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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佑往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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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当然是补好了还给人家咯。”白玉堂边说边往床上爬,补眠。
丁月华以为自己听错了,“谁补?”
“我啊。”肯定的。
丁兆蕙听了笑:“哦!现在改演晴雯补衣啦!”
白玉堂最后果真把这衣服“补”好了打包送回到赵子衫手上,看得赵子衫咬了半天牙,只感叹了一句:果真是学艺术的。
不管怎么说,“晴雯”白玉堂终究是补了衣服上的洞,可我们的女娲克莱儿却到现在都没把那破了的阵给填满……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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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的校园的另一边,风景格外不同。
展昭从图书馆回来,路过体育馆外的草地,看到了叶朝枫。
周围都是出来晒太阳的情侣,这个优雅的男子独自地坐在草地上,阳光照耀在他身上。他悠闲地望着天,刚毅的下颚,优美的侧面,然后低头看到了展昭,微微一笑,招呼他过来。
太阳真的非常舒服,下一门考试是在四天后。于是展昭走了过去。
叶朝枫的外套脱在一边,衬衫领口的扣子是解开的,喉结和锁骨在里面若隐若现。他的头发有些凌乱,挡着视线,脸上挂着笑,有些疲惫,笑容却是依旧淡定从容。
蛊惑的气息。
展昭在他身边坐下,问:“约会才回来?”
“你怎么知道我是去约会了?”叶朝枫扬着眉。
展昭笑着摸摸鼻子,“我闻到了。”
叶朝枫闻闻自己,也笑了:“你还闻到了什么?”
“MILD SEVEN,是不是?”
叶朝枫哈哈笑着,自口袋里掏出了烟,“皓兰不喜欢我抽烟,刚才才有空抽了一根,就给你闻到了。”递了一根给展昭。
展昭摇摇头,“我不抽烟。”
叶朝枫把烟放回盒里,收回了口袋,“忙了一个晚上,刚才开车回来经过这里,想到自己有多久没有晒过太阳了。你来之前我一直在数风筝,我老数错。我想是累坏了,眼睛也不好使了。”
“陪女朋友吗?”展昭轻轻问。
叶朝枫看着他,深深笑了,伸手揽他坐过来一点,掏出皮夹给他。
照片里,一个少女甜美地笑着搂着叶朝枫的脖子,长长的卷发,大大的眼睛。是谁说过每个女孩都是一个天使?
“你妹妹?”展昭看出来了,“她来开封了?”
“她来宋大讲课,教英国文学和希腊文化。我昨天接了她,玩了一整晚,小顽童。她的人生哲学是:我们该拿我们所有的,来换我们所没有的。”
“亲人在身边真好。”
叶朝枫笑着解开西装的扣子,“帮我个忙,让我靠着你闭会儿眼,我想多晒会儿太阳。”说着,人已经依在了展昭肩上。
展昭怔了怔,扶着叶朝枫的肩膀,让他躺下,头枕在自己腿上,又拿来西装外套,给他盖上。轻轻的,把领子翻好。
闭着眼睛的叶朝枫笑了,“这么细心温柔的人,你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
“我没有女朋友。”展昭微微红了脸。
叶朝枫睁开眼看他,背着阳光俯视他的少年温润的眼睛里有着羞赧和局促。他抬手碰了碰展昭的心口的位置,“你该多出去走走的。”
“我要学习。”展昭一本正经地说,“我才大一,精力应该放在学习上。”
沉沉的笑声振动,叶朝枫深深看了他片刻,又闭上眼。
“玉可碎不可损其白,竹可焚不能毁其节。”
“什么?”展昭没听清楚。
“我问,今天几号了?”
“11月22,怎么了?”
“没什么。”叶朝枫紧闭上嘴,终于睡去。
他一直睡到傍晚才醒过来。很久没有睡得这么沉,这么放心,有点不想起来。
风很凉,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却很温暖。
展昭的腿已经麻到没知觉了,他却没动一下。叶朝枫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展昭微笑着谢绝了和他家人一起吃饭的邀请。
那个靛蓝的身影消失在楼下转弯处,他还一直站在阳台上。
“就是那个男生?”身旁的少女面容华美如玉,举止轻盈洒脱,自有一番异族风味和男子的爽朗之气。
叶朝枫把玩着手里的笔,心不在焉。
“也许是我们身体里的那部分宋人的血液在召唤,”少女的声音清亮而舒润,“不过晁锋你总是喜欢文雅安静的东西。比如花花草草啊,猫猫狗狗啊,贫穷小子什么的。”
叶朝枫伸食指点她额头:“今天我过生,不说这些。去换身衣服,一会带你出去吃饭。”
耶律皓兰撒着娇,上去搂着哥哥的脖子,香吻印在脸颊。非常美的一幅画面,英俊的男子和百合般的少女。
看着她回了里间,叶朝枫才悄悄点起了一支烟,依着阳台栏杆抽着,问她:“妈没有叫你带什么话给我吗?”
“有啊。”皓兰说,“她说要你多给扶铃姐打电话。”
叶朝枫微微扬了一下眉,“是扶铃和她说了什么了吗?”
“什么心态?”皓兰道,“扶铃姐可好了,你和她半句都没商量一下地就跑来这里读书,她一句怨言都没有。”
“那妈怎么知道我没给她打过电话?”
“你真没打过?”皓兰探出脑袋,“哥你真够狠心的!她是你未婚妻!”
叶朝枫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戏谑的笑,“她什么时候成我未婚妻了?”
皓兰冷笑一声:“去!我还当什么呢!一把年纪了还学小男生玩墙头马上!搞了半天,来宋大是为了躲一个女人,没出息!”
“她不是一个女人。”叶朝枫把烟掐灭了,“她是一家银行。”
皓兰一时无语。
叶朝枫走过去在她头上溺爱地敲了敲,“小间谍,帮我传话给你老板:让我自由三年,我会乖乖回去和那家银行结婚!”
皓兰挑了挑飞扬的眉,翻了个白眼,撇着嘴回房间翻衣服去了。叶朝枫又点起了一根烟,听到妹妹清脆动听的嗓子吟着泰戈尔的诗: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给爱你的人,
挖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嘉佑往事·第五回·闲花落地听无声
耶律皓兰和她母亲的性格,相像得可以说是一块料子上裁下来的两块布。
叶朝枫记得妹妹周岁的时候抓阄,床上琳琅满目什么都有,这小丫头片子爬呀爬的,左手抓了把小木剑。
那时候耶律爸爸就说,这丫头将来怕是个假小子。结果话一说完,小皓兰又把一本小册子拽在了手里。
耶律爸爸一看,说这是你妈管事的记事本啊。
紧接着,皓兰把小木剑和本子一丢,流着口水笑嘻嘻地扑进了爸爸的怀里。
结果抓阄抓住了老爹。
耶律爸爸对儿子解释:这就和你妈一样,什么名利啊,显荣啊,都比不过你爹我。花残月似嗔似笑地瞪了丈夫一眼,也没说什么。
叶朝枫的记忆里已经找不出一个确切的时间,仿佛在皓兰一存在起,她就在管理着整个耶律府了。花妈妈却记得很清楚,六岁的女儿用稚嫩的声音对她说:“妈,你不该把实验室安在东角,那里是上风。”
花妈妈简直觉得那是一场噩梦,等她醒过来,十二岁的女儿已经是耶律府的女主人了。家里的司机老妈子全部都听女儿的安排,丈夫在公司里发号司令烦了,回了家来对女儿也是言听计从。儿子只知道读书打球,以及写论文阐述辽国与西夏在未来十年里该如何合作进而对宋发动经济侵略,家里房子烧起来了都不关他的事。
当花女士忙完课题从实验室里出来,吩咐老妈子,说天热了,把被子都拿出来晒一晒吧。老妈子说太太,小姐早就吩咐过把床单被子拿出来晾了。
花女士想了想,说那就把今年的草莓酱做了吧。老妈子又说,前天小姐已经吩咐了,阿月她们都弄得差不多了。
那要寄给两个小叔的花茶呢?花女士绝望道。老妈子一笑,小姐上个星期就收拾出来了,我刚才才从邮局回来呢!
这时儿子从书房出来,想也没想就喊:“皓兰,我那件上个赛季穿过的球衣呢?”
女儿从楼梯探出头,“第四个抽屉。还有,你送导师的生日礼物我叫阿月放你房间了。”扭头对管家,“阿伯,帐我已经看过了,有点问题,你来一下。”
“小姐啊,这是这个月要办的货。”
“可以,我一会批钱。”
…………
当天晚上花女士对丈夫大发牢骚,像个给逼了宫篡了位的太上皇。丈夫一贯呵呵笑,任由妻子撒着孩子气,说你在小事上就别管那么多了,关键时候拿出一个母亲的威严就可以了。
不久花女士还真的做了一个对家族非常有利的决定。这个决定让一个叫萧扶铃的女子出现在了本书中,也间接促成了叶朝枫和展昭的相遇。那时候花女士可没有预料到那么多,她只是知道这个女孩子不错,家世也很好,和晁锋可以先从朋友做起嘛。
她并不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母子俩差点反目的那一次,耶律晁锋说的话她一辈子都记得:“我始终觉得我和他上辈子也认识,我欠了他的,于是要这辈子来还。”
花残月一下子想起了当年读书时的师兄,温和淡定的笑容,站在明窗下,遗憾抱歉地微笑,笑得她心碎欲绝。那时她何尝没有这样想过:大概,是自己上辈子欠他的吧……
耶律皓兰和哥哥的感情是非常好的。叶朝枫大她许多,也有把小小的她背在背上,上树摘果,林中捕蝉。只是再小的人也终究要长大,再密的亲情也终究要生分。皓兰此次来宋,敏锐如她,迅速感觉了兄长的变化。
叶朝枫这个人在她的日记里,一直是一个孤独的王者,出身的优良和头脑的发达让他那优越之感一直凌驾于别人之上,于是也极上见他有什么好友,更不见他与谁无缘无故走得亲密。
所以看到他每天同一时间收拾书本出门,也忍不住问:“去做什么?没课?”
“上自习而已。”叶朝枫轻描淡写。
“和你的新朋友?”皓兰嬉笑着,别有用心地眯着眼。
叶朝枫看了妹妹一眼。
“我没多想,只是不曾见你和谁走得这么近过。很好奇。”
做哥哥的也顺水推舟,说:“那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吧。”
皓兰给展昭的第一评价倒真是入骨三分:“正直,儒雅。”完了又补充,“感情充沛,含蓄内敛,柔中带刚,不可亵玩!”
这句“不可亵玩”说得本来做老僧入定状的叶朝枫笑出声来,“怎么给你真形容成了一只猫儿了?”
皓兰腻过去,嘿嘿笑,“那也是只投你所好的猫儿。”
叶朝枫就记住了这句“不可亵玩”。后来他在即将登上回国的班机的时候,又想起了这句话。候机室的玻璃墙外是一望无际的碧蓝天空,清澈地像那个人的眼睛,含着单纯的信任和执著,注视着他。
他拎着轻飘飘的行李站着,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广播在叫乘客登机。他没有动,那一刻忽然想起了很多很多。
为他提起行李带他一程的人是他;日日和他在安静的教室自习的人是他;昏黄的灯下一起打球出汗的人是他;屋檐下陪着等雨停的是他;华灯初上时坐在末班车的最后一排靠着肩膀沉睡的是他。
而在那最关键的时刻,冲进出险的实验室,向他伸出手拉他一把的人,也是他!
那个人,一边伸出手,一边用那纯净的眼光看着他,好似以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好似大家都还是好朋友。
别人都已经放弃了,惟独他还倔强地坚信着。这个傻瓜,他不是避着他的么?为什么在那时却出现了,还进来救他,弄得自己不记前嫌,多伟大似的。
那时候,他们差点就可以死在一起了。
想到这里,叶朝枫笑了。萧扶铃静静站他身后,也没有催促他,她是个很有耐心的女孩,爱和耐心,那是做他妻子必备的条件。
叶朝枫发现他总能在以下三个地方找到展昭:图书馆,篮球场,和体育中心前的空地。在最后一个地方,作为国家青年志愿者的展昭常在那里有活动。
天已经很暖和了,展昭脱去外套,里面单穿一件志愿者的T恤,暗红色,“国家青年志愿者”几个字是白色的,衬着还挺好看。远看去,青年挺拔的背影非常醒目。
展昭看到叶朝枫才想起来约了他,指了指旁边几个鼓鼓的编织袋,很抱歉地看着他,“临时任务,今天走不开了,要把这些募捐的书本送去支援的小学。”
“你一个人?”叶朝枫走过去提了提,一个袋子就有好几十斤。
“还有个同学。”展昭汗湿的头发像鸦翅一样紧贴着脸颊,他伸手接过叶朝枫递来的手帕纸,胡乱擦着脸,“不过得搭公车去,一来一回要折腾到晚上了。今天没法上自习了。”
叶朝枫看不下去,拨开他的手,帮他把头发梳齐。手划过额头的瞬间,展昭僵了一下,笑笑,说我自己来。
旁边有个男生叫着展昭的名字跑过来,一脸便秘样子的痛苦,说会长,我女朋友突然来了,我得去车站接她。
展昭皱了皱眉头,“小张他们呢?都走了吗?”
叶朝枫已经把书本塞进展昭的书包里,笑着拍拍他的肩,“让人家接老婆去吧,我陪你走一趟。”
展昭愧疚地苦笑,眼里有什么一闪而过。
阳春三月的下午,鸽子在屋脊上打着盹,小贩的叫卖声回荡在开封古香古色的巷子里,卤味的香,泡菜的辣,都一阵一阵浸在空气里。破破烂烂的公交车轰隆地在旧城区的狭窄街道上行驶着,咣铛作响的车里乘客少得可怜,果皮和纸屑在车厢的地板上跳舞。
两个人坐在最后一排,在发动机的喧闹中细碎地闲聊着这个那个。车晃悠地厉害,都有点昏昏欲睡。可是又怕过站,只有勉强打起精神说话。
叶朝枫就是那时零零碎碎的和展昭提起了过去。
他说他小学成绩一点都不好,母亲到处找家教给他补课。有个女大学生,是宋国来的留学生,给他补数学。那个女生一下就看出他的自卑,大力鼓励他,想着法子给他竖立信心,课也特别生动,他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
“后来呢?”
“后来?她毕业了,就走了,再也没见着她。我也没再找家教了。”
展昭笑着问那时你多大啊?
“五年级,十岁。”
“你初恋还真早。”眯着眼睛笑。
叶朝枫伸脚踢了踢地上的编织袋,“高中读的是贵族学校,寄宿制,周末才可以回家。抽烟就是在那时学会的,不敢和家里人说,我妈就是弄药的,她可以就尼古丁随口出论文。”
“没有打架逃课?”
“怎么会没有?高二和几个朋友悄悄出去玩,给人抓住了,绑架。我当时身上只有一把指甲剪,就用那个逃了出来。”叶朝枫撩起袖子,手肘上一个细微几乎不可见的疤痕,“这伤当时深得很,我妈花了好一翻心思才治得几乎看不出来了。”
展昭微微吃惊,坐身旁的男人温和如春风,说话的音调都从来不高,很难想象他暴走时的样子。叶朝枫从来不是卡通人物,他一直是位贵公子,噱头就是那灰色的衣衫浅浅的笑。
可是他不知道叶朝枫并没有把当时情况说完,那个绑架他的人的头子给他破了相,现在还关在监狱里,数着漫长日子,用面包喂小鸟。
那所私立的小学远在市郊。不用转车,花时一个半小时整,可以看完一部DVD。这两人就用些时间坐在一起,随着车的行驶而晃晃悠悠,在对方闭目养神的时候转头注视几眼。
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学生放学的时间了。小小的孩子背着大大的书包从他们俩身边跑过,花花绿绿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拼出来的,笑容却是那么无忧灿烂。
老校长和蔼得像尊佛,拉着展昭说了很久的话。展昭出来的时候晚霞已经满天,四下张望,发现叶朝枫远远站在一株开花的树下。
那是一株樱花树,三月暖春,正开得热烈,粉红的花瓣给夕阳衬成紫色,扬扬散散地飘落下来。
落在叶朝枫的头上,落在他的肩上,落在脚下,浅浅铺了一层。
轻薄的雪。
展昭的脚步很轻,可还是惊动了叶朝枫。他转过头,对他微笑,樱花瓣就从他脸前划着漂亮的弧线落下。他动了动身子,更多的花瓣从他的肩膀滑落到地上。
他伸手接了一片,对展昭说:“这是樱花吧?在辽国看不到呢。我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
展昭定了一下,缓缓开口:“东区就有两株啊,在外语学院门口。不过是白色的。”
“是吗?”叶朝枫拍拍身上的花瓣,“事情完了吗?可以走了?”
展昭点点头,“耽误你不少时间吧。”
“没事。”笑,“我看你这人还真热心呢。办这活动很费心吧?”
展昭的声音有些沉,“不算。我也是从这样的学校走出来的,我知道那些书对这些孩子有着怎样的意义。”抬头看看露出惊讶的叶朝枫,“我没和你说过,其实我爸也是学医药的。不过际遇不好,一直在镇上的医务所做个小药剂师,我妈也就跟着他在那里做了个护士。那里很偏僻,教育环境不好,我小学读的就是民办的学校。我才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
叶朝枫注视他,暖黄的夕阳下,少年的脸是蜜一般的颜色。
他伸出手,轻轻拂去了落他头上的一片樱花瓣,“我们快走吧,再晚就没班车了。”
依旧空荡荡的末班车,还是最后一排。市郊的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夕阳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后面一点一点沉下去,高高的脚架车立在空地上。天空是纯纯的靛蓝,没有云,也没有鸟儿。
叶朝枫只觉得肩上一重,才发现一颗温热的脑袋靠了上来,再一看,这孩子已经睡着了。
眉是微微颦着的,仿佛在思考着什么。长长的睫毛,浅浅的鼻息,睡得很安静,很安心。
叶朝枫笑了,这人白天不知道搬了多久的书,定是累坏了。于是轻轻挪过去了点,手搂过展昭的腰,防止他滑下去。一股皂角的药香飘进鼻端,那是他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含蓄的味道。
不由靠着他的头,也闭上了眼。
展昭醒来的时候,车已经开进市区了。天黑完了,路灯把大街和建筑物照得通明,霓虹灯下是来来往往的行人,一片繁华喧闹。
他那时才发现自己一直靠着舒服的,其实是叶朝枫的肩膀。立刻尴尬地直起身子。叶朝枫一直笑,说你睡得真死,我给你辫了小辫子你都不知道。
展昭估计还没睡醒,真的去摸脑袋,惹得叶朝枫坏心地大笑,傻瓜。
“我们在外面吃了再回去吧?现在食堂也没饭了。”叶朝枫和展昭商量,“你想吃什么?”
展昭想了想,有点犹豫,说:“清蒸鱼。”
叶朝枫笑了,“果真是猫。”
他拉着展昭在市中心下了车,跑去商业街上一家上等的鱼馆,叫了清汤火锅。展昭一直说不用来这么好的地方,我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
叶朝枫微微寒了脸,说我请,你给我坐下来吃!
展昭心里一暖,手已经被那人拉住,拽到凳子上。筷子还没拿起,一块已经去了刺的鱼肚肉就给夹到了碗里。
“你不吃辣是吧?”叶朝枫说,“喝点什么?好孩子,好学生,烟不抽,啤酒总可以喝吧?嘉士伯?蓝带?”
展昭扭捏了一会儿,也放开了,说青岛就可以了。
叶朝枫笑着摇头。两人拿着瓶子干,清脆地响声,欢快的,迅速融入周围喧哗的人声中。叶朝枫卷起了袖子,点上了烟。
火锅腾起的白雾间,他看到展昭脖子上亮晶晶的一条,那是他上学期送他的幸运链。笑着抿口烟,原来他真的一直戴着。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自习的时间了,两人都又饱又累,一身鱼和酒的气息,活像刚刚腐败了回来。
叶朝枫拍拍展昭,说都累了,早点回去休息了,明天上自习,我帮你补辽语。
“是,叶老师。”展昭把书包挎上肩,“今天谢谢你。”
“你已经谢过几次了!”
“不一样。以前谢,是你帮我搬书,这次谢,是你请我吃饭。”展昭低下头,“真的很不好意思,其实这顿饭该我请的,今天……我过生日。”
叶朝枫定了一下,“满二十了?”
展昭点点头,“以前这个时候,我妈不管家里多困难,都做我最爱吃的清蒸鱼。所以今天就顺口……”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温柔宠溺地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生日快乐!”
从那以后,展昭只要一有义务活动,叶朝枫就跟着一路去。
展昭没想到这个义务援助教学的活动会持续他的整个大学生涯,更没想到叶朝枫也就这么陪着他走了整整两年。每隔一个星期,同一个时间,同一班公交车,永远是最后一排的角落。
或低语交谈,或相依小憩,时光从窗口随风流泻进来,在两人身上一转,又悄悄从另一边离去。没有痕迹。
叶朝枫回国后,跟随展昭做义工的是丁月华。
第一次去的时候,小姑娘一看到公交车的车牌号就暧昧地笑了,非常甜美的笑,说真巧啊,居然是520路呢!
展昭说520怎么了?
丁月华抛给他一个美丽的白眼,“这都不知道?520就是‘我爱你’啊!”
展昭当时定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从来没有人和他说过。叶朝枫还在的时候,他一点也没发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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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皓兰和白玉堂也算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了,毕竟两人原本相隔十万八千里,偏偏在小小的宋大三食堂相遇上,也是需要缘分。
宋大食堂的口碑在整个开封的大学里来说已经是不错的了,白玉堂来上学前卢方就和他说过学校老食堂的回锅肉如何地道,碧绿的蒜苗衬托酱红的肉片,大师傅一瓢下去,肉起油落。
卢方说得自己口水都下来了,惹得白玉堂还以为就此可以奔小康了。结果来了一看,直呼表哥诚欺我也!除了三食堂的菜没有变异,其他食堂的东西基本看不出原材料是什么,汤都和农夫果汁一样,舀之前先要摇一摇,勺子才会舀到料。
而这大半年下来,111寝室的兄弟们在饭菜里吃出了头发,铁丝,苍蝇,尼龙绳等国家明文规定的非食用性的东西。宋大的土豆发了芽,宋大的鸡蛋里有石头!
起初白玉堂等人受不了这个委屈,也有找过大师傅评理,掌拍桌子脚踩板凳。结果也不过是师傅给加了一毛钱的米饭,还参合着沙子,吃得只哽。
李寻欢优雅地伸手拍拍白玉堂,安慰咬到石头的自家兄弟,“没事没事!久了就习惯了。”
“这都还习惯得了!再这样下去照你的进化论咱们还不迟早变鸡了!”白玉堂呸呸乱吐,拿起龙啸云的可乐就涮口。
“童言无忌!”李寻欢把玩着他的手术刀,“雕也是禽,你怎么不拿它做比喻!活该你给咽!”
没有选择也是选择,白玉堂也不愿意天天叫外卖标榜另类,只有挑最好的三食堂用膳。毕竟人家展昭和叶朝枫不也是天天三食堂吃饭,照样活得水灵水灵的。
果真和李寻欢同学说的一样,久了也真的就习惯了。也许是沙子起了摩擦作用,也许是到了年纪,连嗓音都更加磁性。
男生能闹事,也好打发,而女人一旦给得罪,就得割地赔款了。
那是暖洋洋的四月的一天,白玉堂从画室钻出来,带着一身松节油的味道拎着饭盒去食堂打饭。
食堂电视里在放新闻,西夏的金融新秀、小帅哥李元昊在镜头前微笑。捧着饭盒的姑娘们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电视屏幕。
画面一转,宋朝宋安队正和辽国辽宁队踢亚洲杯,底下顿时一片叫好,男生们都呼地聚集过来。
也就是在这片叫好喊臭的嘈杂声中,白玉堂听到一个女孩子冷冷的声音:
“师傅,你们宋大的肉,精贵的很哪!难不成都是从唐僧身上割下来的?”
那一声叹息仿若半夜里枕边有无形人呵了一口冷气,又像教室后门漏进来的风,冷得像是寒冻腊月的雪啊,飘进了脖子里。
白玉堂扭过头去寻找声源。
一个身段修长窈窕的女生昂着头站在师傅面前,头发和乌木一样,又像瀑布,长长地披在身后。雪白的衣服,裙子底下露一截洁白纤细的小腿,踩着高根凉鞋。
大概是感觉到了众人的注视,少女施施然转过头来。只见轮廓鲜明却柔美,直鼻明眸,红唇半吐樱桃,肤洁如月。
在第一章的时候就说过,宋大的女孩是出了名的漂亮的。可看来看去也都是中原人的坯子,久了也会有审美疲劳的。耶律皓兰这辽宋混血儿在基因方面就实现了优化,容貌和大脑双重优秀。
食堂的师傅估计是少林寺跳槽过来的,具有出家人的素食习惯和面对美色的漠视,挥舞着大勺子道:“肉?同学,现在北方有非典,南方闹干旱,中东国家成天武装冲突,东瀛人袭击我们的大使馆。你怎么就只看到碗里的肉啊!”
皓兰拧着眉,我投诉你们食品质量,你紧张局势做什么?
正说着已经有好事或者好色的小工跑了出来,站到师傅身后助威,“同学,想吃好菜上思佳酒楼去,我们这里是食堂。”
旁边的人在大笑。有人象征性地喊:“妹妹来这里,哥哥请你吃鲍鱼。”
耶律皓兰娇惯着长大,哪曾受过着等奚落,顿时怒意加盛。
在白玉堂看来,这个漂亮妹妹却是一副委屈吃亏的样子。于是揣了一脚瞎喊的兄弟,出来主持正义,大声道:“师傅说得对!我还建议食堂改革,这菜里的青虫一直不够分量,饭里沙子最近少了,我们的消化都没以前好!学校太不关心我们的生活了,我建议以后加一道菜叫观音土!”
旁边的人已经翻着肚皮笑了。皓兰望过来,只见一个唇红齿白的貌美少年对她挤眉弄眼,却一点也不觉得猥亵,反而俏皮亲切。不由微笑。
美人一笑倾城。
白玉堂功成身退,三下五除二刨干净碗里的饭,挥挥手就走了,没学纨绔子弟上去要手机留QQ号。干脆,潇洒,背影萧萧。最完美的退场,和皓兰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一样不羁。
这次见面非常非常短暂,估计不到三分钟吧。总之是短到电视里裁判罚了一个黄牌大家都还在扯皮,这么的戏已经演完。
可有时候一秒钟就可以注定很多事了。
于是皓兰深刻记住了这个男生,特别是他微微歪着嘴巴,玩世不恭的笑,也不知道是笑食堂师傅还是笑的她。笑得那么率性,以至于她多年后披上嫁衣的时刻还想了起来,不觉一起微笑。
要一个美丽的女孩记住众多男生中的一个是很不容易的,白玉堂被记住还在于他也是美人,男生中的大美人。
皓兰那天回寝室许久后都还沉浸在刚才的气氛里,还在回忆那个男生懒散却犀利的眼神。她记得他也是穿得一身雪白,弄得和要去奔丧一样,脚上是一双名牌跑鞋,头发留长,不是搞艺术的就是搞摇滚的。脸蛋标致得很,眉毛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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