要不要?”
年轻人面露难色,显然,他也知道大通铺不是什么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那,有没有人稍微少一点的房间,至少,床是一人一张的。”
“有一个四人间,里面现在只有两个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间虽然不如上房独门独户的舒服,但是,总比一张长长的床铺上同时滚着二十几个男人要强多了。
那个年轻人又问掌柜的:“我那两个同屋是什么人啊?好相处吗?”
掌柜的抬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阴影里的那个人,又转过头,用下巴尖指着关林森:“喏,就这两个,你自己看好不好相处?”
没想到,关林森今天竟然和这个出言不逊的小子住一间,两人别半夜打起来了,凤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静。”
关林森将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就算是金璜,也不会随便出手,我难道还不如她?”
凤歌笑着说:“那当然是比她强的,你比她识大体多了。”
心中却想着,这话要是给金璜听见,只怕她要当场炸了,罪过罪过。
掌柜的问伙计:“这是今天最后一拨客人了?”
伙计点点头:“外面太阳已经下去好久了,风里的土腥味越来越重,只怕今晚的黑风暴会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柜的给年轻人办完入住手续,结结实实又收了一大把铜板,这才将进房间用的木牌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便出来了,看来他也没收拾,只是简单的把东西扔在了房间里,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鄙视”“唾弃”“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绪。
不由觉得好笑,想必自己刚才也是这样的反应吧。
“老板,还有没有没有吃的了?”年轻人问道。
“水单在墙上,自己看,要吃什么随便点。”
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刚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凉气,这反应,跟凤歌也是一模一样,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再说话。
“实在是太贵了,为什么一个馒头也要卖四十文。”年轻人叫道,“在丰县,十个馒头也才五文钱而已啊。”
掌柜的一脸“爱吃不吃,不吃滚开”的表情,连理都没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伙计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这里可比不得丰县,这里所有的粮食都得从丰县运过来,最近边境上局势又吃紧,就算是这些吃的,也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价钱给买回来的,若是寻常酒店,只怕给钱都不到呢。”
从丰县到这里,凤歌所乘也算是宝马良驹,还跑了一天,要是再运上这么多瓜菜米面,在这种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确实是有价无市,比起昆仑山中出的黄金还要贵重几分。
毕竟黄金是不能吃的。
那个年轻人肉痛地嗫着牙花:“嘶……能卖半份吗?”
“不卖。”
垄断生意就是这么的霸道,看着那个年轻人心痛的模样,凤歌笑道:“不如坐过来一起吃呀?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菜,怎么怎么动,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墙角那人又阴阳怪气的调笑道:“你这两碗菜卖了一户又要卖一户?比掌柜的还要会做生意啊。我说,掌柜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板娘吧,我看,有她在,你这店的规模,起码还能再大一倍。”
“放肆!”凤歌大怒,一拍桌子便站了起来,掌柜的十分冷静的吩咐:“两位,且等等。”
凤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看见方才那个伙计,脚下生风般的,迅速将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全部收了起来,动作极其麻利的将凳子一条一条的倒翻在桌上扣着,还将桌子推到一边,贴墙靠。
现在店中间的场地空出了一大块。
掌柜的说:“你们请自便,借场地打架免费,我也不管你们谁死谁活,但是,如果弄坏了我的东西,还请照价赔偿。”
说着,便抛出了一卷长长的卷轴,价格清单上有蜡烛台的价格、桌子椅子的价格、还有磕坏了墙怎么算、踩碎了地砖怎么算,每一个价格都是天文数字。
“今晚有黑风暴,你们要打,就在这里打吧,千万别出去,出去,就飞升上天,下辈子再见咯。”掌柜的将铺在柜上的账本一卷,举着烛台,便自顾自的走了。
少了一只烛台,大厅里的光线又暗下来许多,看着刚才的报价单,谁都没心思打架了,但是又不好就这么收手,于是,就这么僵持着。
那个年轻人一会儿看看凤歌,一会儿又看看那个人,他觉得为了维护晚上房间里的安定与团结,自己有义务劝说这两位大哥放弃彼此间的仇恨,虽然根本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哪里来的。
“两位,两位,听我一句,这店里的东西实在太贵了,为了打一架,付这么多钱,实在不值当啊。”凤歌不由笑了,这才注意看着那年轻人的脸,不如关林森的冷峻,也不如林翔宇的温润如玉,更不似高真北的高大威武,倒像是个跑惯了江湖的油子。到处都能吃得开,但是谁也不会拿他当个角的那种。
凤歌笑道:“嗯,不打,没必要与疯狗计较。”
接着她又问那年轻人:“你是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是东宁国的人,听说西夏国这里出极好的钢铁,带回去,价格能翻上几百倍,所以,我就来了。”
东宁国是整片大陆最东面的国家,国民普遍做的是海上贸易,是大陆上这几个国家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对大恒国来说,外交压力最不大的一个。
求财的商人,他们的规矩简单好懂,无本万利为上,一本万利为中。而东宁国的商人更有出息一点,他们讲究买卖双方都能获利:“如果卖东西的人没有利润,那他以后也不会再卖这些东西了,那岂不是杀了会下金蛋的母鸡?”
“从东宁过来,你是走的大恒吗?”凤歌好奇的问道。
“不,是走的北燕,然后转下来的。”
凤歌困惑不解:“可是,那会兜很大一个圈啊。”
年轻人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办法,东宁与西夏之间,虽然说只隔了一个大恒,但是,从东宁往大恒国都走的中间,隔了一个祀星族啊。祀星族有着自己的通行法令,想要从大恒走,就等于要办两张通行令,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就只好从北燕走咯。”
凤歌其实对祀星族的了解,也仅是一个名字而已,因此,她并不能说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只是默默的点了头,以示听到了。
正说着,年轻人的肚子发出了“咕噜”一声,关林森抬眼看了他一眼,将自己面前的馒头往他面前推了推,凤歌则是将黄焖鸡推了过去:“快尝尝,可好吃了。”
年轻人的嘴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没有忘记它的另一项功能,凤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素明泽,今年十八岁,也知道他是背着父母偷跑出来的,目的是从西夏弄回钢铁,赚好多好多钱,让看不起他的父母可以另眼相看。
素明泽正吃得高兴,那个坐在阴影里的人,站起来了,向他们走来。
第四十章
关林森向凤歌和素明泽微微一欠身:“两位请暂避一旁,刀剑无眼,莫要误伤了两位。”
凤歌和素明泽很识相的默默站在了一边。
关林森看着那人:“为了不伤及无辜,还请你不要使用暗器。”
“哼,对付你,不需要使用暗器。”那人冷笑一声,从腰间扯出一只鹿皮袋,丢在地上,发出沉沉闷响,看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那人抢上一步,便向着关林森的面门劈下来,关林森向后撤步,躲开这一劈,那人趁着刀势未尽,横扫过去,关林森身子向后下折,形成一个完美的拱桥,又躲过了这一击。
“哎,下注了下注了哎。”一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从后面传出来,凤歌被吓了一跳。
转头才发现,各屋里的人早就被他们叮叮当当的打斗声惊动,纷纷出来瞧热闹。
目前暂时看不出来关林森有什么优势,有好事者已经忙着吆喝开盘下注了。
“来来来,押蓝衣服的一比三,押灰衣服的一比九。”
凤歌听不懂,素明泽解释道:“说明看好那个穿蓝衣服的人多,觉得他赢面大,觉得穿灰衣服的人赢面小,押他是必输的,所以,才会一比九。”
“我押五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人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全都是押穿蓝衣服的赢,就没什么可下注的了,庄家将押关林森的注码提到了一比十三。
凤歌大声说:“那个灰衣服的不行,你看,他只是一味的闪躲,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本事。一比九怎么行,至少要一比二十。”
“……姑娘啊……一比二十,这也太……”
那边关林森的目光似乎也往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华丽丽的摔了,那人的刀子几乎要砍到他身上,他狼狈的就地一滚,才勉强躲过。
开盘口的人见状,咬了咬牙:“一比二十,就一比二十。姑娘,请下注吧。”
凤歌笑道:“你随口一说,就是一比二十,若是我搏赢了,你竟没钱付,那可怎么办?便是将你剥皮抽筋,也没什么赚头。”
“嘿,姑娘,看你是第一次这条黄沙道吧?在这店里住过的客人,谁不知道我鸡毛三的名号,我开盘口博输赢,从来都是开盘无悔,分文不少。”
“嗯,说的很有道理,我的确没住过,所以,不知道你的名号,有现银或是铜板么?拿出来验一验,若是当真不错,那我就下注。”
鸡毛三上下打量着凤歌,见她一身朴素,身上不似有钱的样子,不阴不阳的笑道:“姑娘,你这全身上下,也最多能有五两银子不得了了,五千钱而已。”
他说着,从身上摸出来一张飞钱,上书着恒硕钱庄的花押,上面标着硕大的“三百两现银”字样,他向着凤歌扬了一扬:“如何?”
“才三百两……”凤歌很失落,鸡毛三“嘿”了一声,瞪着双眼,又摸出来十张,每张都是三百两,一共是三千两。
“哦,三千两,还是可以的……不过,你这飞钱是真是假,我不知道啊。恒硕钱庄是西夏国的钱庄,我是大恒国人,哪里知道西夏国飞钱的真伪,要是这银票是你家画的,那我岂不是赢了也白赢?”
“这小妮子,怎么这么不识趣!”鸡毛三不耐的挥着手,“没钱就别下注,闹这些有的没的耽误我的事。”
凤歌忽然转眼看见了掌柜的站在人群后面,她笑道:“掌柜的,您常年在这条道上摆生意,想必识得真伪,可否为小女子来认一认?”
“可以,这是收费的,认一张,收十两纹银。”
旁边听见的人,又各自倒吸了一口凉气,掌柜的开价之黑,他们都领教过,不过只是认一认飞钱的真假,就要收这么贵,也实在是始料未及。
“好的,三百两一张的银票,收十两的鉴定费,也没什么。掌柜的,既然是收钱的活,请务必做得漂亮些。若是失手……”
“那姑娘从此以后往来黄沙道上,再住小店,住宿全免费!吃饭只收成本价!”
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抽,这位掌柜的真是一点点亏都不吃,算了……不跟他再计较。
经掌柜的检验,飞钱全部是真。
凤歌当即掏出五十两银子,拍在桌上:“五十两白银,我压灰衣服的赢!”
旁边一干人等笑道:“小姑娘,那个穿灰衣服的人不行的,你看他给那个穿蓝衣服的人打的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啊。”
“我的钱,只押长得好看的!”
“哎哟,小姑娘,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哦不,失之钱财啊。”
鸡毛三斜着眼睛得意的笑道:“你们别劝了,下了的注,我这是不撤盘的。”
“你们倒是对那个穿蓝衣服的很有信心啊,怎么,你们都认识?”凤歌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会刚开打,他们就纷纷押了那个人。
一个大胡子说:“哎呀,那可是西夏皇族御用的赏金猎人宇文寒涛,谁不认识啊,这么多年来,他替西夏皇族杀了多少心有异向的人,不管他们是买舟入海,还是逃进十万大山,或是进了茫茫戈壁,最后的结局都是……”他对着自己的脖子比划了一下,“就这么一刀毙命。”
“御用的赏金猎人这么不靠谱啊?”凤歌摇摇头,连人都认不清,还赏金猎人,西夏国这是无人了么?
凤歌这个外行只能看看热闹,关林森自然是内行看门道,宇文寒涛虽然性格桀骜不驯,十分招人讨厌,但是,手上的功夫的确是有一些的,所谓赏金猎人,与大恒国的杀手暗门差不多意思,都是做的小巧功夫,行的杀人伎俩,只讲究达到目的,不追求光明正大。
关林森摸透了宇文寒涛的武功路数以后,凤歌这边的注也已经下好。
“你们快点啊。”一旁的围观群众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好回去睡觉。
关林森点点头:“好的。”
两个字轻轻吐出,宇文寒涛只觉得面前的人忽然消失了,他转了个身,也没有看见关林森的身影,莫非,他竟会平空消失?接着,一股强大的可怕气息出现在他的身后。
关林森右手如刀,狠狠对着宇文寒涛的后脖颈重重劈下。
毫无防备的宇文寒涛就这么“扑嗵”,脸朝下,倒在地上。
一击致胜!
之前的那些追逐,现在就如同关林森逗着宇文寒涛的耍猴戏一般。
“啊哈哈哈,我就说嘛,这个灰衣小哥,才是真英雄,真本事!!!给钱给钱!”
说话的人是一个小矮子,别看他现在叫的欢,那一千文是小矮子带着的路费,大脑一热,就跟风下了注,而他之所以会下注给关林森,完全是因为下注的时候,脑子一抽,舌头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一千文,下那个穿灰衣服的。”
本想修改,可是,鸡毛三的规矩就是下注就无悔,不得改悔。
刚才他已经懊恼的想要一头撞死了,要不是因为墙边上都站满人,他可能已经到阎王殿去报道了。
没想到因祸得福。
全场只有他和凤歌两人下了注。
他赢了两万文,折二十两白银,那叫一个欢欣鼓舞满场飞。
而下了五十两纹银,最后得了一千两的凤歌,则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她认真的数着银票,又与掌柜的结了验钞费。
“哇,小姑娘,你可是赚翻了啊,这么多钱,有没有想好怎么用啊?”旁边有人问道。
凤歌认真的说:“嗯,我父亲欠了别人钱,我可以拿去还债了。”
“哦,真是个孝顺女儿,那,剩下的钱呢?”
“剩下的啊?慢慢还啊,先还一千两,我想债主应该不会逼得这么紧了吧。”
“……”
“……”
她旁边的人都安静了,一千两呐,够许多六口之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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