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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妃狠绝色 作者:一溪明月(红袖添香一品红文vip2014-08-23完结)-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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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PS:谢谢各位的票票,偶快被砸晕了。明天万字更。。88





     祸事不单行(二六)(必看,有天雷哦~)
    更新时间:2013…10…15 13:57:31 本章字数:3386

    “哦?”邱然诺十分惊讶:“还有这种事?”
    杜蘅笑了笑,道:“我也只是听外祖描述,未敢亲尝。叀頙殩晓”
    “这有何难?”南宫宸哂笑一声:“现成的蝗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如办个蝗虫宴?”
    本只是一句玩笑,却是一呼百诺,得到大家响应。
    于是乎,他们派人快马加鞭入城,请了飘香楼,香满园,俏江南等京中最负盛名的酒楼主厨,燃起篝火,架起大铁锅,就地取材,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蝗虫晚宴轹。
    附近的村民闻讯后自发地赶来,人群越聚越多,场面越来越盛大,简直比过年还热闹!
    南宫宸不喜众人的巴结逢迎,那些歌功颂德的话听得厌烦,拨开人群走了出去。
    他位高权重,又素来喜怒无常,没人敢去招惹他酐。
    杜蘅呆了一会,觉得人实在太多,有些透不过气,瞅了空偷溜了出来。
    南宫宸开了溜,夏风只得帮他收拾烂摊子,四处跟人应酬,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开。
    南宫宸却一眼就瞧见那抹纤细的人影从人群里出来,一时好奇,遂不动声色地尾随在她身后。
    如水的月光倾泻下来,落在无边无际连绵起伏的大地间,镀上一层柔和的银光。
    夜风寒凉,吹得杜蘅机灵灵打了个寒颤,拥紧了披风,顺着田间的阡陌漫无目的地散着步,思绪被拉到遥远的前世。
    太康二十八年春,因不满苛捐杂税太多,汉人轻视苗人,层层盘剥,苗人联合一众少数民族,揭竿而起,大理一度被围,几乎沦陷。
    云南总督连发三道告急文书,请求朝廷派兵支援。
    南宫宸奉命领十万大军南下,平定苗乱。
    在他解了大理之围后,苗人被迫退入大山之中,与官兵展开了游击战。
    他们并不与之缠斗,随时出现,双方刚一交战,稍有不利就退入密林,仗着熟悉地形四散逃走。
    南宫宸数剿不灭,被挑起了怒火,决定亲自带五千轻骑穿越十万大山,意图直捣黄龙,抄了苗人的老窝,结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
    五千兵马只带了二天的干粮,被困于山中,前有苗兵,后有瘴疠,无奈之下只好兵分三路,分头寻找出路。
    等慧智赶到,带着她进山找到他时。
    南宫宸已被困了二十多天,所带一千人马,死得只剩十余人,可笑的是真正被苗人所伤的,十不及一,绝大部份死于饥饿和瘴疠之气!
    南宫宸中了瘴毒,若不是陈泰拼死护着他,每天用自己的血为他续命,早已一命呜呼!
    剩下的这十几个人,在山里艰难跋涉,等终于见到苗寨时,只剩下三个人。
    慧智溜进寨子,偷了苗人的衣物,她和慧智兄妹相称,带着南宫宸在苗寨里住了二个多月,总算帮他拣回一条命。
    期间不止尝过蝗虫,还吃过各种毒物制成的美食。诸如:蛇,蜈蚣,蝎子,甚至蜘蛛等在汉人眼中的巨毒之物,却是苗人眼里的美味。
    她认识了苗王,结识了银凤公主,亲身体会到了苗女的感情。她们爱得刻骨,恨得彻底!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爱和恨都轰轰烈烈,荡气回肠!
    也是在那段时间,她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毒物,对毒,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亲眼见识到了蛊毒的神奇与阴毒!
    那是一段艰难的山居岁月,却也是她眼里最幸福的时光。
    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燕王,不再是十万大军的统帅,不再是心怀社稷梦想着有朝一日称霸天下,野心勃勃的皇子。
    他只是她的相公,她的夫君。这里没有储位之争,没有天下百姓,没有勾心斗角。
    他的目光只为她而停驻,因她而笑,为她而恼。他,只专属于她一个人,甚至连死神都不能从她手里将他夺走……
    月色清冷,女子纤弱的身影被月光拖曳成一个长长的尾巴,如一抹幽魂在阡陌间游荡,曲曲折折地,透着些散漫和悲凉。
    这小丫头,胆子也忒肥了些!
    乡村野地,离开人群这么远,也不怕鬼怪捉了去!
    南宫宸剑眉一蹙,正想要出声叫她回来。
    杜蘅却忽然仰起了下颌,皎洁的月光洒在她精致小巧的下巴上,勾勒出柔和的剪影。
    不知想到了什么,那双黑瞋瞋的眼,闪着温柔的细碎的银光,苦涩中带着丝丝甜蜜,忧伤中透着无限的缠绵,尤如怀春的少女倚偎在情人的怀抱……
    南宫宸几乎百分之百确定,此刻的她,脑海里定然想着某个男人。
    眸光微微一沉,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杀气透体而出。
    “阿蘅!”惊惶的低嚷,伴着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是夏风,他终于发现杜蘅不见,惊慌失措地拨开人群。幸得月色皎洁,田野上又无庄稼,视野极开阔,一眼就瞧见了杜蘅,急步奔了过来。
    南宫宸眉心一蹙,下意识便隐起了身形。
    杜蘅转身,迎着月光,眼里是不可错辩的喜悦,她提起裙摆往前迎了两步,嘴里嗔道:“润卿,你胸口箭伤未愈,出来做什么?”
    话落,却似忽然醒悟,猛地停步,樱唇微张,表情由欢喜转为惊悚。
    夏风离得远,并未听清她说什么。
    南宫宸却是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如遭雷殛,愣在当场!
    数月前,他一觉醒来,胸前突然出现一块紫红色疤痕,形状怪异,因触手平滑,不痛不痒,便未放在心上。
    偶尔沐浴时,会忍不住猜测,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想到过癣,想到过紫斑,甚至想到痣,却从未想过这会是箭伤!
    这时听得杜蘅抱怨,豁然而醒:可不就是箭枝入体,用刀剜出后留下的痕迹吗?
    他满眼惊骇,下意识地伸手按向左胸。
    从伤口的位置和痕迹判断,这样的箭伤,几乎是致命的,完全可以要了他的命!
    他身为皇子,自小金尊玉贵,掉根头发内侍都要颤颤兢兢,怎么可能被人射伤!
    这块疤来得突兀诡异,他沐浴时又不喜人侍候,因此连陈泰都未发现。
    杜蘅却一语道破天机,简直匪夷所思!
    再联想到,杜蘅两次唤他的表字,神态都那么自然,语气更是十分亲昵,无丝毫凝滞之态!
    他从不相信巧合。一次可说是偶然,二次就是必然!
    杜蘅,要么就是曾经与他十分亲密,亲密到肌肤相亲,水乳交融的地步,才有可能知道他身体上的秘密——但如果是这样,他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因此,这个假设根本经不起推敲,可能性微乎其微,基本可以排除。
    那就只剩另一个可能。
    杜蘅,这个看似恬静纤弱的少女,怀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暗中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动了疑,看向杜蘅的目光变得凌厉!
    不管她竭力想要隐藏的真相是什么,他一定会找出来!
    夏风匆匆奔到杜蘅身前:“你怎么跑这来了?”
    这时的杜蘅,显然已整理好了思绪,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以及颊上浮着的一团红晕,已看不出任何异常。
    显得十分从容,温和地解释:“里边太闷了,出来透透气。不知不觉走得远了些,让你担心了,对不起。”
    她难得如此和言悦色,夏风喜不自禁,哪里会怪她?
    “不要紧,”夏风浅笑,眉梢眼角都是温柔:“是我想得不周,应该早点陪着你的。”
    他有些懊恼,如此良宵,与佳人相伴在月下散步该有多好?
    夏风啊夏风,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懂得把握,难怪不得阿蘅欢心。
    他根本,就不该管那劳什子的蝗虫宴!
    “时候不早了,”杜蘅走下田垅,越过他朝前走:“我也该回去了,要不然城门关闭,得歇在城外了。”
    “一起,”夏风小心翼翼地走在她身侧,不时提醒:“前面有坑,小心些。”
    杜蘅抿着唇,专注地看着脚下。
    “冷不冷?”夏风摸着颌下大氅的绸结,犹豫着要不要解下来,披到她的身上:“要不要加件衣服?”
    “不用了,”杜蘅搓了搓手臂:“马上就到了,篝火一烤,热得要出汗。何必这么麻烦。”
    “哦~”夏风的手僵在额下,绸结解了一半,只得重新再系上。
    两人并着肩喁喁细语着,渐行渐远,终于融进了人群……





     祸事不单行(二七)
    更新时间:2013…10…15 18:58:25 本章字数:3344

    十一月十三日晚,上驷院。叀頙殩晓
    张进保最后巡视了一遍马厩,这才拖着疲惫的步伐,穿过长长的暗道,回到内宅的住处。
    他地位卑微,住在后院的最偏僻,最靠近围墙的房间里。阴暗逼仄,长年见不到阳光,老旧开裂的门板根本挡不住肆虐的北风。
    他伸了手,不等触及,“吱呀”一声,门却已应声而开。
    张进保苦笑着咕哝了一句:“明天无论如何也要把门修一修了,不然,怕是挨不过这个冬天。轹”
    反身将门掩上,顺手取了桌上的油灯,晃然火折子。
    阴暗的走廊上现出一道亮光,很快一闪而逝。
    这会子没风呀,怎么火折子无缘无故地灭了醪?
    “咦?”张进保愣了愣,随手把火折子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再次晃燃。
    火苗跳了跳,再次一闪而逝。
    “呸,连你也敢来欺侮老子!”张进保怒了,把火折子扔到地上,用力踩了两脚,啐道。
    “哧”地一声,耳边仿佛响起一声冷笑。
    “谁?”张进保顿觉毛骨悚然,惊惶地四处张望。
    皇宫内院,不知死过多少太监宫女,尤其这种老旧的宅子里,也不知飘荡着多少冤魂,别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吧!
    一念及此,一只冰冷的手,毫无预兆,悄无声息地捏住了他的喉咙,低沉而阴鸷的声音在耳畔低低响起:“想活命,就别吱声,敢哼一声,立刻要了你的性命!”
    张进保身子蓦然离地,本能地拼命踮起脚尖,以减轻颈上的压力,同时舞动着双手试图去掰掐在颈间的那只鬼手。
    然而,无论他怎么挣扎,却始终够不到一分一毫。
    他心中惊骇之极,偏偏被扼住了咽喉,发不出半点声音。
    “嗯?”得不到回答,那只索命的手,又加了一分劲。
    张进保恐惧地瞪大了眼珠,明明想要点头,无奈身子却使不出半分力气。
    幸好,身后那人忽然意识到他发不声音,忙松了些力道。
    张进保这才得到空隙,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他也是个机灵的,心知凭自己这点本事,只怕连门都没摸着就会给人悄无声息地给收拾了。
    因此得了些自由,并不逃跑,很是乖巧地道:“好汉爷放心,小人绝不嚷。小人床板下,还压着十两银子,那是小人全部的家当,权当孝敬了好汉爷。”
    “哧”又是一声冷笑,张进保脖子上的压力骤减,怀中却多了一个沉甸甸,冷冰冰的包袱。
    因为全无防备,他整个人被坠得往下一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冰冷的汗水,瞬间爬满了他的背脊,他吓得浑身发抖,牙齿格格地发出轻响。
    “这是五百两,替我给皇上带句话,办好了,事后还有五千赏银。”冷冰的声音,阴恻恻地响起:“若是办不好,或是走漏了风声,哼哼……”
    张进保打了个哆嗦,眼睛睁得死大,惊愕地仰望着头顶上破败脏污的承尘,结结巴巴地迸出一句:“小,小,小人人微言轻,哪有跟皇上说话的机会……”
    此人冒死入宫,花重金只求他在皇上面前说一句话。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句话的份量必定极重,说不定会影响到朝堂的格局。
    他一个牵马的小太监,还不如一只蚂蚁,别说那几位贵人,就是稍得势的公公伸伸手指头就能捻死他!
    “哼!皇上每天早上都到演武场骑马射箭,你即负责替他牵马,不会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找不着吧?”那人冷笑。
    张进保冷汗直流。
    “你想好了,我既能悄无声息地进来,就有本事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个世上消失。”
    张进保牙一咬:“好汉请说。”
    这个人既然已选了自己做目标,就意味着他已没有了退路。
    答应了,日后事情曝露固然难逃一死;不答应,只怕也活不过今晚!
    伸头是一刀,缩刀也是一刀,横竖都是死,倒不如狠狠心,赌上一把!
    “你倒是个识时务的!”那人笑吟吟地骂了一句,倾身,在他耳边低语了一句。
    张进保原以为是何等天崩地裂的大事,不料竟然是句不痛不痒的话,不禁惊讶地瞠圆了眼睛:“真的只要跟皇上说这句话就成了?你,你不会反悔把银子拿走吧?不会到时借口我没说,胡乱灭小人的口吧?”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这才发现身后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忙点燃了油灯,打开怀里那个黑色的包袱,十绽明晃晃的银锭,顿时晃花了他的绿豆眼!
    不得不说,此人深谙人心。
    对于久居深宫的太监而言,白花花的银锭,的确比轻飘飘的银票震憾得多,也吸引得多!
    张进保喜极欲狂,捧着银子傻笑了半晚,才连夜在房里掘了个坑,把银子深深地埋入了地下……
    这一晚,燕王府里访客不断,名贴雪片般飞了进来。
    自十月中旬,临安突现飞蝗大军,树木粮食啃食殆尽,初由赵王祭蝗。
    结果先有童男童女活祭,弄得天/怒人怨,后又有祭蝗台无故坍塌,造成数千人死伤,血流成河。
    赵王却未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治,反而在侍卫的护卫下,逃之夭夭。
    搞得百姓民怨沸腾,朝野上下一片指责。
    危急关头,燕王挺身而出,接替赵王负责灭蝗。
    他集思广益,每日不辞劳苦地奔波在京郊各县,亲身动手,收集整理灭蝗良策,编撰成册及时通报地方。
    半个月来,成绩斐然,临安府周边蝗虫几乎已捕杀殆尽。
    而各地方官员依其策行事,同样是捷报频传,纷纷上奏,给燕王请功。
    皇上龙心大悦,已命钦天监择定十一月十五日,亲到太庙祭天。
    明眼人都知道,祭天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论功行赏。
    虽然殿下已贵为燕王,封无可封,但是皇上的嘉奖,代表着肯定。
    对于支持燕王,一心盼望他得继大统的臣子来说,绝对是鼓舞士气,值得庆贺的大事。
    尤其是,赵王已受皇上斥责,此消彼涨,燕王的声誉水涨船高,支持率飚升的同时,意味着赵王一派被扼制。
    可以预见,经此一役,两宫之间的争斗亦会变得日趋白热化。
    眼瞅着还有二天就是祭天大典,那些亲燕派,便忍不住跑来提前道贺,顺便表示忠心。
    “王爷,光禄寺卿,王正熙王大人来访。”陈泰满眼喜气,拿了拜贴,奔入书房。
    南宫宸心中微微一跳:“今儿来了多少人了?”
    陈泰喜滋滋地道:“怕是有十多位了吧?全是三品以上的大员。”
    几乎囊括了朝中各大部门,王爷这半个月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
    要不是这回王爷出面主持治蝗事宜,还真不知道,朝里有这么多人支持王爷呢!
    “你亲自去,转告王大人,就说本王偶感风寒,不便见客,婉言将他送出门外。”南宫宸淡声吩咐:“另外,通知门房,紧闭王府大门,凡是来道贺的大臣,一律不见。”
    “王爷?”陈泰愕然。
    这正是拢络人心,拉近关系的大好时机,王爷怎么把人往门外推?
    “叫你去就去!”南宫宸俊颜一沉,冷声喝叱。
    “是!”陈泰深知主子的脾气,向来说一不二,立刻转身出去。
    王正熙在花厅等候,听到脚步声,忙整理衣冠,正要见礼,却见陈泰去而复返,身后空无一人,不由微微一怔。
    陈泰歉然道:“王爷偶感风寒,不便招待。改日再请大人喝酒。”
    王正熙也是个人精,一听这话,立刻便醒悟到——燕王这是要避嫌了。
    身为皇子,结交朝臣,不论在哪朝哪代,都是大忌。稍有差池,被御史扣上个“结党营私,图谋不轨”的帽子,参上一本,就够他喝一壶的!
    当下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唯唯呐呐地出了王府。
    走出大门,抬起袖子抹了把额上的冷汗,回过头来望一眼门楣上“燕王府”三个描金绘彩的大字,苦笑一声:“攀龙附凤,也要看时机。这一回,怕是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了。”
    弯腰钻进轿子,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祸事不单行(二八)
    更新时间:2013…10…15 23:00:07 本章字数:4505

    十一月十四日,晨。叀頙殩晓
    南宫逸下了早朝,照例去演武场练习半个时辰的骑射。
    自他登基以来,这个习惯一直保持,每日勤练不缀,也因此几位皇子都受其影响,习练弓马,不敢有一日间断。
    历时一个月后,灾情已经基本控制,救灾工作亦已全面展开,民心稳定,朝中上下对燕王一片赞誉之声。
    南宫逸步伐轻快,下了玉辇,步入演武场轺。
    张进保牵着一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惴惴不安地站在马场的一侧。
    “咳~”张炜见他呆立在一旁,竟然没把马牵过来,不禁微感诧异。
    张进保霍然而醒,急急牵着马步入演武场,朝着南宫逸走来啊。
    平日里,皇帝比较偏爱乌锥,今日他特地挑了一匹照夜狮子,就是想引起皇上注意。
    偏偏,南宫逸此时偏着头,正跟聂寒说话,视线根本就不在马身上。
    按照常理,他走过去后,就应该立刻弯下腰,跪伏在地上,让皇帝踩着他的背上马。
    若是皇上没有吱声,他冒冒然开口,只怕立刻就会引来杀身大祸。
    张进保有些着急,手心里不由得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他故意磨蹭了一些时间,但是从他站的地方,跟南宫逸的距离有限,又不能停下来,再慢也挨到了皇帝身边。
    张进保心里跟打鼓似的,颤着身子正要不顾一切地开口。
    南宫逸轻“咦”一声,抬手抚了抚马颈间光滑水润,亮得银霜的鬃毛,赞了声:“这照夜狮子真漂亮。”
    张进保顿时精神一振,眉花眼笑地接了一句:“西北马场新进贡的。奴才听说,还送了匹胭脂马给燕王,浑身没有一根杂毛!是真正的赤兔。”
    负责西北马场的是,皇后的远房侄儿,每年孝敬几匹好马给燕王,不是什么稀奇事。因此,这话表面上听起来,挑不出什么毛病。
    俗话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太康帝是习武之人,听说有纯种的赤兔马,哪里有不想一见的?
    南宫逸颇感兴趣,眉一挑:“有这事?拉来给朕瞧瞧。”
    “是。”张炜见皇帝心情好,自然乐得捧场,立刻便吩咐了亲信的小太监飞奔着去了燕王府牵马。
    张进保任务完成,一千两银子无惊无险地收入囊中,十分高兴匍匐在地:“恭请皇上上马。”
    “朕等着跟燕王的赤兔一较高低。”南宫逸哈哈一笑,折向射箭场,先去练习弓箭。
    射完三壶箭,派去牵马的小太监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脸上表情很是惶恐。
    张炜一愣:“马呢?”
    “回公公,燕王的胭脂马,已经在上个月送给平昌侯府的小侯爷夏风了。”
    南宫逸笑吟吟地过来,听了这话,当即脸一沉:“给谁了?”
    “平昌侯府的小侯爷……夏风~”小太监预感不妙,硬着头皮禀报。
    “是这样的,”聂寒一瞧,坏了,想要补救:“上个月,小侯爷新纳了位小妾……”
    话没说完,南宫逸忽地抽出他腰间长剑,一剑捅进了照夜狮子的脖子!
    捅完,咣当一声,将剑掷在地上,龙袍染血,扬长而去!
    马儿发出“啾~~”地一声悲鸣,鲜血如泉狂涌而出,轰然倒地!
    “皇上息怒~”现场众人无不变色,忽啦啦跪了一地。
    张进保更是惊得两眼一翻,瘫在地上,昏死过去!
    南宫宸正在跟邱然诺说话,乍然得知消息,愣了足有十秒钟。
    “怪我,这事怪我~”邱然诺满头大汗,频频自责:“当初送礼物时,应该该再谨慎一些!怎么,就挑了胭脂马呢?”
    为什么挑胭脂马?
    当然是因为夏风是习武之人,又酷爱马,家中养着各种名马。
    既然是送礼,当然要投其所好,这又有什么错呢?
    南宫宸面白如纸,淡淡道:“怎么能怪你呢?匹无无罪,怀璧其罪。父皇已有疑我之心,不管送什么,都能找到斥责的理由吧?”
    邱然诺心中恻然,心知他所言不差,心情颇为沉重,一时相顾无语。
    南宫宸打起精神,笑道:“方才说到哪了?邱先生,咱们继续。”
    消息一经传出,群臣哗然。
    尤其昨晚入燕王府向南宫宸祝贺之人,更是如揣火炉,惴惴难安。
    南宫宸与夏风自小一块长大,交情菲浅,夏风纳小,他以马匹相赠,看起来并无不妥。
    皇上身为天子,却因此小事而震怒,似乎心胸过于狭窄,显得毫无道理。
    然而往深了再一想。
    南宫宸是皇子,平昌侯是手握十万大军,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
    皇子结交外臣,已是大大不妥,若这位外臣还是驻守边关的将领,则其心可诛矣!
    他即触了龙之逆鳞,天子为之震怒,也就不足为奇了!
    太康帝春秋正盛,大臣们不思安邦定国,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谋福祉,暗地里迫不及待地站了阵营,结党营私,鼓动几位皇子明争暗斗,是什么意思?
    所以,天子动雷霆之怒,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马!
    他真正在意的,是南宫宸的风头过于强健,有能力其实并不可怕,可怕是他那种一呼百应,群起而拥戴的号召力!
    这才是皇帝深为忌惮,借题发挥的真正原因!
    成年的皇子若是没有庸碌无为,则易为皇帝所弃,毫无疑问会被摒弃在储君人选之外。然而,若是过于优秀,则又会对帝位形成威胁,容易引起忌惮。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这是身为皇子的悲哀,又何尝不是皇帝的悲哀?
    这个道理,紫苏不明白,她只知道小姐今天的心情格外的愉快。
    不止早餐多喝了半碗粥,还几乎吃光了一碟酱瓜。
    她一个劲地赞:“这酱瓜不错,吩咐谢正坤,下次还送几坛来,过年的时候可以配点心吃,还可以送人。”
    紫苏懵然不知,多看了几眼酱碟:不就是寻常的酱瓜吗?用来配稀饭总有个把月了吧?也没听小姐赞过一句,今天怎么突然就觉得好了呢?
    不过,她是个实心眼,既然小姐都说好了,那肯定是极好的。
    难得有她喜欢的东西,几坛酱瓜有啥难办的?
    当即就打发白前去飘香楼,找谢正坤要东西。
    杜蘅吃饱喝足了,兴致高昂地领着一群小丫头在西梢间做女红。
    眼瞅着要过年了,她打算自己动手,替自己裁一件新衣裳。
    紫苏开了箱笼,搬了一大堆的衣料出来。
    几个丫头围在一块,叽叽喳喳地闹个不停,从挑什么衣料开始,就开始争执。
    这个喜欢深红,那个喜欢浅碧,这个瞧着银蓝秀雅,那个觉得还是金黄亮眼……足足吵了刻把钟,总算选定了银红。
    再来,就是图样。
    这个更不得了了!
    梅兰竹菊,牡丹,芍药,海棠,再到花鸟虫鱼……争得面红耳赤,把杜蘅的耳朵都吵聋了。
    大喝一声:“别吵了,咱们绣个春色满园,百鸟朝凰!”
    “这个好,花团锦簇,喜庆热闹!”白蔹松了口气,拍手赞同。
    “百鸟朝凰,一般不是用来绣喜服么?”白芨睁大了眼,满脸的茫然。
    紫苏捂了肚子,在一旁笑得不行:“小姐恨嫁了,哈哈~”
    “死丫头,胆肥了,敢取笑我,非撕了你的嘴不可!”杜蘅不依,扑过去要撕她。
    “哎哟~”紫苏扭身就跑,边跑边笑着回头:“小姐,你饶了我,我再不敢啊,哎哟,哈哈哈~哎哟!”
    这后一声哎哟,却是因为撞到人,差点跌了一跤,发出惊叫。
    还未看清是谁,已被人轻轻扶了起来,伴之而来的是温润好听的男音:“小心。”
    “小侯爷?”紫苏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回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听到谈话声,杜蘅从西梢间里走出来,显然也很意外:“今天怎么有空来?”
    她刚跟紫苏玩闹,脸蛋红扑扑的,眼里还残留着一点笑意。虽然因为他的意外到来,而明显收敛了。
    但只这一丝微微的笑意,已足够安慰夏风现在那颗苦涩沉闷的心。
    “心里有点烦,本想随便走走,不知不觉就到这来了。”夏风俊颜一红,老老实实地道。
    很不可思议的是,原本满心懊恼,纷乱复杂的心,见到她之后,就神奇的平复了下来。
    杜蘅眸光闪过一丝光芒,也不追问原因,微笑邀请:“想走一走吗?”
    夏风很是诧异,感激地笑道:“求之不得。”
    两人沿着花园的小池塘,数个月前曾经遍植垂柳,如今却沿池边出细卵石砌出了一步三尺多宽的步道。
    夏风望着脚下黑白相间的卵石,迟疑了片刻,道:“南宫宸送了我一匹马……”
    “知道。”杜蘅淡淡道:“就是你最近常骑的那匹胭脂马吧?挺漂亮的,这马出什么问题了吗?”
    “不是,其实是因为……”夏风眼里闪过一丝狼狈,把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末了心中惴惴,一脸担忧地望着她。
    “皇上震怒,所以你现在左右为难了?”
    收马的时候可是乐得很,满世界地炫耀,这会子成了烫手山芋了,再来后悔,早干什么去了?
    夏风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阿蘅~”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杜蘅就事论事:“把马送回给殿下,已是不可能。”
    “送人似乎也不妥当。”天子都已震怒了,谁还敢收?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你该不会是想学皇上,拔剑斩马,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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