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檞寄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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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
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
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写的《爱尔兰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写封E…mail问他,他回信说他是在台南喝到爱尔兰咖啡,
而非在小说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强调,只要是道地的爱尔兰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样的。
爱尔兰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会限制该在哪种咖啡馆品尝。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话,他说爱尔兰咖啡对他而言,是有意义的。
但对别人来说,可能就只是一种咖啡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与其想喝属于别人的爱尔兰咖啡,不如寻找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乐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样,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但在别人眼里,可能只是一根金黄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我想,那时刚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别人找的是饮料,我找的,却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没意义的。
从台北到台中,我已经坐了二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
应该不能说是“坐”,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是因为坐车?
还是因为回忆?
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后,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
我、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
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
明菁搬到胜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没有门禁时间。
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跟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岁老人的牙齿。
不过这少许的连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虽然简短,但是有力。
这力量几乎摇撼我整个人生。
我会认识荃,是因为孙樱。
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虽然严肃了点,却很正直。
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会发生什么的。
“我和孙樱,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不适合啦。”柏森说。
“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啊。”
“她是不错,可惜头不够圆。”
“你说什么?”
“我要找投缘的人啊,她不够头圆,自然不投缘。”柏森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好奇,柏森从大学时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欢迎。
可是却从没交过女朋友。
柏森是那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种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毫不迟疑。
只不过这个如果,一直没发生。
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女孩子。
就像吃东西一样,我总是无法形容我喜欢吃的菜的样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来,吃了一口,才知道对我而言是太淡?还是太咸。
认识明菁前,柏森常会帮我介绍女孩子,而且都是铁板之类的女孩。
其实他也不是刻意介绍,只是有机会时就顺便拉我过去。
“柏森,饶了我吧。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会喜欢喔。”
“喜欢也没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说什么?”
“你是老虎啊,你都没办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没用。”
“菜虫!你怎么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责我一声,然后哈哈大笑:
“不过你这个比喻还算贴切。”
认识明菁后,柏森就不再帮我介绍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经找到凤凰,就不用再去猎山鸡了。”柏森是这样说的。
“是吗?”
“嗯。她是一个无论你在什么时候认识她,都会嫌晚的那种女孩子。”
会嫌晚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对那时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没有明菁的话,我会很寂寞?还是会很不习惯?
我不敢想象,也没有机会去想象。
如果,我先认识荃,再认识明菁的话,我也会对荃有这种感觉吗?
也许是不一样的。
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所时做的实验,可以反复地改变实验条件,
然后得出不同的实验结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无论我满不满意,顺序就是这样的,无法更改。
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我和柏森找了同一个指导教授,因为柏森说我们要患难与共。
研究所的念书方式和大学时不太一样,通常要采取主动。
除了所修的学分外,大部分的时间得准备各自的论文。
因为论文方向不同,所以我和柏森选修的课程也不相同。
不过课业都是同样的繁重,我们常在吃宵夜的时候互吐苦水。
明菁好像也不轻松,总是听她抱怨书都念不完。
虽然她还是常常来我们这里,不过看电视的时间变少了。
不变的是,我和明菁还是会到顶楼阳台聊天。
而明菁爬墙的身手,依旧矫健。
明菁是那种即使在抱怨时,也会面带笑容的人。
跟柏森聊天时,压力会随着倾诉的过程而暂时化解。
可是跟明菁聊天时,便会觉得压力这东西根本不存在。
“你和林明菁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柏森常问我。
“应该是……是好朋友吧?”
“你确定你没有昧着良心说话?”
“我……”
“你喜欢她吗?”
“应该算喜欢,可是……”
“菜虫,你总是这么犹豫不决。”柏森叹了一口气:
“你究竟在害怕什么呢?”
害怕?也许真是害怕没错。
起码在找到更适合的形容词之前,用害怕这个字眼,是可以接受的。
我究竟害怕什么呢?
对我而言,明菁是太阳,隔着一定的距离,是温暖的。
但太接近,我便怕被灼伤。
我很想仔细地去思考这个问题,并尽可能地找出解决之道。
不过技师考快到了,我得闭关两个月,准备考试。
考完技师考后,又为了闭关期间延迟的论文进度头痛,所以也没多想。
明菁在这段期间,总会叮咛我要照顾身体,不可以太累。
“过儿,加油。”明菁的鼓励,一直不曾间断。
技师考的结果,在三个半月后放榜。
我和柏森都没考上,子尧兄没考,所以不存在落不落榜的问题。
令我气馁的是,我只差一分。
当我和柏森互相交换成绩单观看时,发现我的国文成绩差他十八分。
我甚至比所有考生的国文平均成绩低了十分。
而国文科,只考作文。
我又堕入初二时看到作文簿在空中失速坠落的梦魇中。
收到成绩单那天,我晚饭没吃,拿颗篮球跑到光复校区的篮球场。
如果考试能像投篮一样就好了,我那天特别神准,几乎百发百中。
投了一会篮,觉得有点累了,就蹲在篮框架下发呆。
不禁回想起以前写作文的样子,包括那段当六脚猴子的岁月。
可是我的作文成绩,虽然一直都不好,但也不至于太差啊。
怎么这次的作文成绩这么差呢?
难道我又用了什么不该用的形容词吗?
我继续发呆,什么也不想。发呆了多久,我不清楚。
眼前的人影愈来愈少,玩篮球的笑闹声愈来愈小,
最后整座篮球场上只剩下我一个人。
耳际仿佛听到一阵脚踏车的紧急煞车声,然后有个绿色身影向我走来。
她走到我身旁,也蹲了下来。
“穿裙子蹲着很难看,你知道吗?”过了许久,我开了口。
好像觉得已经好多年没说话,喉咙有点干涩。我轻咳一声。
“你终于肯说话啦。”
“你别蹲了,真的很难看。”
“会吗?我觉得很酷呀。”
“你如果再把腿张开,会更酷。”
“过儿!”
“你也来打篮球吗?”我站起身,拍了拍腿。
“你说呢?”明菁也站起身。
“我猜不是。那你来做什么?”
“对一个在深夜骑两小时脚踏车四处找你的女孩子……”
明菁顺了顺裙摆,板起脸:“你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啊?对不起。你一定累坏了。”
我指着篮球场外的椅子:“我们坐一会吧。”
“找我有事吗?”等明菁坐下后,我开口问。
“当然是担心你呀。难道找你借钱吗?”
?quot;担心?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晚饭不吃就一个人跑出来四个多钟头,让人不担心也难。”
“我出来这么久了吗?”
“嗯。”
“对不起。”
“你说过了。”
“真对不起。”
“那还不是一样。”
“实在非常对不起。”
“不够诚意。”
“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对不起。”
“够了。傻瓜。”明菁终于笑了起来。
我们并肩坐着,晚风拂过,很清爽。
“心情好点了吗?”
“算是吧。”
“为什么不吃饭?然后又一声不响地跑出来。”
“你不知道吗?”
“我只知道你落榜…”明菁突然警觉似的啊了一声,“对不起。”
“没关系。”
“明年再考,不就得了。”
“明年还是会考作文。”
“作文?作文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们中文系的人当然不担心。但我是粗鄙无文的工学院学生啊。”
“谁说你粗鄙无文了?”
“没人说过。只是我忽然这么觉得而已。”
“过儿,”明菁转身,坐近我一些,低声问,“怎么了?”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索性告诉明菁我初中时发生的事。
明菁边听边笑。
“好笑吗?”
“嗯。”
“你一定也觉得我很奇怪。”
“不。我觉得你的形容非常有趣。”
“有趣?”
“你这样叫特别,不叫奇怪。”
“真的吗?”
明菁点点头。
“谁说形容光阴有去无回,不能用”肉包子打狗“呢?”
“那为什么老师说不行呢?”
“语言有它约定俗成的使用方式,老师在进行一种很一般性的教育。”
明菁叹了一口气,接着说,
“可是如果从创造力这件事上来思考,对语言文字的自由度其实是可以更大的。而且对你这样的人而言,一般性的教育是不够的呀!”
“我果然是个奇怪的人。”
“你不奇怪,你只是想象的方式不同。”
“想象的方式?”
明菁站起身,拿起篮球,跑进篮球场。
“创造的时候可以像草原上的野马一样,想怎么跑就怎么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罚球线上,出手投篮,空心入网。
“可是很多人却觉得活着做任何事都该像赛马场里的马一样,绕着跑道奔驰。并按照比赛规定的圈数,全力冲刺,争取锦标。”
明菁抱着篮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进篮球场。
“我真的……不奇怪吗?”
“你是只长了角的山羊,混在我们这群没有角的绵羊中,当然特别。”
明菁拍了几下球,“但不用为了看起来跟我们一样,就把角隐藏着。”
“嗯。”
“过儿,每个人都有与他人不同之处。你应该尊重只属于自己的特色,不该害怕与别人不同。更何况即使你把角拔掉,也还是山羊呀。”
“谢谢你。”
明菁运球的动作突然停止,“干吗道谢呢?”
“真的,谢谢你。”我加重了语气。
明菁笑一笑。
然后运起球,跑步,上篮。
球没进。
“你多跑了半步,挑篮的劲道也不对。还有……”
“还有什么?”
“你穿裙子,运球上篮时裙子会飞扬,腿部曲线毕露,对篮框是种侮辱,所以球不会进”
明己芙粽诺匮沽搜谷棺樱“你怎么不早说!”
“你虽然侮辱篮框,却鼓励了我的眼睛。这是你的苦心,我不该拒绝。”
我点点头,“姑姑,你实在很伟大。我被你感动了。”
“过儿!”
明菁,谢谢你。
你永远不知道,你在篮球场上跟我说的话,会让我不再害怕与人不同。
每当听到别人说我很奇怪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说的这段话。
顺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线。
虽然当我到社会上工作时,因为头上长着尖锐的角,以致处世不够圆滑,让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来就该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会篮球,又回到篮球场外的椅子上坐着。
跟大学时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没有门禁时间,所以不用频频看表。
“这阵子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对你而言,一定很简单。”
“不。什么人都会写小说,就是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小说。”
“为什么?”
“正因为我们知道该如何写小说,所以反而不会写小说。”
“啊?”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篮球抱去。
“就像这颗篮球一样。我们打篮球时,不会用脚去踢。还要记得不可以
两次运球,带球上篮时不能走步。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打篮球的本质,
而只是篮球比赛的规则。“
明菁把篮球还给我,接着说,
“过儿。如果你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怎么玩篮球?”
“就随便玩啊。”
“没错。你甚至有可能会用脚去踢它。但谁说篮球不能用踢的呢?规则
是人订的,那是为了比赛,并不是为了篮球呀。如果打篮球的目的,
只是为了好玩,而非为了比赛。那又何必要有规则呢?“
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我常希望永远是一个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跑步只是我表达快乐
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等待
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
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吗?”
“哪有。”
“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
“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
“嗯。”
“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
“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谢谢你。”
几年后,当我在社会上或研究领域里的宽阔草原中跑步时,
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
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
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地在脑海中响起: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
“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
“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
“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
“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
“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
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
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喔。”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哈哈……肉不要煮太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
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
“菜虫,吃饭没?”
我摇摇头。
“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
“想到什么?”明菁问我。
“我考国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
“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
“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
“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
“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
“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
“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
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
“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
“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
“特别奇怪吗?”柏森说。
“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一遍。
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
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
“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枝笔,两枝被狗啃过,另一枝则会断水。还有一张信纸,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说这件故事其实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地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你终于出现了!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蜁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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