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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二婚老公有点酷-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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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人欺骗着做了她前男友的婶婶,你想过她的感受吗?
“你这样做实在有点不负责任。
“重要的是,你们家每一个人都排斥她。
“我想她之所以会选择嫁你,就是以为嫁了你就能逃避掉韩启政,可以拥有另一种生活。
“可偏偏呢,你却将她卷进了更复杂的家庭关系当中去。
“等哪天,她发现你一直在欺骗她,你觉得她会受得了吗?”
如此喝责是有力度的,秦九洲第一次无言以对。
因为他得承认,到了那个地部,芳华多多少少会受到一点伤害。
哪怕他会全力护着,凭着二哥家以及三姐对她的排斥,一旦出了风暴,来自他们的攻击,恐怕是避免不了的。
而他为了满足自己对家的渴望,对她的渴望,而将完全不知情的她,带进这场随时随地都会爆发的风暴中,说来,是有点自私自利,所以,芳必天怪他怪得很在理。
他深思了一下,站了起来,深深鞠了一个躬:
“很抱歉,是我的私心,把她带进了这样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当中。
“领证那天,我没有想得特别的深,只知道,男未婚,女未嫁,我愿娶,她愿许,得偿所愿,了却心头想法,那与我就是一生的无悔无憾。
“但我已三十出头,也已历经过婚姻,很清楚遇上一个叫我心动的女孩,太不容易。
“所以,当机会悄悄降临,我就不想放她离开。
“我想争取一下,想为自己的生活添几分活着该有的生机,想在晚年的时候,不会因为想起没娶她而追悔余生。所以就自私了一回。
“我不知道未来,我们的结果会如何。但我会努力赢得她的心,而后,和她一起面对可能会来自家庭的其他风雨。
“在我看来,婚姻的选择,该是发自内心的。
“中国人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一定终身;而西方人讲究一个“情”之字,有情则合,无情便分,它属于个人私事,旁人无权干涉。
“我的童年是在国外长大的,深受西方教育影响,所以我做事常常不按中国的传统进行。第一段婚姻如此,第二段也如此。
“对于我说来,只要我能得到芳华的心,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我得说明的是,我们家也不会是每个人都会排斥她的。
“我父母那边是肯定没什么问题的,他们已到古稀之年,早将世间一切看淡。至于我的兄弟姐妹,也许会有一点难听的话产生,但是,请您相信,我会努力把握好,尽一切力量不让她受到伤害。
“再有,这些年,我一直有我自己的事业和生活,脱离家族集团已有十年之久。所以,未来,芳华只需要适应我的节奏就可以了,至于家族生活这块,一年也不会有几次聚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往后这些天,只要有我父母在,谁也不敢当众挑事,惹二老生气;父母一旦老去,亲人间的聚会,我自会应付,岁月一长,他们都会放下,都会认同。
“所以,还请您现在别把这件事向芳华说明。
“至于什么时候说,我会把握好这个度。
“这段婚姻与我绝非儿戏,所以,我倾尽所有的在作一次豪赌,我要的不仅仅是芳华待我百年恩好的心,而我回敬的会是我一生的忠诚……
“也许我这么说,您会觉得我是在挑好听的搏您高兴,人生一辈子,一时的喜好,不能代表一辈子的喜好,但,如果有一天,我若负她,我名下的财产可以全数作为补偿,归到她名下。相关的法律文件,到时,我可以让律师拟定,交由您过目,以表我的诚心……”
芳必天一直在静静的听他为自己的行为辩说,没有插话,并细细的惦量着他话里所想表达出来的意思。
最终,这个男人用他强大的口才,说服了他,以真诚的态度,搏得了他的信任。
只是有一点,他还想问问清楚:
“关于韩启政的背景,我倒是知道点,韩氏有一个家族式的跨国财团,非常惊人。而你说自己早已从家里脱离出来,那我倒想问问你了,现在的你,从事的是什么工作?”
秦九洲闻言接话道:
“十年前,我在宁市和人合伙创办了华夏地产。十年后华夏已成集团,两年前它成功上市。而我现在是华夏的总负责人。”
这话,气势强大,但他说得却无比虔恭。
芳必天却愣住了,不得不用另一种目光来打量他,定位他,考量他对芳华来说,意味着什么。
“二妞知道吗?”
“知道。”
“嗯……”
芳必天点了点头,来头这么大,是他料想不到的。
坦白而言,如果芳华在没结婚前,把这样一个男人带回家,他一定得反对。一男一女之间,差距太大,婚姻就越危险。
但现在呢,事实已经摆在眼前,男人的态度也摆了出来,突然之间,他觉得这世上,除了他,似乎没有人可以守护芳华那孩子了。特别是现在,某些旧事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她的生命安全。
“在我一个做父亲的看来,只要你能护得了她周全就行,芳华是个乖巧的孩子,理应得到最好的爱护……小秦,你能摸着自己的良心对我说,以后,不管遇上任何事,都会站在芳华这边,会不离不弃吗?”
闻得这话,秦九洲终于暗暗松了一口气。
想要得到老丈人的认可,真是不容易啊。
他从来是最识眼色的,见机马上改了口:
“爸,谢谢您给我的信任,我会的,往后,无论风雨有多大,我与她一定同舟共济,她的心里若有我,我以命相护,她的心里若一直没有我,我会护她直到拥有自己的幸福再完全放手……”
生活是残酷的,芳必天是个历经生活的人,看过太多夫妻反目从此成路人的惨况。离婚的下场,往往是连朋友都不是了,而这个男人却说出了这样的话,是他在挑动听的话说,还是他的心真的存着这样一种想法。
一个房地产的老总,一个拥有着丰富社会资源的男人,花花绿绿的世界,与他想来已经是看多不怪,如此男人,该是深谋远虑的,该是老奸巨滑的,他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所以,他的话,能不能信,还真没办法让人判断。
芳必天对他存着太多的疑虑和顾忌,但是,在法律上而言,他已经是自己的女婿。
富贵人家的男人,可以肆意的包小~三养~情~人,却极少能给予婚姻。不管怎么样,婚姻在他们眼里也是大事,结婚离婚,都会影响到他们背后的资产以及公司的利益,所以,现在,他只能选择信任。
“小秦,对你,我现在还不够了解,所以也只能当这些话,全是你发自内心的了。”
“绝对是内心的……”
秦九洲正色。
“很好,现在,我想和你谈谈有关二妞的身世,这事,那孩子应该没和你说过吧……”
这话一落地,秦九洲不觉露出了深思之色,马上反问了一句:
“怎么,难不成芳华不是您和妈的孩子?”
☆、160,妈妈说,你喜欢上了;他说,我忘记的事可能和你有关
远处,桑缘和芳华坐在那里说着一些悄悄话。
做妈妈的善察言观色,最懂自己一手从小养大的孩子了,瞧着芳华时不时会往两个男人在的那处地儿张望,嘴里冷不伶仃冒出一句:
“二妞,跟妈妈交个底,你是不是喜欢上秦九洲了?”
芳华一楞,迅速回神,一脸心虚反问道:
“妈您为什么会这么问?”
“你别忙着反问,按着心窝窝,你问一下自己的心,然后告诉妈妈,你是不是喜欢上小秦了?”
桑缘一脸正色的问。
“我……不知道。”
芳华转开了头,本来安静的心,突突突就乱了起来。
“怎么会不知道?”
桑缘不甘心的追问,觉得这孩子在搪塞人。
“我真不知道。”
芳华肯定了一句,继而小声补充道:
“但有一点我清楚。”
“什么?”
“我现在不讨厌他。”
不讨厌他?
桑缘若有所思起来,转而又冲远处那个女婿打是了一番。
人群之中,他的优秀,一目了然。
个头高,长相好,气质不同于常人,它不像路人甲或路人乙那样,普通的让人难以辩认,他能让过眼难忘。
人,生来都会被视觉欲所支配,人与人交往,先入为主的面相,是很重要的,他能让人第一时间产生要不要认识一下的心理想法。
面目可憎者,定避而远之;面目和善时,自讨人喜欢,继而愿意亲近。
而心性问题,往往是在初步有所交往,有了一定的认知之后,才会在交往过程起到决定性作用:该深交,或是当浅交,或断交,在了解后才会作出判断。
芳华是个清高的人,她长的好,眼界不是特别高,有自己的坚持和想法,她很洁身自好,这辈子,就死心眼的交了韩启政这样一个男朋友,从八岁到二十四岁,全部的心思,全放在他身上,从不多看别人一眼。
她不喜欢作那种没有意义的尝试,也排斥和韩启政以外的男生有比较亲近的交往,哪怕是正常朋友之间的交往,她都没有。
现在,她说不讨厌秦九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接受。
可桑缘不确定,这种接受,是一种怎样的接受?
是打心眼里的接受,还是屈于现实被迫性质的接受?
作为妈妈,她想了解一个彻透,毕竟,对于这个女婿她有太多的不放心。
“那妈妈问你,你老实说,他亲你抱你时,你讨厌吗?”
桑缘问的非常直接。
芳华的脸,唰的一下就全红透了。
“妈……”
“害什么臊……说……难不成你们都没亲过抱过……”
桑缘瞪着她,忍着笑,心里则柔软一片:
“这是正经事。你仔细想想……”
“我……”
“不许打马虎眼……”
芳华张了张嘴,又闭了闭嘴,好一会儿才回答道:
“好像……不讨厌……就是……很紧张……有点不自在……可能是还没适应吧……”
桑缘眨了眨眼,左看右看,看得芳华忍不住摸起了自己的脸来:
“怎么了?”
“你喜欢上了。”
这是一句肯定句。
“不……不可能吧……”
芳华心跳不止,语气带着点震惊。
才认得那人几天,她怎么可能这么快喜欢上他?
妈妈肯定是弄错了。
绝对是的。
“你会不讨厌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抱你亲你吗?你自己想像一下……”
“我……我没尝试过啊……”
声音突然嘎然而止,因为她想到了自己被那个涂渣渣压住时的愤怒情绪,简直可以用“怒发冲冠”这四个字来形容。
这和她被秦九洲抱住时脸红心跳的滋味截然不同。
难道……真喜欢上了?
不不不,不可能?
她怎么可能这么快变心?
那她成什么人了?
“芳华,你在想什么?芳华?”
桑缘拍拍她忽然变得异样的小脸,将她的魂给招回来。
“啊?哦,我在想,爸爸是不是该出院了,我去问问主治大夫。妈,您在这里等着,我去找找……我们回头再聊……”
逃得匆匆忙忙。
慌得不得了。
桑缘看得明白,这孩子可能也发现了,她对秦九洲或者真有点喜欢了吧!
不过说实话,任何一个年轻姑娘,遇上像秦九洲这样的,人家又那么的倾心相待,想不动心,真是有点难。
那男人,真的很会体贴人,很会照看人,总能把事情处理的妥妥的,会让人觉着无比安心放心。
这种优良的品质,桑缘这几天算是真心感受到了。
不错的很。
就是这女婿,来的太突然,她总归有点不踏实。
芳华走进电梯时,正好没人,一个人乘了电梯上去,期间,她暗暗拍了拍自己的脸孔:
“不可能,绝不可能,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我不讨厌他,仅仅是因为我们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不应该是互相讨厌的,所以我才试着接受……仅此而已……”
可为什么她觉得这个理由很没说服力啊?
哎呀,真是愁死人了。
她狠狠抓了一下头皮。
*
芳华去见了主治大夫,问了情况。
大夫说:“基本没什么问题,接下去只需要养着就可以了。最后一个检查结果出来指数达标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这事,我和小秦说过的。他没和你说吗?”
可能是忘了吧!
表示了一番感谢之后,芳华转身出来在门口撞上了秦九洲,忽就想到了妈妈说的话,也不知怎么的,她忽然就觉得浑身不对劲了,很想逃跑。
现在见到这个人,她心里特别特别的尴尬。
可落逃真不是一件理智的事。
“徐大夫跟我说过,等下午三点检查报告出来了,一切OK明天就能出院回家。之前忘和你说了。”
秦九洲过来和她说话,神情温温的,显得特别的温柔,那眼神,真能把人溺毙了,她盯着看,有点移不开眼。
“嗯。”她点头,压着心头的躁动,轻轻问:“我爸都和你说什么了,你在那里又是打躬又是点头的?”
“爸把你这颗掌上明珠交给我了,我当然得表示表示自己的诚心,你说是不是?”
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爸认可我了!”
“是吗?”
她有点诧异。
“嗯。”
“我还以为爸爸会百般为难你呢……这几天,他的脸,你也瞧见了,别提有多臭了……哎,你是怎么说服他的?”
“一颗真心。”
他笑得迷人极了,一如那安静皎洁的月光。
芳华喜欢月光,总觉得那是最温柔的圣光,朦胧一层,神秘清冷,却给世间万物裹上了一层最美的色彩……
他的笑,就有这样一种美感……
是的,他真的很好,似乎每个方面,都能和她很契合,两个人处在一起,很搭,很舒服,很惬意——不像和韩启政在一起,她总是那么的提心吊胆,害怕他会不会给她闯出祸来。
难道,真的移情别恋了?
这个想法,害得她心里,就像打破了五味瓶,一时滋味杂成,怪极了。
*
芳必天出院那天,秦九洲亲自护送他回家。
与他,实在想不到自己会这么快走进芳家,走进芳华打十六岁起就居住至今的小家——
那是一套大户住宅房,一百四十个平方,住了五口,芳爸爸,芳妈妈,芳家三兄妹……不过,现在,只有芳必天夫妻住着,芳家三兄妹,两个在宁县,一个在部队,家里颇为冷静。
秦九洲在看到这个小区结构时,愣了愣,有种熟悉感扑面而来。
如果他没记错,这地方,是他在宁县开盘建的第一个楼盘。
芳家人居然住在他们公司精心打造的小区里。
这真是巧合吗?
一百四十平,对于秦九洲来说,真心不大,但对于五口之家来说,却觉得挺好了。
公寓布置的很温馨,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一种质朴又暖心的味道。
秦九洲去参观了芳华的房间,很小巧,里头安置着:一床,一桌,一椅,一书柜,一衣橱……
床是单人床,很女生气;书桌上摆着电脑,电脑前配着电脑椅;书柜上全是各种书籍,有名著,有历史资料,有乐谱;衣橱里挂着她的四季衣服,他看了一眼,里头的衣服,很真实的彰显着她不是个好打扮的人;墙上,挂着两张她的照片,甜甜笑着,眸光朦胧,很美……
一张是近照,另一张应是多年前照的,显得很稚气,但笑容特别的干净纯萃。
“我们家很简陋。你肯定看不入眼。”
实在是他的家太过于高大上,而显得她的家是这么的拥挤狭小。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完全不能拿来作比较。
“家的温暖,不在于面积的大小,而在于它能不能让人觉得快乐……看得出来,这个家让你很快乐。瞧,笑得多高兴,以后就应该常常这么笑。好看极了!”
欣赏着墙上的照片,他指着看上去脸蛋儿稚气十足的那张,表述着,还撸了撸她的头发,目光没移动一下,看得很专注。
“那是好几年前拍的……那时的心境,和现在的心境,太不一样了。”
她感慨道:“时光飞逝啊!现在都这么老了……”
秦九洲无奈的转过头,想敲她:“跟我说老,你这是想嫌弃我比你老吗?”
“哪有!”
她笑着躲开,语气娇娇的。
他又转过头去盯着那照片,对它非常的感兴趣:
“上面的你,几岁?”
“十六吧!”
他沉默了,看着看着,脑壳上莫名疼了疼,有个碎片似的画面,在脑海一闪而过——
一封信,一张照片,上面有一张笑脸,就是这张照片……被他无比珍视的收藏了起来。
他竟见过。
可是,他记不起来为什么会见过了?
也不记得那张照片被藏哪了?
奇怪,为什么,他会有这张照片呢?
难道是芳华和韩启政通信时,他无意间看到过?
如果只是无意间看到的,为什么记忆当中,他会是把它锁起来?
嘶……
他猛的捂了捂额头。
“怎么了?”
芳华看到他的眉头轻轻蹙了蹙。
“头有点疼。”
疼得就像要裂开来似的。
芳华吓了一跳,忙扶住他,往自己床上坐下,眼见得他的脸色白惨惨起来,和平常时判若两人。
这光景,她看得有点心惊肉跳,忙问:
“疼在哪,我给你揉一下。”
“让我躺躺……”
“好……”
芳华扶他躺好,还给脱了鞋,抬头时,只看到他额头竟已渗出汗来。
“怎么会疼成这样,要不要去医院?”
她有点不知所措了,这个男人,看上去人高马大的,身体里的力量又是那么强大,原来竟也会脆弱成这样?
莫名的,她起了怜惜。
“不用,老。毛病。帮我按几下就可以了。”
“可,可我没学过。”
“没事,太阳穴上,轻轻按一按。”
“哦!”
她给他按。
这大约是她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这么亲近他吧——睡觉睡到他怀里那几次不算——那会儿,她也没怎么细细的看。
骨头很硬,皮肉很厚,细细看,这张脸孔,是光滑的,皮肤或者不是很白,但绝对很健康,五官立体有型,眉浓鼻挺唇薄,发型简单又清爽,非常的赏心悦目,她的心,不觉急跳了几下。
而他的眉心,还是紧锁的,看样子真的很不舒服。
“确定熬得住?”
“嗯。”
“你这头,是发生过什么事吗?”
“我和你说过的,八年前我出过车祸,这是后遗憾。一些记忆失去了,回忆一些拼命想要记起来的东西,有时会让我头疼发作……”
“哦!”
“我一直觉得我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或一件很重要的事。”
“哦!”
“可一直想不起来。”
“哦!”
她应了,没说其他,因为实在不知道要接什么话,对于他的过去,她一无所知,只能这么听着。
“芳华……”
他闭着眼,在那里轻轻叫她。
“嗯……”
“我觉得我忘记的事,可能和你有关!”
她手上的动作顿了顿。
怎么会?
他们才认识没多久啊?
八年前,她在读高中或是初三,他已经医大毕业,在和人合伙搞房地产了,八竿子都扯不到一处的人,怎么可能认得?
她想问,他的眉心舒展了,竟似睡了去,那满心的好奇,就只得压下,没再追问。
☆、161,发现秘密:他,竟给她写过信?(一定要看哦)加更
芳华悄悄出去了。
秦九洲其实没睡过去。
他在想自己刚刚说过的那句话:
“我觉得我忘记的事,可能和你有关。”
可能为多少呢?
目前还不能确定。
他睁开眼,望着这个芳华居住过多年的地方。
处处都透着她生活过的气息,显得那么的亲切,那么的让他觉得舒服,闻着来自她身上独有的味道,懒懒的,他一动也不想动。
可他还是坐了起来,轻轻揉了揉太阳穴,听得门外头,芳华在和她的父母交代:
“爸,妈,我出去买菜,子韧在睡,你们别去打搅他……”
声音有点远。
她父母应了一声。
屋内又恢复了平静。
秦九洲坐到了写字台前,这看看,那看看,额头上的疼痛在渐渐退去——只要不去想,那疼痛感,就不会来作怪。
可是,打开电脑,他的愉快心情,马上打了折扣。
桌面是她和韩启政的合照。
可亲呢了!
她靠在韩启政怀里,笑得美滋滋的,韩启政的满面灿烂,实在让人很是嫉妒。
本是一张看着让人觉得无比温馨的照片,但,换了一种心情,换了一种身份,当他以她丈夫的名义,看到她和别的男孩子这么亲热时,男性的占有欲,不自觉就膨胀开了。
非常非常不舒服。
嘴里,心里,都酸得不得了。
他只得把它给关了,眼不见为净,并暗暗提醒自己,安抚自己:
那丫头才失恋,想让她一下子和过去作一个彻底了断是不太可能的。
生活中有关韩启政的痕迹,想要清理,得一步一步来,凡事都得有一个过程。
那点包容心,他还是要有的。
谁没个过去?
这万一哪天,芳华要来追究他的过去,那还得了?
如此这般的自我安慰,那种劲儿这才翻了篇。
秦九洲坐在那里,打开了抽屉,很好奇,她的学生时代,都会收藏些什么宝贝?
抽屉里有一本相册,他拿过来看,看到了她的成长过程,唇角不自觉就挂起了微笑。
虽然她的出身,很不好,但是,秦家这对夫妻,真是大善人,他们将她养得特别的棒:从小那么的爱笑,看不出她曾遭受过那样的生活。
又或者,小的时候的记忆,与她都已不存在或淡化了,所以她的个性才会这么的明亮动人。
只是,不高兴的事儿,总爱来打搅到他欣赏的愉快性:因为韩启政的足迹,再次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芳华十六岁之后的照片当中,韩启政变得无所不在:两张快乐的笑容组合在一起,是那么的甜蜜。
或者,如果没有家里的阻扰,他们是可以组成一个理想家庭的。
如果没有楚璴的怀孕,说不定,他会成为一个推手,亲自将他们促成一对儿。
可结果呢?
谁能料到会是这样的?
命运多会给他们开玩笑?
暗暗吐气,他不想再多看了,悄悄放好,又在另一个抽屉中看到了一只上了锁的铁盒子。
所幸,上面的钥匙没拿走,他翻出来看,在视线接受到那漂亮的字迹时,眉心拧得越发深了,一抹震惊在眼底乍现。
无他,这字迹,分明是他的亲手笔迹啊!
他,竟给她写过信?
秦九洲按下惊讶的情绪,从最上头挑了一封,从里头把信笺给抽出来,似行云流水一般的字迹,便在眼底清晰的抹开——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出去旅行了一趟,走过青山,淌过溪水,穿过布满阳光的丛林,寻找到了很多漂亮的野花,它们在大自然中,显得是那么的生机勃发。
“回来时,有点不道德的我,将春天摘了一些回家,被我制成了干花,今日特给你寄去干花数枚,祝你早日健康。
“如有一天,你康复了,请用你明亮的眼睛去感受大自然最纯萃的颜色,让你父母帮你拍下最美的笑容,装进相册,我想那会是特别美的回忆对吗?
“重获光明,那该算是一种新的人生,是人生当中最值得纪念的一个瞬间。
“如果可以,请寄一张你终于可以开怀畅笑的照片给我,让我分享你的快乐,以及崭新的希望……
“我在远方,会默默的祝福你,可爱的小姑娘,终于拨开黑暗见光明了……”
落笔是:韩启政。
他怔了好一会儿,以拇指摩挲着那字迹,心头很是困惑:
明明是自己写的,为什么署名签得是阿政的名字?
阿政的字可烂了,歪七竖八的,让他练笔,他最能嗷嗷叫。
那个时候,老师都为了他写的字,曾几次三番把嫂子叫去,不客气的和嫂子说:
“韩妈妈,韩启政的字,真的真的不行,你们啊,真的得花点时间盯着他,让他好好练一练。读书已经这么不上心,字还写得这么烂,卷面分能多拿几分就多拿几分吧……这种字让人看了,你这家长自己说,得有多丢人……”
后来二嫂拜托他,让他逼阿政练字。
他勉为其难答应后,想了一个办法,和他赌玩游戏:他赢了,阿政就得乖乖练;他输了,阿政的字迹问题,他不会多说多管。
结果呢,自然是阿政输了。
愿赌服输,阿政只能乖乖抽时间练。
那时,那小子仿的是他的字体。
初时只能仿个三四分像,后来能像个七八分,但总归是不一样的,他一眼就分得出来,哪些字是他写的,哪些字是自己写的。
总之,他可以肯定,这信不是阿政写的,那绝绝对对是他亲笔写成的回信。
☆、162,发现秘密,他,竟给她写过信?2(一定要看哦)
秦九洲凝神想着。
想不通。
于是他抽着又翻看了第二封。
“二妞,来信已收,首先,恭喜你恢复上学,中间停了这么久的课,学业上会跟不上是必然的,别泄气,落下的功课,可以一点点补上去的。多看看书,多做做习惯。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
“老祖宗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勤能补拙。你不拙,只是中间落下了。
“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很好,常常会在及格线上徘徊。
“所以,一个不及格不代表你会永远不及格,别难受了!
“要因为这件事,在学校有谁敢欺负你,说你拖了全班的后腿,你可以和老师说,让老师好好批评教育那个残脑同学。
“要是实在不好意思告诉老师,那就和我说,回头我跑去替你揍他们一顿,你看如何:欺负女生,那全是渣渣。我挺你。力挺。
“二妞,千万别灰心,记得要微笑。就像照片里的你,多好看,比花还美,比太阳还灿烂,看着,会让人眼前为之一亮,觉得春天全在你脸上挂着了……
“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这封信的语气,好像有点阿政的味道,那小子就爱用拳头说话,可那字迹,还是自己的。
紧跟着他又看了第三封。
“二妞,抱歉,一直没回信,最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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