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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凤栖梧-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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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了擦头上沁出的晶莹汗珠儿,熙凤赶着向暹罗国王和王后辞行,然后又带了些自己喜欢又能耐久的水果上了船,马里奥与小茵在岸边与熙凤依依惜别,盼着她下次出海还能相见,熙凤不由得在心里苦笑着:出来这么一次便是天大的恩赐了,回去说不定就要嫁人了,哪能再出来肆意游荡了?就算不嫁人,想必自己的爹爹和娘亲也不舍得再放自己出来了,也不知道此时家中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你这死人妖,混进我们的船队想做什么?”熙凤只听得不远处传来方轲的一声怒吼,好似平地里响起的一声炸雷,震的人耳膜嗡嗡的响。熙凤皱了皱眉头,向那边看去。
原来是那日讹人的那个人妖,这日打扮成了一个仆妇的模样,蒙着头脸就想往钻进运货的人群,偷偷往熙凤的船上跑,却被眼尖的方轲逮了个正着。
那人妖被吓的跌倒在地上,张嘴结结巴巴地说起了很不标准的汉语来:“我,我想跟着你们,去,去中国……”
“呸,谁知道你怀着什么鬼心思,还想上我们的船,做你的美梦吧!”方轲那日被这人妖害苦了,哪里有半分好脸色。
那人妖一脸惧怕的神色,突然瞄到了熙凤,连滚带爬地奔过来跪倒在熙凤面前:“大爷,我母亲是中国人,请您带我一起回中国吧!那日我也是被恶人所逼,迫不得已才做了坏事,请您原谅我吧!”
熙凤摇了摇头道:“我没有带你上船的理由,在我的船上所有人都是自食其力的,你到我的船上既不能当船工,更不能当我的侍女,我为什么要带上曾经欺骗过我手下的人呢?”
那人妖略有些失望的重新跌坐在地上,熙凤无奈地笑了下便准备和小茵告别好上船。谁知那人妖看到了几个仆从小心翼翼搬着的金鸡纳树幼苗,眼睛里绽放出亮光来:“大爷,带上我吧!我,我知道怎么把那树种好,也知道怎么使用它的皮来治病!”
熙凤停住了脚步,却不曾回头,顿了顿,只答道:“那你还不快点跟上来。”
人妖大喜过望,赶紧爬起身子,无视方轲吃人的眼神,低眉顺眼地跟在几个仆妇身后,帮着捧起一株幼苗上了熙凤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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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的船儿在海上行的飞快,仆妇们也多聚集在甲板上有说有笑,连方轲那黑门神似的方脸也时常露出几抹阳光,吓的阿响(人妖)落荒而逃。熙凤却不大从卧舱中出来,只是懒懒的窝在自己的大床*上,将得来的珍宝一一把玩着,时不时偷笑一阵,弄得柠檬莫名其妙。
马上就要过年了,熙凤过了这个年就整整十六岁了,如同春天的柳枝见风便长,身材抽长了许多,女性特征也渐渐明显了起来,尤其是最近还来了月事,这对于使惯了卫生巾的熙凤来说,在这古代尤其是古代的海船上来月事,实在是一件最痛苦的事了!
而此时熙凤愁的却是另一件事,自己的年龄若是在前朝这个时候还不定亲就要被人家耻笑为老姑娘了,还好自从满人入关,很多闺秀都要等到选秀之后才能嫁人,这样的话很多姑娘落选之后年纪便已经十七八岁了,但好歹家室不错,也曾入宫大选过,所以婚配的年龄大了些也无妨,照样能择到好夫婿。正如那薛宝钗,她比宝玉还大上两岁,一直等到了十八岁才嫁给了宝玉,年龄也算不小了,但古代人都讲究“女大三抱金砖”,所以熙凤一想到自己回去之后爹娘给寻个十五六的小孩子成亲,浑身便直起鸡皮疙瘩。那么小个孩子,我嫁过去是当媳妇还是当娘啊?要想找岁数大一些二十岁左右的,除了丧偶的,哪里还有什么好的男人在这么大时不成亲的。熙凤想来想去,聪明的脑袋瓜一时之间转不过弯来了,捧着涨呼呼的脑袋哧溜一下就钻回了被子里。
柠檬偷偷摸摸地钻进来,手上拿着刚刚晒干的换洗小衣,轻轻唤着熙凤:“小姐,我把衣服拿来了,海上的气候太潮,我这是趁着中午太阳最晒的时候拿出去晾干的,这回穿身上可舒服呢!”
熙凤撅着嘴巴钻出被窝,“柠檬,你说当个女子怎么这么命苦啊?身体比不上男子硬朗便罢了,长到这十几岁了还要有这讨厌的小日子,成天身上一股血腥味,连换洗衣物都不方便,更别说身上乏累的紧,打不起精神了。”
柠檬比熙凤稍大上一些,身子发育的好也早来了月事,见小姐难得的耍起了小孩子脾气,倒像个大姐姐似的劝道起来:“天生的咱们也改变不了,若是不舒服了尽管跟我说,衣服弄脏了柠檬就给你洗干净,若是肚子疼柠檬更会熬热腾腾的红糖姜水,好生过了这几天,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凤先生了!”
见柠檬拿马里奥那怪腔怪调的称呼来打趣自己,熙凤不由邪恶的一笑,一把拉住柠檬直挠她的痒痒肉,柠檬怕痒急躲,手上也跟着抓向熙凤的两肋,两人闹成了一团。俩人从小一块长大,熙凤虽是现代人重生而来,天生的“早慧”,但在这古代生活难免会感觉不习惯,柠檬不仅是她的左右手,还是她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最亲近的人,说她像自己的姐姐也不为过。出海经商对于一个姑娘家可是一件影响终身的大事,而她却义无反顾地跟着自己出来了,并且从来没有一句怨言,熙凤本就是个感性的人,嘴上虽不会说什么,但这份情却已牢牢记在了心里。
甲板上,几株嫩绿的金鸡纳树苗刚刚得到充足的灌溉,在灿烂的阳光下舒展着嫩绿的枝条,远方的海洋依旧蔚蓝如初,海鸟盘旋在海船周围不住的鸣啼,未来的生活依旧是那么美好!
第二十八回 女儿国
熙凤最近可能是因为初次月事的缘故,竟然开始严重的晕船,每日里只头昏眼花下不得床,急的柠檬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团团转。方勇见状,便建议熙凤等人在茜香国将船停泊,然后转为陆运将海货运回金陵,这样虽麻烦了些但好歹能在陆地上行走,也能请几个名医给熙凤看看脉,免得落下什么病根儿。
熙凤正晕的难受,听得这么一说本来还在犹豫,但一想到茜香国盛产的香料别处罕见,又有个女王当政,想必能有些好的女医在那,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熙凤最重视自己的身体,所以便点头同意在茜香国停留数日,歇息过来再转为路上运输。
此处海上正好赶上了洋流,这船儿不用太多人力便行的飞快,转瞬间便到了茜香国的港口。这茜香国本就不大,却难得的是一个香料大国,那蒋玉菡赠与宝玉的大红汗巾子便是出于此处,乃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这汗巾子的材料倒平常,只是上面所用的香料定不平常,熙凤想着自己和幼弟傕哥儿都怕蚊子咬,若是带回去这种香料今后自己用着也罢,卖给他人也罢,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只是突然想到原著中的那个汗巾子是当时的北静王水溶赐给蒋玉菡那个戏子的,顿时感觉浑身不大自在,难道古代的权贵子弟都有这种断袖癖好?
船在港口停泊下来,柠檬扶着熙凤慢慢踱下船来,终于又一次踏上了陆地,熙凤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头也没那么晕了。这茜香国据熙凤自己猜测,应该就是琉球,也就是后来的台湾,若问这里怎么成了个女儿国,熙凤也满头雾水,可能在红楼世界里这茜香国就是这样设定的吧!
放眼望去国内阴盛少阳,农士工商皆女辈,渔樵耕牧尽红妆。
娇娥满路皆粉黛,幼妇盈街俱欢颜。男儿虽少俊秀多,羞涩难当藏罗袍。
熙凤等人见那茜香国虽然女子众多,但男子也胜在个个俊秀,只是相比中国来说他们更加害羞,见到了生人脸上都带着美丽的红晕,用宽大的袍袖轻轻遮挡着脸庞。一行前进,又见那市井上房屋齐整,铺面轩昂,一般有卖盐卖米,酒肆茶房,鼓角楼台通货殖,旗亭候馆挂帘栊。熙凤等人转弯抹角,忽见有一女官侍立街下,高声叫道:“远来的使客,不可擅入城门。请投馆驿注名上簿,待下官执名奏驾,验引放行。”熙凤依言止步,观看那衙门上有一匾,上书“迎阳驿”三字。
遂上前与那女官作礼,由女官引路,请熙凤她们都进驿内,正厅坐下,即唤看茶。又见那手下人尽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之类,看着方勇父子也止不住的偷笑。
少顷茶罢,女官欠身问曰:“使客何来?”熙凤答道:“吾等奉吾皇之名到海外经商,收购了大量的洋货宝贝准备运回国家,只因某人身体不适,只得先在宝地停泊,转为陆运回国。”
那女官关切的问道:“客人身体哪里不爽,可请我国御医替客人诊脉。”
熙凤笑笑,“吾等皆是女儿身,必然有不舒爽的那几日,只是我的略严重了些。”
那女官和侍女“呀”的一声,原本欣喜的眼神变为了失望,柠檬在心里暗笑,就知道自家小姐男儿扮相太过俊秀,若是不点明身份,说不定就要像小姐讲的故事那样,被女王强制留下当个什么“御弟哥哥”。
熙凤想着,这唐三藏的运气还算好些,好歹自己有三个神通广大的徒弟能救自己出火海,若是碰上《镜花缘》那样的女儿国,想必自己带着的这几个男子更是难逃厄运,在那个女儿国中男子必须缠足,无论大家小户,都以小脚为贵,想那《镜花缘》中的男子林之洋被抢进了宫中做了“娘娘”,一番梳洗打扮之后被穿了耳洞,还被强制裹了一双“金莲”,险些疼死。
这个茜香国虽也是女王当政,但好歹男女平等,装束也与中国一般无二,只是胭脂饰品更加精致了些,身体皆带着一股经久不衰的香气,问那女官,她笑着捧出了一个银盒,里面呈着洁白的粉末,说道:“这茜香粉是我们国女子临睡前擦的,对皮肤最有好处,因粉能白润皮肤,内多冰麝,客人面上虽白,还欠香气,所以这粉也是不可少的。久久搽上,不但面加白玉,还从白色中透出一般清香,真是越白越香,越香越白;令人越闻越爱,越爱越闻:最是讨人欢喜的。”
熙凤用小指捻了一点放在鼻下嗅了嗅,只闻得一股植物的芬芳含着一种特殊的香味,不同于自己在国内用过的香粉,闻起来沁人心脾。“这粉内定用了你们国家特有的香料,闻起来可与我国的那些大有不同。”
那女官温柔一笑:“那是自然的,里面放了我国的特产——茜香贝,这种贝类天生就释放着一股香味,将它的贝壳磨成粉末调和到妆粉中,不仅有经久不衰的香味,而且还能美白润泽肌肤,别的地方可没有这贝,也断不会有此香。”
女官留了熙凤等人住在驿站小憩,又帮着他们去雇一些长途的马车,熙凤则带着方勇等人清点货物,将一些重而不甚贵重的东西准备在茜香国出手卖掉,以防路上累赘。
这街上熙熙攘攘的好个热闹,因此国女子颇多,所以很多摊子都在卖着胭脂、香粉、头油、各色头绳等零碎物件,好一些的店铺里则陈列着精致的翠花、宫造的绒花,圆润的香珠等物,就连梳篦上都带着那股特有的茜香味,熙凤忍不住又买了许多带上。
毕竟是女儿天性,对这种香喷喷的事物断没有任何的抵抗力,又加上这香味颇为稀罕,带回国去也自然有很好的销路。
(小尛今天突然右边肚子疼,还以为是阑尾炎犯了,吓的半天没码出字来,好不容易好了,才勉勉强强完成了今天的任务,唉!虚惊一场……)
第二十九回 茜香贝
(作为资深吃货的小尛在篇章前给大家推荐一个好吃的零食:天津特产——崩豆张的芥末豆,微微的辛辣带着豆子的香甜,嚼起来嘎嘣嘎嘣脆,怎一个好吃了得!小伙伴们快买起来吧!边看文边吃豆豆,也是一种享受哦!)
重生前的熙凤常用薰衣草香味的产品,而薰衣草却是一种性喜干燥、需水不多的植物,最理想生长地点需要雨量分布是春季要充沛、夏季适量、冬季有充足的雪。而这种地方在古代也只有新疆伊犁那里比较适合种植,所以熙凤到了红楼世界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香料,平时也只是选些上好的安息香点了熏屋子,至于刘夫人的屋子里则时常点些檀香来。
而大多数的勋贵,尤其是天子,使用的则是千金难买的龙涎香,龙涎香味甘、气腥、性涩,具有行气活血、散结止痛、利水通淋、理气化痰等功效;用于治疗咳喘气逆、心腹疼痛等症。熙凤想到此处就想乐,因为古人的科技不发达,见识也不甚广,相传在汉代的时候,有渔民在海里捞到一些灰白色清香四溢的蜡状漂流物,这就是经过多年自然变性的成品龙涎香。这种东西有一股强烈的腥臭味,但干燥后却能发出持久的香气,点燃时更是香味四溢,比麝香还香。当地的一些官员,收购后当着宝物贡献给皇上,在宫庭里用作香料,或作为药物。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宝物,请教宫中的“化学家”炼丹术士,他们认为这是海里的“龙”在睡觉时流出的口水,滴到海水中凝固起来,经过天长日久,成了“龙涎香”。
其实,这龙涎香不过是其实是抹香鲸的排泄物,抹香鲸吞食了像大乌贼和章鱼这种口中有坚韧的角质颚和舌齿的动物后,很不容易消化,于是刺激了肠道,肠道就分泌出一种特殊的蜡状物,将食物的残核包起来,慢慢地就形成了龙涎香。
有的抹香鲸会将凝结物呕吐出来,有的会从肠道排出体外,仅有少部分抹香鲸将龙涎香留在体内。排入海中的龙涎香起初为浅黑色,在海水的作用下,渐渐地变为灰色、浅灰色,最后成为白色。白色的龙涎香品质最好,它要经过百年以上海水的浸泡,将杂质全漂出来,才能成为龙涎香中的上品。从被打死的抹香鲸的肠道中取出的龙涎香是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它必须在海水中漂浮浸泡几十年(龙涎香比水轻,不会下沉)才会获得高昂的身份,有的龙涎香块在海水中浸泡长达百年以上。身价最高的是白色的龙涎香;价值最低的是褐色的,它在海水中只浸泡了十来年。
所以熙凤一想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帝老儿居然用着大鲸鱼的便便做香料,心里便忍不住想乐,所以对于什么麝香、灵猫香和海狸香等名贵的动物香料一点都不感兴趣,都是人家肚子里的香囊,人类非得把它抠出来,残忍不说,其实也够恶心的了。
熙凤偏爱花香和果香,身上带着的也只是这些淡淡的香甜味,柠檬不止一次打趣她说,这么香甜的味道,蝴蝶不一定招来,那蜜蜂却是会招来的!
如今在茜香国得知了有这么一种茜香贝,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小小的贝壳居然也能释放如此沁人的香味。熙凤有心弄回去一些,但茜香国早已将此贝作为了国中至宝,打捞的人都是国王派出的亲卫队,普通平民根本不能靠近那片海域的,更别说像熙凤这样的外国人了。
但市面上这些宫廷专用的香料还是会流出一些的,熙凤不仅见到了好多像蒋玉菡那样的大红汗巾子,还买到了不少擦身的香粉,还有一把用茜香贝磨制的小梳篦,用它梳理头发,发丝会自然带着一股香味,三日不绝。但最珍贵的还是这种茜香贝里出的茜香珠,居然是罕见的红色,只要佩戴一颗在身上,不仅肌肤生香,且不管多热的天气,身上也不会留有汗渍,实在是令人向往的奇宝。但据说这种茜香珠百年难遇,得到的除了女王也只有她最喜欢的子女了,旁人哪得一见呢!
方轲带着几个手下在一处开始兜售被熙凤淘汰出来的洋货,虽是被淘汰下来的东西,但在这小小的茜香国也算是罕见之物,一时之间围上来好大一群人,女子占据多数,男子居然也不肯示弱,争争抢抢,不大一会儿便卖出去一大堆。
熙凤坐在不远的酒楼中,悠闲地摇着扇子,柠檬正亲手烹茶,桌上摆着几样精细的茶点,整个茶室茗香四溢,袅袅蒸汽将熙凤笼罩起来,恍若神仙妃子。
“你这小子怎么混乱拿人东西,还不给我放下?”方轲的大嗓门让熙凤皱起了眉头。这小子看起来憨厚老实,却难得的爱招惹是非,暹罗也是,如今在茜香女儿国还是这样,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推开窗子看去,只见一个红衣的少年正背着手往后退着,身量不高,方轲足足比他高了一个脑袋,兼其肤色极白,把一身红衣穿的格外耀眼,莫非还是个小孩子?这方轲的大嗓门可别吓坏了他,毕竟是在别人的国家,怎能不低调着行事呢,这方轲实在不让自己省心。
熙凤很不高兴地撅着嘴,下了酒楼,分开了人群,只看了一眼那红衣孩子,倒呆了一阵。
这,这孩子长的可真萌,白生生的小脸此时已经皱成了一只包子,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玲珑的小鼻子,还有一张红润如樱桃的小口,头发可能是因为民族的关系微微发黄还带着自然卷,只用一只玉簪挽着,余下的头发柔顺地披在脑后。双手被在身后,紧紧握着自己刚刚发现的宝贝——一只八音盒。
方轲瞪着牛眼,只喊出了那么一句,一见这孩子的相貌,那副倔强却又萌到爆的小样儿,张了半天的嘴也不知说些什么是好。
熙凤笑了,刷的一声打开折扇,缓步走上前去,“小哥儿,莫怕,这怪蜀黍只是在逗你玩呢,刚才吓到了你,你喜欢什么就拿了去玩罢,算是我请你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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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卷 捕猪行动
那孩子见熙凤人长的美貌又和善,知这洋货摊子是他的本钱,便把手上的八音盒递了出来,原是熙凤在真真国淘来的,却是一个廉价的八音盒,光秃秃的的一个盒子只是里面有一条金发红尾的美人鱼,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所以被熙凤淘汰扔在了这个摊子上,没成想这个孩子居然瞧上了这个。
熙凤笑着问道:“这东西也没几个钱,我看你的衣着打扮都是极好的,怎么会买不起这么个小玩意儿呢?”
那孩子脸上噌地抹上了美丽的红霞,嗫嚅道:“我,我哪知道这需要用钱买的,只是看着它好便随手拿了。你,你若想要钱,我,我可没有……”说罢,还傲娇地将小脑袋撇了过去,只是那半边红透了的脸颊暴露了他的心理。
熙凤对着方轲摆摆手,示意他继续卖东西,然后上前轻轻拍了拍那男孩的肩膀,道:“小兄弟,你要买的这八音盒已经坏了,我那还有更好的,你想看看么?”
那男孩欣喜地转过身来,连连点头道:“想啊,想啊,我要看!”熙凤和柠檬俱是一笑,多么萌的小男孩,只用个玩具就能这么轻易地把他带走,是说他是单纯呢,还是有点缺心眼呢?这孩子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的年纪,熙凤虽是女子却生的高挑,现在抽长了身子骨,足足长到了将近一米七的个头,这个男孩比之熙凤还有略矮上一点,微微仰头看着熙凤,大眼里满是喜悦和兴奋。
熙凤见了倒不好意思骗他,问道:“小哥儿怎么称呼?”那男孩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叫多罗耶,哥哥你呢?”熙凤抿嘴一乐,“叫我凤哥哥便好。”实在没忍住还是伸出了爪子在那男孩的头上抚了两下。多罗耶瞪着一双纯洁的大眼睛,对熙凤突如其来的亲近并没有什么反感,反而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把熙凤又萌的够呛。
只得领了他到自己落脚的驿馆处,进了园子,从厢房的柜子里取出了另一个精美的八音盒,递到了多罗耶的手中。多罗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雕花刻草的音乐盒,忍不住屏住了呼吸,里面的精美程度是他长这么大从来不曾见过的:整块碧蓝的水晶雕刻成一个梦幻的舞台,舞台上一个黑衣黑发的王子正拥着一个金发的美丽公主在翩翩起舞,随着盒子打开,悠扬曼妙的音乐响起,仿佛山泉流淌的叮咚声。
看着多罗耶那惊喜过望的表情,捧着八音盒爱不释手,熙凤笑笑并没做声。这八音盒悠扬的乐声,经常勾起人们对美好往事的回忆,甚至魂牵梦萦,坠入时光岁月的追忆中。想那八音盒自从创世以来迅速席卷全球市场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它能将抽象的音乐,凝固成具象的艺术品,成为人们表达美好情感,追思逝去岁月的最佳选择吧!
多罗耶捧着八音盒足足听了半晌,才意犹未尽地将盒盖上,转头对熙凤说道:“凤哥哥,这,这个八音盒很贵重吧?”熙凤摇摇头道:“你喜欢吗?”多罗耶狠狠地点头道:“嗯,里面的音乐也好听,我从来没听过这种乐器的声音,仿佛,仿佛是碧瑶温泉的流水声,但也没这么清脆悦耳。”
“哦,这首曲子叫《献给爱丽丝》,是一个叫贝多芬的人谱写的,他可是一个音乐奇才……”熙凤跟这个小男孩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关于贝多芬和外国音乐的事情,过了半天才发现多罗耶的大眼睛里居然充满了泪水,在眼眶里直转圈圈。
熙凤吓了一跳,不知何时欺负着了这个小萌货,急忙问道:“多罗耶,你怎么了?我不是说什么过分的话了吧?”
多罗耶抽泣了一下,突然一把抱住了熙凤:“呜呜,凤哥哥,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事,怎么多罗耶这么笨,什么都不知道呢?呜呜呜……”
熙凤满头黑线中……
原来男孩子也是这么爱哭的,但多罗耶还是萌占了主导,所以熙凤倒没有那么排斥,反而耐心的安慰了他一番,并带着他出去一同用午膳。
茜香国的食物多是海物,但久漂海上的熙凤早已吃腻了口味,连连张罗着让厨娘做些猪肉、牛肉什么的解解馋,还一个劲儿的想吃糖醋排骨,把厨娘倒难为了够呛,好不容易寻到了一只小猪,谁知这猪居然不是食用的,而是作为宠物驯养的,小小的一只不过比方轲的拳头大不了多少,能出多少排骨?熙凤一见这只小鼻子小眼小尾巴的香猪,顿时欲哭无泪,怎么想好好吃顿猪肉就这么费劲呢?
不过还是多罗耶有心,拽了拽熙凤的袖子道:“凤哥哥,我们这里有一种特别好吃的大猪,就在那片林子里,我母亲就经常带我进去打猎,猎到那种大猪之后,我们一连吃上几天都吃不完的。”
熙凤一听,顿时两眼冒绿光,“那还等什么,方大叔叫人准备好武器弓箭,咱们马上就去抓两只猪回来,我要再吃这些腥了吧唧的海鱼,我也要便海鱼了!”
等熙凤带着方勇、方轲几个人到了这片林子,才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这里,怎么好像是皇家猎场的感觉呢,旁边还围着栅栏,并没有什么平民进入。但熙凤馋虫上脑,哪里顾得上这许多,跟着多罗耶就从缝隙中钻了进去,四下打量着哪里有肥猪经过。
走了半响都没发现猪的踪影,熙凤又累又饿,只坐在一棵大树后面唉声叹气,说什么也不想走了,方勇无奈带着方轲一起继续向前找去,只留下多罗耶跟着熙凤做伴儿。熙凤没找到猪肉,正不耐烦,那多罗耶也不计较,反而笑嘻嘻地跟熙凤做一句有一句的聊着天。
突然,旁边的草丛一阵乱响,仿佛有一阵大风吹过,熙凤咻的一下睁开了双眼,一把按住还在喋喋不休的多罗耶的小嘴,仔细地留意着四周。这风不是好风,俗话说:龙行云虎生风,这平地里卷起了恶风,定然是有什么野兽在附近,熙凤的一颗心全都提了起来,砰砰直跳,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三十一回 情窦初开
只听得草丛窸窸窣窣的一阵响,随着“哼哼”的动静,里面探出了几只圆圆的小鼻子,紧接着一个个毛茸茸带着漂亮花纹的小身子便钻了出来,原来是几只小野猪,熙凤呼出了一口气,嗳?不对啊,小野猪怎么会在这,天啊,后面不会是跟着一只大野猪吧!
熙凤意识到了危险,感觉看向旁边的大树,是否能攀上去躲避一阵,却见多罗耶正欢呼雀跃地扑向了那几只小猪,“小猪猪,看你往哪跑?”
熙凤被他吓了个半死,急忙薅住了多罗耶的后衣领一把将他拽了回来,只听一声“嗷……”的嘶鸣,不远处本处一直怒气冲冲的母野猪。熙凤吓的“妈呀”一声,感觉往树林里逃去,手上还不忘提溜着多罗耶的脖领子,连拖带拽的把他一起拖进了林子里。
这林子里多是高大的树木,野猪在里面也不好冲刺,自己还能有些时间爬上树去,等着一会儿方勇父子前来救自己。多罗耶刚刚还迷迷糊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了几只可爱的小猪想上前捉住了玩儿,就被熙凤强行薅了回去,正郁闷间突然看到后面奔来的怪兽级野猪,边跑边要叫,却被熙凤一把握住了嘴巴,声色俱厉地训斥道:“别喊,还想把那野猪引过来不成?”
熙凤馋虫上脑,那一阵哪成想这多罗耶说的大猪就是野猪,还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养的家主呢,这回好了,被一只重达四百公斤,且护崽心切的母野猪撞见了,这臭小子还胆大包天地想去捉它的小猪仔,若是自己眼疾手快薅住了他,想想那大猪的体型和奔跑速度,熙凤后背的冷汗已经浸透了衣衫。
常年打猎的人都知道,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如果豹遇到野猪群,也不敢贸然发动进攻,因为野猪的长獠牙不好对付,所以只好远远地咆哮恫吓。
猪嘴的獠牙尖锐,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猎枪弹也不易射入。因此捕捉野猪时总要出动几支人马,分头围猎。在打猎时要不抽烟、不洗澡,免得被野猪发觉。他们用猎狗确定野猪的位置,从密林丛中把野猪赶出来,再用猎枪捕杀。为了防范人类的猎杀,野猪有时也攻击人,但它们却严格遵守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准则,受到人类攻击时,受伤的野猪会疯狂地向人类攻击,那场景也会令人惊恐万状。
还好这是一头母野猪,没有那么发达的獠牙和冲刺速度,熙凤带着多罗耶冲进林子,选好了一棵大树,着急地喊道:“多罗耶,快点爬上去,那野猪一会就得冲过来了。”
多罗耶往树上窜了几下,委屈地说道:“凤哥哥,这树太高了,小罗上不去……”熙凤急了,运了一口气猛地向树上一窜,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双脚一蹬便攀上了树梢,倒挂着垂下右手道:“快,抓住我的手,上来!”
“嗷嗷”的叫声越来越近,多罗耶又是害怕又是紧张,几次蹦起来都不曾抓住熙凤的手,眼看着那只“重型推土机”就要奔到树下,猩红的眼睛已经紧紧瞄住了上蹿下跳的多罗耶,就等着一会儿用身子将他撞飞,然后狠狠撕碎呢。
熙凤心急火燎,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一把抽出了腰上的长鞭,信手一甩卷住了多罗耶的手臂,咬紧牙关拼命地向树上拉着。多罗耶也两手紧紧拽着鞭子,双脚乱蹬,熙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将他拽上树梢,将还在发抖的多罗耶揽在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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