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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醒桃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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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仁?”
  “不……不是斯仁……斯是姓……复姓,两个字的复姓,叫……叫什么……”明明快想起来的呀!为什么又不见了?
  司徒离人突然心跳加速,额头微沁薄汗,“司徒吗?”
  “对,司徒,他叫司徒,有一双世上最美丽的黑眸……”于神恩高兴的直点头,握起他的双手大笑。
  “司徒离人吗?”他说出自己的名字。
  她怔了怔,露出迷恋的神采。“你怎么知道?!他很爱笑对不对?”
  他的笑让人感到世上无烦恼,凡事皆是庸人自扰,心无挂碍,所以无有恐怖,他像是超脱七情六欲之外,平静而祥和。
  “对,他很爱笑,他认为微笑能抚平悲伤,人与人的冲突也会淡化。”天底下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只是看结果自己能不能满意。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呀!他们之间的纠葛这么深。司徒离人安心的笑了。
  “你……你知道他……”于神恩诧异地抬起头,泪眼朦胧中,他和那男孩的影像重叠了。
  “是的,我也叫司徒离人。”他笑道。
  “你也是……司徒离人……”她搞混了,怎么会有两个他?
  “你口中漂亮的校花叫安亚菲吧?!”校董的女儿,一个非常有耐心的女孩。
  她在学校帮了他不少事,几乎形影不离地把他当成她的责任,因为他看不见。
  于神恩更加震撼地弹起身。“你也认识她?!”
  “我就是司徒离人,十年后的司徒离人。”她的执念穿过时间线,来到十年后的世界。
  十年后的司徒离人?
  那是什么意思,为何她完全听不懂,司徒离人明明才十八岁,怎么她睡了一觉,他就变成二十八岁的大男人了?
  是她出现幻觉了吗?还是他故意骗她,人怎么会一夕之间成长,变得……更有魅力。
  和以往一样,对自己没信心的于神恩只敢胆怯地在门后偷看,躲躲藏藏怕人发现,脖子一缩一缩地,想看又怕人家笑她脸皮厚,不自量力,神人一般的男子也敢奢望。
  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心里的想望,一再探出头,看他迷人的侧脸,温和不变的笑容,以及眉眼间散发的莲花光泽,他仍是她眷恋不已的那个人呀!
  为什么她没认出他呢?她一直在想这问题。
  除了身材高一些,脸庞线条趋于男性化,举止谈吐多了一丝谦逊和温雅,他就跟记忆中一模一样,她竟迷糊地认不出他来。
  现在的他比十年前更叫人着迷,她能有一天不看他吗?
  “过来。”
  怔了怔的于神恩比比自己,不认为他看得到自己。
  “不要怀疑,就是你。”
  真的是我?她又比着自己,左脚小移了一步。
  带笑的男音温润扬起,“神恩,家里没米仓,你用不着窝在角落当只偷米的小老鼠。”
  鬼鬼祟祟、怯生生地,胆小又饥渴。
  “人家才你是小老鼠,我是怕打扰你。”她不满地抗议,嘟着嘴走到他身边。
  “是吗?”他以为那是她习惯性的老毛病。
  “当然。”她气很足的回道,“你的客人都走了?”
  “知道他们想知道的事,还有留下来的必要吗?”要是他们懂得知足,他不会希望再见到他们。
  面对形形色色的红尘男女,他又喜又忧,喜的是有些人对亲人的关心,一心求助,忧的是那些贪得无餍的人,永远也不知满足。
  人的一生注定有多少福分强求不得,若不行善积德,再多的福气也会用完,享完福就该还业报了。
  “你真的算得出那个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司徒离人颔首轻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只是点出他该怎么做,至于做不做全由他自己决定,卜算的力量只是推了他一把罢了。”
  “可是……呃,你不是看不到?”她呐呐的一说,不太能信服的举起手在他眼前挥动。
  他笑着捉住她的手。“我有敏锐的听觉,你刚才在房门口看我看到吸口水的声音,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哪……哪有,我才没有流口水……”她倏地满脸通红,连忙用手臂拭嘴,想湮灭证据。
  “喔!那是过于兴奋的喘息声喽?!”他半开玩笑地逗弄她。
  羞得两颊红如苹果的于神恩低呐地一吸气,“才不是,你听错了。”
  “你意淫我。”
  “什么?!”他……他也会说这么下流的话?!
  她觉得她快晕倒了,心跳得好快,心仪已久的男孩……不,男人,就在面前,还握着她颤个不停的手不放,她呼吸不急促都不行,严重缺氧中。
  以前只能偷偷的看着他,隔着一段不算短的距离,连一句话也不敢跟他说,安于偷窥的生活,不想去打扰他。
  但事实上,她仍是个爱作梦、不切实际的女孩,偷看他的同时也希望他注意到自己,不要一味地跟女朋友聊天,忽略真心喜欢他的她,就算当个朋友也好。
  现在她晓得以前他为何常视若无睹,因为他双目失明,压根没看见她。
  “小心蚊子飞进嘴巴里。”她似乎太惊讶了,抽气声浓重。
  她捂着嘴,口齿不清的问道:“你和乌呀嘎啦没有……鬼乌鸡……”
  “鬼乌鸡?”她想吃乌骨鸡?
  “我是说你怎么没有和安亚菲在一起?你们那时候好像很要好。”常常出双入对,感情好得叫人羡慕。
  听出她话中的酸涩,他放开轻握的小手。“我和安亚菲只是同学,我父亲那边的亲戚拜托她对我多照顾一点,你该看得出我有很多地方不方便。”
  “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她哪看得出来,行动自如的他比明眼人还灵敏,有好几次他的视线投向她,她惊喜得心脏都快停止跳动。
  结果是自作多情,他根本看不见她,而她竟快乐一整天,兴奋的想着他是否对她有意思。
  “还不到那种程度,她是个满好相处的人。”有过交往的提议,她提出的。
  我很喜欢你,离人,我们交往吧!心高气傲的小公主挽着男孩的手,这么说道。
  我也喜欢你,但我不能与你交往。男孩温柔的回答。
  为什么?她很生气的问。
  因为你不是我要等待的那个人。男孩无奈的笑着,不希望她受伤。
  你凭什么认为我不是你等待的那个人——
  是呀!凭什么?
  男孩事后想了很久,最后决定提早结束课业,不让女孩越陷越深,他不用回答为什么,一旦他遇到他等待的那个人,心会告诉他。
  此时的司徒离人正面对那个人,但他不能明白的表明心迹,在他还没确定一件事前,若是不经意表露出爱意,那个人的执念会越深,后果恐怕难以收拾。
  “真的?”她两眼异常发亮,嘴角往上扬。
  “我没有骗你的必要。”孰真孰假,自有时间去印证。
  “那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于神恩特别强调“现在”,屏气等待答案。
  “你要听真话?”
  “废话。”谁要听假话来着。
  “原来你喜欢听废话。”他佯装明了地点点头,笑意不减。
  “你……司徒离人,不要给我耍白痴啦,你明知道我要问的是什么。”她直跺脚的嗔道。
  温柔的笑脸微微一收,他语轻地一扬唇。
  遂自荐。“
  “‘现在’没有女朋友,也不接受毛
  “我……”可恶,她好不容易鼓起一点告白的勇气,他居然不给她机会。
  “对了,我明天要下山一趟,你待在屋里别乱跑。”纷扰的人群呵!混浊的城市。
  “什么,你要下山?”于神恩突然露出惊慌神色,紧紧捉住他不算强壮的手臂。
  他笑着拍拍她的手。“我总是得去查查你发生了什么事,才能找回原来的你。”
  “我要跟你去。”她很怕,怕再也看不到他。
  “不。”他坚定而温和的拒绝。“我没有把握能否保护你。”
  “我不怕。”只要跟着他,她什么都不怕。
  “我怕。”司徒离人表情万千的抚着柔细小手。“我眼睛看不见,没办法即时为你挡下危险,我不晓得会不会有另一个你出现,到时我要怎么保全两个你呢?”
  她不语,低垂着头。
  “我承认我也有不足之处,不管我如何排盘卜卦,始终算不出你十七岁以后的命盘,但我看不到你,表示你还活着,温热的身体确实存在着。”她还没死是唯一的线索。
  “我……我不要一个人被留下,孤孤单单的感觉很可怕。”她怕那个声音又来拉走她。
  时候到了,于神恩,卒于十七……时候到了,于神恩,还不快走……时候到了,于神恩,该去报到了……时候到了,于神恩……时候到了……时候到了……
  “不要害怕,神恩,为了我勇敢,我不会丢下你一人。”她现在的状态太脆弱了,容易遭邪物占据。
  “我……我会勇敢,我等你。”她明明怕得双手直抖,却强装坚强。
  “你哟!真让我放不下心。”司徒离人幽幽地叹息,大掌摸索着她秀致五官,轻轻在眉心落下一吻。
  “如果你能吻在唇上,我会让你更放心。”她一脸期盼。
  闻言,他轻笑出声,“等我回来再提醒我。”
  “如我所愿?”她下意识地舔舔唇,直盯着他近在眼前的嘴。
  “看你表现如何。”他不给承诺。
  “厚——”她不服气的发出抗议声。“你有诱骗小女孩的嫌疑。”
  他又笑,抚过她的发,发现又长了三吋。“你可以走到屋外,但不能走得太远,竹芦四周一百公尺内我有布下结界,你不用担心会有邪物侵扰你。”
  “那人呢?”她一脸哀怨的说道,不希望他离开她。
  “人?”司徒离人想了一下。“在我房里左边的柜子有春色留下来的电击棒和防狼喷雾剂,下山前我会教你怎么使用。”
  “春色?”听起来好像女孩子的名字。
  “我师妹,我一向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不过你不会有机会见到她,她嫁人了。”她们错过了有点可惜。
  “咦?”他的话真奇怪,嫁了人就不回娘家吗?
  “不要胡思乱想了,她的故事很离奇,有空我再说给你听,现在陪我去散散步好吗?”他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
  “嗯。”她喜欢散步。
  夕阳的余晖洒在两人的身上,归巢的倦鸟飞过头顶,染红的晚霞伴随着一颗大火球往西坠落,一闪一闪的星子在天未暗时跳了出来。
  迎着微凉的晚风,不觉冷的于神恩专注地看着她心里最耀目的太阳,一下子涨满的幸福感充斥全身,多到无法承载。
  蓦地,她像发现什么地大叫——
  “你有白头发——”不只一根,而是很多根。
  第四章
  “于神恩?”
  乍听这个名字时,陪同下山的老滚忽然怔了一下,脸色怪异地想着在哪里听过,十分熟悉,让他直觉得应该认识名字的主人,而且和她关系密切。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扰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矗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在附近工地工作来公园小憩的大汉瞪大眼睛,跟着一张红色纸钞看向一只持钞的手。
  “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女子进入自己的闺房,走向双眼紧闭的小姐,两者合而为一,沉睡不醒的小姐幽幽醒来,她挽起男子的手向双亲告禀,此人已为她夫婿。
  这便是离魂的由来,因为思念超过人的负荷,魂魄脱出躯壳化为形体,追随所爱的人而去。
  “对呀!都十年了,不好也不坏,拖着一口气也不知道要见谁。”早点解脱对小恩来说才是好事一桩,她这样硬撑着实在太苦了。
  忍着悲痛情绪,司徒离人语气艰涩的问道:“她还住在医院里吗?”
  “应该是吧,如果没转院的话。”
  “请问是哪一间医院?”他要见她一面,在最短的时间内。
  “哎!我要找找看,太久了,我两、三年前还碰到她大嫂。”啊!有了,就是这张名片。
  “她有大嫂?”原来她不是无亲无戚,还有家人在。
  “是呀!还长得挺漂亮的,不过还没过门,她短命的大哥上山工作,赚她的医药费,车子翻了,人也没了。”到现在连尸体也找不到,八成被熊吃了。
  “那她大哥是……”若有机会就替他招招魂吧!算是缘分一场。
  “好像叫什么……跟小恩名字只差一个字,我想想……啊!于承恩,块头很大。”她比了比肌肉,表示壮得像头牛。
  于承恩?!
  正要递水给司徒离人的老滚忽地全身一僵,像被雷击中似,口中不停地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于承恩……于承恩……于承恩……
  随即摇了摇头,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医院是神圣的殿堂,不容侵犯的救人圣地,不论你是达官贵人,或是地痞流氓,一旦进入了此地,生老病死将无权选择,医生的角色是治病和减轻病痛,绝对没办法跟上帝抢人,也赢不了死神挥下的巨镰。
  地处近郊的圣心医院虽有门诊挂号,但以长期疗养病患居多,院区占地辽阔,室外景观造景多,适合精神有问题,身心障碍者的治疗环境。
  在入口处东侧最后一幢大楼,里面住的是无行动能力老人,全身瘫痪需要全日看护的重残者,以及植物人。
  不过他们有分楼层,各有专属医生和护士以应不时之需,不会混在一起聘请没有经验的外劳照顾,因此收费相当昂贵。
  即使有健保给付,一床一月也要三万元起跳,而这是清寒家庭才有的减免,一般家庭若没有七、八万是难得一床位。
  此时,应该静谧平和的某一病房里,传出近乎争执的大吼声,理应出面制止的护士只从护理站仰直脖子一瞧,习以为常地又低下头整理住院资料。
  只是她们互相传递的无奈眼神似在说——又是三○五病房,怎么闹个不停?
  “我说你呀!能不能听我一次,都几岁了还这么任性,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家嫁了,别像个女佣帮人把屎把尿,尽做些低下肮脏的工作,弄得一身是消毒水的味道,谁敢要你?”
  放着自个家里的事不做,每个月薪水才两万出头的工作倒是做得挺乐,没有三节奖金,没有年终礼品,而且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全天守着一个活死人。
  她就是不晓得这丫头究竟在想什么,明明有知名厂商聘用她当会计师,月入少说六、七万,还有生育津贴、出国补助、公司分红,一年两次员工旅游,及其他一堆福利,她偏是给辞了,花了三个月时间受训练,只为当个工时长又辛苦的看护。
  原本以为她会撑不了,顶多半年一年就会放弃,身为备受宠爱的么女,大家也就由着她去吃点苦头,不忍心苛责。
  谁知这一做居然没完没了,不喊苦也不叫累的硬撑着,女孩子最可贵的青春大半就这么蹉跎掉,叫深爱她的家人看得很心痛。
  “妈,这里是医院,你小声点,别吵到其他人。”她精神真好,嗓门依旧大得惊人。
  “哪里会吵,这一个个躺得像死人似,跟太平间没两样,我就算拿着大声公在他们耳边大吼大叫,也没一个会爬起来骂我太吵。”真要能开口还得感谢她呢!
  “妈!你不要这样,请给别人多一点尊重,他们也不想变成这模样。”躺在这里的都是可怜人,更需要关怀和怜悯。
  “我尊重他们,谁尊重我?!不过叫你去相个亲,推三阻四地直说走不开,害我一再跟人家道歉,丢尽老脸,你真是我的好女儿呀!”
  早知道她会这么不孝,当初一生下来就先把她掐死,省得被她活活气死。
  “这件事怎么能怪我,事先也没知会我一声,临时要我去餐厅和男方见面,一时之间根本无法脱身,连找人代班的时间也没有。”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个性也不改一改,老是要所有人配合她。
  李桂花手一叉腰,呈茶壶状,指着女儿鼻头大骂。“你还敢回嘴呀!上一回陈妈妈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侄儿等了你多久,你不去也就算了,还打电话叫陈妈妈别多事,你还不想嫁人。”
  “我有工作……”她话还没说完,震耳欲聋的狮子吼又直冲门面而来。
  “朱秀婉,你要敢再跟我提这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我马上随便找个人把你给嫁了,嫁个阿猫阿狗都比当下人强。”有哪个当妈的狠得下心看女儿日渐消瘦,三餐不定地常以面包果腹。
  因为总是忙得没时间进食,一有空就囫图吞枣,拿到什么吃什么,以吐司干面最方便,长期下来难免营养失衡,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健康。
  “妈,你别生气,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怕我累坏了自己,你会心疼。”一听她喊她的全名,朱秀婉赶紧摆出小女儿的姿态撒娇,即使她年纪已“老”得不适合当妈妈的小女孩。
  面对最宠、最疼的小女儿,李桂花稍软了口气,“知道我会心疼还尽让我为你操心,当初你硬要和长得像流氓的穷小子交往,我们也没说什么,只要他对你好,肯专心一意的疼你宠你,你要的我们不都给你了?!”
  一听母亲提起那个人,顿时鼻一酸的朱秀婉红了眼眶,想起无缘的他,心中的伤痛仍在,不时隐隐作痛。
  她很清楚当初家人并不赞同两人的交往,刚和他认识的时候,她是清汤挂面的国立大学生,而他不过是半工半读、高中毕业的黑手学徒,因为家穷先当兵再念夜校,大她两岁。
  也许就如母亲所言,鬼迷了心窍吧!第一眼见到他时觉得他很可怕,像一拳能打死一头虎,可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后,慢慢地越走越近,终于成为男女朋友。
  他一直很自卑,认为自己配不上她,而那时又有不少男同学追求她,所以两人的感情有如风雨中的鸟巢,摇摇晃晃,要散不散地渡过危险期。
  后来他出师了,有了稳定的工作,一路走来才渐渐平顺,怕被嘲笑他们学历上的悬殊,白天在汽车修理厂上班的他又去报名夜大,想跟上她的程度。
  “可是你要为自己多想一想,人都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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