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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缺 by:该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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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缺》by:该隐     
 作者: 今朝有酒今朝醉 发表时间: 2005/08/20 21:33 点击:11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你有没有一件事情是你几乎不曾想起,却也从未忘记的。 

我有。 

 

 

 

 

 

 

记忆,是被一通电话给惊醒的。 

「卫先生吗?」一个陌生的女音,隔著形状诡异的发声机器断断续续地传了出来。 

「我是卫风。」 

「请问你认识一个叫做路祈的人吗?」 

我楞了一瞬,静静地说道: 

「嗯!认识,但是已经好久没见面了。」心像是意识到了些什麽似的,缓缓紧缩。 

彷佛过了千年般漫长的沈默,那个女人才语气平板地说: 

「那可以请你到万芳医院来一趟吗?」 

心又狠狠抽动了一下,我摒住气息地问: 

「有什麽事吗?」难道那家伙又惹了什麽祸,要我去帮他收拾善後? 

「因为我们找不到路先生其他的亲人,所以希望卫先生来医院办理一下手续,领回他的遗体。」 

「遗体!?」我微微倒吸了一口气。 

他…他死了……… 

「什麽时候?」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一般,我只是机械化地问著。 

「明天可以吗?」 

「好的,我明天会过去一趟。」 

挂上了电话,我呆呆地望著窗外,一夜无眠。 

 

 

 

 

 

 

 

无论设计得如何宽敞明亮,整理得如何一尘不染,我总觉得医院是个冰冷无情的地方。 

「路先生是昨天清晨被送进医院的,到急诊室时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急诊室的医生尽责地为我解释著病情。 

「死因是什麽?」我面无表情地问。 

医生有些讶异地顿了一下,「嗯……路先生的身体上有多处擦伤,主要的死因可能是头侧的一处撞伤,我们推测是因为撞击所引起的脑内出血,而未及时治疗才造成脑部损伤,进而导致昏迷,休克死亡。」 

「是吗?」我的脸上平静无波,就连心中也是一片空白。 

医生望了我一眼,又继续说道: 

「帮路先生叫救护车的是住在附近的一位老先生,他好像是路先生的邻居,因为看他倒在路边不对劲,才替他求救的。」 

他…是死在路边的吗……… 

「那位老先生有提及他当时的状况,或是他受伤的原因吗?」 

医生沈吟了一会儿,「老先生曾说,路先生是因为前天下午救了一个险些车祸的小孩,头部的伤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撞的,没想到路先生把小孩送到医院,自己竟然也不顺便检查一下伤势就回去了。」 

我淡淡地扯一扯嘴角,「那个游手好的家伙,一定是个连健保费也没有钱缴的穷光蛋吧!」 

医生闻言微微一笑,「这点我们医院也听说过了。」 

我点点头,想知道的事情已经问的差不多了。 

「可以带我去办手续了吗?」 

医生温和地笑了笑,「没问题,卫先生请往这边的柜台。」 

「谢谢。」我有礼地点头致谢。 

「卫先生,请等一等。」在我转身的瞬间,那位医生忽然叫住了我。 

我狐疑地回头望著他。 

「可以冒昧请问你跟路先生的关系吗?」 

我怔了一刹,「同学关系。」 

「是吗?谢谢你。」那个医生也没说什麽,就笑著离开了。 

 

 

 

 

 

 

 

在寒冷的停尸间,院方要我做一些简单的认尸程序,於是,我眼睛连眨都不眨地,就这麽缓缓地掀开了他盖在脸上的白布。 

「是他。」我没多大表情地将白布放回原处。 

飞扬跳脱的眉宇,在岁月侵蚀下而变得清瘦的轮廓,的确是他。 

路祈。 

我一言不发地在文件上签了名,打算让他就近在医院火化。 

「卫先生,这些是路先生身上的遗物,请问你也要一起火化吗?」一旁的管理员递给我一个小得可怜的袋子,公式化地问著。 

袋子里只有一本有著可笑图案的小簿子,一把钥匙,一个廉价的戒指,一条看不出颜色的项鍊,还有二十块钱的铜板。 

我顺手将这些东西放回袋子,「不必了,这些东西我替他处理就好了。」 

管理员也没多说什麽,可能这些东西连他自己都觉得无聊吧! 

「那请卫先生先到火葬场吧!」 

「好的。」 

我随意地将那个小袋子塞进我的口袋,从容不迫地跟著管理员到了火葬场。 

望著袅袅上升的浓烟,我并没有什麽特别的感觉,对於一个七八年没见的同学,恐怕也已经跟一个陌生人没啥两样了,搜寻著自己久远的片段记忆,印象中他生下来就没有父亲,母亲也在他高二那年去世了,无亲无故的像个在世界上飘飘的游魂。 

「再见了,路祈。」 

我轻轻地说著,就这麽毅然转身离开。 

毫、不、留、恋。 

 

 

 

 

 

 

 

回到家之後,我习惯性地按下电话答录机听著留言。 

没什麽大事,只有几个事务所的同事问我明天要不要一起讨论案子,还有一些前任委托人的邀约。 

无聊! 

我替自己倒了一杯伏特加,舒适地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根烟吞云吐雾著。 

路祈……… 

一个久到我几乎忘记的名字。 

 

 

 

 

 

 

他是我从小一块长大的同学,家住的还蛮近的,打从小学就开始同班,他是一个见过就很难忘记的人,毕竟在二十几年前,有谁敢在小学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头发染成稻草一样的金色!? 

那个时候因为他的母亲是在酒店上班的,路祈是个连父亲是谁也不知道的私生子,也是路祈有这样一个身份的缘故,从小他就成为街邻居的话题,班上同学欺负的对象。 

其实跟他也没有特别好,只是有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他被人揍完像块破抹布似的倒在地上时,一时心软地把我水壶里的水分给他喝,就这麽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孽缘。 

从此以後,路祈就缠上我了。 

因为我向来不擅长拒绝别人,而路祈的个性又颇为强势,所以不知不觉中,我们就开始了一段若即若离的情谊。 

基本上我们的交友圈子并没有重复,甚至是天差地远的,可是,每当段考前夕,路祈总是赖在我家要我帮他做考前复习。 

国中就学会抽烟的他,奇怪的是,他从未在我面前抽过烟,我也没有特别告诉他我不喜欢烟味,虽然我有一个烟枪老爸,但是我还是很难习惯那种刺激性的气味。 

他总是像风一般,突如其然地来,却又毫无徵兆地消失。 

下意识里我总觉得他很烦,老是大剌剌地拉著我到处跑,根本不顾虑我的感受,而且不可否认地,耀眼的他总是女生偷偷暗恋的对象,据说他早在国一的时候就把一个专科女生的肚子弄大,好像那个女的还跑到他家闹得要死要活的,这件事轰动了整个村子,连我也被一堆同学师长叫去问话,只因为我是他唯一一个走得比较近的「朋友」。 

哼!谁是他的朋友了! 

高二的时候,他妈因为得病就死了,而他也就理所当然地辍学,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 

 

 

 

 

 

 

 

我一口饮尽最後一点伏特加,忽然想起自己带回来的东西。我掏出了袋子里的东西,仔细地审视著。 

我拿起那把似曾相识的钥匙,皱著眉苦苦思索著。 

好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忽然,我灵光一闪。 

啊!原来是我大学时租的套房大门的钥匙。 

他干嘛把这种东西留著………真是无聊…………… 

 

 

 

 

 

 

好不容易考上T大法律系的我,就近在罗斯福路上租了一间小小的套房,原本以为不可能再相见的他,竟然会在这个时候碰上了。 

那时,我就像平时一样在旧书摊前流连忘返,忽然有个人从背後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卫风!好久不见啦!」 

看他颜色已经褪掉一半的金发,彷佛朝阳一般,仍熠熠闪耀著光辉。 

说不出心里是什麽感觉,我笑著跟他打招呼。 

「是啊!好久不见,最近过得怎麽样?」 

路祈笑得灿烂,丝毫没有发现我神色中的僵硬。 

「还好啦!倒是你一定考上了第一志愿吧!」他兴奋得好像考上的是他自己似的。 

我耸了耸肩,简单地一语带过。「没什麽,上了大学才知道自己知道还是太少。」跟他说这些做什麽,反正他又听不懂!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中,不知道为什麽就走到了我租的套房门前,我礼貌性地问道: 

「要不要进来坐坐?」 

我忘了他是一个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家伙,根本不懂什麽叫做客气。 

「好啊好啊!不知道你房间里有没有什麽好料!」看他像个孩子一般地跳来跳去,忽然我的心中燃起了一种深切的厌恶。 

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给别人添多少麻烦吗!? 

看见他笑得好像已经拥有了全世界,让我似乎又回到小学那个总是与人格格不入的书呆子,为什麽面对一个样样不如我的人,会让我如此自卑………如此地…嫉妒……… 

自从知道我家後,路祈就开始不定时地出现在我小小的套房门前。 

看著他轻而易举地跟我的邻居、同学打成一片,那副和乐融融的样子,简直让我恶心得想吐。 

而所有压抑在心的一切不满,都在我初恋被甩的那天全部爆发了出来。 

亲眼看见女朋友移情别恋的我,淋著雨回到了家,一上楼就看到路祈叼著烟嘻皮笑脸地对著我笑。 

「嗨!卫风!」 

为什麽他的头发就算变成那诡异的黄色还是能不减他帅气的风采!? 

为什麽邋遢的长发他留起来就有一种颓废的美感!? 

为什麽他可以嘻皮笑脸的那麽潇洒!? 

为什麽他可以活的那麽毫无顾忌!? 

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 

我默默地打开门,路祈就高高兴兴地跟了进来。 

「呼呼!好冷!」他呵著气,捻熄了手上的烟。 

「谁让你进来的?」我冷冷地说。 

「咦?」迟钝的他,根本搞不清楚事情的严重性。「怎麽了,你淋雨淋到昏头了吗?」 

我豁然回身,对著他劈头就是一顿臭骂。 

「你到底懂不懂得看人脸色啊!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我最讨厌看你一副屌儿啷当的模样,你是不是老在心里取笑我的笨拙? 

你知不知道你很烦? 

你知不知道我根本不想看见你!?」 

不知道为什麽,我竟然在他面前哭得一塌糊涂,哭到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跌坐在地上掩面痛泣。 

没想到路祈一点都不生气,只是紧紧地抱著我,轻轻地安慰著我。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笨了,所以我才会惹你生气………可是我绝对没有取笑你,我…我很喜欢你……所以绝对不会笑你的…………」 

当他温柔地吻去我脸上的泪时,我就听见我理智碎裂的声音,所有的防备与伪装都被他这一刻的柔情所打败。 

这一夜,我跟路祈上床了。 

然後,我就把这钥匙给了他。 

 

 

 

 

 

 

 

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到我几乎都已经不复记忆,没想到却在这个沈静的夜里一一想了起来。 

我信手翻了翻那本蠢得可笑的小本子,那种诡异的粉红色,一点都不像是他的品味,可是当我看见那簿子里仅只写著的一个号码时,我不禁呆住了。 

那是我第一只手机,也是最後一只手机的号码。 

而另一页则是我一生唯一拍过的一张大头贴,就是跟那个痞子拍的。 

看著我不情愿的表情,和他笑得过份灿烂的模样,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像是疯了一般,冲进了书房里翻出了大学时代的杂物,总是懒得整理的我,只是把一堆东西塞进箱子里,根本没有去注意到底有些什麽。 

我急躁地在箱子里翻找著,把一叠讲义、课本、信件都翻得一团乱,最後终於找到了一张外壳被压裂的CD,而在那裂开的地方,赫然正是贴上那张跟路祈一块照的大头贴。 

我走到客厅将这张CD放进音响,清淡却哀愁的吉他幽幽旋律响起,缥缈的清灵嗓音唱著我所不理解的西班牙文,可是那抹悠扬的女音,却悄悄揪紧我的心房。 

「Donde voy; donde voy 

Esperanza es mi destinacion 

Solo estoy; solo estoy 

Por el monte profugo me voy………」 

一直以为我已经忘了他的,现在才发现他的一切仍然还没过去,我仍然下意识地在等著与他的不期而遇…………… 

 

 

 

 

 

 

我向来对手机没有好感,但是在时势与潮流的驱使之下,还是被一群女生硬拉去办了一支。 

没有费心去记手机的牌子与号码,不知不觉地想忽略它的存在。 

那天,是路祈的生日。 

这当然是他自己告诉我的,我是根本不可能记住他的生日的。 

自从我们的关系改变之後,我们都非常有默契地不提未来,也没有承诺,就算到了现在,同性之间的爱情只有重重的坎坷,根本不会有任何的结果,就算我已经隐隐发现自己是同性恋这个事实,可是我并不打算就这麽一头栽进同性恋的世界,说我胆怯也好,说我没用也好,但是我很清楚我是一点也不想承受这些痛苦,当然如果能不经历这些难题,还可以单纯享受这种乐趣是最好的了。 

他陪著我一起逛CD行、书店,即使他心知自己买不起任何东西,可是还是耐心地跟在我的身边。 

「你想要什麽生日礼物?」我不经意地问著。 

路祈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不过能陪你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心中忽然微微一疼,知道他在玩世不恭的面具下,其实只是一个早熟而沧桑的灵魂,总是不懂的替自己追求些什麽,只是呆呆地一直付出。 

为什麽……他想要的生日礼物竟是如此地微小呢? 

忽然,唱片行里的收音机放出了一首十分熟悉的曲子。 

是齐豫曾翻唱过的旋律,原唱的声音带著一丝深刻的哀伤,瞬间就掳获了我的心。 

「这首曲子真好听,看来原唱好像比较好。」望著他困惑的模样,我心血来潮地偷偷握住他的手。「怎麽,你不喜欢?」 

路祈吓了一跳,因为我向来最讨厌在公众场合做出这种亲腻的举动。 

「卫…卫风?」 

我迅速地松开了手指,恶作剧地说: 

「走吧!」拉著他旁若无人地跑出了CD行。 

或许那天我真的是昏了头吧!就这麽牵著他的手跟他一起逛街,连他要我跟他照大头贴这种蠢事,我都答应了。 

那天晚上,路祈显得特别的热情。 

缱绻过後,我懒懒地说起我办手机的事。 

「那可以把号码给我吗?」他满脸期待地问。 

我毫不在意地说:「好啊!你就拿笔抄一抄吧!」 

於是路祈就开始翻天覆地找起纸笔,「啊!不行!要是随便写在一张纸上,我一定会搞丢的。」 

我有些不耐烦地说: 

「那就小心一点不要弄丢啊!」 

没想到他竟然快手快脚地开始套起衣裤。 

「喂喂!你干嘛啊!?」 

他低头吻了我一口,「乖,你等我一下。」 

说著,就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只留下呆呆躺在床上的我。 

不到两分钟,他又气喘吁吁地冲了回来。 

「卫…卫风,你…你就把……号码写在这上面好了。」 

我不敢置信地瞪著那本诡异的丑陋簿子。 

「干嘛这麽麻烦?」 

路祈只是笑著说: 

「如果是一本册子的话,我就不会弄丢了。」 

「喔!」我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随手就将机子号码写了上去。 

不知道为什麽,路祈那时候的笑容,我一直深深印在脑中,那种单纯的喜悦,好像得到全世界的快乐,究竟是一种什麽样的感觉呢? 

 

 

 

 

 

 

 

或许我真的不该去医院的。 

不该做出让我再想起路祈的任何事情。 

我缓缓地拿起路祈始终戴在手上的戒指,是路边摊一个一百的便宜货,只是一个银色圈圈,上面什麽装饰也没有,我无聊地将戒指套上自己的中指。 

嗯嗯……果然还是太粗,这家伙的手真是大到恐怖,再加上高中辍学之後,到处打零工,做尽所有粗重辛苦的活儿,让他的手不但结了一层厚厚的茧,手指关节也粗的可以,这个尺寸大概是他无名指的大小吧! 

咦咦!戒指内侧好像有字呢! 

大概是他戴上之後就没有拿下过的原因吧!戒指内侧还是像新的一般闪烁著银光,上头的字……好像是……… 

卫风! 

那一瞬间,时间的封印彷佛刹那间全都解开了,所有尘封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那张CD是他帮我跑了全台北的唱片行,才找到了原唱录制的版本,用他两个月的薪水,买下了我随口提起的一张CD。 

知道我不懂西班牙文,他甚至用尽方法地查出了歌词的意思,还听了上百遍才把那首歌学会,只为了在我生日的那天唱给我听。 

他总是偷偷地翻著我的书,却又不肯让我花时间帮他补习,就算我说要帮他考上补校完成高中学业也不愿意,说是怕我为了他浪费了时间,会疏忽了法学院繁重的课业。 

当我不忍心他如此委屈的时候,路祈总是心满意足地搂著我说: 

「我妈说我的名字之所以叫祈,就是希望每当有人呼唤我的时候,就好像在祈求上天实现我的愿望。」 

那时我心不在焉地反问著,「那你的愿望是什麽呢?」 

「我的愿望就是跟你在一起。」他仍是幸福地笑著,好像仍是看不见任何的悲哀。 

他一直都像那样笑著…笑著……… 

就连当我决定出国的时候,他也只是什麽也不说地笑著到机场送我。 

直到现在……… 

我蓦地像是想起了什麽似的,连忙拣起他的项鍊,而上面的坠子是一个不起眼的圆环。 

是另一个戒指。 

我颤抖地翻看戒指的内侧,上面果然刻著「路祈」两个字。 

我摒住了呼吸,缓缓地把戒指戴上了我的左手无名指。 

丝毫不差,的确是我的尺寸。 

那一刻,我像是心被挖了一块似地痛哭。 

只是这次再也没有人会吻去我的泪了。 

CD仍然持续运转著,那哀凄的旋律却再也拼不回我破碎的心,只是更无情地将我的伤口挖深,任它无助地流出更多的鲜血。 

「Where I go; where I go 

Hope is my destination 

I’m alone; I’m alone 

Through the desert; a fugitive; I go。」 

 

 

 

 

 

 

 

隔天,我仍是如往常一样到事务所上班。 

「卫律师,龚特助已经在你的办公室里等你了。」我的秘书迅速地提醒我今天的行程。 

我笑了笑,「我知道了,谢谢你。」 

只见林秘书有些困惑地望著我。 

「卫律师,你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喔!」 

「是吗?」我轻快地走进办公室,「大概是因为我昨天结婚了吧!」 

「咦咦!!!?」林秘书的眼珠差点吓掉了出来。「卫律师……」 

我没有理会她,面不改色地轻轻关上了门。 

「你最近的麻烦还真不少啊,珩!」 

珩适地笑著,「对啊!竟然忙到连你结婚了都不知道。」他狡黠地笑著,「该不会是你在信口雌黄吧!」 

我淡淡地伸出左手,「戒指都戴上了,还有假吗?」 

珩讶异地扬起眉,「哇哇!你这风流鬼总算肯定下来啦!」 

我苦涩地笑了,「是啊!花了八年,总算确认自己的心意了。」 

珩眼中光芒一闪,兴奋地说: 

「啊啊!真巧!我也是花了八年才搞清楚的呢!」 

「是啊!真巧不是吗……………」 

只是一切已经太迟了。 

 

 

 

 

 

 

El trabajo me llena las horas 

(Works fills my hours) 

Tu risa no puedo olividar 

(Your laughter I can’t forget) 

Vivir sin tu amor no es vida 

(To live without your love isn’t living) 

Vivir de profugo es igual 

(To live as a fugitive is the same) 

 

 

 

 

 

 

 

 

 

 

 

 

 

 

缺爱 

 

 

 

 

 

 

 

有没有一件事情是你从未忘记,却又很少想起的。 

我有。 

 

 

 

 

 

 

我的初恋是由一口白开水开始的。 

童年的日子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白的恶梦,但是只因为他的出现,让我饱受欺凌的记忆,有了些许色彩。 

我总觉得人的心就像一颗蛋一样,始终等待著那宿命中的温暖,在那瞬间,破蛋而出。 

你相信吗?当我看见他的刹那间,我真的听见了我心中蛋壳碎裂的声音,一直以来,我在小小的村子中是一个异端,没有人会跟我说话,围绕著我的,只有永远说不完的言语,以及不怀好意的种种揣测,而这些恶意像是阵阵寒风一般,几乎将我蛋中那微弱的心跳给冻结,直到我遇见了他。 

 

 

 

 

 

 

 

那天下午,放学後的天气依然晒的让人发晕,不想回到充满酒气、汗味以及说不出来的堕落淫靡氛围的家中,我像往常一样地在街上晃荡著。 

「喂喂!你这头金发该不会是你那妓女老妈跟外国人睡过,才生出你这个杂种的吧!」 

我连眼睛都懒得动一下,根本不想理会这种无聊至极的挑衅。 

「杂种!小杂种!我妈说你妈下贱不要脸,每天都跟不同的男人乱搞!」 

我头也不回地穿过那群不断叫嚣的家伙,冷冷地说: 

「白痴!」我不会笨到去计较这些恶言恶语,反正我从小到大听的还不够多吗? 

在气急败坏的怒吼声之後,就是一连串毫不留情的重击。 

哼!在书包里藏铁板,真是小儿科! 

我俐落地闪过数招,但是没多久,我的好运就用完了。 

被毫不留情地打倒在地,几个小孩像是初嚐血腥的幼兽一般,疯狂且饥渴地撕扯著我伺机而动的身躯,觑准了时机,我奋起全身之力,狠狠地折断了带头小孩的手指,在其他人惊骇的瞬间,把这群乌合之众揍的落荒而逃。 

当我精疲力竭地瘫在地上喘著大气时,一抹清冷的声音刺进了我嗡嗡作响的耳朵。 

「要不要喝水?」我缓缓撑开模糊的视线,在夕阳的辉映之下,背光的他有如胁生双翼的天使一般,降临到我污秽有如泥沼般的世界。 

他没有等我回答,自顾自地将水壶递给了我。 

我呆呆地接过,饮下了我一生中最为甘美的白开水。 

「你叫什麽名字?」 

他犹豫了半晌,才慢慢说道: 

「我叫卫风。」 

 

 

 

 

 

 

 

我一直很想深爱一个人,很深很深地爱一个人,在我贫乏的生活中,没有一个东西是需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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