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胖女倾城 作者:鸽子树(晋江12.11.28完结,丑女翻身,种田)-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婉婷不急不燥不恼,慢悠悠道“先搁着吧,我这会儿头又不疼了。真是辛苦你了,还特意为我跑了一趟。”
  婉婷站起身,对我又行了一礼道“姐姐,我客居城里我姑丈家中,抚琴是我姑丈家老祖宗最器重的大丫头,因疼爱我才指来照料我,紫云是我从京里带来的,自小在我身边服侍,一直养在京里的学士府,没见过世面,上不得台面。若是有缘,但愿能与姐姐在京城相会。”
  抚琴听了婉婷的话,颇有些自得的模样,我暗自摇了摇头,连明褒暗贬的话都听不出来,怎么混成大丫头的。反倒是紫云,宠辱不惊,老神在在,不亏是自小和小萝丽一块长大的。
  话虽不多,我也听的明白,婉婷是想告诉我,她在别人家做客,多有不便,她家在京城学士府,希望我有机会去她家做客。而抚琴不是她的丫头,说的话自是不能代表她,我自然也就不必介意。
  我点点头
  ,冲婉婷笑笑“我就借住在山脚金婶家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了。以后有缘再见。”
  我们彼此了然一笑,便分手告辞。看着她们三人的身影消失在梅林中,我呼了口气,抓过那张婉婷坐过的凳子往冰道上一倒,刺溜滑了下去。
  金婶家又多了许多东西,苦荞说是他家二哥请人去山里挑出来的,看来他在山里真是很勤快,不仅开荒种地,还养了不少鸡和猪,担回来的粮食和肉类把整个院子都堆的满满当当的。我豪不吝啬的竖起拇指夸苦荞二哥“厉害,佩服,佩服。”
  苦荞二哥红着脸笑了笑,便忙着去将那些东西分门别类整理去了。
  我不好意思跟着金婶叫他们的小名,跟着苦荞喊大哥二哥也不像话,好在见面时候不多,哼哼哈哈也就糊弄过去了。私下里我问苦荞,她的名字取的挺好听的,怎么两个哥哥的名字就这么老土呢。我个人认为金苦荞三个字合起来,颇有些韩国女星名字的味道。
  苦荞眼睛亮闪闪的问我“我的名字真的很好听么?”
  我诚恳的回答她“真的很好听,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苦荞羞涩的笑笑“我娘说我出世的时候,家里刚好种苦荞,我爹就干脆给我取名叫苦荞了”
  “啊?种苦荞?”
  苦荞虽然有些惊讶我的表情,还是很热心的告诉我苦荞是农作物的一种,不好吃,产量低,但容易种,不需费心打理,所以偶尔他们家也会种一些。
  请原谅我的农业知识浅薄,我从未想过苦荞竟然是种农作物。我干笑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孤陋寡闻。
  在金婶家的日子过的有些惬意,我常常寻思着是不是干脆多赖一些时日算了,再和金婶商量下多给些银子,再慢慢在附近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我天生个性就是有些安于室的人,前些日子风尘仆仆前程未卜的行程实在让我没有安全感。
  打定了主意,趁着这几日满山的梅花雨尚未落尽,我尽情的游览,没办法,这几日出了些太阳,那条被溜出来的冰道正在消融,今年怕是没得溜了。
  我沿着熟的不能再熟的山路拾级而上,周围时不时会擦身而过三五成群或结双成对的游人,看到极美的景致就会与身边的人分享道“你看,此处景致可是独树一帜?”或是“此等美景真是不枉此行”诸如此类。然后我便偷眼瞧着那一群人个个面带陶醉之色的认同点头,唯独我无论景
  美与不美,都只有我独自欣赏,连个同声感叹的人也没有。同他们一比较,我顿时觉得身边的景致再美也有些索然无味。而与我相熟的那些半大孩子,则因为无冰可溜,早已找到了新的游戏,转移阵地了,也没人邀请我。我叹了口气,看来我的人缘还是不大好呀。
  我决定发挥前世死党凤飞的教导,先勾再通,是谓沟通,有人的地方,往往一勾就通。于是我四处打量,终于让我看到一个身着青衣披着一件黑色披风的人,看起来和蔼可亲,嘴角总是挂着三分笑意,他正攀着一枝梅枝,和身边的一个男子笑着说着什么。
  另一个男子穿着普通,和我身上的土布棉衣显然是同宗,我暗想他既然能放下门户之间与别人为友交谈,想必是个好相处的,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摆上一脸的笑意凑了上去。
  “公子,这里的梅花可好看?”我笑吟吟的上前问道
  蓦然听到我朝他开口,那位公子略为惊愕了一下,便回给了我一个微笑“好看,梅花虽每年都见到,但开得漫山都是到是第一次见。”他身后的那个男子未置可否,见我前来搭讪,瞟了我几眼,略为后退了半步。
  “公子是第一次来?”我没话找话。
  他含笑点头,缓缓抬头看着成片的梅林,带着一丝遗憾开口说道“可惜没赶上大雪纷飞的时候,白雪红梅交相辉映想必更具风骨。”
  我接口“残雪红梅也别有一番滋味,何况风起时,还能见到梅花雨,纵使住在山脚下,也能闻到风挟带的梅花香气呢。”被自己这样一形容,我忽然觉得这片景色又变的怡人起来。
  “姑娘高见”他夸了我一句,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奇怪的是他身后的那个男子自我来后,就半个字也没说过,无论我们围绕着景致说什么样的话题,他都半句也不插嘴,那位公子也似乎忘了有他这么个人。我看他低首不语的样子似乎不太喜欢我的打扰,只能再随意聊了几句风景上的话题便挥手告辞了。
  回到金婶家时,苦荞他二哥照例在院子里忙来忙去,老规矩,我们照例对视一眼,彼此含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苦荞看到我,有一丝兴奋,拉着我的手往屋里拖,嘴里喊着“阿胖姐姐你快来,我有事要问你”
  看苦荞兴奋的表情,我想着我能有什么事让她兴奋成这样。
  “阿胖姐姐,你来我们家都好久了,怎么都没听你提起
  过家里人?”苦荞拉着我坐到床上,眼睛亮闪闪的发问。
  我扑嗤笑了一声,就这事也值得她兴奋的跟发现新大陆似的,当真还是个孩子。
  我只能编瞎话,添油加醋编了一出曲折离奇的身世,苦荞听完了,眼里隐有泪光“阿胖姐姐原来比我还可怜,竟然一个亲人也没有,连家也没了。”
  请原谅我,我不是要故意要编的那么惨的,实在是怕苦荞像莫飞似的一脸好奇带着研究似的眼光看我,恨不得敲开我的脑子看看失忆的人,究竟和他们有什么不一样。所以这次我没说自己失忆,而是编的身世要多惨就有多惨,说穿了就一个四海为家的孤苦女子而已。
  苦荞吸了几回鼻子,才缓过神来继续拉着我的手说“阿胖姐姐不怕,你还有我们,我们做你的亲人。”我虽然并没有怕什么,但苦荞的话却让我在这个异时空里,第一次从心底涌出一股暖流。
  还没等我发表什么激动感言,苦荞就接着发问了“阿胖姐姐,你觉得我二哥好不好”。
  这话题转换的有点快,我脑子转的慢了点,差点没跟上节奏。我本以为苦荞会接着要跟我义结金兰什么的,古人不都喜欢这样么,电视上也都这么演的。
  我啊了一声,想都没想就点头“挺好的,能干,踏实,挺稳重的”
  苦荞脸上笑开了花“那就好”
  好什么?我还来得及问,苦荞就丢下我的手一阵风似的跑出去了。这丫头说话没头没脑的,把我搞的稀里糊涂。
  反正也是闲着,我干脆就躺倒在了床上,想着怎么和金婶开口好。眼下正月将过,我的租约也快到期了。
  晚上苦荞看着我总有些神神秘秘的,我问她,她光笑不说,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小丫头心里有鬼。饭桌上他二哥倒是破例的多看了我好几眼,和平时一样,一句话也没多说。苦荞她大哥正月十五刚过就急匆匆返回城里了,说是东家只能让他休这么久的假。她二哥因为在山里开荒,现在也不是播种的季节,所以也没说急着要回山里。只是自苦荞大哥走了之后,金婶家的气氛一下子就变的沉闷了许多,唯一话多点的就是我了。
  第二日我照例上山赏梅,一来是习惯了,二来多运动也当减肥了。
  在梅林里闲逛穿梭时,我看到了昨天见过的那位青衣男子,依旧是昨天的装束,身后依然跟着昨天和他一起的另一位男子。
  虽然他和我不是什么故知,但在这地方,能两天遇到同一张面孔,我还是小兴奋了一下。我主动小跑上前去笑嘻嘻打招呼“早呀,又碰到你了。”
  他回过头来,看到我也笑了一下“又遇到姑娘了,确实巧了。”
  他身后的男子朝我投来鄙视的一瞥,嘴里咕哝了句“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的声音虽轻,我还是听了个仔细。我略有些尴尬的清了一下嗓子,确然昨天我是故意的,但今天的的确确不是有心的。
  青衣男子责怪的望了他身后的男子一眼,回身对我笑道“相逢是缘,既然遇上了,姑娘若是不介意,不如一同赏梅。”
  若是这时空的女子,八成会婉转拒绝,或是昨天就不会主动上前搭讪,可惜我是阿胖,带着完全不同于这个时空思维的阿胖,所以我不但没有拒绝,还很是迫不及待的应了一声好呀,把这个时空女子应有的那份矜持丢的一干二净。事实上,上辈子在接受凤飞的改造后,我就已经忘了什么叫矜持了。
  一回生,两回熟。有了昨天相谈还算甚欢的铺垫,很快我对他的称呼就从钱公子,钱大哥,到直呼其名,钱增,他也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从善如流从姑娘的称呼,过渡到阿胖姑娘,再到阿胖。这时我才知道,他身后一直跟着的男子,并不是他什么朋友,而是他的贴身小厮,唤作阿进。难怪每每我们谈话时,他都不言语,原来是守着所谓主子与人谈话,下人不得插话的规矩。
  钱增十分健谈,而且见识颇多。我听的认真,也聊的兴起,听他说是出来游历的,便问他下一站去哪里,我并没意识到随意打听人家的行踪是件很不礼貌的事,阿进很是不悦的看了我一眼,钱增却是无谓的笑笑,说再往北走便是草原,连天碧草一望无际,且那里牛羊成群,民风开放,离梅林镇也不过十多天的路程,他想去看看。我听了心生向往,但一想到摇晃的马车,和让人坐的生疼的屁股,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个地方的安宁和金婶一家的可亲,已让我有了在此长居的打算。那些地方虽然很美,前世好歹也看过网上图片,知道长什么样子也就罢了,不再去想。
  分手时,我依旧是挥手道别,大步流星往山下而去,他却是笑着拱手而立,立在梅花深处望着我的背影浅浅而笑“阿胖走好。”
  我没问他明天会不会再来梅林,他也没问我住在何处,人生本来就如飘萍聚散,不认识的两个人能相谈甚欢也是一
  种幸事。至于下一个拐角会碰到什么,遇到什么人,全凭天意。
  


☆、第八章   被嫌弃了

  走到金婶家门口时,隐约听到传来争执声。今日我回来的有些早,本想和金婶谈谈关于续租的问题,再请金婶帮我看看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租或买下来长期居住的,再想想日后的生计。
  我本想避开,金婶一家人吵架,我这个外人不适合夹在其中,却不想听到金婶略显高昂的声音中提到了我的名字,我心念一动,便沿着墙角静悄悄走到与他们相隔不远的灶房。
  他们争吵的声音时高时低,我屏声静气躲在灶房,倒也听了个明白。
  原来苦荞他二哥看上了我,想娶我过门,事实上也说不上娶。苦荞他二哥的原话是这么说的“阿胖姑娘无亲无故,他不嫌我开荒挣不到银子没本事,我也不嫌她出生孤寒没有嫁妆。我们两个破锅配破盖,刚好两条被子合一条,娘你也不用操心我的婚事,我也能专心为妹妹挣些嫁妆,让她嫁户好人家。”这番话听的我又急又气,他嫌不嫌我不是关键,关键是我不嫌他挣不到银子,是因为我对他根本没想法,这和破锅配破盖有什么关系。等等,谁是破锅?谁是破盖?
  金婶的声音似乎听起来跟我的心情一般又气又急“娶妻娶贤,阿胖虽然没什么不好,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花不会绣,饭不会煮,娶这样的女人进门,你是打算供着她还是怎的?”我必须承认金婶说的是实情,虽然我每每热情的要帮她忙,也确实也自高奋勇的帮了不少回,但每次的结局都不太好。挑水摔破了好几次桶,心疼的金婶暗里直跺脚。煮饭不是焦的就是生的,始终掌握不了火候。连生个火,都只见浓烟不见火苗,搞得像失火似的。
  在我终于明白我是越帮越忙后,我就直接光吃不干活了,整天在山上梅花林里转悠。
  金婶的一阵数落让屋里的人都静默了一阵,然后一个怯怯的声音响起“阿胖姐姐其实很勤快的,多教教她总会学会的。”说这话的是苦荞,我总算明白她那天问话是什么意思了,感情是她二哥让她来剌探敌情的,可苦荞也太不专业了,她只问我她二哥好不好,我总不能说不好吧,天地良心,我从未说过我对她二哥有企图,我真想朝天大喊一声,我冤!
  苦荞二哥像是找到了撑腰的人,苦荞话音刚落,他就接口道“对,她不会我教她,总能教会的。而且阿胖一看就是身强体健的人,日后陪我一起下地干活什么肯定没什么问题,再说了,娘…………”声音猛的低了下去,我支着耳朵费了好大劲才算听清楚了。他说的是“娘,你看阿胖屁股大,胸
  肯定也大,以后肯定能给您生个大胖孙子。”
  丰/乳/肥/臀也算是优点?听到这里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抑或是气恼。
  我似乎听到苦荞在吃吃的笑,金婶有些不悦的说道“越说越不像话了,是女人都会生孩子,这十里八村的,你听说过谁家媳妇生不出儿子来的,不过生多生少罢了。” 
  “姑娘家家的,有些话不该你听。”我听到苦荞唉哟了一声,娇嗔喊了一声娘。估计被金婶请吃苦栗子,头上被敲了一下。 
  金婶停顿了片刻,还是语重心长道“土狗子呀,听娘的话,还是在村里找一户合适的姑娘娶进来算了,你大哥的东家答应帮他指一个府里识礼的丫头做媳妇,日后除了奴籍也算是良家子。你也不必太委屈了自己,阿胖不适合你。娶村里姑娘的聘礼娘会想办法。” 
  “娘,我就喜欢阿胖姑娘”苦荞二哥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她有哪点好?” 金婶有些恨铁不成钢。 
  对呀,我有哪点好,我也很想知道。我一声不吭,继续听墙角。
  “阿胖性子活泼,话也多,以后我们两个一块在山上,我的日子才没那么沉闷” 
  片刻的沉默之后,“我的儿呀,苦了你了”金婶的话带着哭音。“那荒你开了两年,也该够了,以后你每隔一段时日去几天也就算了,不用日日守在山上。阿胖虽然活泼话多,我看她却不像是个守得住的,好人家的闺女,哪有一天到晚到外面野的。连你妹妹要不是我看的紧,都险些带坏了,她租约也快到期了,我也不打算再让她住我们家,你就别再想这事儿了,回头我就找人帮你说亲去,肯定让你满意。”
  “娘,阿胖姐姐人很好的,没有带坏我”苦荞弱弱的为我正名。
  我没再听下去的打算,金婶家里不大,万一待会他们出来正好看到我,大家都尴尬,我悄无声息的沿着墙角往院门外撤退。却在院门拐角处踩到一截枯枝,发出一声轻响。屋里的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我急中生智,忙站到院门正中,嘴里同时高喊一声“苦荞,我回来了”
  金婶三人从屋里出来,苦荞二哥脸色微红,看了我一眼,便赶紧往屋后的柴房里去了,金婶脸色有些不好看,只是淡淡望了望我,什么也没说,往灶房里去了,苦荞最镇定,看着我的笑脸,也回了个笑脸说道“阿胖姐姐回来了呀”,说完便上前拉我的手进屋,只是她手心似乎
  有些汗湿了。
  我装做若无其事的问“苦荞,你们在开家庭会议呢?说什么呢?说来听听”
  苦荞赶忙澄清“没有,没有,我们就是没事瞎聊几句,阿胖姐姐,你先歇会儿,我去帮娘做饭,做好了叫你啊。”
  “好”我脆脆的应了一声,带着笑脸看着苦荞去了灶房。她的背影一消失,我脸就垮了下来。我坐在床上,想想我始终自我感觉良好,觉得金婶对我印象很好,原来事实却是这样。看来我想说的话也不必再说出口了,这地方还是不适合我呆。
  金婶说的话没错,我的确是什么也不会,我的言行举止与这时空对女子的要求也相差着十万八千里,就算我前世好歹也算是个淑女,在这里,却什么都不是。以我现有的性子想在这时空找一张合适的长期饭票,怕是比穿回去更难。
  金婶的家里,是不能再呆下去了,没听到那些话也就罢了,听到了再住下去,心里总会有些隔阂。
  我不露声色,照旧和金婶一家同桌吃饭,同苦荞说笑,在苦荞夸她二哥时,我照样竖起我的拇指。
  大家看起来都没什么异样,暗里地实则各自有着心事。
  第二日我特意起的最晚,趁金婶和苦荞不在房里时,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思索良久,放了一绽十两的银子在床头,犹豫了一阵,又掏出五两的碎银叠了上去,十两银子是说好的价,五两银子,便当谢谢他们这些日子给我的那些温暖吧。按理我应该多给些,只是我什么都不会,总得为自己日后的生计做些打算,不能不给自己多留些。
  我没有去向金婶当面告别,只是趁没人留意我时,安安静静的出了门,往城里方向走去。身后的梅林和金婶的院子越来越远,我的脚步却越来越坚定。既然无处可去,便去钱增说的那碧草连天的地方吧。或许那里的民风开放,能容得下我这种异类。
  多年后,我曾碰上出嫁的苦荞,她告诉我说知道我走了之后,她和她娘大吵了一架,而她那向来沉闷的二哥在接连不断的劈了一天柴之后,只和苦荞说了一声就回了山上接着开荒。当然,他最后隔了一年还是回到了村里,听金婶的话,娶了一房媳妇,日子过的有滋有味。我听完心里很是遗憾了一下,怎么就没有人为我终身不娶呢?果然还是魅力不够,功力不及凤飞深厚。
  我在镇上歇了一晚,打听清楚行进的路线,万般无奈却只能认命的坐上古代公交,驿站马
  车,还是匹老的不能再老的马。没办法,只有它最便宜,一次拉的人多,而且相对安全。
  然而世事难料,安全也只有相对,没有绝对,就在我尽量把自己缩在最里面的角落里,尽量不惹人注意时,我的体型还是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这事严格说起来,真不是我的错。 
  驿站马车大概是年久失修,有些陈旧,一路又有些磕磕碰碰。终于在过一片山林时,传来清脆的嚓嗒一声,马车不动了。
  车把式下车一看,喊出一句话“车轴裂开卡住了,车上人太多了,下来几个”车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动,最后目光一致转到了我这里,不动了。
  我左右两边的人看看,一脸委屈,就算车里我最胖,也不能说明就是我压坏的呀,干吗都盯着我看。车里左边一排清一色女子,右边一排清一色纯爷们,中间一块全是破洞的帘布隔开来。
  众怒难犯,车把式是个有眼力劲的,见车上众人都盯着我看,只能歉意的朝我说道“姑娘,对不住了,您下来吧,等下趟车来,看能不能载您一程。”他说这话时,眼里还有一丝焦急,似乎若是我不下来,他就打算动手把我拽下来似的。
  也活该我运气不好,偏巧我一下车,那车夫就说裂开的那地方似乎松泛了些,不用再下了,于是乎,我成了全车公敌,没人愿意我再上车,车上坐的几位大叔和大爷也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心思,此时完全忽略了我是个女子的事实。
  我唉声叹声了半天,还是乖乖站在了一边,现在不是讲理的时候,而且看车上人的表情,他们也不打算和我讲什么理,真理永远站在人多胜利的一方。我,是弱者。
  车把式驾车走时,回过头又朝我补了一句“姑娘,如果没有车来,您就往前走几步,脚程快着点,天黑前也能到下一个镇子上了。”说完不等我道谢,驾着马车一溜烟往前奔去了。
  我四下打量了一番,前不差村,后不着店,连户人家都没有,只能劳动自己的两条腿,朝马车去的方向使劲往前迈。
  身后偶尔也会有几辆华丽的马车的从我身边快速经过,可惜我喊的老大声,也不见有人停下来理我,不是说古人都是乐与人为善的么?怎么就没人理我呢。我一边往前迈,一边心里直埋怨,其实我比刚开始已经瘦了很多了,怎么还这么不受人待见呢。上帝呀,你老人家上哪度假去了,好歹也出来给我指条活路
  呗。
  


☆、第九章   好心没好报

  今天我算是领会到了看山跑死马这句话的含义了,明明看起来不远的路,却走了半天也走不出去,我再也不埋怨马车走的慢了,它再慢,至少不用劳动我的两条腿呀,累死我了,走了半天,还在山林里,看着越来越黑的天,不时传来的一两声鸟叫,我心里直打鼓,我才不要留在这里过夜,会吓死人的。
  我鼓了鼓了劲,接着往前奔。
  林子里传来一阵响动,我汗毛炸起,冷汗不自觉就冒了出来。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跑不快,急的我就快哭出来了。
  耳边传来一声微弱的□,我一愣,在理与不理之间徘徊了很久,最终还是一咬牙,战战兢兢的朝传来声音的地方摸了进去。
  此时正月刚过,林间的枯枝败叶夹杂着一片新生的嫩绿,显得生机盎然,此时我无心欣赏生命的起源,一边抖着腿往里走,一边小声的喊着“有人吗?” 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再往前走五步,看不到人,听不到人声就往后撤,我好人也做了,找不到人不是我的错,上帝会原谅我的。
  我心里默默计数,一,二,三,四,五。嘿嘿,没人,也没声,我可以转回去了,我心里略为一松,猛的转身就往后跑。
  砰嗵一声,物体倒地的声音,我吓了一跳,立定一看,身后倒了一个人,正一脸苍白的捂着腰腹,轻吟了一声,愤恨的瞪着我。
  眼前摹然出现一个人,还是活的,我反而没那么怕了。
  我忙上前去拉他,想顺便道个歉,我不是故意撞着他的,我一转身他就倒地了,我刚反应过来,想问他怎么会在我身后,还跟的那么近,脚下忽然一滑,一个不留神,就倒了下去,好死不死,偏倒在他躺着的那方向,于是头顶上传来更痛苦的一声闷哼,我手忙脚乱的从他身上爬起来,嘴里忙着说对不起。一抬头,他晕过去了。
  我伸手拍拍他的脸,喂了几声,却看到他脸上多了些血迹,刚才还没有呀,哪儿来的血,我摊开手掌一看,妈呀,我手心上全是血,这下我连心肝都开始抖了。
  我哆哆嗦嗦的把手掌在一边的嫩叶子上蹭干净,一检查,没发现有伤口,这才想起刚才是按着他的身体爬起来的,忙凑近了一检查,果不其然,他一手捂着的腰腹部正在流血,只不过他穿的是一身黑衣,手指又并的极笼,是以先前我并没有看到。
  我有些犯难,我不会医术,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没地方安顿,我
  该怎么办呢?
  丢下他,不管他,我良心上过不去,管他,没纱布,没创可贴,没酒精,我也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我万般感叹,要是这里也有120该多好啊。
  没办法,我想来想去,只能试着掐他人中,这招也是电视上学的,只要没死,晕过去的都能被掐醒,事实证明电视剧也不全是虚构,至少这一招挺灵。他果然哼了一声,醒了过来。
  我一喜,忙凑上前去问他“你醒了,怎么样,要不要帮忙?”
  估计是看我态度友善,他忡怔片刻,眯了眯眼。本来怒火满溢的双眼渐渐变的平静无波。
  “我腰上受了伤,我包袱里有药”他指了指他的后背,声音却有一丝气力不继。 
  我扶他坐起来,果然他身上背着个包袱,只是和他衣服一个颜色,不留意倒是不太看的出来。我本想解开他的包袱亲自去找,想了想还是递了给他,老老实实的说“我不知道你的药长什么样,你找出来,我帮你抹上。” 
  他扫了我一眼,接过包袝在里面摸索了一阵,摸出一个瓷瓶来,看上去很是精巧,我夸了一声“真好看啊。”
  他不声不响的将药瓶递给我,我接过药瓶不客气的掀开他的衣服,他的衣服破了一个口子,连里面的棉花都被染成了红色,我略一思索,将染红的棉花掏空,找出看上去洁白干净的棉花,放在掌心,又将染血的棉花塞进去。
  “你做什么?”他狐疑的看着我。
  “有酒么?”我不抱希望的问了一句。
  他在另一边的腰侧解下一个皮囊,递给我“有”
  “太好了,”我打开酒囊,再倒酒之前,我好心提醒了他一句“酒精消毒有点痛,你忍着点。”
  不等他有所反应,我就直接将酒缓缓淋上了他的伤口,我一边淋,一边用干净的棉花擦拭伤口周边,他的伤看起来有些深,肉都有些翻了出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他身子抖了一下,嘴里发出一声闷哼,除此之外没发出半点声响。
  我清理完了伤口,将药粉细细洒了上去,才抬头看到他疼出的一脸冷汗。我有些不忍心的问了句“怎么不小心点,没事让自己身上划这么长一道口子。很疼吧?”
  他没理我,我也没指着他回答我,我自顾自的问道“有纱布么?”
  “什么是纱
  布?”他有些气弱的问我。
  我一愣,忙着解释“就是包扎伤口的布,药洒上去了,要包起来”
  他微微喘了口气,说道“你从我包袱里随便找件衣服撕开来,裹上去就好了”。
  我在他包袱里随手拿出一件薄的内衣,摊开来,试了试,根本撕不开。看他虚弱的样子,也不打算让他费力了,我想了想,从自己包袱里找出一件素白肚兜,再拿出一根腰带,这是我唯一自己动手做的手工了,嫌弃这里的裤腰带太难看,才照着皮带的样子做的一根同样宽的布腰带,虽然手工粗糙了点,连苦荞也看不出它长的像什么,但好歹也是我心血的结晶呀。
  我将肚兜拆好,铺在伤口上,又万般不舍的用那根腰带环过他的腰身系好。才吐出一口长气道“好了。”
  他一直闷声不响看着我刚才的动作,眼里闪过一丝异色。我也没多想,问他“你好多了吧?”
  看他点头,我松了口气,抬头看看天色,说道“天也不早了,我该走了,你如果有亲人在下个城镇,我可以帮你带个口信让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