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智枭(方白羽)-第7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她毕竟是天琪的母亲,任天翔又怎忍心将她抛下?正不知如何说服小薇,就见杜刚已拉过来一副马鞍,那是方才范阳军将士从一匹死马身上卸下的。杜刚将马鞍拖到萧倩玉身旁,然后对小薇道:“现在她只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伤者,一个差点被禽兽凌辱的女人,我们能忍心看她再落入那些禽兽之手么?”

小薇哑然,她也是女人,那些兽兵的举动令她既恶心又恐惧,再看到萧倩玉满脸惨白、衣衫破碎的样子,她突然有种感同身受的怜悯。默默过去将她扶上马鞍,但还是心有不甘恨恨道:“我是因为后面那些禽兽才救你,要是没有他们。我才懒得管你生死。”

萧倩玉喘息着冷笑道:“我不会领你们的情,你以为你们以德报怨舍命救我,就能让我敬佩感动,在你们面前心怀愧疚?错,我只会笑你们傻,像你们这么傻的人居然还活在江湖上,也算是个奇迹。”

“你……”小薇气得满脸煞白,抬手就想一巴掌掴在萧倩玉脸上,却被身旁的杜刚一把捉住了手腕。就见杜刚将马鞍绳拴在自己肩上,对萧倩玉的嘲讽若无其事地答道:“我们救你并不是要你感激或是改变什么,只是源于一个理由——我们是墨者。”萧倩玉一怔,冷冷道:“原来墨者都是些恩怨不分的傻瓜,难怪几千年来你们活得很憋屈,不仅朝廷不容你们,就是江湖上对你们也没什么好感。你们前边救了别人,转过头别人就将你们出卖,这样的事在你们身上已经发生过很多次,就是最蠢的傻瓜也知道改了,你们为什么还不知悔改?要知道现在这世上骗子实在太多,傻瓜越来越不够用,迟早有用完的一天。”

面对萧倩玉恶毒的讥讽,杜刚若无其事地淡淡道:“墨者不是傻瓜,只是他们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是这种信念将他们和普通人区别开来。”

萧倩玉冷笑:“什么信念?”杜刚肮脏污秽的脸上,泛起一种自信和骄傲的微光,一字一顿:“担当公平的最后守护者,做这天地的良心。”

提起马鞍慢慢踏上西去的旅途,杜刚不再浪费体力说话,所有人都没有再开口。因为他所说的那个信念,已经足以解释墨者的所作所为。

骄阳似火,烈日如炎,将整个天地变成了一个大火炉。昨晚还寒冷刺骨的沙漠,白天就变成了炙热的世界。任侠拉着小川,杜刚拖着萧倩玉,小薇搀扶着任天翔,一步步往西蹒跚而行,他们不知还要走多远,只知道昨天喝下的水,最多只能在坚持两天。

在众人身后不远出,几名范阳游骑在不紧不慢地尾随着。他们一点也不着急,大队人马趁正午天热之际扎营避暑,只由几名游骑兵远远尾随跟踪,在茫茫无际戈壁荒漠中,几个没有坐骑又带着伤者的人,是不可能逃过战马的追踪。

“看!那边好像有树!”走在最前面的任侠突然停了下来,抬手遥指前方。众人极目望去,果见前方地平线尽头,隐隐约约出现了零星的树木。在确信那不是海市蜃楼后,几个人不禁加快了步伐。有树的地方必有水源,只要找到水源,他们就有信心一直走到朔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还有干粮,所以粮食不是大问题,最要命的是水。

黄昏时分,六个人终于来到那片树林前,但见无数枯木犹如狰狞怪兽,张牙舞爪地伫立在漫漫沙漠之中。那是一片早已不知枯死了多少年的胡杨树,虽然早已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但依旧屹立不倒。

众人满腹希望转眼变成了无尽的绝望,胡杨是沙漠中最耐旱的植物,它们的根系可达地下十多丈,只要一点水分它们就能生长。如果连它们都已经全部枯死,那说明地下至少十多丈范围内,水分早已经蒸发殆尽,不可能找到一滴水。

几个人疲惫地在胡杨树下躺了下来,精疲力竭地喘着粗气。任天翔回头看看来路,对不远处那几个等着他们倒下的游骑恨恨地啐了一口,对众人喘息道:“休息一个时辰,等天黑再走。”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漠大漠变得朦胧一片。几个人相互鼓励着,强迫自己将干得像石块泥土的烙饼强行咽下肚。然后靠在胡杨树旁闭目养神,只有任天翔在睁着一双闪亮的眼眸,苦思脱身之策。

夜晚的风渐渐大了起来,在胡杨树林中发出呜呜的怪叫,像无数厉鬼在林中穿行。一条枯枝受不住风的摧残,“咔嚓”一声突然折断,刚好落到任天翔脚边。(咋不砸他头上,让他悟出万有引力,o(╯□╰)o)任天翔捡起枯枝,若有所思地望着在烈风中摇曳的枝条,再看烈风吹来的方向和头顶的月亮,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快起来!”任天翔一声轻呼,杜刚与任侠应身而起,拔剑戒备。见四周如常,范阳铁蹄并没有趁夜偷袭,二人舒了口气,喃喃问:“谁在说梦话?”任天翔对二人招招手:“我有办法逃过范阳铁蹄的追踪了。”

二人忙问:“什么办法?”

任天翔拍拍身旁一棵胡杨树,悠然道:“砍树!”

几棵树干笔直、粗细合适的胡杨树被砍到,在任天翔的指挥下,杜刚与任侠将两棵树加工成船型,并将它们用横杆榫接起来。干枯的胡杨树十分轻巧,却异常坚固,正因为如此,才能在枯死后屹立百年不倒。

杜刚与任侠并不知道任天翔要做什么,但他们对这个史上最年轻的钜子充满了信赖。在任天翔的指挥下,他们的作品渐渐有了雏形,框架有点像海上见过的双体船,只是缺少风帆。

任天翔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即兴之作,这不是墨子古卷记载有的东西,但墨子古卷中关于守城器械以及自行牛马的设计和制造图,给了他最初的灵感,他想墨子既然能将平常之物巧妙打造成各种器械和工具,那自己为何不能将身边可用之材,变成帮助自己的工具呢?

杜刚与任侠虽按照任天翔的指挥,将几棵枯树加工安装了起来,却还是没看出它有何用处。就见任天翔脱下自己的外袍,然后绑在那东西竖着的桅杆上,二人这才看明白,它依稀像是一艘双体船。

二人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同样的疑惑——钜子是不是因为干渴发疯了,竟然大半夜叫我们在沙漠中造一艘船。

“我没有疯,”任天翔像是看透了二人的心思,悠然笑道,“将船底削平、打磨光滑,他们就能在沙中滑行。”

任侠迟疑道:“可是没有风,它们如何滑行?”

任天翔肯定地道:“明日一定有风,而且是飓风。”

任侠奇道:“你怎么知道?”

任天翔指指天上的月亮:“月影昏暗有晕,明日必起大风。”

任侠抬头看看月亮,再看看一脸自信的任天翔,有些将信将疑:“公子怎么知道这些?”

“我就是知道。”任天翔嘴边露出了他那标志性的微笑,“前日大风之前的夜晚,月色便是昏暗有晕,多年前我在西域沙漠,也曾见到过同样的现象。”他顿了顿,迟疑道,“准确说我当时其实并没有注意这些,只是现在突然想起了这些以前从未注意过的细节,它们就像我昨天刚刚看到过一样清晰。”

这是修炼《心术》后产生的效果,不仅能观察到常人难以留意到的细节,甚至能回想起多年前早已遗忘的信息,它们总是在最需要的时候,从尘封已久的记忆角落冒出来。准确说是高速运转的大脑,可以在更短时间内,搜索到更多、更深、更久远的记忆碎片,并在瞬间进行甄别、判断和归纳,发现表象之下隐藏的“规矩”,并巧妙运用这些“规矩”为自己服务。

不过任天翔没有对任侠和杜刚作更详细的解释,他知道这道理对没有修炼过《心术》的人来说,根本就无法理解。在旁人眼里这简直就像是神秘莫测的巫术,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智者,才能互相理解和沟通。他突然想起几百年前在戈壁大战中装神弄鬼、作法借风的诸葛孔明,显然这千门高手也是能看透天象的智者。想到这任天翔心中突然一个激灵:难道千门中也有类似的修炼术?

任侠与杜刚虽然并不能理解,但任天翔已经无数次展露过这种神秘莫测的能力,令二人对他产生了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二人脱下自己的外袍,像任天翔一样将它们绑上桅杆,但见这艘沙漠中的船所有部件俱已齐备,就欠吹响西方的飓风了。

黎明时分,沙漠中果然刮起了强风,看苗头有超越前日那场风暴之势。不用任天翔吩咐,几个人七手八脚将“船”抬到空旷处,然后将受伤的小川和萧倩玉抬到船上,齐心协力推着船顺风而行。任天翔在船上操控着风帆的方向,让它吃上更多的风力。就见这艘粗陋的双体船终于在沙子上缓缓滑行,最终不靠人力也顺风滑行起来。

“哈哈,成功了!”任天翔一声欢笑,心中充满得意。小薇一面帮着任天翔操持风帆,一面向杜刚和任侠招手:“快上来!”

二人使劲又推了几步,让船滑行更迅速顺畅,这才跳上沙船。但见沙船顺着风势越行越快,在沙海中飞速滑行。几个人杠开始对风帆的操纵还有些不熟,不过很快就掌握技巧,以风帆控制着沙船滑行的方向,像西高速疾行。

身后传来隐约的马蹄声,夹杂着杂乱的狗吠。显然追兵已经发现了众人的企图,正纵马追了上来。但见身后昏黄的天地间,上百快骑朦胧的身影在漫天沙尘中时隐时现,渐渐逼近,领头的正是倒提长刀、杀气腾腾的燕寒山。

“不行,船太重,速度起不来。”杜刚望着渐渐接近的追兵,突然拔刀在手,对任天翔毅然道,“我下去挡住追兵,为你们赢得时间。”

“我也去!”任侠说着也拔剑而起。小薇急忙喝道:“等等,就算要减轻重量,也该先将那个女人扔下去。”说着就要将萧倩玉推下船,谁知杜刚与任侠不等任天翔阻拦,已抢先跳下船,消失在漫天风沙之中。

船体一轻,速度徒然加快,刹那间将身后的追兵和杜刚任侠抛下老远。听到狂风中隐约传来兵刃的碰撞和隐约的惨呼,小薇不禁哭着向萧倩玉打去:“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要是杜大哥和任大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要你为他们抵命!”萧倩玉没有还手也没有躲闪,只是遥望杜刚和任侠消失的方向,眼中隐约有一丝异样的微光……

风势渐渐弱了下来,沙船的速度越来越慢,直到最后停止。不过任天翔已不再担心追兵,因为方才那持续了近一个时辰的飓风,早已将追兵抛下老远,飓风也吹散了沙船滑过的痕迹和他们身上留下的气味,相信就是最好的猎犬,也找不到他们的踪影。

任天翔下得沙船,取下风帆系在船头上,然后吃力地拉起船想要继续前进。小薇忙阻拦道:“你疯了,你身上有伤,而且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将两个人拉出这沙漠?”

任天翔笑道:“你会帮我,不是吗?”小薇点点头:“我可以帮你拉小川,因为他不仅是你朋友,还救过你的命。但是我凭什么要拉那个女人?她不仅想要我们的命,还害得杜大哥和任大哥为了救她而下落不明。除非你将那个女人留下,不然我不会帮你。”

任天翔柔声道:“你也知道杜大哥和任大哥,为了救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宁肯牺牲自己,他们要是知道你将一个重伤不能行走的同伴抛下,会作何想?”“她不是我们的同伴!”小薇急道:“她是我们的仇人,我们已经救了她很多次,再救她也许会将我们自己也搭上。”

“也许在你杜大哥和任大哥这些墨者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仇人。”任天翔遥望来路轻声道,“在他们心目中,每一个弱者都需要帮助。哪怕有时候因不得已而杀人,也是为了扶弱抗强,救助更多的人。”

小薇想了想,跺足道:“好吧,我就跟你犯回傻,但愿老天爷开眼,看在我们一片善心的份儿上,让我们尽早走出这片可恶的大沙漠。”

二人拉起沙船挣扎着继续向前,只可惜老天爷似乎并没有因他们的善举而动心。一个时辰后二人精疲力竭地摔倒在地,几乎再无力站起。二人拼尽全力,也仅拉着沙船走出不到十里。前方地平线尽头,依稀出现了朦胧的城郭,但就这个距离,他们已无力再跨越。

“实在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任天翔浑身瘫软地靠在船头,对一直昏迷不醒的小川愧疚道。小川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睫毛微颤,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的目光望向极远的东方,哑着嗓子涩声道:“如有可能,请将我的骨灰送回故土。”任天翔不忍让他失望,握着他的手笑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将你送回故土。”

小川放下心来,脑袋一歪又晕了过去。就在这时,突见萧倩玉慢慢站了起来,扶着桅杆跳下沙船。经过长时间的休养,加上缺水的时日很短,她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身上的伤也早已没什么大碍。

小薇惊讶地望着起身的萧倩玉,破口大骂:“好你个奸妇,明明已经恢复,却还故意躺在船上让我们拉你。我们如此好心待你,你却将我们当成了傻瓜!”“你们本来就是傻瓜!”萧倩玉咯咯大笑,“现在你们是不是很后悔?后悔信了墨子那些愚蠢的信条,最终反而害了自己?”

小薇气得还想破口大骂,却被任天翔握住了手。就见他对萧倩玉淡然笑道:“我没有后悔,因为我已开始体会到真正墨者一样的情怀。再来一次,我们依然会救你。”萧倩玉愣了一愣,突然拔刀喝道:“死到临头还要嘴硬,你以为救了我,我就不能杀你?”

面对恩将仇报的萧倩玉,任天翔若无其事地笑道:“我们救你的时候,本来就没有想过要什么回报。你当然可以做你心中像做的任何事,根本不必有任何顾虑。”萧倩玉脸上阴晴不定,握刀的手紧了又紧,不过终究和还是未能砍下去。她收起刀冷笑道:“我就是不杀你,你们也走不出这片沙漠,有什么比眼看着城郭就在前方,却再也没有力量走到更痛苦的呢?”说完萧倩玉咯咯大笑转身就走,往西大步而去。

风彻底停了下来,任天翔、小薇相拥而坐,默默地望着地平线尽头音乐的城郭,心中异常平静。现在他们已没有力量再走那么远,就算有,他们也不可能丢下昏迷不醒的小川。二人默默地望着天边那澄净到不带一丝杂色的碧蓝天宇,心情也像是融入到那片蓝天一样的宁静。小薇轻轻靠在任天翔肩上,突然没来由地问:“公子,你以前有过多少女人?”

任天翔想了想,摇头道:“记不清了,只记得从我懂事开始,身边好像就没少过女人。”“他们中间,你都喜欢过谁?”小薇疲惫得直想睡过去,只有问些心中已想问的问题,才能勉强令自己保持清醒。

任天翔想起可儿,想起丁兰,想起小芳,想起高原上的仙子仲尕,又想起记忆深处许许多多或模糊或清晰的面孔和名字,直到想起那个舞中的仙子,他的心突然隐隐一痛。默然良久,他微微摇头道:“没有,一个也没有。”

“我不信!”小薇嗔道,“你不喜欢他们,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

任天翔眼中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因为我寂寞。”

“寂寞?”小薇有些不解,“为什么会寂寞?”

任天翔目光落在极远的天边,良久黯然道:“我在青楼长大,虽然青楼一直都很热闹喧嚣,人来人往,但我却很孤独。母亲每天都要应酬到深夜,所有人都在寻欢作乐或强作欢颜,没人有工夫关心一个小孩的喜怒哀乐,哪怕我故意在她们的衣衫上涂上墨水,或往客人的茶杯里吐口水,他们发现后也最多是扇(通假字)我两巴掌,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要那样干。”任天翔轻轻叹了口气,“后来我回到任重远身边,他是义安堂堂主,更没有时间陪我。义安堂每一个人好像都有自己的事,我只好去外面交朋友。我结交了长安城一帮和我一样无所事事的纨绔,整天混迹青楼妓寨,用热闹喧嚣填补心中的空虚,用虚情假意弥补精神的失落。但是在每一次欢娱之后,心中只剩下更大的空虚和寂寞,必须用更大的刺激才能填补。”

“我陷入了一种恶性的循环,”任天翔轻叹道,“吃喝玩乐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我不能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就会陷入一种无所事事的空虚、寂寞和无聊之中。我害怕这种感觉,因此不断追逐各种各样的女人,结交和我一样无聊空虚的朋友,用各种虚幻的幸福来麻痹自己,知道变成一具感觉迟钝麻木的行尸走肉。”

小薇似懂非懂地问:“那……寂寞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任天翔想了想,迟疑道:“就像自己是这个世界可有可无的过客,世上的一切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你活着没有人在意你,你死去也没有人会记得。你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上,即使置身于最奢华的盛宴,左右簇拥着最美丽动人的女子,你依然感觉自己是孤独的一个人,没有人真正在乎你心里在想什么,更没有人关心你心中的喜怒哀乐。”

任天翔眼中那一抹发自灵魂深处的寂寞和忧郁,令小薇心中莫名悸动,她怔怔望向任天翔,低声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心里在想什么?”

任天翔抬首望向天边,幽幽叹道:“在离开长安之前,我一直是衣食无忧、无所事事、麻木无知,美酒美色、鲜衣怒马是我人生最大的喜好,只是这样的生活在旁人眼里或许值得羡慕,对我来说却如同行尸走肉;离开长安后,我尝到贫穷和饥饿的滋味后,便将财富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为财富殚精竭虑、甘冒奇险甚至是不择手段。但是当我开始拥有巨大财富后,财富对我来说又变得索然无味,没什么稀奇。”任天翔说着从项上摘下那枚伴随了他很多年,也鼓励了他很多年的开元通宝,用复杂的的眼神翻来覆去看了片刻后,一扬手将它扔出了老远。望着那枚铜钱消失在黄沙之中,他继续道,“后来因为妹妹受洪邪欺负,我又把做个掌握权力、人人敬畏的权贵当作人生新的目标。很走运我做到了,成了皇上跟前的红人,与公卿大臣陈兄道弟,与王公贵族把酒言欢。在外人眼里我很威风,但其实我自己最清楚,多大的官其实都是 狗,只是等级不同,小官伺候大官,大官伺候皇上,每天必须以主人的喜怒哀乐为自己的喜怒哀乐,主人叫咬谁就咬谁,叫打滚撒欢就打滚撒欢,不然轻则被主人冷落、被同僚欺凌、被下属轻看,重则身家性命不保。”说到这任天翔幽幽轻叹,“所以我心里其实非常理解安禄山,没人愿意永远做狗,只要有机会,谁不想堂堂正正地做个自由自在的人?”

小薇忙宽慰道:“现在公子被撤了职,以后也就不用在此后伺候谁了。做义安堂的老大也挺威风,也不用曲意奉承任何人。”

任天翔摇头道:“以前我也这样想,但后来我读了墨子留下的那些著作,尤其理解了那些文字之下透出的思想后,我才知道墨家钜子不是一种权势,而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墨家内部没有俗世中那样的尊卑上下,只有职责的不同。”见小薇有些似懂非懂,任天翔解释道,“虽然墨子没有在遗著中明确说明他创立墨家学说的本意,但我想一千多年前,墨子也与我有过同样的苦恼。人是天性自由的高贵生灵,从来就不习惯像狗一样的生活,但是这世界到处都是上下尊卑,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用刀剑和鲜血维护的森严等级,大多数人不得不屈服于这种牢笼一般的秩序,或心甘情愿或麻木不仁或全力维护这种狗一样的生活。只有少数人以天性的自由反抗这种秩序,他们有的如陶渊明那样逃入深山做隐士,有的则像安禄山那样起兵造反,自己做人,让其他人做狗。陈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名句和楚霸王‘彼可取而代之’的豪言,不知激励着多少如安禄山这样的枭雄,以登上权力的巅峰作为人生最高理想。只有墨子一人,既没有逃避,也没有想要凌驾于天下人之上,他发出了自己最朴素的声音——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在上天面前,天子与庶民并无尊卑幼贱,只是职责不同。他藐视一切尊卑等级,决心要将这种平等的理念传递给世人,所以他著书立说,并身体力行,以自己绝顶的智慧帮扶弱小,抗击强权,他不光自己要做人,还要全天下的人都做人!”

任天翔眼里闪烁着景仰的微光,仰天长叹:“与墨子的追求比起来,无论是遁世的隐士,还是成就霸业的帝王,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唯有墨子的追求和理想,千年来一直激励着无数向往自由。追求平等的热血男儿,他们不光自己要顶天立地地做人,而且还要让天下所有人,都来做这种有自尊、有平等、有自由——大写的人!”

小薇眼中有种异样的光芒在流转,遥望虚空喃喃道:“难怪杜大哥和任大哥他们,是如此的不同,让人既敬佩又放心。他们虽然身着布衣草鞋,却是最富有最高贵的勇士,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守着心底的信条。”

任天翔颔首道:“墨者不光有强烈的正义感,更有担当道义的决心和勇气。这个世界有人追求财富,有人追求权势,有人追求名望,有人追求成仙得道,唯有墨者是在追求一种内心的强大和精神的完满,他们自认是公正的最后守护者,也是这个世界的良知。唯有如此的担当和荣耀,才能令他们舍生忘死,义贯云天!”

小薇悠然神往,跟着又好奇问道:“慷慨赴义说起来简单,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墨子是如何让众多弟子做到这点呢?”

任天翔沉吟道:“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最基本的良知,那是人之本性,只是在尘世中被各种外在的力量压抑或蒙蔽。墨子所做的就是将人心底最本真的两支和正义感激发出来,并从中遴选出正气充沛的高洁之士,作为墨家弟子悉心培养。这种人具有人类最高贵的精神和节操,像太史公笔下的荆轲、豫让、聂政等人,便是其中代表。墨子所做的便是将他们从碌碌大众中发掘出来,将他们的义烈和忠勇,引导到墨者的理想上来,让他们肩负起守护公正的重任,成为这天地的良心。”

小薇似有所悟,喃喃自语道:“难怪人们在最软弱无助或遭受冤屈的时候,总是呼唤天地良心,原来他们是在呼唤公正的最后守护神——墨者。”任天翔微微颔首道:“我想也许在墨家学说流传广播的先秦时代,人们便是以天地良心来呼唤墨者。只是在危机面前,义烈忠勇的高洁之士,总是先于碌碌大众而死,加上历代朝廷的残酷打压,墨学渐渐式微,人们只记得‘天地良心’这个词,却已忘了它最初的来历。”小薇突然有些担忧起来,望着任天翔嗫嚅道:“那……公子既为墨门钜子,是否也誓要做这天地的良心?”任天翔一愣,突然不知该如何回答。默默良久,道:“虽然我很景仰墨者的义烈和忠勇,但我自己……恐怕很难做到。”小薇暗自松了口气,笑道:“是啊,做天地的良心,这个担子实在太重,非大智大勇大仁大善者不能做。公子最多只有点小聪明,还是做个平常人为好。”小薇这貌似平常的一句话,却令任天翔心中微微一荡,突然泛起一丝从未有过的暖意。他轻轻握住小薇的手,柔声道:“我会努力做一个平常人,只要你高兴。”小薇脸上突然有些羞涩,嗔道:“你要做什么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我高兴?”任天翔望着她没有回答,他知道有些问题已不需要回答。一阵突兀而来的马蹄声,将任天翔的目光从小薇脸上拉了回来。转头望去,就见前方十余名彪悍的骑手正风驰电掣而来,领头的是个年近六旬的魁梧老将,古铜色的国字脸上镶嵌着一双睿智深邃的丹凤眼,颌下半尺长的髯须已染上边关苍茫的风霜,看起来煞是威武。肩上披着的玄色大氅在风中猎猎飞扬,使他的威武中又多了积分潇洒飘逸。十余名骑手在数丈外勒住奔马,领头将领沉声问:“谁是任天翔大人?”也许是自己撤职的消息还没传到这朔北边疆,所以对方才依旧称自己为“大人”。任天翔挣扎着站起身来,点头道:“是我,不知将军是……”“朔方节度右兵马使郭子仪,见过任大人。”那老将不卑不亢地一拱手。

郭子仪?这名字好熟!任天翔突然就想起,正是他不久前密奏朝廷安禄山欲反,害自己差点掉了脑袋。不过从事实看来,这姓郭的还真没看错。而且对方身为朔方借读右兵马使,级别仅在节度使一人之下,却没有一点架子,让任天翔心中顿生好感。见几名骑手除了随身的佩剑,并没有携带长兵器或长弓箭羽,显然不是外出打猎或巡逻,他不禁奇道:“郭将军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专程赶来救援?”

郭子仪达道:“是一个受伤的女人,专程到军营来禀报,说任大人受伤在此。末将不知真假,便匆忙带着几名随从赶来查看,没想到真找到了大人。我看大人身上有伤,须得尽快回去救治。”说着他一招手,几名随从立刻翻身下马,将坐骑让给了任天翔三人。

任天翔与小薇对望一眼,立刻猜到那是萧倩玉,没想到这女人最后竟然救了他们一回,看来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都会有被感动的时候。见几名随从已将小川扶上马鞍,任天翔抢过一个随从递来的水囊,仰着脖子灌了个痛快,这才抹着嘴喘息道:“我还有两个同伴,落在后面没有跟上来。还请将军派人随我去找,而且务必要多带人手。”

郭子仪奇道:“为什么要多带人手?”

“我们在沙漠中被范阳铁骑追上了。”任天翔挣扎着爬上马鞍,急切地道,“他们为了挡住追兵落在了后面,我们得赶紧去救他们。”

郭子仪一惊:“范阳铁骑追杀你们?安禄山反了?”“恐怕是这样。”任天翔叹道,“请将军务必尽快去救我的同伴,再晚就来不及了。”

郭子仪想了想,回头对两名随从吩咐:“你们先送伤者和女人回城,然后率大军钱来接应。”说完他转身向其余随从一挥手:我们走!〃

任天翔见郭子仪仅带十几个人就要走,急忙提醒:“范阳骑兵有百多号人,将军就带这几个人岂不是送死?”

郭子仪沉声道:“救人如救火,片刻耽误不得。我们人数虽少,却都是精力充沛的生力军,范阳铁骑由千里之外追到这里,早已人疲马乏,人数再多也是强弩之末,有何可惧?”说着他对众随从一摆手:“走!”

任天翔虽从未带过兵,但立马就理解了其中道理,他心中再无顾忌,急忙纵马追了上去。

烈日当空,阳光毒辣,广袤无垠的沙海中,十几具尸体散落四周,方才还被鲜血染红了漫漫黄沙,如今已被风沙淹没,只剩下一地俺的萧瑟。

任侠与杜刚背靠背坐在一起,他们已无力再站起,但就算是这样,四周那近百名范阳铁骑依旧不敢上前,方才那场恶战,已令这些悍勇的战士胆寒。

“看来,我们今日要命丧于此了!”杜刚一声轻叹,虽有遗憾,却无一丝胆怯。“我不想落到这帮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