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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_西时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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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道:“你不怕我们是坏人。”
白天痕道:“你们进来的时候我还不敢确定,可见到秦欢少侠的刀光一闪,我心中十有**相信了。传闻秦欢少侠刀法奇绝,出刀又快,又稳。今日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果然称得上天下第一刀。”
清歌挨近秦欢道:“他倒是会拍马屁,拍得让人心服口服。”
秦欢大笑,咬着清歌的耳朵道:“你这是在间接的夸我吗?我可从来没听到你夸我,不想,今日倒是托他福,沾了光。你的刀子嘴豆腐心有时蛮可爱的。”
清歌知道着了秦欢的道,冷哼一声。
他们只顾着自己有说有笑,把旁人晾在了一边,面面相觑。
白天痕不好打搅他们,故意咳嗽几声。
朝歌清歌冷冷道:“你再咳嗽几声,我恐怕要被传染了。”
白天痕正脸道:“两位请到里面一叙。”完美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清歌嘀咕道:“白天痕倒是个好脾气的主儿,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仪容风姿都很美,要是一笑,简直成祸水了。”
秦欢道:“外面还有一个人,玉痕公子你也认识的,你的未婚妻南宫世家的三小姐南宫瑶。”
白天痕道:“瑶儿和你们一起来的。”
秦欢道:“是半路遇到的,她在树林里碰见了那一群死士,假死逃生。”
白天痕亲自到外面将南宫瑶迎了进来,阳光照在这对璧人身上,他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由两个人渐渐合为一个人。
尾随在后的清歌不由得大发感慨:“郎才女貌,他们是天生一对。”
灵堂里停留着白老庄主的灵柩,一代风云人物最后的归宿是躺在上好的楠木棺材里。如今,世上再没有人能看到当年白老庄主叱咤武林的风姿仪态。往事已成佳话。
前来吊唁的宾客此时已放下弓箭,毕恭毕敬的站在灵堂里,听不到任何说话声,死一般的寂静。
清歌打量着灵堂,定睛细看,香案旁边放着一张琴。清歌从没弹过琴,偶尔听听眀姬弹琴,曲调悠扬、如泣如诉,总逃不过哀伤之情,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秦欢随着清歌的目光找到了这把古琴,迎上白玉痕的目光,道:“久闻白老庄主是琴痴,更弹得一手好琴。可惜,晚辈来迟了,白老庄主的绕梁之音已成绝响。”
白天痕正要答话,却被人呛声了。
人未到,洪亮的声音已从数丈外由远及近传进灵堂,“格老子,谁说白老弟的琴音成千古绝响,我独孤青城第一个不同意。”
不仅能隔空传音,而且又能耳听八方可见此人功力深厚,不容小觑。
其他人一听是独孤青城,全都肃然起敬。
众人议论间,独孤青城已幽灵般的飘进灵堂。
第一百二十一章 姚氏(十)
独孤青城长七尺八寸,身体粗壮结实,脸上多髯,黑而亮。一身粗衣,脚上的鞋子大洞小洞无数。可是他神气豪迈、行事爽快、性情的自然流露、旁若无人的气度,为人叹服。
一位冠冕玄服的老者揖礼道:“独孤大侠向来是来无影去无踪,四海为家。且与白老庄主是八拜之交,独孤大侠来吊唁白老庄主,九泉之下的白老庄主可以含笑了。”
蓝衣锦袍的中年男子附和道:“是啊,独孤大侠您赶快给白老庄主上柱香吧,以慰藉白老庄主的在天之灵。”
青衣道士道:“独孤大侠一来,那些死士也会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又有人道:“白老庄主可是盼着你来。”
“……”
独孤青城的脾气素来乖张,让人摸不着头脑,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却被独孤青城当成耳边风。
独孤青城昂首阔步坐到香案上,拿起琴,奋力拨弦,音传千里,像来了凶神恶煞一般,余音急猛,似千军万马冲锋杀敌,似千万只蝼蚁啮咬着躯体,似巨大的硕鼠践踏花园。
有人都到阴暗处呕吐不止,有人跌在地上到处滚,有人因琴音脸部变得狰狞可怖,有人血染衣衫。
内力强的运功闭气,可头发还是一根根的直竖起来,衣袍震飞。
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静止,静止,绝对的静止。
琴音断了,上好的古琴被摔得粉碎。
独孤青城嚎啕大哭,悲痛欲绝:“老弟,老弟,你怎能先我而去。你走了,这世上还有谁了解我。哎,人在琴在,现在,人琴俱亡。你满意了?”
独孤青城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飞身而出,不知去向。
秦欢凝望着深陷进青石板中的香案桌腿出神。
夕阳,又是夕阳。
它照在神秘而庄严的白云山庄,为冰冷的建筑增添了一丝妩媚。
白天痕对着天空长叹息,秦欢劝解道:“白公子是为何事所烦忧?生离死别是人之常情,死者已逝,生者更该要好好爱惜自己。”
白天痕转过脸,望着秦欢道:“秦少侠,你来中原不久,对中原的形势不大了解。你可知我前几日收到了‘形影不离捕盗者’下的战书?”
秦欢沉吟着,道:“难道他们是跟白老前辈远召我们而来有关?”
白天痕苦着脸,道:“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却让白云山庄变得四面楚歌。他们家有位少女,那位少女是江南盗墓世家离人泪的第十一代传人,他们家族每代传人都会沿用‘离人泪’这一称呼,传说是因他们在盗墓成功时,都会不知不觉的流下一滴泪,表示自己对死者的愧疚和惋惜。”
清歌插嘴道:“盗了人家的墓,临走时留下一滴清泪弥补自己的过错,有句话说的好,打一个巴掌给一块糖。他们家族也特奇怪。”
白天痕悠然道:“追捕者东莫邪,他是江南捕快世家第九代嫡系传人。听说,离人泪在哪里,东莫邪就在哪里,他们是天生的冤家,一见面就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清歌吐吐舌头,嫣然道:“一个是盗墓世家,一个是捕快世家,他们若凑在一起也是绝配。”
秦欢道:“听白公子这么一说,东莫邪并不是江南捕快世家的名字,只是他们祖上传下来,一直沿用至今的一个代号,是个不可取代的代号。”
白天痕道:“不错,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自己姓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姓氏。”
清歌道:“好奇怪哦,一个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很可怜。”
白天痕道:“家父曾提起他们,说他们祖上是避战乱而躲到江南隐姓埋名的。”
清歌忽然大叫道:“难不成离人泪等不及白老庄主下葬,要来偷盗?”
白天痕黯然道:“离人泪家族的规矩是不动新入土的墓,怕惹恼了阎罗王,伤了人的精魂。”
清歌想了想,反问道:“那这次离人泪来做什么?”
白天痕垂下头道:“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正因为不清楚他们的动机,敌在暗,我在明,不好想对策。”
清歌道:“防患于未然。”她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漂亮极了,忍不住拍胸脯保证,“兄弟,有我呢。”
殊不知,秦欢在听到清歌这句话后,好看的眉毛拧成了一条黑线,嘴角抽风般的僵在那里。幸亏他没有在喝茶,要不然这茶得全喂大地了。
清歌虽轻功不赖,可是,她对武功不敢兴趣,嫌练武太辛苦了,太单调了,从来没有好好花心思练过,到现在只有逃的份儿,没有打的时候。别看她面临大敌时,一副无畏的样子。其实,那都是装的。因为她知道秦欢就在后面,而秦欢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欺负的。
秦欢疑惑道:“白公子,老庄主去世多日,为何还不下葬?”
白天痕沉下脸,道:“家父临死前交代要满七七四十九日才可下葬,至于是什么原因,我还来不及问,家父就闭上眼睛了。”
月半弯,星光照进小窗。
清歌坐在冰凉的屋檐上,手托着下巴,仰望星空。
秦欢站在另一侧屋檐上,长身玉立。此时,秦欢刀被他当成拐杖,双手随意的放在刀柄上,发丝凌乱,但仍掩饰不住一丝清贵高华之气流露而出。
从远处看,刀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身上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们已不需要说话,有时只需眼神他们便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种默契是长期相濡以沫得来的,亦是因他们彼此关心着对方,才能忖度出对方的心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良辰美景奈何天。
白色的狐裘大氅,纯白色的狐裘大衣,华贵的狐裘大氅轻轻的披在清歌的肩上。
清歌诧异的回头,撞入深邃的双眸,双眸的主人笑了。白天痕道:“姑娘,夜深风寒,小心着凉。”
清歌心跳了一下,讷讷道:“多谢公子关心。”
清歌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难免会手足无措。秦欢对她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从未有这般亲密的举动。
白天痕道:“姑娘深夜未睡,可是有心事。”
清歌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习惯了在屋外待会儿再去睡,白公子深夜到访是为何事?”
儒雅俊美的白天痕在清歌身旁坐下,缓缓道:“清歌,你笑起来很美。”
清歌笑道:“你在勾引我。”这句话被朝歌说的义正言辞,她本人脸不红心不跳的瞪着身上洒满银光的白天痕。
白天痕对清歌的大胆、豪爽,惊呆得合不拢嘴。目光一闪,道:“姑娘,你让我大开眼界,中原的女子很少有如此大胆的。”
清歌笑嘻嘻道:“是很少还是没有。”
白天痕突然冷汗涔涔,身子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颤声道:“是没有。”
清歌道:“可是你的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白天痕道:“姑娘你误会了,就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在下也不敢想入非非。”
清歌更开心了,想继续逗逗惊呆中的白天痕,哪知白天痕没了心思,起身告辞,飞身而下,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姚氏(十一)
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萧清秋愣了半刻,才看清眼前的少年,喃喃道:“来,我请你喝酒。”
锦衣少年挥袖打掉萧清秋手中的酒瓶,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恶声道:“酒,酒,酒,你个酒鬼,就知道喝酒。我偏不喝你的酒,我要喝也要喝胡大侠和万丝丝的喜酒。”
一说到万丝丝,萧清秋的脸立马变了,一转眼,他又恢复如常,继续道:“不喝酒,那你来干什么?”
锦衣少年道:“我来干什么,问得好。你好好看看我的脸,我的脸是因为谁被毁的。我在我脸上划了一剑,让我痛苦一生。我也要你痛苦一生,我要一刀一刀的划破你的脸。你满意了吗?”
萧清秋醉眼朦胧,道:“不过一张脸而已,你要就拿去好了。”
锦衣少年道:“你现在像条赖皮狗似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怎么说,我也得折磨你,慢慢的折磨你,等你向我求饶的时候,我或许会考虑在你脸上痛快的划一刀,要不然如何泄我心头只恨。”
萧清秋似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被一头大水牛甩向酒缸,萧清秋像面人儿般瘫软在地,酒缸破碎,酒流到了地上。锦衣少年踱了过去,按住萧清秋的头,道:“你不是喜欢喝酒吗,怎么不喝了?”
果然,萧清秋一听此话,挣扎着向前爬了几步,就着烂泥地喝酒。锦衣少年哈哈大笑,清歌忍不住要去揍锦衣少年,却被秦欢按住了手,秦欢摇头示意莫管闲事。清歌瞪了秦欢一眼,既然秦欢莫让她插手,自然有他的道理。
锦衣少年大喊:“你们快来看哪,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剑客萧清秋,快来看哪,他比一条狗都不如,狗都不喝烂泥地里的酒,他倒是爬也要爬着过去喝。哈哈哈,哈哈哈……”
变态的笑声中,一个红衣丫鬟急冲冲的跑来,气喘吁吁的问道:“萧清秋在哪里?”
锦衣少年指着地上的断臂人,道:“诺,倒在地上的不是萧清秋是谁?”
红衣丫鬟迟疑不决,不敢相信昔日的翩翩贵公子会是眼前的醉汉。
锦衣少年见红衣丫鬟犹疑着,一脚踹向萧清秋,用脚尖将他翻了个身,红衣丫鬟这才看清满脸泥巴的萧清秋,想扶起他,奈何萧清秋太重,她孱弱的身子扛不起身边的七尺男儿。
红衣丫鬟发急,道:“萧公子,醒醒,快醒醒,我是小红啊。”
锦衣少年插嘴道:“他现在醉得恐怕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红衣丫鬟道:“萧公子,快醒醒,我们家小姐在等你,你快去。”
萧清秋忽然清醒了,也认出了身旁的姑娘,道:“小红,你回去吧。替我对你家小姐说声‘谢谢’、‘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她。”
红衣丫鬟一着急,眼泪扑簌簌的直往下掉,她哽咽着,道:“萧公子,你说的是哪门子的话,小姐要嫁的人是你,你怎么可以如此残忍的将她推开。”
萧清秋沉着声,道:“如今我只是个残废的人,不是你家小姐的良人,已不配和你家小姐结琴瑟之好。胡一刀有情有义,他会好好照顾你家小姐的。由他照顾丝丝,我很放心。”
红衣丫鬟轻叱道:“萧公子,女人的心,你怎么一点都不明白呢?”
萧清秋别过脸,生怕小红看见在他眼里打转的泪,强压着悲伤,叹了一口气,道:“小红,叫你家小姐忘了我吧,说我萧清秋不值得她托付终生。”
红衣丫鬟气极了,恨声道:“好你个萧清秋,我家小姐瞎了眼才喜欢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人,她夜夜为你缝补衣裳,为你织新衣。每天为你提心吊胆的,担心你会受伤,去寺里祈求上天保你平安。你回来,最高兴的是小姐。你远走江湖,为你担惊受怕的也是小姐。如今,你却要抛弃我家小姐,男儿果真薄凉。”
红衣丫鬟哭着跑开,她的影子渐渐淹没在无尽的黑暗中。
锦衣少年回过神,呢喃道:“万丝丝……萧清秋,你真是有眼无珠,连万丝丝都敢扔。”
萧清秋不理锦衣少年,仰面望着星空,今晚的夜空,繁星点点,好似情人的眼睛,温柔而多情。
锦衣少年还是不肯放过情场失意的萧清秋,他蹲下身子,抚摸着萧清秋的脸,低声道:“当年你把我打成重伤,打断了三根肋骨,我是个礼尚往来的人,你打断了我三根肋骨,我也要打断你三跟肋骨。”
第一百二十三章 姚氏(十二)
锦衣少年的手一挥,后面站着的家丁立马对萧清秋拳打脚踢,把他当成麻袋练习脚法和手法。
血从萧清秋的嘴里,鼻孔,断了手的肩膀流出,即使血染满面,萧清秋也不还手。虽说他失去了右臂,但让他全力对付锦衣少年和他的大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哀莫大于心死,也许是将名声看得比生命还重,比心爱的女人还重,武艺高强的萧清秋在争霸天下第一剑客时,将自己的心也输了、败了。
一个求死的人,一个失去斗志的人,岂不是一只无骨的蝼蚁。
锦衣少年对一心求死的萧清秋似乎失去了兴趣,打了个响指,打手们便恭恭敬敬的退到锦衣少年的身后,恭恭敬敬的垂手而立。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是个已死之人,玩他有何乐趣。”说完,便带着他的打手们离开了。
方才躲在门背后的店家,才慢腾腾的踱了出来,望着浑身是血的萧清秋,叹声道:“算我倒霉,招了你这么个瘟神。”
秦欢从袖中拿出一片金叶子,黄橙橙的光使金叶子看起来更加可爱、迷人。店家的眼都直了,生怕一眨眼,金子就消失了。
清歌道:“店家,这一片金叶子赔你的损失够不够。”
店家欢喜的从秦欢手中抢过金叶子,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被人抢了,忙塞进自己的怀里,道:“够,够,够,够我吃好几年了。”
秦欢让清歌看着萧清秋,自己去找马车。不多时,秦欢赶着一辆马车驶进小巷。
秦欢把不省人事的萧清秋搬进车厢里,自己和清歌坐在车外赶车。车马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把马车交给店伙计,向掌柜要了一间一等客房,伙计在前面引路。
平时一向扛着刀的肩头现在换成了萧清秋,秦欢把刀斜插进腰带,毫不费力的扛着死猪般的萧清秋。
他们走上二楼,左拐右弯后,走到最里间停下,店伙计客气道:“两位客官,到了。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店里有上好的酒菜。”
清歌道:“把你们的招牌菜端上来。”
店伙计笑道:“好嘞。”
桌上的油灯扑闪扑闪的,清歌拿起剪刀剪下一段灯芯。屋里重新变得亮堂,萧清秋依然睡着。
清歌道:“秦欢,他还有救吗?”
秦欢道:“救他的人,是他自己。我能治的不过是些皮外伤。”
清歌凝视着萧清秋曝露在空气中的胸膛,发黑的掌印,似乎开始腐烂,她眨了眨眼,道:“胡一刀不是出自名门正派吗?他的赤砂拳却如此毒辣,能腐蚀人的肌肉。”
秦欢道:“赤砂拳是胡一刀出的,下毒的人不一定是他。”
清歌道:“有人下毒?温文尔雅的君子得罪的人倒也不少。”
秦欢道:“他的断臂呢。”
清歌道:“在酒铺的桌上,我去取来。”来已跃出了窗户。
一盏茶功夫,清歌灰溜溜的回来了,她一屁股坐到檀木椅上,叹息道:“他的手没了,那小酒铺的老头也无影无踪了。”
秦欢道:“我们竟然上了老头的当儿。”
清歌道:“那老头真狡猾,装得跟真的一样。”
秦欢道:“我已帮他运功疗伤,他要自己的右手,自己找去。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不能一直陪着他。天色已晚,早点睡。”
清歌扛不住瞌睡虫的打扰,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
忽然,客栈外传来“砰、砰、砰”雷鸣般的巨响,刚要浅眠的清歌打了个激灵,一下子就被惊醒了,她脸色难看地望着四周熊熊燃烧的大火,知道劫难难逃,心如死灰。
与她一起的秦欢扮演者也是煞白了脸,虽然,他之前清楚今天会有一场爆破戏,可不代表他今天要把命搁在这里。说好的假象,怎么动真格了?他不敢置信地望着屋里的其他人,发现他们也成了呆鹅。
留在屋子里进行拍摄的剧组工作人员也是一头雾水,他们没想到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大火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他们,陷入“围城”之中的他们,心头起了恐慌。
火舌贪婪的吞吃一切能吞掉的东西,毫不厌倦的再三喷发,开足火力进攻,直至整间客栈化为灰烬,它才甘心退出。
剧组出现重大事故,李小棠是第一个赶到的投资商,她的脸色难看极了,面对伤者家属质疑的目光,如芒被刺,每走一步都是踏在荆棘路上。
护着她的小妖们,见那些人似乎要生吞活剥了李小棠,心中警铃大作,二话不说,不顾李小棠的反对,架着她出了病房大门。
接到消息的席钰也从公司重大会议中抽身而出,马不停蹄地赶到医院里看望伤者。
活着都还有说话的余地,唯有死者,是每人心中的痛。
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被推进急救室的清歌扮演者姚安妮不幸离世,医生像是看惯了生死,例行公事地说了一声,便走了。
李小棠万万没想到,姚安妮会在她的剧组出事,这小妮子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嫁给席钰的吗?跟她明抢暗枪,却走向了断魂路。一切太仓促,让人措手不及。
张牙舞爪的姚安妮似乎还停留在昨天,那个在剧组认真研读剧本的小姑娘,那个常常在半道上截住晨跑的席钰,那个誓要跟李小棠比美的小妮子,竟然就这样一走了之。
同样守在抢救室外的余导,在听到姚安妮走了的时候,绷紧的弦一下子放松了,人也瞬间苍老了十多岁。
方才苦苦撑着的一口气,却被姚安妮的死亡击溃得一干二净。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无声的痛苦从他身上弥漫开来。
经历大风大浪的人,却被生死弄的狼狈不堪,看惯了人生喜乐,忽觉生命无常。
姚安妮还如此年轻,来不及盛开,就走向了凋零。
这是他不能承受的痛。
面对姚安妮的至亲之人,他们无言以对,任何话语在死亡面前都是不堪一击,苍白无力的。安慰的话,早已滚蛋,缩在墙角不敢出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姚氏(十三)
姚安妮出事后,姚常安一反常态的平静如常,他没有声声质问席钰,也没有刁难他们夫妻俩,更没有发文指责他们的不负责任。
走之前,他只说了一句,我以为把女儿交给你们,我就可以放心了。
随后,他整理了姚安妮的随身之物,便毫无怨言的离开了医院。
姚常安的态度出人意料,谁都想不到爱女如命的老头子,面对女儿的离去,始终保持沉默。
起初,李小棠以为他是悲伤过度,一时不想出手收拾他们,等他缓过劲儿来的,他才会开足马力,进行反击。
然,姚常安回到家里,只做了一件事,他把自己关在家庭放映厅里不出来。
姚常安挑了一张碟片,是当时年幼的姚安妮闹着玩儿拍的微电影。自己出资,女儿主演,一个挺无聊的故事,安妮却乐在其中。
银幕上的姚安妮脸蛋稚嫩,一看就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涉世未深的她,一团孩子气。
这个故事是姚安妮的前男友写的,一个话剧社的小男生,在七夕情人节时,羞嗒嗒的拿出自己的呕心沥血之作,来讨女友的欢心。
故事的主角叫楚歆,由姚安妮亲自饰演,而男主自然是他那发烧的前男友扮演的。
电影开始,姚常安看的异常认真。
楚歆一手拿着渣男“未婚夫”削好的苹果,一手随意地点着ipad,时不时地发出点笑声。不知道她在笑什么的两人,面面相觑。
渣男为了在心仪的女子面前表现,抢先一步问:“歆儿,你在看什么呢!这么好笑。”
恰好,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楚歆,只不过现在被她占用了,真正的楚歆在出车祸时便已丧生。
楚歆,楚家长女,楚父原配妻子所生的唯一的一个女儿。
半个月前,楚父迎娶了自己的前任秘书为继室。虽然,闹得满城风雨,但一意孤行的楚父,依然娶了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子。
二十年前,他们便相爱,只是瞒着家里的妻女,偷偷的在外建立另一个小家庭。
前任秘书为他生了一个女儿,楚父觉得自己有愧于她们母女。故而,他把所有的火气和郁闷都发泄在楚歆母女身上。不知就里的楚歆还以为父亲不喜欢自己,殊不知其中还有这么一层不能戳破的尴尬关系在。
楚歆之母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偷吃,只知相夫教子的她,没躲过病魔的侵袭,半年前去了。楚歆的母亲一走,楚父就动了迎娶前任秘书的念头,他想要自己最爱的人一个名分,还要给私生女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所以,意志坚定的楚父抱得美人归,楚歆彻底被打入冷宫,在楚家的地位一落千丈。即使之前她在楚家只是个外表光鲜的大小姐,但如今,她已成了缺少父母之爱的孤女。
她回顾了一遍过去楚歆的经历,只觉这人可怜,最爱她的妈妈走了。如今,只剩下年事已高的外公记挂着她。
要不是楚歆外公还在医院躺着,估计楚家早就将她扫地出门了,何来他的献殷勤。
从小就嫉妒楚歆的楚悠然,见楚歆命大,暗自生气,连大货车都撞不死她,她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两人素来水火不容,没过多久,楚悠然就借故离开。
这样也好,省得楚歆心里不舒坦。
一个月后,楚歆出院了,来接她的是楚家新任保姆,一张嫌弃脸。
楚歆想,她不过是跳梁小丑,现在让她蹦跶几下,等楚悠然母女身败名裂的时候,有她哭的。
半个小时的车程,却遇到大堵车,楚歆无聊地用手机上网,翻看各种财经新闻。
忽然,坐在副驾驶座的中年保姆叫了起来,“那不是悠然吗?好漂亮啊,穿白裙子简直跟仙女一样。”
司机也附和保姆,“悠然小姐不仅人漂亮,你看她拍的广告也高大上。”
楚歆抬眼看了一下对面大厦上的大屏幕,只见楚悠然一身白裙,赤脚走在细软的沙滩上,海风轻扬她的丝发,仿佛落入人间的仙子,遥望星际。
原主对楚悠然不是很了解,只知楚悠然十七岁出道,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五年,凭借《盛夏》中的女配唐唐一角走红。
楚悠然是三线女星,却接了一则二线广告,可见,她也不简单。
楚歆回到家,迎接她的自然是冷脸,继母瞪着一双死鱼眼,好像楚歆欠了她一百万似的。
楚歆自动忽略继母,蹭蹭蹭的上楼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趴在床上仔细研读女主过去的生平,知道有个男人从很早之前就暗恋她了。只是,女主到死都不知道那人喜欢她。
要想早点完成任务,得走捷径,眼前就有一条金大腿在,她为什么不走呢。
一天深夜,喝醉酒了的楚歆,故意等在李深的必经之路,她知道,李深是绝不会扔下她不管的。
她一看到熟悉的车牌,便晃晃悠悠的踱到马路中央,准备拦车劫人。
晕黄灯光下,楚歆因喝了酒,微微泛红的脸,好似红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晶莹剔透的肌肤,皓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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