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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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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树在雨和晨曦中,那条伸展着的道路仍然在作出诱惑的低语。
  “来吗?我带你到世界的尽头去。”
  世界的尽头,那是何方?那个他,现在是否正在世界的尽头?伴着他一起走的又是谁?
  “我不能和你结婚,”那个他说:“你看,你长得那样漂亮,那样柔弱,而我却穷得租不起一间屋子,我怎能忍心让你为我洗衣煮饭,叠被铺床?所以,梦槐,忘掉我吧!你长得那么美,一定可以嫁一个很年轻而有钱的丈夫,过一份安闲而舒服的生活。梦槐,你是个聪明人,忘了我吧,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
  “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她望着尤加利树,那上面挂着多少雨珠。“我爱你,”那个他说的:“所以你嫁给别人吧。所以我不能娶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但是,千万别深究,“这是人生。”也是那个他所说的:“我们如果结了婚,会有什么结果?想想看,在一间只能放一张床的斗室里,啃干面包度日吗?前途呢?一切呢?我们所有的只是饥饿和悲惨!所以,你还是嫁给别人吧,还是找一个年轻有钱的理想丈夫吧。”
  “几点钟了?”
  幼谦在床上翻了个身,坐起身子。梦槐下意识的看看表。
  “七点半。”
  他跨下了床,打着呵欠,睡裤的带子松松的系在凸起的肚子上,“年轻有钱的理想丈夫”,他是吗?又是一个呵欠,他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诧异的望望她,一清早,又看雨吗?除了看雨,她竟找不出任何兴趣来吗?雨,那淅淅沥沥滴答不止的玩意儿,里面到底藏些什么伟大的东西,她竟如此热中于对它的注视。
  “还在下雨吗?”他懒懒的问。
  “嗯。”她也懒懒的答。
  真无聊,全是废话。他想,走进盥洗室,刷牙、洗脸、准备上班。必须冒着雨去搭交通车,这该死的雨,下到那一年才会停止?而她,居然会喜欢看雨!不过,今天应该早点去上班,为什么?对了,今天有那位新上任的女职员,“咯咯咯,咯咯咯……”笑起来浑身乱颤,像只母鸡!母鸡,应该是只大花母鸡呢。他微笑了起来,眼前又浮起那被脂粉夸张了的眉眼和嘴唇,还有那些“笑”。
  目送幼谦走出家门,她松了一口长气,好象解除了一份无形的束缚。在窗口前面,她习惯性的坐了下来,把手腕放在窗台上,静静的凝视着雨雾里的尤加利树。“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那个他说,结果,他娶了一个百万富豪的小姐,婚后第二个月,就带着新婚夫人远渡重洋,到世界的尽头去了。
  “这是人生。”是吗?这就是人生?她把下巴放在手背上,玻璃又被她所呼出的热气弥漫了。她抬起头,凝视着玻璃上那一大片白色的雾气,想起昨天没写完的一阕词,举起手来,她机械的把那下半阕词填写了上去:“昨宵徒得梦姻缘,水云间,悄无言,争余醒来愁恨又依然,辗转衾绸空懊恼,天易见,见伊难!”
  字迹在玻璃上停了几秒钟,只一会儿,就连雾气一起消失了。
  雨滴仍旧在尤加利树上跌落,跌碎的雨滴是许许多多的梦。
  网
  一开始,她就知道,她不该和他见面的。
  虽然,他的名字对她已那么熟悉,熟悉得就好象这名字已成为她的一部分,可是,她从没有想过要和他见面。是不敢想?是避免想?还是认为见面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她自己也分析不出来。只是,这名字在她心灵深处一个隐密的角落里已生活得太久了,几乎每当她一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他──属于那名字的一个模糊的影子──就会悄悄的出现,她会和他共度一个神秘而宁静的晚上。这是她的秘密,永不为人知的一个秘密。许久以来,他已成为她的幻想和她的一个幽邃的梦。她会很洒脱的批评任何一个她欣赏的作家:“你看过野地的作品吗?好极了!”
  “你知道鹿鹿吗?他对人物的刻划真入骨!”
  但是,她从不敢说:“你晓得轫夫吗?他写感情能够抓住最纤细的地方,使你不得不跟着主角的感情去走。他能撼动你,使你从内心发出共鸣和颤栗。”
  她从不会提的,这感觉是她的秘密。轫夫两个字从没有从她嘴里吐出来过。一次,在一个文艺界的小集会里,一个朋友对她说:“假若你听说过轫夫……”
  “哦,轫夫?”她的心脏收缩,紧张使她喘不过气来。她是那么迫切的想知道轫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她逃避得比她内心的欲望更快:“轫夫?我好象没看过他的作品。”
  她仓皇的走开,懊恼得想哭,因为,她竟然如此轻易的放过知道轫夫的机会。在她的内心里,她一向把他塑造成两种完全不同的形状:一种是年约三十余岁,面貌清□,眼睛深沉,衣着随便,落拓不羁。另一种却是年约五十余岁,矮胖,淡眉细眼,形容猥琐,驼背凸肚,举止油滑。每当她被前一种形象所困扰的时候,她就会对自己嗤之以鼻:“呸!谁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于是,后一种形象就浮了起来,代替了前者,而她,也随之产生一种解脱感。她沉溺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有时,她的思想陷得那么深,以致她那个嗅觉灵敏的猫似的丈夫会突然问:“你在想什么?一篇小说?”
  “是的──一篇小说。”她轻轻说,迅速把心中那个影子驱逐到那隐密的角落里去,并且武装起面部的表情来。她了解子欣──她的丈夫──虽然子欣是个政客,但他对感情的观察力却异乎常人的敏锐。
  子欣走过来,似笑非笑的望着她说:“你知道,你沉思的时候很美,好象在恋爱似的。”
  她立即手脚发冷,内心颤栗。
  她知道不该和他见面,可是,这次见面却在毫无准备中来临了。来得那么仓促和突然,使她在惊慌之中,几乎来不及遁形。
  那天,她和子欣去参加一个官场的应酬,在座的都是子欣的朋友,子欣带她去,多少带一点炫耀的意味,他会对人介绍她说:“来,见见我的作家太太,她就是杜蘅,你不会没看过杜蘅的作品吧?”
  每当这种时候,难堪和窘迫总会让她面红耳赤,于是,她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孤独而无助的小女孩,急于找地方逃避,却无处可以容身。如果再碰到一两个附庸风雅的客人,对她的小说作一番外行的恭维,她就更会张惶失措而无言以答了。
  这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场合──主人吴太太忽然带了一个男人到他们面前来。“我来介绍一下,”吴太太微笑的说:“这是林子欣先生和林太太,林太太你一定知道,就是女作家杜蘅。这位是李轫夫先生,李先生也是位大作家!”
  轫夫!这名字一触到她的耳朵,她就浑身僵硬了。本能的,她打量着这个男人:他决不是她想象中的第二种,却也不同于第一种。瘦长条的个子,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整洁的衬衫敞着领子,露着那大粒的喉结。眼镜片后面的一对眼睛是若有所思的,却炙热的燃烧着一小簇火焰,火焰的后面,还隐藏着一种深切的落寞。她紧张得近乎窒息,模糊中听到子欣在说:“久仰久仰,我看过您的小说,好极了!”
  她知道子欣从没有看过他的小说,这使她为子欣的话而脸红。他答了一句话,她竟没有听清楚是什么。然后,他的目光接触到她的,就这一接触之间,她知道他们彼此间发生了什么,她恐惧,却又觉得理所必然。她的心像是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而还在继续的飘坠着,飘坠着……永不到底的飘坠着。一阵酸楚的感觉爬进了她的鼻子,她头脑昏沉,而眼眶润湿了。
  他没有对她说什么,只热烈的望着她,微微的点了一个头,他不必说,她已经了解了,她猜想,他也了解了。这一剎那间所发生的使她惶然,或者他也如此。她听到他在和子欣说一些虚渺的应酬话,而子欣却反常的热烈,固执的说:“星期六请到我们家晚餐,一定要来,你可以和我太太谈谈小说和文坛趣事!请一定来!”“哦!很抱歉……”他犹豫着。
  “别拒绝!一定来!”子欣坚持的说。
  他看了她一眼,她始终无法说话,甚至无法挤出一个微笑,她看到他颤栗了一下,立刻掉开头,仓促的说:“林先生,我一定准时来!”
  他走开了,去和别的客人谈话。她也卷入了太太集团,装着热心的去听那些关于孩子,关于打牌,关于衣料和化妆的谈话。她心中是一片渺渺茫茫的境地,容纳的东西太多又太少,她不敢抬头,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秘密,更怕另一对眼睛似无意又似有意的搜索。
  星期六,他准时来了,而子欣却迟迟未归。她在过度的紧张和昏乱中迎接他。他们坐在客厅中,彼此默默注视,时间在两人的凝视中冻结。虽然谁也没有开口,他们却已交谈了过多的言语。好一会儿之后,他轻轻的说:“你的小说一如你的人。”
  “是吗?”她慌乱的说。
  “是的。”他注视着她:“只微微有一点不同。你的小说中总有三分无奈和七分哀愁,而你的人却有三分哀愁和七分无奈。”
  她悚然而惊,他的话刺进她的内心深处,一针见血的把她分析得纤毫毕露,似乎比她自己分析得更清楚。没有人能了解她那镇定的外表后面,藏着一颗多么怯弱畏羞的心,也没人能体会到她比一般人都细腻而容易受伤的感情。她始终像一只把头藏在翅膀里的小鸟,深深的躲藏着,害怕别人会伤害了自己,却妄以为自己那脆弱的小翅膀就能抵御住所有外界的力量。她生活在子欣的旁边,那夫妇之情早已像一口干涸的井,但她无力于逃出这环境,只一任岁月从她的手中流过,无可奈何的、被动的,让生命的浪潮推动着。
  她给了他黯然的一瞥,他沉默了。看不到的情愫在他们身边流动,她知道,她再也逃不出去了,她一直害怕被捕获,而现在,她还是被捕获了。她望着他,他的眼睛在清清楚楚的对她说:“别害怕,别逃避。”
  她的眼睛立即答复了:“我想要,但我不敢。”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去,他手上握着一个茶杯,杯里那橙色的液体迎着落日的光而闪耀。她瘫软在椅子里,注视着杯上的反光,那绚丽多变的彩色,一如这繁杂虚幻的人生。好一会,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你结过婚?”
  “是的。”
  “她?”
  “在美国。”
  “为什么?”
  “她喜欢那种热闹而奢华的生活,那儿有她同类的朋友,她离不开跳舞和享受。”
  “你们结婚多久了?”
  “十五年。──你呢?”
  “十年。”
  “都够长了,是不是?”他的眼睛闪着异样的光。
  “足以让我们从一个孩子变成大人,足以让我们从幼稚变成成熟,可是,成熟往往来得太晚。”她说,一瞬间,有些儿泫然欲涕。
  她知道他明白她的意思,她不需要多说什么了,他了解得和她一样清楚。他们之间是永不可能的,该相遇的时候,他们没有相遇,而现在,“相遇”似乎已经多余了,变成生命上的“外一章”。
  子欣及时归来,打破了室内那种令人眩晕的沉寂,也打破了两心默默交融的私语。他大踏步跨进室内,故意大声而爽朗的笑着说:“抱歉抱歉,一个会议耽误了时间,让客人久待了!不过,李先生和内人一定很谈得来的!”
  她不由自主的望望子欣,子欣的态度似乎有些不对,那份爽朗太近乎造作。随着她的眼光,子欣给了她狡狯的一瞥,好象在说:“你别瞒我,我什么都知道。”她顿时绯红了脸,好象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被抓住了把柄。她甚至不敢再去看轫夫,整个晚上,她手足无措,神魂不定。吃饭的时候,她弄翻了酱油碟子,染污了衣服,当她仓促间预备避到内室去换衣服的时候,她接触了轫夫的眼光,那眼光里跳动的小火焰烧灼着她,使她心痛。她逃进房内,更换了衣服,又重新匀了脂粉,她延误了一大段时间,以平定自己沸腾的情绪,当她再走出来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很稳定了,但是,当轫夫的眼光和她轻轻一触,一切又是全盘的崩溃。客人终于走了,这段时间,真像比永恒还漫长,却又像比一剎那还短暂,当她和子欣站在门口送客。轫夫伸出手来,和子欣握了握手,说:“谢谢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今天的宴会!”
  子欣笑着,笑得神秘而令人不安。然后,轫夫把手伸给她,她迟疑的伸出手去。他给了她紧紧的一握,她下意识的觉得,她将永远被他这样握着的了。
  “也谢谢你,你的盛情招待和其它的一切!”
  他走了。她茫然若失,神魂如醉。
  子欣拉了她一把,诡谲的笑着说:“走都走远了,你也该进来了吧!”
  她一惊,于是,她明白,子欣已经知道一切了,他原有猫般的嗅觉和感应。所有的事情不会逃过他的眼睛的。她不想解释,一来不知如何解释,二来不屑于解释。回进了卧房,她对镜卸装,慢慢的取下耳环,镜子里反映出子欣的脸,他仍然带着那诡谲的笑,好象他有什么得意的事似的。忽然间,她发现子欣是那样猥琐庸俗,而又卑劣!她诧异自己在十年前怎会看上了他?是的,觉悟是来得太晚了,撞进了网罟的鱼说:“早知道我不走这一条路!”
  但是,它已经走进去了。
  子欣站在她的身后,正从镜子里凝视她的眼睛。他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出于本能的退缩了一下,他狞笑了,握紧着她的肩膀说:“你别躲我,你躲不掉!”这是真的,她知道。她永远只是一个脆弱得像个玻璃人似的小女孩,稍稍加重一点力量,她就会立即破碎。她从没有力量去反抗挣扎。两滴屈辱而又怅惘的泪水升进了她的眼眶,子欣嘿然冷笑了。
  “你心里能容纳多少秘密?”子欣说:“你见他第一眼的时候,你就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感情了,那晚和今晚,你表现得都像傻子!可是,你却美丽得出奇!原来,你眼睛里的光是从不为我而放的!”他扭转她的头,冷酷的吻她,一面欣赏从她眼中滚出的泪水。
  她阖上眼睛,木然若无所知。却一任泪泉迸放,畅流的泪洗不去屈辱,也带不来安慰。
  一个鸡尾酒会上,她再度碰到了他。
  人那么多,那么喧嚣杂乱。可是,当她和他的眼光一接触,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这世界上只剩下了她和他。
  她端着一杯酒,悄悄的避到阳台上,阳台上飘着几点细雨。斜风细雨,雾色苍茫,她凝视着台北市的点点灯光,神思恍惚。一个脚步声来到了她的身后,凭那全身忽然而起的紧张,她知道是谁来了。她没有回头,那人靠在栏杆上,也握着一个酒杯。
  “碰一下杯,好吗?”他问。
  她回过头来,两人有一段长时间的痴痴凝视。然后她举起杯子,两人轻轻的碰了一下杯子。他说:“祝福你!”
  “也祝福你!”她说。
  干了杯里的酒,他们并立在栏杆边上,望着雨夜里的城市。他说:“快走了。”
  “到那里?”她问,淡淡的,好象毫不关心。
  “美国。”
  “去看你的太太?”
  “还有孩子。”
  她沉默了。又过了好一会儿,他说:“我再去帮你倒一杯酒。”
  他拿了酒过来,他们饮干了酒,这斟得满满的一杯,还不止是酒,还有许多其他东西:包括哀愁、怅惘、迷茫、和无奈。然后,他说:“我要先走一步了。”
  他真的转身走了。她继续凝视着黑夜,她知道他不会再走回来了,永远!他们只见过三次面,三个剎那加起来,变成一个永恒。人生,有的是算不通的算朮。
  她想起前人的词:“满斟绿醑留君住,莫匆匆归去!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她明白,她永不会和他再相逢了!永远不会!她只能再把他的影子,藏在心灵隐密的角落,然后像只牛似的,一再反刍着存积的哀愁,咀嚼那咀嚼不尽的余味。
  泪慢慢的滑下了面颊,和雨搅在一起。她苦笑了,终日,她写一些空中楼阁的小说,而她自己,却用生命在谱一首无题诗。
  夜深风寒,点点灯光在冷雨里闪烁,好象在嘲弄着什么。
  落魄
  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着大地。那些青草,迎着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的茁长着。
  李梦真醒了,枕着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草都压得瘪瘪的。
  “唔,郊外,真好。”
  他喃喃的自语,环顾着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的散布着,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
  “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
  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
  “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
  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
  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
  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朮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霉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
  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美丽的风铃草,碧蓝花朵美人娇,可爱的风铃草,临风艳舞清香袅,好象在向我调笑,有个人儿真正好!海水深,盘石牢,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着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朮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着,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着他。脖子底下系着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着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着,试着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着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着,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
  “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着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
  “哦。”李梦真说。
  “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着欣羡的神情。
  “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的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的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梦真失措的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没有小狗?”
  “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的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
  “你家也有小孩么?”
  “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
  “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的望着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的问,深思的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那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的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
  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
  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沉可恬!沉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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