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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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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被下了药?可是他时刻都隐在一旁关注着她周围的一切,也验过了她吃的所有食物,到底是谁……

    凤歌的动作,打断了关林森的思考,他实在无法忽略身上的那团软玉温香的动作,他深吸一口气,按下心灵深处的蠢蠢欲动,暗卫的职责是保护她,而不是趁人之危。

    看她现在与平日大相径庭的行为,关林森相信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清醒以后一定会后悔。

    凤歌又是一动,一向沉默寡言的关林森平静无波的表情终于被打碎,他忍不住出声:“殿下。”

    可是这样轻柔的一声,根本就无法唤醒凤歌的神智,她就像没听见似的,双手利落的一分,关林森一袭灰色的外衣,在她的手中应声裂开。

    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投怀送抱,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可是关林森却不得不忍,就在凤歌撕开他衣服的时候,他如闪电一般迅速伸出手,手臂还有一丝微微的颤抖,他咬破自己的舌尖,是抗争心中的欲念,也是用疼痛来警告自己。

    最后,化为一缕叹气,那根手指在凤歌的后颈上压下,那里是人体最重要的中枢神经所在,与普通穴道不可相提并论,若是控制不住力道,略微重些,他便是弑杀储君之罪。

    凤歌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倒下了,方才勾人心魄的眼神,此时已被掩住,魅惑上扬着的唇角也已歇下。

    安安静静躺着的凤歌,才是他认识的那位稳重端庄而又天真无邪的储君。

    现在,需要查明的只有一件事!

    关林森的身影眨眼间就出现在金璜面前,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怒意:“是你做的对不对?”

    金璜左手窝着一捧瓜子,右手慢条斯理的拿起一颗搁在洁白的牙齿之间,齿缝间发出轻脆的碎裂声,她嚼着瓜子仁,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你在说什么?小女子听不懂。”

    “少装傻!”关林森的手刀向她肩头劈下。

    金璜身形向后轻飘两步,嘴里的瓜子壳同时向关林森的面门飞来,她轻笑道:“不,我是真傻。”

    那个市井的小偷摸走凤歌的钱包,他是看见的,但是与皇家签定的暗卫职责仅限于凤歌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手,因此,他仍隐在暗中没有露面。

    但是,当他居高临下看见小偷将钱包交给金璜,而金璜又拿着这个钱包来做为接近凤歌的资本时,他便将金璜列为危险等级最高的嫌疑人,金璜与凤歌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提高了十二万分的警惕。

    可是金璜始终没有出手,凤歌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威胁,因此,他不能违反暗卫行为守则,出来提醒她,何况,他也没有证据,凭空说人是非,也是违反暗卫行为守则的重罪。

    结果,今天晚上,竟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金璜到底是什么时候下的手,他竟然一无所知,此时,他深恨自己学艺不精,竟然看不出,也救不得,他只能逼问金璜,到底是用怎样的手段,把凤歌变成了这样。

    金璜再一次轻松的躲开了他的攻击,磕着瓜子笑道:“小弟弟,你不会忘记了吧,那回暗卫选拔,你是用耍无赖的方式才赢了我的,要论真刀真剑的打,你可是会输的哟。”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害她?”关林森停手,冷冰冰的看着她,“你是什么人派来的。”

    最后一颗瓜子吃完,金璜拍拍双手:“我也好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害她啊,一个月五两银子的差事可不是这么容易得的,没记错的话,你才一个月一两五钱的月俸吧?”

    “还有,”金璜微笑道,“想要像审问一样的问这个那个,首先,你得赢过我,你看,审贼的流程是先抓到贼,捆好,再问,对不对?加油,等你什么时候打得过我了,我一定全告诉你,加油,不要让我等太久哟。”

    说着,金璜就要跨进凤歌房间,关林森身形微动,已挡在门前,腰背微屈,仿佛一把随时就要出鞘的利剑:“你想做什么?”

    金璜无辜的眨着眼睛:“去尽一个侍女的本份啊,给殿下擦擦脚,没穿鞋在外面地上跑了这么久,一定挺脏的。让开让开,万一明天她醒了,发现脚上全是泥,扣我月钱怎么办。”

    关林森挡在门前,用眼神告诉她,绝不会退让一步。

    说时迟那时快,一团白影飞向关林森,他劈手接住,发现是一块已经沾湿的布巾。

    “既然你不让我进去,那你就自个儿全包吧,我去睡觉啦。”金璜竟然真的就这么转身走了。

    关林森验过布巾上没有任何可疑之后,小心的为凤歌擦拭着纤纤玉足上沾染的泥土,她的脚长而瘦,宫中女子最重保养,连脚上的皮肤呵护也从来不会懈怠,而大公主之尊的凤歌,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双足肌肤白皙细腻,被擦拭后带着水光,更显得莹润非常。

    躺在那里的凤歌,微微发出一声梦呓,关林森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痴痴的看了她的脚许久,糟糕糟糕,这是违法暗卫行为守则的,事实上,他现在做的事,也已大大超出暗卫的工作职责了。

    惊觉自己失态的关林森赶紧给凤歌盖好被子,又如同一个正常的暗卫一样,无声无息的隐在黑暗中,守护着她。

    “谁!谁吐了一地的瓜子壳!!!”一大早,林翔宇悲愤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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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众人一哄而散,八卦的重点是免费而有趣,如果因为这个被扣了真金白银,那就划不来了。

    等所有人走了以后,凤歌问道:“你为什么见了我像见鬼一样?”

    林翔宇闭了闭眼睛,又睁开:“你真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凤歌一脸的无辜。

    “昨天晚上,你你你你……”连说了好几个“你”,林翔宇也没说出个下文来,毕竟男子汉大丈夫差点被小丫头强吻这种事情,说出来实在是丢人现眼,比当初考工部三试而不入还要丢脸,上回已经被迫出京外派,这次他不想再去更远的地方。

    不,事实上,如果非要他说出来,他宁可扯着裤带去上吊。

    凤歌仔细回想,脑海中,似乎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一个男人压在她的身上,她又压在那个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的面目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他的身体在颤抖,就像林翔宇现在的样子。

    她本以为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春梦,难道是真的……自己恃强行凶,把林翔宇给……

    凤歌搓搓脸,觉得很是匪夷所思,但是看着他现在的样子,就像被恶霸欺凌的良家妇女,不由得她不往那个方向想。

    “我……我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凤歌酝酿了很久,还是说出来了。

    “出去!”林翔宇大叫。

    凤歌怕自己留在屋里对他刺激太过,只得怏怏出屋,出去之后,发现金璜已经不见了,咦,这个女人不是说要十倍的解约金吗,怎么就这么走了?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只有暗中观察一切的关林森可以回答了,凤歌认真的想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他给召唤出来,刚刚要落水的时候,他出来了一次,可能只有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来?

    想到这里,凤歌四下寻找绳子,想先上个吊,结果发现后院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再跳一次水塘?可是她只是想把关林森召出来,并不想还要换身衣服。

    面前的白墙看起来十分结实,大概撞上去,也能死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凤歌向后退了几步,忽然加快脚步,飞奔向前,直向白墙而去。

    还没跑几步,一只黑影“唰”的从斜刺里冲出来,挡在她的面前,可惜,身高不够,只是挡在她的脚前,她一下刹不住步子,重重地向前栽了下去。

    就在她的头要与青砖地发生剧烈碰撞的时候,整个人如腾云驾雾一般的飞了起来,一个宽厚的怀抱抵去了所有的冲击力,将她牢牢护住。

    “大小姐,这是做什么?”关林森面无表情的问道。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我,我只是想叫你出来。”

    关林森幽黑的眸子里看不出一点温度,冷冷的看着她:“根据暗卫工作守则规定,如果主子要寻死,就由着他寻死,我们的保护范围是意外或是他人蓄意谋害,自杀是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的。”

    “哦……”凤歌心里十分失落,接着又浮出一丝欣喜:“那你为什么还出来救我?这不就违反暗卫工作守则了吗?难道,你这是为我破例?”

    关林森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黑狗虎子:“因为刚才你是被它绊了一跤,如果不是因为它,我是不会出手的。”

    “……”这人也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凤歌愤愤:“那我要找你的时候,应该怎么叫你出来!”

    关林森无奈地看着她:“你就叫我的名字,让我出来就好啦。”

    “就是……‘关林森,出来’?这样?”凤歌眨巴着眼睛。

    关林森点点头,又将一本《大恒皇朝暗卫工作规范管理条例》从怀中掏出:“大小姐有什么不懂的,尽管从这里面找到答案,以后切莫再做这种……这种伤及自身的事了。”

    早知道有这本书,就省事多了啊,什么工作规范,分明就是《如何正确科学使用暗卫》的说明书。

    “本文所指的暗卫,即签定暗卫委托协议,接受暗中保护雇主职责的人员,保护雇主的人身安全。”

    “雇主财产安全、雇主亲朋好友安全、雇主自寻死路均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未经雇主召唤,暗卫不得显露行踪。雇主召唤应遵守相应程序,不得在有3岁以下,60岁以上的围观者在现场时召唤,如违法此条规定,造成小儿夜啼,老人心梗等等一切后果,均由雇主承担。”

    “暗卫不得接受其他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兼职要求,不收费的兼职也在此条规定之内。”

    “暗卫不得利用职权谋害雇主,雇主不得利用雇佣关系谋害暗卫,如有私人恩怨,须向暗卫工会提交申请,解除雇佣合同后自行解决。”

    凤歌看的直咋舌,这比外国传过来的女德女诫还要复杂,她又随手翻了翻,发现最后一页只有一条,用极其粗大的红体字写着

    “暗卫有权拒绝一切雇主的非正当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职业X骚扰!如雇主违反此条,则由暗卫权益委员会直接向皇帝陛下提起申诉。”

    哎哎?等等,这个什么暗卫权益委员会是什么鬼?

    凤歌十分费解,想要亲自见到皇帝,就算是朝廷官员也得是正三品以上,区区暗卫,竟然有此能量?

    不过仔细想想,本朝第一任暗卫统领,是太祖的挚交好友,父皇的暗卫好像在父皇登基之后由暗转明,跑到边关去做将军了,再然后……嗯,咦,说起来,这个人应该很有名的,为什么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他做将军之后有什么英雄事迹?也可能是过于太平了,所以将军无功?

    凤歌用力的回忆,才想起一星半点,似乎那个暗卫姓刘,很普通的姓,却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刘觥奕,又是喝酒又是下棋,挺风雅,不像这个关林森,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五行缺木,搞了这么多木。整个人也像木头一样……

    又在屋里坐了一阵,外面有仆妇唤她用午膳。

    重病不起的林翔宇自然是有人端进房去吃,本来饭桌上有个金璜插科打诨也挺热闹,可是,现在她也走了,凤歌心情低落,虽然桌上的饭菜不错,可是她却一点也吃不下去。

    后院里的仆妇本来就不多,现在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偌大一个院子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声音。

    凤歌夹了几筷子菜还有几块排骨,抱着碗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如果在宫里,别说让母后看见了,就算是让大宫女、乳母看见,都是要好生教训一阵的。

    可是现在谁也不会来说她行为不端,也不会有谁来说她不合储君规矩。

    刚想把关林森叫出来陪自己吃饭,就看见一只黑影慢慢悠悠地从树林子里跑出来,坐在她面前,是虎子,看见坐在阶上的凤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兴的摇着尾巴,还在地上滚来滚去。

    凤歌看着不由轻笑,从碗里捡了块红烧排骨,扔过去给它,虎子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咽了下去,吃完了一块,又眼巴巴的看着凤歌,一脸的期待。

    碗里的骨头全扔给了它,它还是那样,凤歌将只剩下白饭和青菜的碗给它看:“真的没有了。”

    虎子默默的抬头望着屋里,屋里有桌,桌上有盘,盘里有菜,菜名红烧排骨。

    “这莫不是真了精?”凤歌自言自语,站起身,进屋想要再取些排骨来喂给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惊失色,明明还堆尖的排骨,为什么现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汁在里面昭示着排骨曾经存在的痕迹?

    她转头,瞪着虎子:“不告而取是为贼。”

    一脸茫然的虎子不知所以的望着她,看她端着盘子走出来,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整个身子跃起来,两只前肢趴在曾经装过排骨的盘子上,却失望的发现,没了。

    它伤心欲绝的看了一眼凤歌,那难过的小眼神,仿佛在哭诉这个馋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这事太邪门了!凤歌观察四下无人:“关林森,出来!”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现:“殿下。”

    “排骨是谁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凤歌目瞪口呆,知道这个女人不要脸,不知道她这么不要脸,已经被赶走了,竟然还回来偷吃排骨。

    凤歌又坐在石阶上,看着虎子:“不是我吃的。”

    虎子投以鄙视的眼神,头一甩,走了。

    凤歌看着关林森:“我没吃。”

    关林森默默看着她:“属下知道,可是虎子不知道。”

    算了,被一条狗误会就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绪,凤歌觉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说明面上,丰县的事务还是由县令林翔宇负责,但是,实际上,无论是大小官员,或是稍稍有点影响力的当地官绅都唯律王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或是暴晒,都排着长长的送礼队伍等着拜会律王。

    大多数情况下,律王当然是没空理他们的,只有几位要紧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亲自接见,其他人么,将礼物抬进门,门房收了礼单,不过彼此一拱手,说两句客气话,这场接见就算结束了。

    林翔宇,本县县令,上任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这芝麻绿豆的小官,连律王府上的大总管都见不着,也就路过王府门口的时候,门子还能稍微露个和善的表情,微微点个头。

    他也没什么钱,不像那些豪绅能烧得起珍稀贵重的礼物,上回过元宵的时候,他写了幅字送进去,门子当时客气的收了,等他前脚出了大门,闲着无聊围着王府转了一圈,发现有家人从后门抬出几个大筐,筐里装着一些废弃的字画木器之类的,其中有一只盒子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刚刚送进去的卷轴。

    当时林翔宇的心跟当时的天气似的,拔凉拔凉,趁着没人发现,他捡回了那卷字轴,搁在房里,提醒自己再也不与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辈子当小吏当到死,也没什么不好,悠闲!自在!

    忽然,有仆人前来敲门:“林知县,律王府的雷总管啦。”

    “啊?”林翔宇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坐起来:“哪来人了?”

    “律王府。”

    “我这是在做梦。”林翔宇又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还翻了个身,脸朝墙。

    此时门口一阵喧闹,仆人说:“雷总管,您看,林知县真的是病的很重,刚刚吃了药睡下。”

    “王爷吩咐要请,我若不看一看就回去复命,只怕这差使也是做到头了。”

    接着,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大马金刀昂首阔步向前,走路都带着风,身后紧跟着的两个家仆,也是统一服饰,脸上的神气不像是仆人,倒像是地主来巡视自家的佃户了。

    “林知县,怎么?病啦?”律王府二总管雷烈那洪亮的声音,在卧房里回荡,如果这是梦,那一定是恶梦,林翔宇实在无法忽视这样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得弱弱的转过身,强撑着起来:“雷总管,您怎么来啦?”

    “王爷有请,还请知县大人尽速更衣随我入府。”

    几百年没打过交道的律王竟然叫府中颇有地位的雷烈来叫他,林翔宇脑中闪出几个大字:“黄鼠狼给鸡拜年。”

    唉,堂堂国家干部七品官,竟然沦落到自比缩在棚子里的鸡……林翔宇的心情是崩溃的。

    “好,请总管稍等,我马上就好。书安,请雷总管到正厅用茶。”

    齐书安是县衙里的主簿,平日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只是整理整理卷宗,升堂时做做记录,完事了做做结案陈词什么的。他一心想要考个正经的功名,不要在这县衙里混这个不出头的主簿,难得见着王府里说得上话的大人物,他自然是喜不自胜,点头哈腰:“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扔下一句话:“王爷立等,知县大人可得快些。”

    “下官明白。”林翔宇慢慢站起身来。

    雷烈出门,正巧撞见一位身材纤细窈窕的少女,倚在花窗旁,树枝将正午的阳光切成一块一块的光斑,投在她那条绯红色的裙摆上,裙边的明珠禁步静静的垂着,纹丝不动。

    再看她的脸,一双杏眼中似乎蕴着抹不去的哀愁,一双如远山般淡淡的秀眉微微蹙起,任是谁见了,都会心生几分怜爱之意。

    “好俊俏的小娘子。”雷烈赞道,他向前方带路的齐书安:“这位是林夫人吗?”

    齐书安看着,笑道:“林知县尚未娶亲,这位姑娘,以前我也从未见过,是昨天带回来的。”

    “哦。”雷烈心中打起了小九九,“这位姑娘,怎么看起来不高兴?”

    齐书安笑道:“这,我们做下人的可不好说了。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随着引路的齐书安往正厅走,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凤歌。

    此女子不仅仅是漂亮,要说漂亮的女子,雷烈随着律王也在京里看过了不少,只是那一身高贵的气度与风华,显然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说不定,律王会喜欢。

    
  
  
  
第十二章

  
    雷烈这么想着,他这个二总管当了许多年,眼看着大总管快要告老还乡,结果小王爷的王妃带来的陪嫁里又有一个精明能干的仆人,原本稳拿的大总管之位现在出现了变数,因此,他想要再为律王做些什么,以确保大总管之位,百分之百的落在他的身上。

    倚着花窗的凤歌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如果她的内心可以被投影具现化,那么,将会是一场堪比火山爆发、大地震动、怒海狂啸的场景。

    而导致这般剧烈心理变化的起因就是:关林森在她的要求下,将昨天晚上她对林翔宇做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全部说了出来。

    凤歌的问题是:“我对林翔宇做了什么?他什么这么怕我?”

    因此,关林森只回答了她与林翔宇之间的部分情节,后半部分没有说,因为暗卫的职责是有一答一,不要自由发挥。

    听说江湖上有一个叫“万事通”的人,只要给钱,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一一解答,但是,这个“万事通”行踪飘忽,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可以找到他。

    如果他现在出现在这里,凤歌愿意出五十两,如果能赊账的话,出一百两也可以,去买一个答案:

    “被无意间调戏的男人被吓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但是现在这个能解决问题的人不在这里,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凤歌悠悠叹了口气,也许弄清楚事情的起因才最重要。

    仔细回忆自己从城外遇到林翔宇开始,吃过的东西,碰过的东西,看到的东西……

    吃的东西与金璜一样,她没有任何异常。

    碰过的东西也与金璜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呢?

    凤歌想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此时,林翔宇的卧室门打开,他穿着挺隆重,一径向正厅走去了。

    病得这么重,还要工作吗?凤歌对他生出无限的同情,想起自己的父皇曾经在重病高烧之余也曾彻夜批阅边关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想想自己未来少不了的加班,不由得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林翔宇刚走进正厅,雷烈便站起身:“可算好了,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律王的话,在这丰县的一亩三分地比起圣旨只怕还管用些,林翔宇只得喏喏依从,跟在雷烈后面向王府走去。

    院子里这下更安静了,连虎子都不知去向,凤歌发现,林翔宇昨天带她们进的装满了各种小雕像的房门竟然开了,也许是仆妇打扫完,忘记上锁了吧?

    不如去替他把门关上,也省得有猫儿狗儿的把东西打坏了。

    凤歌这么想着,便往那屋子去了,站在门口就看见,赫然有一个雕像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不由得一惊,本能的想关了门,绝不踏进去,免得惹祸上身。

    但是,在雕像中似乎藏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半在外面,一半还在雕像里。

    “我不碰,我就看看。”凤歌环顾四周没人,蹑手蹑脚的进了房,好像生怕惊动了这一屋的雕像似的。

    不看则已,一看,她皱着眉头,向后退了一步,这雕像是三个人皮雕像之一,恐惧让她想要离开,但是那半掩半露的纸条却让她产生了十分的好奇。

    最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上前,蹲在地上,小心的将那张纸条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朱砂写着一串字:庚辰年腊月三十亥末三刻

    若是别人还未必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凤歌一看,心中便是一颤,这行字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她的生辰八字。

    皇族中人详细的生辰八字,从来都是秘密,只记于皇家玉牒之上,绝不会流传至宫外,以免引来不轨之徒使用巫蛊之术行魇镇。

    凤歌身为大公主,天命的储君,自然皇家相关部门更是慎之又慎,今日竟在这巴国行脚商处得的人皮娃娃里看见了自己的生辰八字,焉能让她不大惊失色。

    待她冷静下来,想着也许不过是巧合,天下人这么多,同年同月同时生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她将字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除了生辰八字,再没别的。

    “难道是制作这三个娃娃的时间?”凤歌此时好生发愁,心想若是没有将金璜赶走就好了,起码还有人可以商量商量。

    转念一想,昨夜自己那般失态,会不会是因为中了诅咒?

    凤歌顿时又紧张起来,原本坚信着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她,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虽然这个只有时辰,没有姓名,但是……

    万一它产生效力有个范围呢?比如,距离它方圆几丈之内无差别全方位中招?

    想到这里,凤歌更加惊慌,她连包袱都忘记拿,就跑出了县衙,小县城的正午时分,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家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也没人对县衙里跑出个漂亮大姑娘表示惊讶和指指点点。

    她在街上走了几步,被正午的大太阳在头顶上晒了一会儿,害怕的情绪似乎也随着炽烈的阳光一同消散,凤歌这才想起来包袱没拿,想折回去,就听见前方不远的拐角处似乎有人在谇论着什么。

    走过去便看见一个极其气派的府邸,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凤歌信步走过去抬头一看,正门口的门楹上端端正正三个大字“律王府”。

    朱红的大门旁两边各站四个全身甲胄的士兵,看着那身材和气势,绝不是寻常家奴。

    这位王叔是当今圣上,凤歌亲爹的亲弟弟,在他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时候,位于北方的燕国觉得这皇帝立足未稳,很好欺负,便挥师南下,向恒国发起进攻。

    边关将士几乎抵挡不住,最后,满朝武将束手,竟是这位律王叔主动请缨,率军往北境前线杀退敌军。

    得胜班师之后,他从那些精英士兵中优中选优,挑出了最忠心于他,也是功夫最为了得的人做了王府的家丁护院。

    世人皆知,律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可不是好惹的,那一个个,可都是在沙场上真正砍过人脑袋,见过血的。

    律王爷功高卓越,当今圣上便免了他每年春秋朝觐之礼,只是三年一次的大朝觐才会来一次,想起上回见到律王叔的时候,自己才十一岁,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模样,只怕现在律王叔认不出来。

    凤歌放心大胆的往人群里凑,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奇怪,林知县怎么进去了?”

    “对啊,当听说他元宵的时候竟然就送了一副字给王爷,从此再也没听说他与王爷有过来往。”

    “莫不是他想升官发财,求王爷指路?”

    “你没见着是二总管雷烈把他引进门的吗?这待遇,不像是他上赶着求人,倒像是王爷请他。”

    议论纷纷,皆是类似的论调。

    王府门口实在人太多,凤歌决定往别处走走,随意走了几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竟然立着一座道观,牌匾上写着“四象观”。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道观门口冷冷清清,人说门可罗雀,这门口的地面过于干净,连鸟雀也不乐意往这里。

    想到从人皮娃娃里发现的那张纸,一向坚持相信着科学的凤歌,忽然决定到道观里上炷香,顺便把那张邪性的纸给烧了。

    进门之后,凤歌才发现,这紫竹观不是一般的小,别家道观再怎么也该是正中为正殿,供着三清并玉皇,两旁边为偏殿,或供月老或为知客厅,而这道观,竟然连正殿也没有,只有一个神龛,里面供着的也不是玉皇和三清,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凤歌平日里也读过关于民间的风俗和信仰之类的文献书籍,只知上古时代有拜四灵的,至今应早已具现化为人形,哪里还有直接拜这四灵的。

    正在她站在神龛前发愣的时候,一个道人从矮墙后面转悠出来,似乎是刚从茅厕出来,正哼着歌系裤带。

    他头一抬,正与凤歌四目相对,整个人都僵住了,两手还保持着系裤带的姿势。

    非礼勿视,凤歌多年来受到的教育便是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仰头望着墙边的柳枝,念道:“嫩绿点点凝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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