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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年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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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城一大早被叫去团部,团长和团参谋都问了,昨晚那个露了脸的兵叫什么,问过后还作了指示,新兵训练期过后,无论如何要把这个兵留下,并且言外之意还有对那个兵做重点培养的打算。
马连城也大概是想到了,这可能是和昨晚那个大人物有关。从团部回来之后,他马上去了训练操场。有人认可自己的兵这好似好事,可是自己的兵起码得称得上人家的认可。留下的,应该是一匹马,而不是一只到现在还不会走路的蠢驴。
第十一章 连长溜驴
◆字数:3129◆
林建兵刚坐下来,突然被吓了一跳。虽然对连长幽灵似的身法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一旦碰上这厉害的绝招,林建兵还是抵御不住的。
马连城对自己这个兵的傻样也见惯了,已经有了免疫力,没有看他便心不在焉似的,道:“集合。”
现在林建兵又感觉到了希望,连长在这个时候让他们集合,目的很明显也很明确,那就是要亲自溜溜这群驴。林建兵坚信,任何问题对连长来说都不是问题,即使是许三多这样的驴,他也一定能溜成马,就像那时候把自己溜出个正形来一样。
马连城把眼睛眯了起来,看向远处。接着他的瞳孔放大,一点一点地逐渐放大,焦点一直在那个兵的身上。那个兵当然就是慕容流年,他正放下烟筒准备走过来。马连城很想知道,慕容流年怎么样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走过来。如果赶不上,他是非常乐意让这棵蓝苗也露一会脸的。这是一次窥探慕容流年轻功的好机会,马连城当然不会错过。
没什么特别,慕容流年走得很随意,速度看起来也很正常。马连城一直在看,没眨眼睛,他怕慕容流年警惕到他在偷窥,在他放松注意力的时候突然间就施展轻功飘了过来。
渐渐地,渐渐地……
“报告连长!”
马连城猛的眼里涩出眼泪,看向林建兵,心想这小子平常被自己从背后吓多了现在是来报复的了。等他再次看向那个方向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慕容流年的踪影,回过头一眼,慕容流年赫然就站在队伍的最后面。
慕容流年果然轻功了得!
马连城这时看着林建兵也生不起气来,于是稍微扬了下手让他也入列。林建兵内心激动的深深地敬了个礼,然后小跑入列,站到最前排。
马连城扫视了众人一眼,发现他们脸蛋儿都长得还不错。最后他把视线放在许三多的身上,用手指着许三多,漫不经心道:“驴,出来。”
许三多受宠若惊,像是恨不得一下子就走出来,事实上却是迈着生硬的步伐,动作缓慢。马连城也不着急,视线看向其他地方,给人感觉这是一次很平常的等待。可是队伍里却有人急了,余波觉得仿佛有一根刺卡在喉咙里,直到许三多立正的时候那根刺才掉了下去,于是他也能呼吸了。
马连城上下端量了许三多一会,接着道:“溜两步瞧瞧。”
“是!”许三多的声音坚定有力,如果你单是听他的声音看不见他的人,觉得会这觉得这声音能刺激激情。
没等许三多迈步,马连城又看向四周,扬声道:“嘿,都过来看看哈,这里有驴在溜步。过来过来,都过来。”这时,原本远远抱着看戏心态的其他各班的人都靠近了过来。
马连城看向许三多,示意他继续。
许三多却是不敢迈步,他看向班长林建兵,一脸的茫然。林建兵感觉很心疼,仿佛站在那里的是哪个时候的自己。他很想不顾一切走上去把许三多换下来,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他告诉自己,连长是为了溜驴,这样做是为了许三多好。
许三多又看向马连城,那模样看起来有点委屈。马连城睁大眼睛,奇怪道:“溜啊。”
许三多把眼光移向依然保持着标准姿势的大家,把所有的人都看了个遍,后脚艰难的跨了一步。最后他把焦点放在慕容流年的身上,他想知道慕容流年有没在看他。可惜他失望了,慕容流年并没有看他,而是看着天空。和那个时候一样,面无表情。
“三多,是要当个好兵的吧。”
“连长说,好兵一般都会喝酒。”
……
掌声。善意的掌声,认同的掌声。
许三多的动作突然间流畅起来了,他没有再看其他人,一心专注着前方,这个时候他是一位有着标准军姿的士兵。
马连城点点头,道:“看见没,驴就是这样溜的。”他这话是说给所有人听的。
“入列。”许三多回到队伍中之后,马连城又道,“慕容流年,出列!”
竟然在集合的时候看其它地方,别以为那么短的一会我就看不见了,终于是让我逮到机会了。
慕容流年走上前来的时候,给人感觉和许三多一样慢,实际花费的时间却是很短。马连城对这个兵很感兴趣,感兴趣得不得了,他想看看这个兵走起来有什么特别之处。譬如说脚不着地,譬如说一步一丈。
“你也溜溜看。”
慕容流年不是许三多,他接到命令后随即便动身了。
可惜马连城失望了。一般来说士兵正步踢得不好,教官就会失望。可是慕容流年的走姿很标准,也很正常,正常得不得了的正常。正是如此,马连城才会失望。
马连城突然来了兴致,想踢足球。他觉得自己的体内有股气,必须得发泄出来,不然就会走火入魔。于是驴不溜了,踢球。马连城特地点了几个人,蠢驴许三多、懒驴慕容流年、烟驴秦思海以及滑头驴李铭杰,加上马连城是五个踢球的,还有一个不踢球但守门的,胖驴余波。
在部队中,士兵以能跟在首长身后为荣,即使抛开这是殊荣不讲,能够给首长开车,证明你在部队前途光明。可是现在要跟连长去踢球的这几个却是不会顾及到这点,许三多心机单纯想不到,而另外几个则是无所谓,也许是他们都有了这个行事天马行空的连长给他们带来的是灾难甚于阳光的觉悟。
何文风看见七连又有大动作,准备过来取点经,却被马连城叫住,让他去喊人来踢球,而且指定何文风必须上场。何文风一听到踢球马上来了精神,道:“得,你等着,我这就去拉几匹骏马过来。”你的驴总不能拼得过我的骏马吧?很明显的意思,找踩。何文风和马连城在球场上交锋过不少次,何文风经常戏言他们是一对宿命敌人,缺了谁这球场都兴奋不起来。
很快何文风把人手都叫好了,确实都是骏马,都是各班的优秀楷模,其中还有一位足球专长的体育尖子。人员搞定了,那么就开始了。踢的是半场,七连攻左三连攻右。
开始。传球,进攻。
三连先声夺人,如一头猛兽般朝七连压了过去,连后卫都不打算留人。如果不是必须有个守门的,估计何文风也有把守门员喊上去的欲望。七连当然是节节败退,情势不容乐观。马连成倒是会踢,可是人家避重就轻,就算你是一匹黑马拦不住千军万马。许三多不会踢,他却很有职业精神,总之跟着球的方向跑就错不了。秦思海和李铭杰像是会踢,一个随意的动作也能把人家卡住,可是在几路夹攻之下,他们放弃了以寡敌众放敌人过去了。余波心惊胆战,心跳加幅上涨,几乎都能把肃杀的气氛给掩盖了下去。他想知道连长为什么让他守门,结果马连城很痛快的给了他答案:你肉多,多挨几下没事,说不准嘛还能瘦上一圈下来。余波有点怀疑,今天加的踢球这道踩,是连长早就拟订好的了,目的就是为了能让他瘦下来。可是他真的很想告诉连长,我女朋友就喜欢我胖,越胖越好。可是连长既然特地为你安排了节目,证明是对你上心。余波于是猛叫了一声,闭上了眼睛,颇有视死如归的豪迈。
球终于是飞了起来,快速地以一个美丽的弧度射向余波。救不回来了,几乎所有围观者都这么认为。可是他们忘了,马连城是公认的球场奇迹王子,这次理所当然也能创造奇迹。马连城也知道,疲于奔命是错误的,所以他剑走偏锋,直奔球门,然后在紧要关头终于是让他赶上了,球从闭着眼的余波额头滑过,正中了马连城的脑袋。球反弹,远远飞了出去。所有人的视线跟着球走,很快便看到了球飞去的方向那里,站着看天空的慕容流年。
“流年,小心!”
许三多的声音晚了。慕容流年回过神来的时候,蓦的眼前一黑。
第十二章 走运球赛
◆字数:2973◆
球中了。球直中慕容流年的脑壳,紧接着以更加快的速度再次反弹,飞向了三连的阵地。措手不及的尖子守门员一时失神,让球从脚边缓缓溜进了门内。
慕容流年叹了口气,连看都不看那个球一眼,心想看来是不能晒太阳了。在旁人看来,慕容流年那模样,像是觉得这球进得太容易,简直就是没有一点挑战性。而慕容流年懒散的走过来,当然也就有了高手般的大气风范。
马连城倒是不吝啬自己的奖励,用力拍着慕容流年的肩膀道:“不错,刚才那姿势虽然比起我的是差了点,不过你也别灰心,想练到我这程度是需要时间的。”马连城的题外之意是,你小子有天赋,总有一天能接我的班。
三连的守门员低声骂了一声,道:“操!”接着,他把球抛向了中场。他心想,下次那小子就没这么好运了,竟然正好碰上他精神松懈的那一会短暂的时间。能够给连长喊来踢球,他的心中充满激情,感觉阳光灿烂花儿美,大好前程也就在抬手之间。上场之前,他幻想过很多完美的方案,让自己成为独一无二的救世主成为众人的焦点,可惜幻想跟不上实际,一会儿就给人家来了个开门红,而且是从他脚边慢慢溜进的。
以何文风为核心,三连再次展开了攻势。如果说之前是一剑淋漓酣畅不计后路,那么现在的三连无疑就是刚柔并济,退可守进可攻,气势上却依然是盛气凌人。马连城这次是以不变应万变,偶尔雷霆出击意图扰乱敌军节奏,只不过也是收效颇微。许三多没有变化,他的眼里依然是只有球。秦思海这次想表现一番,暗道风头可不能让慕容流年都给抢了,像上次的聚餐,就是给慕容流年抢了先机而导致自己错失了良缘。可惜秦思海这次不得如愿,球像是长了眼睛似的,根本没给他和李铭杰接触的机会。余波看这阵势,急忙又闭上了眼睛,然后准备一觉醒来噩梦烟消云散,灿烂的阳光当头高照。
这次三连的进攻是有明确目标的,除了何文风外,三连那几位眼高气盛的骏马都具有很强烈的杀气,准备把风头给抢回来。而要抢回来且得到最好的效果,无疑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所以他们一开始目标就锁定了慕容流年。但是他们很郁闷的发现,慕容流年并不在球场上,准确的说是不在敌军的营地里。
慕容流年看了远处一眼,心想这次铁定不会被打扰到自己晒太阳了。就在这时候,球再次飞了过来,不偏不倚落在慕容流年的脚边。这次当然又是球场奇迹王子马连城的功劳,他蓄谋已久的雷霆一击终于是发挥了作用,成功让炸弹离开己方阵地。
所有的人都不禁睁大了眼睛,沉默,忘了动。一场戏的高涨,总是能这般扣人心弦。可是这不是一场预先编排好的戏,他们也不是在期待,而是脑海一片空白。
慕容流年有点无奈的看看球,然后看向敌军守门员。敌军守门员也看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可以看见白眼球,一动也不动。突然间,慕容流年出招了。他的脚轻轻一堆,球走了个直线,悠然的溜进门里。
“越位!”
三连的尖子大声喊了出来,眼角瞟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比慕容流年后退了一点距离的正跑过来的后卫,顿时两眼发白,倒坐在地。
侥幸,又是侥幸。
又让这小子捡了狗屎运。
秦思海坐了下来,几乎有气绝当场的趋势。
余波慢慢睁开眼睛,再次满脸灿烂地迎接这美好的世界。万能的“书”呀,果然是万能的。
三连的中锋告诉自己,不能钻牛角尖了,该出手时就出手,能进球就行,不要刻意踏着某一位敌人的尸体前进。所以他一开始目标就很明确,勇往直前,连人带球冲向敌军堡垒。包括何文风在内,其余几位也都心有默契,传球、躲避、进攻配合得完美。到收官阶段,三连的中锋感觉胜利在望,脚下的速度越来越快。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前进、前进、再前进。可是,不能再前进了。三连的中锋突然带着球往回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向那一个堡垒。三连的守门员看着从中锋脚下起程然后溜进球门的球,再次翻白了眼。原来是三连的中锋在最后的时刻看到敌军门边的慕容流年,误以为那是自己家的堡垒。
慕容流年也不是故意的,他就觉得球虽然每次都气势汹涌的杀向己方的阵地,可是在门前那一块还是很安全的。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就越安全。为了能好好享受一下阳光,所以他这次选择了退回到余波旁边。
所以,是侥幸,依然是侥幸。
这一天成了三连的噩梦,几匹骏马在日后看到球,严重退化,成了蹩脚的驴,不会走路。何文风嘴边叨念这三十这个数字,叨念了好些日子。这次三连的球门正好容纳足球三十次整,平均每三分钟一球。其中,七连踢进二十次,三连自我进攻十次。
马连城很高兴,把这周的优秀班锦旗赏赐给了三班。林建兵看着挂在墙上的锦旗,久久没舍得挪开视线来。
散场后,马连城一边手搭着何文风的肩,并肩而行,一起走向开设在军营里的小饭馆,准备去喝上两口。以往踢完球只有何文风喊他去喝酒的份,现在他终于也能当一回主人了。何文风现在才知道,原来当客人喝免费酒的滋味是这么苦的,他终于是能体会到马连城以前的感受了。也许不尽然相同,因为那时他总是向马连城得意地炫耀,可是马连城现在却没有。
马连城今天兴致很高,喝得也高了,他看着何文风,道:“老何,我告诉你,你别以为我喝醉了。今天我高兴,我喝,你也要喝,一定要喝。”
何文风是苦在心里甜在脸上,举起杯跟马连城碰响了,道:“行的嘛,老马行,咱今天就不醉不归。”
马连城点点头,觉得很满意,倒头一杯饮尽。
酒过几巡后,马连城醉醺醺道:“老何,你以后不要我做什么你也做什么了?”
“为什么嘛,怕我抢了你的风头?”
马连城笑着摇摇头,看着手上的杯,沉默了好一会儿,开口道:“老何,你知道不,军里有动作了。”
何文风也喝得多了,满脸醉意地随意道:“什么动作嘛?”
马连城看着何文风,欲言又止,接着只是伸出手,猛的拍了一下何文风的肩膀,并没有说话。实际上他有说了,只是那个声音在他心里,只有他才能听得见:真的是有动作了,而且会很快,很快很快。
不久过后,两个连的指导员接到饭馆的电话,急忙分别安排了人去把七连和三连的连长给抬了回来。林建兵站在连长马连城的床前,有点不是滋味。他见过连长醉,比这次还要醉,可是他是第一次看见连长吐。
第二天各连早早便集合了,今天团部作了批示,要求各新兵连到城里进行扫街等一系列活动,发扬“军亲民民拥军”的良好传统。早上基本上各连各班的人员都到齐了,只有七连和三连的连长没有出现。团长生气了,问他们两个去了哪里,七连的指导员靠近团长贴耳了一番话,团长便没有在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但怒意明显还是未消。林建兵心里很难过,他记得有一次实战对抗训练中,连长为了端掉敌军的窝,单枪匹马冲进敌人的阵地,结果脚给损着了。损坏的程度很严重,不断溢血,医生再三叮嘱要好好休养几个月的。但是第二天连长贴着纱布,瘸着腿,依然是带着他们进行了几千里越野训练。这次连长却没有来,想必是真的喝醉了。
第十三章 聪明乞丐
◆字数:2870◆
这次出去是要义务劳动的,不过新兵们却是兴致高昂。平时在军营里,虽说也有饭馆也有店铺,吃的能买喝的能买,但是毕竟还是外面多姿多彩。困在笼里久了,总是想盼能出去溜达溜达的。而且团长也说了,这次进城,除了必要的行程之外,还可以给大家些时间到处逛逛。更加难得的是,这次那十二朵军花也跟随大队,一同前往。
七连三班的任务是扫地,负责了一条很长的街道,美其名是扫出一座美丽的城市。秦思海看见黎桑朝慕容流年回眸一笑,他朝慕容流年看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落在最后面的慕容流年是在看着一位乞丐。
然而,出乎秦思海意料的一幕又发生了。只见那位乞丐连看都不看那张纸币,直接把它丢到了地上,还鄙视了秦思海一眼,那副神情像是在说这年头还有施舍百元大钞的善主?别看是乞丐,就欺负人家没脑。接着乞丐鄙视了在场的所有人,神奇的站起身来,拖着木制车哼着小调远去。秦思海顿时俨然像是一尊风化般的雕塑,愣在那里,成了最特别的一道风景。
黎桑望着慕容流年,一笑百花黯然。
秦思海也知道,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社会的光怪陆离把人心也复杂化了。乞丐,在现今这个世界,是一个很有趣的名词。乞丐缘于何时,无从考究,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必然和私有制有关,跟阶级的出现有关。阶级是利益分配的产物,那么乞丐这个低层阶级和私有制的出现有关,也便于情于理了。
上下五千年,历史烟浩,人类社会在进步,各个新的旧的阶级在进化蜕变或是伴随历史千秋一梦烟消云散,而乞丐这个阶层,则自诞生起至今就一直存在,也一直在进化。不同的时代,赋予了乞丐不同的意义。乞丐,在书面上的释义是代表着穷困潦倒需要救济的人群,这也是乞丐一词自诞生起就富有的内在含义。只是到了现在,乞丐的涵义广泛了,这个社会变得很复杂,什么都变得不简单。乞丐就如雨后春笋,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没有乞丐的社会,目前只会在理想主义的蓝图中出现。茫茫人海之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要成为乞丐。这就像是诅咒般,烙印在人类的生命轨道上,摆脱不了。只是他们并不是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乞丐,正如不是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亿万富翁,哪怕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也有成为乞丐的可能。身为乞丐就要讨,这是定律。只是该如何讨向谁讨,这是个问题。乞丐是一个无生产阶层,你可以理解为他们如寄生虫一样,需要全社会的救济。只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乞丐是否值得救济又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许他是真的需要你的同情,也许他是懒得自食其力,也许他是在利用你所谓的泛滥的同情心,也许他只是想尝试下乞丐的滋味……种种可能性,就一如超市中琳琅的商品,让购买者举手之间摇摆不定。
秦思海曾经听一个人说过,乞丐,是世人的奴性的最好映射。以前他不以为然,现在,他却是深有同感。
秦思海看向慕容流年,疑惑道:“你知道他是装出来的?”
“他没说自己是残疾人。”是啊,人家都没说自己是残疾人,你凭什么觉得人家凄凉。慕容流年接下来的这句话,却是令秦思海郁闷不已,“不过我兜里没大钞。”
“有小钞你怎么不给?”说完之后秦思海觉得别扭,难道谁规定了施舍就一定给小钞?秦思海清清喉咙,又道,“你怎么不给?”
“我兜里也没小钞。”
“你就不能一次性把话说直接点吗?”
“对我而言,是钞票都算大钞。”
秦思海一愣,他心想那时候怪不得没见慕容流年带行李,原来是抠门到没舍得买东西,连衣服都省下了,直接穿军装。
和黎桑走在一起的,是一位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女孩,在她的身上,你可以感觉到很活跃的青春活力。这样的女生,总是能让你觉得她还没长大,还是需要撒娇需要大人呵护的年龄。也像百花园中的百灵鸟,样子清新,讨人喜欢。
女孩顺着黎桑的视线望过去,眼神澄澈,声音纯真,略显疑惑道:“黎桑姐,那个就是赫连爷爷说和你有宿命情缘的男生吗?”
黎桑看向她,微笑依然,轻声道:“米嫣喜欢他吗?”
“他长得好帅哦,好好喜欢他哦。”
黎桑这时看着慕容流年,喃喃道:“是吗?米嫣喜欢他是吗。”
唐米嫣一直看着慕容流年,很认真的连连点头。这座被尘嚣渲染了的城市,她立于街头,却是一尘不染。
唐家和黎家世代交好、感情深渊,唐米嫣和黎桑在两家大人们的庇护下成长,感情更是甚于亲姐妹。黎桑和唐米嫣是同一天出生的,神奇的是,她们在同一个时间从母亲腹中出生。理应是一般大的,唐米嫣却总觉得自己是小孩子,应该比黎桑小,所以喜欢跟着黎桑的她,也习惯了喊黎桑为姐姐。这次黎桑执意来到军营,唐米嫣也想跟着来,于是小脸一委屈,家人便同意了。
黎桑想起亲生爷爷跟她说过的,有关于米嫣的话,心中不禁万般思绪。
良久过后,黎桑终于是收回了视线,微笑道:“米嫣,走吧。”
唐米嫣深深的留恋了慕容流年一眼,接着圆滑如玉的脸荡漾笑意,跟在了黎桑的身后。她樱唇微动,声音一如黎桑的空灵,且更添妙色,哼道:“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有个人曾经给她说过有关这个世上许多许多奇妙的前生今世的事与物,而她惟独最难忘彼岸花,也惟独最喜欢他唱过的这首《彼岸花》。
歌声蓦然而止,唐米嫣突然俏皮了脸,道:“黎桑姐,要幸福哦。”
黎桑侧过脸看向唐米嫣,笑意嫣然。
到了中午,这次的活动也便告一段落。可以跟随车子回营地,也可以留下来自我安排时间,只要最迟在今晚营地作息前回去。班长林建兵回去营地看连长了,留下了慕容流年他们。
余波兴奋的朝许三多道:“许三驴,一起去Happy吧。”自从上次马连城让许三多溜溜之后,大家便给许三多起了个外号,叫许三驴。
许三多笑起来露出牙齿,看向慕容流年,道:“流年,你去不?”
慕容流年没有作声,既不表示去也不表示不去,但在许三多看来,他沉默就代表答应了。于是许三多又看向余波,笑着点头。
秦思海随手拦下一辆的士,道:“你们先去,回头和你们会合。”说完,便钻进了的士,扬长而去。
都不是扭扭捏捏的人,所以众人对秦思海的“任性”离去并不在意。余波摸着肚子,嚷道:“找个地方吃饭吧,饿死老子了。上哪吃去?白天鹅?”
慕容流年难得提了一回建议,道:“大排挡吧。”
其他人也觉得大伙穿着军服浩浩荡荡杀向白天鹅之类的大酒店,确实不是那么一回事,反而是大排挡更能吃出气氛来,于是慕容流年的建议被通过了。只是对他们这群人来说,找一间体面的酒店或饭馆明显很容易,可是要在广州这座城市找一家大排挡,而且是光天化日之下,很难。
第十四章 小店情谊
◆字数:3119◆
秦思海终于打电话给余波的时候,得知他们还没找着地方吃饭,秦思海于是让他们等等然后赶过去跟他们会合。下车后,秦思海从怀里抖出几条香烟,牌子和起初他在军营里抽的一模一样。脸色发白的余波看到这些烟后总算是有了点起色,有气无力道:“你偷的?”
余波死脸如灰的看向慕容流年,像是慕容流年欠了他一屁股债似的,眼神要多幽怨有多幽怨。李铭杰几个也是看着慕容流年,一脸痛苦。而慕容流年则是蹲在地上看红绿灯,对众人的幽怨眼神像是浑然不觉。许三多还是笑着,好心道:“我们要去大排挡,没找着。”
秦思海所说的地方并不在市区,三位司机如果不是看他们个个都穿着军服,几乎都不敢做这一趟生意了。车子左兜右转,才终于是去到了目的地。
余波忍不住疑惑的朝秦思海道:“你真的是干小偷这行的?”
秦思海懒得回答,一脚把余波踹下了车,然后把三辆的士的车费都给了。
余波犹如打不死的小强,爬起来仍不死心,道:“你水准怎么样?回去帮我把家里那台笔记本弄出来行不?”
如果不是来到里面,众人还不确定这里是能点菜吃饭的地方,甚至是个大排挡。地方不大,招牌都没有,店里也冷冷清清。他们把几张桌子凑了起来,凳子是只有几十公分的。老板看见秦思海,远远就叫了,显然这里秦思海常来。秦思海跟老板打了声招呼,然后压低声音,道:“这是我的私人饭馆。”说这话的时候,眉梢难掩得意之色。
余波切了一声,意思是就一个破饭店有什么好得意的,接着抱起肚子,痛苦的呻吟着。
慕容流年从进来起就一直在找,最后终于是找到了。他的算盘早就已经打好的了。他很清楚,在那些大酒店是很难有这东西的,来这里方是明智的选择。
慕容流年拿起角落里的烟筒,坐在旁边的凳子上翘起二郎腿,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
事实上,正如秦思海所说的,这家隐于郊外的大排挡确实很正点。余波原本很怀疑,可是饭菜一到嘴里,就深信不疑了。桌上零散放置着几瓶啤酒,饭菜很快端了上来,而且明眼就能看得出来是特地加了料的,有鱼有肉,很丰富。余波问有没有红酒,没过一会儿老板便把长城送到他跟前。余波本来只是一句戏言,他就想知道这里究竟什么没有的。很显然,这里是麻雀虽小,但是五脏具全。
店里的老板加员工就两个人,是一对步入花甲之年的老夫妻了,淳厚的样子让人家觉得很可靠。给他们忙完酒菜后,男的便坐在一边翻看报纸,而女的则在一旁沉默不语地织毛衣,时不时会腾出手来给咳嗽的老伴捶背。心有灵犀,很有相儒以沫的味道。对他们而言,幸福不是别人给他们人前人后,也不是大富大贵,而是日子每天都能这样,过得平淡。不与人争,人不与争,他们要做的,除了幸福,便是学会感恩。
看报纸的老人家时不时会看一下这群肆无忌惮的豪爽青年,眼神里露出淡淡的向往的神色。谁不曾年轻过?现在也只不过是有点怀念罢了,并不羡慕,现在这样的生活,挺好。接着,他注意到了在一直抽烟筒的青年,眼里不禁露出一丝欣赏的光彩。喜欢抽烟筒的青年,而且抽得出烟筒味道,不错。抽烟筒抽了大半辈子,他很清楚烟筒就跟人的岁月一样,是越久味道越浓。能抽得懂烟筒的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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