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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读书计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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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穷人施舍。
5。一生至少有一次要到麦加去朝觐,但是要在人身体好,并有足够的经济实际来进行朝觐而不致使家人陷于穷困的条件下进行。
这些规定,再加上其它许多《古兰经》的规定以及其它后来补充的宗教法条,把穆斯林世界与其它社会区别开来,《古兰经》承诺说,上帝会保护那些顺从他意志的人,而诅咒那些违背他意志的人。因此《古兰经》创造出了一种生性好战而又四处传播教义的宗教群体,而同时,《古兰经》又要求虔诚的态度,让人们有节制,宽容,投身正义。伊斯兰教的历史中出现了很多宗教狂热的例子,而开明而且宽容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像所有的宗教典籍一样,《古兰经》也可以用来证明很多事物的正确性。
几年以前,我有幸与我国政府中一位地位很高的官员进行谈话,由于当时中东问题新闻出镜率很高,因此我问他总统内阁中有多少位成员对伊斯兰教有足够了解,能说出五大教规是什么。“这很好回答,”他说道,“一个也没有。”在我们这个时代,世界上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穆斯林教徒,而且伊斯兰世界引起我国政府外交政策极大的关注,所以在我看来,就算只为做个好市民,也应该了解一些伊斯兰教的知识。而这也是阅读《古兰经》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其它的原因还有其宏大的诗性语言之美,以及其中折射出的引人入胜《圣经》传统,而这一传统一直是英美的主流文化。
J。S。M。
惠能(Hui…Neng)
638…713
《六祖坛经》(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佛教于常用纪年前六世纪兴起于印度北部,得益于乔达摩·悉达多(释迦摩尼)(Siddahartha Gautama)一生传教。悉达多是喜玛拉雅山脚下一个小国的王子,看到世界各地人们的苦难,他大为震惊,于是找到一个安静之处,在一棵大树,冥想多日,试图搞清苦难的原因。最终,他大彻大悟,成为佛陀(Buddha),又称“大悟之人”(enlightened one),开始按照自己的领悟,四处传播一种全新的教义。
悉达多在古印度婆罗门教的世界里长大成人,他也接受婆罗门教的观念:(在《薄伽梵歌》中已经提及),世界本无实体,一些都是空;每个人都曾死去,也曾再生,生死轮回之间由于前世所行善恶种种,而产生“业力”(karma),每个人都应“循世界之法”(dharma),尽自己的义务。在这一传统基础上,佛陀将他的新领悟称为“四谛”(Four Noble Truth):众生皆苦,苦缘于欲,欲望可以克服,克服欲望的方法是“八正道”(Noble Eightfold Path)(正见,正志,正业等等)。佛陀最关键的见解在于欲望可以将人系于业力轮回之上,而幻象则推动自我,使人追求来世,即使来世会使人陷于更深的苦难。幸运地是,佛陀教人可以结束这一欲望的轮回,到达“涅磐”(Nirvana)的境界,灵魂寂灭,即为解脱。
悉达多死后几个世纪,佛教在印度,南亚和中亚地区广为传播,并于一世纪传到中国,又由中国传到朝鲜和日本。几个世纪之间,佛教分成了不同的学派和教派,积累了大量的经文(佛经,所有佛卷至少都冠名为佛陀的教义)。佛教在中国最普及的流派是“大乘教法”(Mahayana ,or Greater Vehicle Buddhism),教义中向信徒许诺,只要虔心向佛,那些称为菩萨的圣人将帮助他们摆脱轮回之苦,转世到天堂之中(这与悉达多原来朴素的涅磐之说大相径庭)。大乘佛教在中国大行其道,很多人用行动表达自己的虔诚,重修庙宇,再造金身,翻印佛经。
到了五世纪末或者六世纪初时,这一形式的佛教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形成了新的学派,称为“禅宗”,即佛教中的静坐冥想派,我们绝大多数人更熟悉这个字的日语发音,禅(Zen)。创立禅宗的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具有半传奇性的和尚,名叫菩提达摩(Bodhidharma),禅宗告诉人们,人要想获得解脱,不用做些宗教上的善事,也不靠菩萨的帮助,而要通过认真打坐参禅的方式,忘记头脑中的教义,经文,欲望和杂念,与宇宙合而为一,准备好进入一种无言的顿悟状态。
菩提达摩的新教派出现了很多的派系纷争,各派系都称自己为正宗,而最终被一个人奇迹般的统一起来。惠能是中国南方的一个不识字的木工,后来成为了一名禅宗僧人,很快就表现出在讲经和传道方面的才华。他被所有禅宗公推为“六祖”(Sixth Patriarch),直接继承了菩提达摩的衣钵。《六祖坛经》则记录了惠能的生平和著作。
本书的题目非常奇特,它是唯一一本很明显没有记录佛陀教义,但公开称为佛经的佛学经典。该书分为三个主要部分:惠能的自传,一段冗长的讲经,以及一系列只言片语,轶事及教义。更有趣的是自传部分,惠能被描述成一个不识字的人,因此自传是由惠能“口述”给一个名叫神会(Shen…hui)的和尚。但这实际上完全是编造的,此书在惠能死后很久才写成,可能是按照传承下来有关他的实际教义写成,但其中也包含了大量有意义的对话。而惠能的讲经内容也肯定是在口头传承了很久以后才记录下来的。
《六祖坛经》中最著名的教义恐怕要数惠能自己的著述了,有一次一个伙伴写了一首诗,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佛拭,勿使惹尘埃。”
惠能回应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惠能提倡“默照”,把“玄理”由师傅传给徒弟,而不使用经文。惠能喊道,要撕掉经文,把它们抛开,因为经文只会阻碍大彻大悟。当然,这种做法此后一直影响着禅宗,《六祖坛经》只是众多禅宗经典中的第一部,但在本书中就提出了要“毁掉所有的经文”,大彻大悟只能通过“默照”来教授。中国的道德经典,《道德经》中写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禅宗很好地概括了这句话:“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但关于禅宗的书籍依然无穷无尽。
《六祖坛经》很短,读起来也不难。与其它主要的佛经不同,但包括了一些人们不熟悉的术语和概念(如果你想了解主要的佛经,可以读一读《金刚经》和《莲花经》(Diamond Sutra and Lotus Sutra),虽然本书为令那些热衷于兜售传奇故事的人提供了机会,但还是描绘了一个非常人物,木匠僧人惠能的形象,本书还让人有机会了解到这一宗教信仰和学派在过去一千多年之间对东亚地区的宗教,文学艺术所产生的巨影响,而这种影响近年来也在西方世界留下了印记。
但丁·阿利吉耶里(Dante Alighieri)
1265…1321
《神曲》(The Divine Comedy)
和他所处的时代一样,但丁的生活也是动荡无序的,但他的代表作却是有史以来最为秩序井然的作品。在他的一生当中,他的出生地佛罗伦萨乃至整个意大利由于派系纷争而陷于分裂之中。在这场战争中,但丁既是一名宣传者又是一个政府官员,他充当了其中的一员,但他的工作并不成功,因为到了1302年,他被罢黜,此后直到几乎二十年后他临死之时,他一直奔走于意大利的各个宫廷和大家族之间,品尝着颠沛流离之苦。
但丁的感情生活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也同样不平静。他告诉我们九岁时他第一次看到了一个名叫比阿特丽斯(Beatrice)的小姑娘,九年以后又再次与她见面。他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仅限于此,但这个女人却成了他想象力的原动力,在《神曲》第三章《天堂》里,这个女人被放在了上帝的身边。
但丁把自己的作品称为“喜剧”(而形容词“神”是由评论家后来加上去的。)(《神曲》直译为《神的喜剧》——译注),因为本书始于地狱,也就是起于灾难,而终于天堂,即以幸福结尾。对于初读此书的读者一开始会觉得这本书根本看不懂。书中有几点令我们害怕,首先书中涉及的神学源自伟大的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4/5-1274),而本书的善恶观念体系也很复杂,部分源自亚里士多德。还有一点,正如但丁告诉我们的那样,本诗包含了四层含义。而且全诗始终运用讽喻和象征手法,讽喻和象征对但丁来说不仅是一种修辞,而是他思想结构的一部分。最后,诗中处处到他所处时代的真人真事。因为但丁是为数不多始终使用在今天被称为新闻纪实材料进行创作的作家之一。
尽管有这些以及更多的障碍,但丁依然能够使那些不是学者的读者感动。正像T·S·艾略特在他的著名论文中写道的那样,最好的作法也许是一头扎进这首诗,基本或者完全不去注意其象征意义。本诗宏大的结构一目了然。它是一首叙事诗,就像班扬(Bunyan)的《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一样,讲述了人在尘世的一生——即使但丁选择将我们尘世的一生想象为地狱,炼狱和天堂。的确,我们人生中也会有痛苦的时刻,如同身处地狱。我们同样因为犯罪而受到惩罚或者需要赎罪,就像炼狱中的人们一样。但丁热烈地相信,我们依靠理性(但丁的向导维吉尔就是理性的化身)和忠诚,也会有资格置身幸福之中,就像天堂里描述的那样。尽管但丁强烈的道德感仅适用于他的时代,处于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学术哲学框架之内,但它超越了这一切,打动了我们这个世纪的读者。但丁和许多当代小说家一样富于现实性,真诚地面对人性,而且在这一问题上始终毫不含糊。
不仅如些,这首诗,为我们展示了诗的真谛。最伟大的诗性想象力绝不模糊不清,而是强烈而精确的。简洁和精确是但丁想象力的本质。他不仅持续不断创造生动的图画,而且只创造那些能充分表达他的想法的图画。即使经过翻译以后,我们依然能够看到并感受到这一切。但丁是个伟大的画家。同样,我们也能感受到诗中强大,有序和对称的结构。因此但丁还是个伟大的建筑师。
最后还有一句话。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意艾略特(T。S。 Eliot)的说法:读读你手中某版《神曲》的简介不仅无害,而且大有益处,因为但丁的诗歌与他的一生和所处时代紧密交织在一起。不仅如此,虽然绝大多数的版本都加了注释,解释诗中所涉及到的人和事物,但试读但丁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只读诗章(共有一百篇),不去注意那些注释。然后再读一遍,同时看看注释。不要指望全都看懂,许多著名学者还在为但丁的本意争论不休。只要理解到一定程度,使你的阅读有价值就可以了。一个优秀的现代译本是由阿伦·马德尔鲍姆(Allen Mandelbaum)译的,其中有一个版本是英文与意大利文对照的。
罗贯中(Luo Kuan…chung)
约1330…1400
《三国演义》(the Romance of the Three Kingdoms)
中国的汉朝建立于常用纪年前206年,大约与罗马帝国同时代,其控制疆域甚至比罗马帝国还大。(有趣的是,中国与罗马帝国在欧亚大陆两端兴旺发展,却几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而这一情况使得在中亚绿洲上的各个国家成了中介,在两大文明之间进行丝绸贸易,大大受益。)和罗马一样,汉朝最终不可避免地衰落了,在几十年的腐败横行,派系林立,起义不断之后,汉朝于220年土崩瓦解。但由于天子的继承人(见孟子)始终没有明朗,因此并没有形成一个新的朝代继续统一和复兴中国,整个国家分成了三个相互竞争的部分。
这一时代被称为三国时代,仅仅持续了四十五年,三个王国在265年消亡,随之而来的是一段时间更长也更加混乱的割据时代。但这四十五年的动荡与战争在此后世代中国人的头脑中留下了一个极大的,难以磨灭的印象,使人们遐想连篇。北方的魏国,东南的吴国和西部的蜀汉国,这三个国家在此期间的纷争被正式记入朝代史,成为以司马迁的《史记》为模式的一系列正史之一。然而,要想讲述这段动荡时代中的种种英雄与恶棍,战争与逃亡,和种种计谋,史书那种理性的官样口吻难以担此大任。(这本小说的中文标题为《三国历史的补充叙述》,内在含义是说书中包括了许多正史中没有收入的精彩故事)。几个世纪以来,说书人和通俗戏剧作家不断从三国中的这些半传奇性故事中挖掘新内容,用以娱悦听众。(这一过程与《摩呵婆罗多》在南亚地区的情况并无二致,在《西游记》当中我们也会看到同样的情况)这些故事逐渐被收集在一起,《三国演义》的早期版本约在1250年左右出现。我们现在看到的小说由一名叫罗贯中的学者在一世纪之后写成,目前已知的最早印刷本直到十六世纪中期才出现。
三国时期为什么在中国的虚构文学当中影响力如此之大呢?这其中的部分原因与动荡的中世纪英国王朝战争对莎士比亚的吸引力相同:在这段历史当中恰巧出现了一大批权倾一方,引人注目的人物,他们的人格魅力能够在各个时代引起共鸣。就好象理查三世(Richard III),霍尔王子(Prince Hal)和福斯塔夫(Falstaff)会激发英国人的想象力,三国时代的英雄也会激发中国人的文学创作。在《三国》中我们能发现一系列鲜活的形象,首先是曹操,他是汉朝最伟大的将军,最终起义,建立了魏国;他一直被指责为叛徒和奸臣的代表(在京剧中他的袍子和帽子总是黑色的,他的化妆造型在京剧所有角色中也是最凶恶的)。他的对手刘备是汉朝皇家的存活下来的皇亲,他一直想在蜀国光复汉朝,刘备之所以没被消灭的主要仰仗他的大臣诸葛亮,诸葛亮与曹操相反(而且两人一直是对手),是忠诚和勇气的典范。诸葛亮是本书的主要人物,他足智多谋,遇事镇定。有一回目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他的军队几乎将箭全都用完了,他于是想让敌人为他们提供箭,他制造了很多草人,敌人很快把箭射在草人之上,于是他的军队就又有箭用了。此外参战的还有包括关羽,他身材伟岸,勇敢无畏,在十六世纪时被正式供奉为中国的战争之神,张飞比关羽年轻,他更加勇敢,指挥军队更加大胆,还有桃园结义的兄弟,开始是一群强盗,后来成为了爱国的骑士。 读者一定要明白,这些人都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他们也真地参加了历史当中的战争,但他们的故事在被收入小说的过程中都进行了渲染。
《三国演义》不仅写出了很多活灵活现的人物,而且,至少在人们的想象里,作品反映出一种向很早时期的(绝大多数为传说)正直的骑士精神和尚武精神的回归。在《三国》的章回当中,战斗都非常激烈,但在战争中表现出一种高尚的风范,英雄们之间的相互夸耀,敌人的相互讥嘲,兄弟战友共生同死,将军英勇无畏,视死如归,庆功时大排筵宴,战争的一触即发,一切都颇具传奇色彩。换言之,《三国》一书具有那种军事题材“男孩小说”的常见的吸引力,使读者(主要为男性)把战争幻想为血腥游戏,男人友情仪式以及兄弟情义聚会的混合体。
出于这样一种原因,尽管(对我们来说),小说的时代背景遥远而富于异域色彩,但《三国演义》今天仍然可读,可以作为一部令人惊讶的现代冒险小说来供人欣赏。男孩小说高手,卢迪亚·吉卜林(Rudyard Kipling)也许会说,“这个是特棒的好故事。”幸运地是,《三国演义》现在有了一个极佳的新译本,由莫斯·罗伯茨(Moss Roberts)完成,他的译本使其它的所有译本都成了昨日黄花,不要读其他人的翻译了。
J。S。M。
杰弗瑞·乔叟(Geoffrey Chaucer)
1342…1400
《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
就像但丁的长诗称为《神曲》一样,乔叟的作品常常被称为《人曲》。这两者之类的差距表现得非常准确。但丁热爱上帝,而乔叟则热爱人类,甚至包括那些不完美的人甚至罪人。但丁把目光集中于通向毁灭,净化和幸福之路,而乔叟的眼睛盯着的却是日常生活中拥挤的大路。两个人写的都是旅行。但丁是一场穿越三个富于象征性的宇宙之旅,而乔叟却让三十个十四世纪的男男女女在一条真实的路上,进行了一场真正的旅行,这次旅行开始于桑斯瓦克(Southwark)的一个真实的小旅馆中,桑斯瓦克当时就位于伦敦之外,而终点则在真实的坎特伯雷镇。虽然乔叟深受但丁的影响,但这两位欧洲中世纪的伟大诗人在气质上真是迥然不同。
而两个人的事业虽然在某些方面有平行之处,但结果也差异巨大。和但丁一样,乔叟也是一个政府官员。分别在三个国王治下担任过各种职务,有些职务非常重要,例如经济特使,关税总管,皇帝工作待从,治安官以及其它工作。他似乎有一两次暂时失宠,但总的来说他的生活与英国的权力中心离得很近。他在生活中稳步升迁,所有证据都显示他的一生很成功,他与所处时代的种种喧嚣与不安关系紧密,而且有充分放松的时间来写大量的诗歌和散文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乔叟没有但丁那样深刻,辛辣和强烈,也缺乏大量的学识和复杂的想象力。他的才能不令人倾倒,更多的是讨人喜欢:他有宽宏的人性,幽默感,对于人性的弱点目光敏捷但较为宽容,讲故事的本领无予伦比。对于音乐的才华虽然比不上但丁,但也非常出色,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开朗正直的性格,让每个人都希望成为他的朋友。
正如前言中所标明的那样《坎特伯雷故事集》原本构思时可能要写一百二十个各类故事,通过一种天才的组合方式组织在一起,即让一群人到托马斯·贝克特圣坛(Thomas Becket‘s Shrine)去朝圣,大家讲故事以便排遣旅途乏味。乔叟一共写了二十一个故事,有三个没有写完或者被人所打断。其中有些是乏味的布道练习,可以跳过。但前言必须要读,因为它可能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最为有趣的人物众生像了。通常认为骑士,磨房主,女修道院院长,修女,赎罪者,巴斯城的妻子(Wife of Bath)(乔叟最伟大的人物,可与莎士比亚的喜剧人物刻画方面的成就相媲美),职员,商人,仆人和教堂自耕农讲的故事最为精彩。我也建议读者读一读把这些故事联接在一起的前言,后记以及对话。与故事本身相比,很多读者更喜欢这些内容。
乔叟是个完美的编故事高手,是英国现实主义的创始人,是个让人着迷的人。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各种趣事。为读者勾画出一幅中世纪天主教统治下的英国的不朽图景,其中没有刻意粉饰,所有的色彩鲜活生动,宛如昨日般生动。即便没有任何学术注脚,我们也可以阅读乔叟,但绝大多数版本还是提供一些注释,以便解释他所处时代特有的风俗和礼仪。他的作品是开放的,更像《奥德赛》而非《神曲》,读他的书让人觉得一个明眼人正在拉着你的手,为你讲述他所处时代的男男女女,而且,哦,这些人竟然象我们时代中人一样千奇百怪。在乔叟的作品中没有神秘之事。即使他使用讽喻,也来得明明白白,直截了当。
如果读者有幸对于英语词汇有所青睐,会发现对于乔叟的中古英语大半都能看懂,至少在前言中如此。但绝大多数读者还是需要翻译,或者是直译散文本(我个人较喜欢卢明斯基(Lumiansky)的译本),或者是科克希尔(Coghill)或者莱特(Wright)的韵文本。
C。F。
无名氏
约1500
《一千零一夜》(the Thousand and One Nights)
所有故事背后的那个故事非常有名:萨桑国(Samarkand) 的暴君山鲁亚尔(Shahryar)每晚要娶一个处女作新娘,而到了转天,那个不幸的新娘就会被处死。当山鲁佐德(Scheherezade)被选为那一夜新娘之后,她用一个故事来诱骗山鲁亚尔,她的故事讲得非常精彩,国王舍不得将她杀死,转天晚上又一次将她招至床边。这样夜复一夜,一千零一个夜晚过去,山鲁亚尔失去了对其它新娘的兴趣,不愿再继续杀人,他和山鲁佐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只不过是为了大量题材不一的故事集提供框架。山鲁亚尔是个传说中的人物,而到目前为止,谁了没听说过有山鲁佐德这个人。这些故事的作者和写成时代非常神秘,很多故事似乎来源于印度,另一些来自波斯,但所有故事均用阿拉伯语写成(所以这本书还有另一个题目《天方夜谭》(天方即中国古代对阿拉伯地区的称呼——译注)),这一点就说明这些故事编自不同的资料,而且很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一个或者不止一个阿拉伯文学考古研究者编成。最开始时,这个故事集取“一千零一”这个数字为题,目的似乎只是想表达“为数众多”的意思,但到了大约1500前后,为这个故事定版的不知名编者非常仔细地按照框架故事中山鲁佐德的意思,整整编了一千零一个故事。
《一千零一夜》的编者们像是撒开了一张大网,在整个伊斯兰世界中搜寻故事材料,编到本书之中。此后,这一故事集的传播超出了阿拉伯文学的范围,以惊人的速度成为世界文学的一部分。十六世纪时,有些个别的故事传到了欧洲(很可能是通过奥托曼帝国在地中海地区活跃的贸易活动传播的)。第一个全译本(法文版)由阿贝·安托瓦内·加兰(Abbe Antoine Galland)于1704-1717年间完成。加兰的译本很快有了名气(例如,斯威夫特(Swift)一定知道这一译本)。而故事当中的一些人物,如辛巴达(Sinbad)和阿里巴巴(Ali Baba)进入了欧洲叙事文学的词汇库当中,为西方世界塑造了阿拉伯与伊斯兰国家的形象。此后随即出现了其它语言的译本,其中最著名的是里查德·伯顿爵士(Sir Richard Burton)于1885-1888年间完成的十六卷未删节版全译本。
“未删节”这一概念非常重要,因为这样有助于理解《一千零一夜》的全部重要意义和魅力。我们每个人几乎都记得小时候的故事,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而实际上像这样净化并删节的故事作为儿童读物出版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但原著根本不像这种给孩子们写的这种迪斯尼式的版本,有些故事中包含着非常淫秽的笑话,有的则直截了当的进行色情诱惑,还有一些作品一味写些好勇斗狠恃强凌弱的故事,有些细节不适合神经比较脆弱的人读。(我们已经习惯于读那些西方文学中被净化的类似作品,被冠以《格林童话》(Grimm‘s Fairy Tales)出版的儿童读物实际上与格林兄弟收集的那种庸俗的,有时甚至有些吓人的德国民间故事关系很小。)
《一千零一夜》始终是全世界最畅销的作品之一,无论是阿拉伯原文作品还是几十种译本中的任意一种都卖得很好,而且这种情况是理所应当的。其中的故事对于当代读者的吸引力就像当年吸引山鲁亚尔王一样大。这些作品引人入胜在于强烈的叙事力量,由口述转为熟练的文字叙述的复杂情节,还有其中充满的各种魔法与奇迹。故事集中的故事相互联系,形成的集子魅力大于每个单个部分。但重要的在于要读那种准确而且没有删节的译本,具体内容见书后目录。
J。S。M。
吴承恩(Wu Ch‘eng…en)
1500…1582
《西游记》(Journey to the West)
自出版以来,《西游记》在绝大多数时候被归为“无名氏”所作,直到最近,学者们证明其作者可能是吴承恩。为什么这部世界上最好的传奇小说的作者要隐瞒身份呢?这个问题能从吴承恩的身份中找到答案。吴承恩是一名正统儒家学者,诗文有一定的影响,而在中国的传统文学界,接受正统教育的人应当致力于创作一些为社会所尊重的作品,如诗歌和文章,或者专心研究经典文章,他们绝对不能去做像写小说这样愚蠢无用的事情。当然,小说也并不是没有市场,很多这种正统理性的学者也会私下在家里享受读小说的乐趣。但他们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们实际上写这类东西。所以吴承恩在把自己的代表作公诸于世时完全不为人知。
不管怎样,我们也许应该说吴承恩与其说是在写小说,不如说是在编纂小说,在《西游记》中的故事作为中国大众文化当中的组成部分,在吴承恩对其做出处理之前,已在民间流传了好几百年。这些故事在中国非常普遍,主要在集市上被说书人广泛流传,并常见于戏剧和木偶戏情节之中。与中国其它文学作品相比,这一故事中的人物深入人心,广受人们喜爱:心地善良,容易上当的取经僧人玄奘,他勇敢的旅行伙伴,猴王孙悟空,以及他们的朋友愚蠢但心地善良的猪八戒,以及鱼精沙僧,他们的故事几个世纪以来在中国儿童当中占有重要地位,不亚于西方世界中的鹅妈妈的故事。吴承恩所做的工作就是把关于这些人物零散多样的故事编织在一起,成为一个结构严谨的长篇小说。
小说的故事来源于一个真正的僧人进行的真正的旅行,不知为何,这名僧人令人们为他编出了许多荒诞不经的故事。中国的佛教僧人玄奘(602…664)在皇帝的支持之下从中国去往印度取经,那些经卷有些还不为中国人所知,而有些则有了更新的版本。玄奘的西天之旅大获成功,回来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毫无疑问,玄奘为佛教在中国盛唐时代的深化和普及做出了贡献。(关于唐代佛教的更多内容,可参见惠能。)
但在《西游记》中,玄奘取经的过程只不过起到联接作用,把一个个充满魔力,凶狠的妖怪,以及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联在了一起。(但在传统上,中国的评述者将这些故事解释为象征着获得佛法真谛所要经历的磨难。)故事当中的真正主人公是那只猴子,他一定与《罗摩衍那》中的众猴之王哈努曼在文学上沾亲带故。美猴王的故事似乎是在一世纪随着佛教的引入从印度传到中国去的,但这一最初形象后来被中国的说书人逐渐细化并加深了。
在《西游记》开头几回中写了猴王孙悟空出世,它从一块神奇迸开的巨石中跳出,来到世界之上。他精力旺盛,富于好奇心,马上开始闯祸。在最初的冒险中他从龙宫偷盗海底的定海神针,公开冒犯玉皇大帝,自封为花果山美猴王。但不久,玄奘(在故事中通常称其法名唐三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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