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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不浪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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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产福特车上,程干员并没有主动开口,气氛略显僵硬、不友善,秦日顺只好挑起话题说:“刚刚林组长有说过您是缉毒中心的人员,为什么会关切这桩案子?”
“根据法医中心的资料,我认为那极有可能是我认识的女线民。由于命案不在我们管辖的范围,所以我只好先来获得你们组长的谅解。”银框眼镜下的黑瞳一瞥。“你不高兴吗?”
秦日顺困惑地回道:“不,工作上的事和我高兴与否扯不上关系吧?”
“喔?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为了抢破案之功,会希望一个人进行调查的人呢!你之所以会搞砸了案,听说就是抢功抢出问题来的,因此现在才会被踢到分警队来,不是吗?秦警官。”
“……你知道这件事我不意外,可是当我的面这么直截了当地说出来的,你是头一个呢!你这么做的目的,我大概也想象得出来,但……”秦日顺耸耸肩。“很可惜,我不想为那件过去的事发表任何看法。”
“哪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是被牺牲的小棋子?”
“你问不出什么的,换个话题吧!”秦日顺歪歪嘴。
程世庆扯高唇角。“秦日顺,警察大学第XX期的毕业生,身高一七九、体重五十六公斤。父亲前年由警界督察室长退休,你位居五兄弟中的老么。叔伯与兄弟里,十人就有五人是在警界服务。你二哥在去年获选模范警察,可谓警界中一门英杰世家。”
“谢谢你告诉我有关我的资料。但,这有何意义吗?”
“而要补充的一点是,这位家族中最受期待的新星,也就是你──秦日顺,不幸地在前天出了糗,因为受不了观看法医解剖的刺激,吐得一塌糊涂,传为警分队的笑柄。”平静地叙述着。
“我还能说什么呢?”一摊手。“你这么喜欢研究我,难道我是犯人?”
程世庆淡淡地说:“对于合作的伙伴,我都会做点小研究,请勿见怪。弄不清楚对方是值得信赖或不值得信赖的人,就要我与他密切合作,我办不到。”
“现在你可以大方地打电话给林组长,要求更换侦办人,我不会介意的。”他摆出“你请便”的手势。
“为求公平起见,我也会把自己的资料告诉你。”
“哈啊?”秦日顺听到这句话,转过头去看他。“我对你的资料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
“我对一起合作的人只有几点要求。一、不会动不动就把涉及他人的隐私说出去的,本质上还算诚实、可靠的。二、有耐性的,懂得等待的,因为我没有。三、不会没事专说些无聊笑话、打哈哈、不熟还硬要装熟的,最糟糕的是没有EQ,轻易就发脾气、闹情绪。这些,你都合格了。”
“……你希望我为你的『抬爱』道谢吗?”秦日顺大胆断言,此人没有什么朋友。
程世庆把车头转进大楼的地下室,漠视他的问题,继续说:“我们不必把彼此当成哥儿们,我若有查到什么你派得上用场的线索,会告诉你的。反之你也愿意这么做的话,我们将会合作愉快。”
“好极了。起码我们两个人里头,有一个人是乐观的。”他可无意嘲讽,这全部都是真心话。向来随遇而安的他不愿意把事情想得太美好,省得事出意外之际,会应变不及。
车子平稳地滑进停车格内。“法医中心在几楼你知道吧?你先上去找项法医,我停好车就过去。”
“OK,全听你的。”
初次进入法医中心,这儿远比秦日顺想象的要紊乱多了。到处都摆满瓶瓶罐罐的……“证物”?不想一一细看里头装着什么,绕过几张办公桌后,秦日顺找到最近的人问道:“请问一下,项法医在哪儿?”
“她现在不在办公室,到资料室去应该可以找到她。”
点头谢谢他的指路,秦日顺绕过办公区,在几扇门前徘徊一阵子后,终于找到挂着“资料室”牌子的地方。
他轻轻推开门。“有人在吗?项法医?我是分警队的秦日顺,来拿报告了。”
几排的资料档案夹中,传来甜美的女声,人影在其间晃动着。“你在那边等等,我马上就好。”
砰隆砰隆的东西落地声,让秦日顺走进室内。“你还好吧?需不要需帮──”
蹲在地上捡拾着厚重资料夹的女子,闻声抬起头。“我没事,谢谢你。”
秦日顺眨了眨眼。呃……上回没细看,这回可看仔细了。他被那张细致如搪瓷般的漂亮小脸蛋夺去魂魄的同时,也发现一件意外中的意外事实──他们早就见过了!
这位“项法医”正是数年前那个不客气地在毕业典礼上骂他“不中用”的,洪学长那位傲慢、嚣张的高中小表妹项晓瑜!
“我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吗?”
未染过色的漆黑长发比记忆中长了点,未施脂粉的脸蛋也比记忆中更成熟妩媚了些。脱去十七、八岁的青春生涩,摇身一变为娇艳绽放的芳华佳人,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双深邃星眸里的直率,以及目不转睛地看着人的方式。
“不。”秦日顺微赧了脸,趁她眼中的狐疑加深前,说道:“上次我没注意到,因此没跟你打招呼,真是抱歉。”
“啊?”
“我们几年前见过,你忘了吗?在洪学长的毕业典礼上头。”
她锁起眉头,作深思状。
“我是那个上台致答词的学弟。”
眉头豁然开朗,她的一声“喔”里,有着“原来是你”兼“就是那个不中用的家伙”的意涵。
“没想到你居然当了法医,真厉害。”不计前嫌,秦日顺真心地感叹道。
进入法医学系的学生,有许多到中途都会转到其他医学系。一方面是同样研读和医学相关的学问,但医生与法医之间的待遇、工作环境、受人敬重的程度以及未来的发展等等,都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另一方面,人手严重不足的法医界,其工作分量之庞杂、工作时间之长(凶案和急诊都是一样,没有日夜之分的),也是教人却步的理由。
最让秦日顺佩服的,无非是亲眼见识过法医必须与何等恶劣的气味、冲击人类视网膜的景象搏斗,才能进行工作──这点,身为警察的自己也是一样的,可是没有人会要他把手伸进溃烂不成形的被害者身躯里,东翻西找地确认线索。
所以前辈才会喊她为“尚大胆”吧?闽南语的谐音等于“项大胆”的绰号,确实很适合这名“胆识过人”的奇女子。
“我倒认为你比较厉害呢!”她把资料夹放回铁柜上,他也帮了点忙。“一个见到受害者遗体就害怕到吐得七荤八素的人,还能干刑警这么久,真了不起。”
一怔,敢情自己和她是前世冤家不成?她怎么每回都这么喜欢刺伤人啊?秦日顺摇摇头。“我不是害怕,只是不习惯而已。”
“你那时脸色都发青了,秦警官。”她笑道。
不再帮自己辩解,反正她已经先入为主地“判定”他是个胆小鬼了,就算自己说破嘴也改变不了人家的看法。幸好他也不渴望在她面前留下什么好印象──根据这两次交手的经验,他最好还是少靠近此女为妙。
“我们到外面去吧,报告在我桌上。”
随她离开资料室,两人走没几步就遇到了程世庆。
程世庆冷漠的表情在看到项晓瑜的瞬间软化,微笑着走向他们。“好久不见了,晓瑜。”
“世庆?!”她惊喜地展开双臂,抱住男人说道:“你从美国回来啦?哇,真高兴见到你!”
原来,再凶的母老虎也会有臣服于“某人”裤脚下的时候。知道她不是对每个男人都很“凶悍”,站在他们身旁的秦日顺扁扁嘴,心头有点小小的不是滋味。
第二章
“你快点告诉我,美国那边新研发出来的影像系统,真的可以那么准确地分析出凶案的模拟实境吗?”项晓瑜双眼发亮,脸泛桃红地追问。
他们坐在新开幕的日式居酒屋的角落,一张木质的桌面摆满许多可口的下酒菜肴。
“嗯,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技术,最主要还是得靠基础鉴识工作。根据案发现场的指纹、脚印与血迹分布的场所,加上被害者的验尸结果,经由电脑资料库演算,然后推估出几种模拟。如此一来可减低过往由人脑分析时所未能掌握的死角或错算,增加破案的机会。”程世庆轻啜一口白酒,解释道。
“好好喔~~我也想会会那台福尔摩斯一号机!”羡慕一叹。
“下次还有机会的。每两年就会举办一次的交流研习,以你们法医中心的人员比例上来说,你被选中的机会应该比我大多了。”
“可是我这次就没被选到啊!”沮丧地嘟起嘴,她以筷子挟起一块生鱼片,泄愤地咀嚼着说:“亏我还努力地加班,拚命赚取那一点点的积分,结果最后还是输给了N大医学中心的蔡某人。”
“国父都革命十一次才成功,你失败一次算什么。”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要再等个二十年?我的妈呀!”
“呵呵,看样子我是挑错安慰的方式了。要不,这样吧,我有从美国带回来的研习资料,本来是要留着给自己独享的,不过你若是肯帮我一个忙,我就免费与你分享。”
“嗳,你居然还要我付出代价喔?别人的安慰都是免费的耶!”娇嗔的眼一瞟。
男子气定神闲地一笑。“这就叫平等互惠。”
“看在大家都是老同学的分上?”双手合掌,央求。
“我不会叫你到我家做苦工,打扫洗衣的,放心。”没得商量地,他咬着烤鸡肉串,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个忙帮不帮都随你,我不强求,不过要我免费送出研习资料,我可没那么大方。天底下唯一有资格获得我无私慷慨的人,只有三种女子,一是我妈、二是我姐妹、三是跟我同床共枕的亲密爱人。你哪一种都不是,所以不行。”
“好歹我们也交往过!”不服气又不甘愿地,她瞪瞪他。
“是啊,大约三小时吧!”程世庆很不给面子地回道:“明明答应要和我交往,三小时的课一上完就把我甩了,这可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伤痛。”
讲到这边,项晓瑜能耍赖的借口都用光了,再说也说不过反应灵敏的程世庆,只好鼓胀着气呼呼的粉颊,用一双筷子戳着小菜碟中的凉拌豆腐出气。
“……程干员,你要项法医帮什么忙呢?如果我可以做得到的话,那我来做好了。你就把资料借给她看,怎么样?”始终枯坐在一旁安静地喝着啤酒、吃着小菜的秦日顺,打破沈默地说。
项晓瑜瞪大眼。直到刚刚的刚刚,她压根儿就忘记旁边还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先前把东西交给秦日顺后,她的下班时间也到了,程世庆提议到啤酒屋喝一杯,或许是秦日顺在场,程世庆不好意思不邀他吧……总之,莫名其妙地就演变成了此刻的三人行。
“你?”程世庆笑看着他和她,扬扬眉说:“晓瑜,你还是这么受欢迎啊?不管到哪里,都能找得到自动为你付出的善良绅士。”
她闷不出声地撇开头,而秦日顺则尴尬地解释道:“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对项法医有非分之想,纯粹是……看到项法医这么渴求新知,这份上进心很难得,所以才想出点力罢了。假使你们是为了其他事在争执,我也无意自告奋勇。”
“你不必忙着否认也没关系。我可以以过来人的身分,给你一点儿建议。”满是揶揄的唇角斜起。“首先,要追项晓瑜得有心理准备,绝对不能做个普通男人。要是你像个普通男人一样地送玫瑰给她,或是约她去看电影,那就等着惨遭滑铁卢吧!”
“程世庆,你喝你的酒去啦!”羞恼的小脸恁是娇艳好看。
但他还是继续向着秦日顺说:“你知道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有位学长一眼就煞到我们的大美女,苦苦追求了半年,还在情人节当天捧着一束成千上百朵怒放的玫瑰送到教室门口,下跪请求她和他交往。结果你猜这位大小姐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无聊透顶!谁规定女生就非得喜欢玫瑰不可?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的味道了!』试问,人家玫瑰花哪里惹到她了?竟被她嫌弃得像是路边野草一样。听说那学长回家后挂了一个礼拜的病号,那束上万块的玫瑰也沦为焚化炉的灰渣了。”
啧啧地说完后,程世庆还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很过分吧?仗着自己生得漂亮,就这样糟蹋男人的心。荣登恶女榜首,实在当之无愧啊!”
秦日顺毫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自己也是项晓瑜毒舌下的受害者。
“你不信?”
误解了秦日顺的默默无语,程世庆火力全开地再爆料。“不只这样喔!法律系知名的白马王子找她去看电影,结果她竟把人由电影院前掳走,强迫他陪她去看人体解剖的奥秘大展,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堆扒光了皮肤,只剩肌肉组织、骨头组织的真人实体标本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兴奋不已。当然,她事后在礼品部门疯狂血拼,买了一堆人体小模型,要可怜的白马王子熬夜帮助她组合起来……最后逼得对方快捉狂,赶紧和她分道扬镳,就怕她哪天会把自己的骨头也拆了。”
“等一下!程世庆,你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又不是变态,干么拆解活人骨头啊?况且他也不是因为这样和我分手的,我是嫌他胖了,连骨头都摸不到,所以才要他减肥完再来约我!”项晓瑜翻翻白眼地更正。
“他会变胖,不也是因为跟你在一起,压力过大,所以拚命吃东西减压造成的吗?”竖起手指,程世庆掐算着。“被你害到增肥的、秃头的、罹患神经性胃炎的,还有那个狂看百科全书成了个千度大近视眼的,都被你无情地甩了。这样还不能证明你根本就是全世界男性的公敌吗?”
她丢下了筷子,秦日顺以为她是要动手修理程世庆,可她却站起身,玻ё叛鬯担骸八∥艺飧瞿腥说墓性萸沂懔恕6忝橇轿唬詈贸梦胰ハ词旨涞氖焙颍涯忝堑摹航忝们那幕啊蝗餐辍5任一乩春螅窃偬秸饣疤猓墒腔岵豢推胤烙矗 �
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秦日顺有些不明白。他预料她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的,但……却没有?到底项晓瑜算是“好脾气”,还是“坏脾气”?
“我不是说了,我讨厌没有EQ的人,晓瑜若真那么没修养,不分轻重、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在这种地方发火,我和她又怎么做得了朋友呢?”程世庆心有灵犀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你看我的表情,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秦日顺怀疑他学过窥心术。
“我敢说你喜欢她。”
“……不,我想你说错了。”
“你是喜欢她,要不就是你动心了而自己还没发现。”
心一悸,迅速地狂猛跳动着。
有、有这种事?!我自己喜欢上了项晓瑜而不自知?不、不、不,我自己的心意,我自己是最明白的,怎么能随别人的话而起舞呢?
呼地大吐一口气,紊乱的心神总算稳定下来,秦日顺掩饰住自己的“一时动摇”,举起啤酒递到嘴边,想了想又放下,满脸疑惑。“我一直非常好奇,为什么你能这么有自信呢?一个人不可能真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你说得好像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脑子一样。”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技巧,从一个人说话的谈吐到他的眼神、表情、动作,除非对方是经过训练,刻意不让自己的情感浮现在脸上,或是丧失正常心智、表情呆滞的病患,否则通常要研判出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不可能的。”一笑,竖起一指,程世庆强调地说:“记住这种技巧,可以让你成为一名诈术高手,也能让你成为铁口直断的算命仙。”
易言之,自己便是被他“唬住”的傻瓜之一?唉。
“晓瑜的外表确实是多数男人的梦幻情人,可惜的就是她的古怪嗜好对男人而言是敬而远之的恶梦,而她的别扭脾气……恐怕就更让男人消受不起了。因此追她的人虽多如过江之鲫,但能与她交往并维持下去的家伙反而是凤毛麟角。”
扬眉,恍悟。秦日顺知道这些对话所隐藏的弦外之音了。“你想给我打预防针的话,是多此一举、白费功夫了。”
程世庆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侃侃而谈的舌头突然间像被猫给叼走了。
于是秦日顺更肯定地说:“早在这之前,我就听过她许多事迹了。从她的表哥口中,也从我的某位大学好友口中……他也是苦追她不成,铩羽而归的败战勇士之一。我没有自虐倾向,把追逐高不可攀的美女这种事,当成人生挑战的重要目标,尤其还被她三番两次地看扁、羞辱过,我再怎么没有自知之明,也不想碰那种空有一张脸可看,其余都是令人不敢恭维的致命缺点的女人。”
“你说完了吗?”
秦日顺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我都不可能追她的。会约她出去的男人八成都是头壳坏去,嫌人生苦短,想早点被气死好转世投胎的家伙。”
“可以轮到我说了吗?”
漫不经心地看向程世庆,回道:“请便。”
程世庆仅是摇了摇头,指向他后方。
秦日顺一回头,看到冷笑得媲美北极冰山、额冒青筋的项晓瑜。
一字字地,她缓慢地说:“我倒要看看,和我约会过之后,你是不是能早点去投胎转世,或者天会不会塌!”
“啊?!”
项晓瑜的双瞳迸出火花,揪住他的领带,往上一提,甜笑地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去哪里好呢,亲爱的秦警官?噢,我有个好主意,来个殡仪馆一日游怎么样?看看能不能让你早点『习惯』往生者发出的气味。我认为你最好是早点习惯,因为根据你自己的说法,可能约会完后,你就会隶属于他们的其中一员了。”
血色逐渐由秦日顺的脸颊褪去,他哑口无言地回头看看程世庆,只见那家伙眼神幸灾乐祸、唇角抽搐,丝毫无意插手这件肇因于他的“纠纷”。
放开他的领带,项晓瑜抽出笔记本。“这个月我的假期还有两天,我就把其中一天空下来,专门留给你了。”
“不过……我或许……得上……班……”在她“高压专制”的目光注视下,秦日顺的借口说得越来越小声。
“秦日顺,要约晓瑜出去的男人,没有成千也有上万,你是唯一一个没开过口就能约得到她的男人耶!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降临在你身上了,不接受会遭天谴的!”程世庆唯恐天下不乱地微笑说:“找个人帮你代班吧,我帮你跟林组长说去。”
“不用,谢谢!”拜托,不愿帮忙,也别在那边净出馊主意!
“你无须客气,林组长上次还欠了我一次人情,这么点举手之劳就能还掉欠我的恩情,他高兴都来不及了。况且你们两个约会过后,万一来电了,那你们两人都欠我这个媒人一份大恩德,相当划算。”
“闭嘴,程世庆!”异口同声地,晓瑜和秦日顺齐心瞪着他。
一笑。“多好,还没约会就已经培养出好默契了,我相信这是个好预兆。”他在晓瑜和秦日顺决定联手谋杀他之前,抢先站起身说:“今天聊得很愉快,帐单算我的,当我提早送两位红包吧!”
“慢──”秦日顺伸手想抢下帐单,奈何程世庆手脚快速地闪人,走到了柜台边。“……他走了。”
“不必你说,我有眼睛可以看。”晓瑜一屁股坐下。
“那我们……”还要继续吃喝下去吗?
凉凉地望他一眼。“你吃饱了想走人就走啊,我不会拦你的。既然都买单了,这满桌子没吃的菜又不能退掉,当然要吃个饱喽!我最讨厌浪费了。”
留下来,秦日顺明白他会如坐针毡。可是丢下一位大美女在啤酒屋里……从小受的“标准好男人”教育又不允许他这么做。谁知道会不会有喝醉酒的小混混,跑来骚扰她呢?不管项晓瑜的嘴巴再怎么毒辣,毕竟也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
他静静地坐在桌边,看她以秋风扫落叶之姿,解决那些菜肴。
半晌,她嘟起嘴瞄他一眼。“你不会动动筷子啊?还是你预备坐在那边看一名淑女吃到撑死?”
“我以为你很饿……”桌上一半的菜都进了她的肚子了。
晓瑜哼地说:“我可不是大胃王,一个人怎么吃得完三人份的菜!”
现在自己说什么,都只会惹她不高兴吧?秦日顺吃了块香卤牛筋,利用咀嚼的时间培养勇气,迟疑地开口。“我为刚刚的失言向你道歉。”
筷子一顿,晓瑜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笔直地射向他。“为什么?难道你撒谎?”
“不……呃……是我用词失当,没顾忌到应有的分寸,讲了很失礼的话。那些形容词很过分,我承认。”
秦日顺现在重新思考后,惊觉自己竟因一时激动而忽略了过往一向秉持的原则──当着本人无法说出口的字眼,也不该在当事人的背后说给其他人听。
这一点项晓瑜就做得比他好。她除了对自己所说的话是否会刺伤人这点欠缺考虑外,一直都很光明正大。
“我郑重地向你道歉,项晓瑜小姐,所以你真的不必勉强自己和我约会。”双手放在桌上,秦日顺低头赔不是道。
“……”
秦日顺发现她没吭声,抬起头,看到她一手搁在桌上,撑着下巴,很明显地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被她瞧得浑身不自在,秦日顺悄悄地换了个坐姿。
“听说你是出身于警察世家,排行老么。”
今天他的“个人资料”是被登载于报纸头版了吗?“程干员什么时候跟你说的?”
“呵呵,他才不会随便把这种资料告诉我。对他而言,他脑中的资料库只有他自己能独享。那家伙起码暗记了上万组与他有关的人的身家背景,比阳春型的PDA还强。”挥挥手。“我是怪胎的话,他就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你们是同学?”
“嗯,只在大一时。后来他离开医学院,转到法学院,接着我们两人再碰头时,他已经考进调查局当干员了。”晓瑜一撇嘴。“不谈他了,那家伙的故事可多了,讲也讲不完。我是那天在解剖时,听林组长说的。你父亲还是退休的警监三线二星级高官,对吧?”
“这句话会使我父亲生气,他不喜欢别人形容他为『官』。但我看不出这与我们刚刚讲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或许有关,或许没关。”她耸耸肩。
秦日顺锁起眉。“你把我弄迷糊了。请厘清一下,否则就回到最初的话题。那场约会不算数了,OK?”
“谁说的?我又没有同意。”
“但、但是你……不会想和一个你不喜欢的男人去约会吧?”
歪着头,她神秘地笑笑。“这个答案我要保留到下次我们约会完之后,再告诉你。日期与时间刚刚都订好了,至于约会的地点,我会另行电话通知的,要是你敢放我鸽子,下次你手上的命案遇到是我解剖时,我一定会要求你到场全程『观看』,从头到尾不准落跑的。”
呜……皱起苦瓜脸,秦日顺不知该喜或忧,但他晓得,要是让好友冯肇屿听到自己和项晓瑜将要约会的话,他毫无疑问地会被整死。
站在熙来攘往的商场玻璃大门前,秦日顺看了看腕表,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好一阵子,慢慢等吧!
坦白说,他收到项晓瑜传来的简讯时,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想不到她挑的约会地点,不是什么古怪展览、可怕鬼屋抑或是墓仔埔,相反地,是近郊一间以摩天轮为号召,到了周末假日前夕就挤满看电影、逛街的情侣或家族的大型购物商场。
哪怕现在自己正站在这儿等她,心中还是半信半疑着。自己不会是弄错了地点吧?
但……几分钟后,穿着一袭脗合春天气息的薄纱娃娃装,手腕挂着淑女小皮包,宛如春之女神般准时赴约的项晓瑜,巧笑倩兮地来到他面前。
“你提早几分钟到的?”
“十五分。”诚实相告。
“很好。”像是老师赞美学生般,她点点头说:“现在已经没几个男人懂得这种基本礼貌了。我预备你若迟到一分钟的话,我便掉头走人,取消约会。”
会吗?秦日顺不认为其他人有种敢在千辛万苦地约到心目中的美丽女神后,还笨得迟到,给项晓瑜留下坏印象。
“走吧,我们先去吃饭,再去看场电影。”
完全主导着这场约会的强势美女,踏着高跟鞋走在前,秦日顺则跟在她后方两步的位置。他心想,这种情况与其说是男女朋友约会,倒不如说是哪国公主带着贴身保镖出门血拼更像吧?
“你在笑什么?”半回头,她玻敢谎畚实馈�
抠抠鼻子,秦日顺摇摇头,随口找了别的话题。“你今天很漂亮,每个人都回头在看你呢!我有点儿吃惊,原来你平常也是会做这种打扮的。”
“你当我是卡通人物,不会换衣服的啊?谁会穿着法医袍加口罩前来赴约?”恰北北地一瞪。
“我没那么说。”小委屈地敛敛眉头。
晓瑜突然拍打了她自己的额头一下,呻吟着:“天!我又犯了!”
这次又怎么了?秦日顺暗地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说:“有什么不对吗?”
“不是你的问题。”沮丧地挥挥手,她道:“我发誓今天要把自己的坏嘴巴放在家里关起来的,结果……喂,你不用躲得远远的,我不会咬人。”
还真是个好消息呢!该不会……她通红的脸蛋并非“怒气”,而是“害羞”?……嘿,自己未免也想得太美了,大太阳底下少作点白口梦,不会有这种好事发生的。
他们进入晓瑜预约好的铁板烧餐厅,由领台员带他们坐到僻静、能俯瞰外面风光的位子,在现场演奏的钢琴乐声中,展开气氛美(?)、灯光佳(?)的浪漫(?)午餐。
手艺精湛的厨师在他们面前耍弄着花式技巧,让海鲜在铁板上跳动着。白嫩的龙虾肉被切成一块块,伴随着干贝、生蚝送到他们面前的银盘上。
“我可以问个问题吗?”秦日顺看她心情还不错,大胆开口。
“你说。”
“方才你说要把坏嘴巴留在家里,这让我不免好奇。你是刻意要制造出自己刀子口的形象,还是天生的?”他清楚自己在冒险,而且弄不好会打坏了目前的“和谐”气氛。然而此时不问,更待何时?
晓瑜没有立即动怒,反倒问他:“你认为我是天生的或装出来的?”
“难道你不想让每个人都喜欢你吗?我觉得应该没有人会故意想惹人讨厌的吧?天生的心直口快我能理解,但我不懂为何有人要伪装刀子口,明明他有一颗豆腐心。”
想了想,她自嘲地说:“也不是刻意去装的,只是……这样子可以活得简单点儿。”
这里头的确有内情。秦日顺庆幸自己开口问了,不然他会一直误会她神经那么粗大,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说话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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