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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女巫-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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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以此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他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度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的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须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骨瘦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抡着大锤碎石头还辛苦。但他咬咬牙,仍努力坚持着。因为殿下之前说了,谁动了,午餐就少一个鸡蛋。天哪,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显然周围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摇摇晃晃,大多数人都坚持了下来。
  直到王子宣布就地休息,凡纳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背的汗,而整个站立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两刻钟。那些没坚持到最后的都懊恼不已,仿佛看到圆滚滚的鸡蛋正在离他们远去。
  只是凡纳不太懂,他们练这个有什么用?光站着能多背几袋干粮吗?
  如果不是尊敬的王子殿下在训练他们,他早就要嚷嚷起来了。
  没想到休息片刻后,殿下宣布的第二个命令更加古怪。他要求所有人继续排成列队站好,这一次,如果大家都没人动弹,则午餐时统统加一个鸡蛋。只要有一个人放弃,所有人都会失去新增鸡蛋的机会。
  凡纳听到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见鬼,这是王国贵族阶层流行的把戏吗?用一根胡萝卜吊杆把大家耍得团团转,他可不是愚蠢的驴子!
  ……可是万一,万一大家都能做到的话,岂不是待会就有两个鸡蛋可吃了?
  简直是魔鬼的诱惑,凡纳抹了抹嘴角溢出的口水,为了鸡蛋,他拼了!


第二十六章 历史的经验
  “殿下,您这是在干什么?”卡特之前觉得四王子只是独断专行了点,现在已经上升为异想天开了。
  若论如何训练一名战士,首席骑士觉得不会有人比自己更专业。他的家族有一套完整的训练方法,从十岁起到十五岁,仅仅五年就能培养出一名精通各类武器的战士。如果再多加五年,那就是名熟知上层礼仪的骑士——当然,前提是受训者不得为平民出身。
  看看眼前这群蠢货,眼中就只有吃的!而且……鸡蛋很贵的好不好!
  罗兰掏掏耳朵,“你看着就好,记住,今后几天的训练也要按此执行。当然会有些细节变化,我会一一罗列在纸上。”
  在冷兵器时代,两三个月训练出一批合格的战士?罗兰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想法,而且他也不需要那种穿个裤衩就能手撕野兽的斯巴达勇士。军队个体战斗力可以不强,但一定要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团队的力量在大多时候都要超过个人,这是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想要快速做到这点,把军训那套搬过来,再按当前环境加以改进大概是个不错的选择。以他的亲身经历来说,仅仅半个月就能把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熔成一个整体,不管过程如何,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等这群人彻底知道纪律为何物后,罗兰才好实施下一步计划。
  凡纳最终没能吃到第二颗鸡蛋。
  这一次站立时长超过了前次的两倍之多,直到有人腿脚发软,忍耐不住地左右摇晃才结束。
  四王子恰好在这个时间宣布全体休息,并吩咐侍从发放午餐。此举成功使众人对犯规者的愤怒转移到食物上,但也让凡纳怀疑王子殿下或许根本没打算让他们拿到第二个奖励。
  午餐是装在四个大瓦缸里,由几辆马车拖到镇子外面来的。车上除了带着食物,还载有许多木盆和勺子。
  凡纳舔舔嘴唇准备一哄而上时,首席骑士拦在了所有人面前。
  王子殿下命令所有人排成四条纵队,一个一个上来领取餐具,任何扰乱秩序的,将被强制最后一个分配食物。
  人群乱哄哄地挤出四条队伍,他运气很是不错,排在最外侧纵队的前列。当然也有人对此表示出强烈不满,队伍中传来一阵打闹声。很快骑士和几名卫兵冲进人群,将闹事者赶了出来。
  傻瓜,凡纳瞟了眼闹事的头头,镇里最好斗的“疯拳”。平时靠着一身蛮力到处惹事,现在却被人用剑抵着乖乖蹲在一边。瞧他那可怜的模样!
  他觉得自己大概已经摸清了王子殿下的喜好。
  那就是整齐划一。
  站队要站得笔直,队伍必须是一条线,吃饭也要排队,秩序不能打断……凡纳曾听见多识广的大城镇商人说过,一些贵族有种奇怪的嗜好,那就是所有东西都必须摆放得规规矩矩,凡事有一丝对不上,都会强迫自己去整理。
  在凡纳意识里,这种人纯属闲得无聊,无事可做,以至故意找些麻烦来折腾自己。
  没想到王子殿下也是这样的人。
  当瓦缸盖子被揭开时,凡纳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四散开来的诱人味道让他几乎沉醉其中,人群中一阵躁动,前面同时传来骑士大人的吼声。大概又要排队了,他想。
  果不其然,四王子要求所有人按之前拿木盆和勺子时的顺序,排队领取食物。
  尽管所有人都咽着唾沫,肚子里咕咕直叫,但鉴于疯拳的榜样,大家仍老老实实排起了长队。
  瓦缸里装的是热腾腾的小麦粥。凡纳惊讶地发现,粥里居然还有肉干!虽然挖到木盆里的只有薄薄一片,可那也是肉啊!盛完粥后,他还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一个额外的鸡蛋。
  凡纳几乎狼吞虎咽般吃光了午餐,连盆子底都舔了一遍。鸡蛋甚至都没来得及咬,直接一口便吞进了肚子里。因为吃得太快,他还不小心把舌头烫了个泡。
  放下木盆,凡纳拍拍肚子,打了个嗝。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了。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感到了饱足感。肉粥的香甜跟黑面包比起来完全是天上地下,他甚至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就算在前线对抗邪兽又如何?
  吃完饭后是一段较长的休息时间,所有人被带回城墙内,一路步行到镇里巡逻兵居住的营地。一个身材魁梧的异族男子从队伍里走了出来,开始教众人如何搭设帐篷。
  凡纳认识他——住在老街的人没几个不认识铁斧的。他那一手精湛的箭术让镇里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都叹为观止。等等,铁斧现在为四王子办事?似乎之前也看到他一直待在骑士身边。凡纳眉头皱了起来,殿下到底在想什么?他可是沙民。
  “您真的打算任命一个沙民当队长吗?”卡特对此抱着同样的疑问,“他不属于灰堡,甚至不属于大陆王国。”
  “女巫也不属于灰堡,”罗兰不以为然道,“但他们都属于边陲镇。再说了,这里不是还有你看着吗?”
  “可是,殿下……”
  “别担心,”罗兰拍了拍骑士的肩膀,“边陲镇不计较出身。只要没有违反王国律法,他们就仍是我的领民。你要真不放心,可以再挑两个出色的做队长,反正今后这支队伍人数还会扩充,现在多培养几个有潜力的也不错。对了,训练条例我已经写好了,比起沙民,我觉得你多关心下这个比较好。”
  卡特接过罗兰手中的羊皮纸卷,从头到尾扫了遍,顿时傻了眼。这些训练内容简直闻所未闻——比如下午带着所有人围绕边陲镇跑圈,从鹿时(午后2点)直至太阳落山。条例强调每个人都得完成此项,途中允许互相协助,若无人放弃,晚餐增加一个鸡蛋。又比如晚上等狼时一过立刻吹响集合哨,让所有人在最快时间内穿衣集合。这样折腾下来只怕没几天队伍都要散了吧。
  如果说前面几条还稍微能理解,最后一条则让卡特彻底迷糊了。
  “每天晚餐后,全体前往卡尔先生的学院接受文化培训。”
  “殿下……文化培训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还要教他们读书识字?”
  “我倒希望如此,不过时间太短了,最多只够教一些简单的词语和数字,能读写命令即可。这部分内容我会亲自跟卡尔说明,你只需将他们带过去就好。”
  “可,为什么您要这么做?这些对同邪兽战斗毫无帮助啊!”
  “谁说的?”罗兰打了个哈欠,“一支善于战斗的队伍,必然是支有文化的队伍,这是历史总结的经验。”


第二十七章 过往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罗兰也起得一天比一天晚。
  作为统治阶级,他当然有睡懒觉的权利。特别是那张垫了三层天鹅绒毛毯的大床,躺下时整个人都会陷入柔软的包围中,更加助长了他的赖床情绪。
  当罗兰洗漱完毕走进办公室时,夜莺早就在那儿等他了。
  “喏,您的早餐,我趁热吃了一半,现在都凉了。”她朝桌上那盘少了一半的面包努努嘴,俨然一副自己才是此地主人的模样。
  “没有人教过你,在王子面前应保持谦卑吗,”罗兰伸手拨开盘子,坐回到办公桌前,“记得最开始你还是挺守礼仪来着。”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真没看出来这家伙居然是个自来熟,不是陪在安娜身边,就跑来自己这儿闲逛。之前还会隐藏身形,现在只要没有外人在,她就大大方方地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连兜帽都不戴了。
  “像这样吗?”她跳下桌子,躬身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贵族礼,“您最近起得越来越晚,我看早餐放着也是放着,就帮您解决了一点。殿下,”她凑到罗兰身边,“反正您也不在意对吧?而且您并不喜欢那些烦琐的礼仪,我能看得出来。”
  你这家伙是有天眼吗,罗兰腹诽道,这也能看得出来?
  他叹了口气,“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吃了早餐,就把它吃完。我想吃的话会再叫一份的。”
  “遵命,殿下!”她轻轻一笑,捏起餐盘跑到一边去了。
  罗兰铺开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准备将昨天画到一半的设计图补充完整。
  想要守住边陲镇,冬季来临后的战斗就不能是惨胜。尽管一支没有见过血的军队不是合格的军队,但罗兰担心一旦出现较大损失,这群短期培训出来的人还有没有勇气站在城墙上。
  他需要跨时代的武器来获得对邪兽的绝对优势。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烦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吗?”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第二十八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他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地钻完整条铁管。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三四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
  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度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察、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说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吗?”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惊讶道。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人的亲信。这消息是他亲口交代我的,”凶疤压低声音道,“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天都没说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说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特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他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说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你、你疯……啦,殿、殿下不是说了,今年……年邪魔之月很可能持……持续四个月以上,你把粮食烧、烧了,大家吃什么!”灰狗连连摇头道,“两……两年前的事,大、大家都忘了?”
  “关我们什么事?”另一人不屑说,“反正我也没打算留在这儿,把莱恩大人的事办了,我们就能在要塞过安逸生活了。”
  “没错,你们难道还想在这鬼地方吃一辈子的矿渣吗?”其他人也纷纷帮腔道。
  见鬼,他们早就串通好了,布莱特心里一凉,除了自己和灰狗是在边陲镇长大以外,他们大都来自王国各地,对小镇根本没有任何留恋。见无力阻止,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可是那些小麦都被转移到王子殿下的城堡里去了,门口有殿下的亲卫骑士把守,你们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所以我才要叫上你啊,”凶疤得意地笑道,“从小就待在这破地方,没人比你更熟悉这儿的环境了。我记得你曾说过,后山沟里有一处废弃水井,和城堡下方的水道相连。通过它,便可以悄无声息地直达城堡花园。你小时候不是还爬进去过么。怎么样,跟我做上这一笔,你今后也能成为骑士了——还是公爵大人亲自册封的骑士。”
  不……骑士应该勇于和不公作斗争,应该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单单为了公爵大人的私人恩怨,就置小镇居民于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中而不顾?这样的骑士除了一身空壳外,还有什么荣耀可言!
  他刚要开口拒绝,灰狗已经叫了起来。
  “一、一群疯子!你、你们、居然敢打粮食的主意,我决、决不会让你们离开这、这里的!我要报、报告给……咳。”灰狗说到一半,声音陡然凝固,他难以置信地回过头,一名昔日的队友正站在身后朝他冷笑。黑色的匕首从灰狗腰后插入,匕身完全没入了身体。他颤抖了两下,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嘶哑的吸气声。
  对方将匕首搅动两下,再猛地抽回,灰狗顿时像失去了支撑的布娃娃般,软软地瘫倒在地。
  “怎么样?”凶疤靠近布莱特,后者甚至能感觉到他口中呼出的腥臭气息,“我想你应该决定好了吧,队长大人?”


第二十九章 怒火
  边陲镇的领主城堡并非一开始就建在它现今所在的位置上。
  起初埋设石墙基础时遭遇地下溶洞,地面突然发生塌陷,才不得不移动了位置。
  而那些已经挖好的水道,大多在塌陷中被破坏,即使完好的,也因为改址重建而废弃。
  布莱恩年少时经常在这些地道里钻来钻去,某天他意外发现有条路线竟可以从一口废井绕到城堡花园的水井中。布莱恩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结果却被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父亲告诫他擅闯领主城堡是死罪,一旦被发现就只有上绞架的份。
  被吓唬住的布莱恩自然没再走过这条水道,但众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他曾不止一次吹嘘过自己能有直达城堡的本事。现在他简直后悔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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