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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二婚老公有点酷-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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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这份享受,是偷来的,仅此一天,所以,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095,良辰美景,相谈甚欢;献殷勤的理由:看上了?
落地窗前,晨光如梦,海景如画,六星级酒店的早餐环境,跟这里比起来,恐怕也要逊上几分。
芳华的心情,很平静,面对如此美景,若再痛哭流泣,那就太辜负良辰了。
落坐在暖暖的阳光底下,面对刚出笼的美食,秦九洲吃得斯文,举手投足,彰显着一个成熟男人的稳重。
他还是满会聊天的,可以不着痕迹的带她说话,想来这个人,必出生于一个良好的家庭,其修养,真是好的惊人,其谈吐,更是体现着他非凡的思想,以及人生阅历。
她突然就好奇了:这是怎么一个男人?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才练就了他如今这样一种迷人的风骨。
无疑的,他是很有魅力的,更透着一种神秘,诱惑着认识他的人,去一探究竟。
芳华今年二十四岁,当然,是虚岁,从小到大,就交过韩启政这一个男朋友。这些年,虽有很多优秀的男孩,频频对她示好,可她都无动于衷,一颗心全放在韩启政身上。没有任何一个男孩,能引起她的兴趣。不管他们再如何优秀,她都不在意。
但这个秦九洲,却勾起了她某些小兴趣。
兴趣往往来源于对某人某事的未知。
是的,她不知道他的所有,只知道他叫秦九洲,事情的关键是,这段日子以来,她竟会和他频频有所交集,还结下了这样一段似浅非浅似深非深的交情,这算不算得上是一场奇遇?
“秦先生,能冒昧的问一下,您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吗?”
吃得差不多时,芳华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地产公司。”
秦九洲擦了一下嘴。他吃好了,闲闲坐着。看似很随意的坐姿,却也能透出了一种与其年纪相符的优雅。
“高层?”
瞧他能在这种地方买排屋,肯定是。
“嗯!”
“做了多少年了?”
“十年有余!”
“哇,那是肥差啊!”
这是芳华发自内心的感慨。
宁市十年前的房价那个低,十年后那个高,瘦了老百姓的钱袋子,肥了房产商的腰包——看这人衣着,外加出行的代步工具,可以想象得出来,他肯定在这肥差上挣大钱了。
“还行,十年前,宁市的地产才刚刚兴起,让我赚了第一桶金,于是,我就热衷上了这个行业。”
但,这个行业,也只是他挣钱项目的其中之一,后来,他发展了环保事业,如今又正好赶上全国提倡环保,所以又在这个领域占了龙头老大的地位。再有就珠宝,加影视……
当然,这些,他不会主动提,因为实在不需要。
“您知道我们背地里怎么叫做房地产的吗?”
“怎么叫?”
秦九洲饶有兴趣的问。
“奸商,吸血鬼……”芳华眨了眨那比钻石还要耀眼的眼睛,笑道:“本来我对做房地产的很反感的,但面对您,我却反感不起来。”
“为什么?”
他的眼底好似抹开了笑,被阳光照得很暖。
“因为你是个大好人啊!”
语言交流,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良好的沟通,能消除掉不良印象。
就像先前,她对这个男人的看法,既有好的一方面,又有不好的一方面,但经过昨天,以及今天的谈话,她对他的不良印象,一点点全被抹掉了。
这是一个很懂生活、很懂感情、很有责心感、很愿意助人为乐的男人,是她眼里的大好人。
“大好人?”
他失笑。
貌似还真没有人用这种字眼来形容他的。
他在同行眼里,是一个杀伐果断的存在,会让很多人忌惮生惧。
“难道不是?”
她笑容灿烂的对他展开,眼中的信任,让他有点好笑:要是她知道,他对她有不轨的企图,恐怕就得收回这句话了吧!
“嗯,我是大好人。”
这称呼,让他舒服极了,也愿意接受。
是的,他愿意一直做她心目中的大好人。
*
早餐后,是归程。
坦白说,芳华挺喜欢这一幢听风海苑的。
这是一处很漂亮的地方,很适合修心养性,可惜不是她的家。她的家,在城里。在那里,她有很多事要忙,所以,她不能再在这里停留了。
“能容我问一句吗?这趟回去,你是打算原谅,还是分手?”
走向车库的路上,他终于问出了这个盘桓在心里一整宿的问题,无他,实在想知道她心里怀着的打算。
“还没彻底想通。暂时没有决定。”
一提这事,她就有一些不开心,便低下了头,还轻轻叹了一口气。
“或者,你该这么想一想,如果你和他分手了,你确定你还能找到一个男人会在感情上单纯无二、***上白净如纸的?
“你快大学毕业了对吧,也将步入社会。
“既然是成年人了,那就得学会用成人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假设你分手了,最后再找的却仍是一个有过性史、有过几段感情经历的男人,如果你能包容将来这一任有过这种历史,那倒不如试着原谅现任的无心之过。
“在我看来,只要不是故意为之,只要他的心还在你身上。那么,原谅可以让事情变得简单。分手不见得就完美了。”
说完这些,秦九洲发现了自己身上一种让他觉得汗颜甚至羞耻的品质:虚伪。
对,他怎么就那么虚伪呢?
冷静的劝和,不是他心里想做的事。
他俩和好,与他没半点好处,分手,与他才是最大的人生机遇。
但是,他就是没办法可耻的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渴望,而在背后挑拨离间,只能虚伪的说了这些话。
“我知道了。”
芳华却是真的听进去了,虽然这样子和一个男人谈论这种事有点别扭,但他说的每一句话,皆是有道理的。
“秦先生,我突然觉得,您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您真的很会开解人,能结交到您这样的朋友,真的是我的荣幸,呃……我这样说,您不会怪我高攀吧……我知道您是那种……”
她这边是真把他当作朋友看了,可说出口后,又怕人家根本没那个意思。毕竟像他这样的人,交往的朋友,都是大人物,而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女子而已。
“我若不把你当朋友看,怎么可能会把你带到这里?你这小脑袋在想什么呢?”
他伸过来,轻轻揉了一下她那个后脑,丝滑的手感,却令他马上又收回了手,只因为这个动作,是情难自禁的表现,他有点担忧她会觉得这是一种冒犯。毕竟他们不熟。
“走了,我送你回去。我也该去公司走走了。”
秦九洲去开车,手指轻轻的捻着,手感真是好,但,他不能摸。
莫名的,心头的失落,就变得沉重了:未来,他们这样相处的时光,估计是很难再有了。虽然她嘴上没说原谅人家了,但是,她心里,应该已经开始接受这个现实了。
这个女孩,终究是要回到她的爱情当中去的。
而他,也注定要独自守在寂寞中的。
芳华则愣了愣,只因为他那一揉,是友善的,甚至于是带着爱护的一揉,是让人觉得被疼着的一揉,就像大哥哥爱护小妹妹吧!
她挺高兴,茫茫人海,交到一个脾性相投的朋友,不容易。
*
芳华没有马上去公司,而是去了医院。
秦九洲在医院大门口把人放下时提醒她:“回头有空记得去把手机买了。把卡补了。现在没个手机在身上,联系不上会让家里人着急的。”
“知道知道。”
芳华挥手离开,飞奔往住院部而去。
秦九洲目送,直到不见人影,才调头出来,心情是怅然的。
*
住院部。
菊珛看到她回来,直拍胸脯:“谢天谢地,你终于回来了。这一宿你都跑哪去了?你可不知道,韩启政带着人,还有芳霏,昨儿找了你一宿呢……还以为你去自寻短见了。怎么样怎么样?没事吧……”
她把人拉在手上,上上下下的瞅。
芳华忙歉然的接道:
“我是那种会自寻短见的人吗?我只是难受,出去躲个清静。没事呢,这不,好好的呢……”
“那赶紧的,快给芳霏打个电话报平安。”
菊珛把手机给递了过去,嘴里嘀咕道:“原来你也有这么任性的时候,一整晚都没回来。真是让我们担心死了。”
芳华这才用手机给芳菲通了电话,报了平安,还连连道歉,并让她乖乖的上学去,别惦着她。
“哎,这一夜,你都跑哪去了?还有,你身上怎么会有男人的味道?说,你不会一时想不开,跑去找个陌生人破处去了,以作为对韩启政的报复?”
长着一个狗鼻子的程菊珛,敏感的在芳华身上嗅到了几丝异样的气味,心中警钟大闹,当即逼问起来。
芳华听着无奈的白起眼来:“我发现,你比我还合适做编剧。脑洞大开……我是那种人吗?”
开什么玩笑?
对于身体上的接触看得这么谨慎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受了刺激之后就糟贱自己了。
菊珛当然也知道芳华是个很爱惜自己的人啊,问题是:“可你身上的的确确有男人的味道啊……”
说着,还往她身上来来回回嗅了嗅……
“有吗?有吗?”
芳华忙在自己身上闻了闻,好像还真沾上了秦九洲身上的气味,可能是昨晚上他抱她回房时沾的。
嘿,想想真是不好意思呢!
昨晚上,她在他面前太失礼了。
“对,我昨晚的确和一个男人共处了一宿。”
“什么?”菊珛顿时瞪大眼:“你还真的去……”
“Stop,停止你的胡思乱想,我们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聊了聊天而已。其实那人你也认得的……另外我昨天还做了一件非常糗的事,就是破坏了人家的相亲……”
“谁呀谁呀?那人是谁?”
菊珛的好奇心全被勾了出来,听着感觉很有故事的样子。
“他是秦九洲……”
一五一十,芳华把昨晚上发生的事细细给说了一遍。
菊珛听完却直皱起眉头来,摸着下巴嘀咕道:“好奇怪啊……”
“怎么奇怪了?”
“这个秦九洲为什么待你这么好?”
“因为他是大好人!”
这是芳华的结论。
菊珛却是直翻白眼:
“大姐,是好人也不会随随便便待人好的好不好,你傻不傻?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事献殷勤,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就是想和她上床,要么就是看上了……”
她这个结论可实在是让芳华难以苟同:“不可能。你这什么逻辑想法?”
“怎么不可能了?他不是没老婆吗?你长得又这么漂亮,如果他心里对你有意思,也不见得是一件很让人觉得意外的事。”
有时候,菊珛真觉得这个芳华单纯的可以。
芳华眨了眨眼,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可他并没有表示什么啊,还劝我,如果还爱着,能原谅就一定要选择原谅……”
“那是因为他是个有点岁数的成熟男人,知道你心里没放下,所以没强求嘛……哎呀,这样的男人真是太难能可贵了!”
菊珛啧啧叹着,一脸的稀罕。
芳华则陷入了沉思,心里还是没办法认同这个观点:秦九洲怎么可能会看上她?
☆、096,秦的好坏,她难定论;韩的不成熟,令她心冷
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总体来说,菊珛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
人心,从来不单纯。
孩子之间,可以纯萃的因为想玩在一起,而互相交好;成人之间呢,各种结交多半皆带着功利性,各种应酬也都是为了开拓社交路子而为之。
随着生活变得快餐化,人与人之间的帮助,越来越缺乏人情味道,互相利用是王道。
当下这个社会,真正的朋友,难找了,真正的好人,也快绝迹了。
所以,用大好人来定义秦九洲,的的确确是有点幼稚。
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其心思,必有其厉害之处。
这种人,在与人交往方面,肯定很精工。
而越是精于算计的人,做事,往往都带目的性。
如果说,这个男人,纯萃是为了帮她而帮她,没任何私心,真的有点说不过去——这有悖现下社会的社交原则。因为,他在她身上是图不到任何好处的。
又或者,他是因为她是韩启政的女朋友?
他是想巴结韩家,所以才如此关照?
好像也说不通。
毕竟韩启政现在无权无势,而韩家则视她如蛇蝎,秦九洲若知道她和韩家的关系这么的尴尬,最明智的选择是,绕而远之,而不是这么一再的帮忙。
然而,菊珛所下的结论:看上一说,却是太抬举她了,试问她有什么好看上的?因为长得好看?比她好看的过得去了。
至于想跟她上床一法,又太污太亵渎秦先生,他那样的,条件那么好,对过世太太又这么专心的,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那种想要玩玩的人。
总之,她就是非常矛盾的、不想以小心之君度君子之腹——秦先生看上去真不像是那种心思邪恶之人,只是显得神秘了点而已。
……
芳华没在医院多待,紧跟着没马上去公司报到,而是回了家洗了一个澡——身上沾着一个男人的气味,被菊珛这么一提醒,心里觉得怪怪的,洗一洗比较好。
洗好出来时,看到客厅站了一个人,可不是那个害她伤心欲绝的韩启政。
头上包着白纱,脸色白惨惨的,脏兮兮的,和那纱布一般无二,那纱布上,是血迹斑斑的,他受伤了?看上去好像还很严重的样子。
没剃胡髭,白乎乎的嘴唇四周,一片青汪汪的全冒了出来,密密麻麻的,显得有点邋遢,头发是乱糟糟的,衣服领子没翻好,鞋带一只散了踩成了黑色,另一只虽系着,但也好看不到哪去,上头全沾满了泥巴。
若换作以前,她早扑上去关切的问起来了,还会盯着他去把自己处理干净,好好说教他一顿,但今天,她没有,一动未动。
两个人对立站着。
芳华面无表情,用浴巾慢慢的抹着头发,韩启政一脸焦虑,赤红着眼。
“芳华……”
他哑着叫了一声,小心翼翼的靠近:
“你都跑哪去了?我把我们曾去走过的地方都找了一遍。这一回过来我要是再找不着你,就要打算报警了,你真是要急死我了,你知道吗?”
芳华一声不吭,那种冷淡,令他很是手足无措,只得跟着改了口,开始忏悔:
“芳华,我知道错了,你……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伸过手,他想抱她,想感受她的存在。
可一闻到那股子酸溜溜的、有点变质了的酒味,她就不自觉的往后直退,脸色冰冰冷,心里更是反胃的:
“别动手动脚。”
语气很厉色。
“芳华。”
那只手僵在了半空。
他的表情也僵住了,好一会儿,才狠狠的抹了一把脸,走投无路似的转了一个圈圈,而后再盯视起她,眼神是那么的彷徨无计:
“到底我该怎么做,你才肯原谅我?说吧,开出你的条件来……芳华,求求你别再折磨我了……昨晚上找你找得太累了,我没力气了,求你给我一条活路好不好?”
看得出来,他的精神状态是很差,声音是无比疲惫的。
可这难道是她造成的吗?
听他那语气,似乎是在怪她无理取闹,是她故意在为难他?
有吗?
有吗?
她可以很肯定的回答:没有。
这一切的一切,根本全是他惹出的祸吧!
为什么事到最后,好像反倒是她成为问题的起源了呢?
很显然,是她把他惯坏了。
她站在那里心头越来越冷。
本来,她还在想,原谅他吧,既然只是一场意外,既然她仍然放不下他,既然分手不见得是件理智的事,那就别揪着这个事情大作文章了。
秦九洲说的很对,如果分手了再找一个,那人也是个有过性~史的,那么倒不如原谅现在的这个他,忘掉这个意外,重新开始。人谁无过,有过改之,也就行了。就好像一个人做了一次贼,不见得他就永远是贼。总要给人机会以自我证明的。
可现在,她又犹豫了。
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还需要漫长的磨砺,在这个过程中,他肯定还会不断犯错的。原谅了他这一次,肯定还有下一次,下下一次。
她实在很怀疑,到那时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足够的坚强和耐性,接受来自这个最爱之人一次一次看似无心的伤害?
能吗?
不知道。
突然之间,她就害怕了,但为了这种望不到边际的未来,她很是恐慌——太没安全感了。
“启政,你这是觉得我在找你茬吗?是我不给你活路吗?”
她淡淡的转过了头,一边抹着头发,一边幽幽沉沉的望向窗外那高照的艳阳。
天是睛好的,暖和的,可她的心,是冷的,是阴的……
韩启政捏了一下眉心,舔了舔那干涩的唇片,很努力的表现着自己的歉意:
“是,我知道错在我,芳华,我只是在求你,饶过我这一次,我保证,这样的事,以后一定不会犯了。我们还是爱着对方的不是吗……”
“对,我是还爱着你,可是,阿政,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问题,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吗?”
芳华转过头对着他,叫断了他的话:
“你的家里人反对我们交往,这是其一;贫富差异太大,从而让我们形成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其二;现在,你又出去偷吃……偷吃了一回,就会有第二回第三四,甚至是第四回……这是其三……”
她看到他涨红着脸似想争辩,可她不给,马上喝住:
“阿政,你别跟我说你的保证,因为你的保证,现在在我这里越来越没有含金量。至于原因,你是知道的。”
因为,他常常做不到。但他仍一次次保障,就像小孩玩过家家似的,不当真。
小事情上,她可以不计较,可是大事上,她没法让步。
他的脸色因为这话,苍白的厉害。
可她不会因为这样就放过他,这问题太严肃了:
“阿政,你自己说,在发了这样的事之后,将来,我们可能还和以前那样相处吗?
“是,现在,我是还长着一副好看的皮囊,可以后呢?
“以后,我会年老色衰,而你呢,你会越来越成熟,事业要是做得很成功的话,你的人生价值会不断升值,而伴随的是,面临的诱惑将越来越多,我们之间的矛盾也就会越来越尖锐……”
“不会的不会的,我保证……”
韩启政急急的绕到她面前,举手起誓,又来了一句保证。
这是他习惯性哄她的招数。
芳华不觉涩笑,很无奈的轻轻摇头:
“问题是,你的保证,有用吗?
“你说,你不会再喝酒喝个烂醉的,可这段日子,你接二连三的喝。要不是你喝酒,会生出这摊烂事来吗?
“你说,你会相信我,不会怀疑我的,结果,我只要和谁走近点,你就神经兮兮的找我麻烦。
“你说你会摆平你家里人的,可差一点,你就被你家里人摆平了……
“你说你这辈子只会和我做男女之间那个事,但你做到了吗?
“没有,你没有一个保证是落到实处的,你说,你让我怎么信你?”
反驳是铿锵有力的,且句句扎在他的痛点上。
韩启政无言以对,因为细想一下,他是真的没做到。
芳华再笑,却流露出了无尽的苦楚:
“你就像一个爱惹祸的小孩子,一惹祸就来向我道歉,却从来不问我能不能永远这么一味的包容你。
“阿政,我不是你妈——做妈的可以永远包容自己的孩子做错事。我会累的,你知不知道。
“在我想依靠你的时候,你不在。在我刚把麻烦解决掉时,你又来给我添乱……你说,你让我拿你怎么办?
“什么时候你能真正成熟起来,少让我担忧,给我多几分安全感?
“现在的你,带给我的只有担惊受怕。长此以往,你觉得我能承认得住吗?”
说到这里,她靠着窗,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抱臂,以手捏眉,沉默的考虑了一下,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要不,这样吧,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你回去北市好好在你母亲面前行孝,我留在这里……接下去这段日子,我们好好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往后头,我们该何去何从?
“你也不用再多说什么了,现在我情绪很坏,多说无益,阿政,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算我求你了,好吗?”
韩启政好几次想要开口打断她,却被她的手势,以及语气给强行阻止。
看着她一身的疲倦,他再思及自己所做过的事,亏心在前,他又有什么立场说不呢?
给她时间原谅,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另外,北市那边,父亲震怒,他若再不回去,问题只会越发严重。
也许,他们分开一阵子是当前唯一的办法。
“好,我这就走,你好好想想。我会等你原谅我的,会一直等一直等。芳华,这辈子,我只想娶你做我的老婆。”
韩启政同意了,同时,更表明了自己的意志以及决心,语气是坚定不移的。
可芳华根本听不进去,也开心不起来。
她直直的去给他开了门,示意他离开。
最终,他黯然神伤的去了。
那一刻,芳华泪如雨下,免不得又伤心了一番。
她实在不明白:自己在感情这条路上,为什么走得就这么的艰难这么的累呢?
☆、097,秦九洲:不想成人之美;芳华,越挫就要越勇
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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